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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朱玉柱主讲人:朱玉柱海事调查与分析海事调查与分析学术简介学术简介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研究方向:海上安全保障与防护技术(海事管理):海上安全保障与防护技术(海事管理)主讲课程:主讲课程:主讲课程:主讲课程:船舶与船员管理船舶与船员管理 海事调查与分析海事调查与分析 海上搜寻与救助海上搜寻与救助海上搜寻与救助海上搜寻与救助 危机管理危机管理研究课题:研究课题: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全国专业救助力量装备配置全国专业救助力量装备配置(交通部救捞局)(交通部救捞局) 中国救助打捞行业发展战略中国救助打捞行业发展战略(交通部)(交通部) 全国沿海客船遇险应急反应处置预案全国沿海客船遇险应急反应处置预案(CHINA RCC) 台湾海峡两岸搜救协作机制研究台湾海峡两岸搜救协作机制研究(福建海事局)(福建海事局) 天津市海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天津市海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天津海事局)(天津海事局) 海上搜救电子演练系统海上搜救电子演练系统(交通部)(交通部) 海上险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手册海上险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知识手册(CHINA RCC)第一篇第一篇 海事调查与分析海事调查与分析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 海事的基本概念海事的基本概念海事的基本概念海事的基本概念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 海事的报告制度海事的报告制度海事的报告制度海事的报告制度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 海事调查及其立法海事调查及其立法海事调查及其立法海事调查及其立法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 海事调查取证海事调查取证海事调查取证海事调查取证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 海事原因分析海事原因分析海事原因分析海事原因分析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 海事的处理海事的处理海事的处理海事的处理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 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第八章第八章第八章第八章 国外海事调查简介国外海事调查简介国外海事调查简介国外海事调查简介第一节第一节 海事的定义海事的定义一、海事的含义一、海事的含义 1 1、基本分类:广义:泛指一切有关海上的事情;、基本分类:广义:泛指一切有关海上的事情; 狭义:船舶在海上航行或停泊所发生的事故,如触礁、失火、碰撞、狭义:船舶在海上航行或停泊所发生的事故,如触礁、失火、碰撞、搁浅、沉没、由于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事故。搁浅、沉没、由于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事故。 2 2、狭义的事故:是指海上事故、海损事故、海难事故的简称。、狭义的事故:是指海上事故、海损事故、海难事故的简称。 海上事故:船舶在航海活动中发生的意外的损失或灾祸;(大)海上事故:船舶在航海活动中发生的意外的损失或灾祸;(大) 海损事故:事故造成了人命与财产的损失;(中)海损事故:事故造成了人命与财产的损失;(中) 海难事故:事故导致船舶与人员遇难。(小)海难事故:事故导致船舶与人员遇难。(小) 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 海事的基本概念海事的基本概念海事的基本概念海事的基本概念 3、法规中的表述:、法规中的表述:1983年年海上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和和2002年年内河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规定“船舶、设施和排筏在海上或内河水域中船舶、设施和排筏在海上或内河水域中航行、停泊或作业时发生的事故称为交通事故航行、停泊或作业时发生的事故称为交通事故”。 海上交通事故:发生在沿海水域中海上交通事故:发生在沿海水域中 内河交通事故:发生的内河水域中内河交通事故:发生的内河水域中 水上交通事故:海上交通事故和内河交通事故和合并水上交通事故:海上交通事故和内河交通事故和合并 4 4、英语国家关于海事的常用词、英语国家关于海事的常用词 (1 1)marine accident, maritime accident海上事故海上事故; (2 2)marine casualty, maritime casualty海难(损)事故海难(损)事故; (3 3)shipping casualty航运事故航运事故; (4 4)ship accident, ship related accident, vessel accident船舶事船舶事故故; (5 5)ship casualty, casualty to ship, vessel casualty船舶海难船舶海难。4、英语国家关于海事的常用词、英语国家关于海事的常用词 (1)marine accident, maritime accident海上事故;海上事故; (2)marine casualty, maritime casualty海难(损)事故;海难(损)事故; (3)shipping casualty航运事故;航运事故; (4)ship accident, ship related accident, vessel accident船船舶事故;舶事故; (5)ship casualty, casualty to ship, vessel casualty船舶海难。船舶海难。 Accident:意外;不测;结果不好:意外;不测;结果不好 Casualty:人命伤亡;物质损失或灭失:人命伤亡;物质损失或灭失二、海事的定义二、海事的定义1、我国海事法规中海事的定义、我国海事法规中海事的定义 1.11990年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1)碰撞、触碰或浪损;)碰撞、触碰或浪损; (2)触礁或搁浅;)触礁或搁浅; (3)火灾或爆炸;)火灾或爆炸; (4)沉没;)沉没; (5)在航行中发生影响适航性能的机件或重要属具的损坏)在航行中发生影响适航性能的机件或重要属具的损坏或灭失;或灭失; (6)其他引起财产和人身伤亡的海上交通事故。)其他引起财产和人身伤亡的海上交通事故。 1.22002年年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 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爆炸、自沉、碰撞、搁浅、触礁、触损、浪损、风灾、火灾爆炸、自沉、 其他财产和营业损失或人身伤亡其他财产和营业损失或人身伤亡1.3注意的问题注意的问题 (1)两个规章立法意图不同:)两个规章立法意图不同:条例条例为为“海事调查和处理海事调查和处理”;办法办法为统计海事和损失。为统计海事和损失。 (2)条例条例和和办法办法不适用:不适用:“船舶污染事故、船员工伤、失船舶污染事故、船员工伤、失足落水、船舶发生船员、旅客自杀或他杀事故。足落水、船舶发生船员、旅客自杀或他杀事故。 (3)海上交通工程学中的事故:与船舶动力和船舶行为有关的事故)海上交通工程学中的事故:与船舶动力和船舶行为有关的事故适用;火灾、爆炸、风灾、属具损坏和灭失等不包括。适用;火灾、爆炸、风灾、属具损坏和灭失等不包括。2、国际公约、规则与国外海事法规中海事的定义、国际公约、规则与国外海事法规中海事的定义2.1 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事组织(IMO)(1)1997年海事调查规则,年海事调查规则,maritime casualty是指一个事件导致:是指一个事件导致: 人员死亡或严重受伤人员死亡或严重受伤 船上人员失踪船上人员失踪 船舶全损、推定全损或弃船船舶全损、推定全损或弃船 船舶重大损坏船舶重大损坏 船舶搁浅、丧失航行能力或涉及一件碰撞事故船舶搁浅、丧失航行能力或涉及一件碰撞事故 船舶遭受重大损失船舶遭受重大损失 船舶对环境的危害船舶对环境的危害(1)1997年海事调查规则,年海事调查规则,marine incident是指一个事件导致:是指一个事件导致: 海上意外事故是指由船舶操作引起的或与船舶操作相关的事件,海上意外事故是指由船舶操作引起的或与船舶操作相关的事件,且这类事件已使船舶或任何人收到威胁,或可能对船舶构造或环境且这类事件已使船舶或任何人收到威胁,或可能对船舶构造或环境造成严重损害。造成严重损害。(2)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Maritime casualty:船舶碰撞、搁浅或其他航行事故,或是在船上或船舶外船舶碰撞、搁浅或其他航行事故,或是在船上或船舶外部发生的对船舶或货物造成物质损失或有造成物质损失的紧迫威胁的事故。部发生的对船舶或货物造成物质损失或有造成物质损失的紧迫威胁的事故。2.2 1970年英国年英国商船航运法案商船航运法案 一船灭失或推定灭失、搁浅、触礁、被弃船或受到损害;一船灭失或推定灭失、搁浅、触礁、被弃船或受到损害; 船上失火,或一船或该船的艇只发生事故、艇内发生事故造成人命损失或人员伤亡;船上失火,或一船或该船的艇只发生事故、艇内发生事故造成人命损失或人员伤亡; 一船造成任何损害。一船造成任何损害。 1988年英国年英国商船航运法案商船航运法案 accident(事故):指意外事件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包括人员死亡、船上人员(事故):指意外事件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包括人员死亡、船上人员重伤、失踪;船舶全损、推定全损、被弃船或严重损坏;搁浅、碰撞引起丧失能力或重伤、失踪;船舶全损、推定全损、被弃船或严重损坏;搁浅、碰撞引起丧失能力或物质损失。物质损失。2.3 加拿大加拿大航运事故调查和安全法案航运事故调查和安全法案(1990年)年) 任何与船舶作业有关的事故任何与船舶作业有关的事故 任何情况或状况,如任由这些情形或状况发展,委员会确信会引起上述事故。任何情况或状况,如任由这些情形或状况发展,委员会确信会引起上述事故。2.4 俄罗斯船舶事故调查程序俄罗斯船舶事故调查程序 事故:船舶破损,丧失海上航行能力需要事故:船舶破损,丧失海上航行能力需要48小时修理;岸上建筑设施停止使小时修理;岸上建筑设施停止使 用用48小时;货船搁浅小时;货船搁浅48小时;客船搁浅小时;客船搁浅12小时。小时。 事故性情况:未达到规定时间。事故性情况:未达到规定时间。3、比较、比较 (1)海事并不限于船舶在海上发生的事故,船舶在江河湖泊等内陆水域中发)海事并不限于船舶在海上发生的事故,船舶在江河湖泊等内陆水域中发生的事故亦属于海事的范畴。船舶在港口水域中,系泊或锚泊时,发生的事故亦生的事故亦属于海事的范畴。船舶在港口水域中,系泊或锚泊时,发生的事故亦然然 (2)不限于船舶,水上设施发生的事故也是海事。)不限于船舶,水上设施发生的事故也是海事。(3)不以损失大小识别。)不以损失大小识别。(4)损失包括人命、财产、营运、环境)损失包括人命、财产、营运、环境(5)定义的方法包括列举、概括、列举概况)定义的方法包括列举、概括、列举概况第二节第二节 海事的分类海事的分类一、海事分类的目的与方法一、海事分类的目的与方法1、目的、目的 为了深刻认识海事、研究海事,即通过进行海事调查为了深刻认识海事、研究海事,即通过进行海事调查与统计分析,查明海事原因与统计分析,查明海事原因 探索海事发生的内在规律及其影响因素,从而采取恰探索海事发生的内在规律及其影响因素,从而采取恰当而有效的各种措施预防海事,当而有效的各种措施预防海事, 为了简化海事的研究,需要对海事进行分类。为了简化海事的研究,需要对海事进行分类。 