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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2014年7月第第 三三 篇篇 建筑消防设施(下) (八)水喷雾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利用专门设计的水雾喷头,在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下将水流分解成粒径不超过1mm的细小水滴进行灭火或防护冷却的一种固定灭火系统。其主要灭火机理为表面冷却、窒息、乳化和稀释作用,具有较高的电绝缘性能和良好的灭火性能。 该系统按启动方式可分为电动启动和传动管启动两种类型;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自动喷水水喷雾混合配置系统、泡沫水喷雾联用系统三种类型。水喷雾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类型类型 电动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是以火灾报警系统作为火灾探测系统,通过传统的点式感温、感烟探头或缆式火灾探测器探测火灾,当有火情发生时,探测器将火警信号传到火灾报警控制器上,火灾报警控制器打开雨淋阀,同时启动水泵,喷水灭火。为了减少系统的响应时间,雨淋阀前的管道上应是充满水的状态。1. 1.电动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电动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 电动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电动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 传动管水喷雾灭火系统是以传动管作为火灾探测系统,传动管内充满压缩空气或压力水,当传动管上的闭式喷头受火灾高温影响动作后,传动管内的压力迅速下降,打开了封闭的雨淋阀,为了尽量缩短管网充水的时间,雨淋阀前的管道上应是充满水的状态。 2.2.传动管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传动管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 传动管的火灾报警信号通过压力开关传到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报警控制器启动水泵,通过雨淋阀、管网将水送到水雾喷头,水雾喷头开始喷水灭火。传动管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一般比较适合于防爆场所,或者不适合安装普通火灾探测系统的场所。 传动管传动管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 另外,按应用方式分类,水喷雾灭火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自动喷水水喷雾混合配置系统和泡沫水喷雾联用系统三种系统。(1 1)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 (2)自动喷水水喷雾混合配置系统 自动喷水水喷雾混合配置系统适用于用水量比较少,保护对象比较单一的室内场所,如建筑室内燃油、燃气锅炉房等。对于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为了降低工程造价,可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作为建筑内局部场所应用的自动喷水水喷雾混合配置系统的供水管。 自动喷水自动喷水水喷雾混合配置系统水喷雾混合配置系统 泡沫水喷雾联用系统是在水喷雾系统的雨淋阀前连接泡沫储罐和泡沫比例混合器,再与火灾报警控制系统、雨淋阀、水雾喷头组成的一个完整的系统,在火灾发生时,先喷泡沫灭火,再喷水雾冷却或灭火。 (3 3)泡沫泡沫水喷雾联用系统水喷雾联用系统 泡沫泡沫水喷雾联用系统水喷雾联用系统 其他相关设计要求请参看国家标准:GB50219-95GB50219-95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九)细水雾灭火系统 1.概念:细水雾灭火系统是由供水装置、过滤装置、控制阀、细水雾喷头等组件和供水管道组成,能自动和人工启动并喷放细水雾进行灭火或控火的固定灭火系统。 细水雾定义:(平均雾滴粒径) 细水雾是指在最小设计工作压力下,经喷头喷出并在喷头轴线下方1.0m处的平面上形成的雾滴粒径Dv0.50(液体总体积的50%是小粒径水滴)小于200m,Dv0.99小于400m的水雾滴。 系统按工作压力可分为低压系统、中压系统和高压系统;按应用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系统和局部应用系统;按动作方式可分为开式系统和闭式系统;按雾化介质可分为单流体系统和双流体系统;按供水方式可分为泵组式系统、瓶组式系统、瓶组与泵组结合式系统。2.2.细水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分类分类 3.细水雾系统的灭火机理: 主要是表面冷却、窒息、辐射热阻隔和浸湿以及乳化作用,在灭火过程中,几种作用往往同时发生,从而有效灭火。 (1)节能环保性 细水雾对人体无害,对环境无影响,不会在高温下产生有害的分解物质。(2)电气绝缘性细水雾的滴粒径小,喷雾时水呈不连续性,所以电气绝缘性能比较好。(3)烟雾消除作用细水雾蒸发后,细小的水蒸气颗粒极易与燃烧形成的游离碳结合,从而对火场环境起到很强的洗涤、降尘、净化效果。4.4.细水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特性特性 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按工作压力、应用方式、动作方式、雾化介质和供水方式进行分类。5.5.细水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分类分类 (一)按工作压力分类(1)低压系统 系统分布管网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1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2)中压系统 系统分布管网工作压力大于1.21MPa且小于3.45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3)高压系统 系统分布管网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45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二)按应用方式分类 (1)全淹没式系统 向整个防护区内喷放细水雾,并持续一定时间,保护其内部所有保护对象的系统应用方式。适用于相对封闭空间火灾。 (2)局部应用式系统 直接向保护对象喷放细水雾,并持续一定时间,保护空间内某具体保护对象的系统应用方式。局部应用式系统适于扑救大空间内具体保护对象的火灾。 (三)按动作方式分类(1)开式系统 采用开式细水雾喷头的系统,包括全淹没应用方式和局部应用方式。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控制,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和启动供水泵,向开式细水雾喷头供水。(2)闭式系统 采用闭式细水雾喷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分为湿式、干式和预作用三种形式。 (四)按雾化介质分类(1)单流体系统 使用单个管道向每个喷头供给灭火介质的细水雾灭火系统。(2)双流体系统 水和雾化介质分管供给并在喷头处混合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五)按供水方式分类(1)泵组式系统 采用泵组(或稳压装置)作为供水装置的细水雾灭火系统。(2)瓶组式系统 采用贮水容器贮水、贮气容器进行加压供水的细水雾灭火系统。(3)瓶组与泵组结合式系统 既采用泵组又采用瓶组作为供水装置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以下火灾:(1)可燃固体火灾(A类)(2)可燃液体火灾(B类)(3)电气火灾火灾(E类)6.6.细水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以下火灾:(1)细水雾灭火系统不能直接用于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火灾。(2)细水雾灭火系统不能直接应用于可燃气体火灾,包括液化天然气等低温液化气体的场合。(3)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可燃固体深位火灾。 我国目前尚未相应的国家标准,各地如江苏、广东、河南等地制定了地方标准,地方标准不在注册工程师考试范围内。(十)泡沫灭火系统 系统组成:由消防泵、泡沫贮罐、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装置、阀门及管道、电气控制装置组成。