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91页
第2页 / 共91页
第3页 / 共91页
第4页 / 共91页
第5页 / 共91页
第6页 / 共91页
第7页 / 共91页
第8页 / 共91页
第9页 / 共91页
第10页 / 共91页
亲,该文档总共9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培训20182018年年年年3 3月周自军月周自军月周自军月周自军环保常识篇环保法律法规篇环保制度篇污染治理篇环保常识篇3环境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4环境污染环境污染指人类直接或间接的向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质量降低,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雾霾土地沙漠化蓝藻漏油事件违规排放。5大气污染大气污染定义:大气中污染物质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以致损害或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类和生物造成危害的现象。来源:工业废气 施工扬尘交通烟尘 汽车尾气餐饮油烟 杀虫剂氟利昂 生活垃圾下水道气体 露天燃烧垃圾和秸秆危害: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癌症;破坏臭氧层、全球变暖、酸雨;腐蚀设备和建筑物;植物枯竭死亡6水污染水污染定义: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放射性等方面特征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来源:工业废水 有毒物质垃圾 生活废水油污危害:世界头号杀手;世界上80%的疾病与水污染有关;伤寒、霍乱、肠胃炎、痢疾、传染性肝炎;作物减产、品质降低、生物体变异、畸形和死亡;生态失衡7噪声污染噪声污染定义: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嗦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统称为噪声。而只有当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时,才被认定为噪声污染。来源:建筑施工 交通运输社会生活 工业生产危害:听力损伤;神经系统损伤;增加高血压、动脉硬化和冠心病的发病率;可导致消化系统功能紊乱,使肠胃病发病率升高8固废污染固废污染定义:在生产建筑、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污染环境的现象。固废通俗的说就是“垃圾”来源:固体颗粒 垃圾 炉渣污泥 废弃的制品破损器皿 动物尸体变质食品 人蓄粪便危害:氨气、硫化氢、二噁英有害气体,污染大气;自身分解和雨水浸淋产生的淋滤液注入水体,导致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改变土壤的性质和结构;进入粮食作物;最终危害人体健康;占用土地9固体废物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丧失原有的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体,半固体,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不能排入水体的液态废物和不能排入大气的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质。由于多具有较大的危害性,一般归入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的一类,简称工业废物,是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入环境的各种废渣、粉尘及其他废物。可分为一般工业废物(如高炉渣、钢渣、赤泥、有色金属渣、粉煤灰、煤渣、硫酸渣、废石膏、脱硫灰、电石渣、盐泥等)和工业有害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 Corrosivity, C)、毒性( Toxicity,T)、易燃性( Ignitability, I)、反应性( Reactivity, R)和感染性( Infectivity,In)10光污染光污染/ /电磁辐射污染电磁辐射污染/ /放射性污染放射性污染光污染:过量的光辐射对人类生活和生产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现象。危害:夜晚如同白天一样,会扰乱生物的生物钟;视网膜和虹膜受到损害,引发眼疾。电磁辐射污染:也称为“电子雾污染”,一般是指一定波长,一定频率的电磁波造成环境污染的现象危害:扰乱人体的自然生理节律;导致神经衰弱、呼吸系统障碍、心律不齐、心血管等多种疾病。放射性污染:环境中放射性物质的放射性水平高于天然本底或超过规定标准的现象。危害:引发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紊乱、骨髓造血抑制、血细胞下降,致癌和影响后代。11 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 从企业来说,环境保护工作就是加强对环境污染物的控制和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实现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环境保护环境保护固废处理废气处理污水处理沙漠治理12环保法律法规篇13名称立法机构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各部委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家标准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的表现形式法律法规的表现形式14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宪法(第法(第26条)条)刑法刑法环境保境保护基本法:基本法:环境保境保护法法环境保境保护单行法:行法:污染防治法、生染防治法、生态保保护法、法、环境影响境影响评价法价法环境保境保护相关法:相关法:清清洁生生产、水法、水法、矿产资源法、源法、渔业法法环境保境保护行政法行政法规:建建设项目目环境保境保护管理条例、排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使用管理条例环境保境保护部部门规章:章:建建设项目竣工目竣工环境保境保护验收管理收管理办法法环境保境保护地方性法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和地方政府规章:略章:略环境境标准:准:质量量标准、准、污染物排放染物排放标准准1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第第三三百百三三十十八八条条 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土地地、水水体体、大大气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放射射性性的的废物物、含含传染染病病病病原原体体的的废物物、有有毒毒物物质或或者者其其他他危危险废物物,造成重重大大环境境污染染事事故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三年年以以下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后果特别严重的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第三三百百三三十十九九条条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境外外的的固固体体废物物进境境倾倒倒、堆堆放放、处置置的的,处五五年年以以下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重大大环境境污染染事事故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五年年以以上上十十年年以以下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后果果特特别严重重的的,处十十年年以以上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6长期以来,由于入罪门槛高,使得我国进入司法程序的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非常少,大部分情况采取行政处罚的方式处理。2013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环境污染犯罪专门作出司法解释,采取“刚性”手段保护环境,惩治环境污染犯罪,规定只要有污染环境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后果,皆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7“两高两高”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o2013年6月19日起正式施行。