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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006年至2008年,我市共发生有限空间急性中毒、窒息安全生产事故18起,死亡32人,受伤26人。l三年间,共发生有限空间急性中毒、窒息较大安全生产事故3起,死亡10人,受伤9人 。l事故总体呈上升趋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形势l2006年发生事故6起,死亡8人(占全年死亡人数的4.1%),受伤3人;l2007年发生事故7起,死亡12人(占全年死亡人数的6.3%),受伤6人 ;l2008年发生事故5起,死亡12人(占全年死亡人数的9.7% ),受伤17人 。历年事故情况历年事故情况从事故发生的时间看:从事故发生的时间看: 发生时间集中在三至十月份,春、夏季尤为突出。三年来,发生在春、夏季的事故共发生14起,占发生事故总起数的77.8%,死亡25人,占死亡总人数的78.1%。事故简要分析一事故简要分析一从事故发生的地点看:从事故发生的地点看:l发生的地点多为各种井(池),共发生事故共14起,死亡25人,占事故起数的77.8%,占死亡人数的78.1%。l污水井(池)发生事故8起,占各种井(池)的事故的57.1%。l电力井发生事故2起,占各种井(池)的事故的14.3%。l燃气井发生事故2起,占各种井(池)的事故的14.3%。l其它井发生事故2起,占各种井(池)的事故的14.3%。事故简要分析二事故简要分析二从事故发生的类别看:从事故发生的类别看:l因有毒气体引发的急性中毒事故共9起,占事故总起数的50% ;死亡18人,占死亡总人数的58.1%。l2008年共发生事故5起,死亡12人,受伤17人:因有毒气体造成的事故就有3起,死亡8人,受伤5人;因缺氧窒息引发的事故共发生9起,占事故总起数的50% ,死亡13人,占死亡总人数的41.9%。电力2起、燃气1起,其它企业6起。主要集中发生在设备的维护和检修过程中。事故简要分析三事故简要分析三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l不按照操作规程违章作业;l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缺少密闭空间预防急性中毒、窒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操作规程;l缺少必要的检验检测、报警和个人防护设备;l教育培训不到位,工人防护知识缺乏;l盲目施救,造成不必要的伤亡;l承、发包管理不规范,疏于管理。事故简要分析四事故简要分析四从事故发生的特点看:从事故发生的特点看:l有限空间安全事故多发生在下井作业过程中;l在污水井作业过程中,一般情况下多会发生硫化氢中毒;l在燃气井作业过程中,一般情况下多会发生爆炸燃烧;l在电力井及其它井作业过程中,一般情况下多会发生缺氧窒息。事故简要分析五事故简要分析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一“8.9”粪便处理站硫化氢中毒事故粪便处理站硫化氢中毒事故2007年8月9日,改造后的丰台区某粪便处理站开始试运行。当日上午,由于停电,站长赵某安排葛某、张某、杜某3名职工向液态肥储存池注水稀释剩余菌泥,并用泵将其抽出。在完成清理工作后,葛某发现上午将铁锹遗落在池内,在未对井内气体进行检测,未佩戴任何个人防护用品切沉沙池内粪便已流入肥储存池的情况下,下池取锹,因池内大量硫化氢聚集,中毒昏倒在池中。井上张某和随后赶来的姚某见状,在未佩戴任何个人防护用品情况下,先后贸然下池施救,二人先后晕倒跌入池中,后经消防救援人员施救,将3名职工全部救出,经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葛某(男,26岁,河北人)、张某(男,18岁,河北人)、姚某(男,53岁,安徽人)3人死亡。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一关键因素关键因素:化粪池易积聚硫化氢,剧毒(大鼠吸入LC50444ppm 500ppm)未对井内气体进行检测未佩戴任何个人防护用品池内粪便产生大量硫化氢并积聚井上监护员在未佩戴任何个人防护用品情况下,贸然下池施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二“4.24”燃气井缺氧窒息事故燃气井缺氧窒息事故2007年4月24日,北京市燃气集团输配分公司某管网管理所,在海淀区万寿路南口的太平路中阀1号井下阀门进行堵漏作业时,由于操作不当,致使阀门上起放散作用的堵丝意外脱落,致使压力为0.1兆帕的天然气从直径40毫米的放散孔中大量泄漏,因井下作业的两名工人张某、田某未佩带任何个人防护用品,昏倒在井中。井上队长郝某发现后,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贸然下井,在对两人施救过程中也昏倒在井内。后经消防队员救出,将张某、田某和郝某分别送到两家医院抢救,张某、田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郝某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二关键因素:关键因素:虽然天然气比空气轻,一般情况天然气可迅速扩散,但是大量天然气瞬间泄漏,占据了井内空间,将空气挤出,造成缺氧。作业工人未佩带任何个人防护用品。井上监护员在未佩戴任何个人防护用品情况下,贸然下井施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三“6.15”污水井硫化氢中毒事故污水井硫化氢中毒事故2008年6月15日,海淀区锦绣大地物流港南门外道路雨污水管线堵塞,河南某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工人于某等四人到该处进行污水管线疏通作业。作业人员将检查井打开后,用氧气瓶接上管子向井内充氧,又用蜡烛作了试验后,孙某与郭某在未对井内气体进行检测,未佩戴任何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贸然下井进行疏通作业。在疏通作业过程中,孙某(男,25岁,山东人)、郭某(男,25岁,河南人)硫化氢中毒晕倒在井内,后被其他人员救出,经119急救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三关键因素:关键因素:污水井易积聚硫化氢,剧毒。