2、分类方法、分类方法(1)发生水域:)发生水域: 海上海上 港内港内 内河内河(2)对象:)对象: 船舶船舶 设施设施(3)船舶种类:)船舶种类: 客船客船 油轮油轮 渔船渔船 大船大船 小船小船(4)航行状态:)航行状态: 航行航行 停泊停泊(5)致损原因:)致损原因: 碰撞碰撞 搁浅搁浅 触礁触礁 火灾火灾 爆炸爆炸 风灾风灾 沉船沉船 (6)致损对象:)致损对象: 人人 船船 货货 机机(7)发生过程与结果:)发生过程与结果: 单一单一 连带连带二、海事的类别及其含义二、海事的类别及其含义1、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 碰撞碰撞 搁浅搁浅 触礁触礁 浪损浪损 火灾爆炸火灾爆炸 风灾风灾 自沉自沉 其他其他 2、海上交通事故案例调查处理条例海上交通事故案例调查处理条例 海事分为海事分为6类类10种种3、日本、日本海难审判的现状海难审判的现状 船船碰撞船船碰撞 船设施碰撞船设施碰撞 搁浅触礁搁浅触礁 遇难遇难 沉没沉没 倾覆倾覆 火灾火灾 机损机损 伤亡伤亡 爆炸爆炸 妨害安全妨害安全 防碍航行防碍航行 设施等损伤设施等损伤 3、加拿大运输部海事调查局年度的海事统计报告、加拿大运输部海事调查局年度的海事统计报告 海难事故:碰撞海难事故:碰撞 搁浅触礁搁浅触礁 触碰触碰 撞击撞击 沉没(沉没(founder) 沉没沉没 (sinking) 火灾火灾 爆炸爆炸 倾覆(倾覆(capsizing) 冰损(冰损(ice damage) 其他其他 船上事故:非海难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船上事故:非海难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 危险事件:将会导致人员伤亡的任何船舶属具、结构或机器的损坏或危险事件:将会导致人员伤亡的任何船舶属具、结构或机器的损坏或 故障;可能导致海难事故或船上事故的严重情况故障;可能导致海难事故或船上事故的严重情况4、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事组织(IMO)示范教程示范教程 foundering missing fire/explosion collision contact grounding heavy weather/ice damage hull/machinery 第三节第三节 海事的分级海事的分级一、我国的海事分级规定一、我国的海事分级规定1、分级方法、分级方法 船舶的等级船舶的等级 死亡人数死亡人数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等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将船舶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将船舶交通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4个等级。个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国务院 2007年年6月月1日发布施行):特别重大事故:日发布施行):特别重大事故: 造成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关于报告船舶重点隐患通知关于报告船舶重点隐患通知(交通部交通安全委员会(交通部交通安全委员会 1990年年10月月20日:重大隐患日:重大隐患 3、实际等级划分、实际等级划分 事故隐患、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事故隐患、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6个等级。个等级。 二、二、 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虽未直接造成伤亡或经济损失,但潜伏着极大险情,严重威胁船舶(旅客、虽未直接造成伤亡或经济损失,但潜伏着极大险情,严重威胁船舶(旅客、船员、货物)安全及性质严重的重大隐患。船员、货物)安全及性质严重的重大隐患。 严重违章:严重违反安全航行和防火规定,船舶超载、超速,违章追,违章严重违章:严重违反安全航行和防火规定,船舶超载、超速,违章追,违章抢航,违章抢槽,违章明火作业,违章装载、运输危险货物,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等。抢航,违章抢槽,违章明火作业,违章装载、运输危险货物,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等。 操作人员过失:在航行、锚泊或靠离泊时,由于操作人员失误,疏忽瞭望,操作人员过失:在航行、锚泊或靠离泊时,由于操作人员失误,疏忽瞭望,擅离职守,助航设备、通信设备和信号使用不当等。擅离职守,助航设备、通信设备和信号使用不当等。 机电设备故障:船舶主机、辅机、舵机、机件、电器或通信设备、应急设备机电设备故障:船舶主机、辅机、舵机、机件、电器或通信设备、应急设备失灵等故障。失灵等故障。 其他因素其他因素水上交通事故分级标准表水上交通事故分级标准表 注:注:1 1、凡符合表内标准之一的即达到相应的事故等级。、凡符合表内标准之一的即达到相应的事故等级。 2 2、本规则及本表中的、本规则及本表中的“以上以上”包含本数或本级;包含本数或本级;“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或本级。不包含本数或本级。重大事故重大事故 大事故大事故 一般事故一般事故 小事故小事故 30003000总吨以上或总吨以上或主机功率主机功率30003000千千瓦以上的船舶瓦以上的船舶 死亡死亡3 3人以上;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或直接经济损失失5005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 死亡死亡1-21-2人;或人;或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50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3003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 人员有重伤;人员有重伤;或直接经济损或直接经济损失失30030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505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 没有达到没有达到一般事故一般事故等级以上等级以上的事故。的事故。 500500总吨以上、总吨以上、30003000总吨以下或总吨以下或主机功率主机功率15001500千千瓦以上、瓦以上、30003000千千瓦以下的船舶瓦以下的船舶 死亡死亡3 3人以上;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或直接经济损失失3003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 死亡死亡1-21-2人;或人;或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30030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505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 人员有重伤;人员有重伤;或直接经济损或直接经济损失失505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202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 没有达到没有达到一般事故一般事故等级以上等级以上的事故。的事故。 500500总吨以下或主总吨以下或主机功率机功率15001500千瓦千瓦以下的船舶以下的船舶 死亡死亡3 3人以上;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或直接经济损失失505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 死亡死亡1-21-2人;或人;或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5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2020万万元以上。元以上。 人员有重伤;人员有重伤;或直接经济损或直接经济损失失202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1010万以上。万以上。 没有达到没有达到一般事故一般事故等级以上等级以上的事故。的事故。 三、国外的海事分级三、国外的海事分级 1、 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海事组织的海事调查规则海事调查规则中将海事分为两个级别:特别重大事故、中将海事分为两个级别: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实际上该规则是将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实际上该规则是将事故分为3个级别,即未达到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个级别,即未达到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标准的事故为第标准的事故为第3类事故。类事故。 2、国际海事组织海安会和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函中规定,要求各成员国行政机、国际海事组织海安会和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函中规定,要求各成员国行政机关按标准格式向关按标准格式向IMO上报海事的调查报告,其中将海事分为上报海事的调查报告,其中将海事分为4个级别:特别重大事故、个级别: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和海上意外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和海上意外事故。 3、美国、美国“重大海损事故(重大海损事故(major marine casualty)”等级标准。等级标准。 (1)由美国海岸警备队调查)由美国海岸警备队调查 (2)由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调查)由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调查 人员人员6人;船舶人;船舶100总吨;财产总吨;财产50万美元;有害物质落水万美元;有害物质落水4、利比里亚、利比里亚关于海事调查和听证的规定关于海事调查和听证的规定中规定的海事标准。中规定的海事标准。(1)实际物质损失超过)实际物质损失超过5万利比里亚元;万利比里亚元;(2)影响船舶适航性或效能的重大损害;)影响船舶适航性或效能的重大损害;(3)触礁或搁浅;)触礁或搁浅;(4)人员死亡;)人员死亡;(5)人员受伤并且丧失能力超过)人员受伤并且丧失能力超过72小时。小时。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 海事的报告制度海事的报告制度海事的报告制度海事的报告制度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 海事报告概述海事报告概述海事报告概述海事报告概述1 1、目的、目的 (1 1)了解出事船舶是否需要救助,以便及时组织救助,避免与减少因)了解出事船舶是否需要救助,以便及时组织救助,避免与减少因海事而可能造成的人命、财产损失和对海上环境的污染;海事而可能造成的人命、财产损失和对海上环境的污染; (2 2)了解海事发生的情况,以便及时做好海事调查的准备,从而查明)了解海事发生的情况,以便及时做好海事调查的准备,从而查明原因及判明责任;原因及判明责任; (3 3)收集海事的资料,以便进行海事统计研究,分析和探讨事故发生)收集海事的资料,以便进行海事统计研究,分析和探讨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总结经验和教训,采取避免和减少海事发生的有效措施。的原因和规律,总结经验和教训,采取避免和减少海事发生的有效措施。 