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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高等继续教育精品教材国际贸易系列 国际经济合作国际经济合作主编主编 盛洪昌盛洪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目录目录第一章第一章 国际经济合作概述国际经济合作概述第二章第二章 国际直接投资国际直接投资第三章第三章 国际间接投资国际间接投资第四章第四章 国际信贷合作国际信贷合作第五章第五章 国际国际BOT投资投资第六章第六章 国际技术转让国际技术转让第七章第七章 国际工程承包国际工程承包第八章第八章 国际劳务合作国际劳务合作第九章第九章 国际租赁国际租赁第十章第十章 国际发展援助国际发展援助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国际税收国际税收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第一章 国际经济合作概述第一节 国际经济合作的基本概念第二节 国际经济合作的类型和方式第三节 国际经济合作与国际贸易的联系和区别第四节 中国与国际经济合作要点提示国际经济合作的概念、产生和发展及其意义和作用国际经济合作的类型与方式国际经济合作与国际贸易的联系和区别中国的国际经济合作第一节 国际经济合作的基本概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科技革命的不断发展以及国际分工的进一步深化,国际经济合作逐渐成为各国经济交往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进一步增强,各个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大,国际经济合作的内容不断丰富,方式也越来越灵活多样。这些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合作国家的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对繁荣和发展世界经济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一、国际经济合作的概念国际经济合作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不同主权国家政府、国际经济组织和超越国家界限的自然人与法人之间,为了共同的利益,在生产领域中以资本、技术、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移动与重新组合配置为主要内容而进行的较长期的经济协作活动。国家、地区间的经济政策协调也是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简言之,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和重新组合配置是国际经济合作的实质内容。从对国际经济合作概念的分析可以看出,国际经济合作有以下几方面的内涵。(一)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主体十分广泛(二)开展国际经济合作的前提条件是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平等互利 (三)开展国际经济合作的领域是生产领域(四)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内容是实现不同国家、地区的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 (五)国际经济合作是不同国家间进行的较长期的经济协作活动(六)国际经济政策协调也是当代国际经济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二、当代国际经济合作的产生和发展国际经济合作是在传统的国际经济联系形式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国际经济关系发展到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种国际经济交往方式,所以国际经济合作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它的产生与发展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政治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主要结果是产生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发展需要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需要从发达国家引进;另一方面,发达国家通过输出资本、技术、管理经验等进入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可以带动有关设备、零部件、半成品等的出口。这就促进了国际经济合作在国家之间的迅速发展。(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化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产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旧殖民体系的瓦解,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战前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完全主宰整个世界命运的时代结束了,但它们仍在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中占据着主要地位;许多新独立的国家加入了发展中国家的行列,使广大发展中国家成为世界政治经济舞台上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社会主义国家的出现,形成了影响世界政治经济生活的新的力量。这样,世界上形成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三支重要的政治经济力量,整个世界经济呈现出多极化和多元化的局面。(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分工的新发展是国际经济合作产生的基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际分工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1.国际分工的地域和范围不断扩大2.国际分工的部门和分支更加专门化和多样化(三)第三次科技革命的出现是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的原因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其标志是原子能、电子计算机和空间技术的发明和应用,并由此产生了生物技术、生物工程、通讯技术、海洋工程、宇航空间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等一系列新学科、新技术。科技革命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使世界各国经济发展速度普遍加快,并成为影响一国生产力水平最为重要的因素。科技革命使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并推动了跨国公司的发展。科技革命导致了国际经济关系发生极大变化,促进国际分工协作的发展。科技革命使得国际商品贸易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最终在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推动下,生产要素国际移动不断增加,并形成独立的国际生产要素市场,这样,以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为基本内容的国际经济合作成为国际经济联系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四)国家间的相互依赖和经济生活的国际化促进了国际经济合作的成熟1.生产国际化2.市场国际化3.资本及资本市场国际化4.经济调节国际化(五)国际经济组织在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大批区域性与全球性的国际经济组织不断产生,在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区域性经济组织是指地理区域比较接近的国家间建立的组织或缔结的条约与同盟,如欧洲联盟(EU)、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LAIA)、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等。全球性经济组织包括联合国系统的有关组织和其他一些经济发展水平相近国家间建立的组织或缔结的条约与同盟。如发达国家间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展中国家间的七十七国集团(Group of 77)等。这些组织在协调内部合作、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以及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三、国际经济合作的意义和作用 (一)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通过国家间的经济协调与合作,为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国家间在经济上的协调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相近国家间的协调、区域性经济组织、跨区域性经济组织以及全球性组织所进行的协调等多种形式。通过协调,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例如,八国集团峰会就是典型意义上的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间的经济协调。它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广泛讨论世界经济形势、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国际贸易、汇率政策与货币政策等问题,在协调政策、缓解摩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其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再如,国际货币基金的建立为稳定国际金融体系提供了保证,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谈判为减轻国际贸易中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保证国际贸易的正常开展做出了不懈地努力。(二)实现了各国之间在生产要素数量、质量和结构方面的互补以及推动生产要素在国家间的合理配置在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没有一个国家拥有世界上一切自然资源和全部占优势的生产要素,而通过国际经济合作,各国可以获得本国所不具备的或短缺的生产要素,也可以把占优势的本国生产要素转移到缺乏该种生产要素的国家中去。通过生产要素在国际间互通有无的移动,既推动了国际间科学技术的合作,又密切了各国间的共同投资,从而提高了社会生产能力,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生产要素是物质生产过程中必备的各种条件。通过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实现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移动和重新组合配置,能够弥补一国在自然资源方面的差异性,弥补一些国家在发展本国经济中的资金不足、劳动力不足和技术落后等一系列问题,使生产过程中各种生产要素达到最优组合和配置,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三)提高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产生规模经济效益通过国际经济合作,一个国家可以从其他国家获得自己稀缺的生产要素,将自己所拥有的优势生产要素与其他国家的优势生产要素相结合,扩大产品生产规模。这不仅能提高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抑制因密集使用同一生产要素所产生的边际收益递减效应,而且还能带来规模经济效益。规模经济又称规模利益,规模是指伴随着生产能力扩大而出现的生产批量的扩大,而经济则是“节省、效益、好处”的意思。规模经济即指如果生产要素都发生变化,能够带来生产规模的变化。各国通过参加国际经济合作活动,促进了生产要素从丰裕的国家向稀缺的国家转移,那么具有丰裕生产要素的国家由于转移了一部分要素,使得剩下来的生产要素能够发挥更大的效益,提高了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而生产要素稀缺的国家由于使用了别国的要素资源,形成了新的生产能力,提高了要素的边际收益,从而产生了更大的规模经济效益。同时,规模经济的产生也要以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配置为前提条件。(四)扩大了国际贸易的数量和范围,影响和改变了国际贸易的流向通过开展国际经济合作,促使生产要素在不同国家间移动,也使得一些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等的国际贸易量增加。如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开展就会带动和扩大与其相关的设备、材料的进口。另外,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尤其是以直接投资形式出现的资本要素的国际移动,可以突破贸易保护主义的限制,实现国外生产国外销售,从而使国际贸易的流向发生变化。第二节 国际经济合作的类型和方式随着国家间经济交往的进一步加强,国际经济合作的内容不断丰富,范围不断扩大。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把国际经济合作划分为不同的类型,而开展国际经济合作的方式也在不断地推陈出新。一、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类型从国际经济合作的范围出发,可以将国际经济合作分为广义的国际经济合作与狭义的国际经济合作。 从国际经济合作的层次出发,可以将国际经济合作分为宏观的国际经济合作与微观的国际经济合作。 从国际经济合作的方式出发,可以将国际经济合作分为双边的国际经济合作与多边的国际经济合作。 从国际经济合作的主体出发,可以将国际经济合作分为垂直型国际经济合作与水平型国际经济合作。 二、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方式 (一)国际直接投资合作国际直接投资合作指的是一个国家引进其他国家的投资和在其他国家进行投资,其具体方式有: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独资经营、合作开发、境外投资企业、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境外研发中心、境外并购、非股权并购等。(二)国际间接投资合作国际间接投资合作是指投资者购买外国发行的公司股票、公司债券或政府债券、衍生证券等金融资产,只谋求取得股息、利息或买卖证券的差价收益,而不取得对筹资者经营活动控制权的一种国际投资方式,包括国际信贷合作和国际证券融资合作。国际信贷合作包括外国政府信贷、国际金融组织信贷、出口信贷、混合信贷、贴息信贷、国际租赁信贷等。国际证券融资合作包括债券、股票、投资基金、商业票据等多种方式的融资行为。(三)国际技术合作国际技术合作包括无偿技术转让和有偿技术转让两种方式。无偿技术转让一般是通过多边技术合作或双边无偿赠送来实现的,其具体方式有:召开科技专题研讨会、专家互换、专家征聘、专业人员培训、交换科技情报与共同研究和设计、建立联合科研机构与培训中心等;有偿技术转让就是技术贸易,主要采取专利、专有技术或商标使用权交换等多种许可贸易方式,此外在一些带有技术转让性质的设备硬件交易、成套设备进出口中,有偿技术转让的成分也是很多的。(四)国际劳务合作国际劳务合作是国际服务合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它是指一个国家派出技术人员、工人或其他人员等,前往另一个国家为需要劳动力的业主提供各种不同的技术服务和工作服务等。国际劳务合作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劳务进出口、国际旅游、国际咨询、国际工程承包等。(五)国际工程建筑合作国际工程建筑合作是国际服务合作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指一国的工程建筑公司以投标的方式进入东道国承揽工程建筑项目,待项目建成后,或直接移交东道国、或参与管理和经营。国际工程建筑合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商业与经济交往活动,其中包括多种经济合作方式,例如,一个工程建筑合作项目,除了大量的劳务合作外,还有相当多的技术合作、金融合作、贸易合作、政策协调等。(六)国际发展援助国际发展援助主要研究国际发展援助的主要方式及如何实施国际发展援助。国际发展援助的主要渠道是多边援助和双边援助,具体方式包括财政援助、技术援助、物资援助、现汇援助等。(七)国际土地合作国际土地合作包括对外土地出售、土地出租、土地有偿定期转让、土地入股、土地合作开发和建立经济特区等,其中经济特区包括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科学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形式。(八)国际信息与管理合作国际信息与管理合作主要研究信息与管理要素在国际经济合作中的作用。国际信息合作主要指国际经济信息的交流与交换。国际管理合作的具体方式包括对外签订管理合同,聘请国外管理集团、管理专家进行管理咨询,合营企业联合管理,交流管理资料和举办国际管理知识讲习班等。(九)国际经济政策协调合作国际经济政策协调合作包括两大类型:一类是以联合国系统、区域性经济组织等为主对各国经济进行的协调活动,这种协调活动主要通过政府首脑会议及国家领导人互访、签订多边与双边协定的方式进行;另一类是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方式进行,如建立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等。第三节 国际经济合作与国际贸易的联系和区别国际经济合作与国际贸易都是国际分工的表现形式,从历史发展过程看,国际经济合作是在国际贸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两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但两者在内容、方式及运动规律等方面又存在一定的区别。一、国际经济合作与国际贸易的联系 (一)国际经济合作与国际贸易都是国际经济交往的重要形式(二)国际经济合作与国际贸易都与生产要素禀赋相关(三)国际经济合作与国际贸易都与国际性商品生产有关(四)国际经济合作与国际贸易常常会结合在一起进行二、国际经济合作与国际贸易的区别 (一)研究对象和开展领域不同国际经济合作研究生产要素在国际间进行直接移动和重新组合配置的规律及协调机制,重点在于生产领域内的直接协作;而国际贸易研究国际间商品流通的规律性,亦即生产要素间接移动的规律性,其研究的重点是商品的进口与出口,属于流通领域的范畴。(二)交易方式和表现形式不同国际经济合作大多采取项目合作的方式,合作各方须在一段较长的时期内进行合作;而国际贸易则多采取买断卖断的方式,当交易达成后,买方收货付款,卖方交货收款,交易即告完成。另外,国际经济合作一般表现为各种各样的项目,而国际贸易的表现形式一般是各种各样的合同。(三)对各国的国民经济所起的作用不同国际贸易主要是通过进出口影响各国国民经济,对各方来说,都可以从对方获得稀缺的产品,或者通过比较利益节约生产要素的耗费,但并不直接影响各国科技水平和生产力的提高,不能直接解决一国的资金短缺问题。而国际经济合作则是合作各方在生产领域的直接合作,可以获得独特的经济效益,发挥国际贸易难以发挥的作用。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和限制性商业管理等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严重地影响了国际贸易的正常开展。而国际经济合作则为进入他国市场和获得别国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开辟了有效途径,通过国际经济合作,可以直接在生产领域使用别国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本国科学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有利于改造本国落后的产业结构和建立新的产业,使产业结构优化。三、国际经济合作的基本特征和规律 (一)国际经济合作的基本特征(1)当代的国际经济合作是主权国家间的经济协作,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坚持平等互利是开展国际经济合作的必要前提和基本原则,也是判断是否为主权国家间进行经济合作的主要标志。(2)国际经济合作具有全球性、经常性和持久性的特征,国际经济合作的范围大,领域宽,方式灵活多样。(3)在国际经济合作过程中,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常常结合在一起发生一揽子国际转移。(4)国际经济合作中充斥着斗争和竞争,又合作又斗争,斗争中求合作,合作中有斗争。(二)国际经济合作的规律四川大学王世浚教授将国际经济合作规律称为“4C规律”,即国际经济竞争(Competition)、国际经济矛盾(Contradiction)、国际经济协调(Coordination)、国际经济合作(Cooperation)。“4C”的相互关系是:竞争需要合作,合作并不排斥竞争;矛盾普遍存在于竞争、合作与协调的过程中;国际经济协调与推动合理竞争、缓解矛盾冲突、促进经济合作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第四节 中国的国际经济合作 一、中国的国际经济合作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就开始了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改革开放的方针指引下,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迅速,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我国开展国际经济合作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国际经济合作的初始阶段(19501960年)(二)国际经济合作的缓慢发展阶段(19601978年)(三)国际经济合作的快速发展阶段(1979年至今) 二、中国开展国际经济合作取得的成绩 (一)进出口贸易(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三)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四)技术引进(五)对外直接投资三、中国开展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方向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中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世纪,中国政府明确提出: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一方面,提高“引进来”的质量和水平;另一方面,鼓励中国有比较优势的各类企业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出去”,在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过程中,不断增强自身的国际竞争力。(一)逐步扩大对外投资规模大力发展境外加工贸易和境外加工装配。在进一步加强与各国、各地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投资合作的同时,努力增加当地就业,增强当地经济的自我发展能力,积极探索跨国并购等投资方式。(二)加强境外资源合作开发通过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在油气、矿产、林木、渔业、经济作物等资源领域的勘探、开发和加工合作,转让中国在资源开发领域的实用技术,扩大当地就业,增加当地居民收入和政府税收,增强当地经济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出口能力,促进相关国家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三)拓展对外工程承包鼓励企业以带资承包方式开展国际工程承包和项目设计咨询业务,支持国内企业参与各国、各地区的项目建设,逐步形成一批具有相当规模和较强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承包工程企业。(四)发展境外农业合作开发充分发挥中国农业生产技术、设备等优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境外农业项目综合开发。通过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建立国际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五)促进境外科技和智力合作引导企业在境外科技资源密集的地区设立研发中心,加强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国企业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六)提高对外劳务合作水平根据国际市场的需求,在逐步完善管理体制的同时,丰富对外劳务合作的方式,拓宽对外劳务合作的领域。(七)推动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鼓励中国企业到境外从事贸易分销、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基金管理、电讯信息、物流航运和中介服务,加强服务贸易领域的国际交流,为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便利化创造条件。关键概念国际经济合作生产要素宏观的国际经济合作微观的国际经济合作垂直型国际经济合作水平型国际经济合作思考题1.简述国际经济合作的含义。2.简述国际经济合作与国际贸易的联系。3.简述国际经济合作与国际贸易的区别。4.论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促进当代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的主要因素。5.论述国际经济合作的意义和作用。返回目录书页返回目录书页第二章 国际直接投资第一节 国际直接投资概述第二节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第三节 国际直接投资环境与评估第四节 中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与对外直接投资要点提示国际直接投资的概念和类型国际直接投资的产生与发展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国际直接投资的方式国际直接投资环境与评估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第一节 国际直接投资概述 一、国际直接投资的概念(一)国际直接投资的概念国际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是指一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为了取得长期投资利益而在国外创立公司并控制其经营管理权的投资行为。国际直接投资可以通过在国外创立独资公司或合资公司、扩大原国外企业投资、收购或兼并东道国现存企业的方式来实现。国际直接投资不同于国际间接投资,它不是单纯的货币资本的流动,而是多种生产经营要素的移动(包括货币资本、机器设备、物料、工业产权、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或经验等),并且还要与东道国的生产经营要素(如土地、劳动力、技术、厂房、货币资本等)进行有效组合,才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来获得最终的投资收益。当然,国际直接投资活动的结果不一定能获得投资收益。(二)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间接投资的区别1.有效控制权的区别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解释,有效控制权是指投资者拥有企业一定数量的股份,因而能行使表决权并在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管理中享有发言权。国际直接投资以股权方式参与而取得的对企业的控制权,有别于非股权参与的控制权。如果没有股权参与,即使能通过其他途径或方法对企业产生影响,也不是直接投资。在国际直接投资活动中,投资者对企业的控制权一般与投资者拥有的企业股份成正比,拥有的股份越多,控制权越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投资者在所投资的企业中拥有25%或更多的股份,可以作为有效控制权的标准。2.国际直接投资的性质和过程比国际间接投资复杂国际直接投资从本质上说是生产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或转移,它包括货币形式的资本转移,还包括生产资本的物质形态转移(如机器设备、原材料及劳动力的投入)和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输出。