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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 邓州中联高风险作业管理制度 经过汇总,以下几方面作业存在高风险,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登高作业、密闭容器内作业、特种设备操作、危险化学品作用和放射性设备作用,制度如下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高处作业的定义: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3、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拴挂必须高挂抵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5、六级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6、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7、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 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 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8、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 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 9、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 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 10、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2 / 8 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11、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 60 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 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 12、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 、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13、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密闭容器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定义:在密闭空间作业,也称受限空间作业。 “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窑、磨、塔、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或场所。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密闭容器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容器内危险因素较多,有中毒窒息、塌方掩埋、火灾爆炸、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以及其他不安全因素。针对各种危险因素必须采取必要的防范处理措施。 3、为降低危险性,安排进入密闭容器作业的人数应以可完成作业的最低人数为限,不得人员过多同时进入。 二、为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应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单位、实施单位、容器管理单位要密切配合,制定安全措施,组织人员进行落实。当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可确保安全后,方可进入密闭空间作业。严重危险的容器内作业须经厂领导批准 2、必须切断影响容器内安全的电源、关闭卸料孔等。必要时采取双保险措施防止密闭设备内的设备意外运转或发生卸料事故的发生。 3、必须进行安全隔离。如果密闭空间与其他生产系统连接,作3 / 8 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隔离,并经现场确认,未经安全隔离和现场确认,不得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必须彻底切断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相连的管道、动力电源等。 4、必须经过适当通风,并确认无中毒和窒息可能。 5、必须切断动力电,使用安全灯具。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前,应向电工提出申请,停电并在开关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安全警示牌, 6、为确保万一发生中毒、 窒息或发生其他危险后可被及时营救,进入者应尽可能栓挂安全绳并引至外部可拉扯部位。 7、必须有人在容器外进行监护。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在容器外必须有人监护, 监护人同被监护人之间, 要事先确定好联络信号,发现异常应及时进行救护。监护人进入容器内部救人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科学施救。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为防止意外发生,负责监护的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编制应急救援措施, 事先必须准备好用于救护作业人员的相应的工具。一旦发生意外,立即投入救援工作,把事故控制在较小的损失之内。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的选购引进、安装、改造、维修、检验、使用、报废等必须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 二、职责 特种设备的采购、引进部门:确保产品生产厂家具有相应资质许可、产品合格、随机资料完整,并负责将所有规定的随机资料完整地转交设备管理部门。 设备管理部门:建立特种设备整机和重要安全附件台帐;组织验收、企业内的定期检查、维护等,并作相关检查、维护记录;按规定的期限, 提出注册登记、 定期强制检验申请,配合检验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具体内容见第三项 “程序” 中第 4 款 “资4 / 8 料保管” )的建立和其他相关资料的保管等。 使用部门:按规程操作使用,常规检查、保养等,并作相关记录。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监督。 三、程序 1、 特种设备的选购 负责特种设备选购和引进的单位,必须选择具备资质许可的厂家, 订购的产品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相关证明并提供完整的随机资料,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购置的特种设备必须随机附有以下相关文件(将该资料交设备管理部门保管): (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 (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 (4)、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 (1)、除简单的维护可由企业内部处理外,需进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时,必须请具备资质许可的的专业单位实施。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 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方可施工。特种设备安装作业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安装实施单位履行书面告知程序,并保留相关的资料,不得丢失。 (3)、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4)、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 30 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设备管理部门。 设备管理部门应收齐资料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3、 特种设备的登记 、使用、检查、定期检验、报废注销 (1)、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设备管理部门应准备齐全资料提出注册登记申请。 登记标志应当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使用的工段、车间、部门应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并保留相关记录;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应持证按章操作,学习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使用单位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检查。 5 / 8 (3)、 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每月至少1 次自行检查,并作好检查、维护记录。 (4)、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后报设备管理部门研究解决, 严重问题需设备管理部门联系厂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整机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设备管理部门应提出定期强制检验申请。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或保护装置也要定期申请强制校验。 (6)、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 4、资料保管 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有资质机构定期检验和企业内设备管理部门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危险化学品定义: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会对人(包括生物) 、设备、环境造成伤害和侵害的化学品叫危险化学品 2、对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的计划采购、储运、领用、报废等环节须经严格的审批,储存、 使用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台账,不得流失。 3、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规定和要求。 6 / 8 4、危险化学品的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印贴危险货物包装标识规定的专用标志和货物名称、危险性质等。 5、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使用、应急处置等相关知识。 6、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禁止使用明火,杜绝产生静电、电火花。 7、在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场所不得吃东西、饮水等。 二、使用管理 1、对危险化学品的操作,尽可能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2、领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领随用,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3、操作前必须检查所使用的容器、仪器、工具等是否完好,通风装置是否正常。 4、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相关的操作规定,穿戴必须的劳保用品,使用规定的器具。 5、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避免跑、冒、漏、滴,使用的废弃物应经过无害化处理后才可外排。 6、操作完毕。必须对使用过的容器、工具等进行清洗,并放置于指定位置。不得与其他装置混用。 7、接触过剧毒品后,防护用品应存放指定位置,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清洗后方可离开。 三、储运管理 1、危险化学品实行最高限量储存制度。 2、危险化学品储存实行分类存放,标明危险特性和危险标签。要专人保管、帐物相符,剧毒品实行双人保管、双锁管理。 3、危险化学品的装卸、搬运,应当根据物品的性质使用适当的工具轻装、轻放,避免碰撞 4、危险物品的运输要符合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5、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员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6、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7、运输要用符合安全规定的运输工具。禁止用电瓶车、叉车、7 / 8 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易燃、易爆、爆炸品 8、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应悬挂“危险品”标志,排气管应装阻火器。 9、企业如果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四、报废处理 1、用过的剧毒品的包装、容器等必须回收,不得随意丢弃。明确标识后用于原剧毒品的盛装或按规定统一销毁。 2、产生的危化品废渣、废液等不得与普通垃圾一同运出。 3、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事先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 并经当地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放射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内如果需要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则需根据规定的类别, 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2、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领取“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放射源、放射装置安全防护制度,熟悉设备工作原理。 4、 放射源、放射装置的场所周围,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记。 5、 放射源、放射装置无论处于开或关的位置时,都必须牢固固定在底座或支架上,用销子固定好。 6、 相关部门应根据放射防护安全条列的要求,要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确保 安全使用。 7、进入现场人员应穿着防护服等防护用品。 8、到现场首先查看放射源有无异常,标志牌是否在,检测仪表是否有指示。 9、放射源、放射装置投入正常工作状态后,不准乱动或损坏铅室探头,不准乱动位置。 10、 开、 关放射源、放射装置时,应使用探头检验射线是否射出,严禁用眼睛对准直孔进行观察。 11、检修时,须先将射线出口关闭,以避免对工作人员的照射。 8 / 8 12、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测放射源、放射装置的性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确保正常工作。 13、工作人员应及时做好放射源运行与维修,并妥善保存。放射性同位素专用库房放射防护符合规定要求,做到账物相符。 14、严格做好放射源、放射装置交接班纪录,防止丢失。如发现丢失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及保卫部门。 15、建立健全放射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放射工作人员体检、个人剂量监测、技术及培训档案。 16、 停止使用或废弃的核源由使用单位提交报告并与环保管理人员一同送交当地主管机关部门收存,并注销“使用证书” 。不得对其随意丢弃处理。 17、发生意外照射或放射源、放射装置丢失,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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