2、有关要求、有关要求 (1)谁向谁报告)谁向谁报告 当事人船东、海事部门;当事人船东、海事部门; 事故现场船舶海事部门事故现场船舶海事部门 海事部门、船东、船舶经营人上级管理部门海事部门、船东、船舶经营人上级管理部门 国家国家IMO (2)用什么方式报告)用什么方式报告立即报告:电报立即报告:电报 VHF 有线电话有线电话 传真传真书面报告:标准格式书面报告:标准格式(3)报告的期限)报告的期限立即报告:立即报告:时限:到港后时限:到港后24小时小时 48小时小时 第一到达港第一到达港 海事调查后的及时报告:海事调查后的及时报告:(4)报告的内容)报告的内容 标准要求标准要求(5)报告的义务)报告的义务 强制强制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 报告海事的国内规定报告海事的国内规定报告海事的国内规定报告海事的国内规定一、一、海上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 海安法海安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对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是对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第第7章海难救助第章海难救助第34条规定:条规定:“船舶等遇难时应当以最迅速的方式将出船舶等遇难时应当以最迅速的方式将出事时间、地点、受损情况、救助要求以及发生事故的原因向主管机关报告;事时间、地点、受损情况、救助要求以及发生事故的原因向主管机关报告;” 事故现场附近的船舶在得知他船发生海事时,要迅速向主管机关报告事事故现场附近的船舶在得知他船发生海事时,要迅速向主管机关报告事故情况等。故情况等。 第第9章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第章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第42条规定,船舶等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向主条规定,船舶等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向主管机关提交事故报告书和有关资料。管机关提交事故报告书和有关资料。二、二、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一)时间、报告单位(一)时间、报告单位 1、港内水域发生事故:、港内水域发生事故:24小时小时 2、港内水域以外发生事故:第一港口、港内水域以外发生事故:第一港口48小时小时 3、引航事故:、引航事故:24小时小时 4、沿海水域以外:、沿海水域以外:60日内(向船籍港海事局)提交日内(向船籍港海事局)提交“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 5、国外发生:诉讼、仲裁、调解后、国外发生:诉讼、仲裁、调解后60日内(船籍港海事局)备案日内(船籍港海事局)备案 6、外派船员:事故发生起、外派船员:事故发生起60日内(发证海事局)提交日内(发证海事局)提交“海上交通事故报告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书“(二)(二)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海上交通事故报告书的内容的内容 (1 1)船舶、设施概况和主要性能数据;)船舶、设施概况和主要性能数据; (2 2)船舶、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的名称、地址;)船舶、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的名称、地址; (3 3)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4 4)事故发生的气象和海况;)事故发生的气象和海况; (5 5)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碰撞事故应附相对运动示意图);)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碰撞事故应附相对运动示意图); (6 6)损害情况(附船舶、设施受损部位简图,难以在规定时间内查清的,)损害情况(附船舶、设施受损部位简图,难以在规定时间内查清的,应于检验后补报);应于检验后补报); (7 7)船舶、设施沉没概位;)船舶、设施沉没概位; (8 8)与事故有关的其它情况。)与事故有关的其它情况。 三、三、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府,并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涉及军民两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 (2)在)在24h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列部门。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一)项所列部门。四、四、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 船舶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向船舶隶属单位和就近的海事局报告。船舶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向船舶隶属单位和就近的海事局报告。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 报告海事的国际义务报告海事的国际义务报告海事的国际义务报告海事的国际义务 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事组织(IMO)是联合国主管全球海上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是联合国主管全球海上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专门机构。在其制定或通过的国际公约、大会决议、规则及通函中对报告海事及其调专门机构。在其制定或通过的国际公约、大会决议、规则及通函中对报告海事及其调查结果提出了许多要求和建议。其他一些国际公约也有报告海事的规定。主要公约和查结果提出了许多要求和建议。其他一些国际公约也有报告海事的规定。主要公约和建议有:建议有:1、SOLAS公约公约2、MARPOL公约公约3、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组织1970年防止海员工伤事故公约年防止海员工伤事故公约4、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事组织A. 147(ES.IV)号决议()号决议(1968年年11月月26日)报告涉及大量溢油事故日)报告涉及大量溢油事故5、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事组织A. 447(XI号)(号)(1979年年11月月15日)报告涉及有害物质的事故的暂日)报告涉及有害物质的事故的暂行指南行指南6、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事组织A.849(20)号决议海事调查规则)号决议海事调查规则7、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27号通函海上事故报告号通函海上事故报告协调报告程序协调报告程序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 海事调查及其立法海事调查及其立法海事调查及其立法海事调查及其立法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 海事调查概述海事调查概述海事调查概述海事调查概述一、海事调查的含义及分类一、海事调查的含义及分类一、海事调查的含义及分类一、海事调查的含义及分类 本书所讲的海事调查,在国内是指海事局依据本书所讲的海事调查,在国内是指海事局依据本书所讲的海事调查,在国内是指海事局依据本书所讲的海事调查,在国内是指海事局依据海安法海安法海安法海安法等有关法规对等有关法规对等有关法规对等有关法规对海上交通事故所进行的行政调查,从性质上讲海事的行政调查与其他的调查海上交通事故所进行的行政调查,从性质上讲海事的行政调查与其他的调查海上交通事故所进行的行政调查,从性质上讲海事的行政调查与其他的调查海上交通事故所进行的行政调查,从性质上讲海事的行政调查与其他的调查是不同的。是不同的。是不同的。是不同的。 在国外,海事调查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与我国相同,即由国家主管海在国外,海事调查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与我国相同,即由国家主管海在国外,海事调查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与我国相同,即由国家主管海在国外,海事调查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与我国相同,即由国家主管海上安全的行政机关对所有海事进行调查,如加拿大;另一种情况与我国不同,上安全的行政机关对所有海事进行调查,如加拿大;另一种情况与我国不同,上安全的行政机关对所有海事进行调查,如加拿大;另一种情况与我国不同,上安全的行政机关对所有海事进行调查,如加拿大;另一种情况与我国不同,海事调查和行政处罚调查是分开的,安全调查成了专门的调查机构,如英国海事调查和行政处罚调查是分开的,安全调查成了专门的调查机构,如英国海事调查和行政处罚调查是分开的,安全调查成了专门的调查机构,如英国海事调查和行政处罚调查是分开的,安全调查成了专门的调查机构,如英国等。等。等。等。 在我国,海事行政调查和海事行政处理工作是联系在一起并由同一部门在我国,海事行政调查和海事行政处理工作是联系在一起并由同一部门在我国,海事行政调查和海事行政处理工作是联系在一起并由同一部门在我国,海事行政调查和海事行政处理工作是联系在一起并由同一部门进行的,因此我国的有关海事法规都采用进行的,因此我国的有关海事法规都采用进行的,因此我国的有关海事法规都采用进行的,因此我国的有关海事法规都采用“海事调查和处理海事调查和处理海事调查和处理海事调查和处理”这一术语。在这一术语。在这一术语。在这一术语。在国外,有些国家将海事行政调查与海事行政处理分成两项独立进行。国外,有些国家将海事行政调查与海事行政处理分成两项独立进行。国外,有些国家将海事行政调查与海事行政处理分成两项独立进行。国外,有些国家将海事行政调查与海事行政处理分成两项独立进行。 海事调查的概念我国没有给出定义,海事调查的概念我国没有给出定义,海安法海安法第第9章(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章(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第第13条规定,海事调查就是条规定,海事调查就是“查明原因,判明责任查明原因,判明责任”。 IMO A. 849(20)决议海事调查规则中规定,海事调查是指为防止事故而进行的)决议海事调查规则中规定,海事调查是指为防止事故而进行的公开或不公开的一个程序,包括收集分析资料,做出结论,核实事故的情况,查明事公开或不公开的一个程序,包括收集分析资料,做出结论,核实事故的情况,查明事故的原因和促成因素,如可行,提出安全建议。故的原因和促成因素,如可行,提出安全建议。 IMO海事调查国际标准和推荐做法规则海事调查国际标准和推荐做法规则中海事调查的定义中海事调查的定义“针对海上事故或针对海上事故或海上事件而开展的旨在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调查或询问。此种调查包括证据搜集、分海上事件而开展的旨在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调查或询问。此种调查包括证据搜集、分析、原因因素界定以及在必要时提出安全管理建议。析、原因因素界定以及在必要时提出安全管理建议。”海事调查的分类:海事调查的分类: 正规的海事调查基本分为两类,即初步调查(正规的海事调查基本分为两类,即初步调查(preliminary inquiry)和正式调查)和正式调查(formal investigation)。)。 初步调查初步调查一般是在海事管理机关接到海事的报告后立即进行,调查人员需要有一般是在海事管理机关接到海事的报告后立即进行,调查人员需要有专门的任命以具有搜集证据的法定权力,调查工作结束后要撰写并提交海事调查报告专门的任命以具有搜集证据的法定权力,调查工作结束后要撰写并提交海事调查报告书,说明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这类调查不是公开进行的,海事调查报告书也不公布书,说明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这类调查不是公开进行的,海事调查报告书也不公布。如果初步调查结果表明事故重大或有重要教训值得吸取,就要提请正式调查,否则。如果初步调查结果表明事故重大或有重要教训值得吸取,就要提请正式调查,否则事故的调查工作就以初步调查完毕结束。