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68页
第2页 / 共168页
第3页 / 共168页
第4页 / 共168页
第5页 / 共168页
第6页 / 共168页
第7页 / 共168页
第8页 / 共168页
第9页 / 共168页
第10页 / 共168页
亲,该文档总共16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10)主要修订内容王华林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2010.8.11一、本次高规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n n1 1、修改了适用范围;、修改了适用范围; n n2 2、修改了结构平面和立面规则性有关规定;、修改了结构平面和立面规则性有关规定; n n3 3、调整了部分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细分了、调整了部分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细分了8 8度地度地震区房屋最大适用高度;震区房屋最大适用高度; n n4 4、增加了结构抗震性能设计及抗连续倒塌设计的、增加了结构抗震性能设计及抗连续倒塌设计的原则规定;原则规定; n n5 5、补充完善了房屋舒适度设计规定;、补充完善了房屋舒适度设计规定; n n6 6、修改了风荷载及地震作用有关内容;、修改了风荷载及地震作用有关内容; n n7 7、调整了、调整了“ “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强柱弱梁、强剪弱弯” ”及部分构件内及部分构件内力调整系数;力调整系数;n n8 8、修改完善了框架、剪力墙(含短肢剪力墙)、修改完善了框架、剪力墙(含短肢剪力墙)、框架框架- -剪力墙、筒体结构的有关设计规定;剪力墙、筒体结构的有关设计规定;n n9 9、修改、补充了复杂高层建筑结构的有关规定;、修改、补充了复杂高层建筑结构的有关规定; n n1010、混合结构增加了钢管混凝土、钢板剪力墙设、混合结构增加了钢管混凝土、钢板剪力墙设计规定;计规定; n n1111、 补充了地下室设计要求,修改了基础设计规补充了地下室设计要求,修改了基础设计规定;定;n n1212、修改了结构施工有关规定,增加了绿色施工、修改了结构施工有关规定,增加了绿色施工等要求。等要求。n n n n这里没提及因这里没提及因抗规抗规调整而引起的相应调整,比如地震影响系数曲调整而引起的相应调整,比如地震影响系数曲线调整等内容。线调整等内容。n n 字体为修改的主要内容。字体为修改的主要内容。n n 字体为新高规条文。字体为新高规条文。n n 字体为修订原因、解释或补充说明。字体为修订原因、解释或补充说明。n n 字体为高亮部分。字体为高亮部分。n n 字体为重点字眼。字体为重点字眼。二、对设计影响较大的条文修改n n1 1、调整了设计范围:本规程适用范围调整为、调整了设计范围:本规程适用范围调整为1010层层及及10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28m的住宅建筑结构的住宅建筑结构和房屋高度大于和房屋高度大于24m24m的其他民用高层建筑结构。的其他民用高层建筑结构。n n 第第1.0.21.0.2条:条:本规程适用于本规程适用于1010层及层及1010层以上层以上或房或房屋高度超过屋高度超过28m28m的住宅建筑结构和房屋高度大于的住宅建筑结构和房屋高度大于24m24m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结构。非抗震设计和抗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结构。非抗震设计和抗震设防烈度为震设防烈度为6 6至至9 9度抗震设计的高层民用建筑结度抗震设计的高层民用建筑结构,其适用的房屋最大高度和结构类型应符合本构,其适用的房屋最大高度和结构类型应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规程的有关规定。本规程不适用于建造在危险地本规程不适用于建造在危险地段的高层建筑结构。段的高层建筑结构。n n修订原因:n n首先是为了与我国现行有关标准协调,首先是为了与我国现行有关标准协调,民用建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筑设计通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相应规定。有相应规定。n n有的住宅建筑的层高较大或住宅的底部几层布置有的住宅建筑的层高较大或住宅的底部几层布置层高较大的商场(商住楼),其层数虽然不到层高较大的商场(商住楼),其层数虽然不到1010层,但房屋总高度已超过层,但房屋总高度已超过28m28m,仍应按本规程进行,仍应按本规程进行结构设计。结构设计。 n n关于高度大于关于高度大于24m24m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结构是指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结构是指办公楼、办公楼、酒店、综合楼、商场、会议中心、博物馆等高层民用建筑,酒店、综合楼、商场、会议中心、博物馆等高层民用建筑,这些建筑中有的层数虽然不到这些建筑中有的层数虽然不到1010层,但层高比较高,建筑层,但层高比较高,建筑内部的空间比较大,变化也多,为适应结构设计的需要,内部的空间比较大,变化也多,为适应结构设计的需要,有必要将这类高度大于有必要将这类高度大于24m24m的结构纳入到本规程的适用范的结构纳入到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围。n n至于高度大于至于高度大于24m24m的体育场馆、航站楼、大型火车站等大的体育场馆、航站楼、大型火车站等大跨度空间结构,其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跨度空间结构,其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可供参考。定,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可供参考。n n另外,由于我国没有在危险地段建造高层建筑的工程实践另外,由于我国没有在危险地段建造高层建筑的工程实践经验,也没有相应的研究成果,所以经验,也没有相应的研究成果,所以本规程也没有制定专本规程也没有制定专门条款针对特殊地段。门条款针对特殊地段。n n2、提出了结构抗震性能设计要求和基本方法:见1.0.3条和3.11节。n n第1.0.3条: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当其房屋高度、规则性、结构类型、场地条件或抗震设防标准等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结构抗震性能设计方法进行分析和论证。 n n修订原因:修订原因:n n近几年,结构抗震性能设计已在我国近几年,结构抗震性能设计已在我国“超限高层超限高层建筑结构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比较广泛地采用,积累了抗震设计中比较广泛地采用,积累了不少经验。不少经验。n n国际上,日本从国际上,日本从19811981年起已将基于性能的抗震设年起已将基于性能的抗震设计原理用于高度超过计原理用于高度超过60m60m的高层建筑。美国从上世的高层建筑。美国从上世纪纪9090年代陆续提出了一些有关抗震性能设计的文年代陆续提出了一些有关抗震性能设计的文件(如件(如ATC40ATC40、FEMA356FEMA356、ASCE41ASCE41等),近几年由等),近几年由洛杉矶市和旧金山市的重要机构发布了新建高层洛杉矶市和旧金山市的重要机构发布了新建高层建筑(高度超过建筑(高度超过160160英尺、约英尺、约49m49m)采用抗震性能)采用抗震性能设计的指导性文件。设计的指导性文件。20082008年美国一学术组织年美国一学术组织“国国际高层建筑及都市环境委员会(际高层建筑及都市环境委员会(CTBUHCTBUH)”发表了发表了有关高层建筑(高度超过有关高层建筑(高度超过50m50m)抗震性能设计的建)抗震性能设计的建议。高层建筑采用抗震性能设计已形成一种发展议。高层建筑采用抗震性能设计已形成一种发展趋势。趋势。 n n正确应用性能设计方法将有利于判断高层建筑结构的抗震正确应用性能设计方法将有利于判断高层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有针对性地加强结构的关键部位和薄弱部位,为发性能,有针对性地加强结构的关键部位和薄弱部位,为发展安全、适用、经济的结构方案提供创造性的空间。展安全、适用、经济的结构方案提供创造性的空间。n n条文中提出的条文中提出的房屋高度、规则性、结构类型、场地条件或房屋高度、规则性、结构类型、场地条件或抗震设防标准等抗震设防标准等有特殊要求的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包括:有特殊要求的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包括: 1 1)“超限高层建筑结构超限高层建筑结构”; 2 2)有些工程虽不属于)有些工程虽不属于“超限高层建筑结构超限高层建筑结构”,但由于,但由于其结构类型或有些部位结构布置的复杂性,难以直接其结构类型或有些部位结构布置的复杂性,难以直接按本规程的常规方法进行设计;按本规程的常规方法进行设计; 3 3)还有一些位于高烈度区()还有一些位于高烈度区(8 8度、度、9 9度)的甲、乙类设度)的甲、乙类设防标准的工程或处于抗震不利地段的工程,出现难以防标准的工程或处于抗震不利地段的工程,出现难以确定抗震等级或难以直接按本规程常规方法进行设计确定抗震等级或难以直接按本规程常规方法进行设计的情况。为适应上述工程抗震设计的需要,有必要规的情况。为适应上述工程抗震设计的需要,有必要规定可采用抗震性能设计方法进行分析和论证。定可采用抗震性能设计方法进行分析和论证。n n第第3.11.13.11.1条:条:结构抗震性能设计应分析结构方案结构抗震性能设计应分析结构方案的特殊性、选用适宜的结构抗震性能目标,并分的特殊性、选用适宜的结构抗震性能目标,并分析论证结构方案可满足预期的抗震性能目标的要析论证结构方案可满足预期的抗震性能目标的要求。求。 n n 结构抗震性能目标应综合考虑结构抗震性能目标应综合考虑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类别、设防烈度、场地条件、结构的特殊性、建造费用、设防烈度、场地条件、结构的特殊性、建造费用、震后损失和修复难易程度等震后损失和修复难易程度等各项因素选定。结构各项因素选定。结构抗震性能目标分为抗震性能目标分为A A、B B、C C、DD四个等级,结构四个等级,结构抗震性能分为抗震性能分为1 1、2 2、3 3、4 4、5 5五个水准(表五个水准(表3.11.13.11.1),每个性能目标均与一组在指定地震地),每个性能目标均与一组在指定地震地面运动下的结构抗震性能水准相对应。面运动下的结构抗震性能水准相对应。 n n本条规定了结构抗震性能设计的三项主要工作:本条规定了结构抗震性能设计的三项主要工作:n n1 1)分析结构方案在房屋高度、规则性、结构类型、)分析结构方案在房屋高度、规则性、结构类型、场地条件或抗震设防标准等方面的特殊要求(详场地条件或抗震设防标准等方面的特殊要求(详见第见第1.0.31.0.3条的条文说明),以确定条的条文说明),以确定结构设计是否结构设计是否需要采用抗震性能设计方法并以此特殊性作为选需要采用抗震性能设计方法并以此特殊性作为选用性能目标的主要依据用性能目标的主要依据。 n n2 2)选用抗震性能目标。选用抗震性能目标。性能目标选用时,一般需性能目标选用时,一般需征求业主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征求业主和有关专家的意见。n n3 3)结构抗震性能分析论证的重点是深入的计算分)结构抗震性能分析论证的重点是深入的计算分析和工程判断,找出结构有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析和工程判断,找出结构有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提出有针对性的抗震加强措施,必要的试验验证,提出有针对性的抗震加强措施,必要的试验验证,分析论证分析论证结构可达到预期的抗震性能目标。结构可达到预期的抗震性能目标。n n分析论证分析论证一般需要进行如下工作:一般需要进行如下工作: 1 1)分析确定结构超过本规程适用范围及不规则性的情)分析确定结构超过本规程适用范围及不规则性的情况和程度;况和程度; 2 2)认定场地条件、抗震设防类别和地震动参数;)认定场地条件、抗震设防类别和地震动参数; 3 3)深入的弹性和弹塑性计算分析(静力分析及时程分)深入的弹性和弹塑性计算分析(静力分析及时程分析)并判断计算结果的合理性;析)并判断计算结果的合理性; 4 4)找出结构有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以及需要加强的关)找出结构有可能出现的薄弱部位以及需要加强的关键部位,提出有针对性的抗震加强措施;键部位,提出有针对性的抗震加强措施; 5 5)必要时还需进行构件、节点或整体模型的抗震试验,)必要时还需进行构件、节点或整体模型的抗震试验,补充提供论证依据,例如对本规程未列入的新型结构补充提供论证依据,例如对本规程未列入的新型结构方案又无震害和试验依据或对计算分析难以判断、抗方案又无震害和试验依据或对计算分析难以判断、抗震概念难以接受的复杂结构方案;震概念难以接受的复杂结构方案; 6 6)论证结构能满足所选用的抗震性能目标的要求。)论证结构能满足所选用的抗震性能目标的要求。n n第第3.11.23.11.2条:条:结构抗震性能水准可按表结构抗震性能水准可按表3.11.23.11.2进进行宏观判别。行宏观判别。n n本条所说的本条所说的“关键构件关键构件”可由结构工程师根据工可由结构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析确定。程实际情况分析确定。n n例如:水平转换构件及其支承的竖向构件、大跨例如:水平转换构件及其支承的竖向构件、大跨连体结构的连接体及其支承的竖向构件、大悬挑连体结构的连接体及其支承的竖向构件、大悬挑结构的主要悬挑构件、加强层伸臂和周边环带结结构的主要悬挑构件、加强层伸臂和周边环带结构的竖向支撑构件、承托上部多个楼层框架柱的构的竖向支撑构件、承托上部多个楼层框架柱的腰桁架、长短柱在同一楼层且数量相当时该层各腰桁架、长短柱在同一楼层且数量相当时该层各个长短柱、扭转变形很大部位的竖向(斜向)构个长短柱、扭转变形很大部位的竖向(斜向)构件、重要的斜撑构件等。件、重要的斜撑构件等。 n n第第3.11.43.11.4条:条:n n结构弹塑性计算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结构弹塑性计算分析应符合下列要求:1 1 高度高度不超过不超过150m150m的高层建筑可采用静力弹的高层建筑可采用静力弹塑性分析方法;塑性分析方法; 高度高度超过超过200m200m时,应采用弹塑性时程分析时,应采用弹塑性时程分析法;法; 高度在高度在150150200m200m之间,可视结构不规则之间,可视结构不规则程度选择静力或时程分析法。程度选择静力或时程分析法。 高度高度超过超过300m300m的结构或新型结构或特别复的结构或新型结构或特别复杂的结构,应由两个不同单位进行独立的计算杂的结构,应由两个不同单位进行独立的计算校核;校核;不同单位指该工程设计团队之外的另一个设计、咨询单位。不同单位指该工程设计团队之外的另一个设计、咨询单位。 2 2 弹塑性计算分析应以混凝土构件的弹塑性计算分析应以混凝土构件的实际配筋、型钢实际配筋、型钢和钢构件的实际截面和钢构件的实际截面规格为基础,不应以估算的配筋规格为基础,不应以估算的配筋和钢构件替代;和钢构件替代; 3 3 复杂结构应进行复杂结构应进行施工模拟分析施工模拟分析,应以施工全过程完,应以施工全过程完成后的内力为初始状态;成后的内力为初始状态; 4 4 弹塑性时程分析宜采用弹塑性时程分析宜采用双向或三向地震输入双向或三向地震输入,计算,计算结果宜取多组波计算结果的包络值;结果宜取多组波计算结果的包络值; 5 5 应对计算分析结果进行应对计算分析结果进行合理性判断合理性判断。n n3 3、增加了对混凝土、钢筋、钢材材料的要求,强、增加了对混凝土、钢筋、钢材材料的要求,强调了应用高强钢筋、高强高性能混凝土以及轻质调了应用高强钢筋、高强高性能混凝土以及轻质非结构材料。非结构材料。见见3.23.2节。节。 n n第第3.2.13.2.1条:条: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宜采用高强高性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宜采用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和高强钢筋;构件内力较大或抗震性能能混凝土和高强钢筋;构件内力较大或抗震性能有较高要求时,宜采用型钢混凝土、钢管混凝土有较高要求时,宜采用型钢混凝土、钢管混凝土构件。构件。 n n第第3.2.23.2.2条:条:高层建筑的填充墙、隔墙等非结构构高层建筑的填充墙、隔墙等非结构构件宜采用各类轻质材料,构造上宜与主体结构柔件宜采用各类轻质材料,构造上宜与主体结构柔性连接,并应满足自身的承载力、稳定要求和适性连接,并应满足自身的承载力、稳定要求和适应主体结构变形的能力。应主体结构变形的能力。 n n本节规定了关于混凝土强度等级的主要要求,关于局部特殊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钢筋要求;补充了对混合结构中型钢钢材的抗震要求。n n特别提到:混合结构中的型钢混凝土竖向构件的型钢及钢管混凝土的钢管宜采用Q345和 Q235等级的钢材,也可采用Q390、Q420等级或符合结构性能要求的其他钢材;型钢梁宜采用Q235和 Q345等级的钢材。n n4、调整了房屋最大适用高度要求,增加了8度0.3g抗震设防区的房屋适用高度内容;框架结构高度适当降低;板柱-剪力墙结构高度增大较多。见3.3.2条。 n n第第3.3.23.3.2条:条: A 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乙类和丙类高层级高度钢筋混凝土乙类和丙类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应符合表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应符合表3.3.2-13.3.2-1的规定,的规定, B B级高度钢筋混凝土乙类和丙类高层建筑的最大级高度钢筋混凝土乙类和丙类高层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应符合表适用高度应符合表3.3.2-23.3.2-2的规定。的规定。n n 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最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最大适用高度应适当降低。大适用高度应适当降低。n n5 5、调整了房屋使用的最大高宽比要求,不再区分、调整了房屋使用的最大高宽比要求,不再区分A A级高度和级高度和B B级高度。级高度。见见3.3.33.3.3条。条。