在整个经营过程中,国际直接投资的收益是浮动的,随投资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国际直接投资从股权确认、谈判过程以及实际操作过程等各方面看,都比国际间接投资要复杂,其风险也要大于国际间接投资。间接投资者对投资对象企业并无实际控制权和管理权,所以只能收取债券或股票的利息和红利。国际间接投资的性质比较简单,收益也是固定的。(三)国际直接投资的类型(1)横向型投资,也称水平型投资,即将母公司在国内生产的同样产品或相似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扩展到境外子公司进行,使子公司能够独立地完成产品的全部生产和销售过程。(2)纵向型投资,也称垂直型投资,即指母公司到境外建立与其国内的产品生产有关联的子公司,使母子公司间形成产业链和专业化协作。它可以表现为两种形式:1)母公司和子公司从事同一行业产品的生产,但分别承担同一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不同工序,如机械制造业、电子行业。2)母公司和子公司从事不同行业,但业务上又互相关联,如资源开采业、原料或半成品加工业。(3)非关联型投资,即母公司到境外建立与国内生产和经营方向完全不同、生产不同产品的子公司。 二、国际直接投资的产生与发展(一)国际直接投资的产生国际直接投资的起源可追溯到19世纪上半叶。15世纪地理大发现以后,欧洲进行了空前的殖民扩张,在殖民地开矿山、开种植园,使用奴隶进行生产,为后来的对外直接投资探索出一种模式。1867年,胜家缝纫机公司在苏格兰格拉斯哥设厂生产缝纫机,开创了对外直接投资的先河。随后,德国西门子、巴斯夫、拜耳公司以及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等著名公司纷纷在英、法、俄、美等地设厂,成为对外直接投资的起源。国际直接投资的兴起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产业革命在英国爆发之后,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一方面,积累了巨额的资本,使对外直接投资具备了雄厚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产业革命引起生产空前增长所带来的对原料及食品的巨大需求,也促使英国开展对外直接投资。随着产业革命在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和完成,同样引起了这些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热潮。(二)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1.初具规模阶段(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2.缓慢发展阶段(两次世界大战之间)3.突飞猛进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20世纪80年代)4.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发展态势三、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 (一)市场指向型1.领先进入市场2.争取和扩充新市场3.跟随行动(二)劳动力指向型劳动力指向型投资旨在利用东道国相对低廉的劳动力。劳动力价格是否低廉,既要考虑工资率因素,也要考虑劳动生产率因素。在工业发达国家,与资本要素相比,劳动力要素显得越来越昂贵,因而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越来越不合算,加之技术革命与革新使得这些国家技术密集型新产品不断推出,资本密集型的新兴行业迅速涌现和发展。因此有关企业将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和某些劳动密集型新产品的生产转移到世界上劳动力价格低廉的地区,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劳动力指向型投资的动机通常不是为了占领东道国市场,而是要在东道国建立出口基地,将产品销往母国或第三国市场。(三)自然资源指向型1.在海外寻求国内的劣势资源2.维护原料来源的稳定性3.利用生产区位优势(四)绕过贸易壁垒型高额关税、低进口配额、进口管制等都是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手段。这里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某些发展中国家因经济落后、技术水平低、劳动生产率低、民族工业脆弱,经不起发达国家企业的竞争;同时,也由于外汇缺乏,推行进口替代政策,以减少外汇支出,缓和国际收支,并作为实现工业化的途径,往往通过某些保护措施,特别是通过保护关税,降低外国产品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民族工业建立温室,为工业化铺开道路。另一种情形是某些经济发达国家,由于战后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变化,有时也通过进口配额、苛刻的产品检验标准等手段,限制外国产品输入。(五)生产和营销国际化型1.形成国际专业化生产网络2.多样化经营第二节 国际直接投资方式 一、创办国外企业创办国外企业是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境内设立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归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如果创办的是新企业,也称绿地投资(Greenfield Investment),它通过在东道国创办国际独资企业和国际合营企业来实现。(一)国际独资企业国际独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依据东道国的法律,在东道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股份归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独资企业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都由外国投资者独自享有,同时也由该投资者独享收益和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其创办目的在于:第一,可以根据母公司的总体战略需要来布局子公司的设立地区,协调发展整个公司的经营活动,并使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更具弹性;第二,独享企业机密和垄断优势,减少扩散的不利影响;第三,独享经营成果和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第四,经营决策和经营活动具有自主性,免除共同投资者之间因民族文化、价值观念、管理方式等不一致而造成的摩擦。国外独资企业主要有三种方式:国外分公司、国外子公司、国外避税地公司。(二)国际合营企业国际合营企业(Joint Venture)是指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者为共同经营一项事业,联合出资,依据东道国法律在其境内设立的独立企业。1.合营类型2.国际合营企业对投资国和东道国的影响3.管理模式4.控制策略二、跨国并购 (一)并购的概念并购是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的简称,常常缩写为M&A。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对兼并的解释是: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收购指的是一个公司用现金、股票或债券购买另一公司的股权股票,以获得该公司的控制权,而该公司的法人地位并不消失。兼并和收购都是为了获得公司的控制权,是一种高级形态的产权交易,我们把它们简称为并购。(二)并购类型1.按双方产品或产业的联系分类(1)横向并购。同一行业领域内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企业间的并购称为横向并购。(2)纵向并购。出于生产同一产品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间的并购称为纵向并购,纵向并购可分为向后并购和向前并购。(3)混合并购。既非竞争对手又非现实中或潜在的客户或供应商的企业间的并购称为混合并购,混合并购还可分为产品扩张型并购、市场扩张型并购和纯粹型并购。2.按照并购方行为分类(1)善意并购。所谓善意并购,是指收购企业以较好的报价和其他条件与目标企业协商收购事宜,取得其理解和支持。目标企业的经营者提供必要的资料给收购企业,双方在友好、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双方满意和共同接受的收购协议。(2)敌意收购。所谓敌意收购,是指收购公司事先未与目标公司经营者协商就在二级市场上收购目标公司股票,迫使目标公司接受条件,出售企业,从而获得目标公司控制权的并购行为。敌意收购过程中一般双方关系紧张,信息也不对称,且目标公司往往会尽力反收购,采取各种反收购策略。(3)“熊抱”。“熊抱”是介于善意并购和敌意收购两者之间的收购方式,是指收购方先向目标公司提出收购协议,如果目标公司接受的话,并购方将以优惠的条件收购目标公司,否则,收购公司将在二级市场上大举购入目标方股票,以恶劣的、敌意的条件完成收购。3.按照收购人在收购中使用的手段分类(1)要约收购。所谓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所持的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公告,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要约收购无需事先征求目标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的同意,多用于敌意收购中。(2)协议收购。所谓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反复协商,并在取得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同意的情况下,达成协议,按照协议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协议收购一般是在善意收购时使用。(三)并购方法1.现金收购2.股票收购3.混合收购4.杠杆收购三、并购与建立新企业的比较 (一)并购方式优缺点1.并购方式的优点(1)迅速进入。(2)廉价获得资产。(3)获得市场份额。(4)利用适合当地市场的原有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从而可以避免由于对当地情况缺乏了解而造成的种种麻烦。(5)获得公司发展所需的技术、专利和商标等无形资产,提高研究与开发能力。(6)扩大产品种类和经营范围,尤其当跨国公司超越原有的产品生产范围,实行多样化经营时,收购现有企业是迅速而有效的途径。2.并购方式的缺点(1)价值评估的困难。由于不同国家有不同的会计准则且由于目标市场信息收集困难等原因,导致对目标公司的价值评估成为跨国并购最关键、最复杂的环节。(2)原有契约及传统关系的束缚。被并购企业在并购发生前与其他经济组织签订有一些合同以及有生意上的关系,这些合同与关系往往成为并购后并购企业继续经营管理上的障碍。(3)公司规模和地点上的制约。目标公司原有的一些条件,如企业规模、生产地点等,有时往往不会完全符合跨国公司战略布局的需要,这也对企业的并购形成了制约条件。(4)管理困难。目标公司的原有管理制度不适合跨国公司的管理要求,以致造成管理上的问题,甚至导致经营失败。(5)失败率较高。实际统计数字表明,通过并购方式建立的国外子公司的经营失败率要高于创建新企业的方式。(二)在东道国建立新企业方式创建海外企业可以是由外国投资者投入全部资本,在东道国设立一个拥有全部控制权的企业,也可以是由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的投资者共同出资,在东道国设立的一个合资企业,但它们都是在原来没有的基础上新建的企业。1.创建海外企业方式的优点(1)创建的海外企业不易受到东道国法律和政策上的限制,也不易受到当地舆论的抵制。(2)在多数国家,创建海外企业比收购海外企业的手续要简单。(3)在东道国创建新的企业,尤其是合资企业,常会享受到东道国的优惠政策。(4)对新创建海外企业所需要的资金一般能做出准确的估计,不会像收购海外当地企业那样会遇到烦琐的后续工作。2.创建海外企业方式的缺点(1)创建海外企业常常需要一段时间的项目营建期,所以开业投产比较慢。(2)创建海外企业不像收购海外企业那样可以利用原有企业的销售渠道,因此不利于迅速进入东道国以及其他国家市场。(3)不利于迅速进行跨行业经营和迅速实现产品与服务的多样化。第三节 国际直接投资环境与评估 一、国际直接投资环境(一)国际直接投资环境的含义国际直接投资环境,是指影响国际投资活动的各种自然因素、经济因素、政治因素、社会因素和法律因素相互依赖、相互作用、互相制约所形成的综合体。(二)国际投资环境分类(1)按投资环境所包含因素的多少划分,可以分为狭义投资环境和广义投资环境。 (2)按投资环境表现的形态划分,可以分为物质形态的硬环境和非物质形态的软环境。 (3)按投资环境因素的稳定性划分,可分为自然因素、人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 (4)按国际直接投资环境的主要内容划分,可分为政治环境、法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自然环境、基础设施状况等。 二、国际投资环境评估为确保投资财产安全和投资收益回报,投资者不但要确定投资环境的构成要素,而且还要对东道国的投资环境进行评价,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投资环境的评估可以有各种不同的方法,但评价的内容基本是相同的。作为投资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用不同的方法来对东道国的投资环境作出评估。1.投资障碍分析法(1)政治障碍:政治制度与投资国不同、政局动荡不稳。(2)经济障碍:经济停滞或增长缓慢、外汇短缺、劳动力成本高、通货膨胀和货币贬值、基础设施差、原材料等基础行业薄弱。(3)资金融通障碍:资本数量有限、没有完善的资本市场、融通限制多。(4)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短缺。(5)国有化政策和没收政策。(6)对外国投资者实行歧视性政策:禁止外资进入某些行业、对当地的股权比例要求过高、要求有当地人参与企业管理、要求雇用当地人员。(7)政府对企业过多地干预:国有企业参与竞争、实行物价管制、要求使用本地原材料。(8)普遍实行进口限制:限制工业制成品进口、限制生产资料进口。(9)实行外汇管理和限制汇回:一般外汇管制、限制资本和利润汇回、限制提成费汇回。(10)法律及行政体制不健全:外国投资法规不健全、国内法律不健全、没有完善的仲裁制度、行政管理效率低、公务员廉政形象差。2.冷热国对比分析法(1)政治稳定性(2)市场机会(3)经济发展状况(4)文化单元化(5)法令障碍(6)自然环境障碍(7)地理文化差异 3.等级尺度评分法等级尺度评分法是美国学者罗伯特斯托鲍夫(R.B.Stobaugh)于1969年9月首先提出的。他在其论文如何分析外国投资气候中,提出了关于投资气候的分析方法,这种方法首先列出影响投资环境最重要的8个因素,即:币值稳定性、每年通货膨胀率、资本外调、允许外国所有权的比例、外国企业与本地企业之间的差别待遇和控制、政治稳定、当地资本供应能力、给予关税保护的态度,然后将每个因素划分为几个层次,根据它们对投资决策的重要程度给出相应的分值(权重)。各因素的评分之和就是投资环境的总得分,满分为100分,为最理想的投资环境,最低分为8分,为最不理想的投资环境。在实际操作中,东道国的投资环境综合评分值低于70分,就不能成为理想的投资环境 4.加权等级评分法加权等级评分法是前面所介绍的投资环境等级评分法的演进,该方法是美国学者威廉戴姆赞于1972年提出的。企业在运用这种方法时大体上分三个步骤:首先,对各环境因素的重要性进行排列,并给出相应的重要性权数;其次,根据各环境因素对投资产生不利影响或有利影响的程度进行等级评分,每个因素的评分范围都是从0(完全不利的影响)到100(完全有利的影响);最后,将各种环境因素的实际得分乘上相应的权数,并进行加总。按照总分的高低,可供选择的投资目标国被分为以下5类:投资环境最佳的国家、投资环境较好的国家、投资环境一般的国家、投资环境较差的国家、投资环境恶劣的国家。5.抽样分析法抽样分析法是东道国政府选定或随机抽取不同类型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投资环境的评估。通常由外商投资企业的经理或部门主管根据调查人提出的投资环境评估要素作出口头或书面评估。评估项目包括:政府政策、法律法规、税收制度、利息水平、劳资关系、劳动生产率、动力供应、给水排水、运输通讯、劳动力成本、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等。评估标准分4级,即非常好、良好、一般、不佳。抽样评估方法的最大优点是评估的项目比较具体,能使调查人得到第一手信息资料,对潜在的投资者具有直接的参考价值。但由于评估项目不可能列举很多,因而可能不够全面,同时评估的结果常常带有评估人的主观色彩。6.成本比较法成本比较法是英国经济学家拉格曼(Alan M. Rugman)在1981年出版的跨国公司的内幕一书中提出的,它将投资环境的因素都折合为数字作为成本构成,进行成本和收益分析,然后作出投资决策。拉格曼成本分析公式中,将各种投资环境因素作为成本代入,如以C表示投资国国内生产正常成本,C表示东道国生产正常成本,M表示出口销售成本(含运输、保险和关税等),A表示国外经营的附加成本,D表示各种风险成本。 第四节 中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与对外直接投资 一、利用外国直接投资我国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方式主要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中外合作开发。(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概念与特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指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具有以下特点:(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方投资者和外方投资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企业。(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期限按行业的不同有不同规定。2.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程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资企业由中方负责申报,申报程序是:“由中国合营者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拟与外国合营者设立合营企业的项目建议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建议书与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转报审批机构批准后,合营各方才能进行以可行性研究为内容的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上签订协议、合同、章程。”据此,合资企业的申报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立项申请阶段;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和报批项目签署合同、章程阶段。3.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1)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组成。投资总额是外商投资企业按照项目合同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所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流动资金的总和。(2)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当银行利率低于企业投资收益率时,一般情况下,外商投资企业都希望提高借贷的比例,以提高自有资金利润率。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的法律,在中国境内根据中方提供的合作条件共同举办的企业。这种合作方式较为灵活,一般情况下由中方投资者提供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有时也提供一定的资金,而由外国投资者提供全部或大部分资金,这对于融通资金十分有利。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具有以下特点:(1)中外合作各方的投资一般不折算成出资比例,也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亏损,而是按合作各方在合作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来确定利益的分配方式(可以是产品,也可以是货币)、风险的承担比例、企业管理的方式、合作终止时的财产归属等。(2)中外合作企业的法人资格具有可选择性。如取得法人资格,外国合作者的投资比例不得少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5%,即成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以其投资或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担责任;如合作企业为非法人的经济实体,合作各方按合同的规定经营管理企业,各方对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中外合作企业的管理方式比较多样,法人式的通常采用董事会制,非法人式的通常采用联合委员会制或委托管理制。(4)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可以依法先行收回投资。(三)外商独资企业1.外商独资企业的概念与特点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这里所说的外国投资者不一定只有一个,几个外国投资者合资在中国办企业,也称为外商独资企业,但境外投资者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属于外商独资企业,而是外国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独立的中国法人。外商独资企业的特点:(1)自投全部资本。外商独资企业除土地以外的资本(固定资产、流动资金、技术、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全部由外商独资投入。(2)完全自主经营。由于没有东道国投资者加入,外商独资企业在组织机构、经营管理、产品供销、财务处理等方面,有较大的独立自主性和灵活性。(3)独享其利。外商独资企业独享其税收优惠(包括减免税、出口退税、税后利润的再投资退税)及税后的全部利润。(4)独担风险。外商独资企业必须承担全部的经营亏损和其他各种风险,如外商独资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以其本身的资产总额为限的责任;如外商独资企业是无限责任公司,则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四)国际合作开发国际合作开发就是资源国在利用外国的投资与先进技术的条件下,与外国企业共同开发自然资源所进行的国际合作。目前中外合作开发主要是合作勘探开发海上石油。国际上,海上石油勘探开发大体上有三种方式:一是签订风险合同;二是实施工程承包;三是提供技术服务。中国一般采用风险合同的方式。风险合同就是在物理勘探阶段,划出一部分海域由外国公司进行勘探并由他们承担风险,即如果没有发现油田或者是没有商业开采价值,就由外国公司承担全部费用。如果发现了有商业开采价值的油田,外国公司享有优先投标的权利,损耗费用再从开采后所得石油中偿还。(五)外国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外国直接投资的现状(1)外商直接投资的地区分布。在我国利用的外商直接投资中,来自港澳台的资金占绝大部分。其他在我国有较多投资的有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英国、德国和法国等。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的来源地构成不太合理,港澳台地区的资金比重过大,而美、日、欧地区的资金比重过小。(2)投资方式的构成情况。外商对华投资的方式主要有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经营和合作开发。(3)投资领域的变化。外商的投资已经从早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逐步向高科技、知识型领域转变,高新技术产业将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重点。过去外商只把我国作为其加工组装地,现在逐步向制造基地转变,外商在华产业向纵深方向延伸。外商还通过收购、兼并、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进行投资。2.外国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1)“国民待遇”落实不力。各省、各地区为了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纷纷在国家优惠政策基础上又实行更优惠的待遇,包括乱减免税、擅自降低土地出让租金和建筑租金等,造成地区间吸引外资的无序竞争,外资企业因此受到超“国民待遇”。另一方面,当外商进入后,常常又遭遇不尽人意的低“国民待遇”。如一些地方政府存在乱收费或变相收“协调费”,不根据外商实际生产情况而人为下达纳税指标等问题。(2)外商直接投资的地区分布极不均衡。投资地区分布不均衡主要表现在投资主要集中于东南沿海地区,尤其是珠江三角洲地区、闽南地区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约占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90%。3.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对策(1)清理法律法规,改善投资环境。 (2)加快经济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3)吸引外资对中西部地区的投资。 (4)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农业。 二、中国对外直接投资 (一)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1.我国海外投资呈波浪形发展态势2.投资市场向多元化市场转变3.经营行业覆盖面逐步拓宽4.项目以中小型为主,平均规模在不断扩大5.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6.企业经营质量和档次明显提高7.投资方式以新建企业为主(二)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1.企业规模小2.分散化经营3.总体整合能力差4.经营效益低5.投资结构不合理6.缺乏统一规划,管理僵化7.外汇管理和银行信贷限制过严(三)扩大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对策1.组建中国海外投资的专门执行机构2.调整相关的财政金融政策3.完善监管制度4.树立经济全球化观念,提高国际化经营管理水平5.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增强企业竞争能力6.建立企业联盟或推进企业重组,加强整体竞争实力7.培养人才,完善人才管理8.树立企业形象,造就企业品牌关键概念国际直接投资国际投资环境股权式合营企业契约式合营企业直接收购间接收购现金收购股票收购杠杆收购思考题1.简述国际直接投资的含义及其与国际投资的区别。2.简述国际直接投资的动机。3.简述国际合资企业的控制策略。4.并购的几种方式是什么?5.中外合资企业与中外合作企业有哪些主要区别?6.简述中国利用外资的方式。7.简述加快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对策建议。返回目录书页返回目录书页第三章 国际间接投资第一节 国际间接投资概述第二节 国际股票投资第三节 国际债券投资第四节 国际投资基金要点提示国际间接投资的概念、形式与特点,影响国际间接投资的因素,国际间接投资的发展趋势股票的概念、特点、种类,股票的收益,国际股票投资的概念与种类,国际股票价格指数,国际股票交易方式债券的概念、特点和分类,国际债券,债券投资的收益,国际债券的发行,中国利用国际债券融资概况国际投资基金概述,投资基金的分类,投资基金的收益和费用第一节 国际间接投资概述 一、国际间接投资的概念、形式与特点(一)国际间接投资的概念与形式国际间接投资(International Indirect Investment)是指跨国界的间接投资行为,即指购买外国公司股票、外国政府或外国公司债券以及提供中长期信贷形式的资本对外投资活动。国际间接投资主要是通过国际资本市场进行,按投资对象不同,可以把国际间接投资分为国际股票投资、国际债券投资和国际信贷三种形式。其中,国际股票投资和国际债券投资又称为国际证券投资。 (二)国际间接投资的特点1.不拥有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控制权2.货币形式的资本转移3.流动性强4.投资风险小5.灵活性大6.政策性强二、影响国际间接投资的因素(一)利率差异利率差异是决定国际间接投资流向的主要因素。利率的种类有短期利率和长期利率、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之分,对国际间接投资影响较大的是长期利率和实际利率。