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2页
第2页 / 共22页
第3页 / 共22页
第4页 / 共22页
第5页 / 共22页
第6页 / 共22页
第7页 / 共22页
第8页 / 共22页
第9页 / 共22页
第10页 / 共22页
亲,该文档总共2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感染性疾病科简介感染性疾病科简介1主要内容成立目的成立目的感染性疾病科的功能定位与建设规模感染性疾病科的功能定位与建设规模感染性疾病科的建筑布局要求感染性疾病科的建筑布局要求感染性疾病科的设备配置感染性疾病科的设备配置2传染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原已被控制的传染病死灰复燃,新的传染病陆续出现,突发性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有发生。传染病传染病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耐药菌株不断增加,使得感染性疾病发病率上升,治疗难度加大,感染性疾病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潜在的严重威胁感染性疾病感染性疾病成立目的3成立目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诊病人数量大,也是病人首诊就医的地点,因此,切实做好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其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及感染性疾病的诊疗水平,实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及时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有效救治感染性疾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45该规定提出,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对体温38,伴有呼吸道症状(鼻塞、流涕、咳嗽、咽喉肿痛、气促、呼吸困难等)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要首先为其提供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交叉感染。经诊断不能排除呼吸道传染病的,要将病人转至感染性疾病科进一步明确诊断。未成立感染性疾病科的,要将病人转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的医师对上述来诊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特别是对白细胞正常或降低,伴有肺炎表现的病人,必须询问以下流行病学史和职业暴露史6第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7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8一、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对体温38,伴有呼吸道症状(鼻塞、流涕、咳嗽、咽喉肿痛、气促、呼吸困难等)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要首先为其提供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交叉感染。经诊断不能排除呼吸道传染病的,要将病人转至感染性疾病科进一步明确诊断。未成立感染性疾病科的,要将病人转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二、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的医师对上述来诊的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特别是对白细胞正常或降低,伴有肺炎表现的病人,必须询问以下流行病学史和职业暴露史9卫生部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或肠道门诊)工作。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进行腹泻病人的登记和筛检,发现腹泻病例异常增多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切实做好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病例的隔离和规范治疗以及病人排泄物、呕吐物、医疗废物的消毒处理;严格掌握出院标准,防止疫情扩散。10一、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坚持肠道门诊制度,在5-10月期间,认真进行腹泻病例的登记和筛检,做好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并严格掌握肠道传染病病例出院标准,防止疫情扩散。二、继续做好肠道传染病的疫情监测工作。要加强对饮食服务从业人员、学校、大中城市中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筑工地等重点地区和人口的疫情监测和管理;11通知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工作,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和诊治;要根据病例临床特征,结合流行病学史,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临床诊断。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开展病例的网络报告;要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和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12四、进一步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不断强化感染性疾病科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建立并完善腹泻病患者的门诊登记制度,肠道门诊每年5-10月开设,重点地区可提前开设或常年开设,确保能早期发现和报告疫情。特别是要做好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流行季节要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13三、 加强疫情的调查与处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或肠道门诊)建设,完善预检分诊制度,做好腹泻病人的登记、筛检和报告,切实作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14第九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第十一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15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或肠道门诊)建设,完善预检分诊制度,做好腹泻病人的登记、筛检和报告,重点地区可延长肠道门诊开设时间,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16感染性疾病科的功能定位与建设规模感染性疾病科是临床业务科室。负责就诊患者的传染病筛查和感染性疾病治疗。结合各地实际,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纳入当地医疗救治体系。 功能定位感染性疾病科没有要求设置明确的床位数,只要求承担肠道和呼吸道传染病的接诊治疗任务。建设规模17感染性疾病科的建筑布局要求u感染性疾病科的设置要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并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u二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设置独立的挂号收费室、呼吸道(发热)和肠道疾病患者的各自候诊区和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或药柜)、专用卫生间u三级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还应设置处置室和抢救室18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原则u相对独立区域 u明确的三区划分,各区之间无交叉,有明显标识 u人流物流洁污分开:医务人员专用通道,呼吸道病人和消化道病人分开候诊、就诊,各自有专用通道。 u呼吸道诊疗区合理的空气流向。 清洁空气污染空气排除室外 19患者医务人员20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2122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