n n第第3.3.33.3.3条:条: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的高宽比不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的高宽比不宜超过表宜超过表3.3.33.3.3的规定。的规定。n n修订的内容:n n本次修订将A级高度与B级高度的适用高宽比限值进行了合并处理,不再强调“最大高宽比”概念;将筒中筒结构和框架-核心筒结构的高宽比限值分开规定,适当提高了筒中筒结构的适用高宽比。n n关于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高宽比规定的几点补充说明:关于房屋适用的最大高度、高宽比规定的几点补充说明: n n1 1 房屋高度是指室外地面至主要屋面顶板的高度,不房屋高度是指室外地面至主要屋面顶板的高度,不包括局部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水箱、构架等高度;对包括局部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水箱、构架等高度;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1/21/2高度处。对于局部高度处。对于局部突出的屋顶部分的面积或带坡顶的阁楼的使用部分(高突出的屋顶部分的面积或带坡顶的阁楼的使用部分(高度度1.8m1.8m)的面积超过标准层面积的)的面积超过标准层面积的1/21/2时,应按一层时,应按一层计算。计算。n n2 2 各种结构体系的适用的最大高度,是指根据上述各各种结构体系的适用的最大高度,是指根据上述各表确定建筑的结构体系,按现行规范、规程的各项规定表确定建筑的结构体系,按现行规范、规程的各项规定进行设计时,结构选型是合适的。如果所设计的建筑结进行设计时,结构选型是合适的。如果所设计的建筑结构房屋高度超过了上述各表的规定,仍按现行规范、规构房屋高度超过了上述各表的规定,仍按现行规范、规程的有关规定设计,则不完全合适。因此,该类结构的程的有关规定设计,则不完全合适。因此,该类结构的设计应有可靠依据,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并按规定报设计应有可靠依据,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审查。请有关部门审查。n n3 3 高层建筑结构高宽比的规定,是对结构整体刚度、抗高层建筑结构高宽比的规定,是对结构整体刚度、抗倾覆能力、承载能力以及经济合理性的宏观控制指标。实倾覆能力、承载能力以及经济合理性的宏观控制指标。实际上当满足高规对侧向位移、结构稳定、抗倾覆能力、承际上当满足高规对侧向位移、结构稳定、抗倾覆能力、承载能力等性能的规定时,高宽比的规定可不作为一个必须载能力等性能的规定时,高宽比的规定可不作为一个必须满足的条件,也不作为判断结构规则与否及超限高层建筑满足的条件,也不作为判断结构规则与否及超限高层建筑抗震专项审查的一个指标。抗震专项审查的一个指标。n n4 4 高层建筑高宽比的计算:高层建筑高宽比的计算: 高层建筑的高宽比为房屋的高度高层建筑的高宽比为房屋的高度H H与建筑平面宽度与建筑平面宽度B B之比。之比。 房屋的高度房屋的高度H H,对不带裙房的塔楼,即为地面以上高度(不计局部,对不带裙房的塔楼,即为地面以上高度(不计局部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水箱、构架等);对带有裙房的高层建筑,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水箱、构架等);对带有裙房的高层建筑,当裙房的面积和刚度超过其上部塔楼的面积和刚度的当裙房的面积和刚度超过其上部塔楼的面积和刚度的2.52.5和和2.02.0倍倍时,可取裙房以上部分的高度作为计算高宽比时房屋的高度时,可取裙房以上部分的高度作为计算高宽比时房屋的高度H H。 房屋的平面宽度房屋的平面宽度B B,一般矩形平面按所考虑方向的最小投影宽度计,一般矩形平面按所考虑方向的最小投影宽度计算高宽比,对突出建筑物平面很小的局部构件(如楼梯间、电梯算高宽比,对突出建筑物平面很小的局部构件(如楼梯间、电梯间等),一般不作为建筑物计算宽度。间等),一般不作为建筑物计算宽度。 n n6 6、修改了楼层位移比的计算要求及可以适当放松、修改了楼层位移比的计算要求及可以适当放松的条件及限值。的条件及限值。见见3.4.53.4.5条。条。n n第第3.4.53.4.5条:条:结构平面布置应减少扭转的影响。在考虑偶然结构平面布置应减少扭转的影响。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地震力作用下,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偏心影响的地震力作用下,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和层间位移,n nA 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1.2倍,不应倍,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51.5倍;倍;n nB B级高度高层建筑、超过级高度高层建筑、超过A A级高度的混合结构及本规程第级高度的混合结构及本规程第10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1.2倍,倍,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41.4倍。倍。n n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之比,之比,A 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大于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90.9,B B级高度高层建筑、级高度高层建筑、超过超过A A级高度的混合结构及本规程第级高度的混合结构及本规程第10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应大于建筑不应大于0.850.85。n n 注:当楼层的最大层间位移角不大于本规程第注:当楼层的最大层间位移角不大于本规程第3.7.33.7.3条规条规定的限值的定的限值的0.40.4倍倍时,该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时,该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与该楼层平均值的比值可适当放松,但不应大于层间位移与该楼层平均值的比值可适当放松,但不应大于1.61.6。n n例如:剪力墙结构最大层间位移角为例如:剪力墙结构最大层间位移角为1/10001/1000,当最大层,当最大层间位移角为间位移角为1/25001/2500时,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时,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与该楼层平均值的比值可适当放松,最大可放松层间位移与该楼层平均值的比值可适当放松,最大可放松至至1.61.6。n n7 7、调整了楼层刚度变化的计算方法和限制条件:、调整了楼层刚度变化的计算方法和限制条件:见见3.5.23.5.2条;条;n n增加了沿竖向质量不均匀结构的限制:增加了沿竖向质量不均匀结构的限制:见见3.5.63.5.6条;条;n n增加了竖向不规则结构的限制:增加了竖向不规则结构的限制:见见3.5.73.5.7条;条;n n楼层竖向不规则结构地震剪力增大系数由楼层竖向不规则结构地震剪力增大系数由1.151.15调调整为整为1.251.25:见见3.5.83.5.8条。条。 n n第第3.5.23.5.2条:条:抗震设计时,对框架结构,楼层与上抗震设计时,对框架结构,楼层与上部相邻楼层的侧向刚度比部相邻楼层的侧向刚度比 1 1不宜小于不宜小于0.70.7,与上部,与上部相邻三层侧向刚度比的平均值不宜小于相邻三层侧向刚度比的平均值不宜小于0.80.8;对框;对框架架- -剪力墙和板柱剪力墙和板柱- -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框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架- -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楼层与上部相邻楼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楼层与上部相邻楼层侧向刚度比层侧向刚度比 2 2不宜小于不宜小于0.90.9,楼层层高大于相邻,楼层层高大于相邻上部楼层层高上部楼层层高1.51.5倍时,不应小于倍时,不应小于1.11.1,底部嵌固,底部嵌固楼层不应小于楼层不应小于1.51.5。n n对应原高规对应原高规4.4.24.4.2条。条。n nV V为楼层地震剪力;为楼层地震剪力;n n 为层间位移。为层间位移。 n n对对框架结构框架结构按原规范要求执行是合理的。按原规范要求执行是合理的。n n对对框架框架- -剪力墙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板柱- -剪力墙结构、剪力墙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框架- -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楼面体系,楼面体系对侧向刚度贡献较小,当层高变化时刚度变化不对侧向刚度贡献较小,当层高变化时刚度变化不明显,按(明显,按(3.5.2-23.5.2-2)定义的楼层侧向刚度比作为)定义的楼层侧向刚度比作为判定侧向刚度变化的依据,但控制指标也应做相判定侧向刚度变化的依据,但控制指标也应做相应的改变,按刚度比不小于应的改变,按刚度比不小于0.90.9控制;层高变化较控制;层高变化较大时,对刚度变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大时,对刚度变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0.90.9变为变为1.11.1;底部嵌固楼层采用了嵌固的假设,层间位移;底部嵌固楼层采用了嵌固的假设,层间位移角结果较小,因此对底部嵌固楼层侧向刚度比做角结果较小,因此对底部嵌固楼层侧向刚度比做了更严格的规定,由了更严格的规定,由0.90.9改为改为1.51.5。 n n第第3.5.63.5.6条:条:楼层质量沿高度宜均匀分布,楼层质楼层质量沿高度宜均匀分布,楼层质量不宜大于相邻下部楼层质量的量不宜大于相邻下部楼层质量的1.51.5倍。倍。n n本条为新增条文,规定了质量沿竖向不规则的限本条为新增条文,规定了质量沿竖向不规则的限制条件。制条件。n n第第3.5.73.5.7条:条:不应采用同一部位楼层刚度和承载力不应采用同一部位楼层刚度和承载力变化同时不满足本规程第变化同时不满足本规程第3.5.23.5.2条和条和3.5.33.5.3条规定条规定的高层建筑结构。的高层建筑结构。 n n本条为新增条文,限制采用同一部位(楼层)刚本条为新增条文,限制采用同一部位(楼层)刚度和受剪承载力变化均不规则的高层建筑结构。度和受剪承载力变化均不规则的高层建筑结构。其中其中3.5.23.5.2为刚度限制,为刚度限制,3.5.33.5.3为受剪承载力限制。为受剪承载力限制。 n n第3.5.8条:楼层侧向刚度变化、承载力变化及竖向抗侧力构件连续性不符合本规程第3.5.2条、3.5.3条、3.5.4条要求的,该楼层应视为薄弱层,其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剪力应乘以1.25的增大系数,并应符合本规程第4.3.12条规定的最小地震剪力系数要求。n n本条由原规程第5.1.14条修改,薄弱层地震剪力增大系数由1.15调整为1.25。 n n8 8、 明确结构侧向位移限制条件是针对风荷载或明确结构侧向位移限制条件是针对风荷载或地震作用标准值作用下的计算结果,地震作用标准值作用下的计算结果,见见3.7.33.7.3条。条。n n第第3.7.33.7.3条:条:按弹性方法计算的按弹性方法计算的风荷载或多遇地震风荷载或多遇地震标准值作用下标准值作用下的楼层层间最大水平位移与层高之的楼层层间最大水平位移与层高之比宜符合以下规定:比宜符合以下规定:n n1 1 高度不大于高度不大于150m150m的高层建筑,其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的高层建筑,其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不宜大于表层高之比不宜大于表3.7.33.7.3的限值;的限值;n n2 2 高度不小于高度不小于250m250m的高层建筑,其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的高层建筑,其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不宜大于层高之比不宜大于1/5001/500;n n3 3 高度在高度在150250m150250m之间的高层建筑,其楼层层间最大之间的高层建筑,其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的限值可按本条第位移与层高之比的限值可按本条第1 1款和第款和第2 2款的限值线性款的限值线性插入取用。插入取用。n n注:楼层层间最大位移注:楼层层间最大位移 u u以楼层最大的水平位移差计算,不扣除整体弯曲变以楼层最大的水平位移差计算,不扣除整体弯曲变形。抗震设计时,本条规定的楼层位移计算可不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形。抗震设计时,本条规定的楼层位移计算可不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n n9 9、增加房屋高度大于、增加房屋高度大于150m150m结构的弹塑性变形验算要求,结构的弹塑性变形验算要求,见见3.7.43.7.4条。条。n n第第3.7.43.7.4条:条:高层建筑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薄弱层弹塑高层建筑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薄弱层弹塑性变形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性变形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n n1 1 下列结构应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下列结构应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n n 1 1)7 79 9度时楼层屈服强度系数小于度时楼层屈服强度系数小于0.50.5的框架结构;的框架结构;n n 2 2)甲类建筑和)甲类建筑和9 9度抗震设防的乙类建筑结构;度抗震设防的乙类建筑结构;n n 3 3)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的建筑结构;)采用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的建筑结构;n n 4 4)房屋高度大于)房屋高度大于150m150m的结构。的结构。n n2 2 下列结构宜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下列结构宜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n n 1 1)本规程表)本规程表4.3.44.3.4所列高度范围且不满足本规程第所列高度范围且不满足本规程第 3.5.23.5.5 3.5.23.5.5 条规定的竖向不规则高层建筑结构;条规定的竖向不规则高层建筑结构;n n 2 2)7 7度度、类场地和类场地和8 8度抗震设防的乙类建筑结构;度抗震设防的乙类建筑结构;n n 3 3)板柱)板柱- -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 注:楼层屈服强度系数为按构件实际配筋和材料强度标准值计算的楼层注:楼层屈服强度系数为按构件实际配筋和材料强度标准值计算的楼层受剪承载力与按罕遇地震作用计算的楼层弹性地震剪力的比值。受剪承载力与按罕遇地震作用计算的楼层弹性地震剪力的比值。 n n1010、增加了风振舒适度计算时结构阻尼比取值要求,、增加了风振舒适度计算时结构阻尼比取值要求,见见3.7.63.7.6条;条;增加了楼盖竖向振动舒适度要求,增加了楼盖竖向振动舒适度要求,见见3.7.73.7.7条。条。n n第第3.7.63.7.6条:条:房屋高度不小于房屋高度不小于150m150m的高层混凝土建筑结构的高层混凝土建筑结构应满足风振舒适度要求。在现行国家标准应满足风振舒适度要求。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范GB50009GB50009规定的规定的1010年一遇的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年一遇的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结构顶点的顺风向和横风向振动最大加速度计算值不应超结构顶点的顺风向和横风向振动最大加速度计算值不应超过表过表3.7.63.7.6的限值的限值(表略)(表略)。结构顶点的顺风向和横风向结构顶点的顺风向和横风向振动最大加速度可按现行行业标准振动最大加速度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技术规程JGJ99JGJ99的有关规定计算,也可通过风洞试验结的有关规定计算,也可通过风洞试验结果判断确定,计算时阻尼比宜取果判断确定,计算时阻尼比宜取0.010.010.020.02。n n明确了阻尼比取值,对混凝土结构取明确了阻尼比取值,对混凝土结构取0.020.02,对混合结构根,对混合结构根据房屋高度和结构类型取据房屋高度和结构类型取0.010.010.020.02。 n n第第3.7.73.7.7条:条:楼盖结构宜具有适宜的刚度、质量及楼盖结构宜具有适宜的刚度、质量及阻尼,其竖向振动舒适度应符合下列规定:阻尼,其竖向振动舒适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钢筋混凝土楼盖结构竖向频率不宜小于钢筋混凝土楼盖结构竖向频率不宜小于3Hz3Hz; 2 2 不同使用功能、不同自振频率的楼盖结构,其振不同使用功能、不同自振频率的楼盖结构,其振动峰值加速度不宜超过表动峰值加速度不宜超过表3.7.73.7.7限值。楼盖结构竖向振限值。楼盖结构竖向振动加速度可按本规范附录动加速度可按本规范附录C C计算。计算。n n第第第第C.0.1C.0.1C.0.1C.0.1条:条:人行走引起的楼盖振动峰值加速度可按下列人行走引起的楼盖振动峰值加速度可按下列公式近似计算:公式近似计算:n n第第第第C.0.2C.0.2C.0.2C.0.2条:条:楼盖结构的阻抗有效重量楼盖结构的阻抗有效重量w w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可按下列公式计算:n n第第第第C.0.3C.0.3C.0.3C.0.3条:条:楼盖结构的竖向振动加速度也可采用时程分楼盖结构的竖向振动加速度也可采用时程分析方法计算。