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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第八章第八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8.1 8.1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一、什么是风险?一、什么是风险?“风险风险”一词常常出现在保单的一词常常出现在保单的“承保范围承保范围”条条款里款里含义:含义:-广义:风险就是不确定性广义:风险就是不确定性-保险学里的风险:指客观存在的发生损失的不确保险学里的风险:指客观存在的发生损失的不确定性。也可看做是危险的集合,是不同危险作用定性。也可看做是危险的集合,是不同危险作用下的不确定损失事件的表现形式。下的不确定损失事件的表现形式。风险的风险的两层含义:两层含义:-可能存在的损失可能存在的损失-这种损失是不确定的这种损失是不确定的8.1 8.1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二、风险的分类二、风险的分类按性质划分按性质划分,风险可分为:,风险可分为:-纯粹风险纯粹风险 (Pure risk)是指只有造成损失而无获利可能性的风险。其所是指只有造成损失而无获利可能性的风险。其所致结果只有两种可能:损失和无损失致结果只有两种可能:损失和无损失-投机风险投机风险(Speculative Risks)是既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产生收益的风险。其所是既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产生收益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三种可能:损失、无损失和获利致结果有三种可能:损失、无损失和获利8.1 8.1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二、风险的分类二、风险的分类按风险按风险产生的原因产生的原因划分,可分为自然风险、社会划分,可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风险、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按风险按风险涉及的对象涉及的对象分类,可分为财产风险、人身分类,可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 责任风险责任风险是指因侵权或违约依法对他人遭受的人是指因侵权或违约依法对他人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赔偿责任的风险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赔偿责任的风险- -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是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犯罪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间,由于一方违约或犯罪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的风险8.1 8.1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二、风险的分类二、风险的分类按风险按风险是否可以保险分是否可以保险分,又可分为可保风险和不,又可分为可保风险和不可保风险可保风险可保风险具备以下特征可保风险具备以下特征:(1 1)必须是纯粹风险,而不是投机性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而不是投机性风险(2 2)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3 3)存在大量的、相似的保险标的)存在大量的、相似的保险标的(4 4)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5 5)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衡量的)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衡量的(6 6)损失必须是严重的)损失必须是严重的8.1 8.1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三、风险的特征三、风险的特征1 1、风险具有客观性、风险具有客观性2 2、风险具有个体上的偶然性和总体上的必然、风险具有个体上的偶然性和总体上的必然性性3 3、风险具有损失性和普遍性、风险具有损失性和普遍性4 4、风险具有可变性、风险具有可变性8.1 8.1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四、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四、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风险因素:风险因素:又称风险条件,是指那些隐藏在损害事件后面增又称风险条件,是指那些隐藏在损害事件后面增加损害可能性和损失程度的条件加损害可能性和损失程度的条件风险事故:风险事故:是指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害是指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害的直接的外在的原因的直接的外在的原因损失:损失:指由于风险造成的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指由于风险造成的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灭失及额外费用的增加的经济价值的减少、灭失及额外费用的增加8.1 8.1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五、风险管理五、风险管理1 1、含义:、含义:指组织和个人对所面临的损失风险进行指组织和个人对所面临的损失风险进行识识别和评估别和评估,并选择和执行处理此风险的最合适的,并选择和执行处理此风险的最合适的技术方法技术方法的一个的一个系统过程系统过程,其目标是达到,其目标是达到以最小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2 2、分类:、分类:-经营管理型风险管理:经营管理型风险管理:研究企业经营活动中各种风险的管理研究企业经营活动中各种风险的管理-保险型风险管理:保险型风险管理:以可保风险作为风险管理对象,把保险管理放在核心地以可保风险作为风险管理对象,把保险管理放在核心地位,将安全管理作为补充手段位,将安全管理作为补充手段8.1 8.1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五、风险管理五、风险管理3 3、发展:、发展:风险管理产生于美国。风险管理产生于美国。19291929年经济大危机与社会政治年经济大危机与社会政治变动,尤其是变动,尤其是19531953年年8 8月月1212日,通用汽车在密歇根州日,通用汽车在密歇根州的一个汽车变速箱工厂因火灾而损失达的一个汽车变速箱工厂因火灾而损失达 1 1亿美元后,亿美元后,人们逐渐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风险管理逐步成人们逐渐认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风险管理逐步成为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20世纪世纪6060年代迅速发展。年代迅速发展。19751975年美国成立了年美国成立了“风险与保险管风险与保险管理协会理协会”,该协会于,该协会于19831983年通过了年通过了“101101条风险管理条风险管理准则准则”,使风险管理趋向规范化。风险管理被现代发,使风险管理趋向规范化。