一般来说,国际间接投资的资本总是从低利率国家流向高利率国家。金融市场这种自发调节机制也会受到国家调节政策的制约,一些国家政府为了使资本流向朝着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的方向变化,往往采取高利率政策和其他限制措施,限制资本外流或鼓励资本流入。(二)汇率变化及其稳定性汇率变化会直接影响资本的流入与流出,而汇率变化主要取决于外汇供求。如果一国国际收支出现顺差,对外债权就会相对增加,由于外汇供过于求,导致外币贬值而本币升值,汇率上升(直接标价法下,下同),外国为偿付该国债务,必然会增加对该国货币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他条件不变,则将促使该国资本流出。反之,若一国国际收支长期持续逆差,该国经济实力就会相对下降,对外债务相对增加,使外汇供不应求,导致外币升值而本币贬值,汇率下跌,为偿付对外债务则会增加对外汇需求,这将促使外国资本流入。汇率稳定性也会引起国际间接投资流向变化,投资者为了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总是将资金投入到汇率高而且稳定的国家。(三)投资风险高低投资风险性也是影响国际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因素。投资者在进行国际间接投资时都要对投资风险因素加以分析,比较在同样收益率下风险的高低,最终确定风险较低的投资。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投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发展中国家债务过重,投资环境恶化,国际间接投资风险增大。(四)被投资国偿债能力大小被投资国偿债能力大小是使国际间接投资变动的一个重要原因。国际间接投资在世界各国之间流动要考虑到投资的回收问题,因此偿债能力成为吸引国际间接投资的基本条件。一国偿债能力取决于该国经济状况,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高,具有较多的外汇储备,偿债能力强,因而能吸引大量的国际间接投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外汇储备较少,偿债能力不足,吸引国际间接投资的能力就较弱。发展中国家吸引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因为这些国家和地区较其他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发展较快,有较强的出口创汇能力。(五)政治稳定性政治、军事以及其他社会非经济因素也会影响国际间接投资。国际间接投资需要良好的国际投资环境,政治、军事等非经济因素对国际间接投资的外部环境影响较大,因而会间接影响国际间接投资的流向。进行国际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都愿意将资金投向没有军事纠纷、政局稳定的国家和地区,这也是中国近些年来能够大量吸引外资的一个重要因素。三、国际间接投资发展趋势 (一)国际间接投资增长速度超过直接投资(二)国际间接投资流向发展中国家的比例不断增加(三)国际间接投资证券化趋势日益明显(四)国际债券在国际金融市场融资中所占的比重日益提高(五)国际间接投资的虚拟化、衍生化和机构化趋势增强第二节 国际股票投资 一、股票概念与特点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证明其进行投资,拥有股份资本所有权,并据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有价证券。股票持有者即为发行该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分享公司的利益,同时也要分担公司的责任和风险。国际股票是指世界各国大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发行和参加市场交易的股票。国际股票投资是指在股票市场上购买上市的外国公司股票。(一)股票的票面内容股票的票面内容包括正、反两面所载明的内容。(1)股票的正面内容有:公司的名称和所在地址;批准发行股票的机构及批准日期;股票的种类、股数及每股金额、发行日期;股票的编号;公司印章及董事长签名盖章;防假暗记。(2)股票的背面内容有:股票持有人的姓名及证明身份的证件登记栏;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二)股票的特点1.不返还性2.获利性3.风险性4.流通性5.决策性6.价格的波动性7.投机性二、股票的种类(一)普通股和优先股1.普通股(1)普通股的含义和特点。普通股是股份公司最先发行的最基本的、最重要的股票形式。它是一种代表股东对发行股票公司的股份享有所有权的证书。普通股具有以下特点:它是股份公司发行量最大的股票种类;它的持有者可有平等的、不加以特别限制的权利;它是风险最大的股票种类,其风险表现在收益的不确定性和交易价格的波动性。(2)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权利:1)投票表决权。2)收益分配权。3)剩余资产分配权。4)优先认股权。(3)普通股票的种类。根据发行公司的地位和业绩、风险和收益上的不同,普通股可具体分为蓝筹股、成长股、收入股、周期股、防守性股和投机股等。2.优先股(1)优先股的含义。优先股是指股东在公司分配利润、公司清理剩余资产时,享有优先分配权的股份。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优先股股票一般要在票面上注明“优先”或“优先股”字样,而其优先条件要由公司章程加以规定,通常包括下列内容:优先股分配股息的顺序和定额;优先股分配股份有限公司剩余资产的顺序和定额;优先股股东行使表决权的顺序和限制;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转移股份的条件等。(2)优先股的优先权。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1)优先领取股息。公司在分配利润时,优先股股东的股息得到满足之后,才能分配给普通股股东。2)优先分配剩余资产。即当公司破产时,优先股有先于普通股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但其分配顺序要排在债务人之后。与普通股票相比,优先股有以下特点:1)股息固定。优先股的股息是事先确定的,一般按面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不能随公司盈利的多少而增减。2)表决权受到限制。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表决权,只有在直接关系到优先股股东利益时,才能行使表决权。3)具有可赎回性。近年来,许多公司发行的优先股均订有偿还条款,发行优先股的公司一般在发行一年后可以用高于面值赎回或购回已发行的优先股。4)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票时,优先股没有普通股那样的优先认购权。(3)优先股的种类。优先股的种类主要有: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参加分配优先股和不参加分配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可赎回优先股和不可赎回优先股。(二)记名股票与不记名股票1.记名股票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东名册和股票票面上都注有股东姓名和地址的股票。记名股票若转让需要将受让人姓名及地址记载于股票票面和公司股东名册上,否则转让无效。2.不记名股票不记名股票是指不记载股东姓名和地址的股票。凡是持有公司股票的人即为公司股东。(三)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1.有面额股票有面额股票也称有面值股票,指计算方法是资本总额除以股额的百分比表示。2.无面额股票无面额股票也称无面值股票,指股票票面上不载明金额,只标明每股占公司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以也叫比例股。三、股票的收益 (一)股票的收益1.股利收益股利收益是指投资者以股东身份,按照持股额,从公司盈利分配中获得的收益。其表现为股息和红利。2.股票升值股票升值是股票买卖差价所形成的收益,即在股票交易中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股票所赚取的差价利润。股票升值主要是由于上市公司经营有方、管理有术,获得了较多利润,也可能受到其他因素影响而上涨。(二)股票投资收益的衡量指标1.股价股息收益率2.市盈率3.股价纯资产率4.市场总体指数比率(三)股票收益率的计算1.本期股利收益率2.持有期收益率3.折股后持有期收益率四、国际股票价格指数 (一)股票投资价值1.股票面值2.股票账面价值3.股票市值4.股票内值(二)国际股票价格指数种类1.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指数2.标准普尔指数3.恒生指数(三)国际股票价格指数计算1.平均法2.综合法3.加权综合法五、国际股票交易方式 (一)现货交易股票现货交易也称为现金交易,它是指股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后,在短期内完成交割的一种买卖方式。现货交易的交割时间一般为成交当天,但也可以是当地股票交易市场的习惯日,如美国纽约股票交易所现货交易的交割时间为成交后的第五个营业日,东京股票交易所是成交后的第四个营业日。股票现货交易实质上是买方付款,卖方交股票的实物交易。(二)期货交易股票期货交易是指股票买卖双方成交后,交割和清算按契约所规定的价格在未来某一时间进行交易,即股票期货交易的双方在签订交易合同后,买方不用立即付款,卖方也不需即时交出股票,而是在双方约定的未来某一时间进行交易。这样可以使买方在手中资金不足时购买股票,卖方可以在没有股票情况下出售股票,买卖双方便可以利用这一机会,按照预期价格变动进行买卖远期股票,从中获得买卖差价收益。在实际操作中,股票买卖双方往往都以相反的合同冲抵,只清算买卖差价。另外,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了套期保值,以避免股票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三)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交易又称为信用交易,它是指客户买卖股票时,向经纪人支付一定数量的现款或股票,即保证金,其差额由经纪人垫付或银行贷款支付所进行交易的一种方式。如果经纪人为交易者垫付的是部分款项应称为融资;如果经纪人借给交易者的是股票则称为融券。保证金交易的交易者是利用股票价格在短期内的变动牟取利益,即投资者在预测某种股价将要上涨时,便以保证金的形式购买股票,以待股票价格上涨后再卖出。保证金交易属于多头或空头交易,它要求交易者必须有足够的信誉和实力,以凭此开设保证金账户。在交易过程中,投资者用保证金购买的股票全部用于抵押,客户还要向经纪人支付垫款利息。(四)期权交易股票期权交易实际上是一种股票权利买卖,即某种股票期权的购买者和出售者,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的任何时候,不管股票市价的升降程度,分别向其股票的出售者或购买者,以期权合同规定好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某种股票。期权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看涨期权,即投资者按协议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某种股票的权利;另一种是看跌期权,即投资者可以按协议价格卖出一定数量某种股票的权利。在期权购买者认为行使期权对自己不利时,也可以放弃期权,但期权的购买费不予退还,期权合同一般随着有效期的结束而失效。期权交易一般对买卖双方均有好处,买方可以利用期权保值或赚取股票买卖差价,而卖方可以赚取期权出售费。(五)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交易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交易是投资者以股票价格指数为依据进行的期货交易。在股价指数期货交易中,买进和卖出的都是股票期货合同。在股票交易中,投资者的风险很大,尤其是对股票发行者的经营状况和股市的急剧变化难以把握和预测,而股价指数期货交易为投资者减少了上述一些风险。投资者在了解一国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利率和某些主要行业发展前景后,就可以预测股价指数的趋势,股价指数变动代表了股价总水平的变动。因此,在对股价指数升降进行了准确预测后,投资者就可买进或卖出期货合同。六、中国企业海外上市融资 (一)中国企业海外直接上市海外上市是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一个重要途径。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中国企业也开始了到海外发行股票并直接上市的历程。目前,中国企业主要是通过在香港发行H股和在美国发行ADR(美国存托凭证)在海外直接上市的。(二)中国企业海外间接上市1.买壳上市买壳上市是指一家或几家公司联合以现金或交换股票的形式,收购另一家已在海外证券市场上挂牌上市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来取得上市地位。2.造壳上市造壳上市筹资有两种具体做法:一是一些企业通过在国际证券市场所在国或地区注册成立一家控股公司,对其国内企业进行控股,然后国内企业间接以控股公司的身份申请上市;二是国内企业与已上市的外国公司合并,通过增发新股或换股上市。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中外合资企业海外上市的一种基本模式。第三节 国际债券投资 一、债券的概念与特点 (一)债券概念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是由政府、公司(企业)、金融机构为筹集资金而出具的承诺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在这种关系中,发行者负有义务,称为债务;投资者享有权利,称为债权。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按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其权利的实现,就是债务人应履行的义务。 债券作为债权债务凭证,包括以下几个基本要素:1.债券的面值2.债券的价格3.债券的利率4.债券的还本期限5.发行主体(二)债券的特点1.安全性2.收益性3.偿还性4.流动性二、债券的分类(一)按债券的发行主体分类1.政府债券政府债券又称公债,即指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政府债券又分为国家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2.公司(企业)债券公司(企业)债券是指由股份公司发行并承诺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3.金融债券金融债券指的是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权债务凭证。金融债券按发行者的不同,分为国家金融债券和地方金融债券。4.国际债券国际债券是指政府、公司、团体在其国境以外发行的债券。国际债券包括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二)按发行期限分类根据偿还期限的长短,债券可分为短期债券、中期债券、长期债券。各国对此划分不尽一致,一般的划分原则是:期限在1年以下的债券为短期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的债券为中期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的债券为长期债券。(三)按发行方式分类1.公募债券公募债券是指按法定程序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债券,其特点是募集对象不特定,而是通过证券公司向社会上所有投资者募集资金,所以要求发行主体必须遵守信息公开制度,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2.私募债券私募债券也称关系债券,即指仅向与发行者有特定关系的投资人发售的债券。(四)按是否记名分类1.记名债券记名债券指的是在券面上标明债权人姓名,同时在发行单位的名册上登记的债券。在领取本息时,除需凭债券本身外,还需凭持有人印鉴,转让时要在债券上背书和在发行单位名册上更换债权人姓名。记名债券的特点是转让手续复杂,流动性较差,但比较安全。2.不记名债券不记名债券指的是券面上不标明债权人的姓名,发行单位名册上也不登记其姓名的债券。不记名债券可凭债券本身或息票领取利息,转让时,不须背书和更换债权人姓名。不记名债券的特点是转让手续简便,流动性强,但在遗失或毁坏时不能挂失,所以安全性较差。(五)按利率性质不同分类1.固定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是指债券的利率水平是固定不变的,不受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不管企业经营好坏,都要按规定的时间、利率来偿付利息。2.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是指债券的利率不是事先规定的,而是随市场利率的变动作相应的调整,目的是为了避免利率的风险。(六)按债券面值币种分类1.本币债券本币债券是指债券面值用本国货币表示,并支付本息的债券。2.外币债券外币债券是指债券面值用外币表示并支付本息的债券。外币债券的发行利率取决于发行国及其企业的信用高低和当时的市场行情。三、国际债券国际债券是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公司、团体或国际机构在国外市场上以外国货币为面值发行的债券。与国内债券相比,国际债券有以下几个特点:资金来源比较广泛;期限长、数额大;资金的安全性较高,有利于吸收中长期的资金。(一)外国债券外国债券是一种传统的国际债券,即由一国政府、公司(企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国际性组织为借款人在另一国的债券市场上发行的债券。这种债券的票面金额、利息都以债券发行市场所在国家的货币表示。有的债券发行者属于一个国家,债券面值的货币和债券的发行地同属另一个国家,例如,美国的扬基债券、日本的武士债券都是外国债券。目前,世界上主要的四大外国债券市场在美国、日本、瑞士和德国。(二)欧洲债券欧洲债券,又称境外债券、欧洲货币债券,是指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及国际性金融组织在外国证券市场上发行的,以市场所在国以外的第三国的货币为面值的债券。1.欧洲债券的特征(1)欧洲债券市场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因此债券发行者不需要向任何监督机关登记注册,可以回避许多限制,增加了其种类创新的自由度与吸引力。(2)欧洲债券市场是一个完全自由的市场,无利率管制,无发行额限制。(3)债券的发行常由几家大的跨国银行或国际银团组成的承销辛迪加负责办理,有时也可能组织一个庞大的认购集团,因此发行面广。(4)欧洲债券和利息收入通常免交所得税,或不预先扣除借款国的税款。(5)欧洲债券市场是一个极富活力的二级市场,债券种类繁多,货币选择性强,可以使债券持有人比较容易地转让债券以取得现金,或者在不同种类的债券之间进行选择,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因此其流动性较强。(6)欧洲债券的发行者主要是各国政府、国际组织或一些大公司,他们的信用等级很高,因此安全可靠,而且收益率较高。2.欧洲债券的种类(1)一般欧洲债券。它是一种期限和利率均固定不变的债券,属于传统的欧洲债券。(2)浮动利率债券。它是一种以银行间的拆借利率为基准,再加一定的加息率,每3个月或6个月调整一次利率的欧洲债券。(3)锁定利率债券。它是一种可由浮动利率转为固定利率的债券。债券发行时,只确定一个基础利率,待债券发行之后,如果市场利率降到预先确定的水平时,则将债券利率锁定在一定利率水平上,成为固定利率,直到债券到期时为止。(4)授权债券。它是指在债券发行时附有授权证,债券的持有人可按确定的价格,在未来某一时间内,购买指定的债券或股票。(5)复合欧洲债券。它是指以一揽子货币为面值发行的债券,这种债券的利率固定而水平较高。四、债券投资的收益 (一)债券投资收益的构成1.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是指按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2.偿还损益偿还损益也称销售损益,即债券的购入金额与偿还金额(销售金额)的差额。3.利息再投资的收益利息再投资的收益是指利息收入再投向其他债券所得的收益。(二)债券收益的衡量债券收益主要用债券投资收益率来衡量。债券投资收益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债券投资者在债券上的收益与投资额的比率。债券的利率并不等于实际收益率,因为债券的价格常常背离其面值,但债券利率是收益率的决定因素。债券收益率主要受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认购价格、债券的还本期限等因素的影响。(三)债券收益率的计算1.直接收益率2.持有期收益率3.到期收益率4.贴现债券收益率五、国际债券发行 (一)国际债券发行条件1.债券资信评级2.债券发行额3.债券利率和收益率4.债券偿还期限5.债券偿还方式6.债券发行价格(二)国际债券发行程序(1)发行者确定债券的主发行人或发行人集团。(2)发行者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提出发行债券申请,经该部门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经该国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3)发行者向当地有关资信评审机构申请评级。申请评级前须向国内的审查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评级机构名称和用于评级的资料等。发行者应在得到评级结果三日内向审批管理部门报告评级结果。(4)发行者向拟发行证券的市场所在国政府提出申请,征得市场所在国政府的许可。(5)发行者在得到发行许可后,委托所选择的发行人组织承销团,由其负责债券的发行与包销,设立受托机构、登记代理机构和支付代理机构。(6)发行者与债券发行集团商议债券发行的形式、发行数量、币种、利率、价格、期限等基本条件和主要条款。(7)发行人按一定格式向发行地国家政府正式递交“有价证券申报书”。(8)发行人分别与承购集团代表、受托机构代表、登记代理机构代表和支付代理代表签订各种协议。(9)发行人通过承购集团,向广大投资者提交“债券说明书”,介绍和宣传债券。(10)承购集团代表(一般是主承购人)组织承购集团承销债券,各承购人将承购款付给承购集团代表,承购集团代表将筹集的款项交受托机构代表换取债券,随后将债券交给承购人。(11)各承购人将债券出售给广大的投资者,登记代理机构受理广大投资者的债券登记,受托机构代表将债券款项拨入发行人账户。六、中国利用国际债券融资中国政府和企业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采用发行国际债券这一发达国家惯用的筹资方式。 20世纪80年代,中国发行国际债券大多数以政府金融机构作为信用担保。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国际债券发行额也不断扩大。 中国发行的国际债券有如下特点:1.公募和私募相结合2.发行主体多元化3.在内地注册和在香港注册的企业并举4.发行的国际债券的种类多样化5.发行市场的分散化第四节 国际投资基金 一、国际投资基金概述(一)投资基金的概念投资基金是现代证券市场的一种新型投资方式或投资制度。具体来说,投资基金就是汇集不特定多数且有共同投资目的的投资者的资金,委托专业的金融投资机构进行科学性、组合性、流动性投资,借以分散与降低风险,共同受益的一种投资方式或制度。投资基金于1868年最早出现在英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美国盛行,20世纪80年代以来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在不同的国家,投资基金的称谓有所不同。美国称为共同基金或互惠基金,英国和中国香港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日本、韩国、我国台湾地区称其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我国大陆地区统一称为投资基金。尽管称谓不同,但它们的本质及运作原理是相似的。(二)投资基金的特点1.小额投资,风险分散2.专业管理3.流动性强4.品种多样5.费用低廉二、投资基金的分类(一)按不同的组织形态或法律基础划分1.契约型基金契约型基金又称单位信托基金,是依据信托契约原理而设立的投资基金。它通过发行受益凭证来筹集资金。其结构通常包括三个当事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因此,契约型投资基金的三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这样一种关系:委托人依照契约运用信托财产进行投资,受托人依照契约负责保管信托财产,投资者依照契约享受投资收益。2.公司型基金公司型投资基金是依据公司法而成立投资基金,即委托人发起组织以投资为目的的投资公司(基金公司),发行投资基金股份,投资者购买公司股份、参与共同投资的信托财产形态。投资者为基金公司股东,具有股东的所有权力,即享有与股份相应的参与公司审议决策权、收益分配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等。由股东大会选举出董事会、监事会,然后由董事会选聘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投资业务管理。公司型基金本身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结构通常包括四个当事人:投资公司、管理公司、保管公司、承销公司。(二)按发行的证券能否赎回划分1.开放式投资基金开放式投资基金又称追加型基金,它是指基金设立时,对基金的总份数不固定,可就经营策略和实际需要连续发行,投资者可随时购买基金证券或将所持基金证券转卖给发行者赎回现金。购买或赎回的价格是以当时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的。另外这种基金不设定存续期限,可以永远存在下去。2.封闭式投资基金封闭式投资基金又称单位型投资基金,它是指基金设立时,以某一特定货币总额为设定单位,待资金筹足后,便将其封闭起来单独运作。其发行在外的股票或受益凭证数量是固定的,发行期满后基金就封闭起来,不再增加新的股份。3.开放式和封闭式投资基金的区别在选择基金进行投资时,投资者应充分注意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的区别:基金单位发行数量的限制不同;基金的买卖方式不同;基金单位买卖价格不同;基金的买卖费用价格不同;基金单位交易的每手额度有所不同;投资目标市场不同;基金经理投资方式有所不同。(三)按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划分1.成长型基金成长型基金是以追求基金长期增值作为投资目标的基金,其投资对象主要是市场中有较大升值潜力的小公司股票和一些新兴行业的股票。这类基金一般很少分组,经常将投资所得的股息、红利和盈利进行再投资,以实现资本增值。2.收入型基金收入型基金是以追求基金当期收入为投资目标的基金,其投资对象主要是那些绩优股、债券、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等收入比较稳定的有价证券。收入型基金一般把所得的利息、红利都分配给投资者。3.平衡型基金平衡型基金是既追求长期资本增值,又追求当期收入的基金,这类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优先股和部分普通股,这些有价证券在投资组合中有比较稳定的组合比例,一般是把资产总额的25%50%用于优先股和债券,其余的用于普通股投资。 (四)按投资基金的资金来源不同划分1.国内基金国内基金是指基金资本来源于国内并且运用到国内金融市场上的基金。2.离岸基金离岸基金是指基金资本从国外投资者那里筹集并用于国外金融市场的基金。离岸基金的特点是两头在外。3.国家基金国家基金是指基金资本从国外投资者那里筹集运用于国内金融市场的基金,其操作过程是以一国为特定投资对象,以国外投资者作为基金发行销售对象,采用证券信托投资方式,在发行完毕后,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公开上市交易。 (五)按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的不同划分1.股票基金2.债券基金3.货币基金4.专门基金5.衍生基金三、投资基金的收益和费用 (一)投资基金的收益1.利息收入2.股利收入3.资本利得4.资本增值(二)投资利润的分配投资基金在获取的投资收益中扣除各项费用后就是投资利润。按照投资基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投资基金必须定期将投资利润分配给投资者,这种分配叫投资利润分配,或叫收益分配。(三)投资基金的费用1.基金经营费用基金经营费用指基金在运作过程中所支付的各项开支,包括:开办费、固定资产购置费、操作费、承销及分配费用、行政费用等。2.基金收费基金收费是指按一定标准从基金收益中提取或向某些当事人收取费用。管理公司及保管公司在经营基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不是按实际发生额核销,而是按一定标准收取,计入基金经营成本。基金收费包括:管理年费、保管年费、业绩报酬、首次认购费、赎回费与投资财务费。四、中国的国际投资基金 (一)中国投资基金业的产生与发展1.萌芽与起步阶段(19871993年上半年)2.调整、停滞阶段(1993年下半年1997年)3.封闭式基金为主的规范化发展阶段(1997年11月2001年9月)4.以开放式基金为主的创新发展阶段(2001年9月至今)(二)中国投资基金业的特点1.境外基金先于境内基金2.每只基金的规模较小3.开放式投资基金有后来居上之势4.投资基金多为契约型(三)我国投资基金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1.我国投资基金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缺乏统一的国家法规,基金运作的盲目性、随意性都很大。