o首次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认定进行细化,界定“严重污严重污染环境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只要环境污染行为达到认定标准,可以直接追究刑责,不需要再根据环境污染造成的结果进行认定。o最鲜明特点:降低入刑门槛,明确定性标准降低入刑门槛,明确定性标准。18一、十四项认定标准一、十四项认定标准(一)(一)在饮用水水源、自然保护区排放、倾倒、处排放、倾倒、处置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有毒物质物质的; 19“有毒物质有毒物质”的范围和认定标准的范围和认定标准第十条第十条 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有毒物质”: (一)危险废物,包括废油、电镀污泥、化工残渣、废活性炭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二)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 (三)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的物质; (四)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物质; (五)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20 乐清市徐某等4人违规开办酸洗冶炼场,污水直排,污染下方水库,致部分村民肠道溃烂。 乐清市人民法院以污染污染环境罪环境罪判处徐某等人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刑罚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均处以3万元罚款。案例一案例一 浙江乐清一酸洗冶浙江乐清一酸洗冶 炼场污染水源炼场污染水源21一、十四项认定标准一、十四项认定标准(二)非法排放、排放、倾倒、倒、处置置危险废物三三吨吨以上的; “两高”司法解释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 3吨以上吨以上,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3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行为,可处可处3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2案例二案例二 汇德隆公司被罚汇德隆公司被罚20002000万万 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生产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生产保险粉及亚硫酸钠。保险粉及亚硫酸钠。该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液(含有甲醇、甲酸钠、该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液(含有甲醇、甲酸钠、亚硫酸钠等成分)亚硫酸钠等成分)50005000吨吨直排排入市政管网,直排排入市政管网,1.81.8万余万余吨直接倾倒吨直接倾倒到上虞经济开发区的海塘里到上虞经济开发区的海塘里。 公司总经理严海兴因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被判刑四判刑四年半年半,罚款100万元。公司被罚款2000万元,并补交了1200多万污水处理费。另外,获刑的10人中有公司总经理、仓库主管、运输公司老总,还有槽罐车的司机。23一、十四项认定标准一、十四项认定标准(三)非法排放含重金属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三倍以上三倍以上的;重金属:重金属:铅、汞、铬、砷、镉、镍、铜、锌、银、钒、锰、钴、铊、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杀虫剂(滴滴涕)、多氯联苯(PCBs)、六氯苯(HCB)、二噁英、呋喃24p2013年8月份,宁波慈溪人陈某非法从事金属件镀锌加工,没有配套污染物处理设施,电镀生产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厂房东侧未经防渗漏处理的水池内,并未办理相关的工商和环保审批手续。环保局对电镀废水现场采样并分析,发现该废水六价铬含量260mg/L,超标近1300倍倍。六价铬是重金属,含有剧毒,是致癌物质。o2013年10月18日,陈某被判处有有期期徒徒刑刑1年年,罚罚款款4000元元 。案例三案例三25一、十四项认定标准一、十四项认定标准(四)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有毒物质的; 26一、十四项认定标准一、十四项认定标准(五)两年内两年内曾因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排放、倾倒、处置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受过两次以上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前列行为的; 27一、十四项认定标准一、十四项认定标准(六)致使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十二小时十二小时以上的; 28一、十四项认定标准一、十四项认定标准(七)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八)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二千五百株以上的;(九)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十)致使疏散、转移群众五千人五千人以上的;29(十一)致使三十人三十人以上中毒的;(十二)致使三人以上三人以上轻伤、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十三)致使一人以上一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十四)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一、十四项认定标准一、十四项认定标准30二、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二、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一)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的; (二)闲置、拆除污染防治设施 或者使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三)在医院、学校、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及其附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31二、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二、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四)在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构成妨害公务罪的,以污染环境罪与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3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1979年9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令第二号公布试行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公布施行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 20142014年年4 4月月2424日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公布,自自20152015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日起施行33新环保法被称为新环保法被称为新环保法被称为新环保法被称为“ “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史上最严的环保法”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 李克强总理提出:“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问题长期存在。