事故的调查工作就以初步调查完毕结束。 正式调查正式调查一般是针对重大海事进行的可以在初步调查之后进行,亦可不进行初一般是针对重大海事进行的可以在初步调查之后进行,亦可不进行初步调查而直接进行正式调查。正式调查一般是由专门的海事调查机关所组成的事故调步调查而直接进行正式调查。正式调查一般是由专门的海事调查机关所组成的事故调查委员会依照专门的海事调查法规进行,公开进行,调查结果即海事调查报告书要正查委员会依照专门的海事调查法规进行,公开进行,调查结果即海事调查报告书要正式公开出版。式公开出版。 在某些国家,在初步调查和正式调查之外还有所谓非正式调查(在某些国家,在初步调查和正式调查之外还有所谓非正式调查(informal inquiry)。)。二、海事调查的目的二、海事调查的目的 1、IMO 的要求的要求 2、世界主要海运国家对海事调查目的的认识、世界主要海运国家对海事调查目的的认识 3、我国有关海事调查法规的规定、我国有关海事调查法规的规定三、海事调查的公开性三、海事调查的公开性 海事调查的公开性,是指两个方面的公开,一是调查过程的公开;二是调查结果海事调查的公开性,是指两个方面的公开,一是调查过程的公开;二是调查结果的公开。的公开。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 海事调查处理的性质海事调查处理的性质海事调查处理的性质海事调查处理的性质一、海事调查处理是行政法律行为一、海事调查处理是行政法律行为 国家机关的行为:国家机关的行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 非法律行为非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 行政法律行为行政法律行为 行政法律行为:是行政机关执行统治阶级的意志,代表国家对国家各种行政法律行为:是行政机关执行统治阶级的意志,代表国家对国家各种事物进行组织和管理。两种形式,一是制定和发布法规;二是依照行政管理事物进行组织和管理。两种形式,一是制定和发布法规;二是依照行政管理法规的规定由国家行政工作人员采取法规的规定由国家行政工作人员采取具体行政措施的行为具体行政措施的行为。 海安法海安法规定,海事局是对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规定,海事局是对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采取各种行政行为,以加强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设施和人主管机关。采取各种行政行为,以加强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维护国家权益。其中,对海事调查处理,就是一项具体的命、财产的安全,维护国家权益。其中,对海事调查处理,就是一项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二、海事调查属于准行政行为二、海事调查属于准行政行为 按行政行为是否直接产生法律效果分类,可分为行政行为和准行政行为。按行政行为是否直接产生法律效果分类,可分为行政行为和准行政行为。 “准准”就是就是“在一定程度上虽不完全,但可以作为某类事物看待在一定程度上虽不完全,但可以作为某类事物看待” 。调调查研究、受理行为、海事签证查研究、受理行为、海事签证 (1)是对行政行为的生效起辅助作用;)是对行政行为的生效起辅助作用; (2)是对行政行为表示意见,以此影响行政行为;)是对行政行为表示意见,以此影响行政行为; (3)是为即将做出的行政行为做准备。)是为即将做出的行政行为做准备。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 海事调查的国内立法海事调查的国内立法海事调查的国内立法海事调查的国内立法 我国涉及海事调查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涉及海事调查的基本法律是海上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而实施海事调查的具体法,而实施海事调查的具体法规是规是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和和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一、一、海上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第9章就海事调查处理的总原则做了规定。第章就海事调查处理的总原则做了规定。第42条规定,船舶、设施发生交通事条规定,船舶、设施发生交通事故,应接受海事局调查处理,事故的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在接受海事局调查时,必须如故,应接受海事局调查处理,事故的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在接受海事局调查时,必须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和与事故有关的情节。第实提供现场情况和与事故有关的情节。第43条规定,船舶、设施发生交通事故,由主条规定,船舶、设施发生交通事故,由主管机关查明原因,判明责任。管机关查明原因,判明责任。二、二、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该条例第该条例第3章专门对海上交通事故的调查事宜做出了章专门对海上交通事故的调查事宜做出了4条规定,即该条例第条规定,即该条例第10条至条至13条。条。(一)水上交通事故管辖权(一)水上交通事故管辖权 1、发生在海事机关管辖水域内的水上交通事故,由事、发生在海事机关管辖水域内的水上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海事机关管辖,如船舶、设施发生事故后驶往其他故发生地海事机关管辖,如船舶、设施发生事故后驶往其他港口,到达港口的海事机关应协助事故发生地海事机关的调港口,到达港口的海事机关应协助事故发生地海事机关的调查,后者可以申请上级机关指定前者调查。查,后者可以申请上级机关指定前者调查。 2、船舶、设施在海事机关管辖水域以外水域发生事故,、船舶、设施在海事机关管辖水域以外水域发生事故,由就近的海事机关或船舶到达我国第一个港口的海事机关管由就近的海事机关或船舶到达我国第一个港口的海事机关管辖,如事故涉及辖,如事故涉及2艘以上船舶,将有艘以上船舶,将有2个或以上的到达港,则个或以上的到达港,则由所涉及的第一到达港口海事机关协商,或联合调查,或以由所涉及的第一到达港口海事机关协商,或联合调查,或以一方为主、其余协助的方式调查一方为主、其余协助的方式调查 3、中国籍船舶在我国管辖水域以外发生的水上交通事、中国籍船舶在我国管辖水域以外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船籍港海事机关应进行调查,如涉及第一到达港海事机故,船籍港海事机关应进行调查,如涉及第一到达港海事机关,由第一到达港海事机关调查。第一到达港海事机关调查关,由第一到达港海事机关调查。第一到达港海事机关调查后,应向船籍港海事机关通报调查情况。后,应向船籍港海事机关通报调查情况。 4、有关海事机关对水上交通事故的管辖不明或发生争、有关海事机关对水上交通事故的管辖不明或发生争议的,应报请共同上级海事机关,由上级海事机关指定管辖。议的,应报请共同上级海事机关,由上级海事机关指定管辖。 (二)(二) 海事调查处理过程中海事局的权力海事调查处理过程中海事局的权力 (1)询问有关人员;)询问有关人员; (2)要求被调查人员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明;)要求被调查人员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明; (3)要求有关当事人提供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车钟日志、报务日志、航向记)要求有关当事人提供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车钟日志、报务日志、航向记录、海图、船舶资料、航行设备仪器的性能;录、海图、船舶资料、航行设备仪器的性能; (4)检查船舶、设施及有关设备的证书、人员证书和核实事故发生前船舶的适)检查船舶、设施及有关设备的证书、人员证书和核实事故发生前船舶的适航状态、设施的技术状态;航状态、设施的技术状态; (5)检查船舶、设施及其货物的损害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检查船舶、设施及其货物的损害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 (6)勘查事故现场,搜集有关物证。)勘查事故现场,搜集有关物证。 (7 7)海事局因调查海上交通事故的需要,可以令当事船舶驶抵指定地点接受调)海事局因调查海上交通事故的需要,可以令当事船舶驶抵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当事船舶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未经海事局同意,不得离开指定地点。查。当事船舶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未经海事局同意,不得离开指定地点。 (三)基本要求:(三)基本要求: 被调查人员必须接受调查,如实陈述事故的有关情节被调查人员必须接受调查,如实陈述事故的有关情节并提供真实的文书资料;并提供真实的文书资料; 海事局的调查人员在执行调查任务时,应向被调查人海事局的调查人员在执行调查任务时,应向被调查人员出示证件。员出示证件。 三、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 该条例要求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该条例要求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并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特大事尊重科学的原则,并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特大事故的调查工作。故的调查工作。 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组织事故调查的单位应当邀请军队派员参加事故的调查事故,组织事故调查的单位应当邀请军队派员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工作。2、其他要求、其他要求(1)特大事故调查组)特大事故调查组 归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计划综合部门劳动归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计划综合部门劳动部门检查部门工会有关专家部门检查部门工会有关专家(2)成员条件)成员条件 具有某一方面特长具有某一方面特长 与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与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3)调查组职责)调查组职责(4)调查组权力)调查组权力第四节第四节第四节第四节 海事调查的国际义务海事调查的国际义务海事调查的国际义务海事调查的国际义务 涉及海事调查内容的国际公约和决议包括:涉及海事调查内容的国际公约和决议包括: (1)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2)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3)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 (4)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5) 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组织1970年防止事故(海损)公约年防止事故(海损)公约 (6) 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事组织 A. 442(IX)号决议(号决议(1979年年11月月15日):政府机关对海事和违日):政府机关对海事和违反公约事件进行调查的人力和物力需要反公约事件进行调查的人力和物力需要 (7) 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事组织 A. 322(IX)号决议(号决议(1975年年11月月12日)海事调查的行动日)海事调查的行动 (8) 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事组织 A. 849(20)决议(决议(1997年年11月月27日)海事调查规则日)海事调查规则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 海事的处理海事的处理海事的处理海事的处理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概述概述 一、海事处理一、海事处理 1、依据海事调查编写海事调查报告书,分析事故原因和、依据海事调查编写海事调查报告书,分析事故原因和有关当事方有关当事方的责任;的责任; 2、对海事负有责任的当事方及人员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对海事负有责任的当事方及人员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3、根据事故原因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安全管理的要求;、根据事故原因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安全管理的要求; 4、应双方请求进行民事调解。