(2)投资者对基金认识不足,既影响基金业的发展也不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同行之间缺少沟通和交流,不利于基金的规范和发展。(4)专业人才缺乏,机构能力不强。 2.中国投资基金的发展趋势(1)我国经济的增长潜力依然很大,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市场化的纵深推进、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为投资基金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个广阔的活动空间。(2)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各类退休、养老、保险等专项基金将为投资基金提供充裕的资金来源,同时巨大的居民储蓄余额也在寻求有效的投资途径。投资基金无疑在未来的资金社会化管理中扮演主要角色。(3)金融体制的改革,竞争的加剧,使我国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更加注重金融业务、金融品种和金融手段的创新,发展投资基金业务成为它们竞相角逐的新领域。(4)在发达国家,如美国,共同基金资产总值已超过了美国各银行的储蓄总额,无论是在金融业还是在证券业,基金均占优势地位,对国民经济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这也是我国投资基金的发展方向。关键概念国际间接投资国际股票投资普通股优先股股票价格指数国际债券投资外国债券欧洲债券投资基金开放式投资基金封闭式投资基金思考题1.国际间接投资的特点是什么?2.影响国际间接投资的因素有哪些?3.简述国际股票投资的特点。4.国际股票投资的方式有哪几种?5.国际债券有哪几种形式?6.投资基金的概念及其特征是什么?7.简述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的区别。返回目录书页返回目录书页第四章 国际信贷合作第一节 国际信贷概述第二节 政府贷款第三节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第四节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要点提示国际信贷的产生与发展、国际信贷的种类、国际信贷的作用政府贷款的概念、政府贷款的特点、政府贷款的种类、政府贷款的条件、政府贷款的程序、中国使用政府贷款概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世界银行贷款国际银行贷款的概念与特点、国际银行贷款的种类、国际银行贷款的一般条件、中国取得国际银行贷款的程序第一节 国际信贷概述国际信贷(International Credit)又称为国际信用,它是发生在国家间的一种资金借贷关系,即由一国或数国的政府、银行或国际金融组织向第三国政府、银行及其他自然人或法人提供资金融通,其实质是以偿还为条件的资金运动。一、国际信贷的产生与发展(一)国际信贷的萌芽阶段这一阶段为19世纪以前。在16世纪和17世纪,欧洲各国银行相继成立,这些银行为了让各国商人顺利地进行商品交换,普遍开展了跨国信用业务,出现了私人贷款与对外国政府贷款。 (二)国际信贷形成阶段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初为第二阶段国际信贷的形成阶段。这一时期完成了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向垄断的过渡,产业资本与银行资本相结合,形成金融寡头,随着国内金融垄断局面的形成,国际范围内的金融控制网络已形成,为国际信贷的建立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三)国际信贷初步发展阶段20世纪初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为第三阶段国际信贷的初步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卡特尔、辛迪加等国际垄断组织迅速发展。据估计,1897年约有40个国际卡特尔和辛迪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有114个国际卡特尔和辛迪加,到1939年仅西欧垄断组织就有约1 200个卡特尔性质的国际协定,世界贸易的40%以上完全处于国际卡特尔的控制之下。 (四)国际信贷大发展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今为第四阶段国际信贷的大发展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信贷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这一时期,首先是产生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性金融组织,国际信贷成为调节世界经济关系的重要工具 二、国际信贷的种类1.按国际信贷的期限可分为短期信贷、中期信贷、长期信贷2.按国际信贷的资金来源可分为国际商业银行信贷、政府信贷、国际金融机构信贷、国际租赁信贷3.按国际信贷的性质可分为贸易信贷和资本信贷两种4.按国际信贷的信贷条件可分为普通信贷和优惠信贷5.国际信贷还可以按贷款利率分为无息信贷、低息信贷、市场利率信贷三、国际信贷的作用(1)国际信贷有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2)国际信贷有助于促进世界经济增长。(3)国际信贷有利于跨国公司的发展。(4)国际信贷有利于调节国际收支,特别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其会员国所提供的资金就具有改善贷款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和稳定该国对外汇率的作用。(5)国际信贷有助于加强国际金融合作。 第二节 政府贷款 一、政府贷款的概念政府贷款(Government Loan)是指一国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具有双边经济援助性质的长期低息优惠性贷款,是国家资本输出的一种形式。政府贷款包含以下几层意思:(1)政府贷款当事人都是官方机构。政府贷款是以政府名义提供贷款,而借款方也是以政府名义借款;(2)政府贷款资金来自于国际财政预算收入资金,同时,借款偿付也是通过国家财政预算;(3)政府贷款是双方政治与外交关系的延伸,贷款是建立在借贷双方国家良好关系基础上的,即政府贷款通常是为一国的政治与经济目的服务的。政府贷款通常由政府有关部门出面洽谈,也有的是政府首脑出国访问时,经双方共同商定,签订贷款协议。二、政府贷款的特点1.政府贷款利率低、期限长2.政府贷款通常与专门项目相联系3.政府贷款有时规定购买限制性条款4.政府贷款规模相对较小5.政府贷款常常与出口信贷相结合6.属主权外债,强调贷款的偿还三、政府贷款的种类1.无息贷款2.计息贷款3.政府混合贷款4.项目贷款5.现汇贷款四、政府贷款的条件(1)必须以现汇还款。(2)必须以政府名义接受,即需要经过双方国家政府照会,并通过法定批准程序和辅之以一系列的外交函件。(3)具有特定的范围,如德国政府贷款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工农业等的建设;日本政府贷款主要用于能源交通、邮电通讯、工矿农渔等的建设。(4)政府贷款通常具有限制性采购条件,借款国必须按贷款国的要求购买项目建设所需的物资和设备。(5)有些国家在发放政府贷款时,将贷款的一定比例与出口信贷相结合,其目的在于带动贷款国商品出口,以扩大贷款国商品输出规模。(6)通常有一定的政治条件,如有些国家在发放政府贷款时,要求借款国在政治倾向、人权等方面做出承诺。五、政府贷款的程序1.申请贷款借款国通过对所需贷款的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实施计划书以及其他有关贷款申请文件后,一般可经本国驻贷款国的大使馆向贷款国政府转达贷款申请。2.审查与承诺贷款国政府对申请贷款文件进行研究与审查,在认为可行的情况下,结合本国情况,研究决定贷款的金额、利率、使用条件和偿还期限等事宜,并将作出的决定由外交部门通知贷款国,这一过程即为承诺。3.协商与签字两国政府就贷款条件和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后,签字并宣布生效。如一笔贷款包含几个建设项目,可在贷款总协议签订后逐项签订贷款分协议,也可由总协议一次签订。如贷款必须分年度使用,可分年度再签订协议。所有贷款协议均由专门机构执行。六、中国使用政府贷款情况 (一)中国使用政府贷款的现状大多数外国政府贷款的目的就是要促进本国成套设备的出口,外国政府贷款一般不能把外国货币直接拿到国内使用,只能将大部分贷款用于购买该贷款国的物品。因此,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实际上就是利用外国的设备、材料、技术和服务。只有极少数国家的政府贷款才没有这些约束,如科威特的政府贷款。(二)中国使用政府贷款存在的问题1.管理部门之间职责混淆不清,项目转贷评估工作不规范2.转贷机构在转贷过程中业务不规范,影响了项目的正常实施3.企业在资产重组中存在的问题(三)中国使用政府贷款存在问题的对策1.加强债务管理,强化财政管理的主导地位2.进一步完善外国政府贷款工作程序,规范转贷、代理机构行为3.部门之间协调一致,充分实现信息共享第三节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是指全球性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地区性国际金融机构所提供的贷款。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是根据1944年7月布雷顿森林会议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而建立起来的,正式成立于1945年12月,总部设在华盛顿,负责处理国际货币方面的重大问题,目前共有会员国140多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是促进国际货币合作,扩大和平衡国际贸易,稳定汇率,避免各国间的货币贬值竞争,消除妨碍世界贸易的外汇管制以及通过贷款调整成员国国际收支的暂时失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主要业务是向会员国提供短期贷款,使其能进行贸易和非贸易支付。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信贷资金来源(1)会员国缴纳的基金份额。会员国应缴份额的多少是根据一国的国民收入、对外贸易额、黄金外汇储备的多少,由基金组织与会员国磋商决定。基金份额以特别提款权(SDR)来表示。(2)借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权以借款形式扩大其资金来源,它可以通过与会员国协商,从其他会员国国内银行或者贷款机构筹借该会员国的货币,作为贷款资金来源。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特点(1)贷款方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采用会员国本国货币“购买”外汇(即弥补国际收支差额所需的外汇)的形式出现。会员国还款时,则以原来购入的外币“购回”本国货币。(2)贷款对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对象仅限于会员国政府,不对私人企业和组织贷款。它只与会员国的财政部、中央银行或其他类似财政金融机构往来。(3)贷款用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仅限于解决会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短期资金需要,用于贸易和非贸易经常项目支付。(4)贷款额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额度受会员国缴纳的份额限制,与其份额大小成正比,贷款无论以什么货币提供,都以特别提款权(SDR)计算、计息。(5)贷款期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一般为中短期贷款。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种类(1)普通贷款。(2)中期贷款。(3)补偿和应急贷款。(4)缓冲库存贷款。(5)减贫与增长贷款。(6)临时性贷款。 4.中国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作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立时,中国份额为5.5亿美元,1980年恢复席位后,增加到12亿特别提款权。1983年4月增加到18亿特别提款权。到1989年,中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份额是23.91亿特别提款权,占份额总数的2.68%,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2.6%,投票权比例和份额比例均排名第9位。中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单独选派执行董事,并且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临时委员会的成员。二、世界银行贷款1.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nternational Bank of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IBRD)通称世界银行,成立于1945年12月,1947年11月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府间金融机构之一,总部设在华盛顿。世界银行与国际开发协会(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IDA)、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IFC)、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MIGA)、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ICSID)五部分共同组成了世界银行集团(World Bank Group)。其共同目标是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改善和提高人们生活。世界银行集团简称为“世界银行”,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姊妹机构。但由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是世界银行集团中成立最早和最重要的成员机构,人们通常习惯将“世界银行”一词作为“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简称。2.世界银行贷款特点(1)贷款对象。(2)贷款用途。(3)贷款利率。(4)贷款期限。(5)贷款额度。(6)贷款使用的货币。(7)贷款的取得与使用。(8)风险承担。3.世界银行贷款种类(1)项目贷款。 (2)部门贷款。部门贷款大致可分为三种,即部门投资贷款、中间金融机构贷款和结构调整贷款。(3)技术援助贷款。 (4)紧急复兴贷款。 4.世界银行贷款条件(1)世界银行对单一国家的贷款限额为135亿美元。(2)贷款利率为每6个月调整一次的浮动利率,1998年1月1日起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贷款利率为6.3%。(3)贷款偿还期限为1520年(含宽限期5年),承诺费为0.25%0.75%。(4)借款费用一般在财政年度中期进行审查,每12个月作一次估算,对新批准的贷款征收手续费。(5)贷款的对象是会员国政府。5.世界银行贷款程序(1)项目选定。(2)项目准备。(3)项目评估。(4)项目谈判。(5)项目执行。(6)项目后评价。 6.世界银行在中国的贷款业务中国作为世界银行的创始成员国之一,于1980年5月15日恢复了在世界银行的合法席位。到2003年上半年,世界银行已经为中国245个项目提供贷款大约366亿美元,中国成为世界银行最大和信誉最好的客户。世界银行作为中国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的一个重要来源,在支持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最初世界银行给中国提供的是混合贷款,但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期,由于中国人均年收入超过800美元,1999年6月30日,世界银行停止对中国软贷款,这是国际开发协会借款的截止点。由于中国各地区发展极不平衡,目前,世界银行通过两种方式继续给中国特别贫穷地区贷款。一种是世界银行与其他能够提供软贷款的多边组织和团体联合;另一种是安排一些既有社会价值,又能带来商业利益的项目。未来世界银行贷款在中国的大部分贷款将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如中国西部的高速公路、水利建设事业等。第四节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 一、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概念与特点1.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概念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是指一国借款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向外国贷款银行借入货币资金。它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的借贷活动,具有民间的性质。由于这些贷款银行基本上都是商业银行,因此,国际金融市场上的银行贷款也称为国际商业贷款。国际商业贷款是国际金融市场上最普遍的银行信贷,是利用信贷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渠道。2.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特点(1)贷款可以自由使用,一般不受贷款银行的限制。(2)贷款方式灵活,手续简便。(3)资金供应充沛,允许借款人选用各种货币。(4)贷款利率和融资成本较高,风险较大。 二、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种类 1.按贷款期限分类按贷款期限分类,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可分为短期信贷、中期信贷和长期信贷三种。2.按组织形式分类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按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单一贷款、银团贷款。3.按贷款对象分类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按贷款对象可分为:对企业放款、银行间放款、对外国政府机构及国际经济组织放款。三、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一般条件1.贷款币种选择2.贷款利率选择3.贷款费用选择4.贷款期限选择5.贷款偿还方式选择四、中国银团贷款业务的现状及程序 (一)中国银团贷款业务的现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金融秩序以及法律环境的不断完善,我国的银团贷款逐步发展壮大,其业务以我国大批重点骨干大型项目为主,但也有银行等机构作为借款人对国际银团贷款融资方式进行了很好的利用,这以中国石化系统“七五”期间几套乙烯装置的建设安装和20世纪90年代的技术改造最为典型。全国一些省、市、自治区利用国际银团贷款大力支持交通、通信、旅游、能源、机电、化工等需巨额投资的基础性项目。上海、深圳已成为国内两大国际银团贷款融资中心,北京已成为重要的签约中心。参与国际银团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也有政策性的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还有广东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新兴商业银行;有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也有地方信托公司,更有外国银行在华的分行、办事处,甚至代表处。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银行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协作,参与国外银团融资,共享国际银团贷款的发展成果。(二)中国取得国际银行贷款的程序1.取得利用贷款项目的批复2.取得国际商业银行贷款指标3.委托金融机构对外筹资4.金融条件核准关键概念国际信贷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思考题1.简述国际信贷的含义与种类。2.简述政府贷款的条件和发放程序。3.简述世界银行贷款的种类。4.简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形式。5.简述国际商业银行贷款的条件。返回目录书页返回目录书页第五章 国际BOT投资第一节 国际BOT投资概述第二节 国际BOT投资项目的风险第三节 国际BOT投资的方法第四节 中国与国际BOT投资要点提示国际BOT投资概述国际BOT投资项目的风险国际BOT投资的方法中国与国际BOT投资第一节 国际BOT投资概述 一、国际BOT投资的含义BOT的英文全称为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其含义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项目公司承担公用事业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收回成本、偿还债务和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国际BOT投资方式于1984年首先由土耳其当时的总理奥扎尔正式提出,第一个国际BOT项目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土耳其首先建成。从此以后,国际BOT投资方式被广泛地应用在很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及公共工程项目建设中。二、国际BOT投资的内容 (一)建设在国际BOT投资中,“B”是建设(Build),其内涵就是直接投资。在通常情况下,投资者根据东道国的法律、法规,按照一定的出资比例与东道国共同组建股份公司或企业等,这种公司或企业即为双方成立的合资经营公司。运用国际BOT投资方式,在投资方面具有形式多样、选择灵活的特点,具体表现是:(1)允许投资者出资兴办新企业,也可以通过购买产权等方式在旧企业占有股份,达到成立合资经营公司的目的。(2)可以成立股权式的合营公司,也可以成立无股权式(即契约式)的经济组织,还可以成立合资股权加契约式的实体,等。(3)成立公司,可以构成一个独立的实体,具备法人资格;也可以不构成独立的实体,而成为一种不具备法人地位、相对独立的经济组织。(4)投资比例根据东道国的起点要求,由投资者自主决定,可以独资,也可以合资或合作经营。(二)经营(1)独立经营,即由外商独资经营,自负盈亏。这种方式有利于东道国学习外国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同时,对于东道国来说,仅仅利用税收及使用费和提供材料供应即可增加收入,而不承担任何经济风险。(2)参与经营。按照国际惯例,参与经营即由投资者和东道国共同成立股权式的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成立董事会,依照合同、章程的规定,决定重大问题,并决定任命或聘任总经理,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3)不参与经营管理,即经合营或合作双方商定,委托所在国一方或聘请第三方进行管理工作,投资方不参与经营,采用这种方式一般都是以固定的收益保障作为前提条件的。(三)拥有(1)部分拥有。通常为合资形式,合资双方谁的投资比例高,分利就多,而风险也随之增加。(2)全部拥有。通常为独资形式,当外商投资比例增大至百分之百时,利润独享,独自承担风险。(3)不拥有,或称放弃拥有,通常适用于合作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外商为了避免风险,在投资过程中并不极力推崇拥有,而是寻求放弃权力以换取固定的报酬来避免风险。(四)财产转移BOT中的“T”是指财产转移(Transfer)。这是采用国际BOT投资方式与其他投资方式相区别的一个关键所在。采用国际BOT投资方式,可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独资经营。但是,在经营期满以后,都会遇到投资方如何将财产转移给东道国一方的问题。在通常情况下,合作经营(契约式、或包括契约加股权式的合营企业)的投资方大都远在经营期满以前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及分利方式收回了投资。因此,大部分契约中都规定合营期满,全部财产无条件地归东道国所有,不再另行清算。可以说,这里的转移是无条件转移。三、国际BOT投资的特点(一)国际BOT投资项目规模大,经营周期长(二)国际BOT投资是一种项目融资(三)国际BOT项目投资难度大(四)国际BOT投资项目的建设要求各方通力合作四、国际BOT投资适用的领域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经济建设基础领域里的一些能通过收费获得收入的设施或服务项目,例如电站、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港口、机场、钢铁企业、灌渠、水库与大坝、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仓库、环保设施、通信设施、工业园区等,都可以通过BOT投资方式来融资建设。第二节 国际BOT投资项目的风险国际BOT投资项目的周期一般少则十几年,多则几十年。在这样长的一个时期里,项目建设与经营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全面地了解、分析国际BOT投资项目的风险并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与办法来避免和减少风险,以及发生风险后有妥善的办法加以解决,是使BOT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可以说,国际BOT投资项目是建立在风险的确定和分担之上的。(一)政府风险在国际BOT投资项目中,政府将项目授权给项目公司建设和经营后,除了对项目的建设和经营起监督作用外,还要承担的风险有:项目建设承包商有意或因经营不善造成的工期拖延、投资超支、筹资困难;外部利率风险、利率水平上浮;承包商因破产或不可抗力而终止合同;项目建成后,承包商试图利用技术、原材料垄断来操纵项目;由于政府给予项目公司的优惠过多而造成政府财政收入减少等。对于这些风险,政府在BOT项目建设的一开始就要有所预见和防范,如对于承包商的违约风险,政府可以采取在合同中建立履约担保,即按照国际工程承包的惯例,要求承包商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同时,政府还可以向国际多边保险机构投保来进行风险规避。(二)项目公司风险1.投标失败的风险2.政治风险3.财务风险4.市场风险5.工程建设风险6.不可抗力风险第三节 国际BOT投资的方法 一、国际BOT投资项目的当事人(一)项目发起人BOT项目的发起人是最先介入项目建设的项目合作人,也是项目的主要承接者。作为项目发起人,首先应作为股东承担一定的项目开发费用。在BOT项目方案确定时,有关各方就应明确债务和股本的比例,项目发起人应作出一定的股本承诺;同时,还应在特许协议中列出专门的备用资金条款,一旦建设资金不足,股东们自己需要垫付不足资金,以避免项目建设中途停工或工期延误。项目发起人承担了上述义务以后,理所当然地拥有自己相应的权利:股东大会投票权和特许协议资产转让条款所表明的权利,当政府有意转让资产时,股东拥有除债权人之外的第二优先权,以保证项目公司不被怀有敌意的人控制,保护项目发起人的利益。(二)产品购买商或服务接受者BOT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必须有长期的产品购买商,否则就难以保证项目合作的全面成功。因此,在项目规划阶段,项目发起人或项目公司就应与产品购买商签订长期的产品购买合同。产品购买商必须有长期的盈利历史和良好的信誉保证,其购买产品的期限至少与BOT项目的贷款期限相一致,产品的价格也应保证项目公司能够回收股本、支付贷款本息和股息,并能赚取合理的利润。产品购买商或服务接受方的信用应当由政府担保或者金融机构担保。(三)债权人债权人是为项目建设提供贷款的银行金融机构。债权人应提供项目公司所需的所有贷款,并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方式支付。同时,与股东一样,协议中应列有“备用资金”条款,一旦项目建设资金出现不足,应有足够的备用资金及时补缺,保证项目建设按照计划进行。作为回报,债权人享有相应的权利,即当政府计划转让资产或进行资产抵押时,债权人拥有获取资产和抵押权的第一优先权;项目公司若想要举新债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应获得合理的利息。(四)建筑发起人建筑发起人就是项目的承建者。BOT项目的建筑发起人必须拥有很强的建设队伍和先进的技术,能够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任务。为了充分保证建设进度,建筑总发起人必须具有较好的工作业绩,有强有力的担保人提供担保。项目建设竣工后要进行验收和性能测试,以检测建设是否达到设计规定的指标,满足设计的要求。一旦建筑总发起人因本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完成任务,或者虽完成了建筑任务但未能通过竣工验收,项目公司将对其处以罚款。(五)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责任是对项目中各个角色不愿承担的风险进行保险,其中包括建筑商风险(主要是意外造成的风险,如火灾等)、业务中断风险、整体责任风险、政治风险(战争、财产充公等),等等。