泡沫灭火系统按泡沫液的发泡倍数的不同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及高倍泡沫灭火系统;按设备安装使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和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系统分类: 1.按喷射方式分为液上喷射、液下喷射、半液下喷射。 2.按系统结构分为固定式、半固定式和移动式。 (1 1)固定式系统 由固定的泡沫消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发)生装置和管道等组成的灭火系统。 (2)半固定式系统 由固定的泡沫产(发)生装置及部分连接管道,泡沫消防车或机动泵,用水带连接组成的灭火系统。 (3 3)移动式系统 由消防车或机动消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移动式泡沫产(发)生装置,用水带临时连接组成的灭火系统。 3.按发泡倍数分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1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指发泡倍数小于20的泡沫灭火系统。该系统是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及石油化工装置区等场所的首选灭火系统。 (2 2)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指发泡倍数为21200的泡沫灭火系统。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在实际工程中应用较少,且多用作辅助灭火设施。 (3 3)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指发泡倍数为2011000的泡沫灭火系统。 4.按系统形式分为: 低倍数、中倍数、中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全淹没式、局部应用式、移动式)、泡沫水喷淋系统和泡沫喷雾联用系统。 5.泡沫灭火剂分类 泡沫灭火剂可分为化学泡沫灭火剂和空气泡沫灭火剂。 化学泡沫是通过硫酸铝和碳酸钠的水溶液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的,泡沫中包含的气体为二氧化碳。 空气泡沫是通过空气泡沫灭火剂的水溶液与空气在泡沫产生器中进行机械混合搅拌而生成的,所以空气泡沫又称为机械泡沫,泡沫中所含气体为空气。 根据发泡剂的类型和用途,低倍数空气泡沫灭火剂又分为蛋白泡沫、氟蛋白泡沫、水成膜泡沫、合成泡沫、抗溶性泡沫物中类型。中、高倍数泡沫灭火剂属于合成泡沫的类型。 (1 1)化学泡沫灭火剂(MP) 常用的化学泡沫灭火剂,主要是酸性盐(硫酸铝)和碱性盐(碳酸氢钠)与少量的发泡剂(植物水解蛋白质或甘草粉)、少量的稳定剂(三氯化铁)等混合后,相互作用而生成的泡沫。 (2 2)空气泡沫灭火剂(MPE) 它是一定比例的泡沫液、水和空气经过机械作用相互混合后生成的膜状泡沫群。泡沫的相对密度为0.11-0.16,气泡中的气体是空气。泡沫液是动物或植物蛋白质类物质经水解而成的(高温、醇类等水溶性有机溶剂不适)。 蛋白泡沫灭火剂 蛋白泡沫灭火剂以动植物蛋白质或植物性蛋白质在碱性溶剂中浓缩液为基料,加入适当的稳定剂、防腐剂和防冻剂等添加剂的起泡性液体。成本低但流动性差影响了灭火效率,该泡沫耐油性低,不能以液下喷射方式扑救油罐火灾。 氟蛋白泡沫灭火剂(MPF) 在空气泡沫液中加入氟碳表面活性剂,即生成氟蛋白泡沫。氟碳表面活性剂具有良好的表面活性、较高的热稳定性、较好的浸润性和流动性。因此;这种氟蛋白泡沫灭火剂适用于较高温度下的油类灭火,并适用于液下喷射灭火。 抗溶性泡沫灭火剂(MPK) 在蛋白质水解液中添加有机酸金属络合盐便制成了蛋白型的抗溶性泡沫液;这种有机金属络合盐类与水接触,析出不溶于水的有机酸金属皂。当产生泡沫时,析出的有机酸金属皂在泡沫层上面形成连续的固体薄膜。能有效地防止水溶性有机溶剂吸收泡沫中的水分,使泡沫能持久地覆盖在溶剂液面上而灭火。 水成膜泡沫灭火剂(MPQ) 它由氟碳表面活性剂、无氟表面活性剂(碳氯表面活性剂或硅酮表面活性剂)和改进泡沫性能的添加剂(泡沫稳定剂、抗冻剂、助溶剂以及增稠剂等)及水组成。具有剪切应力小,流动性小,泡沫喷射到油面上时,泡沫能迅速展开,并结合水膜的作用把火势迅速扑灭的优点。 泡沫灭火系统灭火机理: 1.隔氧窒息作用。在燃烧物表面形成泡沫覆盖层,使燃烧物的表面与空气隔绝,同时泡沫受热蒸发产生的水蒸气可以降低燃烧物附近氧气的浓度,起到窒息灭火作用。 火灾防控实例-紧急迫降1998年9月10号,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至北京的麦道11型2173号客机起飞后,因前起落架发生故障,于当晚23点07分紧急迫降在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主跑道上,因为营救方法得当,飞机上的120名乘客和17名机组人员全部安全撤离。 2.辐射热阻隔作用。泡沫层能阻止燃烧区的热量作用于燃烧物质的表面,因此可防止可燃物本身和附近可燃物质的蒸发。 3.吸热冷却作用。泡沫析出的水对燃烧物表面进行冷却。 系统适用场所: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加工、储存、装卸、使用甲(液化烃除外)、乙、丙液体的场所。如:油田、炼油厂、化工厂、铁路槽车的鹤管栈桥、码头、地下车库、飞机库、机场、燃油锅炉房等场所。 2.全淹没式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适于扑救A类、B类火灾,有限封闭空间火灾,控制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的流淌性火灾。(1)封闭空间场所;(2)设有阻止泡沫流失的固定围墙或其它围挡设施的场所。 3.局部应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1)不完全封闭的A类可燃物火灾与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场所;(2)天然气液化站与接收站的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 高倍数泡沫灭火装置 高倍数泡沫灭火装置主要用于扑灭(煤炭等)井下巷道及地面、地下有限空间的大面积火灾。其中包括煤矿、木材、油类、橡胶等物质火灾。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4.局部应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1)不完全封闭的A类可燃物火灾场所;(2)限定位置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散火灾;(3)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场所。 5移动式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1)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火灾场所;(2)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场所;(3)发生火灾时需要排烟、降温或排除有害气体的封闭空间。 6.移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1)发生火灾的部位难以确定或人员难以接近的较小火灾场所;(2)甲、乙、丙类液体流散火灾场所;(3)不大于100的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场所。 7.泡沫水喷淋系统 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配置供给泡沫液的设备,形成既可喷水又可喷泡沫混合液的自动喷水与泡沫联用系统,采用水雾喷头时形成水喷雾与泡沫联用系统。此类系统使用水成膜、成膜氟蛋白等成膜类泡沫液,可采用洒水喷头或水雾喷头,具备灭火、冷却双功效,并且安装方便、造价低。 泡沫水喷淋系统,可以是开式系统,也可以是闭式系统。当火灾发生时,闭式喷头的玻璃球破裂喷水,此时,手动或自动开启雨淋阀、消防泵、管路阀门,系统工作。压力消防水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与泡沫液混合,形成一定比例的泡沫混合液,经喷头生成空气泡沫达到灭火效果。 泡沫水喷淋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1)具有烃类液体泄漏火灾危险的室内场所;(2)单位面积存放量不超过25L/或超过25L/但有缓冲物的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室内场所;(3)汽车槽车或火车槽车的甲、乙、丙类液体装卸栈台;(4)设有围堰的甲、乙、丙类液体室外流淌火灾区域。 8.泡沫炮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1)室外烃类液体流淌火灾区域;(2)大空间室内烃类液体流淌火灾场所;(3)汽车槽车或火车槽车的甲、乙、丙类液体装卸栈台;(4)烃类液体卧式储罐与小型烃类液体固定顶储罐。 9.