、应双方请求进行民事调解。注意:根据我国民法,民事纠纷的处理权利在注意:根据我国民法,民事纠纷的处理权利在“法院法院” 根据根据条例条例,“处理处理”在第在第4章,章,“调解调解”在第在第5章,说明处理不章,说明处理不包括包括 调解,但是,海事局调解,但是,海事局“可以可以”进行调解。进行调解。接收接收事故报告事故报告调查调查事故经过事故经过搜集搜集事故证据事故证据查明事故原因,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预防类似事故发生的建议提出预防类似事故发生的建议确定当事人有无行政违法责任,确定当事人有无行政违法责任,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调解事故引起的民事纠,调解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纷达成损害赔偿协议海事调查处理工作流程图海事调查处理工作流程图二、当事人与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二、当事人与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 1、事故性质(责任事故或非责任事故)的认定、事故性质(责任事故或非责任事故)的认定 根据查明事故的原因,分析是否违章或存在过失、违章或过失行为与事故根据查明事故的原因,分析是否违章或存在过失、违章或过失行为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违章或过失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进行认定。之间的因果关系、违章或过失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进行认定。 (1)责任事故: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有违章或过失行为,该行为与事故有直)责任事故:当事人或有关人员有违章或过失行为,该行为与事故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事故。接的因果关系的事故。当事人有违法行为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当事人有违法行为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2)非责任事故:由于不可抗力等外在因素及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非责任事故:由于不可抗力等外在因素及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无法查明原因的事故。没有违章或过失行为。违章与过失行原因造成的事故。无法查明原因的事故。没有违章或过失行为。违章与过失行为与事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为与事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非责任事故的各方都不须对事故负责。非责任事故的各方都不须对事故负责。2、违法行为的认定、违法行为的认定 对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根据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和当事人在事故中的对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根据事故调查所确定的事实和当事人在事故中的“为为”和和“不为不为”,确定,确定“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和和“违法当事人违法当事人”。3、责任认定、责任认定 应用应用“全部全部”、“对等对等”、“主要和次要主要和次要”来划分来划分 (1)全部责任)全部责任 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章或过失行为造成事故的;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违章或过失行为造成事故的; 当事人逃逸、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责令其当事人逃逸、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责令其承担全部责任。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告而未报告,或者未及时报告,使事故无法认定,责令其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告而未报告,或者未及时报告,使事故无法认定,责令其承担全部责任。承担全部责任。(2)对等责任(同等责任)对等责任(同等责任) 双方当事人的违章或过失行为共同造成事故,违章或过失行为在事故中基双方当事人的违章或过失行为共同造成事故,违章或过失行为在事故中基本相当的,双方负对等责任。本相当的,双方负对等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告而未报告或者未及时报告,使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告而未报告或者未及时报告,使事故无法认定的,应责令其承担同等责任。责令其承担同等责任。(3)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 双方当事人的违章或过失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违章或过失行为在事故中双方当事人的违章或过失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违章或过失行为在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或过失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根据对事故的作用大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或过失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根据对事故的作用大小来划分。小来划分。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 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与安全建议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与安全建议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与安全建议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与安全建议一、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一、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1、基本内容、基本内容 (1)船舶、设施的概况和重要数据;)船舶、设施的概况和重要数据; (2)船舶、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的名称和地址;)船舶、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的名称和地址; (3)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气象海况、损害情况等;)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气象海况、损害情况等; (4)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依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依据; (5)当事人各方的责任及依据;)当事人各方的责任及依据; (6)其他有关情况。)其他有关情况。2、基本格式、基本格式 摘要事实描述调查官的意见附录摘要事实描述调查官的意见附录 (1)摘要:置于每份报告的第一页,不超过)摘要:置于每份报告的第一页,不超过300字;包括事故过程简述、原字;包括事故过程简述、原因分析和结论、有关建议。因分析和结论、有关建议。 (2)事实描述:)事实描述: 根据调查资料(证据)叙述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要素;根据调查资料(证据)叙述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要素; 只叙述事实真相而不解释任何证据或下结论;只叙述事实真相而不解释任何证据或下结论; 避免暗示某一行为或过程的正确或错误。避免暗示某一行为或过程的正确或错误。 包括:事故船舶情况、当事人情况、事故损害情况、事故背景、事故经过、包括:事故船舶情况、当事人情况、事故损害情况、事故背景、事故经过、搜寻与救助行动。搜寻与救助行动。3、原因分析、结论和建议、原因分析、结论和建议(1)陈述和其他证据的可靠性分析;)陈述和其他证据的可靠性分析;(2)逐项对事件和其他有关事宜的评述;)逐项对事件和其他有关事宜的评述;(3)应急部署执行情况的评估;)应急部署执行情况的评估;(4)搜寻和救助工作评估;)搜寻和救助工作评估;(5)事故原因分析和结论;)事故原因分析和结论;(6)责任认定;)责任认定;(7)关于避免类似事故和采取进一步行动的安全建议。)关于避免类似事故和采取进一步行动的安全建议。4、报告的附录、报告的附录 (1)说明认定事故原因或可能原因的各种证据)说明认定事故原因或可能原因的各种证据 (2)编号、索引规范)编号、索引规范 (3)由主管机关自行确定证据范围)由主管机关自行确定证据范围二、加强安全管理的建议二、加强安全管理的建议 1、建议的范围、建议的范围 (1)管理方面。对日常安全管理提出加强或改进建议;)管理方面。对日常安全管理提出加强或改进建议; (2)技术方面。对现行法规或规范提出完善或修改检验。)技术方面。对现行法规或规范提出完善或修改检验。 2、建议的方式、建议的方式 (1)正式发文;)正式发文; (2)刊物发表;)刊物发表; (3)召集座谈会或讨论会。)召集座谈会或讨论会。3、跟踪和监督、跟踪和监督 (1)采纳建议后,将实施情况报海事机关;)采纳建议后,将实施情况报海事机关; (2)未采纳,向海事机关说明情况。)未采纳,向海事机关说明情况。 注意:注意:1990年颁布实施的年颁布实施的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第第19条规定表条规定表明,海事局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所提出的安全建议是命令性质的。明,海事局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所提出的安全建议是命令性质的。