析方法计算。(目前设计中需要针对楼板减震处理的均采(目前设计中需要针对楼板减震处理的均采用此详细计算方法)用此详细计算方法)n n1111、调整了结构构件的抗震等级的划分,、调整了结构构件的抗震等级的划分,见见3.9.33.9.33.9.63.9.6条。条。n n第第第第3.9.33.9.33.9.33.9.3条:条:条:条: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构构件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构构件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构构件应根据抗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构造措施要求。构造措施要求。构造措施要求。A A A A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3.9.33.9.33.9.33.9.3确定。当本地区的设防确定。当本地区的设防确定。当本地区的设防确定。当本地区的设防烈度为烈度为烈度为烈度为9 9 9 9度时,度时,度时,度时,A A A A级高度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级高度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级高度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级高度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特一级采用,甲类建筑应采取更有效的抗震措施。特一级采用,甲类建筑应采取更有效的抗震措施。特一级采用,甲类建筑应采取更有效的抗震措施。特一级采用,甲类建筑应采取更有效的抗震措施。n n(框架结构从严,板柱剪力墙结构放宽幅度也较大)(框架结构从严,板柱剪力墙结构放宽幅度也较大)(框架结构从严,板柱剪力墙结构放宽幅度也较大)(框架结构从严,板柱剪力墙结构放宽幅度也较大)n n第第3.9.43.9.4条:条:抗震设计时,抗震设计时,B B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3.9.43.9.4确定确定。(没变化)(没变化) n n第3.9.5条: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当地下室顶层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端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按上部结构采用,地下一层以下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一级,但不应低于四级;地下室中超出上部主楼范围且无上部结构的部分,其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 n n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当地下室顶层不能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需要嵌固在地下室其他楼层时,实际嵌固部位所在楼层及以上的地下室楼层(与地面以上结构对应的部分)的抗震等级,可取为与地面以上结构相同。嵌固部位以下各层可按3.9.5条采用。 n n第第3.9.63.9.6条:条:抗震设计时,与主楼连为整体的裙房抗震设计时,与主楼连为整体的裙房的抗震等级,除应按裙房本身确定外,相关范围的抗震等级,除应按裙房本身确定外,相关范围不应低于主楼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顶板不应低于主楼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顶板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构造措施。裙房与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构造措施。裙房与主楼分离时,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主楼分离时,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n n本条增加了裙房与主楼相连的本条增加了裙房与主楼相连的“ “相关范围相关范围” ”概念,概念,一般指主楼周边外延三跨的裙房结构,相关范围一般指主楼周边外延三跨的裙房结构,相关范围以外的裙房可按裙房自身的结构类型确定抗震等以外的裙房可按裙房自身的结构类型确定抗震等级。裙房偏置时,其端部有较大扭转效应,也需级。裙房偏置时,其端部有较大扭转效应,也需要加强。要加强。 n n当地下室为大底盘其上有多个独立的塔楼时,若嵌固部位当地下室为大底盘其上有多个独立的塔楼时,若嵌固部位在地下室顶板,地下一层高层部分及高层部分受影响范围在地下室顶板,地下一层高层部分及高层部分受影响范围以内部分的抗震等级应与高层部分底部结构的抗震等级相以内部分的抗震等级应与高层部分底部结构的抗震等级相同。地下一层其余部分及地下室二层以下各层(含二层)同。地下一层其余部分及地下室二层以下各层(含二层)的抗震等级可按的抗震等级可按3.9.63.9.6条的方法确定。条的方法确定。 n n关于建筑结构抗震等级的几点补充说明:关于建筑结构抗震等级的几点补充说明: 1 71 7度乙类建筑的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板柱剪力墙度乙类建筑的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板柱剪力墙结构和结构和8 8度乙类建筑高度超过表度乙类建筑高度超过表3.9.33.9.3规定的范围时,规定的范围时,应经过专门研究采取比一级更有效的抗震措施。应经过专门研究采取比一级更有效的抗震措施。 2 2 底部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抗震等级应符合底部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抗震等级应符合表表3.9.33.9.3的有关规定,托柱转换层转换柱和转换梁的抗的有关规定,托柱转换层转换柱和转换梁的抗震等级按框支剪力墙结构中的框支框架采纳。对部分震等级按框支剪力墙结构中的框支框架采纳。对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当转换层的位置设置在框支剪力墙结构,当转换层的位置设置在 3 3 层及层及 3 3 层以上时,其框支柱、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抗震等层以上时,其框支柱、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抗震等级宜按表级宜按表3.9.33.9.3和表和表3.9.43.9.4的规定提高一级采用,已为的规定提高一级采用,已为特一级时可不提高。特一级时可不提高。n n3 3 抗震设计的框架抗震设计的框架- -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 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 50%50%但不大于但不大于 80%80%时,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宜按框架结构的规定采用;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宜按框架结构的规定采用; 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力矩的 80%80%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的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的规定采用。规定采用。n n12、增加了结构抗连续倒塌设计基本要求,见3.12节。n n第3.12.1条:高层建筑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1 1 安全等级为一、二级时,应满足抗连续倒塌安全等级为一、二级时,应满足抗连续倒塌概念设计的要求;概念设计的要求;2 2 安全等级一级且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拆除安全等级一级且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拆除构件方法进行抗连续倒塌设计。构件方法进行抗连续倒塌设计。 n n高层建筑结构应具有在偶然作用发生时适宜的抗高层建筑结构应具有在偶然作用发生时适宜的抗连续倒塌能力。连续倒塌能力。n n结构连续倒塌是指结构因突发事件或严重超载而结构连续倒塌是指结构因突发事件或严重超载而造成局部结构破坏失效,继而引起与失效破坏构造成局部结构破坏失效,继而引起与失效破坏构件相连的构件连续破坏,最终导致相对于初始局件相连的构件连续破坏,最终导致相对于初始局部破坏更大范围的倒塌破坏。部破坏更大范围的倒塌破坏。n n可以造成结构连续倒塌的原因可以是爆炸、撞击、可以造成结构连续倒塌的原因可以是爆炸、撞击、火灾、飓风、地震、设计施工失误、地基基础失火灾、飓风、地震、设计施工失误、地基基础失效等偶然因素。效等偶然因素。n n当偶然因素导致局部结构破坏失效时,整体结构当偶然因素导致局部结构破坏失效时,整体结构不能形成有效的多重荷载传递路径,破坏范围就不能形成有效的多重荷载传递路径,破坏范围就可能沿水平或者竖直方向蔓延,最终导致结构发可能沿水平或者竖直方向蔓延,最终导致结构发生大范围的倒塌甚至是整体倒塌。生大范围的倒塌甚至是整体倒塌。 n n结构抗连续倒塌设计在欧美多个国家得到了广泛结构抗连续倒塌设计在欧美多个国家得到了广泛关注,英国、美国、加拿大、瑞典等国颁布了相关注,英国、美国、加拿大、瑞典等国颁布了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n n比较有代表性的有美国比较有代表性的有美国General Services 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Administration(GSAGSA)新联邦大楼与现代主要工程抗连新联邦大楼与现代主要工程抗连续倒塌分析与设计指南续倒塌分析与设计指南(Progressive Progressive CollapseAnalysisCollapseAnalysis and Design Guidelines for New Federal Office Buildings and and Design Guidelines for New Federal Office Buildings and Major Modernization ProjectMajor Modernization Project)、)、n n美国国防部美国国防部DEPARTMENTDEPARTMENT OF DEFENSE OF DEFENSE ( DODDOD)UFC(UnifiedUFC(Unified Facilities Criteria 2005) Facilities Criteria 2005)建筑抗连续建筑抗连续倒塌设计倒塌设计(Design of Buildings to Resist Progressive Design of Buildings to Resist Progressive CollapseCollapse)n n以及以及英国规范英国规范对结构抗连续倒塌设计的规定等。对结构抗连续倒塌设计的规定等。 n n我国我国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GB 50068-200150068-2001)第第3.0.63.0.6条条 对结构抗连续倒塌也做了对结构抗连续倒塌也做了定性的规定定性的规定“ “对偶然状况,建筑结构可采用下列对偶然状况,建筑结构可采用下列原则之一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设计:原则之一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设计: 1 1)按作用效应的偶然荷载组合进行设计或采取保护措)按作用效应的偶然荷载组合进行设计或采取保护措施,使主要承重结构不致因出现设计规定的偶然事件施,使主要承重结构不致因出现设计规定的偶然事件而丧失承载能力;而丧失承载能力; 2 2)允许主要承重结构因出现设计规定的偶然事件而局)允许主要承重结构因出现设计规定的偶然事件而局部破坏,但其剩余部分具有在一段时间内不发生连续部破坏,但其剩余部分具有在一段时间内不发生连续倒塌的可靠度倒塌的可靠度” ” n n第3.12.2条:抗连续倒塌概念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n n1 1 通过必要的结构连接,增强结构的整体性。通过必要的结构连接,增强结构的整体性。n n (不允许采用仅靠摩擦连接传递重力荷载的传递方式)(不允许采用仅靠摩擦连接传递重力荷载的传递方式)n n2 2 主体结构宜采用多跨规则的超静定结构;主体结构宜采用多跨规则的超静定结构;n n3 3 结构构件应具有适宜的延性,避免剪切破坏、结构构件应具有适宜的延性,避免剪切破坏、 压溃破坏、锚固破坏、节点先于构件破坏;压溃破坏、锚固破坏、节点先于构件破坏;n n4 4 结构构件应具有一定的反向承载能力;结构构件应具有一定的反向承载能力;n n5 5 周边及边跨框架的柱距不宜过大;周边及边跨框架的柱距不宜过大;n n6 6 转换结构应具有整体多重传递重力荷载途径;转换结构应具有整体多重传递重力荷载途径;n n7 7 钢筋混凝土结构梁柱宜刚接,梁板顶、底钢筋钢筋混凝土结构梁柱宜刚接,梁板顶、底钢筋在支座处宜按受拉要求连续贯通;在支座处宜按受拉要求连续贯通;n n8 8 钢结构框架梁柱宜刚接;钢结构框架梁柱宜刚接;n n9 9 独立基础之间宜采用拉梁连接。独立基础之间宜采用拉梁连接。 n n第第3.12.33.12.3条:条:抗连续倒塌的抗连续倒塌的拆除构件方法拆除构件方法应符合下列基本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要求: 1 1 逐个分别拆除结构周边柱、底层内部柱以及转换桁逐个分别拆除结构周边柱、底层内部柱以及转换桁架腹杆等重要构件;架腹杆等重要构件; 2 2 可采用弹性静力方法分析剩余结构的内力与变形;可采用弹性静力方法分析剩余结构的内力与变形; 3 3 剩余结构构件承载力应满足下式要求:剩余结构构件承载力应满足下式要求: R R SS (3.12.3)(3.12.3) S S 剩余结构构件内力设计值,可按本规程剩余结构构件内力设计值,可按本规程3.12.43.12.4计算;计算; R R剩余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可按本规程剩余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可按本规程3.12.53.12.5采用;采用; 效应折减系数。对中部水平构件取效应折减系数。对中部水平构件取0.670.67,对角部和悬挑水平,对角部和悬挑水平构件取构件取1.01.0,其他构件取,其他构件取1.01.0。其中其中3.12.53.12.5条:构件截面承载力计算时,混凝土强度可取标准值;钢材强度,条:构件截面承载力计算时,混凝土强度可取标准值;钢材强度,正截面承载力验算时,可取标准值的正截面承载力验算时,可取标准值的1.25 1.25 倍,受剪承载力验算时可取标准值。倍,受剪承载力验算时可取标准值。n n第第3.12.43.12.4条:条:结构抗连续倒塌设计时,荷载组合结构抗连续倒塌设计时,荷载组合的内力设计值可按下式确定:的内力设计值可按下式确定:n n第第3.12.63.12.6条:条:拆除构件不能满足结构抗连续倒塌要求时,该构件表面附加60kN/m2 侧向偶然作用标准值,构件承n载力应满足式(3.12.6-1)的要求。 Rd Sd (3.12.6-1)Sd =1.2S GK + 0.5S QK +1.3S BK (3.12.6-2)式中: d R 构件承载力设计值,按本规程3.8.1条计算;Sd 构件内力设计值;S GK永久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构件内力;S QK活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构件内力;S BK侧向偶然作用标准值产生的构件内力。本条参照美国国防部(DOD)制定的建筑物最低反恐怖主义标准(UFC4-010-01),侧向偶然作用进入整体结构计算,复核满足该构件截面设计承载力要求。n n1313、对于安全等级为一级或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对于安全等级为一级或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时,应按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时,应按100100年重现期的年重现期的风压值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可采用基本风压风压值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可采用基本风压(5050年重现期)。年重现期)。见见4.2.24.2.2条。条。n第第4.2.24.2.2条:条:基本风压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的规定采用。对于安全等级为一级的高层建筑以及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时应按100 年重现期的风压值采用。(强条)n n对风荷载是否敏感,主要与高层建筑的自振特性对风荷载是否敏感,主要与高层建筑的自振特性有关,目前尚无实用的划分标准。一般情况下,有关,目前尚无实用的划分标准。一般情况下,对于设计使用年限为对于设计使用年限为5050年的高层建筑,房屋高度年的高层建筑,房屋高度大于大于60m60m的高层建筑可按的高层建筑可按100100年一遇的风压值采用,年一遇的风压值采用,对于房屋高度不超过对于房屋高度不超过60m60m的高层建筑,其基本风压的高层建筑,其基本风压是否提高,可由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高,可由设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n n对于设计使用年限为对于设计使用年限为5050年的高层建筑,年的高层建筑,100100年重现年重现期的风荷载主要用于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正常期的风荷载主要用于承载力极限状态设计,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如位移计算),也可采用使用极限状态(如位移计算),也可采用5050年重年重现期的风压值(基本风压)。现期的风压值(基本风压)。改为与广东省标准一致。改为与广东省标准一致。 n n14、增加了横风向风振效应计算要求。