泡沫枪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1)小型烃类液体卧式与立式储罐;(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流散火灾;(3)小面积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 10.泡沫喷雾系统 可适用于下列场所: 保护面积不大于200的烃类液体室内场所、独立变电站的油浸电力变压器。 11.泡沫灭火系统主要设计参数:(1)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2)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3)泡沫液种类;(4)被保护对象(储罐)类型 ;(5)泡沫液喷射方式(液上、液下); 甲乙类烃类液体固定顶储罐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和连续供给时间表:系统形式系统形式泡沫液种类泡沫液种类供给强度供给强度(L/min*)连续供给时间连续供给时间(min)固定、半固固定、半固定式系统定式系统蛋白蛋白640氟蛋白、水成膜、氟蛋白、水成膜、成膜氟蛋白成膜氟蛋白54530移动式系统移动式系统蛋白、氟蛋白蛋白、氟蛋白860水成膜、成膜氟水成膜、成膜氟蛋白蛋白6560 12.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组件:(1)泡沫消防泵;(2)泡沫比例混合器;(3)泡沫液储罐;(4)泡沫供给管线; (5)泡沫产(发)生装置;固定式液上喷射固定式液上喷射泡沫泡沫灭火系统灭火系统示意图示意图 固定式液下喷射固定式液下喷射泡沫泡沫灭火系统灭火系统示意图示意图 压力式压力式低倍低倍泡沫泡沫比例比例混合混合装置装置示意图示意图 泡沫泡沫灭火系统灭火系统 低倍泡沫比例混合装置低倍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其他相关设计要求请参看国家标准:GB50151-2010GB50151-2010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十一)气体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是指平时灭火剂以液体、液化气体或气体状态存贮于压力容器内,灭火时以气体(包括蒸汽、气雾)状态喷射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该系统能在防护区空间内形成各方向均一的气体浓度,而且至少能保持该灭火浓度达到规范规定的浸渍时间,实现扑灭该防护区的空间、立体火灾。1. 1.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概念:概念: 气体灭火系统按灭火系统的结构特点可分为管网灭火系统和无管网灭火装置;按防护区的特征和灭火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按一套灭火剂贮存装置保护的防护区的多少可分为单元独立系统和组合分配系统。2.2.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分类:分类: 无管网灭火系统是指按一定的应用条件,将灭火剂储存装置和喷放组件等预先设计、组装成套且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灭火系统,又称预制灭火系统。该系统又分为柜式气体灭火装置和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两种类型,其适应于较小的、无特殊要求的防护区。(1 1)无管网灭火系统无管网灭火系统: 无管网灭火系统无管网灭火系统: 管网灭火系统是指按一定的应用条件进行计算,将灭火剂从储存装置经由干管、支管输送至喷放组件实施喷放的灭火系统。 管网系统又可分为组合分配系统和单元独立系统。(2 2)管网灭火系统管网灭火系统: 组合分配系统是指用一套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同时保护两个或两个以上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气体灭火系统。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设计用量是按最大的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来确定。 单元独立系统是指用一套灭火剂储存装置保护一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一般说来,用单元独立系统保护的防护区在位置上是单独的,离其他防护区较远不便于组合,或是两个防护区相邻,但有同时失火的可能。当两个防护区需要灭火剂量较多时,也可采用两套或数套单元独立系统保护一个防护区,但设计时必须作到这些系统同步工作。 此外,按应用方式分类,可分为:(1)全淹没灭火系统 全淹没灭火系统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防护区喷射一定浓度的气体灭火剂,并使其均匀地充满整个防护区的灭火系统。 (2)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护对象以设计喷射率直接喷射气体,在保护对象周围形成局部高浓度,并持续一定时间的灭火系统。 按加压方式分类,可分为:(1)自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指灭火剂无需加压而是依靠自身饱和蒸气压力进行输送的灭火系统。 注:饱和蒸气压 在密闭条件中,在一定温度下,与固体或液体处于相平衡的蒸气所具有的压力称为饱和蒸气压。同一物质在不同温度下有不同的蒸气压,并随着温度的升高而增大。不同液体饱和蒸气压不同,溶剂的饱和蒸气压大于溶液的饱和蒸气压。相对湿度,指空气中水汽压与饱和水汽压的百分比。 (2)内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指灭火剂在瓶组内用惰性气体进行加压储存,系统动作时灭火剂靠瓶组内的充压气体进行输送的灭火系统。(3)外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指系统动作时灭火剂由专设的充压气体瓶组按设计压力对其进行充压的灭火系统。 (1)自动控制方式 当两种探测器同时发出火灾信号时,控制器发出火灾声、光信号,通知火灾发生,有关人员应撤离现场,并发出联动指令,关闭风机、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经过一段时间延时后,即发出灭火指令,打开电磁阀,启动气体打开容器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3.3.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控制方式控制方式 (2)手动控制方式 将控制器上的控制方式选择锁置于“手动”位置时,控制器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这时,当火灾探测器发出火警信号时,控制器即发出火灾声、光报警信号,而不启动灭火装置,经人员观察确认火灾已发生时,可按下保护区外或控制器操作面板上的“紧急启动按钮”,即可启动灭火装置灭火。 (3)应急机械启动工作方式 用于控制器失效时,当职守人员判断为火灾时,应立即通知现场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在确定所有人员撤离现场后,方可按以下步骤实施应急机械启动:手动关闭联动设备并切断电源;打开对应保护区选择阀;成组或逐个打开对应保护区储瓶组上的容器阀,即刻实施灭火。 (4)紧急启动/停止工作方式 状态一:当职守人员发现火情而气体控制器未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时,应立即通知并确定所有人员撤离后,方可按下紧急启动/停止按钮,系统立即实施灭火;状态二:当灭火控制器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时并正处于延时阶段时,如发现为误报火警时可立即按下紧急启动/停止按钮,系统将停止实施灭火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气体灭火系统具体控制流程图气体灭火系统具体控制流程图 (1)防护区的划分 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4.4.防护区设置要求防护区设置要求 (2)防护区耐火性能 全淹没灭火系统防护区建筑物构件耐火时间(一般为30min)包括:探测火灾时间、延时时间、释放灭火剂时间及保持灭火剂设计浓度的浸渍时间。延时时间为30s、释放灭火剂时间对于扑救表面火灾应不大于1min;对于扑救固体深位火灾不应大于7min。 (3)防护区耐压性能 在全封闭空间释放灭火剂时,空间内的压强会迅速增加,如果超过建筑构件承受能力,防护区就会遭到破坏,从而造成灭火剂流失、灭火失败和火灾蔓延的严重后果。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4)防护区泄压能力 对于全封闭的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泄压口应位于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泄压口面积按相应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定计算。