由于这些风险的不可预见性很强,造成的损失巨大,所以国际BOT项目建设对保险商的财力、信用要求很高,一般的中小保险公司没有能力承担此类险别的保险。(六)供应商供应商负责供应项目公司所需的设备、燃料、原料等。由于在特许期限内,对于燃料、原料的需求是长期的和稳定的,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而稳定的盈利能力,能提供至少不短于还贷期的一段时间内的燃料、原料;各类设备、燃料和原料的供应价格应在供应协议中明确注明。BOT项目供应商必须经过政府和金融机构的资信担保。(七)运营商运营商负责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为保持项目运营管理的连续性,项目公司与运营商必须签订长期合作合同,合作期限不得少于还款期。运营商必须是BOT项目的经营专长者,具有较强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水平,具有此类项目的实际管理经验。在运营过程中,项目公司每年都应对项目的运营成本进行预算,列出成本计划,限制运营商的总成本开支;明确制定相应的成本超支或效益提高的罚款和奖励制度。(八)政府政府是国际BOT投资项目成功与否最关键的角色之一,政府对于国际BOT投资项目的态度以及在国际BOT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予的支持直接影响项目的成败,政府必须在国际BOT投资项目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二、国际BOT投资的方法 (一)政府方面1.确定项目2.招标准备3.招标与评价4.谈判与授权(二)企业方面1.投资决策与评估2.组建项目公司3.投标与执行4.项目建设5.经营和移交第四节 中国与国际BOT投资我国以往主要采用外商直接投资、国际金融机构与外国官方贷款和在国际市场上发行债券等方式解决建设资金问题。这些方式无疑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国家的债务不断增加,利率、汇率风险加大,因此积极寻找不引起债务负担的融资方式。1994年以后,我国利用外资的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由限制外资直接投资转向了引导外资从事基础设施直接投资。鉴于发达国家和很多发展中国家都采用BOT方式开发基础设施项目而且都取得了成功,BOT方式也开始受到了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多次举办了BOT研讨会,国家计委等还组织了代表团到国外考察,学习国外运作BOT项目的经验,BOT概念在国内得到了广泛传播,这为开发BOT项目打下了思想理论基础。1995年国家计委批准了第一个BOT试点项目广西来宾电厂B厂,开创了我国利用国际BOT投资的先河。一、国际BOT投资在我国快速发展的原因(1)利用国际BOT投资模式可解决普遍存在的财政资金不足的问题,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解决基础设施与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2)虽然国际BOT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准备复杂,但运营管理还算简单,有利于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效率。(3)有利于帮助基础设施使用者树立有偿使用的新观念,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的良性循环。(4)国家一次吸收利用外资,外资逐年收回,有利于引导外资向基础产业合理倾斜,使之真正取得一种规模经济效益。(5)项目由企业承担,政府不负债务责任,有利于在不影响政府所有权的前提下,分散基础设施投资风险。(6)提高效率,引进技术、管理经验。(7)有利于改善利用外资的结构。二、我国利用国际BOT投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1)作为政府的监管单位,要与BOT的合作伙伴建立起良好关系,保持透明的、稳定的、有权威的监管制度。(2)应重视专家的作用。(3)为了更好地适应BOT项目融资的需要,应建立、健全我国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4)在招投标中杜绝无序盲目恶性竞争,政府有关部门应认真对待BOT项目的招标与审定工作。(5)有目的地培养储备实施BOT项目所需要的人才。(6)建立严密的管理监督机制。三、我国对国际BOT投资方式实施的管理我国尚未制定有关BOT的法律或法规,关于以BOT方式吸收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暂行规定、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保险法、贷款通则等,基本构成了我国国际BOT投资项目的法律框架。国际BOT投资作为一种独具特色的投资方式,在诸多方面显示了其特有的吸引力。自从20世纪80年代产生以来,国际BOT投资已逐渐成为一种流行于世界的项目融资方式,其具有规模大、周期长、难度大、风险高等特点,要求各参与方必须通力合作,以取得成功。国际BOT投资,其实质是一种债务与股权相混合的产权,由项目构成的各有关方组成的财团成立的一个股份组织,对项目的设计、咨询、供货和施工实行一揽子总承包。项目竣工后,在特许权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经营,向用户收取费用,以回收投资、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权期满后,财团无偿将项目交给政府。关键概念BOTBOOBOOTBOOS思考题1.简述国际BOT投资方式与传统的投资方式的不同。2.简述国际BOT投资方式的特点。3.国际BOT投资方式的当事人有哪些?各自承担哪些责任?4.国际BOT投资项目的风险有哪些?5.论述国际BOT投资在我国快速发展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返回目录书页返回目录书页第六章 国际技术转让第一节 国际技术转让概述第二节 国际技术转让的内容第三节 国际技术转让的方式第四节 国际技术转让的价格与许可合同第五节 中国对外技术贸易要点提示国际技术转让的概念、特点和作用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等的含义、种类和特征许可证贸易、国际合作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国际技术转让中的价格、支付方式和许可合同中国对外技术贸易第一节 国际技术转让概述 一、技术的概念和种类技术是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应用某种工艺方法制造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系统知识。技术的表现形式各种各样,有文字、语言、公式、配方等,也有个人技能、生产经验等。不管什么方式,技术必须是可以传授给他人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系统知识。 (一)按技术的功能划分1.产品技术产品技术是指技术被用来改变一项产品的特性,这既可能是一个全新产品的发明,也可能是局部产品设计上的改进。2.生产技术生产技术是指被用于产品的制造过程中的技术。3.管理技术管理技术是指用于整个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活动的组织中的技术。(二)按技术的表现形态划分1.硬件技术硬件技术反映在产品中,具体体现为生产线、机器、设备或仪器,作为软件技术的实施手段。2.软件技术软件技术以书面形式记述,存在于各种载体之中,体现为计算机程序、设计图纸、工艺和方法等。(三)按技术的产权特征划分1.知识产权技术知识产权技术是指受专利法、版权法等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具有法定专有权的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等。2.专有技术专有技术是指通常不受知识产权法保护,仅靠其秘密性维持其专有权,但受到合同法、民法、刑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间接保护的技术。3.普通技术普通技术是指处于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之间的技术,包括超过时效的专利和秘密被公开了的技术。(四)按技术的发展阶段划分1.尖端技术或高技术尖端技术或高技术是指在一定时期处于科学技术研究的前沿,代表该时期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发展方向的技术。2.先进技术先进技术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生产部门尤其是新兴工业部门应用的技术。3.传统技术或标准化技术传统技术或标准化技术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传统工业部门所广泛采用的垄断程度不高的技术。二、国际技术转让的概念和特点 (一)国际技术转让的概念技术转让是指拥有技术的一方通过某种方式将其技术出让给另一方使用的行为。国际技术转让是指技术从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的转移。具体而言,是指一国技术拥有方把生产所需的技术和有关权利,通过贸易合作、交流等方式提供给另一国的技术需求方。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国际技术转让主要有非商业性和商业性两种形式。(二)国际技术转让的特点1.贸易的标的不同2.所有权的转移不同3.贸易关系不同4.贸易条件不同5.运用的法律不同6.进出口限制不同三、国际技术转让的作用 (一)对技术受方(国)的作用(1)通过技术贸易引进他国的现有技术,可以赢得时间,节省研究经费,在短时期内赶上或超过经济技术较发达国家。(2)能及时引进新技术,形成生产能力,生产出新产品,打入国际市场,赚取外汇。(3)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引进先进或适用技术以及经济管理经验,有利于本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减少对外依赖。(二)对技术供方(国)的作用(1)通过国际技术贸易,转让已掌握或发明的技术,可以获得利润,补偿研制这项技术的投资。(2)当某项更新的技术研制成功时,通过国际技术贸易转让“即将过时”的技术,一方面既保持了该领域技术的领先地位,同时又可充分利用“旧技术”取得更多的收入。(3)在商品出售遇到他国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时,通过国际技术贸易以技术出口替代商品出口,可以突破障碍,进入他国市场。第二节 国际技术转让的内容国际技术转让的基本内容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就是法律规定人们对于自己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包括两类,一是工业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二是著作权,如计算机软件等;此外,还包括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所以,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权、计算机软件和商业秘密的使用权许可。一、专利权 (一)专利1.专利的含义专利是指政府主管机构授予发明人在一定时期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取得专利权的人称为专利权人。在这里,“专利”被理解为三层意思:一是指专利证书这种专利文件;二是指专利机关给发明本身授予的特定法律地位,技术发明获得了这种法律地位就成了专利发明或专利技术;三是指专利权,即获得法律地位的发明的发明人所获得的使用专利发明的独占权利,它包括实施权、转让权、许可权及标记权。2.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权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精神方面的权利和物质方面的权利。精神方面最主要的是署名权,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这种权利不因专利权的转让或继承而消失。物质方面是指取得专利权而产生的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第一,独占实施权。专利人享有制造、使用和销售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的权利。未经其同意,任何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而擅自实施其专利。第二,转让权。专利权人有权将自己的专利转让给他人所有,从而获得专利转让费。第三,许可权。专利权人有权同他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技术,从而获得专利使用费。第四,标记权。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产品的包装上标明已取得专利的标记,还可以标明专利证书的编号,以表明该产品受到专利法保护。(2)专利权人的义务。各国专利法都规定,专利权人在享有专利权的同时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如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将可能导致专利权的终止或其他法律后果。专利权人的义务一般为缴纳维持费和实施专利发明创造两项义务。(二)专利的内容1.发明发明可分为:(1)物品发明,指经过发明人的创造性构思制成的全新的产品,如机器、设备、工具等;(2)物质发明,指发明人创造性地利用各种方法,采用两种以上的元素制得的化合物或合成物;(3)方法发明,指发明人经过创造性的构思提出的某种新的解决方案,如一种全新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等。2.实用新型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成或其组合作出的革新设计。从本质上讲,它也是一种发明,只是其创造性比发明低,所以通常把实用新型称为小发明,它主要指有形的实物,不包括制造方法和无形的物体,例如液态产品。3.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外形、图案、色彩、造型或它们之间的相互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新设计,它必须用在一种产品上才能取得专利权。受到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外观设计必须与产品结合,应用于产品上;二是外观设计必须是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方面的设计;三是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四是必须具有新颖性。(三)专利的特点1.独占性独占性也称专有性,是指对于同一发明只能授予一次专利权,其他人做出同样的发明,不能再授予专利权。另外,只有专利权人才有权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其他人如欲使用,必须事先获得专利权人的同意,否则就构成侵权行为。2.地域性专利权是一种有地域范围的权利。在哪个国家申请专利,就由哪个国家授予专利权,而且只在该国境内有效。3.时间性专利权是一种有时间性的权利。一般专利保护期为10年20年,期限届满权利即告终止。(四)取得专利权的条件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所申请的专利在此以前是从未公开发表、公开使用,也未曾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即大家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首创发明。2.创造性创造性又称先进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技术相比,该项发明和实用新型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质性特点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与已有技术相比,有本质的突破;显著的进步是指发明和实用新型克服了已有的技术的某些缺陷和不足,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如降低了消耗、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等。3.实用性实用性是指一项发明必须能够实际应用于产业部门,并能取得显著的效果。根据各国专利法的规定,实用性应具备三个特征:可实施性、再现性和有益性。(五)专利权的保护期专利保护期各国不尽相同,从10年到20年不等。计算方法也不一样,大多数国家是从专利申请提交专利局算起,少数国家是从批准专利申请之日起,也有从公布专利之日算起的。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保护期从申请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专利期限一般不能延长。期满的专利技术,任何人都有权使用。二、商标使用权 (一)商标1.商标的概念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其生产或销售的商品上所加的特定标记。这种标记可用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来表示。2.商标的作用商标具有如下作用:标志商品的来源;代表商品的质量;广告宣传的作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手段。(二)商标的种类1.按商标的构成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组合商标2.按商标的使用者划分,可分为制造商标、商业商标和服务商标3.按商标的用途划分,可分为营业商标、商品商标、等级商标4.按商标的性质划分,可分为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驰名商标(三)商标权1.商标权2.商标权的内容3.商标权的取得4.商标权的转让5.商标权的法律效力(四)商标权的确立制度1.使用在先制度2.注册在先制度3.混合制度三、专有技术使用权(一)专有技术的特点(1)知识性。专有技术是一种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知识,是人类智力劳动的产物,具有非物质属性。(2)实用性。又称经济性。专有技术是可应用于生产实践并能够产生经济利益的技术知识。(3)保密性。专有技术必须是没有公开的、保密的技术。(4)可转让性。专有技术必须是能以言传身教或以图纸、配方、资料等形式传授给他人,专业人员通过传授,应用同一技术都能产生同样的效果。(二)专有技术权利人的权利(1)所有权。所有权是指专有技术权人对该项专有技术享有所有权,但不享有独占权。(2)使用权。使用权是指专有技术权人有权使用其专有技术。(3)许可使用权。许可使用权是指专有技术权人有权将专有技术在一定条件下许可他人使用。(4)反不正当竞争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是指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阻止他人以违背诚信行为的方式披露、获取或使用其专有技术,或获得他人的侵权赔偿。(三)专有技术与专利的区别(1)专利是一种工业产权,受到国家专利法的保护。专有技术则是没有取得专利权的技术知识,主要受民法、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有关工商秘密立法的保护;专有技术是事实上的占有,而不是法定的占有。(2)专利是公开的,而专有技术则是保密的。发明人在申请专利时,须在其专利申请书中公开发明内容,并由专利主管部门在官方的专利公告上发表,公诸于众。而专有技术则靠保密来加以保护,一旦丧失秘密就不受法律保护。(3)专利有一定的法律保护期限,而专有技术则没有期限,只要专有技术所有人能够保密,就可以专有。(4)专利有地域性,即在哪里申请专利就受哪里法律的保护,而专有技术没有地域性。四、计算机软件 (一)计算机软件概念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文档是指用自然语言或形式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例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二)计算机软件与文字作品的区别(1)计算机软件与一般文字作品的使用目的不同。计算机软件多用于某种特定目的,如控制一定的生产过程,使计算机完成某些工作;而文字作品则是为了阅读欣赏,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需要。(2)要求法律保护的侧重点不同。著作权法一般只保护作品的形式,不保护作品的内容;计算机软件则要求保护内容。(3)计算机软件语言与文字作品语言不同。计算机软件语言是一种符号化、形式化语言,其表现力十分有限;文字作品则是人类自然语言,表现力十分丰富。(4)计算机软件可援引多种法律保护,文字作品则只能援引著作权法。(三)计算机软件侵权与法律责任1.计算机软件的侵权(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发表其软件作品;(2)将他人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3)未经合作者同意,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当作自己单独完成的作品发表;(4)在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署名,或者涂改他人开发的软件上的署名;(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人的同意,修改、翻译、注释、合成其软件作品;(6)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人的同意,复制或者部分复制其软件作品;(7)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人的同意,向公众发行、展示其软件的复制品;(8)未经软件著作权人或者其合法受让人的同意,向任何第三方办理其软件的许可使用或者转让事宜。2.法律责任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侵犯软件版权的行为,视其侵权程度,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两种。需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行政处罚有: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五、商业秘密 (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二)商业秘密的特点(1)秘密性。秘密性是构成商业秘密的重要条件之一,秘密性是其财产价值和商业价值的保证,否则其财产价值和商业价值将不复存在。(2)实用性。它是指一项商业秘密的使用能给其拥有者带来经济利益。(3)可复制性。它是指商业秘密应该体现在某种有形物上,其载体可以是书面报告、计划、录音带、录像带等,而非空洞的口头概念。(4)合法性。它是指商业秘密只能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如研究、分析等,不能通过非法途径取得。(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及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1.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形式多样,但可概括为泄露商业秘密行为、非法获取商业秘密行为和非法使用商业秘密行为。2.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目前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还不完善,很多国家还未制定专门法律。但多数国家认为,商业秘密是一种有价值的财产权利,应该给予有效的保护,目前的法律保护有: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民法保护、刑法保护、合成法保护。第三节 国际技术转让的方式 一、许可贸易(一)许可贸易许可贸易又称许可证贸易,是指技术供方将其交易标的的使用权通过许可证协议或合同转让给技术受方,允许受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该项技术,制造或销售合同产品并支付一定数额的技术转让费的贸易方式。许可贸易包括专利许可、商标许可、专有技术许可、商业秘密许可和计算机软件许可,其标的是上述一项内容,也可能包括上述两项或两项以上内容。它是国际技术贸易中最基本和使用最广泛的贸易形式。(二)许可贸易方式的种类1.许可贸易按交易的标的划分(1)专利许可贸易。(2)商标许可贸易。(3)专有技术许可贸易。(4)综合许可贸易。2.许可贸易按授权的范围和程度划分(1)独占许可(2)排他许可(3)普通许可(4)分许可(5)交叉许可二、国际合作生产(一)国际合作生产的特点合作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单纯的设备或部件的买卖关系,也不是单纯的技术转让关系,而是兼而有之的技贸结合、生产合作的关系。合作双方(或多方)为共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产品各自承担义务,并共同对用户负责。合作生产方式项下的技术转让,是在生产合作过程中由技术供方转让给技术受方的,也可能是通过共同研究、共同设计的合作中,相互交流技术而达到相互转让技术的。(二)国际合作生产的主要方式国际合作生产的主要方式有:合作双方各自生产某种产品的不同零部件,然后由一方或双方组装成产品;由一方提供全部零部件或主要部件,由另一方组装成产品;由一方提供设备和技术,由另一方制造零部件,然后交由对方组装成产品;按双方约定各自生产对方所需的零部件,相互交换,然后各自组装成产品等。总之,合作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往往还包括销售合作。(三)国际合作生产的作用对技术转让方的作用有:合作生产可利用技术受方的廉价劳动力;可以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扩大产品销售;可以冲破保护贸易政策的关税壁垒,并减少运费和进口税。对技术受方的作用有:合作生产可引进新技术,提高本国的设备制造能力并发挥原有设备的生产潜力;通过生产合作,可迅速提高技术水平,并增加劳动就业机会;由于合作生产往往与产品销售连结在一起,可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国家外汇收入。(四)签订国际合作生产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1)应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根据实际情况,国际合作生产可以签订一个合同,也可以签订两个合同。(2)对于合作生产的项目必须全面、明确、具体地加以规定。例如关于机器设备的说明,须说明规格、质量、数量等。(3)应明确规定价格和支付方式。对于各项实物、技术资料、劳务都要明确价格或作价的方法;支付方式由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具体写明。(4)应订立好保密条款。在保密条款中要明确规定保密的对象、范围、期限以及失密的责任等。三、技术咨询服务(一)工程咨询服务任何一项工程建设投资,从项目的制定、设计、实施直至建成投产,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使整个工程建设不论在技术上、质量上、经济效益上、工期进度上和投资的控制上都能做到符合要求,实现预期的经济效果,首先要有正确的投资决策和一整套的科学管理方法,这就需要求助于工程咨询服务,因为工程咨询公司能提供广泛的技术服务,它的主要工作可归纳为:提出研究规划,包括对项目的制定、可行性研究及评估等;安排工程设计,提供详细设计和施工设计,包括设备和材料规格等;负责项目管理,在工程实施阶段提供包括审查施工计划及程序检查服务、监督材料加工,对各种装置和设备在现场进行检查测试,在试车、操作等方面提供指导等。(二)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咨询是技术贸易中咨询服务的重要门类,是国际间促进技术转移的重要方式。所谓技术咨询服务一般指咨询机构运用各类专门知识,如技术、经验和信息等。为委托方提供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系统方案,如改造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改进生产方法和质量控制;提高劳动生产率;解决“三废”治理和化验测试;为技术引进和选择适用技术提供咨询服务等。进一步还可以对经营管理提供咨询,加强建立规章制度、生产规划或销售方案等。(三)提供技术情报资料与培训人员技术供方提供多种多样技能性和知识性的建议、方案、指导或数据和信息资料,并对技术受方进行技术培训。培训方式可由供方派遣专家或技术人员到受方国家进行技术训练或指导,也可以是受方人员到供方的工厂、实验室进行实习培训。四、工程承包工程承包是指工程承包人向工程发包人(业主)承诺负责按规定的条件包干完成一项工程任务。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并承担全部责任。工程承包的内容范围很广,包括勘察和工程设计、设备器材、厂房建筑和技术使用许可等项目,有时还包括生产、管理、产品销售、培训技术人员等服务项目。而发包人则提供施工的必要条件,按时验收工程,并按买卖关系付给承包人承包价款。