见4.2.84.2.9条。n第4.2.8条:横风向振动作用明显的高层建筑,应考虑横风向风振的影响。横风向风振的计算范围、方法及顺风向与横风向效应的组合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的有关规定。n当结构高宽比较大,结构顶点风速大于临界风速时,可能引起较明显的结构横风向振动,甚至出现横风向振动效应大于顺风向作用效应的情况,因此做本条规定。结构横风向振动问题比较复杂,与结构的形状、刚度和风速都有一定关系,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对圆形截面结构的横风向风振作出了规定,目前该规范正在进行修订,将补充矩形截面结构横风向风振的计算范围和方法。当结构体型复杂时,宜通过空气弹性模型的风洞试验确定横风向振动的等效风荷载,也可参考有关资料确定。n一般情况下,高度超过200m 的或自振周期超过5s 的高层建筑,宜通过风洞试验研究确定横风向振动的影响。n第4.2.9条:考虑横风向风振影响时,结构主轴方向的侧向位移应分别符合本规程3.7.3 条的规定。n横风向效应与顺风向效应是同时发生的,因此必须考虑两者的效应组合。对于结构侧向位移控制,仍可按同时考虑横风向与顺风向影响后的主轴方向位移确定,不必按矢量和的方向控制结构的层间位移。n n1515、扩大了风洞试验判断确定风荷载的范围,对、扩大了风洞试验判断确定风荷载的范围,对复杂体型和风环境下风洞试验取消了复杂体型和风环境下风洞试验取消了150m150m房屋房屋高度的限制。高度的限制。见见4.2.104.2.10条。条。n n第第4.2.104.2.10条:条:房屋高度大于房屋高度大于200m200m或有下列情况之或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时,宜进行风洞试验判断确定建筑物的风荷载宜进行风洞试验判断确定建筑物的风荷载。 平面形状或立面形状复杂;平面形状或立面形状复杂; 立面开洞或连体建筑;立面开洞或连体建筑; 周围地形和环境较复杂。周围地形和环境较复杂。 (原条文表述:房屋高度大于(原条文表述:房屋高度大于150m150m,有下列情况之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时, ) n对结构平面及立面形状复杂、开洞或连体建筑及周围地形环境复杂的结构,都建议进行风洞试验,取消了原规程中150m 以上才建议考虑的要求。n对风洞试验的结果,当其与规范建议荷载存在较大差距时,设计人员应进行分析判断,合理确定建筑物的风荷载取值,因此将条文由原“采用风洞试验确定建筑物的风荷载”改为“进行风洞试验判断确定建筑物的风荷载”。n n1616、扩大了考虑竖向地震作用的范围和计算要求。、扩大了考虑竖向地震作用的范围和计算要求。见见4.3.24.3.2条和条和4.3.144.3.14、4.3.154.3.15条。条。n n第第第第4.3.24.3.24.3.24.3.2条:条:条:条:高层建筑结构应按下列原则考虑地震作用:高层建筑结构应按下列原则考虑地震作用: 1 1 1 1 一般情况下,应至少在结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考一般情况下,应至少在结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考虑水平地震作用计算;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虑水平地震作用计算;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当相交角度大于相交角度大于15151515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时,应分别计算各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的水平地震作用; 2 2 2 2 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不均匀的结构,应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不均匀的结构,应计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他情况,应计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其他情况,应计算单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计算单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 3 3 3 3 高层建筑中的大跨度、长悬臂结构,高层建筑中的大跨度、长悬臂结构, 7 7 7 7度度(0.15g0.15g0.15g0.15g)、)、)、)、8 8 8 8度抗震设计时应考虑竖向地震作用;度抗震设计时应考虑竖向地震作用; 4 94 94 94 9度抗震设计时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度抗震设计时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 (强条)(强条)n n本条增加了本条增加了大跨度、长悬挑结构大跨度、长悬挑结构7 7度度时也应考虑竖时也应考虑竖向地震作用的规定。向地震作用的规定。 大跨度指跨度大于大跨度指跨度大于24m24m的楼盖结构、跨度大于的楼盖结构、跨度大于8m8m的转换的转换结构、悬挑长度大于结构、悬挑长度大于2m2m的悬挑结构。的悬挑结构。n n对高层建筑,由于竖向地震作用效应放大比较明对高层建筑,由于竖向地震作用效应放大比较明显,因此增加抗震设防烈度为显,因此增加抗震设防烈度为7 7度(度(0.15g0.15g)时也)时也考虑竖向地震作用计算。考虑竖向地震作用计算。n n大跨度、长悬臂结构应验算其自身及其支承部位大跨度、长悬臂结构应验算其自身及其支承部位结构的竖向地震效应。结构的竖向地震效应。 n n第第4.3.144.3.14条:条:跨度大于跨度大于24m24m的楼盖结构、跨度大于的楼盖结构、跨度大于12 m12 m的转换结构和连体结构,悬挑长度大于的转换结构和连体结构,悬挑长度大于5m5m的悬挑结构,的悬挑结构,结构竖向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宜采用时程分析方法或振型结构竖向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宜采用时程分析方法或振型分解反应谱方法进行计算。时程分析计算时输入的地震加分解反应谱方法进行计算。时程分析计算时输入的地震加速度最大值可按规定的水平输入最大值的速度最大值可按规定的水平输入最大值的65%65%采用,反采用,反应谱分析时结构竖向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可按水平地震影应谱分析时结构竖向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可按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的响系数最大值的65%65%采用,但设计地震分组可按采用,但设计地震分组可按第一组第一组采用。采用。n本条为新增条文,主要考虑目前高层建筑中较多采用大跨度和长悬挑结构,需要采用时程分析方法或反应谱方法进行竖向地震的分析,给出了反应谱和时程分析计算时需要的数据。反应谱采用水平反应谱的65%,包括最大值和形状参数,但认为竖向反应谱的特征周期与水平反应谱相比,尤其在远震中距时,明显小于水平反应谱,故本条规定,设计特征周期均按第一组采用。对处于发震断裂10km 以内的场地,其最大值可能接近于水平谱,特征周期小于水平谱。n n第第4.3.154.3.15条:条:高层建筑中,大跨度结构、悬挑结高层建筑中,大跨度结构、悬挑结构、转换结构、连体结构的连接体的竖向地震作构、转换结构、连体结构的连接体的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不宜小于结构或构件承受的重力荷载用标准值,不宜小于结构或构件承受的重力荷载代表值与表代表值与表4.3.154.3.15所规定的竖向地震作用系数的所规定的竖向地震作用系数的乘积。乘积。 其实就是原规范的“结构或构件承受的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0%、20%”等的另外一种表述,实质是一样的。n n高层建筑中的大跨度、悬挑、转换、连体结构的高层建筑中的大跨度、悬挑、转换、连体结构的竖向地震作用大小与其所处的位置和支承结构的竖向地震作用大小与其所处的位置和支承结构的刚度都有一定关系,因此对于跨度较大、所处位刚度都有一定关系,因此对于跨度较大、所处位置较高的情况,建议采用置较高的情况,建议采用4.3.134.3.13、4.3.144.3.14条的规条的规定进行计算,并且计算结果不宜小于本条规定的定进行计算,并且计算结果不宜小于本条规定的限值限值。(。(4.3.134.3.13为类似底部剪力法的计算方法)为类似底部剪力法的计算方法)n n跨度或悬挑长度不大于本规程第跨度或悬挑长度不大于本规程第4.3.144.3.14条规定的条规定的大跨结构和悬挑结构,可按本条规定的地震作用大跨结构和悬挑结构,可按本条规定的地震作用系数乘以相应的重力荷载代表值作为竖向地震作系数乘以相应的重力荷载代表值作为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用标准值。 n n1717、增加了多塔楼结构分塔楼模型计算要求,、增加了多塔楼结构分塔楼模型计算要求,见见5.1.155.1.15条。条。n n第第5.1.155.1.15条:条:对多塔楼结构,宜按整体模型和各对多塔楼结构,宜按整体模型和各塔楼分开的模型分别计算,并采用塔楼分开的模型分别计算,并采用较不利较不利的结果的结果进行结构设计。当塔楼周边的裙楼超过两跨时,进行结构设计。当塔楼周边的裙楼超过两跨时,分塔楼模型宜至少附带分塔楼模型宜至少附带两跨两跨的裙楼结构。的裙楼结构。n n本条为新增内容,增加了分塔楼模型计算要求。本条为新增内容,增加了分塔楼模型计算要求。多塔楼结构振动形态复杂,整体模型计算有时不多塔楼结构振动形态复杂,整体模型计算有时不容易判断结果的合理性;辅以分塔楼模型计算分容易判断结果的合理性;辅以分塔楼模型计算分析,取二者的不利结果进行设计较为妥当。析,取二者的不利结果进行设计较为妥当。 n n1818、增加了结构弹塑性分析有关要求,、增加了结构弹塑性分析有关要求,见见5.5.15.5.1条。条。n n第第5.5.15.5.1条:条: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进行弹塑性计算分析时,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进行弹塑性计算分析时,可根据实际工程情况采用静力或动力时程分析方法,并应可根据实际工程情况采用静力或动力时程分析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符合下列规定:n n1 1 当采用结构抗震性能设计时,应根据本规程当采用结构抗震性能设计时,应根据本规程3.113.11节的节的有关规定预定结构的有关规定预定结构的抗震性能目标抗震性能目标;n n2 2 梁、柱、斜撑、剪力墙、楼板等结构构件,应根据实梁、柱、斜撑、剪力墙、楼板等结构构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分析精度要求采用合适的简化模型;构件的几何际情况和分析精度要求采用合适的简化模型;构件的几何尺寸、混凝土构件所配的钢筋和型钢、混合结构的钢构件尺寸、混凝土构件所配的钢筋和型钢、混合结构的钢构件应按应按实际情况实际情况参与计算;参与计算;n n3 3 应根据预定的结构抗震性能目标,合理取用钢筋、钢应根据预定的结构抗震性能目标,合理取用钢筋、钢材、混凝土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以及材、混凝土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以及本构关系本构关系。钢筋和混。钢筋和混凝土材料的本构关系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凝土材料的本构关系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规范GB50010GB50010的有关规定采用;的有关规定采用;n n4 4 应考虑应考虑几何非线性几何非线性影响;影响;n n5 5 进行动力弹塑性计算时,地面运动进行动力弹塑性计算时,地面运动加速度时程加速度时程的选取的选取以及预估罕遇地震作用时的以及预估罕遇地震作用时的峰值加速度峰值加速度取值应符合本规程取值应符合本规程第第5.5.35.5.3条的规定;条的规定;n n6 6 应对计算结果的应对计算结果的合理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判断。进行分析和判断。n n1919、 调整了结构作用组合的有关规定,增加了考调整了结构作用组合的有关规定,增加了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见见5.6.15.6.1条。条。n n第第5.6.15.6.1条:条:无地震作用组合且荷载与荷载效应按无地震作用组合且荷载与荷载效应按线性关系线性关系考虑时,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考虑时,荷载基本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按下式确定:n n (5.6.15.6.1)n n 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设计使用年限为设计使用年限为5050年时取年时取1.01.0,设计使用年限为,设计使用年限为100100年时取年时取1.11.1;n n2020、 第第6 6章增加了楼梯间的设计要求。章增加了楼梯间的设计要求。见见6.1.46.1.4、6.1.56.1.5条。条。n n第第6.1.46.1.4条:条:抗震设计时,框架结构的楼梯间应符抗震设计时,框架结构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要求:合下列要求: 1 1 楼梯间的布置应尽量楼梯间的布置应尽量减小其造成结构平面不规则减小其造成结构平面不规则; 2 2 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楼梯结构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楼梯结构应有足够的应有足够的抗倒塌能力抗倒塌能力; 3 3 当钢筋混凝土楼梯与主体结构整体连接时,当钢筋混凝土楼梯与主体结构整体连接时,应考虑应考虑楼梯对地震作用及其效应的影响楼梯对地震作用及其效应的影响,并应对楼梯构件进,并应对楼梯构件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4 4 宜采取构造措施宜采取构造措施减小楼梯对主体结构的影响减小楼梯对主体结构的影响。 n n 本条为新增加内容。根据震害调查的情况,框架结构本条为新增加内容。根据震害调查的情况,框架结构中的楼梯及周边构件破坏严重。本次修订增加了楼梯的抗中的楼梯及周边构件破坏严重。本次修订增加了楼梯的抗震设计要求。震设计要求。n n 在框架结构中,钢筋混凝土楼梯自身的刚度对结构地在框架结构中,钢筋混凝土楼梯自身的刚度对结构地震作用和地震反应有着较大的影响。若其位置布置不当会震作用和地震反应有着较大的影响。若其位置布置不当会造成结构平面不规则,抗震设计时应尽量避免出现这种情造成结构平面不规则,抗震设计时应尽量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况。n n 抗震设计时,楼梯间为主要疏散通道,其结构应有足抗震设计时,楼梯间为主要疏散通道,其结构应有足够的抗倒塌能力,楼梯应作为结构构件进行设计。框架结够的抗倒塌能力,楼梯应作为结构构件进行设计。框架结构中楼梯构件的组合内力设计值应包括与地震作用效应的构中楼梯构件的组合内力设计值应包括与地震作用效应的组合,楼梯梁、柱的抗震等级可与所在的框架结构相同。组合,楼梯梁、柱的抗震等级可与所在的框架结构相同。n n 震害调查中发现框架结构中的楼梯板破坏严重,被拉震害调查中发现框架结构中的楼梯板破坏严重,被拉断的情况非常普遍。设计中需注意加强构造措施并宜采用断的情况非常普遍。设计中需注意加强构造措施并宜采用双层配筋。双层配筋。n n第6.1.5条:抗震设计时,砌体填充墙及隔墙应具有自身稳定性,并应符合下列要求:4 4 楼梯间采用砌体填充墙时,应设置间距不大楼梯间采用砌体填充墙时,应设置间距不大于层高且不大于于层高且不大于4 4米的米的钢筋混凝土构造柱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并采并采用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 n n2121、 修改了框架结构修改了框架结构“ “强柱弱梁强柱弱梁” ”的设计要求。的设计要求。见见6.2.16.2.1、6.2.26.2.2条。条。n n第第6.2.16.2.1条:条:抗震设计时,除顶层、柱轴压比小于抗震设计时,除顶层、柱轴压比小于0.150.15者者及框支梁柱节点外,框架的梁、柱节点处考虑地震作用组及框支梁柱节点外,框架的梁、柱节点处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柱端弯矩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要求:合的柱端弯矩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要求:n n1 1 一级框架结构及一级框架结构及9 9度时的框架:度时的框架:n n(6.2.1-16.2.1-1) n n2 2 其他情况:其他情况:n n(6.2.1-26.2.1-2) n n 柱端弯矩增大系数。对框架结构,二、三级分别柱端弯矩增大系数。对框架结构,二、三级分别取取1.51.5和和1.31.3;对其他结构中的框架,一、二、三、四级;对其他结构中的框架,一、二、三、四级分别取分别取1.41.4、1.21.2、1.11.1和和1.11.1。n n原规范为:柱端弯矩增大系数原规范为:柱端弯矩增大系数 c c,一、二、三级分别取,一、二、三级分别取1.41.4、1.21.2和和1.11.1。n n且式且式6.2.1-1 6.2.1-1 和式和式6.2.1-26.2.1-2的顺序也做了调整。的顺序也做了调整。n n 本次修订对本次修订对“强柱弱梁强柱弱梁”的要求进行了调整。的要求进行了调整。提高了框架结构的要求,对二、三级框架结构柱提高了框架结构的要求,对二、三级框架结构柱端弯矩增大系数由原规程的端弯矩增大系数由原规程的1.21.2、1.11.1分别提高到分别提高到1.51.5、1.31.3;因本规程框架结构不含四级,故取消;因本规程框架结构不含四级,故取消四级的有关要求。四级的有关要求。n n 一级框架结构和一级框架结构和9 9度时的框架应按实配钢筋进度时的框架应按实配钢筋进行强柱弱梁的调整,行强柱弱梁的调整,无需同时满足(无需同时满足(6.2.1-26.2.1-2)式)式的要求的要求。 n n 当楼板与梁整体现浇时,板内配筋对梁的抗弯承载力当楼板与梁整体现浇时,板内配筋对梁的抗弯承载力有相当影响,因此本次修订增加了在计算梁端实际配筋面有相当影响,因此本次修订增加了在计算梁端实际配筋面积时,应计入梁有效翼缘宽度范围内楼板钢筋的要求。至积时,应计入梁有效翼缘宽度范围内楼板钢筋的要求。