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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七章 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一、合议制度一、合议制度二、回避制度二、回避制度三、公开审判制度三、公开审判制度四、两审终审制度四、两审终审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合议制度合议制度一、概念一、概念合议制度合议制度独任制度独任制度 两种审判组织形式两种审判组织形式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 2002年年7月月30日日 共共18条条二、合议制度的组织形式二、合议制度的组织形式合议庭合议庭合议庭的适用除简单的民事案件以合议庭的适用除简单的民事案件以外的案件。外的案件。不同审级的合议庭的不同组成形式不同审级的合议庭的不同组成形式 第一审案件的合议庭组成第一审案件的合议庭组成 第二审案件的合议庭组成第二审案件的合议庭组成 再审案件的合议庭组成再审案件的合议庭组成不同审级合议庭的不同组成不同审级合议庭的不同组成第一审案件合议庭的不同组成:第一审案件合议庭的不同组成:1.由审判员组成由审判员组成 单数单数2.由审判员与陪审员组成由审判员与陪审员组成 单数单数3.发回重审的案件另行组成合议庭发回重审的案件另行组成合议庭第二审案件合议庭的不同组成:第二审案件合议庭的不同组成: 由审判员组成由审判员组成 不适用陪审不适用陪审 单数单数再审案件合议庭的组成再审案件合议庭的组成1.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条件:原来是一审终审的案件条件:原来是一审终审的案件1.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条件:原来是二审终审的或上级法院提条件:原来是二审终审的或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审的案件三、合议庭的活动原则和职责三、合议庭的活动原则和职责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审判长审判长合议庭成员的审判权同等合议庭成员的审判权同等四、审判委员会四、审判委员会概念概念是我国人民法院内部领导审判工作的机是我国人民法院内部领导审判工作的机构。构。职责: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职责: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注:其对案件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注:其对案件 的的处理意见合议庭必须执行)处理意见合议庭必须执行) 对院长发现有错误的裁判决定是否再审对院长发现有错误的裁判决定是否再审 研究其他审判工作研究其他审判工作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的关系: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的关系: 指导与被指导指导与被指导 监督与被监督监督与被监督 第二节第二节 回避制度回避制度一、回避的概念一、回避的概念 回避回避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度的若干规定二、回避的方式、适用对象二、回避的方式、适用对象自行回避自行回避 申请回避申请回避适用对象: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鉴定适用对象: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鉴定人、勘验人。人、勘验人。三、适用回避的法定情形三、适用回避的法定情形(一)(一)民诉法民诉法第第45条规定应当自行回避或条规定应当自行回避或被申请回避的的被申请回避的的3种情形种情形(二)(二)回避规定回避规定规定的审判人员应当自行规定的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的回避的5种情形种情形(三)(三)回避规定回避规定规定的被申请回避的规定的被申请回避的5种种情形(注情形(注: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据)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据)四、提出回避的时间、效力、四、提出回避的时间、效力、决定回避的程序决定回避的程序时间:时间:自行回避在知道回避情况时提出自行回避在知道回避情况时提出申请回避案件开始审理时申请回避案件开始审理时/知道回避情况知道回避情况时,辩论终结前提出时,辩论终结前提出效力:效力: 被申请回避者在法院作出决定前暂停对本案被申请回避者在法院作出决定前暂停对本案的审理,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的审理,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决定回避的程序决定回避的程序提出暂停(但提出暂停(但除外)决定除外)决定行使决定权者:行使决定权者: 院长任审判长时其回避由审委会决定院长任审判长时其回避由审委会决定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五、对诉讼代理人的回避要求五、对诉讼代理人的回避要求审判人员离任后审判人员离任后2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法院不予准许。法院不予准许。审判人员离任审判人员离任2年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的年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的诉讼案件的诉讼代理人的,法院不予准许。诉讼案件的诉讼代理人的,法院不予准许。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担任所在法院审理的案件的诉讼代或者父母担任所在法院审理的案件的诉讼代理人的,法院不予准许理人的,法院不予准许。六、违反回避规定的法律后果六、违反回避规定的法律后果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发回重审对审判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审判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第三节第三节 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一、概念一、概念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活动,除合议庭评议外,应当向当事人和活动,除合议庭评议外,应当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的制度。社会公开的制度。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公开 向当事人公开向当事人公开二、意义二、意义三、公开审判的内容三、公开审判的内容 四、不公开审理的规定四、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法定不公开情形:法定不公开情形: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申请不公开的情形:可以申请不公开的情形:1.离婚案件离婚案件2.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第四节第四节 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制度一、概念一、概念是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法院是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即告终结的制度。审理即告终结的制度。二、内容二、内容三、特点三、特点四、确立的理由四、确立的理由五、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设想五、存在的问题及改革设想 1.其他国家的三审制介绍其他国家的三审制介绍 2.我国存在问题及改革我国存在问题及改革第五节第五节 陪审制度陪审制度一、概念一、概念 是指由社会民众代表参与诉讼案件审理裁是指由社会民众代表参与诉讼案件审理裁判的制度。判的制度。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定定、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二、我国陪审制的特点二、我国陪审制的特点1.陪审员与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案。陪审员与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案。2.仅适用于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仅适用于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3.是否陪审可由当事人申请,也可由法院决定。是否陪审可由当事人申请,也可由法院决定。三、我国陪审员的任职条件、任命及管理三、我国陪审员的任职条件、任命及管理任职条件:任职条件: 决定决定第第4条规定条规定共共5个条件个条件任命:由基础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由基础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任命。管理及培训:法院及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管理及培训:法院及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培训。机关管理、培训。二、我国人民陪审员的职权范围与英美法系国家陪审制不同与英美法系国家陪审制不同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相同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相同 混合合议(职业合议)混合合议(职业合议) 与法官权利同等,但不得担任审判长。与法官权利同等,但不得担任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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