工程承包的特点有:内容比较复杂,范围广泛,往往带有技术转让;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往往不只是一种技术转让或设备交易的关系,而是一种较长期的合作关系,甚至在项目完成后一个较长的时间内,承包人仍然继续为项目提供技术或服务;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往往是通过国际竞争性投标方式,尤其是世界银行贷款的项目,在大多数情况下都鼓励借款国通过国际竞争性投标签订合同,以获得成本最低的商品、技术和劳务。五、BOT投资方式关于该部分内容可详见本书第三章。六、与其他贸易方式及投资相结合技术转让除了上述主要方式外,国际上还常常通过补偿贸易、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多种贸易方式,以及通过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等投资方式来进行。上述的贸易方式和投资方式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一方除了供应设备、材料等以外,一般都伴随技术转让。前一种情况是商品贸易和技术贸易相结合,当一国向他国技术拥有方购买或租赁先进的机器设备时,其目的不仅在于引进这些机器设备的生产能力,更主要的是引进其中的先进技术。后一种情况是国际投资活动和技术贸易相结合。发达国家的海外投资,通常做法是把先进的技术折成股份参与合资企业。不少发展中国家,例如印度更作出严格的规定,任何外国前去投资者都必须要以转让先进技术为必要条件。因而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通过上述种种办法吸引外国的技术。第四节国际技术转让的价格与许可合同 一、国际技术转让中的价格技术的价格是指技术受方为获得技术向技术供方支付费用的货币表现,也可称为酬金、使用费、补偿费等。 (一)技术价格的构成1.转让成本2.研究与开发成本的分摊(1)人力成本(2)设备成本(3)资金成本3.机会成本(二)影响技术价格的因素1.直接费用2.供方对技术转让的利润预期3.技术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4.技术供方提供协助的数量5.技术使用的独占程度6.供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7.受方对技术的吸收能力8.技术的市场需求9.技术使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10.技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11.其他各种因素二、支付方式 (一)一次总付一次总付是指签订合同当事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规定的合同总价,包括技术转让成本、技术研究与开发成本分摊、机会成本、技术资料、有形商品价格、商标许可使用费等。在采用一次总付方式时,双方可以约定将全部款项一次付清,也可采取分期付清。在采取分期付清时,当事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分期支付的时间和支付的比例。采用一次总付对受方有很多不利之处。(二)提成支付1.确定提成所依据的基础价格,是提成支付的核心内容(1)以销售价格为基础。(2)以利润为基础。(3)以使用技术生产的产量为基础。 2.提成方法(1)固定提成。固定提成包括提成比例的固定和提成金额的固定两种方式。(2)最低提成与最高提成。最低提成是指技术交易双方在确定一定基价、提成比例计算提成费的同时,确立一个最低限度的提成费金额。(3)递减提成。递减提成指根据生产或销售数量计算提成时,提成比率随生产或销售的增加而逐步降低的情形。 3.提成率与提成期限(1)提成率。提成率是提成费与提成基价的比(2)提成年限。提成期限的长短一是取决于政府对技术提成年限的有关政策规定。二是在政策规定的约束下,提成期限与技术使用有效期有关,如专利保护期以内、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等等。三是提成期限与技术成果的商业寿命有关。在实际中,提成期限的确定需交易双方充分协商达到一致。一般来说,技术提成期限大致在5年左右。(三)入门费加提成支付入门费加提成支付是一次总付与提成支付相结合的支付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受方须在合同生效后先向供方支付一笔费用,这笔费用称为入门费,然后再按上述提成方式支付其余数额。入门费加提成支付方式实际上是受方和供方相妥协的一种产物。采用总付的方式不利于受方,而采用提成支付又使转让技术的风险更多地在供方身上。这种支付方式既可减少一次总付给受方带来的风险,又可以减少全部提成支付给供方带来的风险,所以是对双方都较为有利的一种支付方法。三、许可合同(一)许可合同条款1.合同名称和编号2.签约时间和地点3.当事人法定名称和地址4.鉴于条款5.定义条款6.转让技术的内容和范围7.技术改进和发展的交换8.技术文件的交付9.技术价格与支付10.保证11.索赔条款12.税费条款13.不可抗力条款14.争议的解决15.合同适用的法律(二)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1.专利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1)专利条款。鉴于专利的复杂性,应要求供方在转让项目中列明专利内容,并标明专利号、专利申请国别、专利有效期限,以便选择和鉴别真伪,准确核算专利使用费。(2)专利有效保证条款。专利法规定,为保证专利的有效,技术供方应按期向专利行政部门缴纳年费。(3)侵权处理条款。合同要明确规定供方专利权的合法性,如受方在使用专利技术时,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指控时,供方负完全经济、法律责任。2.商标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1)商标的内容。明确注明商标的名称、图样、使用该商标的商品。(2)商标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合同中必须注明商标注册的国别、时间、有效期限和适用的地域范围。(3)受方使用商标的方式。商标许可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单独使用,即受方对供方商标不加任何改动,在其商品上直接使用;联结商标,将双方商标具有代表性的部分联结组成新的商标;联合商标,将供方商标与受方商标并列使用,组成新商标;供方商标加受方厂名,组成新商标。(4)商标许可的备案和注册。合同中应规定供方向受方国家商标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或注册手续,以便得到受方国家的法律保护。(5)产品质量监督权。供方有权监督受方使用其商标的商品质量;受方应当保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3.专有技术及商业秘密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的内容,必须是属于专有技术的内容,是非公开的、非属于受方所知的内容,是专有技术的关键性秘密技术和资料。对方已经掌握的技术内容,或供方在受方国家以外地域公开的技术内容都不应承担保密义务。(2)保密期限。一般情况下,受方对合同中专有技术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不能超过合同的有效期限。但是,供方为了垄断先进的、尖端的专有技术,常要求受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对合同专有技术承担保密义务,对供方的这种要求,受方一般不应接受。(3)保密措施。供方要求受方采取保密措施主要有:对使用专有技术人员的限制,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使其承担保密义务,并提供保证;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对技术资料的保管人员、保管方式、资料复制和使用等作出严格规定。4.计算机软件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1)供方拥有的计算机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和文档,许可条款应对计算机软件作出具体规定,力求详细准确。(2)软件包的载体。它是说明软件包以磁带或磁盘等作为数据载体提供给受方。(3)使用范围和方式。一般规定软件使用的地域和用于某种计算机。(4)提供方式。它是指供方以什么方式许可受方使用其计算机软件,规定受方享有独占许可使用权还是非独占许可使用权以及受方的修改权等。(5)资料。它是指用自然语言或者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6)供方负责培训受方人员。为了确保计算机软件能在受方的环境中正常运行,受方一般需要供方的协助,如培训人员、软件安装、操作和维修指导等。(7)计算机软件的改进。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方应将其改进的计算机软件提供给受方。第五节 中国对外技术贸易 一、中国技术进口贸易(一)中国引进技术现状1.初级阶段(19501978年)2.发展阶段(19791994年)3.迅速发展阶段(1995年至今)(二)中国技术引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技术引进的方式比较落后2.重复引进现象十分严重3.科研机构与企业生产相脱节,技术引进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4.引进中未能考虑中国国情(三)中国技术引进的基本方针1.引进适用的软件技术2.进口关键设备3.避免重复引进4.引进后要加以消化、吸收和创新二、中国的技术出口贸易 (一)中国的技术出口概况1.技术出口探索阶段(19801985年)2.技术出口起步阶段(19861988年)3.技术出口初级发展阶段(19891997年)4.技术出口迅速发展时期(1998年至今)三、技术进出口的管理 1.对进出口技术实行分类管理2.制定各种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力度,确保技术贸易健康发展3.正确掌握原则,防止禁止出口、限制出口的技术流失国外关键概念国际技术转让许可贸易独占许可排他许可许可合同思考题1.什么是国际技术转让?它有哪些特点?2.国际技术转让的内容及其方式有哪些?3.什么是许可贸易?许可贸易的方式有哪些?4.影响技术转让价格的因素有哪些?5.国际技术转让的支付方式有哪些?6.国际许可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7.中国技术引进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中国技术引进的基本方针是什么?返回目录书页返回目录书页第七章 国际工程承包第一节 国际工程承包概述第二节 国际工程承包中的招标与投标第三节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第四节 国际工程承包中的施工索赔第五节 国际工程承包中的银行保函第六节 中国对外工程承包要点提示国际工程承包的含义、特点、种类中国及世界国际工程承包的发展历史与趋势国际工程承包中的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形式、种类和基本条款国际工程承包所涉及的银行保函的内容、种类及办理保函的手续国际工程承包中施工索赔的分类、依据、原因、可以索赔的费用及索赔的程序第一节 国际工程承包概述 一、国际工程承包的含义国际工程承包是指在国际间由承包商通过投标或其他途径接受业主委托,为其建造工程项目或进行其他经济活动,并依据合同收取费用的一种国际经济合作方式。国际工程承包所涉及的主要当事人是业主和承包商,业主是发包人,是工程的所有者,负责工程的发包,提供工程所需的资金;承包商是承包工程的团体或个人,以其资金、技术、劳务、设备、管理、许可权等,在国际承包市场上承揽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或私人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咨询等业务,并按合同规定收取费用。在国际工程承包中,除了业主和承包商以外,还有其他一些参与者,如业主工程管理机构、承包商代理人、工程师及其代理人、设计师、供应商等。二、国际工程承包的产生与发展早在19世纪中期,国际工程承包就开始出现,当时一些经济发达国家为了争夺原料、开拓市场、攫取更多利润,在向其殖民地和经济不发达国家大量输出资本的同时,也使发达国家的建筑师和营造商大量进入这些国家的建筑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战场需要建筑大量的军事工程,而欧洲各国由于要应付战争,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难以完成,因而就为美国的一些大工程公司承建这些工程提供了机会。 三、国际工程承包的特点 1.内容广泛而复杂多样2.综合性3.时间长风险大4.具有严格的法律特征5.竞争激烈6.履约具有连续性四、国际工程承包方式1.总包2.分包3.转包4.联合承包5.合作承包 五、国际工程承包的发展趋势(一)亚洲市场近年来,东亚及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增长较快,投资不断增长,吸引着跨国公司向这一地区的投资。亚洲许多国家在能源、交通、通信、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方面比较落后,一些发展中国家如越南、柬埔寨、老挝等国正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世界银行和亚洲发展银行将会有更多的经济援助项目安排在这一地区,因此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会有很大的市场。亚洲地区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在国际工程承包中,主要是要求提供资金、技术、成套设备、咨询、管理等。(二)中东市场海湾地区在油田开发、油气管道建设、石油精炼、石油化工等方面,将会有许多新建和维修项目。另外,这一地区的沙特阿拉伯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国家也在调整经济结构,新上一些工业建设项目;伊朗在交通、冶金、电力、水利等领域有许多工程项目需要建设。(三)欧洲市场西欧近年来建设投资虽有增长,但由于建筑市场采取地区保护政策,因此外面的国际工程承包公司很难进入。东欧、俄罗斯及独联体国家由于资金缺乏,近期内难以开展新的工程建设,但从长远来看,发展潜力仍然很大。(四)非洲市场非洲近期内在中小型生产企业以及中小型能源、电力、供水、灌溉、城市建设、文教卫生设施建设等领域将会有许多工程项目需要建设,因此市场前景较好。非洲需要建设的这些工程项目,从要求的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条件来看,对于中国公司比较适合,再加上中国与非洲国家的关系较好,中国公司对此应予以充分关注。(五)拉丁美洲市场拉丁美洲国家在交通、运输、通信、旅游、电力、矿业、石油、天然气等领域有许多需要建设的工程项目。近年来中国与这些国家的合作正在逐步加强,因此中国的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对于这一地区的工程项目应该积极争取。(六)北美、大洋洲市场随着经济增长,美国的建筑业也会增长,但是外国公司很难进入;澳大利亚对于工程公司注册及入境有许多限制,使外国公司要想在澳大利亚承包工程变得很困难;大洋洲国家的工程项目规模较小,而且常常要求与投资开发相联系,因此对外国承包商吸引力不是很大。第二节 国际工程承包中的招标与投标采取招标方式成交时,一般要经过拟定招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授标、签约等一系列步骤,有时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 一、招标 (一)招标方式1.竞争性招标(1)公开招标(2)选择性招标2.非竞争性招标3.其他招标(二)招标程序1.成立招标机构2.准备招标文件3.发布招标通告4.资格预审5.投标人勘察现场6.标前会议7.开标8.评标9.决标、授标10.签订合同二、投标1.认真做好国际市场的调研工作,做好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认真做好项目的选择工作3.参加资格预审4.购买、研究招标文件5.参加现场勘察和标前会议为了准确地报价,除了要做好上述各项工作外,还要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有针对性地了解、收集、分析和整理该工程的基础资料和比价资料;(2)计算和复核工程量;(3)确定报价计算或工程计算的基本原则;(4)收集、整理、研究和采用有关的定额资料;(5)收集、分析各项报价费用的计算依据,制定费用标准;(6)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确定报价方法。6.选择代理人或合作者7.办理投标保函8.递送投标文件9.参加开标10.洽谈和签约第三节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一、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概念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是为确定业主和承包商各自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法律性文件。根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须自己承担费用和风险,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业主所委托的工程建设项目,并收取酬金;而业主须提供合同所规定的条件,支付酬金,并取得工程项目的所有权。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某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安装,提供技术、材料、动力、机械设备以及劳务和人员培训等。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就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而对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必须负赔偿的责任。当然,合同的条款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双方当事人各自国家的法律。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种类 (一)按承包价金的计算方法分类1.工程总价合同2.工程单价合同3.成本加酬金合同(二)按承包业务范围分类1.工程咨询合同2.施工合同3.工程服务合同4.设备供应合同及设备供应与安装合同5.交钥匙合同6.交产品合同(三)按承包方式分类1.总包合同业主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承包商,该承包商就是总承包商,总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就是总包合同。2.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也叫分项合同,即业主把一个工程分成几个项目或几个部分,分别发包给几个承包商,各承包商同业主分别签订的合同。各承包商叫分包商,各分包商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各自对业主负责,由业主负责工程的组织和协调。3.二包合同总承包商或各分包商将自己所包工程的一部分转包给其他专业承包商,各专业承包商与总承包商或分包商签订的合同称为二包合同。各专业承包商称为二包商,二包商对总承包商或分包商负责,总承包商或分包商对业主负责。三、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1.合同范围2.工程期限3.承包商的义务4.业主的义务5.工程师及其代表6.价格与支付条款7.转包 8.工程变更条款9.验收条款10.承包商违约11.业主违约12.不可抗力条款13.索赔条款14.仲裁条款第四节 国际工程承包中的施工索赔 一、施工索赔的概念与分类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施工索赔是指承包商在履约期间由于非自身过失而支付了额外的成本,因而根据相关规定向违约方或责任方索取赔偿或补偿的行为。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索赔是经常发生的,施工索赔是工程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竞争的加剧,低价夺标成为许多承包商常用的策略。低价夺标就意味着利润的减少,为了获取一个正常的利润,成功索赔就显得尤为重要。施工索赔应以合同为依据,它是承包商利用合同规定保护和争取自己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按索赔发生的原因划分,施工索赔可分为设计变更索赔、工程变更索赔、施工条件变化索赔、业主违约索赔、业主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索赔、拖期支付工程款索赔等。二、施工索赔的原因(一)工程变更1.增减工程量的索赔2.业主或工程师改变工程质量要求引起的索赔3.改变施工顺序引起的索赔(二)施工条件变化一般合同中都有处理因难以预见的自然条件的变化和人力障碍引起的后果的规定。如果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比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更加复杂的地质结构,或者遇到人力无法抗拒的意外事故或人为障碍,就会使原设计规定的施工方法变得不适用,因此会引起施工成本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可及时通知业主到现场进行实际核查,并提出索赔。(三)业主违约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业主改变设计和技术规范、延误提供施工场地和图纸、无理阻挠或拒绝签发有关证书等情况,就可能会给承包商造成经济损失,对此,承包商可提出索赔。承包商既可提出经济补偿要求,也可提出延长工期要求。(四)工程的暂停或终止在承包商执行合同过程中,无论业主或工程师由于何种原因下达了暂停部分或全部工程、终止部分或全部工程的命令时,只要这种暂停或终止并非由于承包商违约或其他意外风险所致,由此引起的承包商成本增加或工期延误,承包商都有权提出索赔。工程暂停后,若业主要求复工,承包商有权要求重新调整合同价格。(五)加快工程进度承包商在投标时,一般都会制定工程进度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一般都会按工程进度表进行施工。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业主要求承包商加快工程进度,由此引起的成本增加,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六)工期延长在施工过程中,如果不是由于承包商方面的原因造成工期延长,承包商可提出索赔。(七)拖延支付工程款如果工程师有意拖延签发各种证书,如工程付款证书、验收合格证书、维修证书等,或业主不按时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八)材料涨价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上涨,承包商可依据合同提出索赔。此外,若由于业主方面的原因导致工期拖延,使承包商遭遇材料价格上涨,承包商也可提出索赔。(九)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合同中一般都规定,工程师有权对承包商使用的材料进行多次抽样检查,或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部分拆卸或挖开检查。但是,对于非合同中规定的试验,以及对于本来合格的施工或材料,在拆卸或挖开检查后证明确实合格,则承包商可提出索赔。(十)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特殊风险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战争等特殊风险,由此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都应由业主予以补偿。三、施工索赔的依据(一)施工期间的工程项目资料1.工程师填写的工程施工记录表2.各种施工进度表3.工地日志4.工程检查和验收报告5.工程照片6.施工备忘录7.会议记录8.来往信件9.与业主聘雇人员的谈话资料10.全部合同文件 (二)施工期间的重要财务资料1.设备、材料部分的财务资料2.有关人工部分财务资料3.会计核算资料4.货币汇率变化资料。5.预算、决算和成本部分的财务资料四、可以索赔的费用(一)人工费人工费在工程索赔费用中占很大比重。如果发生以下情况,承包商有权提出人工费增加的索赔:(1)由于业主增加了合同以外的工程内容,或由于业主方面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则承包商有权提出补偿人工费的要求;(2)由于业主的干扰,使工程进展受阻,影响了承包商的施工进度,降低了工效,承包商有权提出工效损失索赔;(3)由于当地政府新增的某些社会性保险和福利政策,使承包商多交了费用,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索赔。(二)材料费由于业主修改工程内容,如新增工程项目或工程量,使工程所用材料增加,则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索赔。新增材料的数量可根据原来材料与实际使用材料的定货单、进货单以及其他单据计算。(三)设备费设备费索赔主要是计算所增加的设备工作时间。设备工作时间的增加有三种情况:(1)原有设备实际工作时间超过预定计划工作时间;(2)设备数量增加导致工作时间增加;(3)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出现。(四)分包费由于业主方面的原因,致使分包费增加时,分包商可以提出索赔。分包商在考虑索赔时,应先向总承包商提出索赔方案,总承包商对分包商的索赔方案有检查和修改的权利,经检查修改后由分包商和总承包商共同联合向业主提出索赔。但是分包商的费用增加,除了业主的原因外,往往与总承包商的协调和配合有关系。(五)保险费由于业主要求增加工程内容而使工期延长时,会使承包商的保险费用增加,因此承包商可以就此向业主提出索赔。(六)保证金由于业主临时取消部分工程内容而使合同总额减少时,承包商应得到保证金的回扣,回扣额按合同总额减少的数额计算。(七)管理费当承包商就某一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直接费用向业主提出索赔时,还可以同时提出与上述直接费用相对应的管理费的索赔。这里所说的管理费包括现场管理费和公司管理费两部分。(八)利息利息的索赔额,通常根据利息的本金、种类和利率以及利息发生的时间来确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下列情况,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利息索赔:(1)业主推迟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2)承包商借款或动用自己的资金来建造业主修改过的工程或被业主延误的工程;(3)业主推迟退还工程保证金。五、施工索赔的程序(一)提出索赔要求(二)提交索赔报告(三)会议协商解决(四)邀请调解人解决(五)工程师决定(六)仲裁或诉讼第五节 国际工程承包中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是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保函的受益人开具的书面保证文件,是有条件承担经济责任的契约性凭证。若申请人未按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则银行承担向受益人进行经济赔偿的责任。国际工程承包中,当事人一方为避免因对方违约而造成损失,往往要求对方通过银行提供经济担保。银行保函属于银行信用,具有可靠性。银行保函既有承包商通过银行出具的,也有业主通过银行出具的。这里主要介绍承包商通过银行出具的保函。一、银行保函的主要内容银行保函的主要内容一般都在招标文件中有具体规定,承包商可以请银行按规定的格式出具保函;若没有具体规定,承包商可通过银行按照国际惯例或业主的意见出具保函。保函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担保人、被担保人名称和法定地址等;受益人,指工程业主、招标机构等;担保原因;担保责任;索偿兑现所需的证明文件;担保金额及使用的币种;保函的失效(一般情况下,超过有效期,保函即自动失效);有效日期;明确规定保函生效和失效的具体日期。二、银行保函的种类 (一)投标保函投标保函是投标人通过银行向业主开具的经济担保书,保证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书,在中标后与业主签订合同。投标保函金额一般为投标价格的0.5%3%。投标保函的有效期限一般从投标截止日起到确定中标人止,若由于评标时间过长而使保函到期,业主要通知承包商延长保函有效期。投标保函在评标结束后可以退还给承包商。(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是承包商通过银行向业主开具的经济担保书,保证在合同执行期间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履约保函的担保金额,应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一般为合同总额的5%10%。履约保函担保的责任,主要是担保投标人中标后,在工程进行的全过程中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在施工过程中,若承包商中途毁约,或者任意中止施工、不按合同规定施工,发生承包商破产、倒闭等情况,业主有权凭履约保函向银行索赔。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限取决于工程的工期,从提交履约保函开始,直到工程竣工并经工程师签发验收合格证书为止。如果工程延期,承包商应与业主协商,并通知银行延长保函的有效期,以防止业主借故提款。履约保函在工程全面竣工并获得现场工程师签署的验收合格证书后予以退还。