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 海事调查处理中的行政处罚海事调查处理中的行政处罚海事调查处理中的行政处罚海事调查处理中的行政处罚一、海事调查处理中的行政处罚规定一、海事调查处理中的行政处罚规定 1、海安法海安法规定的罚则:规定的罚则: 警告、罚款、扣留职务证书、吊销职务证书(可以并罚)。警告、罚款、扣留职务证书、吊销职务证书(可以并罚)。 2、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罚则:规定的罚则: (1)中国籍:船员、引航员或设施上的人员)中国籍:船员、引航员或设施上的人员 警告、罚款、扣留职务证警告、罚款、扣留职务证书、吊销职务证书;书、吊销职务证书; (2)外国籍:船员或设施上的工作人员)外国籍:船员或设施上的工作人员 警告、罚款、将其过失通报其警告、罚款、将其过失通报其所属国的主管机关。所属国的主管机关。 (3)其他人员、船舶、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由海事局提交其主管机关)其他人员、船舶、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由海事局提交其主管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处理。或行政监察机关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监督管理处罚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监督管理处罚规定(试行)中规定中规定 (1)行为发生是因不可抗力或避免严重事故为目的的,不予处罚;)行为发生是因不可抗力或避免严重事故为目的的,不予处罚; (2)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经教育能纠正的,或纯操作性过失)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经教育能纠正的,或纯操作性过失造成一般后果的,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造成一般后果的,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 (3)重复违章、屡教不改或故意违章,纵容、指使他人违章,或者在碰撞)重复违章、屡教不改或故意违章,纵容、指使他人违章,或者在碰撞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的,从重处罚;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的,从重处罚; (4)同一违反海上交通监督管理行为,不得重复处罚。)同一违反海上交通监督管理行为,不得重复处罚。二、违反海上交通事故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略)二、违反海上交通事故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略)三、行政处罚的管辖、权限和执行三、行政处罚的管辖、权限和执行 1、实施扣留适任证书处罚时,应在船员服务簿上记载;实施吊销适任证、实施扣留适任证书处罚时,应在船员服务簿上记载;实施吊销适任证书的处罚时,如果处罚机关与证书签发机关不同时,应书面通知签发机关协书的处罚时,如果处罚机关与证书签发机关不同时,应书面通知签发机关协助执行;助执行; 2、中国籍渔船与商船之间的事故,可以给予警告、罚款、吊销处罚。、中国籍渔船与商船之间的事故,可以给予警告、罚款、吊销处罚。吊销处罚时,应通报发证的渔港监督机构,并建议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该项吊销处罚时,应通报发证的渔港监督机构,并建议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该项处罚;处罚; 3、处罚权限、处罚权限 (1)现场监督员;)现场监督员; (2)科级海事局的监督站;)科级海事局的监督站; (3)科级海事局;)科级海事局; (4)县级海事局;)县级海事局; (5)地级海事局或交通部海事局授权的县级海事局。)地级海事局或交通部海事局授权的县级海事局。4、执行、执行 (1)向被处罚当事人发出)向被处罚当事人发出“处罚通知书处罚通知书”,开具罚款收据;,开具罚款收据; (2)受罚款处罚者不能在离港或开航前交清罚款的,应当交付保证金或)受罚款处罚者不能在离港或开航前交清罚款的,应当交付保证金或认可的担保证明。认可的担保证明。5、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肇事后逃逸的水上交通事故案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肇事后逃逸的水上交通事故案件,根据件,根据刑法刑法第第133条及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年11月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会第1136次会议决议通过)的规定,涉嫌犯罪的,依照次会议决议通过)的规定,涉嫌犯罪的,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四、海事调查处理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强制执行四、海事调查处理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强制执行 1、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不合法和不恰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和不恰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 不履行行政机关所课义务的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机关所课义务的行政相对人具体规定具体规定 1、海上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 对主管机关给予的对主管机关给予的罚款、吊销证书罚款、吊销证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15内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主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主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制执行。2、条例条例(同上)。(同上)。一、海事局调解民事纠纷的规定一、海事局调解民事纠纷的规定1、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海安法海安法第第46条。条。可以可以调解、起诉、仲裁(涉外案件)调解、起诉、仲裁(涉外案件)2、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1)调解的条件(不得申请调解)调解的条件(不得申请调解)已经向海事法院起诉;已经向海事法院起诉;已经申请海事仲裁机构仲裁;已经申请海事仲裁机构仲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30天;天;双方提交书面申请;双方提交书面申请;海事局要求提供担保的,当事人应附经济赔偿担保证明文件。海事局要求提供担保的,当事人应附经济赔偿担保证明文件。 第四节第四节第四节第四节 海事引起的民事纠纷的调解海事引起的民事纠纷的调解海事引起的民事纠纷的调解海事引起的民事纠纷的调解(2)停止调解)停止调解 当事人中途不愿调解的,应向海事局递交撤消调解的书面申请,并当事人中途不愿调解的,应向海事局递交撤消调解的书面申请,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对方当事人。 (3)调解不成)调解不成 海事局自收到调解申请书之日起海事局自收到调解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能使当事人各方达成调解个月内未能使当事人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的;达成协议反悔而不履行协议。协议的;达成协议反悔而不履行协议。(4)调解原则)调解原则 自愿、公平,不得强迫。自愿、公平,不得强迫。(5)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海事法院起诉或申请海事仲)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海事法院起诉或申请海事仲裁机构仲裁。裁机构仲裁。二、海事局调解民事纠纷的基础及特点二、海事局调解民事纠纷的基础及特点 1、 基础。基础。 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查明事实,分清是非 2、特点、特点 (1)迅速、及时。不必经过繁琐的司法程序。)迅速、及时。不必经过繁琐的司法程序。 (2)无法律效力。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无法律效力。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海事法院起诉或申请海事仲裁机构仲裁。海事法院起诉或申请海事仲裁机构仲裁。三、海事局调解民事纠纷的程序三、海事局调解民事纠纷的程序(1)先确认当事方的民事责任)先确认当事方的民事责任(2)负责调查本次事故的调查官作为协调人。)负责调查本次事故的调查官作为协调人。(3)召开海事调解会议。通知协调会议时间、地点,指定双方参加协调的人员(各)召开海事调解会议。通知协调会议时间、地点,指定双方参加协调的人员(各方船长、值班人员、船舶所属单位代表)方船长、值班人员、船舶所属单位代表)(4)调解人将调查取证情况向会议介绍,使各方对事故事实达到比较一致的认识;)调解人将调查取证情况向会议介绍,使各方对事故事实达到比较一致的认识;(5)各方发表意见,提出对过失、事故原因、责任比例的看法;)各方发表意见,提出对过失、事故原因、责任比例的看法;(6)讲述海事局对事故原因、双方当事人过失责任的看法;)讲述海事局对事故原因、双方当事人过失责任的看法;(7)讨论、说服、尊重事实、分清是非、明白得失利弊、逐步消除差异;)讨论、说服、尊重事实、分清是非、明白得失利弊、逐步消除差异;(8)在自愿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确定双方对事故责任的分摊比例)在自愿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确定双方对事故责任的分摊比例(9)双方交纳调解费用)双方交纳调解费用四、责任比例划分四、责任比例划分 1、全部责任、全部责任 100。 2、同等责任、同等责任 50。 3、主要责任与一定责任、主要责任与一定责任 80100 020。 4、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 5080 2050。五、损害赔偿的核定五、损害赔偿的核定 1、基本原则、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损失多少,核定多少;)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损失多少,核定多少; (2)恢复原状的原则:进行修复时,以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状况为准;)恢复原状的原则:进行修复时,以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状况为准; (3)减少损失的原则:以最低标准进行核定,不扩大事故损害事实。)减少损失的原则:以最低标准进行核定,不扩大事故损害事实。 2、应该注意的问题、应该注意的问题(1)损害必须是由本次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必须是由本次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的;(2)财产损失必须是直接的损失;)财产损失必须是直接的损失;(3)产生的费用必须是合理、合法的。)产生的费用必须是合理、合法的。3、损害赔偿范围、损害赔偿范围 人员伤亡、污染损害、直接经济损失、运费损失、合理的营运损失。人员伤亡、污染损害、直接经济损失、运费损失、合理的营运损失。 (1)人员伤亡。包括人员伤残、人员失踪、人员死亡(当场死亡、医院抢)人员伤亡。