风险管理被现代发达国家广泛使用,成为企业的一个重要部门达国家广泛使用,成为企业的一个重要部门8.1 8.1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五、风险管理五、风险管理4 4、程序:、程序:风险识别风险识别风险预测风险预测选择风险管理方法选择风险管理方法风险管理效果评价风险管理效果评价实施计划实施计划检查和修正计划检查和修正计划规避风险规避风险预防风险预防风险自保风险自保风险转移风险转移风险8.1 8.1 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六、保险概述六、保险概述含义:含义: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以契约形式确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积极关系,以交纳保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立双方积极关系,以交纳保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是保险是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法之一保险是保险是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的统一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的统一:- - 经济角度:经济角度:少数人损失由多数投保人上缴基金来少数人损失由多数投保人上缴基金来弥补,采取损失分摊的办法弥补,采取损失分摊的办法- - 法律角度:法律角度:通过签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以缴纳保通过签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以缴纳保费获取赔偿,保险人收取保费提供赔偿费获取赔偿,保险人收取保费提供赔偿8.2 8.2 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一、海上保险的起源一、海上保险的起源含义:含义:海上保险海上保险(Marine Insurance)是以海上财是以海上财产,如船舶、货物以及与之有关的利益,如租金、产,如船舶、货物以及与之有关的利益,如租金、运费等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对自然灾害或其他运费等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对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海上运输损意外事故造成海上运输损失的一种补偿方法失的一种补偿方法海上保险是一种最古老的保海上保险是一种最古老的保险,近代保险首先是从海险,近代保险首先是从海上保险发展起来的上保险发展起来的8.2 8.2 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一、海上保险的起源一、海上保险的起源五种主要的海上保险:五种主要的海上保险: 船舶保险船舶保险 运费保险运费保险 保障赔偿责任保险:主要承保保险单不予承保的责保障赔偿责任保险:主要承保保险单不予承保的责任险,对船舶营运期间各种事故引起的损失、费用、任险,对船舶营运期间各种事故引起的损失、费用、罚款均予保险罚款均予保险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石油开发保险:以海上石油开发全过程风险为标的石油开发保险:以海上石油开发全过程风险为标的8.2 8.2 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一、海上保险的起源一、海上保险的起源1 1、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是海上保险的萌芽、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是海上保险的萌芽起源:起源:公元前公元前20002000年地中海东岸的贸易运输活动年地中海东岸的贸易运输活动实践中形成的基本原则实践中形成的基本原则:由船长决定抛货,而弃货:由船长决定抛货,而弃货损失由收益的船货各方共同分摊,简称为损失由收益的船货各方共同分摊,简称为“一人为一人为众,众为一人众,众为一人”罗地安海商法罗地安海商法:“凡因减轻船舶载重而投弃入凡因减轻船舶载重而投弃入海的货物,如果是为了全体利益而损失,须有全体海的货物,如果是为了全体利益而损失,须有全体来分摊。来分摊。”共同海损分摊原则目前仍为各国海商法所采用共同海损分摊原则目前仍为各国海商法所采用8.2 8.2 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一、海上保险的起源一、海上保险的起源2 2、船货抵押借款制度是海上保险的初级形式、船货抵押借款制度是海上保险的初级形式起源:起源:公元前公元前800-800-公元前公元前700700年的古希腊时代的船舶年的古希腊时代的船舶在外航行时的急需用款在外航行时的急需用款借款办法:借款办法:若船舶安全到达目的地,本利均需偿还;若船舶安全到达目的地,本利均需偿还;若船舶中途沉没,若船舶中途沉没,“债权即告消灭债权即告消灭”借款利息高于一般借款很多借款利息高于一般借款很多和现代海上保险的主要差异:安全抵达才还本付息;和现代海上保险的主要差异:安全抵达才还本付息;否则债务予以免除,即免交保费又获得赔偿否则债务予以免除,即免交保费又获得赔偿8.2 8.2 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二、现代海上保险的发展二、现代海上保险的发展1 1、意大利是现代海上保险的发源地、意大利是现代海上保险的发源地早期保险的中心往往也是国际贸易的中心早期保险的中心往往也是国际贸易的中心1414世纪中期意大利北部出现了最早的海上保险世纪中期意大利北部出现了最早的海上保险起初采用口头形式,后来发展为书面形式起初采用口头形式,后来发展为书面形式13471347年,乔治年,乔治. .勒克维伦签发世界第一张保险单勒克维伦签发世界第一张保险单13841384年,在佛罗伦萨诞生世界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年,在佛罗伦萨诞生世界第一份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单的保险单8.2 8.2 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二、现代海上保险的发展二、现代海上保险的发展2 2、现代海上保险发展于英国、现代海上保险发展于英国1515世纪末地理大发现促使保险重心转移到了英国世纪末地理大发现促使保险重心转移到了英国15681568年英国开设第一家皇家交易所并建立保险商会年英国开设第一家皇家交易所并建立保险商会16011601年制定第一部海上保险的成文法年制定第一部海上保险的成文法涉及商人使涉及商人使用保险单的立法用保险单的立法17201720年颁布年颁布泡沫法案泡沫法案,为劳合社成立奠定基础,为劳合社成立奠定基础17561756年曼斯菲尔德的研究为解决海上保险纠纷提供年曼斯菲尔德的研究为解决海上保险纠纷提供了第一部判决法案,也为了第一部判决法案,也为至今世界上该领域最权威至今世界上该领域最权威的的19061906年海上保险法年海上保险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础的制定奠定了基础8.2 8.2 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二、现代海上保险的发展二、现代海上保险的发展3 3、劳合社的成立和发展、劳合社的成立和发展由来:由来:爱德华爱德华. .劳埃德在伦敦泰晤士河畔开设的一家劳埃德在伦敦泰晤士河畔开设的一家咖啡馆咖啡馆劳合社又名劳埃德社劳合社又名劳埃德社,是一个社团组织而非保险公是一个社团组织而非保险公司,司,只向其成员提供交易场所和有关只向其成员提供交易场所和有关的服务,本身并不承保业务;具体保的服务,本身并不承保业务;具体保险业务由其成员(劳合社承保人)进险业务由其成员(劳合社承保人)进行交易行交易1919世纪初,劳合社海上承保额已占到世纪初,劳合社海上承保额已占到伦敦海上保险市场的伦敦海上保险市场的90%90%8.2 8.2 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二、现代海上保险的发展二、现代海上保险的发展3 3、劳合社的成立和发展、劳合社的成立和发展1919世纪末,英政府批准劳合社成为正式的保险社团世纪末,英政府批准劳合社成为正式的保险社团组织,打破了伦敦保险公司和皇家交易所专营海上组织,打破了伦敦保险公司和皇家交易所专营海上保险的格局保险的格局不仅吸纳个人会员,更于不仅吸纳个人会员,更于19941994年开始吸纳公司会员年开始吸纳公司会员在保险业的地位:在保险业的地位:其设计的条款和保单格式在业界影响广泛,其制定其设计的条款和保单格式在业界影响广泛,其制定的的费率是业界的风向标费率是业界的风向标;承保业务包罗万象;对世;承保业务包罗万象;对世界界海上保险和再保险海上保险和再保险做出突出贡献做出突出贡献8.2 8.2 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三、现代海上保险的发展三、现代海上保险的发展4 4、我国海上保险的发展、我国海上保险的发展18051805年,英国保险商在广州开设第一家保险机构年,英国保险商在广州开设第一家保险机构2020世纪前,形成以上海为中心,以英商为主的外商世纪前,形成以上海为中心,以英商为主的外商保险公司垄断中国保险市场的局面保险公司垄断中国保险市场的局面18651865年年5 5月月2525日,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行成立,是日,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行成立,是我国第一家民族保险企业我国第一家民族保险企业新中国成立前,我国保险业基本被外国公司垄断,新中国成立前,我国保险业基本被外国公司垄断,保险业起伏较大,未形成完整的市场体系和保险监保险业起伏较大,未形成完整的市场体系和保险监管体系管体系8.2 8.2 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海上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三、现代海上保险的发展三、现代海上保险的发展4 4、我国海上保险的发展、我国海上保险的发展19491949年年1010月月2020日,成立日,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PICC19561956年开始制定各种涉外保险业务,总称为年开始制定各种涉外保险业务,总称为“中国中国保险条款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China Insurance