有的合同规定,履约保函要在维修期满并获得工程维修合格证书后才退还。一般来说,承包商可以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用工程维修保函取代履约保函,这样对承包商更有利。(三)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又称定金保函,是承包商通过银行向业主开具的经济担保书,担保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偿还业主预付的工程款。有些工程在签订合同后,业主向承包商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以便承包商购买有关设备材料,但往往要求承包商出具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的金额一般为预付款的总额,相当于合同金额的10%15%。预付款保函的主要作用是保证承包商在规定期限内偿还预付款。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限一般由双方商定,预付款通常逐月从工程支付款中扣还,预付款金额将逐月相应减少,在开具保函时应写明这一点。当承包商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还清预付款项后,业主就需退还预付款保函。(四)工程维修保函工程维修保函也叫质量保函,是承包商通过银行向业主开具的担保承包商对竣工后的工程缺陷负责维修的经济担保书,维修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总额的2%10%。维修保函主要担保承包商在竣工后的一定时间内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的责任。若在规定时间内业主发现工程质量存在某些问题,而承包商不履行修复责任,或无力维修时,业主可凭保函索赔。维修保函的有效期限一般与工程的维修期相同。若在维修期内,未发现工程有不合格之处,或承包商已按规定完成了必要的维修,应将维修保函退还给承包商。(五)临时进口物资税收保函这种保函是承包商通过银行向工程所在国的海关税收部门开具的经济担保书,担保承包商在工程竣工后将临时进口的免税施工物资运出工程所在国,或按规定纳税后在工程所在国转让或出售。这种保函适用于对临时进口的施工设施免税的工程,保函担保金额一般与应交税款的金额相同。(六)免税工程的进口物资税收保函这种保函的主要作用是担保承包商将进口物资只用于免税工程,保函的有效期限一般与工期相同,但有时也会比工期略长一些。三、办理银行保函的手续(1)与银行商讨有关开具保函的手续费率及押金的比例。(2)在开具保函前,承包商应向担保银行或委托银行介绍投标承包工程的情况,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以供银行衡量其风险情况而作出是否同意担保的决定。(3)有的国家规定保函应交纳印花税,可委托银行代为办理。(4)保函手续费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分期交纳。对于保函的失效、退还或者被提款等方面的约定,依据保函的性质和条件而定。(5)在办理保函时,中国银行通常要求承包商首先准备齐全保函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另外还需申请外汇贷款额度,批准的外汇贷款额度按一定的比例专门用于开具银行保函。第六节 中国对外工程承包 一、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存在的问题 1.国际化程度低,整体规模不大,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有限2.资金短缺,融资能力不足3.面临市场准入障碍和技术壁垒4.企业自身能力亟待提高5.恶性竞争严重,经营秩序混乱6.安全和风险问题日益突出二、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应采取的措施 1.加快企业的自身建设2.不断探索新的经营方式3.强化融资能力4.加强企业的分工合作5.发挥政府对国际承包工程的带动作用6.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7.充分发挥行业商会的作用关键概念国际工程承包招标投标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施工索赔银行保函思考题1.当前国际工程承包的特点是什么?2.国际工程承包招标的主要程序和方法有哪些?3.国际工程承包投标的主要程序和方法有哪些?4.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共同条款主要包括哪些内容?5.国际工程承包中银行保函的种类有哪些?6.导致施工索赔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返回目录书页返回目录书页第八章 国际劳务合作第一节 国际劳务合作概述第二节 国际劳务输出合同第三节 中国对外劳务合作要点提示国际劳务合作的概念、种类、作用和产生背景国际劳务合作的法律形式、劳务合同的一般条款以及有关劳务输出的各国立法和公约中国对外劳务合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第一节 国际劳务合作概述国际劳务合作属于服务贸易范畴,是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在国际间的流动,并为所在国提供劳动和服务,收取报酬的一种商业行为。据国际劳工组织统计,目前全球每年的流动劳务人员约3 000万3 500万人,比20世纪80年代初的2 000万人增长了50%以上。国际劳务合作成为目前一种重要的国际经济合作方式。一、国际劳务合作的概念国际劳务合作,是指一国为另一国提供劳动服务(包括专门技能的脑力服务和体力服务),从而满足他人需要的有偿活动,是一种劳动力要素在国际间的重新组合与配置,它包括劳务输入和劳务输出。提供劳务的一方称为劳务输出方,也叫受聘方;接受劳务的一方称为劳务输入方,也叫聘请方。其方式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单纯派出劳务人员为聘请方服务。这种形式,输出方除提供劳务外,不投入任何费用,不承担任何风险;另一类是通过承包对方工程项目的形式向聘请方提供劳务,输出方要对工程的部分费用和工程负责,并承担风险。二、国际劳务合作的种类(1)劳务按劳动力提供服务所在的部门不同,可以划分为要素性劳务和非要素性劳务。 (2)劳务按提供服务的目的来划分,可分为五种,即从事工农业生产、资源开发和加工工业等物质生产的生产型劳务;从事公路、铁路、港口、机场、桥梁、水利、厂房建设等直接为工农业生产和资源开发提供服务的服务型劳务;从事商业、金融、保险、咨询、交通运输、计算机服务等间接为生产活动服务的服务型劳务;从事餐饮、旅游、民用航空、海陆空客运、医疗卫生、民用建筑、家庭服务等满足人们物质消费的需要型劳务;从事文化艺术、体育、教育等满足人们精神的需要型劳务。(3)根据劳务的技术程度,可将劳务划分为普通劳务和技术劳务。 (4)根据劳务提供者的不同,可将劳务分为个人劳务与团体劳务。 二、国际劳务合作的作用(一)对劳务输出国的作用1.劳务输出可以取得一定的外汇收入,有利于进口能力的增强和国际收支的平衡2.劳务出口有利于解决国内就业问题3.有利于本国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4.可以带动商品出口的扩大5.可以取得比较好的效益6.有利于减缓贫困(二)对劳务输入国的作用(1)大量利用外籍劳工可弥补国内劳动力资源特别是技术力量之不足,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中东国家和一些非洲国家的经济建设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外籍工人和技术人员。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需要输入青壮年劳工。(2)利用外国廉价劳动力可以获得更高的利润。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这个好处更明显。(3)通过引进技术劳务可利用国外的先进技术和技术服务,缩短研究开发时间,节省科研费用,从而有利于本国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迅速提高,这已为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的成功所印证。(三)对整个世界经济的作用(1)促进了科学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普及。在劳动力的转移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劳动力是具有某种专业技术知识的,他们将其所拥有的技术带到世界各地,使这些输入技术劳务的国家也能分享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所带来的效益。(2)加深了生产的国际化程度。源源不断的劳动力转移使世界形成了庞大的劳动力市场,使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劳动力要素在世界范围内进行配置,从而加深了生产的国际化程度。与此同时,技术劳务的转移有些是通过跨国公司的海外投资带动的,这不仅促进了劳务输入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也加深了生产的国际化。(3)扩大了贸易的数量。技术劳务在国外提供各种技术服务时,往往要求技术的输入国使用其母国的设备和原材料,或推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其他国家的产品,从而增加了国际贸易的数量并扩大了贸易的范围。三、国际劳务合作的历史背景 (一)国际劳务合作的产生(二)国际劳务合作的发展(三)当代国际劳务合作的特征1.普通劳务需求呈下降趋势,高技术劳务需求普遍提高2.脏、累、险岗位缺口日趋增加,服务型劳务呈明显增长之势3.人口自然增长缓慢,老龄化严重,导致发达国家劳动力短缺4.对外籍劳务特别是智力型和技术劳务的限制将逐渐趋于松动第二节 国际劳务输出合同鉴于国际劳务合作的复杂性,为了利于参与国际劳务合作的各方人员能够知法、懂法,有效地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则必须了解有关国际劳务合同的知识。一、国际劳务合作的法律形式1.承包法律形式在承包法律形式下,劳务供应人和雇主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劳务供应人须完成约定的工程,一般是包工不包料,雇主按合同支付劳务款项。如果劳务方对约定工程的劳动量计算错误、管理不善或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而经常返工,有可能导致亏损,亏损概由劳务供应人负责。2.雇佣法律形式在雇佣法律形式下,劳务供需双方或雇主和劳务者签订雇佣劳务合同。劳务提供人仅按雇主所需提供劳务人员,对工程不负责任,劳务人员听从雇主指挥进行作业。此种方式也被称为纯劳务方式,不负担任何风险。雇佣法律形式有成建制和零星雇佣两种,成建制雇佣方式的劳务合作一般由雇主与劳务输出国有关机构洽谈协商,签订协议,然后由输出国有组织地为雇主提供一定数量的各类劳务人员;零星雇佣方式就是根据国外雇主的需要,劳务人员为雇主进行零星的服务。二、国际劳务合作的合同1.雇主的义务2.劳务输出方的义务3.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4.劳务人员的生活待遇5.劳动与社会保障6.仲裁条款三、国际劳务合同条款1.提供劳务的内容、范围2.人员的派遣3.双方的责任4.劳务人员的更换和解雇5.工作时间及假日6.基本工资7.加班8.动员费9.国际旅费10.劳务人员的伙食、住宿和交通11.医疗、保险、卫生及劳保用品12.税款13.损害赔偿14.保密条款15.转让条款16.履约担保17.仲裁四、签订国际劳务合同时的报价国际劳务合作的成本费用和报价不管是协议成交,还是招标方式成交,提供劳务方都要向需求劳务方报价。报价过低会造成无利可图,报价过高会丧失竞争力,因此如何使报价恰如其分显得十分重要。为准确报价,必须在报价前精确计算劳务成本。在提供成建制的劳务时,计算成本时可以测算劳务人员的平均价格,但报价时应按不同工种、不同等级报出。有时雇主不愿意承担劳务人员的往返旅费、医疗、交通、办公、劳保等费用,报价自然要相应提高;反之,则相应减少。劳务成本一般由国内开支和国外开支两部分组成,劳务方对劳务成本的估算一般是保密的。五、签订国际劳务合同需注意的问题1.合同条款要有逻辑性,文字要严谨2.合同条款中要有法的观念3.拖期付款是劳务合同中的主要风险4.劳务费用的支付不能同雇主与业主的付款条件相联系六、有关劳务输出的各国立法和公约 1.劳务输出国的劳务输出法规2.劳务输入国的移民控制及入境签证3.关于输出劳务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第三节 中国对外劳务合作 一、中国对外劳务合作的现状中国对外输出劳务可以追溯到19世纪美国西部大开发时期,当时华工在极其恶劣的条件下,参与了美国铁路的修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作为协约国成员,向欧洲和印度派出了数万名劳工,参加修建铁路、战时桥梁、公路等。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本着国际主义的精神,以援外的形式在亚非发展中国家援建了一批农业、基础设施和工业成套项目。鉴于当时中国实行计划经济,整个的援外工作不是按照市场经济运作的,援外企业也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但对外援助项目的完成为我国企业了解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中国现代意义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始于1976年。当年3月,我国同尼日利亚签订了承包农业项目的协议,这是我国按国际惯例签订的第一份承包国外工程的协议,由此打破了过去单纯地实行对外经济援助的格局。二、中国劳务合作中存在的问题(1)劳务输出渠道狭窄,缺乏应有的活力。(2)劳务输出的管理体制和相关政策不配套。(3)手续繁杂,办事效率低。(4)由于外派劳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再加上出国前对其培训不够,所以,外向型、综合型人才缺乏,文化技术水平高的劳务人员所占比例小,因此,降低了劳务输出的竞争力。(5)海外获取项目的网点少,缺乏信息来源;对劳务输入国的有关法规和商情了解不够。(6)劳务输出项目往往集中于大型工程承包项目和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远远落后于国际劳务市场发展的要求。三、中国开展国际劳务合作的对策 (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劳务合作事业发展的步伐1.比较优势之一:劳动力资源丰富2.比较优势之二:朋友遍天下3.比较优势之三:有自己的技术优势4.比较优势之四:后继人才源源不断5.比较优势之五:有较成功的经验(二)充分利用国际国内有利条件,针对问题改进工作,力争劳务输出有较大发展1.面对国际劳务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国应从国家政策和管理上做好工作2.努力提高外经公司的自身业务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关键概念国际劳务合作劳务输入劳务输出国际劳务合同思考题1.国际劳务合作的种类有哪些?2.国际劳务合作的作用是什么?3.简述当代国际劳务合作的特征。4.签订国际劳务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5.简述中国对外劳务合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返回目录书页返回目录书页第九章 国际租赁第一节 国际租赁概述第二节 国际租赁方式第三节 国际租赁程序、合同及租金计算第四节 中国的租赁业要点提示国际租赁的概念、特征国际租赁的方式国际租赁的程序、合同内容与租金的计算中国租赁业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第一节 国际租赁概述 一、国际租赁的概念所谓租赁就是指出租人在一定时期内把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后者按租约分期付给一定租赁费的经济形式。在这种形式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始终归出租人,承租人则通过缴纳租金取得在规定租期内对租赁物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在租赁过程中租赁物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租赁的本质是一种信贷关系,租赁双方以盈利为目的而进行一定数量的投资。租赁以特殊的金融信贷和商业信贷为媒介,如设备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设备,实际上是提供了一笔有别于赊购或延期付款的商业信用。国际租赁也称跨国租赁,是指参与国际租赁的双方(或中间人)属于不同国籍,是超越国家和地区的租赁业务。二、国际租赁的产生与发展现代国际租赁是社会化大生产和资本国际化的必然产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得到迅速发展。国际租赁于20世纪50年代初始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扩展到其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当时,美国的租赁业务获得迅速发展,市场急剧扩大,使国内租赁的融资利益和销售利益都得到一致承认。在这种形式下,工业部门和金融机构两方面必然会对国际租赁发生兴趣,以利用国际租赁这一新手段进行资本输出和商品输出。在20世纪60年代,大部分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如英、法、日、德、加拿大相继成立租赁公司并向国外扩展。到20世纪70年代,国际租赁又发生了飞跃性发展,美国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租赁业的经营范围和空间跨度急剧扩大,租赁交易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国际贸易方式和投资方式。在美国,许多大的金融机构,甚至非金融机构也进入了这个领域;其他主要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的租赁市场也获得迅速发展。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发达国家的租赁业进入成熟期,其租赁物主要包括飞机、汽车、计算机、无线电通信设施、工业机械与设备、医疗设备、废物处理设施、家具和办公用品等,国际租赁业务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扩大出口和促进海外投资的重要手段。目前,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租赁业,国际租赁业已成为当今国际资本市场上仅次于商业贷款的第二大融资方式。三、国际租赁的特征1.租赁是一种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商品流动形式2.租赁是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借贷业务3.合同内容多样化4.国际租赁需要签订多种协议5.国际租赁是一项复杂的业务,涉及的方面较多四、国际租赁的作用 (一)对承租人的作用1.为承租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2.提高了租赁人外汇资金的使用率3.租赁公司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快了承租人获得资金的速度4.租金支付方式灵活,可满足承租人的特殊需求5.固定租赁利率时,可避免利率和通货膨胀的风险(二)对出租人及设备制造商的作用1.运用出口租赁,可为制造厂商类出租人推销产品、辅助出口西方国家的企业利用租赁形式推销商品由来已久,尤其是对某些拥有专利权的设备,企业宁愿采用租赁的形式将本企业的产品租给用户使用而不愿卖出,以便控制市场;在国际市场中,这一方法得到了厂家的充分利用。2.与贸易出口相比较,有其独特之处首先,租赁出口有利于避免关税及贸易保护主义方面的限制。由于租赁设备的所有权是在租赁交易结束时而非开始时进行转移,进口租赁被各国当作资本流动而非贸易进口来处理。这样,对于出口国而言,可绕开进口国某些贸易壁垒。其次,租赁出口在提供融资便利的同时,又可避免受某些国际协定的限制。第二节 国际租赁方式为了适应当今国际市场上租赁对象的广泛性,租赁业务产生了形式多样、各方承担的权利、义务各异的多种租赁方式。目前普遍开展的租赁方式有融资租赁、经营租赁、衡平租赁、转租赁、售出回租租赁等。一、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也称金融租赁或财务租赁。融资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提出的要求,与供应商订立购买合同;出租人在与供应商订立购买合同的同时,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出租人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租赁期满,承租人支付完全部租金后,获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公司由于并不直接给予企业贷款,而是代其购进机器设备,然后租给企业使用,因此这种方式是以融物代替融资。 二、经营租赁经营租赁又称为营业租赁和使用租赁,与古老的租赁运作方式大体相同,是指出租人将物品直接出租给承租人或用户使用的一种短期融资方式。其主要特点如下:(1)合同期限较短,只是出租设备耐用年限之内的一段时间,租期届满,设备退还出租人后还可继续出租。(2)承租人在合同期满前,如果预先通知出租人便可中止合同,转而租用其他更好的设备。(3)经营性租赁的租赁物一般是市场上常用的设备,这是由于出租人要通过多次出租才能收回投资,经营市场上的通用设备可以尽量避免设备过时的风险。(4)经营性租赁的租金一般较高,这是因为租期短暂,出租人不能通过一次短期出租获取的租金来抵偿其设备投资及其收益。 三、衡平租赁衡平租赁又称杠杆租赁。在一些金额较大的租赁项目中,出租人以出租设备购置成本费的20%40%的投入,其余的60%80%用即将购买的设备做抵押,向金融机构筹集购置设备所需的款项,然后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以支付租金为条件,给以承租人使用该设备的权利。租赁期满,承租人支付完全部租金后,获得设备所有权。由于出租人以较少的资金便获得了相当于60%80%的信贷便利,使出租人的投资能力扩大了35倍,其效果与杠杆原理相似,因此被称为杠杆租赁。一些发达国家为鼓励和促进本国实物资本的投资和向外租赁,采用信贷刺激的方式,向租赁公司提供支持,从而使租赁公司能以较为优惠的条件进行设备出租。 其主要特点如下:(1)衡平租赁的当事人关系比融资租赁复杂得多,通常涉及供应商、承租人、出租人和长期贷款人,如果是联合贷款或银团贷款,涉及的当事人更多。因此,一笔衡平租赁至少应有三种法律文件,即出租人与供货人的买卖合同、贷款人与出租人的贷款协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2)出租人是以设备、租赁合同和收取租金的受让权作为贷款担保的,因此,贷款人对出租人没有追索权。当承租人无力偿付或拒付租金时,贷款人只能终止租赁,通过拍卖设备得到补偿,而无权向出租人追索。(3)在衡平租赁业务中,出租人拥有设备所有权并承担风险。当承租人未按规定支付租金时,贷款人保留对租赁设备的处置权,有权停止租赁合同,抽回设备转租他人。(4)租金偿付,各期所要支付的租金相对平衡,大小相差不能悬殊,租金费用相对较低。(5)租赁期满,承租人必须以设备残值的市场价格留购该设备,不得以象征性的价格留购。四、转租赁转租赁是指由两家租赁公司同时继承性地经营一笔融资租赁业务,即由出租人A根据最终承租人(用户)的要求,先以承租人的身份从出租人B处租进设备,然后再以出租人的身份转租给用户使用的一项租赁交易。根据与供货商洽谈签订购货合同的当事人不同,转租赁又分为两种主要模式。五、售出回租租赁售出回租租赁是指设备制造厂商或设备所有权拥有者将设备售与出租人,然后再作为承租人以融资租赁形式租回来使用。在这种方式中,企业把设备所有权转移给出租人,仅保留设备使用权。采用这种方式一般是当某一企业缺乏资金而又不便从其他渠道融资时,可借此融得一笔资金以维持正常生产。例如企业购进设备后资金周转不灵,因此通过这种方式把设备投资转变为现金,不致影响企业生产。因此,回租的租赁物多为使用过的旧设备,如果回租的设备在出售或回租前已经提足了折旧,企业在回租后仍享有租金免税待遇和折旧的好处;如果出售设备的价款高于其账面值,承租人还可获得资产差价的收益。该方式因涉及当事人两方,业务程序比较简单,因此是一种简化的融资租赁方式。 六、综合租赁综合租赁是指将租赁方式与其他贸易方式相结合的一种租赁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减少承租人的外汇负担,扩大承租人和出租人所在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为适应利用外资、发展经济的需要,我国已有采用租赁与补偿贸易、来料加工、包销等相结合的综合性租赁。 第三节国际租赁程序、合同及租金计算 一、国际租赁的基本程序(一)申请并选定租赁标的物(二)租赁预约(三)审查(四)洽谈订立租赁合同(五)订购租赁标的物(六)交付租赁标的物(七)设备验收(八)支付租金(九)租赁标的物的保险及维修(十)租赁期满时租赁标的物的处理二、国际租赁合同 (一)国际租赁合同的概念与内容国际租赁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的使用权转移给另一方,承租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使用该财产并支付相应租金的协议。国际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签约日期、地点及合同号码;双方当事人名称、地址;租赁标的物的名称、型号、规格等;租赁标的物的价格;租金;交货条件,包括发货日期、地点和收货地点;租赁标的物验收条件;租金支付办法,包括起算日期、分期支付的金额等;银行保函条款;逾期支付的罚款;租赁标的物的维修、保养及保险的规定;租赁期满后,租赁标的物的处理办法;仲裁条款;中止条款;转租条款等。(二)国际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1.租金条款2.租期条款3.租赁物的购买与交货条款4.租赁物的灭失及损毁条款5.租赁保证金及违约处罚条款6.保险条款7.纳税条款8.租赁期满后的选择权条款9.争议条款三、租金的计算方式 (一)租金的构成(1)租赁标的物的购置成本,指出租人为购置出租物所产生的成本,包括货价、运费、运输保险费等。(2)利息及费用,指出租人因融资购买设备而从银行贷款时所支付的利息及费用,包括筹资的基本利息、筹资的手续费、税收、利差风险等。(3)经营租赁项目预期利润及必要开支,如在经营租赁中设备的保养、维修、培训人员、专利发明和专有技术使用费等。(4)租赁公司的手续费,指出租人为承租人办理租赁业务所支付的营业费,如办公费、工资、差旅费、税金等。(5)预期名义货价,也称设备残值,指租赁物在租赁期满后预计的市场价值。设备残值多意味着租金低,对承租人有利;设备残值少意味着租金高,对出租人有利。(6)租赁期限。 (二)租金的计算由于租金是由租赁物的现值、利息、手续费、预期的名义货价、利润、保险费、运费等组成,因而租金的计算公式为:每期租金=(租赁物原价+运费+保险费-设备残值)+利息+利润+手续费+税金/租期内交付租金次数某些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人必须预付部分租金作为保证金。如不要求预付租金,通常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是在使用租赁物并取得利润后再进行。租金总额一般高于实际购买设备所付金额的12%17%,不应超过20%。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附加率法2.年金法3.递减式计算方法4.平均分摊法(三)租金的支付1.租金的支付方法(1)等额分期支付。等额分期支付是指承租人按月、季度、半年或一年一次性地支付等额的租金。(2)不等额分期支付。不等额分期支付是根据时间、生产和销售来决定什么时间支付以及每次支付多少。2.租金的支付币种第四节 中国的租赁业 一、中国租赁业的现状 1.我国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的诞生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租赁业有较快发展3.我国租赁业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二、中国租赁业存在的问题1.缺少足够的资金2.缺少租赁行业的立法3.缺少对租赁行业的统一管理和协调4.缺乏租赁业经营管理经验5.缺乏现代租赁意识三、中国租赁业的发展对策 (一)完善立法(1)国家对租赁发展的政策要求。(2)对租赁行业的管理和业务管理,包括租赁企业设置的条件,申请审批的程序等。(3)租赁的定义、性质和法律特征以及租赁机构的性质、业务范围。(4)有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二)采取灵活的外汇管理政策(1)允许租赁公司承接国拨外汇项目,允许国拨外汇和地方、部门或企业留成外汇作为租赁引进项目租金偿还的部分外汇来源。(2)安排引进计划时,由国家切一块国拨技改外汇交给租赁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用于国家战略工业方面的租赁项目以及用于开展计算机、汽车、建筑机械等方面的经营租赁。即这些项目的承租企业可以用人民币偿还租金,各省、市、自治区安排引进计划时,切一块资金用于企业搞租赁。(3)对创汇的租赁引进项目,给予企业足以偿还租金的外汇留成;对以产顶进的非直接创汇的引进项目,可将截流外汇的全部或部分用于补助企业偿还租金;对没有创汇能力的引进项目,但其产品确是国内市场急需的和社会经济效益好的租赁项目,在调剂外汇方面给予承租企业应有的支持和照顾。(4)允许用于偿还租金的外汇额度、用汇指标按每次应还租金在租期内结转分次使用。(三)制定优惠的财政、税收鼓励措施(1)对战略工业和政府鼓励发展行业的租赁项目,由国家财政直接或通过银行向承接这些项目的租赁机构以较低利率提供部分、大部分或全部中长期(期限可同租期)贷款。(2)有计划地增加租赁机构筹措资金的渠道,充实国内融资租赁的人民币资金来源,鼓励发展租赁企业和各专业银行间的横向联系,如以租赁债权取得抵押贷款等,以利于国产设备租赁业务的发展。