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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主讲:王 勇 律师2008劳动合同要点解析劳动合同要点解析 资深执业律师、著名劳动法专家、公司法专家、高级培训师天津津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劳动法天窗创始人、高级讲师劳动用工总体思路转变劳动用工总体思路转变 1.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2.以奖代罚的用工方式3.提高劳动力成本在总成本中的比重4.由劳动者获得补偿代替行政处罚用工制度的三类规范用工制度的三类规范法律劳动合同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员工在工作时擅自离岗,引起机器故障,造成大量废品,损失严重。 单位能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吗?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案件的交点1规章制度中的概念介定严重失职重大损害2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二)严重违反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有效规章制度的要件实质要件程序要件公示性规章制度的规章制度的-实质要件实质要件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合情、合理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程序要件程序要件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讨论协商的记录)规章制度的公示性规章制度的公示性劳动者签名公司内训(记录)合同附件会同工会张贴特别工资单规章制度的公示性规章制度的公示性规章制度的内训:规章制度的内训:1培训内容:培训内容: 制定目的制定目的 、具体内容、制定依、具体内容、制定依据制定程序、违反规章的法律责任据制定程序、违反规章的法律责任2 培训记录:培训记录: 培训记录、培训记录、 培训签到表、培训签到表、 答题试卷答题试卷规章制度无效的法律后果规章制度无效的法律后果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道德风险)(道德风险)行政处罚、对员工损害承担赔偿不能作为对违纪员工的处罚依据及不能作为对违纪员工的处罚依据及仲裁诉讼的证据仲裁诉讼的证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概念: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能否约定终止条件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应当签订未签订的赔偿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签订的情况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案例案例某甲1998年7月1日就职于A公司:1998年7月1日2003年6月30日(5年)2003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5年)在2008年6月30日,A公司是否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合同不再与甲续签?案例案例 某甲2008年1月1日就职于A公司: 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1年) 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1年)在2009年12月31日,A公司是否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合同不再与甲续签?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单位员工劳动监察单位员工行政处罚不签举报两倍薪金不签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订立 何时签订劳动合同对企业最有利? 为什么?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生效日劳动关系的生效日 签订日 用工日 签订日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 试用期试用期试用期企业能否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试用期企业能否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动合同?案例案例 A A公司招聘业务员公司招聘业务员 条件条件 本科学历本科学历 同行业同行业5 5年以上销售经验。甲被年以上销售经验。甲被A A 公司录公司录用用 试用期试用期3 3个月个月 每月每月10 10 万销售任务万销售任务 . . 前前2 2个月个月 甲仅完成每月甲仅完成每月8 8万销售量万销售量 。 A A公司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公司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甲解除劳动合同吗甲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 A:A:明示(证据)明示(证据) B:B:明确(明确(4 4级钳工、级钳工、4 4级钳工水平)级钳工水平)在试用期内提出在试用期内提出试用期限试用期限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 如果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几个月?如果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几个月?试用期限试用期限 合同期 试用期 3-11月 0-1 月 1年-2年11月 0-2 月 3年以上及无固定期 0-6 月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根据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和工作需要单位可以随时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以上约定有效吗?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 调岗调薪调岗有依据薪金随岗位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 A公司销售部门实行末位淘汰,即在全年业绩汇总时对销售业务最差的业务员调离销售岗位。 对于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2008年1月1日后新的劳资纠纷?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员工辞职企业解雇开除、除名、辞退与劳动合同的解除?员工辞职员工辞职员工辞职制度员工辞职制度 基本辞职限制辞职被动辞职辞职制度员工辞职是否需经单位批准?基本辞职辞职权 辞职的实质条件 辞职的程序条件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基本辞职辞职中的员工义务-工作交接 员工不办交接,企业可否扣押档案? 员工不办交接,企业可否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基本辞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限制性辞职服务期:因用人单位在正常劳动合同之外,又做了一种特殊的培 训,而产生的劳动者的服务义务。培训保密限制性辞职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 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被动辞职推定解雇:形式:员工提出辞职实质:企业违法在先 存在员工道德风险被动辞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解除的预防薪酬体系期权、股权利益期权、股权利益激励体系物质激励机会激励信任激励理解激励约束体系约束体系规章制度服务期保密制度竟业限制运作体系HR的执行团队专业的法律支持企企 业业 解解 雇雇企业解雇企业解雇解雇的保护过错性解雇非过错性解雇企业裁员解雇的保护解雇的保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的区别?解雇的保护解雇的保护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解雇的保护解雇的保护劳动合同的终止1.1.劳动合同到期,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不续签合同 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动议”主体解雇的保护解雇的保护 2.劳动合同履行中,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主体。解雇的保护解雇的保护3.用人单位主体消灭,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过错性解除制度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过错性解除制度严重违规处理程序: 1.先核查 (当事人陈述) 2.书面确认(检讨书) 3 比对规章制度 4.下达处罚决定(有理 有据)过错性解除制度过错性解除的后果过错性解除的后果1.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生效2.无需事先通知3.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非过错性解雇非过错性解雇劳动者无主观过错,但基于某些客观原因,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1.不可抗力(情势变更)2.双方需经变更合同3.协商变更无效非过错性解雇非过错性解雇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工资后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单方解除企业单方解除企业单方解除合同的程序: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工会不同意怎么办工会不同意怎么办? 企业没有工会怎么办企业没有工会怎么办? 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一)裁员的条件:第四十一条(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双方协商解除双方协商解除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设计及证据保全 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违约金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劳动合同的溯及力劳动合同的溯及力1.原合同条款在原合同期内继续有效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起算次数从2008年1月1日后起算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2008年1月1日起适用4.经济补偿金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但赔偿金具有溯及力即连续计算过渡期间需要做什么工作?过渡期间需要做什么工作?准确理解劳动合同法并关注相关立法动态 A:研修新法 B:收集相关信息对企业劳动用工现状全面掌握 找出与新法的冲突对企业劳动关系的预期调整 借合同到期、加薪、升职、年度考核、改制等机会对劳动用工方式、合同内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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