至于梁的有效翼缘宽度取值,各国规范也不尽相同。于梁的有效翼缘宽度取值,各国规范也不尽相同。本规程本规程建议为梁两侧各建议为梁两侧各6 6倍板厚。倍板厚。n n 本次修订对二、三级框架结构仅提高了柱端弯矩增大本次修订对二、三级框架结构仅提高了柱端弯矩增大系数,未要求采用实配反算。但当框架梁是按最小配筋的系数,未要求采用实配反算。但当框架梁是按最小配筋的构造要求配筋时,为避免出现因梁的实际受弯承载力与弯构造要求配筋时,为避免出现因梁的实际受弯承载力与弯矩设计值相差太多而无法实现强柱弱梁的情况,矩设计值相差太多而无法实现强柱弱梁的情况,宜采用实宜采用实配反算的方法配反算的方法确定柱子的受弯承载力设计。此时条文确定柱子的受弯承载力设计。此时条文6.2.1-16.2.1-1公式中的系数公式中的系数1.21.2可适当降低可适当降低。n n第第6.2.26.2.2条:条:抗震设计时,一、二、三级框架结构抗震设计时,一、二、三级框架结构的底层柱底截面的弯矩设计值,应分别采用考虑的底层柱底截面的弯矩设计值,应分别采用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弯矩值与增大系数地震作用组合的弯矩值与增大系数1.71.7、1.51.5、1.31.3的乘积。底层框架柱纵向钢筋应按上、下端的的乘积。底层框架柱纵向钢筋应按上、下端的不利情况配置。不利情况配置。n n 研究表明,框架结构的底层柱下端、在强震下不能避研究表明,框架结构的底层柱下端、在强震下不能避免出现塑性铰。为了提高抗震安全度,将框架结构底层柱免出现塑性铰。为了提高抗震安全度,将框架结构底层柱下端弯矩设计值乘以增大系数,以加强底层柱下端的实际下端弯矩设计值乘以增大系数,以加强底层柱下端的实际受弯承载力,推迟塑性铰的出现。本次修订进一步提高了受弯承载力,推迟塑性铰的出现。本次修订进一步提高了增大系数的取值,一、二、三级增大系数由原规程的增大系数的取值,一、二、三级增大系数由原规程的1.51.5、1.251.25、1.151.15分别调整为分别调整为1.71.7、1.51.5、1.31.3。增大系数只适用增大系数只适用于框架结构,对其他结构类型中的框架,不作此要求。于框架结构,对其他结构类型中的框架,不作此要求。 n n2222、 修改柱修改柱“ “强剪弱弯强剪弱弯” ”的设计规定。的设计规定。见见6.2.36.2.3条。条。n n第第6.2.36.2.3条:条:抗震设计的框架柱、框支柱端部截面的剪力设抗震设计的框架柱、框支柱端部截面的剪力设计值,一、二、三、四级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计值,一、二、三、四级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n n1 1 一级框架结构和一级框架结构和9 9度时的框架:度时的框架:n n (6.2.3-16.2.3-1)n n2 2 其他情况:其他情况:n n (6.2.3-26.2.3-2) 柱端剪力增大系数。对框架结构,二、三级分别取柱端剪力增大系数。对框架结构,二、三级分别取1.31.3、1.21.2;对其他结构类型的框架,一、二级分别取;对其他结构类型的框架,一、二级分别取1.41.4和和1.21.2,三、,三、四级均取四级均取1.11.1。 本次修订对剪力放大系数作了调整;提高了框架结构的要求,二、三级本次修订对剪力放大系数作了调整;提高了框架结构的要求,二、三级时柱端剪力增大系数由原规程的时柱端剪力增大系数由原规程的1.21.2、1.11.1分别提高到分别提高到1.31.3、1.21.2。对其他。对其他情况的框架扩大了进行情况的框架扩大了进行“强剪弱弯强剪弱弯”的范围,要求四级框架柱也要增大。的范围,要求四级框架柱也要增大。 n n2323、 增加了三级框架节点的抗震受剪承载力验算增加了三级框架节点的抗震受剪承载力验算要求,取消了原规程的附录要求,取消了原规程的附录C C。见见6.2.76.2.7条。条。n n第第6.2.76.2.7条:条:抗震设计时,一、二、三级框架的节抗震设计时,一、二、三级框架的节点核心区应进行抗震验算;四级框架节点可不进点核心区应进行抗震验算;四级框架节点可不进行抗震验算。各抗震等级的框架节点均应符合构行抗震验算。各抗震等级的框架节点均应符合构造措施的要求。造措施的要求。 n n 增加了三级框架节点的验算要求,取消了原增加了三级框架节点的验算要求,取消了原规中规中“各抗震等级的顶层端节点核心区,可不进各抗震等级的顶层端节点核心区,可不进行抗震验算行抗震验算”的规定及原规程的附录的规定及原规程的附录C C。节点核心。节点核心区的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区的验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规范GB50010GB50010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 n n2424、 梁端最大配筋率不再作为强制性条文,给出梁端最大配筋率不再作为强制性条文,给出梁端箍筋加密区箍筋间距可以放松的条件。梁端箍筋加密区箍筋间距可以放松的条件。见见6.3.26.3.2、6.3.36.3.3条。条。n n第第6.3.26.3.2条:条:框架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框架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表注2为新增加内容,主要为了便于施工并保证混凝土质量。主要考虑当箍筋直径较大且肢数较多时,箍筋的净距偏小不利于混凝土的浇筑,故将箍筋的间距适当放宽。 (强条)n n第第6.3.36.3.3条:条:梁的纵向钢筋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梁的纵向钢筋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抗震设计时,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抗震设计时,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宜大于大于2.5%2.5%,不应大于不应大于2.75%2.75%。当梁端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当梁端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大于大于2.5%2.5%时,受压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受拉钢筋的时,受压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受拉钢筋的一半一半;(梁的纵向钢筋最大配筋率不再作为强制性条(梁的纵向钢筋最大配筋率不再作为强制性条文,文,“不应大于不应大于2.5%”2.5%”改为改为“不宜大于不宜大于2.5%” 2.5%” ) 2 2 沿梁全长顶面和底面应至少各配置两根纵向配筋,沿梁全长顶面和底面应至少各配置两根纵向配筋,一、二级抗震设计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一、二级抗震设计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4mm14mm,且分,且分别不应小于梁两端顶面和底面纵向配筋中较大截面面别不应小于梁两端顶面和底面纵向配筋中较大截面面积的积的1/41/4;三、四级抗震设计和非抗震设计时钢筋直径;三、四级抗震设计和非抗震设计时钢筋直径不应小于不应小于12mm12mm;(本款未作修改)(本款未作修改) 3 3 一、二、一、二、三级三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梁内贯通中柱的每根抗震等级的框架梁内贯通中柱的每根纵向钢筋的直径,对矩形截面柱,不宜大于柱在该方纵向钢筋的直径,对矩形截面柱,不宜大于柱在该方向截面尺寸的向截面尺寸的1/201/20;对圆形截面柱,不宜大于纵向钢;对圆形截面柱,不宜大于纵向钢筋所在位置柱截面弦长的筋所在位置柱截面弦长的1/201/20。 n n 第第1 1款做了款做了部分修改部分修改。根据国外试验资料,受弯构件。根据国外试验资料,受弯构件的延性随其配筋率的提高而降低。但当配置不少于受拉钢的延性随其配筋率的提高而降低。但当配置不少于受拉钢筋筋5050的受压钢筋时,其延性可以与低配筋率的构件相当。的受压钢筋时,其延性可以与低配筋率的构件相当。新西兰规范规定,当受弯构件的压区钢筋大于拉区钢筋的新西兰规范规定,当受弯构件的压区钢筋大于拉区钢筋的5050时,受拉钢筋配筋率不大于时,受拉钢筋配筋率不大于2.52.5的规定可以适当放的规定可以适当放松。当受压钢筋不少于受拉钢筋的松。当受压钢筋不少于受拉钢筋的7575时,其受拉钢筋配时,其受拉钢筋配筋率可提高筋率可提高3030,也即配筋率可放宽至,也即配筋率可放宽至3.253.25。因此本次。因此本次修订规定,修订规定,当受压钢筋不小于受拉钢筋的当受压钢筋不小于受拉钢筋的0.50.5倍时,受拉倍时,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可提高至钢筋的配筋率可提高至2.752.75。n n 本条第本条第3 3款的规定主要是防止梁在反复荷载作用时钢款的规定主要是防止梁在反复荷载作用时钢筋滑移。本次修订增加了对筋滑移。本次修订增加了对三级框架三级框架的要求。的要求。 n n2525、 加大了柱截面基本构造尺寸要求。加大了柱截面基本构造尺寸要求。见见6.4.16.4.1条。条。n n第第6.4.16.4.1条:条:柱截面尺寸宜符合下列要求:柱截面尺寸宜符合下列要求: 1 1 矩形截面柱的边长,非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矩形截面柱的边长,非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250mm250mm,抗震设计时,抗震设计时,四级不宜小于四级不宜小于300mm300mm,一、,一、二、三级时不宜小于二、三级时不宜小于400mm400mm;圆柱直径,非抗震和四;圆柱直径,非抗震和四级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级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350mm350mm,一、二、三级时不宜,一、二、三级时不宜小于小于450mm450mm; 2 2 柱剪跨比宜大于柱剪跨比宜大于2 2; 3 3 柱截面高宽比不宜大于柱截面高宽比不宜大于3 3。 考虑到抗震安全,本次修订提高了抗震设计时对柱截面最小尺寸考虑到抗震安全,本次修订提高了抗震设计时对柱截面最小尺寸的要求。一、二、三级抗震设计时,矩形截面柱最小截面尺寸由的要求。一、二、三级抗震设计时,矩形截面柱最小截面尺寸由300mm300mm改为改为400mm400mm,圆柱最小直径由,圆柱最小直径由350mm350mm改为改为450mm450mm。 n n26、 调整了框架柱轴压比规定,对框架结构及四级抗震等级柱提出更高要求。见6.4.2条。n n第6.4.2条:抗震设计时,钢筋混凝土柱轴压比不宜超过表6.4.2的规定; 对于IV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其轴压比限值应适当减小。 抗震设计时,限制框架柱的轴压比主要是为了保证柱的延性要求。本条中,对不同结构体系中的柱提出了不同的轴压比限值;本次修订对部分柱轴压比限值进行了调整,并增加了四级抗震的轴压比限值。框架结构比原限值降低0.05,框架-剪力墙等结构类型中的三级框架柱限值降低了0.05。 n n当采用设置配筋芯柱的方式放宽柱轴压比限值时,当采用设置配筋芯柱的方式放宽柱轴压比限值时,配筋芯柱的截面尺寸配筋芯柱的截面尺寸可参照以下原则确定:可参照以下原则确定: 1 1 当柱截面为矩形时,配筋芯柱也可采用矩形截面,当柱截面为矩形时,配筋芯柱也可采用矩形截面,其边长可取柱截面相应边长的其边长可取柱截面相应边长的1/21/2。 2 2当柱截面为正方形或圆形时,配筋芯柱宜采用圆形,当柱截面为正方形或圆形时,配筋芯柱宜采用圆形,其直径可取柱截面边长或直径的其直径可取柱截面边长或直径的1/21/2。n n条文所说的条文所说的“较高的高层建筑较高的高层建筑”是指,高于是指,高于30m30m的的框架结构或高于框架结构或高于60m60m的其他结构体系的混凝土房屋的其他结构体系的混凝土房屋建筑。建筑。 n n2727、 调整了柱最小配筋率要求,给出一级柱端箍筋加密调整了柱最小配筋率要求,给出一级柱端箍筋加密区箍筋间距可以放松的条件。区箍筋间距可以放松的条件。见见6.4.36.4.3条。条。n n第第6.4.36.4.3条:柱纵向钢筋和箍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条:柱纵向钢筋和箍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n n 1 1 柱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柱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6.4.3-16.4.3-1的规定的规定值,且柱截面每一侧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值,且柱截面每一侧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2%0.2%;抗震;抗震设计时,对设计时,对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表中数值应增加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表中数值应增加0.10.1; 调整了所有框支柱、框架结构柱调整了所有框支柱、框架结构柱最小配筋率最小配筋率的规定。的规定。n n2 2 抗震设计时,柱箍筋在规定的范围内应加密,加密区的抗震设计时,柱箍筋在规定的范围内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间距和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箍筋间距和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n n n n 2 2)一级框架柱的箍筋直径)一级框架柱的箍筋直径大于大于12mm12mm且箍筋肢距且箍筋肢距小小于于150mm150mm及二级框架柱箍筋直径及二级框架柱箍筋直径不小于不小于10mm10mm、肢距、肢距不不大于大于200mm200mm时,除柱根外最大间距应允许采用时,除柱根外最大间距应允许采用150mm150mm;三级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大于三级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大于400mm400mm时,箍筋最小直径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允许采用应允许采用6mm6mm;四级框架柱的剪跨比不大于;四级框架柱的剪跨比不大于2 2或柱中全或柱中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大于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大于3%3%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8mm;n n n n第第2 2款增加了第款增加了第2 2项规定,主要考虑当箍筋直径较大且肢数项规定,主要考虑当箍筋直径较大且肢数较多时,箍筋的净距偏小不利于混凝土的浇筑,故将箍筋较多时,箍筋的净距偏小不利于混凝土的浇筑,故将箍筋的间距适当放宽,的间距适当放宽,以便于施工和保证混凝土的浇筑质量以便于施工和保证混凝土的浇筑质量。但应注意:箍筋的间距放宽后,柱的但应注意:箍筋的间距放宽后,柱的体积配箍率仍需满足体积配箍率仍需满足本规程的相关要求。本规程的相关要求。n n2828、 调整了短肢剪力墙的设计要求。调整了短肢剪力墙的设计要求。见见7.1.77.1.7条、条、7.2.27.2.2条。条。n n第第7.1.77.1.7条:条: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结构不应全部采用短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结构不应全部采用短肢剪力墙;当采用具有肢剪力墙;当采用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时,时,应符合下列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 1 1 在规定的水平地震作用下,短肢剪力墙承担的底部在规定的水平地震作用下,短肢剪力墙承担的底部倾覆力矩倾覆力矩不宜大于不宜大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倾覆力矩的结构底部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50%; 2 2 房屋适用高度应比本规程表房屋适用高度应比本规程表3.3.2-13.3.2-1规定的剪力墙规定的剪力墙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适当降低适当降低,7 7度和度和8 8度时分别不宜度时分别不宜大于大于100m100m和和80m80m。 B B级高度高层建筑以及抗震设防烈度为级高度高层建筑以及抗震设防烈度为9 9度的度的A A级高级高度高层建筑,度高层建筑,不宜布置短肢剪力墙,不应采用具有较不宜布置短肢剪力墙,不应采用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 n n注:注:1 1 短肢剪力墙是指截面厚度不大于短肢剪力墙是指截面厚度不大于300mm300mm、各肢截面、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大于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大于4 4但不大于但不大于8 8的剪力墙;的剪力墙;n n 2 2 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是指,在规定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是指,在规定的水平地震作用下,短肢剪力墙承担的底部倾覆力矩不小的水平地震作用下,短肢剪力墙承担的底部倾覆力矩不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倾覆力矩的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倾覆力矩的30%30%的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结构。n n对于对于L L、T T、十字形剪力墙,、十字形剪力墙,两个方向两个方向的墙肢高度与厚度之的墙肢高度与厚度之比最大值比最大值 4 4 8 8时,才为短肢剪力墙。当洞口较小时,才为短肢剪力墙。当洞口较小且连梁刚度较大,剪力墙的受力接近整体小开口墙时,可且连梁刚度较大,剪力墙的受力接近整体小开口墙时,可按整体墙长度判断是否属于短肢剪力墙。按整体墙长度判断是否属于短肢剪力墙。 