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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税反补贴税1107314055林晓羽国际贸易关税反补贴税反补贴税的概述补贴的特征补贴类别程序中美反补贴税案例内容简介Contents国际贸易关税反补贴税反补贴税的概述国际贸易关税反补贴税 反补贴税是指抵消进口商品出现禁止性补贴或因可诉补贴对产业构成伤害而征收的关税。目的在于为了抵消国外竞争者得到奖励和补助产生的影响,从而保护进口国的制造商。概述Summary国际贸易关税反补贴税补贴的特征国际贸易关税反补贴税(1)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此处的政府不仅包括一般意义上的中央政府及相关机构,而且包括中央政府下属的各种体制如州省和地方各级政府。此外,政府行为还包括政府代理人的行为和政府干预下的私人行为;(2)补贴是一种财政性措施。补贴应为政府的财政性干预行为,即是由公共帐户支出;(3)补贴须授予受补贴方某种利益。利益即为受补贴方从某项政府资助计划中取得某些它从市场上不能取得的价值或优惠条件。没有此类利益的授予不构成补贴;(4)补贴应为生产者或销售者所获得。只有授予企业的补贴才有可能对贸易产生扭曲作用,属于协议所调整的补贴。特征Feature国际贸易关税反补贴税补贴类别国际贸易关税反补贴税类别Category禁止性补贴指法律或事实上以出口实绩为条件而给予的直接补贴。可诉补贴指那些不是一律被禁止,但又不能自动免于质疑的补贴。只有根据其客观效果才能判定是否符合WTO规则。不可诉补贴两大类不可诉补贴:不具有专项性的补贴;符合特定要求的专项性补贴专项性:专向性是协议的核心概念企业专向性(enterprise-specificity)产业专向性(industry-specificity)地区专向性(regional-specificity)被禁止的补贴(prohibited-subsidies)国际贸易关税反补贴税程序国际贸易关税反补贴税程序Procedure书面请求立案磋商调查临时措施承诺国际贸易关税反补贴税中美反补贴税案例国际贸易关税反补贴税案例Case前不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针对输美暖水虾反补贴调查进行最终裁决,裁决中国等五国输美的暖水虾未对美国相关产业构成实质性损害。我国农产品1.68%资金研报领域“反补贴第一案”以反补贴税为零得以完美收官。据了解,今年1月1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等7国的暖水虾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作为中国对虾输美的龙头企业,湛江国联水产1.41%资金研报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被选为本次反补贴调查的强制应诉对象。8月14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冷冻暖水虾反补贴调查终裁结果,终裁的具体税率为18.16%。根据美国的相关规定,美国商务部终裁结果出来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会对是否对美国产业造成损害进行最终裁决。国联水产一直据理力争,积极应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忠说,此案是美国针对中国第一次农产品反补贴案件,如果败诉,不仅今后出口暖水虾要缴纳18.16%的反补贴税,还可能对未来中国农产品面临贸易壁垒时均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案的胜诉为未来农产品面临双反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国际贸易关税反补贴税谢谢观赏Thankyou国际贸易关税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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