Clause)”,简称,简称CICCIC条款条款;货物保险条款是主要组成部分;货物保险条款是主要组成部分现行中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是在现行中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是在参照伦敦保险协会参照伦敦保险协会19631963年货物保年货物保险条款的基础上,于险条款的基础上,于19811981年年1 1月月1 1日修订而成日修订而成8.3 8.3 保险的职能与分类保险的职能与分类一、保险的职能一、保险的职能1 1、基本职能、基本职能1 1)分摊风险(前提)分摊风险(前提)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少数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少数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带来的损失时,用保险基金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带来的损失时,用保险基金进行补偿,即把少数被保险人的损失分摊给大多数进行补偿,即把少数被保险人的损失分摊给大多数被保险人来承担被保险人来承担2 2)补偿损失(目的)补偿损失(目的)以损失为界限进行补偿;实现形式是给付保险金以损失为界限进行补偿;实现形式是给付保险金8.3 8.3 保险的职能与分类保险的职能与分类一、保险的职能一、保险的职能2 2、派生职能、派生职能1 1)投资职能)投资职能指将保险基金暂时闲置的部分加以运用,重新投入指将保险基金暂时闲置的部分加以运用,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以实现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以实现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2 2)社会管理职能)社会管理职能指对整个社会及各个环节进行调控的过程;包括提指对整个社会及各个环节进行调控的过程;包括提供社会保险、提供多层次保障服务、提供大量的社供社会保险、提供多层次保障服务、提供大量的社会风险管理数据支持、及时弥补灾害损失,减少事会风险管理数据支持、及时弥补灾害损失,减少事故纠纷等故纠纷等8.3 8.3 保险的职能与分类保险的职能与分类二、保险的分类二、保险的分类1 1、按保险、按保险实施方式实施方式,分为,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1 1)强制保险(法定保险)强制保险(法定保险)compulsory insurance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的有关规定,强制被保险人必须参加的保险强制被保险人必须参加的保险设立目的是解决某些社会性设立目的是解决某些社会性的危险和某个特殊领域的的危险和某个特殊领域的特殊危险,维护社会公众特殊危险,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安全健康的利益和安全健康如:交强险、社会保险如:交强险、社会保险8.3 8.3 保险的职能与分类保险的职能与分类二、保险的分类二、保险的分类1 1、按保险、按保险实施方式实施方式,分为,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2 2)自愿保险)自愿保险 Voluntary insurance 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签订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来建立保险关系的保险保险合同来建立保险关系的保险是一般商业保险的主要实施形式是一般商业保险的主要实施形式8.3 8.3 保险的职能与分类保险的职能与分类二、保险的分类二、保险的分类2 2、按保险、按保险标的不同标的不同,分为,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1 1)财产保险)财产保险财产保险又称财物保险、损害保险,是以补偿财产财产保险又称财物保险、损害保险,是以补偿财产的损失为目的的保险的损失为目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财产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财产保险狭义的财产保险以有形财产作为保险标的;以有形财产作为保险标的;-广义的财产保险广义的财产保险包括有形财产保险和财产相关利益包括有形财产保险和财产相关利益的保险,如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的保险,如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8.3 8.3 保险的职能与分类保险的职能与分类二、保险的分类二、保险的分类2 2、按保险、按保险标的不同标的不同,分为,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2 2)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指以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发生指以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发生生存、死亡、疾病、伤残和丧失(年老)或暂时丧生存、死亡、疾病、伤残和丧失(年老)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等保险事故或到了约定期限,由保险人失劳动能力等保险事故或到了约定期限,由保险人按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按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和人寿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和人寿保险8.3 8.3 保险的职能与分类保险的职能与分类二、保险的分类二、保险的分类3 3、按保险、按保险目的不同目的不同,分为,分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1 1)概念)概念商业保险指商业保险公司为了获取保险经营利润,商业保险指商业保险公司为了获取保险经营利润,按商业经营原则组织经营的保险业务,社会成员可按商业经营原则组织经营的保险业务,社会成员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以自愿选择是否参加社会保险是一国政府通过立法并采取强制手段实施社会保险是一国政府通过立法并采取强制手段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保障制度8.3 8.3 保险的职能与分类保险的职能与分类3 3、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2 2)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区别)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的区别经营依据不同:依法经营依据不同:依法vs.vs.依合同依合同实施方式不同:强制实施方式不同:强制vs.vs.自愿自愿被保险人权利义务不同:不对等被保险人权利义务不同:不对等vs.vs.对等对等保障目的不同:基本生活需要保障目的不同:基本生活需要vs.vs.特定经济事件等特定经济事件等功能不同:低层次需求功能不同:低层次需求vs.vs.高层次宽范围需求高层次宽范围需求经营方式不同:保费承担、税负、经营者差异经营方式不同:保费承担、税负、经营者差异8.3 8.3 保险的职能与分类保险的职能与分类二、保险的分类二、保险的分类3 3、按保险、按保险业务先后顺序业务先后顺序,分为,分为直接保险和再保险:直接保险和再保险:1 1)直接保险)直接保险原保险,即通常所说的保险原保险,即通常所说的保险2 2)再保险)再保险又叫分保,即保险人将自己所承保的业务中超过自又叫分保,即保险人将自己所承保的业务中超过自己承保能力或不愿意承保的风险责任向其他保险人己承保能力或不愿意承保的风险责任向其他保险人再行投保的业务,即保险的保险。再行投保的业务,即保险的保险。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含义:含义: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以及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以及合同有效期内要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是否缔约合同有效期内要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是否缔约以及缔约条件的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缔约以及缔约条件的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缔约的认定与承诺;否则,受害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的认定与承诺;否则,受害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甚至要求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解除,甚至要求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产生原因:产生原因:1 1)由保险合同双方对保险标的风险程度判断严重信息)由保险合同双方对保险标的风险程度判断严重信息不对称决定的不对称决定的2 2)实践上源于海上保险的习惯作法)实践上源于海上保险的习惯作法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英国英国19061906年年海上保险海上保险法法第第1717条规定:条规定:“海海上保险契约以最大诚信上保险契约以最大诚信为基础。