对于设有防爆泄压设施或门窗缝隙未设密封条的防护区可不设泄压口。 (5)防护区封闭性能 在防护区的围护构件上不宜设置敞开孔洞,否则将会造成灭火剂流失。在必须设置敞开孔洞时,应设置能手动和自动关闭的装置。在喷放灭火剂前,应自动关闭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 (6)防护区环境温度 防护区的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0。 注:气体灭火系统设置要求与系统设计参数计算(略) (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是以二氧化碳作为灭火介质的气体灭火系统。二氧化碳是一种惰性气体,对燃烧具有良好的窒息和冷却作用。5.常见的几种气体常见的几种气体灭火系统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灭火剂储存压力不同可分为高压系统(指灭火剂在常温下储存的系统)和低压系统(指将灭火剂在-18-20低温下储存的系统)两种应用形式。管网起点计算压力(绝对压力):高压系统应取5.17MPa,低压系统应取2.07MPa。 (2)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卤代烷) 以七氟丙烷作为灭火介质的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剂属于卤代烷灭火剂系列,具有灭火能力强、灭火剂性能稳定的特点,但与卤代烷1301和卤代烷1211灭火剂相比,臭氧层损耗能力(ODP)为0,全球温室效应潜能值(GWP)很小,不会破坏大气环境。但七氟丙烷灭火剂及其分解产物对人有毒性危害,应引起重视。 (3)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包括:IG01(氩气)灭火系统、IG100(氮气)灭火系统、IG55(氩气、氮气)灭火系统、IG541(百分比:氮气52、氩气40、二氧化碳8)灭火系统。由于惰性气体纯粹来自于自然,是一种无毒、无色、无味、惰性及不导电的纯“绿色”压缩气体,故又称之为洁净气体灭火系统。 (4)热气溶胶灭火系统 热气溶胶灭火系统是以固态化学混合物(热气溶胶发生剂)经化学反应生成具有灭火性质的气溶胶作为灭火介质的灭火系统。按气溶胶发生剂的主要化学组成可分为S型热气溶胶、K型热气溶胶和其他热气溶胶。 气溶胶:极细小的固体或液体微粒(10-5-102)分散到气体中所形成的稳定体系。 热气溶胶:利用氧化还原反应生成的气溶胶。 热气溶胶分为S型(以锶盐为氧化剂)、K型(以钾盐为氧化剂)热气溶胶和其他热气溶胶(非S型、K型,正在研发之中)。 其他相关设计要求请参看国家标准:GB50370-2005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2010GB50193-93,2010年版年版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十二)干粉灭火系统 干粉灭火系统由启动装置、氮气瓶组、减压阀、干粉罐、干粉喷头、干粉枪、干粉炮、电控柜、阀门和管系等零部件组成,一般为火灾自动探测系统与干粉灭火系统联动。1. 1.干粉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组件组件 (1)抑制作用。燃烧过程是一种连锁反应过程,OH*和H*上的*是维持燃烧连锁反应的关键自由基,它们具有很高的能量,非常活泼,而寿命却很短,一经生成,立即引发下一步反应,生成更多的自由基,使燃烧过程得以延续且不断扩大。2.2.干粉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灭火机理灭火机理 干粉灭火剂的灭火组分是燃烧的非活性物质,当把干粉灭火剂加入到燃烧区与火焰混合后,干粉粉末M与火焰中的自由基接触时,扑获OH*和H*,自由基被瞬时吸附在粉末表面。当大量的粉末以雾状形式喷向火焰时,火焰中的自由基被大量吸附和转化,使自由基数量急剧减少,致使燃烧反应链中断,最终使火焰熄灭。 (2)隔离作用 干粉灭火系统喷出的固体粉末覆盖在燃烧物表面,构成阻碍燃烧的隔离层。特别当粉末覆盖达到一定厚度时,还可以起到防止复燃的作用。 (3)3)冷却与窒息作用 干粉灭火剂在动力气体推动下喷向燃烧区进行灭火时,干粉灭火剂的基料在火焰高温作用下,将会发生一系列分解反应,钠盐和钾盐干粉在燃烧区吸收大量的热量,并放出大量水蒸汽和二氧化碳气体,起到冷却和稀释可燃气体的作用。 (1)全淹没式干粉灭火系统 指将干粉灭火剂释放到整个防护区,通过在防护区空间建立起灭火浓度来实施灭火的系统形式。该系统的特点是对防护区提供整体保护,适用于较小的封闭空间、火灾燃烧表面不宜确定且不会复燃的场合,如油泵房等类场合。3.干粉灭火系统分类 (2)局部应用式干粉灭火系统 指通过喷嘴直接向火焰或燃烧表面喷射灭火剂实施灭火的系统。当不宜在整个房间建立灭火浓度或仅保护某一局部范围、某一设备、室外火灾危险场所等,可选择应用式干粉灭火系统,例如用于保护甲、乙、丙类液体的敞顶罐或槽,不怕粉末污染的电气设备以及其他场所等。 (3)手持软管干粉灭火系统 手持软管干粉灭火系统具有固定的干粉供给源,并配备有一条或数条输送干粉灭火剂的软管及喷枪,火灾时通过人来操作实施灭火。 此外,按系统保护情况分类(1)组合分配系统当一个区域有几个保护对象且每个保护对象发生火灾后又不会蔓延时,可选用组合分配系统,即用一套系统同时保护多个保护对象。(2)单元独立系统若火灾的蔓延情况不能预测,则每个保护对象应单独设置一套系统保护,即单元独立系统。 按驱动气体储存方式分类(1)储气式干粉灭火系统 指将驱动气体(氮气或二氧化碳气体)单独储存在储气瓶中,灭火使用时,再将驱动气体充入干粉储罐,进而携带驱动干粉喷射实施灭火。 (2)储压式干粉灭火系统 指将驱动气体与干粉灭火剂同储于一个容器,灭火时直接启动干粉储罐。这种系统结构比储气系统简单,但要求驱动气体不能泄漏。(3)燃气式干粉灭火系统 指驱动气体不采用压缩气体,而是在火灾时点燃燃气发生器内的固体燃料,通过成的燃气压力来驱动干粉喷射实施灭火。 (1)自动控制方式 当保护对象着火后,温度上升达到规定值,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到控制器,然后由控制器打开相应报警设备(如声光及警铃),当启动机构接收到控制器的启动信号后将启动瓶打开,启动瓶内的氮气通过管道将高压驱动气体瓶组的瓶头阀打开,瓶中的高压驱动气体进入集气管,经过高压阀进入减压阀,4.干粉灭火系统工作原理 减压至规定压力后,通过进气阀进入干粉储罐内,搅动罐中干粉灭火剂,使罐中干粉灭火剂疏松形成便于流动的气粉混合物,当干粉罐内的压力上到规定压力数值时,定压动作机构开始动作,打开干粉罐出口球阀,干粉灭火剂则经过总阀门、选择阀、输粉管和喷嘴向着火对象,或者经喷枪射到着火对象的表面,进行灭火。 (2)手动控制方式 手动启动装置是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附近的人员在发现火险时启动灭火系统的手段之一,应安装在靠近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同时又能够确保操作人员安全的位置。为了避免操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错按其他按钮,故要求在所有手动启动装置都应明显地标示出其对应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名称。 5.干干粉灭火系统适用范围粉灭火系统适用范围(1)易燃、可燃液体。例如,液体燃料罐、油罐、淬火油槽、洗涤油槽、浸渍槽、涂料反应釜、涂漆生产流水线、飞机库、汽车停车场、锅炉房、加油站、油泵房、液化气站、化学危险品仓库等。(2)伴有压力喷出的易燃液体或气体设施。例如,输油费、反应塔、换热器、煤气站、天然气井、石油气罐充站等。(3)室内外变压油浸短路开关、变压器油箱等电气火灾。(4)印刷厂、造纸厂干燥炉、粘接胶带造纸棉纺厂等。(5)三乙基铝(易燃液体)储存罐、电缆等火灾。 6.干粉灭火系统不适用于的火灾干粉灭火系统不适用于的火灾 (1)火灾中产生含有氧的化学物质,例如硝酸纤维。 (2)可燃金属,例如钠、钾、镁等。 (3)固体深位火灾。 7.干干粉灭火系统注意事项粉灭火系统注意事项(1)BC类与ABC类干粉灭火剂二者不能兼容。(2)BC类干粉与蛋白泡沫或者化学泡沫不兼容。因为干粉对蛋白泡沫和一般合成泡沫有较大的破坏作用。 (3)对于一些扩散性很强的气体如:氢气、乙炔气体、干粉喷射后难以稀释整个空间的气体,对于精密仪器、仪表会留下残渣,用干粉灭火不适用。(4)干粉灭火系统的设置,不能替代其它辅助设施。 其他相关设计要求请参看国家标准:GB50347-2004GB50347-2004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十三)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十三)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即可燃气体泄露检测报警成套装置。当系统检测到泄漏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器设置的爆炸临界点(预警值,一般为爆炸下限的25%)时,可燃气体报警器就会发出报警信号,提醒及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气体大量泄漏以及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1.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概念概念 2.