破坏环境的行为必须受到严惩。现行环境保护法有些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要加快修改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特别要加重罚则、加大惩处力度,真正起到足以震慑违法行为的作用。”34政府政府増权増权约束约束増权増权追责追责环保部门获执法权生态红线首入法“区域限批”入法一把手做不好或“下课”首次给予环境监察部门明确法律地位增加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从法律层面上规定“区域限批”规定九项具体行为,如果环保部门没做好的话,地方政府决策者可能会被引咎辞职民众民众维权维权维权维权诉讼诉讼健康健康可依法要求公开信息环评须征求意见公益诉讼主体扩大组织环境影响健康研究公民和环保组织可以拿着环保法,来要求政府依法公开环境信息一个新建项目环评时,必须将环评报告全文公开扩大能够提起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的范围鼓励和组织开展环境质量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研究企业企业罚款罚款刑拘刑拘“按日计罚按日计罚”不封顶不封顶暗管渗坑排污可刑拘暗管渗坑排污可刑拘首次将“按日计罚”内容纳入如利用暗管、渗坑、渗井等方式污染地下水,尚不构成犯罪的,企业法人也将遭到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51.1.地位高地位高地位高地位高- -突出环境环境保护战略地位突出环境环境保护战略地位突出环境环境保护战略地位突出环境环境保护战略地位19891989年环保法年环保法20142014年新环保法年新环保法第四条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第四条第一款 保护环境是国家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的基本国策。361.1.地位高地位高地位高地位高- -突出环境环境保护战略地位突出环境环境保护战略地位突出环境环境保护战略地位突出环境环境保护战略地位19891989年环保法年环保法20142014年新环保法年新环保法(无关于“原则”的规定)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372.1 法律严法律严查封、扣押查封、扣押19891989年环保法年环保法20142014年新环保法年新环保法(无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环境境保保护护主主管管部部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查封封、扣扣押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设施、设备。38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 (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染物的; (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五)较大、重大和特别重(五)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未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未按照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按照要求执行停产、停排措施继续违法排污的;施继续违法排污的; (一)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一)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含重金属污染物或持久性有物、含重金属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机污染物等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害物质的;01特殊物质02特殊区域03典型行为04逃避监管05特殊时期适用情形适用情形392.2 法律严法律严按日计罚按日计罚19891989年环保法年环保法20142014年新环保法年新环保法(无相关规定)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收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额按日连续处罚。按日连续处罚。 地方性法规根据环境保护的实地方性法规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际需要,增加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违法行为的种类。40环境保护按日连续计罚暂行办法环境保护按日连续计罚暂行办法 (五)其他违法排放污(五)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染物行为行为 (四)违法倾倒(四)违法倾倒危险危险废废物的物的 (二)通过暗管、渗井、(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三)三)排放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禁止排放排放的污染物的的污染物的 (一)(一)超过国家或超过国家或者者地方规定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污染物的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01超标超总量超标超总量05其他情形其他情形04危险废物危险废物03禁止行为禁止行为02逃避监管逃避监管适用情形适用情形41环境保护按日连续计罚暂行办法环境保护按日连续计罚暂行办法计罚天数计罚天数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按日连续处罚的计罚日数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排污者之日的次日起送达排污者之日的次日起,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复查发现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之日止。再次复查仍拒不改正的,计罚日数累计执行。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按日连续处罚每日的罚款数额,为原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罚款数额。按照按日连续处罚规则决定的罚款数额,为原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罚款数额乘以计罚日数。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再次复查时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已经改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之后的检查中又发现排污者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重新作出处罚决定,按日连续处罚的计罚周期重新起算。按日连续处罚次数不受限制次数不受限制。计罚数额计罚数额处罚次数处罚次数422.3 法律严法律严限产停产限产停产19891989年环保法年环保法20142014年新环保法年新环保法(无相关规定)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责令停业、关闭。43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 (五)因突发事件造成(五)因突发事件造成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准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总量控制指标的; (四)被责令限制生产后(四)被责令限制生产后仍然超过污染物排放标仍然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准排放污染物的; (二)非法排放含重金属、(二)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三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倍以上的;(三)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控制指标三)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年度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污染物的; (一)(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01逃避监管逃避监管05突发事件突发事件04限产后续限产后续03超过总量超过总量02特殊物质特殊物质适用情形适用情形44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按日计罚按日计罚限产停产限产停产适用例外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公共设施的运营单位生产经营业务涉及基本民生、公共利益的实施停产整治或者查封、扣押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罚,可以不予实施查封扣押、停产整治查封扣押、停产整治并用关系信息公开452.4 2.4 法律严法律严黑名单黑名单19891989年环保法年环保法20142014年新环保法年新环保法(无相关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社会诚信档案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违法者名单。