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7页
第2页 / 共17页
第3页 / 共17页
第4页 / 共17页
第5页 / 共17页
第6页 / 共17页
第7页 / 共17页
第8页 / 共17页
第9页 / 共17页
第10页 / 共17页
亲,该文档总共1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国际贸易行政诉讼国际贸易行政诉讼一、本专题重点研讨的问题第一节 国际贸易行政诉讼1.WTO司法审查的理念及特点2.国际贸易行政诉讼(1)管辖法院(2)诉讼主体(3)司法审查的范围(4)司法审查的标准3.司法审查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关系4.反倾销的司法审查(三)参考文献1.1.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1 1)中国加入)中国加入WTOWTO议定书第议定书第2 2条条(D)(D)中国应设立或指定并维持审查庭、联络点和程序,以中国应设立或指定并维持审查庭、联络点和程序,以便迅速审查所有与便迅速审查所有与1994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GATT1994)GATT1994)第第1010条第条第1 1款、款、GATSGATS第第6 6条和条和TRIPSTRIPS协定协定相关规定所指定的法律、法规、普遍适用的司法决相关规定所指定的法律、法规、普遍适用的司法决定和行政决定的实施有关的所有行政行为。此类审查定和行政决定的实施有关的所有行政行为。此类审查庭应该是公正的,并独立于被授权进行行政执行的机庭应该是公正的,并独立于被授权进行行政执行的机关,且不应对审查事项的结果有任何实质利害关系关,且不应对审查事项的结果有任何实质利害关系; ;审查程序应包括给予受需要经审查的任何行政行为影审查程序应包括给予受需要经审查的任何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企业进行上诉的机会,且不因上诉而受到响的个人或企业进行上诉的机会,且不因上诉而受到处罚。如初始上诉权需要向行政机关提出,则在所有处罚。如初始上诉权需要向行政机关提出,则在所有情况下应有选择向司法机关对决定提出上诉的机会。情况下应有选择向司法机关对决定提出上诉的机会。关于上诉的决定应通知上诉人,做出该决定的理由应关于上诉的决定应通知上诉人,做出该决定的理由应以书面形式提供。上诉人还应被告知可进一步上诉的以书面形式提供。上诉人还应被告知可进一步上诉的任何权利。任何权利。 (2 2)TRIPSTRIPS第第4141条第条第4 4款款诉讼当事方应有机会要求司法当局对行政终局决定进诉讼当事方应有机会要求司法当局对行政终局决定进行审查行审查, ,并在遵守一成员有关案件重要性的法律中有关并在遵守一成员有关案件重要性的法律中有关司法管辖权规定的前提下司法管辖权规定的前提下, ,有机会要求至少对司法初审有机会要求至少对司法初审判决的法律方面进行审查判决的法律方面进行审查(3 3) 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 4)行政诉讼法第)行政诉讼法第5 5条规定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这一规定明这一规定明确确立了我国司法审查的合法性审查原则。就立法原意确确立了我国司法审查的合法性审查原则。就立法原意而言,合法性审查原则基本上排除了法院对行政自由裁而言,合法性审查原则基本上排除了法院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审查量权的审查 。(5 5)行政诉讼法第)行政诉讼法第1212条第条第(4)(4)项项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起的诉讼:(四)(四)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6)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款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7)行政复议法第14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8)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2款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9)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29条第2款受公安机关罚款或拘留处罚的外国人,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裁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关国际贸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学术作品1王传丽. WTO协议与司法审查J. 中国法学,2003,(2).2孔祥俊. WTO法律对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影响J. 政法论坛,2002,(1).3于安. WTO协定与我国司法审查制度J. 人民检察,2002,(10).4孙南申,. WTO体系下司法审查范围的理论与实践J. 比较法研究,2006,(4).5杨蔼,陈良刚. WTO与我国司法审查标准J. 比较法研究,2002,(2).6杨洁. WTO与我国的司法审查J. 当代法学,2003,(2).7周婷婷. 论入世与中国行政立法司法审查制度之完善J. 河北法学,2005,(7).8夏金莱,叶必丰:对WTO 体制下国际贸易行政诉讼的思考J.法学评论 ,2003(3)9韩立余著,国际贸易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0 。10王宝明著,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4 。11刘敬东, 姚臻主编,反倾销案件行政复议、司法审查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4 。12刘俊祥主编,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研究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05 。结束语结束语谢谢大家聆听!谢谢大家聆听!17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