n n第第7.2.27.2.2条:条:抗震设计时,短肢剪力墙的设计应符合下列抗震设计时,短肢剪力墙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要求: 1 1 短肢剪力墙截面厚度除应符合本规程第短肢剪力墙截面厚度除应符合本规程第7.2.17.2.1条的要求外,条的要求外,尚不应小于尚不应小于180mm180mm;(最小厚度改为(最小厚度改为180mm180mm,较原规程有所降低),较原规程有所降低) 2 2 一、二、三级短肢剪力墙的轴压比,分别不宜大于一、二、三级短肢剪力墙的轴压比,分别不宜大于0.450.45、0.500.50、0.550.55( (较原规范各减小较原规范各减小0.05)0.05),一字形截面短肢剪力墙的轴,一字形截面短肢剪力墙的轴压比限值应相应减少压比限值应相应减少0.1 0.1 ( (在在0.450.45、0.500.50、0.550.55的基础上再减少的基础上再减少) ) ; 3 3 短肢剪力墙的底部加强部位的应按本节短肢剪力墙的底部加强部位的应按本节7.2.67.2.6条调整剪力设条调整剪力设计值,其他各层计值,其他各层一、二、三级一、二、三级短肢剪力墙的剪力设计值应分别乘短肢剪力墙的剪力设计值应分别乘以增大系数以增大系数1.41.4、1.21.2和和1.11.1;(增加了三级的放大要求)(增加了三级的放大要求) 4 4 短肢剪力墙边缘构件的设置应符合本规程第短肢剪力墙边缘构件的设置应符合本规程第7.2.147.2.14条的要求;条的要求; 5 5 短肢剪力墙的全部竖向钢筋的配筋率,底部加強短肢剪力墙的全部竖向钢筋的配筋率,底部加強部位部位一一, , 二级不宜小于二级不宜小于1.2%1.2%,三级不宜小于,三级不宜小于1.0%1.0%;其他部位其他部位一、二级不宜小于一、二级不宜小于1.0%1.0%,三级不宜小于,三级不宜小于0.8%0.8%。 (增加了三级的要求)(增加了三级的要求) 6 6 不宜采用一字型短肢剪力墙,不宜采用一字型短肢剪力墙,不应不应在一字形短肢在一字形短肢剪力墙布置平面外与之相交的单侧楼面梁。剪力墙布置平面外与之相交的单侧楼面梁。 (不宜改(不宜改为不应)为不应)n n本条是原规程本条是原规程7.1.27.1.2条部分内容的修改、完善,不条部分内容的修改、完善,不论是否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论是否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所有短肢所有短肢剪力墙都要求满足本条规定剪力墙都要求满足本条规定。n n原规程规定短肢墙抗震等级提高一级,一、二、原规程规定短肢墙抗震等级提高一级,一、二、三级短肢剪力墙的轴压比限值分别为三级短肢剪力墙的轴压比限值分别为0.50.5、0.60.6、0.70.7,本次修订,本次修订不要求提高抗震等级,但第不要求提高抗震等级,但第2 2款降款降低了轴压比限值低了轴压比限值。最大的区别在于原规程是针对。最大的区别在于原规程是针对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本次修订是对所短肢剪力墙较多的剪力墙结构,本次修订是对所有短肢剪力墙,所以一般情况下,短肢剪力墙轴有短肢剪力墙,所以一般情况下,短肢剪力墙轴压比是有所放松。压比是有所放松。n n2929、 调整了剪力墙截面厚度要求,强调了要满足调整了剪力墙截面厚度要求,强调了要满足稳定计算要求。稳定计算要求。见见7.2.17.2.1条。条。n n第第7.2.17.2.1条:条:剪力墙的截面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剪力墙的截面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n n 1 1 应符合本规程附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D的墙体稳定验算要求的墙体稳定验算要求;n n 2 2 一、二级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一、二级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200mm200mm,其他部位不应小于,其他部位不应小于160mm160mm;无端柱或翼墙的一字形独;无端柱或翼墙的一字形独立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立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220mm220mm,其他部位不,其他部位不应小于应小于180mm180mm;n n n n 3 3 三、四级剪力墙的截面厚度,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三、四级剪力墙的截面厚度,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于160mm160mm,其他部位不应小于,其他部位不应小于160mm160mm;无端柱或无翼;无端柱或无翼墙的一字形独立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截面厚度不应小于墙的一字形独立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截面厚度不应小于180mm180mm,其他部位不应小于,其他部位不应小于160mm160mm;n n 4 4 非抗震设计的剪力墙的截面厚度不应小于非抗震设计的剪力墙的截面厚度不应小于160mm160mm;n n 5 5 剪力墙井筒中,分隔电梯井或管道井的墙肢截面厚剪力墙井筒中,分隔电梯井或管道井的墙肢截面厚度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度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160mm160mm。n n n n本条为原规程本条为原规程7.2.27.2.2条部分内容修改而成。墙厚应条部分内容修改而成。墙厚应符合稳定要求符合稳定要求(稳(稳定要求是先必须满足的第一条件)、定要求是先必须满足的第一条件)、并满足最小墙厚要求并满足最小墙厚要求。本次修订。本次修订取消了厚度与层高的关系,同时部分最小厚度有所减小,主要是考虑取消了厚度与层高的关系,同时部分最小厚度有所减小,主要是考虑低烈度地区的实际情况。低烈度地区的实际情况。n n3030、 调整了剪力墙边缘构件的设计要求。调整了剪力墙边缘构件的设计要求。见见7.2.137.2.137.2.167.2.16条。条。n n第第7.2.137.2.13条:条: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一、二、三级剪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一、二、三级剪力墙墙肢的轴压比不宜超过表力墙墙肢的轴压比不宜超过表7.2.137.2.13的限值。的限值。 n n增加了三级轴压比要求。括号内的烈度是结构的设防烈度,增加了三级轴压比要求。括号内的烈度是结构的设防烈度,“一级一级(9 9度)度)”表示设防烈度为表示设防烈度为9 9度时的一级剪力墙。度时的一级剪力墙。抗震规范将轴压比要抗震规范将轴压比要求扩展到全高,因此取消求扩展到全高,因此取消“底部加强部位底部加强部位”。 实际工程来看,建筑实际工程来看,建筑物中、上部剪力墙轴压比一般均较小,不受此修订影响。物中、上部剪力墙轴压比一般均较小,不受此修订影响。n n第第7.2.147.2.14条:条:剪力墙两端和洞口两侧应设置边缘剪力墙两端和洞口两侧应设置边缘构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构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1 一、二、三级剪力墙底层墙肢底截面的轴压比大于一、二、三级剪力墙底层墙肢底截面的轴压比大于表表7.2.147.2.14的规定值时,以及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剪的规定值时,以及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力墙,应在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的上一层设置约束边应在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的上一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缘构件,约束边缘构件应符合本规程第,约束边缘构件应符合本规程第7.2.157.2.15条的规条的规定;定;表表7.2.147.2.14为低轴压比时可以设置构造边缘构件的条件为低轴压比时可以设置构造边缘构件的条件 2 2 除本条第除本条第1 1款所列部位外,剪力墙应按本规程第款所列部位外,剪力墙应按本规程第7.2.167.2.16条设置构造边缘构件;条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3 B3 B级高度高层建筑的剪力墙,宜在约束边缘构件层级高度高层建筑的剪力墙,宜在约束边缘构件层与构造边缘构件层之间设置与构造边缘构件层之间设置1 12 2层过渡层层过渡层,过渡层边,过渡层边缘构件的箍筋配置要求可低于约束边缘构件的要求,缘构件的箍筋配置要求可低于约束边缘构件的要求,但应高于构造边缘构件的要求。但应高于构造边缘构件的要求。n n本条为原规程本条为原规程7.2.157.2.15的修改、完善。增加了的修改、完善。增加了B B级高度高层级高度高层建筑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与构造边缘构件之间设置过渡层建筑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与构造边缘构件之间设置过渡层的要求;增加了低轴压比时可以设置构造边缘构件的条件。的要求;增加了低轴压比时可以设置构造边缘构件的条件。 n n第第7.2.157.2.15条:条:剪力墙的约束边缘构件可为暗柱、端柱和翼剪力墙的约束边缘构件可为暗柱、端柱和翼墙(图墙(图7.2.157.2.15),并应符合下列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1 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l lc c和箍筋配箍特征值应符合表和箍筋配箍特征值应符合表7.2.157.2.15的要求,其体积配箍率应按下式计算:的要求,其体积配箍率应按下式计算: 2 2 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阴影部分(图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阴影部分(图7.2.157.2.15)的竖向钢筋除应满)的竖向钢筋除应满足正截面受压(受拉)承载力计算要求外,其配筋率足正截面受压(受拉)承载力计算要求外,其配筋率一、二、三一、二、三级时分别不应小于级时分别不应小于1.21.2、1.0%1.0%和和1.0%1.0%,并分别不应少于,并分别不应少于8 8 1616、6 6 1616和和6 6 1414的钢筋(符号的钢筋(符号 表示钢筋直径);表示钢筋直径); 3 3 约束边缘构件内箍筋或拉筋沿竖向的间距,约束边缘构件内箍筋或拉筋沿竖向的间距,一级不宜大于一级不宜大于100mm100mm,二、三级不宜大于,二、三级不宜大于150mm150mm;箍筋、拉筋沿水平方向的;箍筋、拉筋沿水平方向的肢距不宜大于肢距不宜大于300mm300mm。 (本款为新增)(本款为新增)本条为原规程7.2.16条的修改、完善。补充了三级的要求;补充了按轴压比确定配箍特征值和约束边缘构件长度的规定;补充了箍筋、拉筋肢距的规定;计算配箍率时,箍筋(拉筋)抗拉强度设计值不再受360MPa的限制;完善了图7.2.15的b、d拉筋。 n n第第7.2.167.2.16条:条: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的范围宜按图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的范围宜按图7.2.167.2.16中中阴影部分采用,其最小配筋应满足表阴影部分采用,其最小配筋应满足表7.2.167.2.16的规定,并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应符合下列要求:(1 1、2 2、3 3、4 4、5 5款略)款略)。 n n3131、 剪力墙分布筋直径及间距不再作为强制性条剪力墙分布筋直径及间距不再作为强制性条文,文,见见7.2.177.2.17、7.2.187.2.18条。条。n n第第第第7.2.177.2.177.2.177.2.17条:条:条:条:剪力墙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筋率,一、剪力墙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筋率,一、二、三级时均不应小于二、三级时均不应小于0.25%0.25%,四级和非抗震设计时均不,四级和非抗震设计时均不应小于应小于0.20%0.20%。(强条,本条为原规程(强条,本条为原规程7.2.187.2.18条的修改,条的修改,不再把分布筋间距和直径作为强制性条文)不再把分布筋间距和直径作为强制性条文)n n第第7.2.187.2.18条:条:剪力墙的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的间距均不剪力墙的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的间距均不宜宜大于大于300mm300mm,直径不应小于,直径不应小于8mm8mm。剪力墙的竖向和水剪力墙的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的直径不宜大于墙厚的平分布钢筋的直径不宜大于墙厚的1/101/10。(分布筋间距(分布筋间距由由“不应大于不应大于300mm”300mm”改为改为“不宜大于不宜大于300mm”300mm”,增加了直,增加了直径与墙厚的关系)径与墙厚的关系) n n3232、 增加了剪力墙洞口连梁正截面最小配筋率和最大配增加了剪力墙洞口连梁正截面最小配筋率和最大配筋率要求。筋率要求。见见7.2.247.2.24、7.2.257.2.25条。条。n n第第7.2.247.2.24条:条:跨高比(跨高比(l/hl/hb b)不大于不大于1.51.5的连梁,非抗震设的连梁,非抗震设计时,其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应为计时,其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应为0.20.2;抗震设计时,;抗震设计时,其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宜符合其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宜符合表表7.2.247.2.24的要求;跨高的要求;跨高比大于比大于1.51.5的连梁,其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可按框架梁的连梁,其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可按框架梁的要求采用。的要求采用。(新增条文)(新增条文) n n第第7.2.257.2.25条:条:剪力墙结构连梁中,非抗震设计时,顶面及剪力墙结构连梁中,非抗震设计时,顶面及底面单侧纵向钢筋的最大配筋率底面单侧纵向钢筋的最大配筋率不宜大于不宜大于2.5%2.5%;抗震设;抗震设计时,顶面及底面单侧纵向钢筋的最大配筋率宜符合计时,顶面及底面单侧纵向钢筋的最大配筋率宜符合表表7.2.257.2.25的要求。如不满足,则应按的要求。如不满足,则应按实配钢筋实配钢筋进行连梁强进行连梁强剪弱弯的验算。剪弱弯的验算。(新增条文)(新增条文) n n修订原因:修订原因:n n为实现连梁的强剪弱弯,本规程为实现连梁的强剪弱弯,本规程7.2.217.2.21条(原规范第条(原规范第7.2.227.2.22条)规定按强剪弱弯要求计算连梁剪力设计值,条)规定按强剪弱弯要求计算连梁剪力设计值,7.2.227.2.22条(原规范第条(原规范第7.2.237.2.23条)又规定了名义剪应力的上条)又规定了名义剪应力的上限值,两条共同使用,就相当于限制了受弯配筋,连梁的限值,两条共同使用,就相当于限制了受弯配筋,连梁的受弯配筋不宜过大。受弯配筋不宜过大。n n但由于但由于7.2.217.2.21是采用乘以增大系数的方法获得剪力设计值是采用乘以增大系数的方法获得剪力设计值(与实际配筋量无关),容易使设计人员忽略受弯钢筋数(与实际配筋量无关),容易使设计人员忽略受弯钢筋数量的限制,特别是在计算配筋值很小而按构造要求配置受量的限制,特别是在计算配筋值很小而按构造要求配置受弯钢筋时,容易忽略强剪弱弯的要求。因此,弯钢筋时,容易忽略强剪弱弯的要求。因此,7.2.247.2.24和和7.2.257.2.25条分别给出了最小和最大配筋率的限值,是新增条条分别给出了最小和最大配筋率的限值,是新增条文,文,以防止连梁的受弯钢筋配置过多。以防止连梁的受弯钢筋配置过多。 n n3333、 修改了框架修改了框架- -剪力墙结构中框架承担倾覆力剪力墙结构中框架承担倾覆力矩较多和较少时的规定。矩较多和较少时的规定。见见8.1.38.1.3条。条。n n第第8.1.38.1.3条:条:抗震设计的框架抗震设计的框架- -剪力墙结构,应根剪力墙结构,应根据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结构底层框架部分承受据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结构底层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比值,的地震倾覆力矩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比值,确定相应的设计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确定相应的设计方法,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1 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不大于结构总地震倾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不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覆力矩的10%10%时,按时,按剪力墙结构设计剪力墙结构设计,框架部分应按框架部分应按框架框架- -剪力墙结构的框架进行设计剪力墙结构的框架进行设计; 2 2 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覆力矩的10%10%但不大于但不大于50%50%时,按本章时,按本章框架框架- -剪力墙剪力墙结构的规定进行设计结构的规定进行设计; 3 3 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覆力矩的50%50%但不大于但不大于80%80%时,时,按框架按框架- -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设计设计,其最大适用高度可比框架结构,其最大适用高度可比框架结构适当增加适当增加,框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和轴压比限值部分的抗震等级和轴压比限值宜宜按框架结构的规定采按框架结构的规定采用;用; 4 4 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覆力矩的80%80%时,时,按框架按框架- -剪力墙结构设计剪力墙结构设计,但其最大,但其最大适用高度适用高度宜宜按框架结构采用,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和按框架结构采用,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和轴压比限值轴压比限值应应按框架结构的规定采用。