关键概念国际租赁融资租赁经营租赁杠杆租赁转租赁国际租赁合同租金思考题1.国际租赁业务的主要特点有哪些?2.国际融资租赁的特点和程序是什么?3.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有什么区别?4.衡平租赁,也叫做杠杆租赁,为什么能起到杠杆的作用?5.在计算租金时,设备残值较高对出租人和承租人哪一方更有利?6.计算题: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技术改造需要以融资租赁方式引进一套成套设备。该设备的货价为1 000万元人民币,租赁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共5年,分5次偿还;于每年年末支付租金,年利率为5%,估计到期残值为16万元人民币,进口手续费为1.5%。计算每期租金为多少?返回目录书页返回目录书页第十章 国际发展援助第一节 国际发展援助概述第二节 国际发展援助的方式及机构第三节 国际发展援助的实施程序第四节 国际发展援助与中国要点提示国际发展援助的概念、发展阶段和特点国际发展援助的主要方式,国际上开展多双边援助的主要机构国际发展援助的实施程序中国对外提供发展援助和接受国际援助的概况第一节 国际发展援助概述 一、国际发展援助概念国际发展援助(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是当代国际经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方式之一。国际发展援助是指发达国家或一些高收入的发展中国家政府及其所属机构、有关国际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以提供资金、物资、设备、技术或资料等方式,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和提高社会福利的活动。国际发展援助属于资本运动的范畴,它以资本运动为主导,并伴随着资源、技术和生产力等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移动,它所采用的各种方式和方法均为资本运动的派生形式。国际发展援助的目标是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的提高,缩小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贫富差距。目前,开展官方援助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它们以援助的形式,加强与受援国的政治关系,并促进受援国经济的一定发展,带动这些国家进口发达国家的制成品和出口本国资源的能力。近年来,国际发展援助与对外开展经济与贸易合作挂钩的趋势日益增长。二、国际发展援助的发展阶段1.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重建阶段2.南北关系阶段 3.南南合作新阶段4.调整阶段5.改革与发展阶段三、国际发展援助的特点 1.政治色彩日益浓重2.附加条件日益增多3.援助规模停滞不前4.大部分援助国未达到联合国规定的援助标准5.援助格局发生了变化6.援助形式发生了变化7.双边发展援助的地理分布相对稳定8.援助的赠与成分不断提高9.受援国加强了对援助项目的管理和评估第二节 国际发展援助的方式及机构 一、国际发展援助的方式国际发展援助的方式可以从不同角度划分。按援助款的流通渠道可分为双边援助和多边援助;按援助的方式可分为财政援助和技术援助;按援助款的使用方式可分为项目援助和方案援助。(一)双边援助和多边援助1.双边援助双边援助是指两个国家或地区之间通过签订发展援助协议或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由一国(援助国)以直接提供无偿或有偿款项、技术、设备或物资等方式,帮助另一国(受援国)发展经济或渡过暂时的困难。双边援助与多边援助并行,成为国际发展援助的主要渠道。2.多边援助多边援助是指多边机构利用成员国的捐款、认缴的股本、优惠贷款及在国际资金市场借款或业务收益等,按照它们制定的援助计划向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提供援助。 (二)财政援助和技术援助1.财政援助财政援助是指援助国家或多边机构为满足受援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为解决其财政困难,而向受援国提供的资金或物资援助。 2.技术援助技术援助是技术先进的国家或多边机构向技术落后的国家或地区提供有关智力、技能、咨询、资料、工艺和培训等方面的各项资助活动。 (三)项目援助和方案援助1.项目援助项目援助是援助国政府或多边机构将援助资金直接用于受援国各具体的建设项目。2.方案援助方案援助又称非项目援助,是指援助国政府或多边机构根据一定的援助方案,而不是按照某个具体的工程项目向受援国提供的援助。 二、国际发展援助的主要机构(一)联合国发展系统的机构1.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2.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CF)3.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会(UNFPA)4.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二)国际金融机构1.世界银行2.国际开发协会3.国际金融公司(三)区域性援助机构1.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欧洲联盟3.石油输出国组织4.亚洲开发银行5.非洲开发银行第三节 国际发展援助的实施程序 一、多边发展援助的实施程序(一)联合国发展系统技术援助的实施程序1.制定国别方案和国家间方案2.编制项目文件3.项目的实施4.项目的评价5.项目的后续活动(二)世界银行贷款的实施程序世界银行发放贷款的程序被称为项目周期,该项目周期实际上是世界银行发放贷款的全部过程。这一过程包括项目的选定、项目的准备、项目的评估、项目的谈判、项目的执行、项目的总结评价六个阶段 二、双边援助的实施程序 (一)政府贷款的实施程序政府贷款的实施程序包括:受援国选定贷款项目,并与援助国进行非正式会谈;援助国对双方感兴趣的项目进行调查和评估;援助国与受援国正式会谈,并由援助国通过外交途径对项目贷款正式承诺 (二)双边成套项目援助的实施程序1.确定项目的设计单位2.项目的专业考察3.项目设计、审查和批准4.确定项目的施工单位5.项目的施工准备6.项目施工、设备安装和试生产7.项目的验收、移交和结算第四节 国际发展援助与中国 一、中国利用国际发展援助中国自1979年开始接受国际多边、双边无偿援助,这些无偿援助资金主要来源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人口基金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国际组织以及日本、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截至2004年底,中国共接受国际多边、双边无偿援助56亿美元,实施了1 000多个项目。近几年,中国接受的国际多边、双边援助金额每年稳定在近2亿美元。这些无偿援助项目涉及扶贫救灾、工业技术改造、农业、林业、畜牧业、教育、医疗卫生、艾滋病防治、环境保护、交通、能源、通信、体制改革、司法合作、人力资源开发和提高政府管理能力等众多领域,其中70%的援助资金用于中国中西部地区的发展。20多年来,我国利用国际经济组织的援助和外国政府贷款成效显著,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发展援助已经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二、中国的对外发展援助(一)我国对外援助的基本情况我国对外援助始于1950年,援助方式分为无偿援助、无息贷款和少量低息贷款,自1995年下半年增加了优惠贷款。截至2006年,我国共向160多个国家提供了援助。我国在援款项下帮助受援国建成各类项目2 000多个,累计派出各类技术人员约60多万人(次)。除成套项目外,还向一百多个国家无偿提供了大量的物资援助和必要的现汇援助,为发展中国家培训了大批管理和技术人才。同时,我国还适当减免了友好的重债贫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对华部分债务,与非洲31个国家签署免债议定书,总共免除债务156笔;还与亚洲、加勒比、南太平洋地区10国签署了免债议定书,免除这些国家部分到期债务共计27笔。(二)我国对外提供援助的主要方式1.无偿援助无偿援助主要用于帮助受援国建设中、小型社会福利性项目,如医院、学校、低造价住房、打井供水等。2.无息贷款无息贷款主要用于帮助受援国建设一些基础设施和民用设施项目。3.优惠贷款优惠贷款是我国政府指定的金融机构对外提供的具有政府援助性质的中、长期低息贷款。优惠利率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之间的利息差额由我国政府进行补贴;优惠贷款主要用于我国企业与受援国企业合资合作建设并经营当地需要、又有经济效益的生产性项目,或提供我国生产的成套设备和机电产品等。关键概念国际发展援助双边援助多边援助财政援助技术援助项目援助方案援助思考题1.国际发展援助的主要机构有哪些?2.简述国际发展援助的方式。3.请评价国际发展援助的作用?4.你认为应如何合理有效地利用世界银行贷款?5.我国有哪些对外援助方式?返回目录书页返回目录书页第十一章 国际税收第一节 国际税收概述第二节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第三节 中国的涉外税收要点提示国际税收、税收管辖权和国际避税的概念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及反避税的主要措施;税收的国际协调我国涉外税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思路第一节 国际税收概述国际税收是国家税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经济生活国际化和税收活动国际化的出现而出现的,它对各种对外经济贸易活动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一、国际税收的概念 (一)税收与税收制度税收是一个经济范畴,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它的发展是受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制约的。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以政治权力为后盾,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方式。税收所反映的是一国政府同它政治权力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之间所发生的征纳关系。税收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特殊方式,同其他的分配方式相比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等几个特征。税收制度是国家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是国家征税的法律依据和工作规程。构成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有: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二)国际税收的概念(1)国际税收作为一种税收活动,不能脱离国家而独立存在,是国家税收在国际范围内的运用,是以国家为一方、以跨国纳税人为另一方的税收征纳行为。(2)跨国纳税人是国际税收中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因为,一个国家对纳税人征税,本属国家税收的范围,只是由于纳税人的活动超出了国界,成为了跨国纳税人,才引起了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才产生了国际税收。(3)国际税收的实质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家税收所反映的是一国政府与国内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所反映的除了这方面的分配关系以外,更多的是指不同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三)国际税收与外国税收和涉外税收的区别国际税收不仅同国家税收有着明显的区别,而且,它同外国税收以及涉外税收等概念也是不同的。外国税收是相对于本国税收的一个概念,它是外国人眼里的本国税收,它同本国税收一样,也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因而不能把外国税收看成是国际税收。涉外税收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涉及外国纳税人的部分。各国的涉外税收同国际税收有着一定的联系,各国的涉外税收制度是国际税收关系形成的基础,国际税收是各国涉外税收的延伸和扩展。 (四)国际税收中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在国际税收中,纳税人和征税对象是其不可缺少的两个要素。国际税收所涉及的纳税人是指负有跨国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该跨国纳税人必须拥有来自于居住国以外的收入或所得,并且该跨国纳税人的同一笔跨国收入或所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成为征税对象。国际税收中所涉及的征税对象主要是指跨国收入或所得,它包括跨国经常性收入或所得、跨国超额收入或所得、跨国资本利得或跨国其他收入或所得等。二、税收管辖权与国际双重征税 (一)税收管辖权的概念税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表现,是国家依法确定纳税人和征税对象及其纳税义务的权力。税收管辖权的主体,是拥有征税权的国家,其客体则是负有跨国纳税义务的跨国纳税人及其跨国所得。(二)税收管辖权的类型1.按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根据属地原则,一国政府可以在其所属领土疆域的全部空间(包括领陆、领海和领空)内行使管辖权。 2.按属人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依照属人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有两种,称为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公民税收管辖权。它们是根据纳税人同本国的居住联系或政治法律方面的联系(即是否拥有国籍)来确定其纳税义务,而不管这些居民或公民的所得是否来源于本国领土范围之内。近些年来,公民税收管辖权的应用越来越少,世界各国较普遍地行使的是居民税收管辖权。(三)国际双重征税的产生及免除1.国际双重征税的概念国际双重征税有时也称为国际重复征税,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同一时期内,按同一税种对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同一跨国纳税人或不同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同时征税。2.国际双重征税的类型及产生的原因(1)法律性双重征税。法律性双重征税强调的是纳税主体(纳税人)与纳税客体(征税对象或税源)均具有同一性,指的是不同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进行的重复征税。总的来说,法律性双重征税所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同国家之间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2)经济性双重征税。经济性双重征税指的是不同国家对不同的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源的重复征税,经济性重复征税不强调纳税主体的同一性。3.国际双重征税的避免与消除由于国际双重征税对国际经济的发展有不良影响,因此,为了顺应国际经济发展的潮流,为了各国自己的财政经济利益和税务管理的需要,各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采取各种方式与方法来避免和消除国际双重征税。目前,各国采取的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方式有三种,即单边方式、双边方式和多边方式。单边方式是指一国政府单方面采取措施来消除和缓和国际双重征税的方式;双边方式是指有关的两个国家之间通过谈判,共同签订双边税收协定以克服双重征税的方式;多边方式是指两个以上的国家间通过谈判签订多边税收协定的方式。在上述三种方式中,应用最普遍的是双边方式。三、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协定是有关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通过谈判而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国际税收协定有时也称为国际税收条约,它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适用范围、征税权的划分、消除双重征税的方法、无差别待遇和情报交换等五个方面。签订国际税收协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此外,还有反对税收歧视和通过加强国际税务合作防止国际偷税、漏税的目的。第二节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一、国际避税的性质国际避税(International Tax Avoidance)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规定所存在的差别或税法规定允许的办法,采用各种公开与合法的手段(如变更纳税人身份、改变经营地点或经营方式等),做出适当的财务安排和税务筹划,以达到减少或消除税收负担的行为。针对国际避税,各国税务当局一般通过采取完善的税法,以堵塞税法漏洞,或者对税收协定作出相应的补充规定等措施来加以解决。国际避税与国际逃税(International Tax Evasion)的性质是不同的。国际逃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国际税收管理合作的困难和漏洞,采取不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材料、谎报所得、虚构扣除、伪造账册和收付凭证等种种非法的隐蔽手段,蓄意瞒税,以谋求逃避应承担的纳税义务的行为。避税是公开与合法的,而逃税是隐蔽和非法的,这是两者的主要区别。二、国际避税的客观基础和刺激因素 (一)国际避税的客观基础1.各国在税收管辖权上的差别2.课税程度和方式上的差别3.运用税率上的差别4.税基上的差别5.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方法上的差别6.国与国之间有无税收协定上的差别7.使用反避税措施上的差别8.税法有效实施上的差别(二)国际避税的刺激因素1.税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税率越高,税负越重,那么相应地,逃税的动机也就越强。2.税基税基是征税的客观基础,在税率一定的前提下,税基的大小决定了税负的轻重。近年来,各国所得税税基都有扩大的趋势。3.通货膨胀在实行累进所得税的国家,若没有对收入和资本或二者兼而有之的价格指数进行调整,来提供相应的免税补偿(即税收指数化)。 三、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 (一)利用国际避税地(二)利用转移价格避税(三)利用变更企业总机构登记注册地或变更企业实际控制与管理机构所在地的办法避税(四)利用双边税收协定进行国际避税(五)利用延期纳税的规定避税(六)利用有利的国外经营形式避税(七)通过弱化股份投资进行国际避税四、国际反避税措施(一)国际组织提出的国际收入与费用分配原则1.独立核算原则2.总利润原则3.合理原则4.合理利润划分安全地原则(二)转移价格税制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跨国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对跨国公司集团内部或关联企业间转移定价的税收监管工作。在这当中,美国是最早将转移定价写入法典的国家,于1928年由立法机构提出了转移定价立法草案,并于1954年在国内税收法典(IRC)第482章中对公司内部转移价格做了规定。该法典第482条规定,若两个以上的企业有特殊关系时,为了防止避税或正确地计算所得,税务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对这些企业所得进行分配,即实行转移价格税制。转移价格税制的基本思路是要求跨国关联企业按正常交易原则进行交易。(三)避税地对策税制避税地对策税制最早出现在美国,美国制定避税地对策税制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跨国公司把利润留在避税地,不汇回国内。避税地对策税制是避免企业利用避税地来推迟纳税的重要税收立法。以前的美国税法规定,凡是有美国股东参股的外国公司,其所得无论是股息还是盈余分配,在汇回美国之前,对美国股东暂不征税。如果这些公司设在避税地,那么美国股东就可能利用这一规定享受延缓纳税的特权。为了防止这种避税行为的发生,美国在1962年的国内收入法典中提出了“F分部所得”(Subpart F Income)的概念,即对美国股东控股的特定外国法人的一定所得征税。 第三节 中国的涉外税收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与在华外籍人员征收的各种税收统称为涉外税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依据维护国家权益、服务于对外开放、尊重国际税收惯例的原则,制定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涉外税制,为外国投资者及外籍人员提供了良好的税收环境。一、中国现行涉外税收概述 (一)中国现行涉外税收的税种和税率根据中国现行的税收法津和法规的规定,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的涉外税种共有14项,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农业税、关税和屠宰税。以上税种中的绝大部分也同时适用于内资企业,但是,内外资企业在所适用的税种方面还是存在一些差别的,这主要表现在有些对内资企业适用的税种目前对外资企业还不适用,如企业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决定税收实际负担水平的主要因素之一,是税收政策的核心。中国涉外税收中所采用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如个人所得税)和定额税率(如车船使用牌照税)三种。(二)中国涉外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1.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2.在流转税方面的优惠政策3.在其他税种方面的优惠政策4.政府通过与其他国家订立双边协定向外国投资者提供税收优惠二、我国涉外税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思路 (一)我国涉外税收的现状我国涉外税收法律规定给予外商直接投资许多优惠条件,如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合资经营企业,实行“两免三减半”政策:外商投资企业投向农业、林业、牧业等利润低的行业或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可在5年减免税期后,申请享受按应纳税款减征15%30%的所得税待遇;如果外国投资者将企业获得再投资于中国境内,可退还再投资企业已缴纳的所得税税款的40%;如果外资企业投资于经济特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税率降至15%,不征预提税。 (二)超国民待遇的涉外税收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的问题1.税收优惠造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2.与国家产业结构的矛盾3.不利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4.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三)政策建议与改进措施1.改革涉外税收优惠政策2.将对外资普遍的税收优惠改为有条件的优惠3.把握好税收国民待遇的使用范围4.从根本上优化投资环境关键概念国际税收税收管辖权国际税收协定国际双重征税转移价格避税与反避税思考题1.国际税收和涉外税收的区别有哪些?2.税收管辖权的类型主要有哪些?3.跨国公司是如何利用转移价格进行避税的?4.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有哪些?5.我国涉外税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思路是什么?返回目录书页返回目录书页第十二章 项目可行性研究第一节 项目可行性研究概述第二节 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内容、程序和方法第三节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要点提示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本概念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意义及作用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主要阶段和实施程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编制方法第一节 项目可行性研究概述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概念可行性研究(Feasibility Study)是一门综合性的科学,属于技术经济学的范畴。它是指在项目投资前,首先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 进行科学的分析测算,对项目的生存能力和经济及社会效益进行评价论证,从而明确提出这一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运营等建议的工作。可行性研究主要应用在项目投资决策分析阶段,它是投资决策的重要工具,也是对拟建项目在投资决策前进行全面技术经济论证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它是目前国际上确定建设项目时普遍采用的方法,被视为投资前期阶段的一个重要程序和投资决策的依据,称为“决定工程项目命运的关键”。二、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作用1.为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2.为投资者申请项目贷款提供依据3.为商务谈判和签订有关合同或协议提供依据4.为投资企业上市提供依据5.为工程设计提供依据三、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方法和阶段(一)机会研究(二)初步可行性研究(三)详细可行性研究(四)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五)项目评估第二节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内容1.实施纲要2.项目的背景和基本设想3.市场分析与销售设想4.原材料和供应品5.建厂地区、厂址和环境6.工程设计和工艺7.组织和管理8.人力资源9.实施计划和预算10.财务分析与投资评估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程序1.组织工作小组2.数据调研3.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4.论证和修改第三节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要求1.科学性和公正性2.内容和深度要求3.时间要求4.形式要求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一)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本概况(二)项目方案(三)市场、销售与工厂生产能力(四)原材料及其投入(五)职工和职工构成(六)总投资费用(七)资金的概算和筹集(八)生产成本的测算(九)外汇平衡状况(十)财务状况和效益(十一)国民经济分析(十二)结论(十三)主要附件(1)合营各方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副本;(2)合营各方法人代表证明书;(3)合营各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银行资信证明;(4)有关主管部门对地址安排的意见;(5)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的预审或评估报告;(6)公司名称核准书(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关键概念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的三个阶段思考题1.可行性研究的作用有哪些方面?2.简述可行性研究的概念与阶段划分,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发展周期的关系。返回目录书页返回目录书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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