为基础。倘若任何一方倘若任何一方不遵守最大诚信原则,不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另一方必须声明此项契另一方必须声明此项契约无效。约无效。”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基本内容:基本内容:分为告知和保证两部分。分为告知和保证两部分。告知:告知:指投保人在投保时,应把他所知的有关保险指投保人在投保时,应把他所知的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标的的重要事实(Material FactsMaterial Facts)全部告诉保险)全部告诉保险人,而且投保人所作的每次陈述都必须是真实的人,而且投保人所作的每次陈述都必须是真实的重要事实:重要事实:是指对保险人决定承保与否以及确定保是指对保险人决定承保与否以及确定保险条件有影响的事项,如人身险中的年龄、身体状险条件有影响的事项,如人身险中的年龄、身体状况;船舶险中的船级、船龄等况;船舶险中的船级、船龄等告知的形式:告知的形式:询问告知和无限告知询问告知和无限告知告知是投保人告知是投保人应尽的义务之一应尽的义务之一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询问告知:询问告知:指投保人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如实回答,即已履行指投保人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如实回答,即已履行告知义务,若保险人没有询问,保险人无需告知;告知义务,若保险人没有询问,保险人无需告知;方式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方式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无限告知:无限告知:指对告知内容不做具体规定,投保人应主动将其所指对告知内容不做具体规定,投保人应主动将其所知的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有关的任何重要事实告知知的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有关的任何重要事实告知保险人,且其陈述应与客观事实相符;代表如法国、保险人,且其陈述应与客观事实相符;代表如法国、比利时、英美法系国家、我国的海上保险立法比利时、英美法系国家、我国的海上保险立法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告知的主要内容:告知的主要内容:-保险保险合同订立时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投保人应将已知或应知的已知或应知的与保险与保险标的及其危险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标的及其危险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保险保险合同订立后合同订立后,保险标的的风险情况发生变化应,保险标的的风险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保险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供其要,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提供其要求的各项证明求的各项证明-应将应将重复保险情况重复保险情况通知保险人通知保险人-保险保险标的权益变化及地点转移标的权益变化及地点转移应及时告知保险人应及时告知保险人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保证:保证:-指被保险人对于某一项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指被保险人对于某一项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状态的存在或不存在做出的允诺,包括明示保证和状态的存在或不存在做出的允诺,包括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默示保证-海上保险的默示保证包括适航能力、不改变航道、海上保险的默示保证包括适航能力、不改变航道、航行合法性等航行合法性等-被保险人一旦因漏报、误告、隐瞒、欺诈等原因违被保险人一旦因漏报、误告、隐瞒、欺诈等原因违反保证事项,保险合同即告失效,或者保险人有权反保证事项,保险合同即告失效,或者保险人有权拒绝赔付,并且一般不退还保险费拒绝赔付,并且一般不退还保险费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弃权与禁止反言:弃权与禁止反言:- - 弃权弃权: :是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他在保险合同中是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他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与抗辨权除权与抗辨权- - 禁止反言:禁止反言:合同一方既已放弃他在合同中的某种权合同一方既已放弃他在合同中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案例一:案例一: 19961996年上海一个农村妇女患有高血压休息在家,年上海一个农村妇女患有高血压休息在家,8 8月投保了保险金额月投保了保险金额2020万元,万元,2020年期限的人寿保险,年期限的人寿保险,投保时隐瞒病情。投保时隐瞒病情。19971997年年2 2月该妇女高血压发作去月该妇女高血压发作去世,被保险人的丈夫作为家属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世,被保险人的丈夫作为家属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问保险公司是否应履行赔偿责任?险金。问保险公司是否应履行赔偿责任?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案例二:案例二: 在在London General Insuarance Co. LtdLondon General Insuarance Co. Ltd诉诉General Marine Underwriters Assoncn Ltd.General Marine Underwriters Assoncn Ltd.一案中,一案中,原告保险人承保了由原告保险人承保了由VigoVigo轮承运的一批货物,并决定轮承运的一批货物,并决定进行再保险。原告第二天上午进行再保险。原告第二天上午1010点通知了其经纪人,点通知了其经纪人,下午下午4 4点签订了再保险合同。然而,当天早上劳合社的点签订了再保险合同。然而,当天早上劳合社的事故报告栏就张贴了该船已经出事的通知,并将此事事故报告栏就张贴了该船已经出事的通知,并将此事故的有关情况登在到了劳合社的业务通讯上,像往常故的有关情况登在到了劳合社的业务通讯上,像往常一样该通讯及时发到了其订阅者手中。由于业务繁忙,一样该通讯及时发到了其订阅者手中。由于业务繁忙,原告保险公司和被告保险公司及经纪人都没有注意到原告保险公司和被告保险公司及经纪人都没有注意到此事。被告再保险人以不告知为由拒绝赔偿。此事。被告再保险人以不告知为由拒绝赔偿。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法官认为该事故报告应该足以让原告法官认为该事故报告应该足以让原告再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知道了事故的情况,因而原告应被认为应的被保险人知道了事故的情况,因而原告应被认为应该已经知道了情况,他应该有足够的时间将情况告诉该已经知道了情况,他应该有足够的时间将情况告诉经纪人,因此认定原告在订立再保险合同时有不告知经纪人,因此认定原告在订立再保险合同时有不告知行为。法官认为,在涉及告知原则时,不应考虑被保行为。法官认为,在涉及告知原则时,不应考虑被保险人的业务量、个人的注意力程度、工作是否繁忙、险人的业务量、个人的注意力程度、工作是否繁忙、人手是否短缺等。否则,同一获取消息的渠道就会导人手是否短缺等。否则,同一获取消息的渠道就会导致不同的结果,而这是不公平的,会失去标准。致不同的结果,而这是不公平的,会失去标准。