按框架结构的规定采用。n n修订原因:修订原因:n n框架框架- -剪力墙结构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结构底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结构底层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比值不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比值不尽相同,尽相同,结构性能也有较大的差别结构性能也有较大的差别。本次修订对此做了较。本次修订对此做了较为为具体的规定具体的规定。在结构设计时,应据此比值确定该结构相。在结构设计时,应据此比值确定该结构相应的适用高度和构造措施,应的适用高度和构造措施,计算模型及分析均按框架计算模型及分析均按框架- -剪剪力墙结构进行实际输入和计算分析力墙结构进行实际输入和计算分析。n n n n1 1 当框架部分承担的倾覆力矩不大于结构总倾覆力矩的当框架部分承担的倾覆力矩不大于结构总倾覆力矩的10%10%时,意味着结构中框架承担的地震作用较小,绝大部时,意味着结构中框架承担的地震作用较小,绝大部分均由剪力墙承担,分均由剪力墙承担,工作性能接近于纯剪力墙结构工作性能接近于纯剪力墙结构,此时,此时结构中的剪力墙抗震等级可按剪力墙结构的规定执行;其结构中的剪力墙抗震等级可按剪力墙结构的规定执行;其最大适用高度仍按框架最大适用高度仍按框架- -剪力墙结构的要求执行;剪力墙结构的要求执行;框架部框架部分应按框架分应按框架- -剪力墙结构的框架进行设计剪力墙结构的框架进行设计,也就是说,也就是说需要需要进行本规程进行本规程8.1.48.1.4条的剪力调整(条的剪力调整(0.2Q0.2Q0 0调整)调整),其,其侧向位侧向位移控制指标按剪力墙结构采用移控制指标按剪力墙结构采用。n n2 2 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矩的10%10%但不大于但不大于50%50%时,属于时,属于一般框架一般框架- -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按,按本章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本章有关规定进行设计。n n3 3 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倾覆力矩的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倾覆力矩的50%50%但不大于但不大于80%80%时,意味着结构中剪力墙的数量偏少,框架时,意味着结构中剪力墙的数量偏少,框架承担较大的地震作用,此时承担较大的地震作用,此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和轴压比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和轴压比宜按框架结构的规定执行宜按框架结构的规定执行,剪力墙部分的抗震等级和轴压,剪力墙部分的抗震等级和轴压比按框架比按框架- -剪力墙结构的规定采用;其最大适用高度不宜剪力墙结构的规定采用;其最大适用高度不宜再按框架再按框架- -剪力墙结构的要求执行,但剪力墙结构的要求执行,但可比框架结构的要可比框架结构的要求适当提高,提高的幅度可视剪力墙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求适当提高,提高的幅度可视剪力墙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来确定。来确定。 (即插值)(即插值)n n4 4 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倾覆力矩的当框架部分承受的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倾覆力矩的80%80%时,意味着结构中剪力墙的数量极少,此时时,意味着结构中剪力墙的数量极少,此时框架部分的抗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和轴压比应按框架结构的规定执行,震等级和轴压比应按框架结构的规定执行,剪力墙部分的剪力墙部分的抗震等级和轴压比按框架抗震等级和轴压比按框架- -剪力墙结构的规定采用;剪力墙结构的规定采用;其最其最大适用高度宜按框架结构采用大适用高度宜按框架结构采用。对于这种少墙框剪结构,。对于这种少墙框剪结构,由于其抗震性能较差,由于其抗震性能较差,不主张采用不主张采用,以避免剪力墙受力过,以避免剪力墙受力过大、过早破坏。不可避免时,宜采取将此种剪力墙减薄、大、过早破坏。不可避免时,宜采取将此种剪力墙减薄、开竖缝、开结构洞、配置少量单排钢筋等措施,减小剪力开竖缝、开结构洞、配置少量单排钢筋等措施,减小剪力墙的作用。(即原规范第墙的作用。(即原规范第6 6章,章,6.1.76.1.7条描述的情况)条描述的情况)n n在第在第3 3、4 4款规定的情况下,为避免剪力墙过早破坏,款规定的情况下,为避免剪力墙过早破坏,其位其位移相关控制指标应按框架移相关控制指标应按框架- -剪力墙结构采用剪力墙结构采用。n n3434、筒体结构高度不同时的设计原则;及框架、筒体结构高度不同时的设计原则;及框架- -核心筒结构核心筒构造配筋率比普通剪力墙提高核心筒结构核心筒构造配筋率比普通剪力墙提高0.05%0.05%。见见9.1.29.1.2及及9.2.29.2.2条第条第4 4款。款。n n第第9.1.29.1.2条:条:筒中筒结构的高度不宜低于筒中筒结构的高度不宜低于8080mm,高宽比不,高宽比不宜小于宜小于3 3。对高度。对高度不超过不超过60m60m的框架的框架- -核心筒结构,可按核心筒结构,可按框架框架- -剪力墙剪力墙结构设计。结构设计。 n n研究表明,筒中筒结构的空间受力性能与其高度和高宽比研究表明,筒中筒结构的空间受力性能与其高度和高宽比有关,当高宽比小于有关,当高宽比小于3 3时,就不能较好地发挥结构的空间时,就不能较好地发挥结构的空间作用,高度由原来规范的作用,高度由原来规范的60m60m提高到提高到80m80m。n n框架框架- -核心筒结构的高度和高宽比可不受本条的限制。对核心筒结构的高度和高宽比可不受本条的限制。对于于高度较低高度较低的框架的框架- -核心筒结构,可按框架核心筒结构,可按框架- -抗震墙结构设抗震墙结构设计,计,适当降低核心筒和框架的构造要求适当降低核心筒和框架的构造要求。 n n第第9.2.29.2.2条:条:核心筒应具有良好的整体性,并满足核心筒应具有良好的整体性,并满足下列要求:下列要求:n n n n 4 4 筒体墙的筒体墙的水平、竖向配筋不应少于两排水平、竖向配筋不应少于两排。抗震设计时,核心筒主要墙体的底部加强部位水抗震设计时,核心筒主要墙体的底部加强部位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均不宜小于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均不宜小于0.30%0.30%;n n本条第本条第4 4款增加了核心筒底部加强部位的分布钢筋款增加了核心筒底部加强部位的分布钢筋配筋率分别不宜小于配筋率分别不宜小于0.30%0.30%的要求,比普通剪力墙的要求,比普通剪力墙略有提高。主要原因是,抗震设计时,核心筒为略有提高。主要原因是,抗震设计时,核心筒为框架框架- -核心筒结构的主要抗侧力构件,其墙肢的配核心筒结构的主要抗侧力构件,其墙肢的配筋率宜适当提高要求。筋率宜适当提高要求。 n n3535、 增加了框架增加了框架- -核心筒结构中,当框架承担地震剪力过核心筒结构中,当框架承担地震剪力过低时对框架和核心筒的内力调整要求。低时对框架和核心筒的内力调整要求。见见9.1.119.1.11条。条。n n第第9.1.119.1.11条:条:抗震设计时,筒体结构框架部分按侧向刚度抗震设计时,筒体结构框架部分按侧向刚度分配的楼层地震剪力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剪力不应小于分配的楼层地震剪力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剪力不应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2020和按侧向刚度分配的框架部分和按侧向刚度分配的框架部分楼层地震剪力中楼层地震剪力中最大值最大值1.51.5倍倍二者的较小值二者的较小值。n n当框架部分楼层地震剪力的最大值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当框架部分楼层地震剪力的最大值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力的10%10%时,各层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剪力应增大到结时,各层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剪力应增大到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构底部总地震剪力的15%15%,其,其各层核心筒墙体的地震剪各层核心筒墙体的地震剪力应乘以力应乘以1.11.1,且不大于基底剪力。墙体的抗震构造措施,且不大于基底剪力。墙体的抗震构造措施应按抗震等级应按抗震等级提高一级提高一级后采用,已为特一级的可不再提高。后采用,已为特一级的可不再提高。 n n修订原因:修订原因:n n对框架对框架- -核心筒结构和筒中筒结构中的框架均要求核心筒结构和筒中筒结构中的框架均要求进行剪力调整,其中对带加强层的筒体结构,框进行剪力调整,其中对带加强层的筒体结构,框架部分最大楼层地震剪力不包括加强层及其相邻架部分最大楼层地震剪力不包括加强层及其相邻上下楼层的框架剪力。上下楼层的框架剪力。n n对框架过弱的框架对框架过弱的框架- -核心筒结构,各层框架承受的核心筒结构,各层框架承受的地震剪力应按结构底部总剪力的地震剪力应按结构底部总剪力的15%15%进行调整,以进行调整,以防止框架承担的剪力过小,起不到第二道防线的防止框架承担的剪力过小,起不到第二道防线的作用,同时要求对核心筒的设计内力和抗震构造作用,同时要求对核心筒的设计内力和抗震构造措施予以加强。措施予以加强。 n n3636、 增加了内筒偏置时的设计要求以及框架增加了内筒偏置时的设计要求以及框架- -双筒结构的双筒结构的设计要求。设计要求。见见9.2.59.2.59.2.79.2.7条。条。n n第第9.2.59.2.5条:条:对内筒偏置的框架对内筒偏置的框架- -筒体结构,应控制结构在筒体结构,应控制结构在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单向地震作用下,最大楼层水平位移考虑偶然偏心影响的单向地震作用下,最大楼层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和层间位移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41.4倍,结构扭转为倍,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 Tt t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 T1 1之比不之比不应大于应大于0.850.85,且,且T T1 1的扭转成分不宜大于的扭转成分不宜大于3030。 n n本条为新增条文。内筒偏置的框架本条为新增条文。内筒偏置的框架- -筒体结构,其质心与筒体结构,其质心与刚心的偏心距较大,导致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反应增刚心的偏心距较大,导致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反应增大。对这类结构,应特别关注结构的扭转特性,控制结构大。对这类结构,应特别关注结构的扭转特性,控制结构的扭转反应。的扭转反应。本条要求对该类结构的位移比和周期比均按本条要求对该类结构的位移比和周期比均按B B级高度高层建筑从严控制级高度高层建筑从严控制。内筒偏置时,结构的第一自。内筒偏置时,结构的第一自振周期振周期T T1 1中会含有较大的扭转成分,为了改善结构抗震的中会含有较大的扭转成分,为了改善结构抗震的基本性能,除控制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基本性能,除控制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 Tt t与平动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 T1 1之比不应大于之比不应大于0.850.85外,外,尚需控制尚需控制T T1 1的扭转成分不宜过大的扭转成分不宜过大。 n n第第9.2.69.2.6条:条:当内筒偏置、长宽比大于当内筒偏置、长宽比大于2 2时,宜采用时,宜采用框架框架- -双筒双筒结构。结构。n n本条为新增条文。内筒采用双筒可增强结构的扭转刚度,本条为新增条文。内筒采用双筒可增强结构的扭转刚度,减小结构在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效应。减小结构在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效应。n n第第9.2.79.2.7条:条:当框架当框架- -双筒结构的双筒间楼板开洞时,其有双筒结构的双筒间楼板开洞时,其有效楼板宽度不宜小于楼板典型宽度的效楼板宽度不宜小于楼板典型宽度的5050,洞口附近楼板洞口附近楼板应应加厚加厚,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单向配筋率不应小于,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单向配筋率不应小于0.25%0.25%;双筒间楼板应按弹性板进行细化分析双筒间楼板应按弹性板进行细化分析。n n本条为新增条文。考虑到双筒间的楼板因传递双筒间的力本条为新增条文。考虑到双筒间的楼板因传递双筒间的力偶会产生较大的平面剪力,本条对双筒间开洞楼板的构造偶会产生较大的平面剪力,本条对双筒间开洞楼板的构造作了具体规定,并要求按弹性板进行细化分析。作了具体规定,并要求按弹性板进行细化分析。 n n3737、 明确框支墙、框支柱的定义;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明确框支墙、框支柱的定义;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高度调整;对转换构件水平地震内力增大系数做了放大调高度调整;对转换构件水平地震内力增大系数做了放大调整。整。见见10.2.110.2.1、10.2.410.2.4、10.2.610.2.6条。条。n n第第10.2.110.2.1条:条: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的转换梁,称为框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的转换梁,称为框支梁,转换柱称为框支柱。支梁,转换柱称为框支柱。 n n直接承托被转换构件的梁为转换梁,直接承托被转换构件的梁为转换梁,转换梁以下直接支撑转换梁以下直接支撑转换梁的柱都是转换柱转换梁的柱都是转换柱(一直延续到柱脚),转换框架是(一直延续到柱脚),转换框架是由转换梁和转换柱组成的框架。由转换梁和转换柱组成的框架。n n同时本条对同时本条对框支剪力墙结构、托柱转换层结构进行了定义:框支剪力墙结构、托柱转换层结构进行了定义:当上部为剪力墙结构,下部部分构件转换为柱时,形成当上部为剪力墙结构,下部部分构件转换为柱时,形成部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当上部为密柱,通过转换构件,下部;当上部为密柱,通过转换构件,下部为稀柱时,形成为稀柱时,形成托柱转换层结构托柱转换层结构。 n n第第10.2.410.2.4条:条: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其剪力墙底部加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其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宜取至转换层以上两层且不宜小于房屋高度强部位的高度宜取至转换层以上两层且不宜小于房屋高度的的1/101/10。n n将原来的墙肢总高度的将原来的墙肢总高度的1/81/8改为房屋高度的改为房屋高度的1/101/10,有所降,有所降低。低。n n n n第第10.2.610.2.6条:条: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带转换层的高层建筑结构,特一、一、二、特一、一、二、三级三级转换构件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内力应分别乘以增大系转换构件的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内力应分别乘以增大系数数1.901.90、1.601.60、1.351.35、1.251.25;转换构件竖向地震作用按;转换构件竖向地震作用按4.3.24.3.2条计算。条计算。 n n取消了原规程的薄弱层地震剪力增大系数规定;对各级内取消了原规程的薄弱层地震剪力增大系数规定;对各级内力增大系数进行了调整(原规程特一、一、二级分别为力增大系数进行了调整(原规程特一、一、二级分别为1.801.80、1.501.50、1.251.25,没有三级)。,没有三级)。 n n3838、 增加了三级转换梁构造要求,梁腹板配筋要求扩大增加了三级转换梁构造要求,梁腹板配筋要求扩大到所有转换梁。到所有转换梁。见见10.2.710.2.7条。条。n n第第10.2.710.2.7条:条:转换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转换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n n 1 1 梁上、下部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非抗震设计时均梁上、下部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非抗震设计时均不应小于不应小于0.30%0.30%;抗震设计时,特一、一、二、;抗震设计时,特一、一、二、三级三级分别分别不应小于不应小于0.60%0.60%、0.50%0.50%、0.40%0.40%和和0.30%0.30%。