系统组成: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可燃气体探测器构成。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信息应能传输到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并独立显示。 3.可燃气体探测器分类:(1)按防爆要求分类: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非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2)按使用方式分类: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3)按探测可燃气体的分布特点分类: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4)按探测气体特征分类:探测爆炸气体的可燃气体探测器;探测有毒气体的可燃气体探测器。 发生可燃气体泄漏时,安装在保护区域现场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将泄漏可燃气体的浓度参数转变为电信号,经数据处理后,将可燃气体浓度参数信息传输至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或直接由可燃气体探测器做出泄漏可燃气体浓度超限报警判断,将报警信息传输到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4.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工作原理工作原理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在接收到探测器的可燃气体浓度参数信息或报警信息后,经报警确认判断,显示泄漏报警探测器的部位并发出泄漏可燃气体浓度信息,记录探测器报警的时间,同时驱动安装在保护区域现场的声光警报装置,发出声光警报,警示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必要时可以控制并关断燃气的阀门,防止燃气的进一步泄漏。可燃气体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探测原理图探测原理图 其他相关设计要求请参看国家标准:GB50493-2009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十四)(十四)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根据消防部门的统计,在全国的火灾事故中,电气火灾约占1/3,在电气火灾事故中由于低压线路单相接地故障,剩余电流造成事故约占电气火灾事故的1/2。可见线路单相接地故障的严重性与普遍性。造成线路单相接地故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剩余电流,是指低压配电线路中各相(含中性线)电流矢量和不为零的电流。建筑物内的导线使用年久失修,其绝缘层老化破损。 导线安装不规范,如导线不穿阻燃管,直接埋于墙内或置于桁架上。导线施工质量粗糙,偷工减料,使用钢管穿线时钢管内壁刮伤导线绝缘层。 场所在进行二次装修时,乱敷电线,各种施工遗留缺隐贴近易燃物; 电气设计不当,包括使用者随意增加负荷,造成导线过负荷而发热,导线绝缘层老化失效。 用户内部私拉乱扯线路,架设不规范。 自然条件影响,如导线碰树,风吹断导线,潮湿导致导线绝缘水平下降等。 各种人为的破坏造成断线等。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电气火灾监控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和火灾声警报器组成,能在电气线路、该线路中的配电设备或用电设备发生电气故障并产生一定电气火灾隐患的条件下发出报警,提醒排除电气火灾隐患,实现电气火灾的早期预防,因此具有很强的电气防火预警功能。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一个独立的子系统,属于火灾预警系统,应独立组成。 当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接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时,应由电气火灾监控器将报警信号传输至消防控制室的图形显示装置或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但其显示应与火灾报警信息有区别;在无消防控制室且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数量不超过8个时,可采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1.系统适用场所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适用于具有电气火灾危险场所,尤其是变电站、石油石化、冶金等不能中断供电的重要供电场所的电气故障探测,在产生一定电气火灾隐患的条件下发出报警信号,提醒专业人员排除电气火灾隐患,实现电气火灾的早期预防,避免电气火灾的发生。 2.系统组成 (1)电气火灾监控器 电气火灾监控器用于为所连接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供电,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指示报警部位,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 (2)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是能够对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等电气故障参数响应,自动产生报警信号并向电气火灾监控器传输报警信号的器件。 3.系统工作原理 发生电气故障时,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将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温度等电气故障参数信息转变为电信号,经数据处理后,探测器做出报警判断,将报警信息传输到电气火灾监控器。电气火灾监控器在接收到探测器的报警信息后,经报警确认判断,显示电气故障报警探测器的部位信息, 记录探测器报警的时间,同时驱动安装在保护区域现场的声光警报装置,发出声光警报,警示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排除电气故障、消除电气火灾隐患,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原理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原理图 4.系统设计(1)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不宜设置在IT系统的配电线路和消防配电线路中。选择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时,应计及供电系统自然漏流的影响,并选择参数合适的探测器;探测器报警值宜为300 mA500mA。具有探测线路故障电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其保护线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00m。 注:低压配电系统分为三种,即TN、TT、IT三种形式。其中,第一个大写字母T表示电源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I为电源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 TN系统:电源变压器中性点接地,设备外露部分与中性线相连。 TT系统:电源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气设备外壳采用保护接地。 IT系统:电源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或通过高阻抗接地),而电气设备外壳电气设备外壳采用保护接地。 (2)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设置在电缆接头、端子、重点发热部件等部位。保护对象为1000V及以下的配电线路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采用接触式设置。保护对象为1000V以上的供电线路,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宜选择光栅光纤测温式或红外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3)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应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但该类信息与火灾报警信息的显示应有区别。