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二、可保利益原则二、可保利益原则可保利益可保利益(insurable interestinsurable interest),又称保险利益),又称保险利益或可保权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或可保权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经济利害关系有的经济利害关系例如:例如:-甲公司有一搜船舶,因碰撞而损坏,甲为修理船舶甲公司有一搜船舶,因碰撞而损坏,甲为修理船舶势必需要付出一定的费用,使甲在经济上遭受损失,势必需要付出一定的费用,使甲在经济上遭受损失,故甲公司对船舶拥有保险利益故甲公司对船舶拥有保险利益-乙的收入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于其妻而言,只乙的收入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于其妻而言,只要乙身体健康,家庭收入就有保障;否则家庭收入要乙身体健康,家庭收入就有保障;否则家庭收入就会减少或受损,因此乙妻对乙有保险利益就会减少或受损,因此乙妻对乙有保险利益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二、可保利益原则二、可保利益原则可保利益原则:可保利益原则:是指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是指在订立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投保人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无效可保利益成立的三大特征:可保利益成立的三大特征:-经济利益经济利益:利益可以用货币衡量利益可以用货币衡量-合法利益合法利益:法律认可并受法律保护法律认可并受法律保护-确定利益确定利益:客观上可以实现的利益,包括既得利益客观上可以实现的利益,包括既得利益和预期利益和预期利益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案例:(教材案例:(教材P242P242,案例四),案例四) 某年某年9 9月,国内某贸易公司向沙特阿拉伯某钢月,国内某贸易公司向沙特阿拉伯某钢材公司购买材公司购买50005000吨钢材,采用吨钢材,采用CFRCFR术语,由买方投术语,由买方投保。随后贸易公司于货物装运前将这批货物投保平保。随后贸易公司于货物装运前将这批货物投保平安险,保险期限采用仓至仓条款,使用安险,保险期限采用仓至仓条款,使用PICCPICC的海运的海运货物保险条款。随后,钢材按时装船并按合同要求货物保险条款。随后,钢材按时装船并按合同要求从沙特吉达驶往广州,但船舶在航行途中因货舱进从沙特吉达驶往广州,但船舶在航行途中因货舱进水而沉没,货物也因此全损。于是贸易公司向保险水而沉没,货物也因此全损。于是贸易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调查发现,该贸易公司并非核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调查发现,该贸易公司并非核定的经营钢材进口的公司,也未申领进口许可证。定的经营钢材进口的公司,也未申领进口许可证。于是拒绝赔偿。保险公司拒赔是否合理?于是拒绝赔偿。保险公司拒赔是否合理?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二、可保利益原则二、可保利益原则保险利益的主体:保险利益的主体:- - 指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指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 通常为投保人;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分离时应为被通常为投保人;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分离时应为被保险人;保险人;- - 前提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前提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保险利益原则的作用:保险利益原则的作用:- - 防止赌博行为防止赌博行为- - 防止道德风险防止道德风险- - 限制保险保障的最高额度限制保险保障的最高额度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二、可保利益原则二、可保利益原则海上保险中的可保利益存在的时间:海上保险中的可保利益存在的时间:-可保利益需存在的时间:根据英国可保利益需存在的时间:根据英国19061906年年海上保海上保险法险法,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无需取得可,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无需取得可保利益,但在损失发生时必须具有可保利益保利益,但在损失发生时必须具有可保利益-目前大多数国家采取这一原则目前大多数国家采取这一原则-风险转移的时间决定了对货物可保利益转移的时间风险转移的时间决定了对货物可保利益转移的时间可见:贸易术语可见:贸易术语风险承担方风险承担方可保利益承担方可保利益承担方具有向保险人索赔的权利方具有向保险人索赔的权利方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案例:案例: 某外贸企业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与卖方交易采某外贸企业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与卖方交易采取的是取的是FOB价格。按该价格条件,应由买方投保。于价格。按该价格条件,应由买方投保。于是企业以这批尚未运抵取得的货物为保险标的投保海是企业以这批尚未运抵取得的货物为保险标的投保海上货运险。上货运险。 问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承保?问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承保?答:愿意承保,因为海上运输保险的特殊性,货物装答:愿意承保,因为海上运输保险的特殊性,货物装运后,随着提单的转让,买方即有保险利益,并且,运后,随着提单的转让,买方即有保险利益,并且,保险责任均为承运人控制,并不为因为买卖双方对货保险责任均为承运人控制,并不为因为买卖双方对货物有否可保利益而发生变化。物有否可保利益而发生变化。 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二、可保利益原则二、可保利益原则根据根据“风险转移点等同于可保利益转移点风险转移点等同于可保利益转移点”原则,原则,判断以下贸易术语的可保利益承担方按阶段如何划判断以下贸易术语的可保利益承担方按阶段如何划分:分:-EXW-FAS-FOB CFR CIF-FCA CPT CIP-DAF DES DEQ DDU DDP卖方工厂或仓库卖方工厂或仓库装运港船边装运港船边装运港船弦装运港船弦货交承运人货交承运人目的港指定地点目的港指定地点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二、可保利益原则二、可保利益原则需注意以下几点:需注意以下几点:1 1)CIFCIF术语下,卖方办理保险,保险人承担责任包括术语下,卖方办理保险,保险人承担责任包括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仓库至达到目的地收货人仓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仓库至达到目的地收货人仓库的全过程。因此,在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库的全过程。因此,在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运输途中发生的损失,卖方承担风险,有索赔权;运输途中发生的损失,卖方承担风险,有索赔权;若货物在装船后发生损失,买方有可保利益,相应若货物在装船后发生损失,买方有可保利益,相应取得索赔权取得索赔权2 2)FCA/CPTFCA/CPT术语下,通常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承保货术语下,通常买方办理货运保险,承保货物自承运人接管以后的区段;因此若货损发生在承物自承运人接管以后的区段;因此若货损发生在承运人接管货物前,买方无可保利益,无法索赔运人接管货物前,买方无可保利益,无法索赔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二、可保利益原则二、可保利益原则需注意以下几点:需注意以下几点:3 3)D D组术语中,货物损坏或灭失的风险于交货时转移组术语中,货物损坏或灭失的风险于交货时转移给买方,此前卖方享有可保利益,可于货损时向保给买方,此前卖方享有可保利益,可于货损时向保险人索赔;此后买方享有可保利益,可于货损时向险人索赔;此后买方享有可保利益,可于货损时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索赔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三、近因原则三、近因原则( Principle of proximate cause )是判断保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是判断保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从而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因原则的近因原则的意义意义在于处理赔偿时,赔偿与给付保险在于处理赔偿时,赔偿与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必须属于保险金的条件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单承保风责任,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单承保风险,则保险人承担赔付责任。