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纯氧易引发火灾爆炸。使用蜡烛等燃烧方法只能看是否有氧气,不能发现有毒气体,尤其是硫化氢。作业工人未佩带任何个人防护用品。在作业过程中未进行监测硫化氢。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四某建筑工地地下防水施工有机溶剂中毒事故某建筑工地地下防水施工有机溶剂中毒事故1999年7月19日晚22时,某建筑工地地下4楼进行涂刷防水涂料作业,刘某与贾某、张某、秦某和陈某在距地面15m、宽9m的狭长基槽内进涂刷行作业,陈某负责运料。作业过程中,5人都未佩带任何防护用品,现场也无任何机械通风装置,当工作到次日凌晨1时30分时,陈某发现刘某、贾某晕倒在作业现场,立即找警卫组织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随后赶回现场,发现另两名工人张某、秦某也昏倒在现场。经其他工人的抢救,分别将4人救离现场,在抢救过程中,因抢救人员均未带个人防护用品,先后有10名工人出现中毒症状。后经急救中心医务人员抢救无效刘某、贾某当场死亡,张某、秦某和其他15名中毒人员进医院抢救脱离危险。调查发现,由于在15m深的地下涂刷作业,现场没任何通风设施,工人没有佩带任何防护用品,有机溶剂大量挥发,导致工人吸入中毒。经现场检测,苯浓度严重超标,造成事故的发生。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四关键因素:关键因素:挥发性溶剂释放,积聚到一定浓度导致中毒。一般溶剂中都存在苯,毒性较大。作业工人未佩带任何个人防护用品。施救人员在未佩戴任何个人防护用品情况下,贸然施救。作业过程中未进行有机气体监测。 2008年年6月月26日日 北京铜牛服装有限公司司机赵晶在机井房的南侧清洗车辆时,发现水管不出水,于是找水暖工王先清到机井房地下室检修。王先清与焊工王全颂一同到机井房,王先清下到地下室后不久便晕倒在地下室东北角。王全颂看到此情况通过手机电话向负责人何全贵报告情况后,贸然到地下室施救,也晕倒在地下室内。何全贵接报后,立即向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钟余山汇报事故情况,并与食堂职工周雄一同赶往事故现场下到地下室施救。钟余山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与赵晶相继下到地下室施救。在将王先清救出后,何全贵、周雄、钟余山和赵晶相继晕倒在地下室内。随后,又有5人在地下室施救过程先后晕倒。最后导致王全颂(男,52岁,北京市密云县人)、钟余山(男,44岁,北京市密云县人)、赵晶(男,35岁,北京市密云县人)3名救援人员死亡,8人受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五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五关键因素:关键因素:下水道中的污水易产生硫化氢。下水道空间小,水蒸气、二氧化碳易挤占空间,造成缺氧。作业前未进行氧、硫化氢的检测。作业工人未佩带任何个人防护用品。监护员在未佩戴任何个人防护用品情况下,贸然下井施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六“7.1” 地井二氧化碳窒息事故地井二氧化碳窒息事故2006年7月1日傍晚,某区水务施工总队第十六施工队技术员韩某(男,36岁,通州人)与司机李某(男,36岁,通州人),因领导安排第二天上班后,要检查宋梁路地井是否完好实用,二人在下班后路过该地井时,提前下井检查,由于未对井内气体进行检测,未配戴任何防护用品,韩某下井后就晕倒在地井内,井上李某见状,贸然下井救人,也晕倒在井下。几小时后,单位人员才发现晕倒在地井内的二人,立即拔打了120急救电话,在医护卫人员和消防人员赶到后,将韩某、李某二人救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环保部门事后检测,发现境内存有大量二氧化碳气体,导致二人窒息死亡。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案例六关键因素:关键因素:作业前未进行氧的检测。作业工人未佩带任何个人防护用品。长期未通风的有限空间极易造成有害气体积聚。据事故后的环境调查,周围土壤以沙石为主,周边土壤中的二氧化碳会流向地势低的井中,造成井中二氧化碳积聚,把氧气挤出井,造成缺氧。 条文:条文: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第一条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目的和依据 条文:条文: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适用于本规范。 第二条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条文:条文: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第三条 定义定义 条文:条文: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一)密闭设备: 第四条第四条 分类分类 释义:释义: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压力容器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一氧化碳(CO)中毒,挥发性有机溶剂中毒,爆炸 ;冷藏箱、管道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 ;烟道、锅炉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一氧化碳(CO)中毒 条文:条文: (二)地下有限空间:第四条第四条 分类分类 释义:释义:地下室、地下仓库、隧道、地窖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 ;地下工程、地下管道、暗沟、涵洞、地坑、废井、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硫化氢(H2S)中毒,可燃性气体爆炸;矿井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一氧化碳(CO)中毒,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爆炸。 