包括人员伤残、人员失踪、人员死亡(当场死亡、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宣告死亡(下落不明满救无效死亡、宣告死亡(下落不明满2年)。年)。 (2)污染损害)污染损害 渔业水产资源损失、旅游资源损失、生态环境损失、清理及防止污染费用。渔业水产资源损失、旅游资源损失、生态环境损失、清理及防止污染费用。 (3)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船舶、设施、排筏等的损害范围:船舶、设施、排筏等的损害范围:由水上交通事故造成沉没、破裂、变形、损由水上交通事故造成沉没、破裂、变形、损坏、损伤、及其对机器、设备造成的损害等因此产生的财产损失,以及事故后坏、损伤、及其对机器、设备造成的损害等因此产生的财产损失,以及事故后相继发生的有关费用或损失。相继发生的有关费用或损失。货物损害范围:货物损害范围:由水上交通事故造成所承运的货物灭失、损坏或质量降低,并由水上交通事故造成所承运的货物灭失、损坏或质量降低,并同时降低了货物的使用价值,而且增加货物由于损失后需要支付的货物整修费同时降低了货物的使用价值,而且增加货物由于损失后需要支付的货物整修费(打捞、抢救、过驳、整理、修理、检验、翻晒、烘烤)及交通工具费用。(打捞、抢救、过驳、整理、修理、检验、翻晒、烘烤)及交通工具费用。救助打捞和事故处理范围:救助打捞和事故处理范围: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由于本身无力自行脱浅或施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由于本身无力自行脱浅或施救,依靠外来力量的救援,包括救助、打捞、过驳、拖带、扑救等,以及设标、救,依靠外来力量的救援,包括救助、打捞、过驳、拖带、扑救等,以及设标、监护、清污、防污等处理工作产生的费用。监护、清污、防污等处理工作产生的费用。行李、物品损失范围:行李、物品损失范围:必需品、书面约定保管等。个人携带不予核定。必需品、书面约定保管等。个人携带不予核定。(4)运费损失: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时在船上的旅客、货物和行李的运费。)运费损失: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时在船上的旅客、货物和行李的运费。(5)营运损失:船舶修理期间的合理营运损失,包括船期损失、租金损失、)营运损失:船舶修理期间的合理营运损失,包括船期损失、租金损失、船员工资损失等。船员工资损失等。第五节第五节第五节第五节 海事签证海事签证海事签证海事签证一、海事签证的概念一、海事签证的概念 1、当船舶遭遇或经历了不良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到本船的利益时,、当船舶遭遇或经历了不良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到本船的利益时,为达到免责、索赔或者在后续的工作中处于有利地位的目的,船舶通常会为达到免责、索赔或者在后续的工作中处于有利地位的目的,船舶通常会主动向签证机关呈交申请报告并附带相应材料来说明事件经过,阐明自己主动向签证机关呈交申请报告并附带相应材料来说明事件经过,阐明自己的立场,以便使签证机关对报告内容的认可。的立场,以便使签证机关对报告内容的认可。 2、经签证的材料具有证据或初步证据的效力,成为持有人申述、主、经签证的材料具有证据或初步证据的效力,成为持有人申述、主张其权利的文件依据,成为承运人主张免责、宣布共同海损和船、货方向张其权利的文件依据,成为承运人主张免责、宣布共同海损和船、货方向保险人索赔的重要证明文件保险人索赔的重要证明文件3、海事签证、海事签证 指签证机关应船方申请办理海事签证时,对其提交的指签证机关应船方申请办理海事签证时,对其提交的海事声明、延海事声明、延伸海事声明、海事报告伸海事声明、海事报告和与船舶有关的其他海事文书资料的内容进行初和与船舶有关的其他海事文书资料的内容进行初步核查,签注步核查,签注“准予备查准予备查”以证明船方确向签证机关申报过有关海事的公以证明船方确向签证机关申报过有关海事的公证性行为。证性行为。(1)海事声明)海事声明 指船舶就船舶遭遇恶劣天气或意外事故引起或可能引起的船舶、货物损指船舶就船舶遭遇恶劣天气或意外事故引起或可能引起的船舶、货物损害或灭失情况在船舶抵港后递交的申明。害或灭失情况在船舶抵港后递交的申明。 实质是:实质是: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处于适航和适货状态,并在船舶不可抗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处于适航和适货状态,并在船舶不可抗力或意外,船舶虽然按照有关公约、规则或者合同条款要求,尽了管船和管力或意外,船舶虽然按照有关公约、规则或者合同条款要求,尽了管船和管货职责,仍然无法避免船舶、货物的损害或损失。货职责,仍然无法避免船舶、货物的损害或损失。对不可抗力、合理操纵、对不可抗力、合理操纵、合理管货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保留向有关方面索赔的合理管货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保留向有关方面索赔的权利。权利。(2)延伸海事声明)延伸海事声明 延伸海事声明是指海事声明提出后,在合理时间内递交更为具体、延伸海事声明是指海事声明提出后,在合理时间内递交更为具体、详细的补充声明。详细的补充声明。 实质是:在船舶开舱或卸货时,发现船舶或货物确实受到损害,且实质是:在船舶开舱或卸货时,发现船舶或货物确实受到损害,且与之前递交的海事声明有关,是海事声明的补充和延伸。既比较详细说与之前递交的海事声明有关,是海事声明的补充和延伸。既比较详细说明了船舶和货物的损害,同时又重申了本船的免责权利和要求。明了船舶和货物的损害,同时又重申了本船的免责权利和要求。(3)海事报告书)海事报告书 船舶在航行或停泊中,由于发生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或货物的损害船舶在航行或停泊中,由于发生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或货物的损害已经成为事实。为了说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及责任情况,向海事签证机关递已经成为事实。为了说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及责任情况,向海事签证机关递交海事报告书,以此作为海事调查和处理的依据。交海事报告书,以此作为海事调查和处理的依据。二、递交海事声明的一般情况二、递交海事声明的一般情况1、因遇、因遇8级或级或8级以上风浪,造成主甲板上浪,船舶为保护货物而关闭通级以上风浪,造成主甲板上浪,船舶为保护货物而关闭通风孔道时;风孔道时;2、装船时货物属性情况不佳,船方已经在大副收据上加批注,其后的水、装船时货物属性情况不佳,船方已经在大副收据上加批注,其后的水上运输可能进一步恶化时;上运输可能进一步恶化时;3、因风浪致使船舶大幅度摇摆及剧烈颠簸,货物倒塌、位移,并因此可、因风浪致使船舶大幅度摇摆及剧烈颠簸,货物倒塌、位移,并因此可能造成货物损害时;能造成货物损害时;4、发生了共同海损事故;、发生了共同海损事故;5、收货人未按提单条款规定提货,可能造成某种损害时。、收货人未按提单条款规定提货,可能造成某种损害时。举例:举例: 船舶舷梯、甲板设备、船舶结构、天桥损坏;船舶舷梯、甲板设备、船舶结构、天桥损坏; 货物因船舶摇荡、转向发生移位和碰撞;货物因船舶摇荡、转向发生移位和碰撞; 关闭通风口造成货物汗湿、变质。关闭通风口造成货物汗湿、变质。三、海事签证的性质和意义三、海事签证的性质和意义 1、性质、性质 是一种公证性质的工作,具备了公证工作的某些特征,但不是司法意是一种公证性质的工作,具备了公证工作的某些特征,但不是司法意义上的公证工作。义上的公证工作。 (1)关于公证的有关规定)关于公证的有关规定 定义: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按定义: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的程序,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照法定的程序,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讼活动。性的非讼活动。 证明的对象: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的对象: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行使职权的主体:省、市、县按区域设立的公证机构(公证处)。行使职权的主体:省、市、县按区域设立的公证机构(公证处)。 领导机关:县(区)以上的司法行政机关是公证处的领导机关,公领导机关:县(区)以上的司法行政机关是公证处的领导机关,公证部门之间没有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各公证部门独立开展公证工作证部门之间没有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各公证部门独立开展公证工作 依据:依据:公证暂行条例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公证程序规则。 (2)比较)比较机构机构从属关系从属关系证明对象证明对象依据依据效力效力公证公证公证处各公证处独立法律行为、文书、事实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特定法律效力海事签证海事签证海事机构海事行政隶属文书资料船舶海事签证办法初步证据证据参考2、意义、意义 (1)海事调查依据)海事调查依据 提交的提交的“海事声明海事声明”、“延伸海事声明延伸海事声明”、“海事报告海事报告”、“其他其他海事文书海事文书 ”通常与水上交通事故有关。所描绘的船舶航线、航行区域的通常与水上交通事故有关。所描绘的船舶航线、航行区域的自然条件、船舶应变措施和船员的操作行为,可以作为海事调查证据。自然条件、船舶应变措施和船员的操作行为,可以作为海事调查证据。 (2)海事处理依据)海事处理依据 对事故起因有重要意义。对确定当事人过失、确定船、货损失额度对事故起因有重要意义。对确定当事人过失、确定船、货损失额度提供了依据。提供了依据。 (3)安全管理)安全管理 通过签证材料,可以发现船舶隐患。通过签证材料,可以发现船舶隐患。四、海事签证的受理范围、条件和审核四、海事签证的受理范围、条件和审核1、受理范围、受理范围 海事声明、延伸海事声明;海事声明、延伸海事声明; 海事报告;海事报告; 与船舶有关的其他海事文书。与船舶有关的其他海事文书。2、受理条件、受理条件(1)船舶抵达港口)船舶抵达港口24小时内。不足小时内。不足24小时的,抵港后立即提交;小时的,抵港后立即提交;(2)已经或可能发生船、货损失的,开舱前先行通知海事局;)已经或可能发生船、货损失的,开舱前先行通知海事局;(3)船、货已经遭受损害,当事人申请检验部门鉴定,鉴定结果报海事局;)船、货已经遭受损害,当事人申请检验部门鉴定,鉴定结果报海事局;(4)海事报告书不得少于)海事报告书不得少于3份,并附有关材料的影印本或摘录;份,并附有关材料的影印本或摘录;(5)不得隐瞒或伪造;)不得隐瞒或伪造;(6)内容完整。)内容完整。3、审核、审核 (1)形式审核。主要从程序、内容、文字(中英)、签字(包括见)形式审核。主要从程序、内容、文字(中英)、签字(包括见证人签字)、盖章等。证人签字)、盖章等。 (2)技术审核)技术审核 开航前或开航时是否处于适航状态。开航前或开航时是否处于适航状态。船舶适航资料;货物适航资船舶适航资料;货物适航资料;船员适任资料;料;船员适任资料; 船舶遭遇的自然条件审核。船舶遭遇的自然条件审核。气象发送和接受资料;与航海日志中的气象发送和接受资料;与航海日志中的记载对照;记载对照; 区域审核。区域审核。是否在风浪区域;是否上浪;可能受损的舱位;是否在风浪区域;是否上浪;可能受损的舱位; 船舶所采取的措施审核。船舶所采取的措施审核。检查各种日志和报文;检查船舶质量管理检查各种日志和报文;检查船舶质量管理和应急反应计划。(舱盖的密封、加固、湿损部位)和应急反应计划。(舱盖的密封、加固、湿损部位)五、签证五、签证 1、准予备查。准予备查。 “签证机关已经对当事人所申报的文书记录在案,以备签证机关已经对当事人所申报的文书记录在案,以备查查”。当签证人员对实际情况不明时,通常签注。当签证人员对实际情况不明时,通常签注“准予备查准予备查”。 2、准予签证或批准签证准予签证或批准签证。对当事人所申报的内容,经过调查分析后,。对当事人所申报的内容,经过调查分析后,做出的文字简要、含义明确的批注。内容包括:做出的文字简要、含义明确的批注。内容包括: (1)对文书中主要事实或部分事实初步的认定意见;)对文书中主要事实或部分事实初步的认定意见; (2)封舱和有关设备状况的检查结果;)封舱和有关设备状况的检查结果; (3)船舶适航性和航行途中有关气象及遭遇的检查、询问结果;)船舶适航性和航行途中有关气象及遭遇的检查、询问结果; (4)船舶在途中所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及对有关检验、鉴定结果的意见。)