险,则保险人承担赔付责任。损失的近因不损失的近因不属于保属于保单承保风险,则保险人不承担赔付责任单承保风险,则保险人不承担赔付责任常与保险责任条款相结合,判断保险公司是否对损常与保险责任条款相结合,判断保险公司是否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失承担赔偿责任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三、近因原则三、近因原则( Principle of proximate cause )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案例:英国案例:英国Leyland Shipping Co. Ltd.v.Norwich Union Fire Insureance Society Ltd.案案 一战期间,一战期间,LeylandLeyland公司一艘货船被德国潜艇的鱼公司一艘货船被德国潜艇的鱼雷击中后严重受损,被拖到法国勒哈佛尔港,港口当雷击中后严重受损,被拖到法国勒哈佛尔港,港口当局担心该船沉没后会阻碍码头的使用,于是该船在港局担心该船沉没后会阻碍码头的使用,于是该船在港口当局的命令下停靠在港口防波堤外,在风浪作用下口当局的命令下停靠在港口防波堤外,在风浪作用下该船最终沉没。该船最终沉没。LeylandLeyland公司索赔遭拒后诉至法院,审公司索赔遭拒后诉至法院,审理此案的大法官认为,导致船舶沉没的原因包括鱼雷理此案的大法官认为,导致船舶沉没的原因包括鱼雷击中和海浪冲击,但船舶在鱼雷击中后始终没有脱离击中和海浪冲击,但船舶在鱼雷击中后始终没有脱离正常危险,因此,船舶沉没的近因是鱼雷击中而非海正常危险,因此,船舶沉没的近因是鱼雷击中而非海浪冲击。浪冲击。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三、近因原则三、近因原则近因原则的应用:近因原则的应用:1 1)单一原因致损)单一原因致损2 2)多个原因同时致损)多个原因同时致损3 3)多个原因先后致损)多个原因先后致损4 4)多个原因先后间断致损)多个原因先后间断致损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三、近因原则三、近因原则1 1、认定近因的、认定近因的关键是确定危险因素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键是确定危险因素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关系。可以从原因推断结果,也可以从结果推断原因,发可以从原因推断结果,也可以从结果推断原因,发现因果关系有无中断现因果关系有无中断例:雷击损坏例:雷击损坏 大树折断大树折断 房屋倒塌房屋倒塌 电电器损坏器损坏单一原因致损:单一原因致损:如果损失原因只有一个,此原因为如果损失原因只有一个,此原因为近因。近因属于保险范围的,保险人对损失负责近因。近因属于保险范围的,保险人对损失负责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三、近因原则三、近因原则2 2、多原因同时致损、多原因同时致损当多原因同时或接近同时对最后损失都造成影响,当多原因同时或接近同时对最后损失都造成影响,原则上都是损失的原因;原则上都是损失的原因;保险人对不保风险和除外风险不需负责任:保险人对不保风险和除外风险不需负责任:-多原因中既有承保风险,又有非承保风险,承保风多原因中既有承保风险,又有非承保风险,承保风险优于不保风险险优于不保风险-整个原因之中既有承保风险,又有除外风险,保险整个原因之中既有承保风险,又有除外风险,保险人对损失都不负责人对损失都不负责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三、近因原则三、近因原则3 3、多原因先后致损、多原因先后致损前因和后因之间前因和后因之间存在未中断的因果关系存在未中断的因果关系,则最先发,则最先发生并造成了一系列事故的前因是近因生并造成了一系列事故的前因是近因近因是属于保险责任的,则保险人需承担赔偿责任。近因是属于保险责任的,则保险人需承担赔偿责任。不属于的,保险人不承担责任不属于的,保险人不承担责任前因为除外风险,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前因为除外风险,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前因不保后因承保,则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前因不保后因承保,则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前因不保后因除外,则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前因不保后因除外,则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三、近因原则三、近因原则3 3、多原因先后致损、多原因先后致损例例1 1:雷击损坏:雷击损坏 大树折断大树折断 房屋倒塌房屋倒塌 电器损坏;如果雷击属于保险责任,那么雷击就是电器损坏;如果雷击属于保险责任,那么雷击就是造成电器损坏的近因,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造成电器损坏的近因,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例例2 2:袋装棉花投保海运平安险,运输过程中船舶意:袋装棉花投保海运平安险,运输过程中船舶意外搁浅,船底裂缝,海水渗入,棉花受浸而致霉烂外搁浅,船底裂缝,海水渗入,棉花受浸而致霉烂损失。从原因链损失。从原因链“搁浅搁浅- -裂缝裂缝- -进水进水- -浸泡浸泡- -霉烂霉烂- -损损失失”来看,搁浅为近因,属平安险承保范围,因此来看,搁浅为近因,属平安险承保范围,因此保险人应赔偿损失保险人应赔偿损失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三、近因原则三、近因原则4 4、多原因先后间断致损、多原因先后间断致损当发生并导致损失的原因有多个,并且在一连串发当发生并导致损失的原因有多个,并且在一连串发生的原因中有间断情形,即有新的独立的原因介入,生的原因中有间断情形,即有新的独立的原因介入,使原有的因果关系断裂,并导致损失,则新介入的使原有的因果关系断裂,并导致损失,则新介入的独立原因是近因独立原因是近因如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则保险人赔偿。如果如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则保险人赔偿。如果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则不赔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则不赔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案例:案例: 美国内战期间,有一批货物美国内战期间,有一批货物65006500包咖啡从里约热内卢运到包咖啡从里约热内卢运到纽约,保单不承保纽约,保单不承保“敌对原因引起的损失敌对原因引起的损失”。当载货船舶行至。当载货船舶行至HatterasHatteras角时,灯塔因军事原因被南部军队破坏,船长由于没角时,灯塔因军事原因被南部军队破坏,船长由于没有瞭望充分而发生了计算错误,结果船舶触礁。约有有瞭望充分而发生了计算错误,结果船舶触礁。约有120120包咖啡包咖啡被救了上来,后被南方军队没收。另外还有被救了上来,后被南方军队没收。另外还有10001000包本来可以救包本来可以救起,但由于军事干预没有实施。剩下的货物留在船中,后发生起,但由于军事干预没有实施。剩下的货物留在船中,后发生全损。全损。 法院认为法院认为120120包的损失是包的损失是“没收没收”造成的,造成的,10001000包的损失是包的损失是由于由于“敌对行为敌对行为”引起的,因而这引起的,因而这11201120包咖啡的损失保险人不包咖啡的损失保险人不必赔偿。而剩下的必赔偿。而剩下的53805380包被判为承保风险造成。该案例中,船包被判为承保风险造成。该案例中,船长的计算错误中断了长的计算错误中断了“战争战争- -灯塔熄灭灯塔熄灭- -损失损失”的因果链,而法的因果链,而法官认为船长计算错误才是导致官认为船长计算错误才是导致53805380包咖啡损失的近因。包咖啡损失的近因。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案例:(教材案例:(教材P242P242,案例二),案例二) 一批咖啡投保我国保险条款一切险,但未一批咖啡投保我国保险条款一切险,但未保战争险。运送该批咖啡的船舶意外触礁,船保战争险。运送该批咖啡的船舶意外触礁,船长下令施救,结果有长下令施救,结果有10001000袋咖啡被救上岸,却袋咖啡被救上岸,却被敌对方捕获,其余的咖啡则因来不及抢救,被敌对方捕获,其余的咖啡则因来不及抢救,与船舶一起沉没。问:保险公司应对哪些损失与船舶一起沉没。问:保险公司应对哪些损失负责?负责?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四、补偿原则四、补偿原则( Principle of indemnity )含义:含义:所谓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了所谓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标的的实际时,保险人按照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对被保险人进行损失补偿,通过保险补偿使被损失对被保险人进行损失补偿,通过保险补偿使被保险人保险人恢复到损失发生之前恢复到损失发生之前的经济状况,但不应使的经济状况,但不应使被保险人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利益。