条文:条文: (三)地上有限空间:第四条第四条 分类分类 释义:释义:储藏室、温室、冷库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 ;酒糟池、发酵池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硫化氢(H2S)中毒,可燃性气体爆炸 ;垃圾站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硫化氢(H2S)中毒,可燃性气体爆炸; 粮仓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磷化氢(PH3)中毒,粉尘爆炸; 料仓的主要危害因素:缺氧,粉尘爆炸 。 条文:条文: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检测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第五条第五条 检测检测 条文:条文: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第五条第五条 检测检测 条文:条文:未经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作业者工作面发生变化时,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应重新检测后再进入。 释义:释义:在不能证明有限空间内部安全的情况下,贸然进入有生命危险。如事故案例四,随着苯不断挥发,积聚在有限空间内,使苯浓度由安全值上升到危险值,造成中毒。如下井作业,井口处氧浓度正常,随着不断向下走,比重大的二氧化碳、水蒸气浓度加大,挤占氧,造成缺氧。 条文:条文: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 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第五条第五条 检测检测 特别注意:特别注意:检测人员的自身安全要有保障。应在危险环境以外进行检测,可通过采样泵和导气管将危险气体样品引到检测仪器。当初次进入危险环境进行检测时,需配备隔离式呼吸防护设备。第五条第五条 检测检测第五条第五条 检测检测当未配备隔离式呼吸防护器具进入有限空间时,必须佩戴氧气报警器,或进行氧气浓度定时监测。当佩戴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具进入有限空间时,必须佩戴相应的有毒气体报警器,或进行有毒气体浓度定时监测。未佩戴呼吸防护器具进入有限空间时,必须佩戴有毒气体报警器和氧气报警器。第五条第五条 检测检测扩散式气体报警器氧气/可燃气泵吸式气体检测仪复合式泵吸气体检测仪气体快速检测管第五条第五条 检测检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测/防护箱 条文:条文: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第六条第六条 危害评估危害评估 释义:释义:危害评估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氧浓度在19.5%-23.5%间是安全的。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硫化氢浓度小于10mg/m3。 条文:条文: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第六条第六条 危害评估危害评估 释义:释义:控制措施缺氧,应佩戴隔离式呼吸防护器具,如送风式长管呼吸器,自吸式长管呼吸器,正压钢瓶长管呼吸器,正压钢瓶背负式呼吸器。有毒气体浓度在作业场所允许浓度的10倍以下,可使用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具,俗称防毒口罩。当硫化氢浓度小于100mg/m3时,可使用防毒口罩。硫化氢的立即威胁生命健康浓度IDLH是430 100mg/m3 条文:条文: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第七条第七条 通风通风 释义:释义:强制通风可将新鲜空气导入到有限空间,增加氧气浓度,降低有毒气体浓度;持续通风可降低有毒气体积聚风险,即使有毒气体在不断释放,只要风量足够,就可避免中毒事故发生;纯氧遇明火易引发火灾爆炸。第七条第七条 通风通风 条文:条文: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第八条第八条 防护设备防护设备 第八条第八条 防护设备防护设备 条文:条文: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第九条第九条 呼吸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品 释义:释义:隔离式过滤式第九条第九条 呼吸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品 条文:条文: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第十条第十条 应急救援装备应急救援装备 释义:释义: 条文:条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二)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主要负责人职责主要负责人职责 条文:条文:(三)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四)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五)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条文:条文: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作业审批作业审批 