462007年环保总局、人行、银监会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2013年环保部、发改委、人行、银监会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绿色信贷绿色信贷472.5 2.5 法律严法律严行政拘留行政拘留19891989年环保法年环保法20142014年新环保法年新环保法(无相关规定)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48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关于“不正常使用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污染物处理设施违法认定和处罚的意见施违法认定和处罚的意见(环发2003177号)一、关于“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认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保部门可以认定为“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1.将部分或全部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入环境;2.通过埋设暗管或者其他隐蔽排放的方式,将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不经处理而排入环境;3.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部分或全部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直接排入环境;4.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或者其他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入环境;5.将部分污染物处理设施短期或者长期停止运行;6.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7.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排污单位不及时或者不按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8.违反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所需的条件,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其他情形。492.6 2.6 法律严法律严刑事责任刑事责任50企业义务企业义务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三款第六条第三款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国际通行:污染者负担或污染者付费国际通行:污染者负担或污染者付费责任承担:责任承担:民事、行政、刑事民事、行政、刑事总原则总原则损害者担责损害者担责51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第四十二条第四款款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行政拘留1.污水处理站2.锅炉3.VOCs治理措施企业义务企业义务自觉守法自觉守法52企业义务企业义务达标排放达标排放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款 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53企业义务企业义务按规监测按规监测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二条第三款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污水、雨水COD在线监测锅炉废气在线监测污水、雨水流量计54企业义务企业义务固废处置固废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5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法律义务法律义务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分类收集、贮存落实“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转移联单制度56企业义务企业义务排污缴费排污缴费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 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企业义务企业义务环境应急、环保责任环境应急、环保责任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环境应急环境应急环保责任环保责任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第三款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池空置雨排阀门、应急切换阀润滑应急物资储备58环保制度篇59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结构图60公司环境管理制度61污染治理篇62认识污染物CODcr (Chemical Oxygen Demand)强酸性条件下重铬酸钾氧化一升污水中有机物所需的氧量,可大致表示污水中的有机物量。是指标水体有机污染的一项重要指标,能够反应出水体的污染程度。悬浮物 悬浮在水中的固体物质,包括不溶于水中的无机物、有机物及泥砂、黏土、微生物等。水中悬浮物含量是衡量水污染程度的指标之一。总磷 水样经消解后将各种形态的磷转变成正磷酸盐后测定的结果,以每升水样含磷毫克数计量。 总磷是污水指标中的特征污染物之一。总氮水中各种形态无机和有机氮的总量。包括NO3-、NO2-和NH4+等无机氮和蛋白质、氨基酸和有机胺等有机氮,以每升水含氮毫克数计算 表示水体受营养物质污染的程度63认识污染物氨氮 水中以游离氨(NH3)和铵离子(NH4+)形式存在的氮。 氨氮是水体中的营养素,可导致水富营养化现象产生,是水体中的主要耗氧污染物,对鱼类及某些水生生物有毒害。VOCs 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133.32Pa、常压下沸点在50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常温常压下任何能挥发的有机固体或液体。颗粒物 又称尘。是指大气中的固体或液体颗粒状物质。 目前已引起人们重视的颗粒物分为两类:PM2.5(细颗粒物)和PM10(可吸入颗粒物)64主要环保装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废废气设气设施施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65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清洗废水:清洗废水:实验中使用的各种器皿、反应釜及仪器等使用后进行清洗,清洗产生的废水。(怎么清洗,是否需要用有机溶剂(怎么清洗,是否需要用有机溶剂清洗?)清洗?)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工作人员生活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有机废气:实验过程中会使用一些挥发性有机溶剂(如:甲醇、甲苯、乙醇、丙酮等),使用过程中会挥发出少量的有机废气。反应废气:反应废气:实验过程中会发生化学反应,少数反应会生成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气体。