被保险人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利益。意义:意义:有利于防止被保险人从保险中盈利,有利于有利于防止被保险人从保险中盈利,有利于减少道德风险,减少道德风险,避免将保险演变成赌博行为,可真避免将保险演变成赌博行为,可真正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正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四、补偿原则四、补偿原则( Principle of indemnity )损失赔偿由三个限额共同确定,以最低者为限:损失赔偿由三个限额共同确定,以最低者为限:1 1、以被保险人的实际经济损失为限、以被保险人的实际经济损失为限保险标的在出险时(即受损前)的实际价值保险标的在出险时(即受损前)的实际价值2 2、以保险金额为限:、以保险金额为限:保单载明保单载明3 3、以保险价值为限、以保险价值为限- - 保险价值可能在订立合同时已定,也可能在发生保保险价值可能在订立合同时已定,也可能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才予以确定;险事故时才予以确定;- - 保险价值由双方约定,可以是重置价值,也可以是保险价值由双方约定,可以是重置价值,也可以是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案例思考:案例思考: 被保险人为自有房屋投保被保险人为自有房屋投保5050万元的财产保险,并万元的财产保险,并与保险人约定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重置价值与保险人约定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重置价值作为保险价值。假设保险期内房屋遭遇火灾而被焚毁。作为保险价值。假设保险期内房屋遭遇火灾而被焚毁。假定房屋重置价值等于市场价值加假定房屋重置价值等于市场价值加3 3万。那么:万。那么:1 1)若此时市场房价涨到)若此时市场房价涨到6060万元,保险人应赔偿多少?万元,保险人应赔偿多少?2 2)若此时市场房价跌至)若此时市场房价跌至4040万元,保险人应赔偿多少?万元,保险人应赔偿多少?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四、补偿原则四、补偿原则( Principle of indemnity )注:可保利益是补偿原则的基础:损失发生时,被保人必须具有可保利益,才获赔;否则不予赔偿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四、补偿原则四、补偿原则( Principle of indemnity )损失赔偿方式:损失赔偿方式:-比例赔偿方式比例赔偿方式赔偿金额赔偿金额= =损失金额损失金额*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 /损失当时保险标损失当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的的实际价值)-第一损失赔偿方式第一损失赔偿方式a. a. 损失金额损失金额 保险金额:赔偿金额保险金额:赔偿金额=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即赔偿额以损失额和保险额低者为限,而不考虑保即赔偿额以损失额和保险额低者为限,而不考虑保障程度;只要损失不超过保险额,即可获十足补偿障程度;只要损失不超过保险额,即可获十足补偿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四、补偿原则四、补偿原则( Principle of indemnity )如果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第三者引起的,被保险人如果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第三者引起的,被保险人在获得了保险人的赔款之后,就必须把他对第三者在获得了保险人的赔款之后,就必须把他对第三者的索赔权益转让给保险人,即的索赔权益转让给保险人,即代位追偿原则代位追偿原则在重复保险下,如果几份保单的保额的总和超过标在重复保险下,如果几份保单的保额的总和超过标的实际价值,被保险人获得的赔款最多不能超过标的实际价值,被保险人获得的赔款最多不能超过标的实际价值,即的实际价值,即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原则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原则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五、代位追偿原则五、代位追偿原则( Principle of subrogation )法理基础:法理基础: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受损时: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受损时:保险合同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可向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索赔民法民法被保险人可向被保险人可向第三者责任方索赔第三者责任方索赔同时索赔,额外获利同时索赔,额外获利显然不合理显然不合理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五、代位追偿原则五、代位追偿原则( Principle of subrogation )含义:含义:指发生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指发生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享有以被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享有以被保险人的地位向在该项损失中的第三者责任方索赔保险人的地位向在该项损失中的第三者责任方索赔的权利的权利意义:意义:1 1、保证第三者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保证第三者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2 2、防止被保险人因双重索赔而额外获利、防止被保险人因双重索赔而额外获利3 3、保障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保险人的合法权益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五、代位追偿原则五、代位追偿原则( Principle of subrogation )代位追偿权成立的前提:代位追偿权成立的前提:- - 第三者责任引起保险事故,保险事故引起保险标第三者责任引起保险事故,保险事故引起保险标的的损害的的损害- - 被保险人对保险人和第三方必须同时存在损失赔被保险人对保险人和第三方必须同时存在损失赔偿请求权偿请求权- - 保险人必须先履行赔偿义务保险人必须先履行赔偿义务代位追偿产生的时间:代位追偿产生的时间:保险人支付赔款以后保险人支付赔款以后即即“先赔后追先赔后追”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五、代位追偿原则五、代位追偿原则( Principle of subrogation )代位追偿的范围:代位追偿的范围:- - 代位追偿只适用于海上保险等代位追偿只适用于海上保险等补偿性保险补偿性保险,不适,不适用于人寿保险等非补偿性保险用于人寿保险等非补偿性保险- - 行使金额行使金额以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为限以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为限- - 若因不足额保险或免赔额等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获若因不足额保险或免赔额等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款低于其实际经济损失时,被保险人有得的保险赔款低于其实际经济损失时,被保险人有权就权就未取得保险赔偿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未取得保险赔偿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 若被保险人已从第三者处取得损害赔偿,此时保若被保险人已从第三者处取得损害赔偿,此时保险人可相应险人可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处已取得的赔偿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处已取得的赔偿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六、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六、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 