释义: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要素释义: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要素编号,作业单位,所属单位,设施名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作业内容,填编号,作业单位,所属单位,设施名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作业内容,填报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入前检测数据检测项目:氧含量、易燃报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入前检测数据检测项目:氧含量、易燃易爆物质浓度、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浓度,检测人员,检测时间,作业易爆物质浓度、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浓度,检测人员,检测时间,作业开工时间,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作业人员作业安全教育、连续测定的仪器开工时间,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作业人员作业安全教育、连续测定的仪器和人员、测定用仪器准确可靠性、呼吸器和人员、测定用仪器准确可靠性、呼吸器/梯子梯子/绳缆等抢救器具、通风排绳缆等抢救器具、通风排气情况、氧气浓度气情况、氧气浓度/有害气体检测结果、照明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及防毒用有害气体检测结果、照明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及防毒用具、通风设备、其它补充措施,作业负责人意见具、通风设备、其它补充措施,作业负责人意见/签名,工作结束签名,工作结束 确认人确认人意见意见/签名,结束时间。签名,结束时间。该审批表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且要求安全管理部门存档该审批表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且要求安全管理部门存档时间至少一年。时间至少一年。 条文:条文: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第十三第十三 条条 危害告知危害告知 释义:释义:第十三第十三 条条 危害告知危害告知 北京电力公司制作的电力井警示标识北京电力公司制作的电力井警示标识 条文:条文: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一)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现场监督管理现场监督管理 条文:条文:(二)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现场监督管理现场监督管理 条文:条文:(三)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现场监督管理现场监督管理 条文:条文: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经营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承包管理承包管理 条文:条文:生产经营单位在有限空间实施临时作业时,应严格遵照本规范要求。如缺乏必备的检测、防护条件,不得自行组织施工作业,应与有关部门联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进行。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临时作业临时作业 释义:释义:应在委托合同上明确告知有限空间作业的危害;尤其是宾馆饭店等服务机构多发生临时作业,一定要委托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能力的专业队伍,随便找人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害人害己。 条文:条文: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 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条件开展培训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培训培训 条文:条文: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应急救援应急救援 条文:条文: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条文:条文:有限空间发生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所在区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事故报告事故报告 1、有限空间作业是高风险作业,很多人由于麻痹、有限空间作业是高风险作业,很多人由于麻痹大意付出了生命。大意付出了生命。2、进入有限空间前一定要进行气体检测。、进入有限空间前一定要进行气体检测。3、有效防护,一个呼吸器或一根安全绳都能拯救、有效防护,一个呼吸器或一根安全绳都能拯救一个人的生命。一个人的生命。4、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规范,减少事故发生。、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规范,减少事故发生。请大家谨记:请大家谨记: 精品课件精品课件!精品课件精品课件! 谢谢!技术咨询: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010-6352.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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