66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实验废弃物(实验废弃物(实验残液、室废药品及废实验耗材、原料废包装、破损玻璃实验残液、室废药品及废实验耗材、原料废包装、破损玻璃器皿、废弃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器皿、废弃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实验残液:实验残液: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残液(部分具有高毒性、高活性)实验室废药品及废实验耗材:实验室废药品及废实验耗材:废弃的化学药品、废药品等,实验中产生的废试纸、滤纸等实验耗材。原料废包装:原料废包装:原料使用后产生的一定量的废弃包装物,如废试剂瓶、废包装袋等。破损玻璃器皿:破损玻璃器皿:实验过程中产生的破损废弃的玻璃试验器。废弃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废弃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实验过程中部分操作人员会使用一次性口罩和手套,使用后产生的少量废弃的一次性防护用品。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工作人员生活过程中产生。67环境管理措施环境管理措施一、废水管理措施一、废水管理措施1.1严格按照产品核定用水量进行管理,员工控制用水及废水产生量,如有异常及时上报并记录。安全环保员负责监督检查。污水处理设施一旦出现废水外溢立即进行处置1.2各个污水管线及排放口应有明确的标识、标牌,并保证标识、标牌的内容清晰可见。1.3实行雨污、清污分流。不同的管线应标识出来。68污水排放口及管网污水排放口及管网69污水治理设施70现场作业基本要求各类记录台账规范、准确、实时、清晰、填写,不得漏填、错填;现场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污水沟、雨水沟保持干净畅通;现场严防跑、冒、滴、漏;现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到位;根据公司生产情况拟定设备设施检、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落实;各类环保标识、标牌完好,清晰,指示明确;出现设备、设施故障、数据异常及时上报,填写记录;严禁将实验残液倒入水池中,使其进入污水处理系统。71环境管理措施环境管理措施二、废气管理措施二、废气管理措施1、加强对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发现设备异常要及时汇报车间并联系设备人员进行处置。2、反应废气能收集的进入碱水吸收后排放?72废气排放口废气排放口73现场作业基本要求各类记录台账规范、准确、实时、清晰、填写,不得漏填、错填;现场环境卫生保持干净;现场严防跑、冒、滴、漏、粉尘堆积;现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到位;根据公司生产情况拟定设备设施检、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落实;各类环保标识、标牌完好,清晰,指示明确;出现设备、设施故障、数据异常及时上报,填写记录。74噪声排放源噪声排放源75环境管理措施环境管理措施三、一般固体废物管理措施三、一般固体废物管理措施一般固废(外包装物):房间或实验室设置一般固废收集箱或收集桶,产生的固废每天清运至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生活垃圾:每个房间或实验室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或收集桶,产生的固废每天清运至生活垃圾收集点。76环境管理措施环境管理措施一般固废暂存暂存间设置要求一般固废暂存暂存间设置要求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相关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贮存、处置场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应按GB15562.2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77一般固废管理台账一般固废管理台账78一般固废储存场所79环境管理措施环境管理措施四、危险废物(所有危险废物均分类收集)四、危险废物(所有危险废物均分类收集) 实验残液:实验残液:每个实验室设收集桶,桶上设危险废物标识,并标明危废种类,每天清运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并记录每天的产生量及转运量;暂存间内设专门的桶收集暂存,桶设置托盘或单独设立房间储存,房间设置围堰。 实验室废药品及废实验耗材:实验室废药品及废实验耗材:每个实验室设收集桶/箱,桶上设危险废物标识,并标明危废种类,每天清运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并记录每天的产生量及转运量。80环境管理措施环境管理措施危险废物(所有危险废物均分类收集)危险废物(所有危险废物均分类收集) 原料废包装:原料废包装:原料使用后产生的一定量的废弃包装物,外包装(未直接接触药剂、无药品残留)如废包装袋为一般固废,放入一般固废收集桶/箱内;内包装如废试剂瓶,单独设置收集箱,设危险废物标识,并标明危废种类,每天清运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并记录每天的产生量及转运量; 破损玻璃器皿:破损玻璃器皿:单独设置收集箱,设危险废物标识,并标明危废种类,每天清运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并记录每天的产生量及转运量; 废弃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废弃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单独设置收集箱,设危险废物标识,并标明危废种类,每天清运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并记录每天的产生量及转运量。81环境管理措施环境管理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要求1、在常温常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2、除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容器内。3、禁止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装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82环境管理措施环境管理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要求4、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张贴危险废物标签。83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要求5、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互不反应)。6、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70mm拨杆有放气孔的桶中。环境管理措施环境管理措施84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要求7、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8、危险废物堆放要防风、防雨、防晒。环境管理措施环境管理措施85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要求9、危险废物的产生者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经营者均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3a。10、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环境管理措施环境管理措施86危险废物储存场所87现场作业基本要求各类记录台账规范、准确、实时、清晰、填写,不得漏填、错填;现场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污水沟、雨水沟保持干净畅通;现场严防跑、冒、滴、漏、粉尘堆积;固体废弃物不得混堆,不得超过池沿,及时转运处置;现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到位;根据公司生产情况拟定设备设施检、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落实;各类环保标识、标牌完好,清晰,指示明确;出现设备、设施故障、数据异常及时上报,填写记录。88环保标志环保标志89环保标志环保标志90The endThe endThanks everybodyThanks everybody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