未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将报警信号传至有人员值班的场所。 (4)电气火灾监控器 设有消防控制室时,电气火灾监控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或保护区域附近;设置在保护区域附近时,应将报警信息和故障信息传入消防控制室。未设消防控制室时,电气火灾监控器应设置在有人员值班的场所。 目前尚无统一的国家设计标准,各地出台相应的地方标准。如安安徽省地方标准徽省地方标准电气火灾监控系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34/T855-2008DB34/T855-2008),自),自20082008年年1212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十五)消防通讯设施 消防通讯设施指专门用于消防检查、演练、火灾报警、接警、安全疏散、消防力量调度以及与医疗、消防等防灾部门之间联络的系统设施。主要包括火灾事故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系统、消防电话插孔及无线通讯设备等。 消防通讯设施消防通讯设施概念概念 注:本节内容在本篇概述中有简介,但在正文中没有单独作为一类消防设施叙述,而是融入其他章节具体内容之中,此处也不再作专门讲解。(十(十六六)移动式灭火器材)移动式灭火器材 移动式灭火器材是相对于固定式灭火器材设施而言的,即可以人为移动的各类灭火器具,如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梯、消防钩、消防斧、安全锤、消防桶等。 移动式灭火器材移动式灭火器材概念概念 关于移动消防器材,以下着重介绍常用灭火器的类别、配置设计计算。 (一)灭火器的分类 灭火器的种类,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水基型、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等;按灭火类型分:A类灭火器、B类灭火器、C类灭火器、D类灭火器、E类灭火器等。建筑灭火器配置建筑灭火器配置 我国灭火器的型号是按照消防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编制的。它由类、组、特征代号及主要参数几部分组成。类、组、特征代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一般编在型号首位,是灭火器本身的代号。通常用“M”表示。灭火剂代号编在型号第二位: F干粉灭火剂;T二氧化碳灭火剂;Y1211灭火剂; Q清水灭火剂。(二)灭火器的型号与标识(二)灭火器的型号与标识 型式号编在型号中的第三位,是各类灭火器结构特征的代号。目前我国灭火器的结构特征有手提式(包括手轮式)、推车式、鸭嘴式、舟车式、背负式五种,其中型号分别用S、T、Y、Z、B表示。型号最后面的阿拉伯数字代表灭火剂重量或容积,一般单位为千克或升,如“MF/ABC2”表示2kgABC干粉灭火器。 水基型灭火器是指内部充入的灭火剂是以水为基础的灭火器,一般由水、氟碳表面活性剂、碳氢表面活性剂、阻燃剂、稳定剂等多组份配合而成,以氮气(或二氧化碳)为驱动气体,是一种高效的灭火剂。常用的水基型灭火器有清水灭火器、水基型泡沫灭火器和水基型水雾灭火器三种。 (1)清水灭火器 (2)水基型泡沫灭火器 (3)水基型水雾灭火器1. 1.水基型灭火器水基型灭火器 2.干粉灭火器 灭火机理:抑制作用 目前国内已经生产的 产品有:磷酸铵盐(ABC)、碳酸氢钠(BC)、氯化钠、氯化钾、氯化钡干粉灭火剂(金属火灾)等。 3.二氧化碳灭火器 灭火机理:一是窒息作用,当把二氧化碳施放到灭火空间时,由于二氧化碳的迅速汽化、稀释燃烧区的空气,使空气的氧气含量减少到低于维持物质燃烧时所需的极限含氧量时,物质就不会继续燃烧从而熄灭。 二是具有冷却作用,当二氧化碳从瓶中释放出来,由于液体迅速膨胀为气体,会产生冷却效果,致使部分二氧化碳瞬间转变为固态的干冰。干冰迅速汽化的过程中要从周围环境中吸收大量的热量,从而达到灭火的效果。 灭火机理:这类灭火器是将洁净气体(如IG541、七氟丙烷、三氟甲烷等)灭火剂直接加压充装在容器中,使用时,灭火剂从灭火器中排出形成气雾状射流射向燃烧物,当灭火剂与火焰接触时发生一系列物理化学反应,使燃烧中断,达到灭火目的。4.4.洁净气体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 卤代烷灭火器又称哈龙灭火器,是将卤代烷1211、1301(分别为二氟一氯一溴甲烷、三氟一溴甲烷的代号)灭火剂以液态状充装在容器中,并用氮气或二氧化碳加压作为灭火剂的喷射动力的灭火器。5 5. .卤代烷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C-F-Cl-BrC-F-Cl-Br) 注:我国早在1994年11月就下发了关于在非必要场所停止再配置哈龙灭火器的通知,规定在非必要使用场所一律不准新配置1211等哈龙灭火器。 1.计算单元划分; 2.计算单元保护面积(S)的计算; 3.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的计算: Q= KS/U 式中:Q: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或B); S: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 U:A类或B类火灾场所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A或/B);K:修正系数(0.5、0.7、0.9)(三)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三)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 4.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计算 Qe Q/N 式中Qe: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或B); Q: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或B) N: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数(个)。 每个灭火器设置点实配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和数量不得小于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和数量的计算值。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数依据火灾的危险等级、灭火器型式(手提式或推车式)按不大于规定(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中查对)的最大保护距离合理设置。(四)灭火器设置点的确定(四)灭火器设置点的确定 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 最大保护距离(m) 危险等级 手提式灭火器 推车式灭火器 严重危险级 15 30 0 中危险级 20 40 0 中危险级 25 5 0 0 其他相关设计要求请参看国家标准:GB50140-2005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十(十七七)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能够对联网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能够对联网用户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实时状态监测,户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实时状态监测,实现对联网用户的火灾报警信息、建实现对联网用户的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以及消防安全管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接收、查询和管理,并为联理信息的接收、查询和管理,并为联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该系统由用户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该系统由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报警传输网络、监控信息传输装置、报警传输网络、监控中心以及火警信息终端等几部分组成中心以及火警信息终端等几部分组成。1.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概念概念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能够对系统内各联网用户的火灾自动报警信息和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等信息进行数据采集、传输、接收、显示和处理,并能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联网用户提供信息查询和信息服务。