Principle of contribution )重复保险:重复保险: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益、同一保险事故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单有效期相同,且其保险金额之立保险合同,保险单有效期相同,且其保险金额之和大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和大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分摊原则:分摊原则:确保被保险人保险获得的赔偿总额不超确保被保险人保险获得的赔偿总额不超过保险标的的受损价值或保险价值过保险标的的受损价值或保险价值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1 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比例责任分摊方式:按保险金额比重分摊按保险金额比重分摊,最常见,最常见公式:公式:各保险人的损失分摊额各保险人的损失分摊额= = 损失金额损失金额 x x例:例:第一张保单保险金额第一张保单保险金额1 1万美元,第二张保单万美元,第二张保单2 2万美万美元,发生损失元,发生损失60006000美元。问两保险人赔偿金额?美元。问两保险人赔偿金额?1#1#:6000x(1/(1+2)=20006000x(1/(1+2)=2000美元美元2#2#:6000x(2/(1+2)=40006000x(2/(1+2)=4000美元美元该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该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各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总和各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总和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2 2、限额责任分摊方式:、限额责任分摊方式:按按最高赔偿限额比重分摊最高赔偿限额比重分摊公式:公式:各保险人的损失分摊额各保险人的损失分摊额= = 损失金额损失金额 x x例:例:第一张保单保险金额第一张保单保险金额1 1万美元,第二张保单万美元,第二张保单2 2万美万美元,发生损失元,发生损失60006000美元。问两保险人赔偿金额?美元。问两保险人赔偿金额?1#1#:6000x(6000/(6000+6000)=30006000x(6000/(6000+6000)=3000美元美元2#2#:6000x(6000/(6000+6000)=30006000x(6000/(6000+6000)=3000美元美元该保险人承保的赔偿限额该保险人承保的赔偿限额各保险人承保的赔偿限额总和各保险人承保的赔偿限额总和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3 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顺序责任分摊方式:含义:含义:也叫主要责任制;即也叫主要责任制;即按各保险人出立保险单的按各保险人出立保险单的先后顺序分摊损失先后顺序分摊损失,最先出立保单的保险人先负责,最先出立保单的保险人先负责赔偿,若保险标的超过其赔偿责任限额,超出部分赔偿,若保险标的超过其赔偿责任限额,超出部分依次由之后出具保单的保险人负责赔偿依次由之后出具保单的保险人负责赔偿例:例:第一张保单保险金额第一张保单保险金额2000020000美元,美元,5 5月月1515日签发;日签发;第二张保单保险金额第二张保单保险金额1000010000美元,美元,5 5月月1616日签发。实日签发。实际发生损失际发生损失2500025000美元。按照顺序责任原则,第一美元。按照顺序责任原则,第一张保单应偿付张保单应偿付2000020000美元,第二张保单偿付超出未美元,第二张保单偿付超出未付的付的50005000美元。美元。8.4 8.4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4 4、相同份额责任分摊方式:、相同份额责任分摊方式:含义:含义:即保险标的损失按相同份额分摊。如分摊后的即保险标的损失按相同份额分摊。如分摊后的损失金额超过某保险人的责任限额,超出部分由其损失金额超过某保险人的责任限额,超出部分由其他保险人继续按相同份额分摊直至分完他保险人继续按相同份额分摊直至分完例:例:第一张保单保险金额第一张保单保险金额20002000美元,第二张保单保险美元,第二张保单保险金额金额1000010000美元;实际损失美元;实际损失30003000美元。按照相同份美元。按照相同份额责任原则,两张保单各赔偿额责任原则,两张保单各赔偿15001500美元;美元;思考:若实际损失思考:若实际损失60006000美元,如何赔偿?美元,如何赔偿?1#:20001#:2000美元美元2#2#:40004000美元美元课后作业:课后作业:假假定定甲甲分分别别与与A、B、C三三个个保保险险人人签签订订火火灾灾保保险险合合同同,保保险险金金额额分分别别为为4万万元元、6万万元元、15万万元元。现现保保险险标标的的遭遭遇遇火火灾灾受受损损,损损失失金金额额为为13万万元元。则则A、B、C三三位位保保险险人人按按照照上上述述几几种种分分摊摊方方法法各各自自承承担担的的赔赔款款为多少?为多少?下周交。下周交。保险学里的风险指的是指客观存在的发生损失的不确保险学里的风险指的是指客观存在的发生损失的不确定性定性风险的特征包括客观性、个体偶然性和总体必然性、风险的特征包括客观性、个体偶然性和总体必然性、损失性和普遍性、可变性损失性和普遍性、可变性保险是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二者的有机统一;了解保保险是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二者的有机统一;了解保险的基本原理;险的基本原理;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是海上保险的萌芽;船货抵押借款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是海上保险的萌芽;船货抵押借款制度是海上保险的初级形式制度是海上保险的初级形式当今世界上海上保险领域最权威的法规:英国当今世界上海上保险领域最权威的法规:英国19061906年年海上保险法海上保险法了解劳合社的产生和地位了解劳合社的产生和地位小结小结保险的基本职能包括分摊风险和赔偿损失;派生职能保险的基本职能包括分摊风险和赔偿损失;派生职能包括投资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包括投资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了解保险的基本分类了解保险的基本分类重点掌握保险的六大原则及其在海上保险中的应用重点掌握保险的六大原则及其在海上保险中的应用掌握最大诚信原则的内涵、告知与保证、重要事实的掌握最大诚信原则的内涵、告知与保证、重要事实的含义及基本要求含义及基本要求可保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经济可保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经济利害关系,包括经济利益、确定利益及合法利益;利害关系,包括经济利益、确定利益及合法利益;可保利益主体是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海上保险中,可保利益主体是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海上保险中,风险转移的时间决定了对货物可保利益转移的时间风险转移的时间决定了对货物可保利益转移的时间小结小结近因原则是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因近因原则是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近因指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主要、最有效、最有影指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主要、最有效、最有影响的原因;具体运用方面,包括单原因致损、多原响的原因;具体运用方面,包括单原因致损、多原因共同致损、多原因先后致损、多原因先后间断致因共同致损、多原因先后致损、多原因先后间断致损四种情况;掌握近因的判定;学会结合案例具体损四种情况;掌握近因的判定;学会结合案例具体分析;掌握损失赔偿限额的确定:取被保险人的实分析;掌握损失赔偿限额的确定:取被保险人的实际经济损失、保险金额、保险价值三者最低者际经济损失、保险金额、保险价值三者最低者代位追偿原则是近因原则的派生之一;了解其含义、代位追偿原则是近因原则的派生之一;了解其含义、前提、产生原因、适用范围前提、产生原因、适用范围掌握重复保险的含义;分摊原则是以不超过保险价值掌握重复保险的含义;分摊原则是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四种分摊方式的计算为限;四种分摊方式的计算小结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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