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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税收征管罪各罪危害税收征管罪各罪逃税罪抗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其他罪名1、逃税罪2009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法释20091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明确将触犯刑法第201行为的罪名定为“逃税罪”。按照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的规定,取消偷税罪罪名。何为逃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用欺骗、隐瞒方式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报告或不申报、报告,逃避缴纳、解缴税款的行为。一、犯罪主体:特殊主体-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逃税罪的构成要件三、犯罪客观方面:1.行为 2. 表现形式 3.后果二、犯罪主观方面:直接故意,有非法获利目的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四、刑事责任(刑法第201条)数额较大的刑事责任起点标准,由司法机关通过司法解释确定,目前的标准为5万元 2、抗税罪一、犯罪主体:特殊主体,即纳税人,且必须是自然人。 ( 考点:惟一只能由自然人作为主体的罪名 )抗税罪的构成要件三、在认定抗税罪方面时,应注意区分本罪与因抗税而导致的其他犯罪的界限和处罚。 何为抗税? 所谓抗税,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两部分组成1.手段2.目的。暴力抗税,失手致税务人员重伤或死亡:暴力抗税,失手致税务人员重伤或死亡:行为人出于一个犯罪目的(抗税),一个犯罪行为(使用行为人出于一个犯罪目的(抗税),一个犯罪行为(使用暴力),造成一个结果(税务人员重伤或死亡),触犯了暴力),造成一个结果(税务人员重伤或死亡),触犯了两个罪名(抗税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两个罪名(抗税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想象竞合犯(是想象竞合犯(一行违数法,是指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想象竞合)。想象竞合依照行为触犯的数个罪名中法定刑较重的犯罪定罪处刑,而不实行数罪并罚,即按过失致,即按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四、刑事责任四、刑事责任( 刑法第刑法第202条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以下罚金。何为情节严重?何为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五条 :实施抗税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实施抗税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202条规定的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节严重”: (一)聚众抗税的首要分子;(一)聚众抗税的首要分子; (二)抗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抗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多次抗税的;(三)多次抗税的; (四)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四)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 (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3、逃避追缴欠税罪何为逃避追缴欠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构成要件:三、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到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一万元以上的行为)。一、犯罪主体:特殊主体,即纳税人中的欠税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二、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逃避缴纳应纳税款而非法获利的目的。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处罚) 四、刑事责任(刑法第20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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