同时,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也能提供联网用户消防值班人员的远程查岗功能。2.系统工作原理系统工作原理 (1)数据的采集和传输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通过设置在联网用户端的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实现火灾自动报警信息和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等信息的采集和传输。 (2)信息的接收和显示 设在监控中心的报警受理系统能够对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发来的火灾自动报警信息和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进行接收和显示。 (3)信息的处理 监控中心对接收到的信息,按照不同信息类型进行分别处理。 火灾报警信息处理; 其他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信息的处理。 (4)信息的接收和显示 设在监控中心的报警受理系统能够对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发来的火灾自动报警信息和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进行接收和显示。 (5)信息查询与服务 监控中心在对联网用户的火灾自动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进行接收和存储处理后,一般通过Web服务方式,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联网用户提供相应的信息查询和信息服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联网用户通过登录监控中心提供的网站入口,根据不同人员系统权限,进行相应的信息浏览、检索、查询、统计等操作。 (1)按信息传输方式,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可分为有线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无线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有线/无线兼容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3.系统分类 (2)按报警传输网络形式,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可分为基于公用通信网的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基于专用通信网的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基于公用/专用兼容通信网的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监控中心的电源应按所在建筑物的最高负荷等级配置,且不低于二级负荷,并应保证不间断供电。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主电源应有明显标识,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不应使用电源插头;与其它他外接备用电源也应直接连接。4.系统电源要求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有主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自动切换装置。当主电源断电时,能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上;当主电源恢复时,也能自动切换到主电源上。主电源与备电源的切换不应使传输装置产生误动作。备用电源的电池容量应能提供传输装置在正常监视状态下至少工作8 h。 (1)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火灾报警信息的接收和传输功能。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的接收和传输功能。手动报警功能。自检、巡检和查岗功能。故障报警功能。主、备电源切换功能。5.系统主要装置 (2)报警受理系统 接收、处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发送的火灾报警信息。显示报警联网用户的报警时间、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地理信息、内部报警点位置及周边情况等。 (3)信息查询系统 查询联网用户的火灾报警信息。查询联网用户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存储、显示联网用户的建筑平面图、立面图,消防设施分布图、系统图,安全出口分布图,人员密集、火灾危险性较大场所等重点部位所在位置、人员数量等基本情况。查询联网用户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4)用户服务系统 为联网用户提供查询其自身的火灾报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服务平台。对联网用户的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管理。 为联网用户提供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数据结构标准的数据录入、编辑服务。 (5)火警信息终端 接收监控中心发送的联网用户火灾报警信息,向其反馈接收确认信号,并发出明显的声、光提示信号。显示报警联网用户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监控中心值班人员、火警信息终端警情接收时间等信息。具有自检及故障报警功能。 (6)通信服务器 能够按照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3 部分:报警传输网络通信协议GB 26875.3规定的通信协议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进行数据通信。能够监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受理座席和其他连接终端设备的通信连接状态,并进行故障告警。 具有自检功能。具有系统启、停时间的记录和查询功能。 (7)数据库服务器 数据库服务器用于存储和管理监控中心的各类信息数据,主要包括联网单位信息数据、消防设施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和历史记录数据等,为监控中心内各系统的运行提供数据支持。 (1)网络安全要求 各类系统接入远程监控系统时,能保证网络连接安全。对远程监控系统资源的访问要有身份认证和授权。建立网管系统,设置防火墙,对计算机病毒进行实时监控和报警。6.系统的安全性要求 (2)应用安全要求 数据库服务器有备份功能。监控中心有火灾报警信息的备份应急接收功能。有防止修改火灾报警信息、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等原始数据的功能。有系统运行记录。 其他相关防火要求请参看国家标准:GB50440-2007GB50440-2007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规范三、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要求三、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要求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要求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要求 1.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消防专项设计,并依法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抽查。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要求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要求 2.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等级的专业施工资质,并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配置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消防设施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4.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建筑消防设施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审核单位、竣工验收单位,依法对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的质量负责。 