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4页
第2页 / 共24页
第3页 / 共24页
第4页 / 共24页
第5页 / 共24页
第6页 / 共24页
第7页 / 共24页
第8页 / 共24页
第9页 / 共24页
第10页 / 共24页
亲,该文档总共2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外贸单证实务-国际贸易争议的预防与处理争议与索赔争议争议(Disputes)是指交易的方认为对方未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责任与义务而引起的纠纷。索赔索赔(CLAIM)是指遭受损害的一方在争议发出后,向违约方提出赔偿的要求,在法律上是指主张权利,在实际业务中,通常是指受害方因对违约方违约而 根据合同或法律提出予以补救的主张。理赔理赔是指违约方对受害方所提出赔偿要求的受理与处理。不可抗力的法律定义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的事故范围通常可分为两种情况:.由于自然力量(原因)自然力量(原因)引起的。如水灾、火灾、冰灾、暴风雨、大雪、地震等。.由于社会力量(原因)(原因)引起的。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内容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围 不可抗力的后果 发生事故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式 不可抗力证明文件及出具证明的机构在我国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其设在口岸的贸促会分会出具。 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方法概括式规定;列举式规定;综合式规定概括式规定;列举式规定;综合式规定例子(综合式规定):人力不可抗拒:如因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雨、雪灾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卖方不能全部或部分装运或延迟装运合同货物,卖方对于这种不能装运或延迟装运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负责任。但卖方须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并必须在15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出具的证明此类事故的证明书。案例案由案由 因承运货物全损,江苏省太仓县时思梅泾电视配件厂诉承运人浙江省宁海县西店镇尤家村村民委员会要求对其货物的赔偿。 案情案情 原告因被告所属“浙宁付帆机1号”船承运其所有的46吨铝灰,途经上海市横沙岛附近海面搁浅沉没,货物全损,被告拒不赔偿,遂于1987年9月28日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全部损失及差旅费。 被告辩称:“浙宁付帆机1号”船失事属于不可抗力所致,应免除赔偿责任;被告应是船主XXX、XXX等四人。 案例分析:法院认定法院认定 法院立案后查明原告是在宁海县购得铝灰46吨共989包,计价人民币9135.60元。1987年8月12日,由“浙宁付帆机1号”船承运至太仓,运费每吨25元,共计1150元,已预付600元。8月15日,“浙宁付帆机1号”船航行至横沙岛附近中沙灯船和12号灯船浮筒之间,船舶偏离航向,导致搁浅沉没,船载铝灰全部灰失,六名船员被“浙宁付帆机3号”船救起。 又查明:“浙宁付帆机1号”船系木质机船,核定航区为浙江沿海及上海港,核定载重吨46吨,抗风能力5-6级,船员6-10人,其中应配有证驾驶员2人,有证轮机员2人。事故发生时,船上只有两名有证驾驶员。船长证书规定的航行区域是浙江沿海。当天的风力为3-4级,晴天。 1987年4月,该村实行权力下放,与“浙宁付帆机1号”船船员XXX、XXX等10人订立村体制改革经济合同,约定将“浙宁付帆机1号”船的财产所有权、生产经营权、劳力安排权下放给个人。双方约定合同由公证处公证。但在合同订立后,双方未进行公证,也未到航管部门办理船舶过户手续。“浙宁付帆机1号”船的所有人仍为村民委员会。 案例分析:法院认定法院认定法院认为: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订立的口头货物运输合同是有效合同。“浙宁付帆机1号”船未按港航机关规定配备足额合格船员,船长超越航行范围驾驶,是不适航船舶。发生事故当天,风力不大,天气晴朗,船舶搁浅沉没是属船长不熟悉航线,偏离航向,而非不可抗力所致。被告与该船员船员XXX等10人签订的船舶转让合同未按约定进行公证,船舶也未过户,船舶所有人仍为宁海县XXX村民委员会,被告应对其所属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据此,被告应对原告的货物损失负全部赔偿责任。原告要求被告赔付因交涉索赔而用去的差旅费,由于不能举证,不予支持。 处理结果处理结果1988年3月31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3项的规定,判决: 被告赔偿原告货物损失人民币9135.60元。 被告应退回原告预付的货物运输费用600元。 原告其他请求不予支持。仲裁仲裁的定义仲裁的特点仲裁形式及作用仲裁条款仲裁的定义仲裁(ARBITRATION)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仲裁的特点1、仲裁不具有强制管辖权2、签订仲裁协议3、程序简单,费用低廉4、仲裁具有终局性终局性仲裁协议的形式 .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Arbitration Clause).在争议发生之后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争议发生之后 ,双方愿意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Submission).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通过援引援引(Referrence)的方式达成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的作用1、订立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均受仲裁协议约束,不得向法院起诉2、接受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3、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即使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得立案受理。仲裁条款仲裁条款(ARBITRATE CLAUSES):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 _ ,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ARBITRATE CLAUSESAny dispute arising out of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referred to 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its existing rules of arbitration. The place of arbitration shall be _. The arbitration is final and binding upon the two parties.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