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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相关制度培训临床输血相关制度培训感染性疾病科感染性疾病科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年月日卫生部发布年月日卫生部发布,自年自年月日起实施月日起实施共包括共包括总则总则、输血申请输血申请、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交叉配血交叉配血、血、血液入库核对贮存液入库核对贮存、发血发血、输血输血7 7章章3838条法规。条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第二条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第三条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第四条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第二章输血申请第二章输血申请第六条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疗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医疗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第十条第十条对于()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第四章第四章 交叉配血交叉配血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天之内输血前天之内的。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血型同型输注。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第十八条第十八条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第五章血液入库、核对、贮存第五章血液入库、核对、贮存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第二十条第二十条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按、血型将全血、血液成份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培养皿()细菌生长菌落分钟或立方米为合格。第六章发血第六章发血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标签破损、字迹不清;血袋有破损、漏血;血液中有明显凝块;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红细胞层呈紫红色;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冰箱,冰箱,至少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至少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第七章输血第七章输血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两名医护人员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份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重点监测以下几个阶段:开始输血前开始输血前;开始输血后开始输血后15分钟以内分钟以内;输血过程中至少每小时一次;输血结束后输血结束后4小时小时。第七章输血第七章输血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核对检查: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输血试验记录;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血型、()血型。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中检验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中检验;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第七章输血第七章输血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处(科)。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输血前检查输血前检查输血前检查包括输血前检查包括: (一)ABO血型鉴定、RhD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和交叉配血试验; (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毒抗体等)。首次输血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检查首次输血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检查。再次入院患者输血或门诊患者间隔间隔3个月个月输血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毒抗体等)。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每次输血前都要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者,每次输血前都要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医院临床医师输血权限管理规定医院临床医师输血权限管理规定一、临床医师用血权限的准入一、临床医师用血权限的准入1、临床医生获得任职资格后,参加医院组织的临床输血知识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员会授予临床用血处方权限。2、有用血权限的医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临床输血知识培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临床输血知识培训训,未参加培训的予以院网批评警告,连续两年不参加培训的,暂停其用血权限。3、用血资质授权每一至两年举行一次。医院临床医师输血权限管理规定医院临床医师输血权限管理规定二、暂停用血权限临床医师被查到半年内不合理用血记录达半年内不合理用血记录达3次次的,由由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暂停当事医师的用血权限,输血科将不再接受理其输血申请。不合理用血包括不合理用血包括:无或错误的输血前评估,未签署输血知无或错误的输血前评估,未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缺输血前检测,血液输注过程中加入药物,输情同意书,缺输血前检测,血液输注过程中加入药物,输血不良反应未上报。血不良反应未上报。并将不合理用血纳入个人业绩考核。医院临床医师输血权限管理规定医院临床医师输血权限管理规定三级医师用血管理制度:三级医师用血管理制度:主治医师:申请用血权;主治医师:申请用血权;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申请用血权、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申请用血权、800ml以下复核权。以下复核权。科室主任:申请用血权、科室主任:申请用血权、1600ml以下复核权。以下复核权。住院医师:急症用血权限。住院医师:急症用血权限。备注:备注: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科室主任核准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控制输血严重危害管理制度控制输血严重危害管理制度输血严重危害(输血严重危害(Serious Hazards of Transfusion ,SHOT)包括)包括输血传染病、输血不良反应和输注无效。输血传染病、输血不良反应和输注无效。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率=(发生输血(不良)反应的出院患者人次/同期接受了输血的出院患者人次)100%发生严重的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不良)反应时,由医务部门、用血科室、输血科和血站医务部门、用血科室、输血科和血站在场共同调查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临床医护人员发现临床医护人员发现输血传播性疾病输血传播性疾病后后, 24小时小时内上报内上报医院感染科,由感染科按法定传染病报告制度执行。医院感染科,由感染科按法定传染病报告制度执行。急症用血管理制度急症用血管理制度一、急症用血指临床急诊抢救(如急诊科、产科、消化内科临床急诊抢救(如急诊科、产科、消化内科等患者突发性出血,创伤、手术患者失血过多等危及患者等患者突发性出血,创伤、手术患者失血过多等危及患者生命)急需输血的情况生命)急需输血的情况。二、输血科为临床提供24小时小时急症用血。三、紧急情况下,值班医师可电话通知输血科,如已知患者血型应同时告知;同时临床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抽取患者血标本、开具取血单等,临床医师须用红笔在申请单上临床医师须用红笔在申请单上注明紧急程度注明紧急程度,如“非常紧急”,1015分钟;“紧急”,30分钟等,尽快送交输血科。四、急症患者在输血前应抽取血液标本,备查输血前相关检验项目,并记录在病历中。急症用血管理制度急症用血管理制度五、“非常紧急”患者需输血科立即发血,输血科来不及完成血型鉴定、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试验时,根据临床医师要求,输血科工作人员可以不经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在在1015分钟内发放第一袋型浓缩红细胞,需要时可发放分钟内发放第一袋型浓缩红细胞,需要时可发放AB型血浆,型血浆,并且在输血记录单上注明未经交叉配血。随后尽快完成血型鉴定、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实验,供给同型血液,可酌情分次供血。六、若“紧急”患者需输血时,输血科收到标本后立即优先完成血型鉴定、抗体筛查试验,同时进行交叉配血,保证在30分钟内做好血液发放前准备工作,输血科可酌情分次供血。急症用血管理制度急症用血管理制度九、遇到无名急症无名急症患者用血时,由临床医师提出申请,报医医务部或医院行政值班务部或医院行政值班同意后发血,并做好记录。十、因紧急输血在输血前无法完善的相关病历资料,在抢救抢救结束后小时内结束后小时内完成,输血申请程序等抢救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十一、因急症抢救用血影响择期手术时,输血科应立即向医务部汇报。医务部根据手术安排、血液库存等情况综合判断,决定是否暂停择期手术的开展,并通知临床手术科室和麻醉手术科,手术医师应做好与患者的解释工作。Thanks for att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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