5.新安装的建筑消防设施应在投入使用前进行全面技术检测;使用后定期进行检测。 6.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应当与城市火灾自动报警信息系统联网,并确保正常运行。四、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四、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管理 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一项社会责任,各单位对本单位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负有自主管理责任,各级政府与部门负有领导和行业管理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维护消防安全、保护建筑消防设施的义务,不得损坏、圈占、挪用或者擅自改造、拆除、停用建筑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职责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职责 (一)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加大建筑消防设施的公共资金投入力度,逐步消除历史遗留问题,组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职责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职责 (一)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 住房与城市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质监、工商、民政、教育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行业监管工作。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则负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二)单位自主管理职责(二)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保养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地方规章。2.明确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3.制定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操作规程。4.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及时整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5定期组织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测试。 6建立建筑消防设施配置、运行等情况的管理档案。 7对员工进行建筑消防设施使用常识教育,定期组织演练。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三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监管范围)(监管范围) 1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情况。 2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 3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4建筑消防设施的操作、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情况(职业技能鉴定培训)。 5消防控制室人员值班情况。 6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检测情况。 7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档案的建立与保管情况。 8建筑消防设施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其他相关防火要求请参看公安部第119号令建设工程消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防监督管理规定以及各地出台的地方管理规定,如上海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沪府令沪府令8080号号) )五、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为了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和测试工作,确保各类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公安部专门发布了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范围、内容以及应达到的标准要求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竣工检测。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筑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测。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包括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在内的相关材料。竣工检测报告可作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的依据。(一)检测类别 2定期检测。对在用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周期性、定期检测。消防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年度检测报告作为消防监督年度审查的依据。 3专项检测。根据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对重大活动、重要场所或新建的局部及单项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进行检测,或对在用局部及单项建筑消防设施改造后进行的检测试验、专项检测。 (二)检测内容(二)检测内容 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均应在消防检测范围之内,检测内容参见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消防检测应逐项记录各类消防设施的检测结果及仪表显示的数据,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并与上一次检测的记录表进行对比。 其他相关规定要求请参看公共安全标准:GA503-2004GA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六、建筑消防设施档案管理 (一)档案内容(一)档案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的档案应包含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合格证明资料和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检查记录、故障处理记录和年度检测报告等。 (二)档案保存 1建筑消防设施的相关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2建筑消防设施巡视检查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 3建筑消防设施测试检查记录、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 4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登记和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验报告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0年。 以上内容,谨供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以辅导教材为准。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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