船舶在途中所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及对有关检验、鉴定结果的意见。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 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权利、义务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权利、义务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权利、义务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法律责任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 海事引起的行政处置与行政命令海事引起的行政处置与行政命令海事引起的行政处置与行政命令海事引起的行政处置与行政命令一、海事引起的行政处置一、海事引起的行政处置 行政处置又称为即时强制。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对于危害国家和社会利益,行政处置又称为即时强制。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对于危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正在妨碍或将要妨碍国家行政秩序的活动所做的紧急执法行为。正在妨碍或将要妨碍国家行政秩序的活动所做的紧急执法行为。海安法海安法第第31条规条规定,船舶、设施发生事故,对交通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时,主管机关有权采取定,船舶、设施发生事故,对交通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时,主管机关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性处置措施。必要的强制性处置措施。 行政法对行政处置实行行政法对行政处置实行3项控制,即所谓紧迫原则,事后追认原则和减少损失原项控制,即所谓紧迫原则,事后追认原则和减少损失原则。则。二、海事调查处理引起的行政命令二、海事调查处理引起的行政命令 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的最常用的执法手段。它是指行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的最常用的执法手段。它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强制要求行政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强制要求行政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一、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权利一、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权利 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和处理中权利,从行政法律规范按行为模式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和处理中权利,从行政法律规范按行为模式来说,可以分为职权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来说,可以分为职权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职权性规范:职权性规范的特点是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兼而有职权性规范:职权性规范的特点是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兼而有之。通常以之。通常以“是是”、“由由”来表述有权做也必须做的含义。来表述有权做也必须做的含义。 授权性规范:通常以授权性规范:通常以“可可”、“可以可以”、“有权有权”来表述。来表述。 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 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权利、义务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权利、义务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权利、义务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法律责任和法律责任权利规定:(依据权利规定:(依据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1、 海事局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部门对因海事致损的船舶、设施进行检验、海事局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部门对因海事致损的船舶、设施进行检验、鉴定;鉴定; 2、海事局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有关机关和社会组织参加事故调查;、海事局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有关机关和社会组织参加事故调查; 3、根据海事局调查工作需要,海事局有权询问有关人员,要求被查人提供、根据海事局调查工作需要,海事局有权询问有关人员,要求被查人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明书面材料和证明;海事局在调查中,可以使用录音、照相、录像等设备,;海事局在调查中,可以使用录音、照相、录像等设备,并可采取法律允许的其他调查手段;并可采取法律允许的其他调查手段; 4、海事局因调查海事的需要,可令当事船舶驶抵指定地点接受调查;、海事局因调查海事的需要,可令当事船舶驶抵指定地点接受调查; 5、对海事负有责任的人员,海事局可以根据其责任性质和程度依法给予行、对海事负有责任的人员,海事局可以根据其责任性质和程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政处罚; 6、根据海事发生的原因,海事局可责令有关船舶、设施所有人、经、根据海事发生的原因,海事局可责令有关船舶、设施所有人、经营人限期加强对船舶的安全管理,对拒不加强安全管理或有限期内达不到营人限期加强对船舶的安全管理,对拒不加强安全管理或有限期内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海事局有权责令其停航、改航、停止作业,并可采取其他必安全要求的,海事局有权责令其停航、改航、停止作业,并可采取其他必要的强制性处置措施;要的强制性处置措施; 7、海事局自收到调解申请书之日起、海事局自收到调解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使当事人各方达成调个月内不能使当事人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宣布调解不成;解协议的,可以宣布调解不成; 8、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海事局可视情节对有关当、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海事局可视情节对有关当事人处以警告或罚款;事人处以警告或罚款; 9、对违法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进行违章操作而构成重大潜在事故、对违法海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进行违章操作而构成重大潜在事故隐患的,海事局可以依据本条例进行调查和处罚。隐患的,海事局可以依据本条例进行调查和处罚。二、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义务(依据二、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义务(依据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1、海事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海事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 2、海事局人员在执行调查任务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证件;、海事局人员在执行调查任务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证件; 3、海事局应当根据对海事的调查,做出、海事局应当根据对海事的调查,做出“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判明当事人从责任;构成重大事故的,通报当地,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判明当事人从责任;构成重大事故的,通报当地检查机关;检查机关; 4、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应包括的内容;应包括的内容; 5、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不得强迫;、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不得强迫; 6、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海事局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海事局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姓名或名称;调解书应交当事人方各持一份。;调解书应交当事人方各持一份。三、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行政法律责任三、海事局在海事调查处理中的行政法律责任 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第第6章第章第30条规定行政违法责任为:玩条规定行政违法责任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索贿受贿。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索贿受贿。 国家机关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以补救性责任措施为主:赔礼道歉、承国家机关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以补救性责任措施为主: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纠正不当、行政赔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纠正不当、行政赔偿。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以惩戒性措施为主:通报批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以惩戒性措施为主: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赔偿损失、行政处分等。经济处罚、赔偿损失、行政处分等。第八章第八章第八章第八章 国外海事调查简介(略)国外海事调查简介(略)国外海事调查简介(略)国外海事调查简介(略)第一篇第一篇 结束结束谢谢同学谢谢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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