沿梁腹板高度沿梁腹板高度应配置间距不大于应配置间距不大于200mm200mm、直径不小于、直径不小于16mm16mm的腰筋的腰筋;n n 2 2 偏心受拉的转换梁的支座上部纵向钢筋至少应有偏心受拉的转换梁的支座上部纵向钢筋至少应有50%50%沿梁全长贯通,下部纵向钢筋应全部直通到柱(含墙端柱)沿梁全长贯通,下部纵向钢筋应全部直通到柱(含墙端柱)内;内; n n n n将原规程第将原规程第2 2款中仅适用于偏心受拉的框支梁的规定款中仅适用于偏心受拉的框支梁的规定“沿沿梁腹板高度应配置间距不大于梁腹板高度应配置间距不大于200mm200mm、直径不小于、直径不小于16mm16mm的的腰筋腰筋”放到第一款,适用于所有转换梁;增加了三级要求。放到第一款,适用于所有转换梁;增加了三级要求。 n n3939、 框支梁最小截面高度由不应小于跨度的框支梁最小截面高度由不应小于跨度的1/61/6调整为调整为不宜小于跨度的不宜小于跨度的1/81/8。见见10.2.810.2.8条。条。n n第第10.2.810.2.8条:条:转换梁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要求:转换梁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要求:n nn n 2 2 转换梁截面高度不宜小于计算跨度的转换梁截面高度不宜小于计算跨度的1/81/8;对梁上托;对梁上托柱的转换梁,其截面宽度不应小于梁宽方向的托柱截面宽柱的转换梁,其截面宽度不应小于梁宽方向的托柱截面宽度。梁上托剪力墙的框支梁截面宽度不宜大于框支柱相应度。梁上托剪力墙的框支梁截面宽度不宜大于框支柱相应方向的截面宽度,且不宜小于其上墙体截面厚度的方向的截面宽度,且不宜小于其上墙体截面厚度的2 2倍和倍和400mm400mm; n nn n第第2 2款梁截面高度由原来的不应小于计算跨度的款梁截面高度由原来的不应小于计算跨度的1/61/6改为不改为不宜小于计算跨度的宜小于计算跨度的1/8 1/8 。n n另外,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结构设计时需要注意的是,对另外,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结构设计时需要注意的是,对托柱转换梁,在转换层尚应设置承担托柱转换梁,在转换层尚应设置承担正交方向柱底弯矩的正交方向柱底弯矩的楼面梁或框架梁楼面梁或框架梁。 n n4040、 调整了转换柱的轴力、弯矩增大系数,增加了三级调整了转换柱的轴力、弯矩增大系数,增加了三级要求;提出了转换梁柱节点核心区的要求。要求;提出了转换梁柱节点核心区的要求。见见10.2.1110.2.11、10.2.1210.2.12条。条。n n第第10.2.1110.2.11条:条:转换柱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要求:转换柱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n nn n2 2 一、二、三级一、二、三级转换柱由地震作用产生的转换柱由地震作用产生的轴力轴力应分别乘应分别乘以增大系数以增大系数1.51.5、1.31.3、1.21.2,但计算柱轴压比时可不考虑,但计算柱轴压比时可不考虑该增大系数;该增大系数; 本款中内力放大系数进行了修改,二级本款中内力放大系数进行了修改,二级1.21.2改改1.31.3,增加三级,增加三级1.21.2n n3 3 与转换构件相连的与转换构件相连的一、二、三级一、二、三级转换柱的上端和底层转换柱的上端和底层柱下端截面的柱下端截面的弯矩弯矩组合值应分别乘以增大系数组合值应分别乘以增大系数1.51.5、1.31.3、1.21.2,其他层转换柱柱端弯矩设计值应符合本规程第,其他层转换柱柱端弯矩设计值应符合本规程第6.2.16.2.1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弯矩增大系数,二级由弯矩增大系数,二级由1.251.25变为变为1.31.3,增加三级,增加三级1.21.2。 n nn n第第10.2.1210.2.12条:条:抗震设计时,转换梁、柱的节点核抗震设计时,转换梁、柱的节点核心区应进行抗震验算,节点应符合构造措施的要心区应进行抗震验算,节点应符合构造措施的要求。求。 转换梁、柱的节点核心区应按转换梁、柱的节点核心区应按6.4.106.4.10条规定条规定设置水平箍筋。设置水平箍筋。 n n修订原因:修订原因:因转换构件节点区受力非常大,增加因转换构件节点区受力非常大,增加了对转换梁柱节点核心区的要求。了对转换梁柱节点核心区的要求。 n n4141、 对箱型转换结构增加了新的要求。对箱型转换结构增加了新的要求。见见10.2.1310.2.13条。条。n n第第10.2.1310.2.13条:条:箱形转换结构上、下楼板厚度均不箱形转换结构上、下楼板厚度均不宜小于宜小于180mm180mm,应根据转换柱的布置和建筑功,应根据转换柱的布置和建筑功能要求设置能要求设置双向横隔板双向横隔板;上、下板配筋设计应同;上、下板配筋设计应同时考虑时考虑板局部弯曲板局部弯曲和和箱形转换层整体弯曲箱形转换层整体弯曲的影响,的影响,横隔板横隔板宜按深梁设计。宜按深梁设计。 n n修订原因:修订原因:箱形转换构件设计时要保证其整体受力作用,箱形转换构件设计时要保证其整体受力作用,因此规定箱形转换结构上、下楼板(即顶、底板)厚度不因此规定箱形转换结构上、下楼板(即顶、底板)厚度不宜小于宜小于180mm180mm,并应设置横隔板。箱形转换层的顶、底板,并应设置横隔板。箱形转换层的顶、底板,除产生局部弯曲外,还会产生因箱形结构整体变形产生的除产生局部弯曲外,还会产生因箱形结构整体变形产生的整体弯曲,截面承载力设计时应该同时考虑这两种弯曲变整体弯曲,截面承载力设计时应该同时考虑这两种弯曲变形在截面内产生的拉应力、压应力。形在截面内产生的拉应力、压应力。 n n42、 对错层结构错层处框架柱的承载力提出更高要求。见10.4.5条。n n第10.4.5条: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错层处框架柱的截面承载力宜符合本规程公式(3.11.3-2)(性能设计)(性能设计)的要求。 n n本条为增加条文。错层结构错层处的框架柱受力本条为增加条文。错层结构错层处的框架柱受力复杂,易发生短柱受剪破坏,因此要求其满足设复杂,易发生短柱受剪破坏,因此要求其满足设防烈度地震(中震)作用下性能水准防烈度地震(中震)作用下性能水准2 2的设计要求。的设计要求。 n n4343、 增加连体结构连接体增加连体结构连接体7 7度度0.15g0.15g时考虑竖向地震影响时考虑竖向地震影响的强制性要求,的强制性要求,见见10.5.210.5.2条;条;增加了增加了6 6度和度和7 7度度0.10g0.10g度度连体结构宜考虑竖向地震影响的要求,连体结构宜考虑竖向地震影响的要求,见见10.5.310.5.3条。条。n n第第10.5.210.5.2条:条:7 7度度0.15g0.15g和和8 8度抗震设计时,连体结构的连度抗震设计时,连体结构的连接体应考虑竖向地震的影响。接体应考虑竖向地震的影响。 (原规范仅对(原规范仅对8 8度要求)度要求) n n第第10.5.310.5.3条:条: 6 6度度和和7 7度度0.10g0.10g抗震设计时,高位连体结构抗震设计时,高位连体结构的连接体宜考虑竖向地震的影响。的连接体宜考虑竖向地震的影响。n n修订原因:修订原因:计算分析表明:高层建筑中连体结构连接体的计算分析表明:高层建筑中连体结构连接体的竖向地震作用受连体跨度、所处位置以及主体结构刚度等竖向地震作用受连体跨度、所处位置以及主体结构刚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竖向地震作用影响比一般大跨结构大,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竖向地震作用影响比一般大跨结构大,因此增加因此增加7 7度度0.15g0.15g时应考虑其影响(时应考虑其影响(10.5.210.5.2条),条),6 6度和度和7 7度度0.10g0.10g抗震设计时,对于高位连体结构(抗震设计时,对于高位连体结构(连体位置高度连体位置高度超过超过8080米时米时)宜考虑其影响()宜考虑其影响(10.5.310.5.3为新增条文)。为新增条文)。 n n4444、连体结构新增的计算要求。、连体结构新增的计算要求。见见10.5.410.5.4、10.5.710.5.7条。条。n n第第10.5.410.5.4条:条: 计算罕遇地震作用下的位移时,计算罕遇地震作用下的位移时,应采用应采用时程分析方法时程分析方法进行复核计算。进行复核计算。 n n第第10.5.710.5.7条:条:连体结构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连体结构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连体结构竖向振动频率小于连体结构竖向振动频率小于3Hz3Hz时,应进行竖向振动时,应进行竖向振动舒适度的验算;舒适度的验算; 2 2 连体部分楼板应按本规程连体部分楼板应按本规程10.2.2410.2.24条进行的验算;条进行的验算; (即框支层楼板验算要求)(即框支层楼板验算要求) 3 3 连体部分楼板较薄弱时,宜补充分塔楼计算分析。连体部分楼板较薄弱时,宜补充分塔楼计算分析。n n10.5.710.5.7条修订原因:条修订原因:n n连体结构部分的跨度一般较大,竖向刚度较小,容易发生连体结构部分的跨度一般较大,竖向刚度较小,容易发生竖向振动舒适度不满足要求的情况,补充了连体结构竖向竖向振动舒适度不满足要求的情况,补充了连体结构竖向舒适度验算舒适度验算的要求。的要求。n n连体部分结构在地震作用下需要协调两侧塔楼的变形,因连体部分结构在地震作用下需要协调两侧塔楼的变形,因此需要进行此需要进行连体部分楼板的验算连体部分楼板的验算,楼板的受剪承载力和受,楼板的受剪承载力和受拉承载力按转换层楼板的计算方法进行验算,计算剪力可拉承载力按转换层楼板的计算方法进行验算,计算剪力可取连体楼板承担的两侧塔楼楼层地震作用力之和的较小值。取连体楼板承担的两侧塔楼楼层地震作用力之和的较小值。n n当连体部分楼板较弱时,在强烈地震作用下可能发生破坏,当连体部分楼板较弱时,在强烈地震作用下可能发生破坏,因此建议补充两侧分塔楼的计算分析,确保连体部分失效因此建议补充两侧分塔楼的计算分析,确保连体部分失效后两侧塔楼可以后两侧塔楼可以独立承担地震作用独立承担地震作用不致发生严重破坏或倒不致发生严重破坏或倒塌。塌。n n4545、 除多塔楼结构外,补充了竖向收进结构、悬除多塔楼结构外,补充了竖向收进结构、悬挑结构的设计要求。挑结构的设计要求。见见10.610.6节。节。n n第第10.6.110.6.1条:条:多塔楼结构以及体型收进、悬挑程度超过本多塔楼结构以及体型收进、悬挑程度超过本规程第规程第3.5.53.5.5条限值的竖向不规则高层建筑结构应遵守本条限值的竖向不规则高层建筑结构应遵守本节的规定。节的规定。n n修订原因:修订原因:将原来多塔楼结构的内容与新增的体型收进、将原来多塔楼结构的内容与新增的体型收进、悬挑结构的相关内容合并,统称为悬挑结构的相关内容合并,统称为“ “竖向体型收进、悬挑竖向体型收进、悬挑结构结构” ”。对于多塔楼结构、竖向体型收进和悬挑结构,其。对于多塔楼结构、竖向体型收进和悬挑结构,其共同的特点就是结构侧向刚度沿竖向发生剧烈变化,往往共同的特点就是结构侧向刚度沿竖向发生剧烈变化,往往在变化的部位产生结构的薄弱部位,因此本节对其统一进在变化的部位产生结构的薄弱部位,因此本节对其统一进行规定。行规定。 n n第第10.6.210.6.2条:条:多塔楼结构以及体型收进、悬挑结构,竖向多塔楼结构以及体型收进、悬挑结构,竖向体型突变部位的楼板宜加强,楼板厚度不宜小于体型突变部位的楼板宜加强,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50mm150mm,宜双层双向配筋,每层每方向钢筋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宜双层双向配筋,每层每方向钢筋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0.25%。体型突变部位上、下层结构的楼板也应加强构。体型突变部位上、下层结构的楼板也应加强构造措施。造措施。 n n第第10.6.310.6.3条:条:抗震设计时,多塔楼高层建筑结构应符合下抗震设计时,多塔楼高层建筑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列要求:n n 4 4 大底盘多塔楼结构,可按本规程第大底盘多塔楼结构,可按本规程第5.1.155.1.15条规定的条规定的整体和分塔楼计算模型分别验算整体结构和各塔楼结整体和分塔楼计算模型分别验算整体结构和各塔楼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周期与平动为主的第一周期的比值,构扭转为主的第一周期与平动为主的第一周期的比值,并应符合本规程第并应符合本规程第3.4.53.4.5条的有关要求。条的有关要求。 对大底盘多塔楼结构扭转第一周期与平动第一周期比对大底盘多塔楼结构扭转第一周期与平动第一周期比值的算法,明确要求按值的算法,明确要求按整体和分塔整体和分塔楼模型分别验算。楼模型分别验算。 n n第第10.6.410.6.4条:条:悬挑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悬挑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n n 1 1 悬挑部位应采取悬挑部位应采取降低结构自重降低结构自重的措施;的措施;n n 2 2 悬挑部位结构宜采用悬挑部位结构宜采用冗余度较高冗余度较高的结构形式;的结构形式;n n 3 3 结构内力和位移计算中,悬挑部位的楼层结构内力和位移计算中,悬挑部位的楼层应考虑楼应考虑楼板平面内的变形板平面内的变形,结构分析模型应能反映水平地震对悬挑,结构分析模型应能反映水平地震对悬挑部位可能产生的部位可能产生的竖向振动效应竖向振动效应;n n 4 84 8、9 9度抗震设计时,悬挑结构应考虑度抗震设计时,悬挑结构应考虑竖向地震的影竖向地震的影响响;6 6、7 7度抗震设计时,悬挑结构宜考虑度抗震设计时,悬挑结构宜考虑竖向地震的影响竖向地震的影响。竖向地震应采用时程法或竖向反应谱法进行分析,并应考竖向地震应采用时程法或竖向反应谱法进行分析,并应考虑竖向地震为主的荷载组合;虑竖向地震为主的荷载组合;n n5 5 抗震设计时,悬挑结构的抗震设计时,悬挑结构的关键构件关键构件以及与之以及与之相邻的主相邻的主体结构关键构件体结构关键构件的抗震等级的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应提高一级采用,一级应提高采用,一级应提高至特一级,抗震等级已经为特一级时,允许不再提高;至特一级,抗震等级已经为特一级时,允许不再提高;n n6 6 在罕遇地震作用下,悬挑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悬挑结构关键构件的承载力关键构件的承载力宜符宜符合合不屈服不屈服的要求。的要求。n n修订原因:修订原因:本条为新增条文,对悬挑结构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条为新增条文,对悬挑结构提出了明确要求。悬挑结构在结构一般竖向刚度较差、结构的冗余度不高,悬挑结构在结构一般竖向刚度较差、结构的冗余度不高,因此需要考虑竖向地震的影响,且应提高悬挑关键构件的因此需要考虑竖向地震的影响,且应提高悬挑关键构件的承载力和抗震措施,防止相关部位在竖向地震作用下发生承载力和抗震措施,防止相关部位在竖向地震作用下发生结构的倒塌。结构的倒塌。n n第第10.6.510.6.5条:条:体型收进高层建筑结构、底盘高度超过房屋体型收进高层建筑结构、底盘高度超过房屋高度高度20%20%的多塔楼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的多塔楼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n n 1 1 体型收进处宜采取体型收进处宜采取减小结构刚度变化减小结构刚度变化的措施,上部的措施,上部收进结构的底层层间位移角不宜大于相邻下部区段最大层收进结构的底层层间位移角不宜大于相邻下部区段最大层间位移角的间位移角的1.151.15倍倍;n n 2 2 结构偏心收进时,应结构偏心收进时,应加强收进部位以下加强收进部位以下2 2层结构周层结构周边竖向构件边竖向构件的配筋构造措施;的配筋构造措施;n n 3 3 抗震设计时,体型收进部位上、下各抗震设计时,体型收进部位上、下各2 2层塔楼周边层塔楼周边竖向结构构件的竖向结构构件的抗震等级宜提高一级抗震等级宜提高一级采用,当收进部位的采用,当收进部位的高度超过房屋高度的高度超过房屋高度的50%50%时,应提高一级采用,一级应时,应提高一级采用,一级应提高至特一级,抗震等级已经为特一级时,允许不再提高。提高至特一级,抗震等级已经为特一级时,允许不再提高。n n修订原因:修订原因:n n 本条为新增条文,对体型收进结构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条为新增条文,对体型收进结构提出了明确要求。相关的试验研究和分析表明,结构体型收进较多或收进位相关的试验研究和分析表明,结构体型收进较多或收进位置较高时,因上部结构刚度突然降低,其置较高时,因上部结构刚度突然降低,其收进部位形成薄收进部位形成薄弱部位弱部位,因此规定在收进的相邻部位采取更高的抗震措施。,因此规定在收进的相邻部位采取更高的抗震措施。当结构偏心收进时,受结构整体扭转效应的影响,下部结当结构偏心收进时,受结构整体扭转效应的影响,下部结构的周边竖向构件内力增加较多,应予以加强。构的周边竖向构件内力增加较多,应予以加强。n n 收进程度过大、上部结构刚度过小时,结构的层间位收进程度过大、上部结构刚度过小时,结构的层间位移角增加较多,收进部位成为薄弱部位,对结构抗震不利,移角增加较多,收进部位成为薄弱部位,对结构抗震不利,因此因此限制上部楼层层间位移角不大于下部结构层间位移角限制上部楼层层间位移角不大于下部结构层间位移角的的1.151.15倍倍,当结构分段收进时,控制收进部位底部楼层的,当结构分段收进时,控制收进部位底部楼层的层间位移角和下部相邻区段楼层的最大层间位移角之间的层间位移角和下部相邻区段楼层的最大层间位移角之间的比例。比例。 n n4646、 调整了混合结构的范围和最大适用高度。调整了混合结构的范围和最大适用高度。见见11.1.111.1.1、11.1.311.1.3条。条。n n第第11.1.111.1.1条:条:本章所述混合结构系指由外围钢框架或型钢本章所述混合结构系指由外围钢框架或型钢混凝土、钢管混凝土框架与钢筋混凝土核心筒共同组成的混凝土、钢管混凝土框架与钢筋混凝土核心筒共同组成的框架框架- -筒体结构以及由外围钢框筒或型钢混凝土、钢管混筒体结构以及由外围钢框筒或型钢混凝土、钢管混凝土框筒与钢筋混凝土内核心筒共同组成的筒中筒结构。凝土框筒与钢筋混凝土内核心筒共同组成的筒中筒结构。 n n原规范条文所指的混合结构系指钢框架或型钢混凝土框架原规范条文所指的混合结构系指钢框架或型钢混凝土框架与钢筋混凝土筒体所组成的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高与钢筋混凝土筒体所组成的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高层建筑结构。层建筑结构。 本次修订做了较大的调整。本次修订做了较大的调整。n n本条型钢混凝土框架可以是型钢混凝土梁与型钢混凝土柱本条型钢混凝土框架可以是型钢混凝土梁与型钢混凝土柱(钢管混凝土柱)组成的框架,也可以是钢梁与型钢混凝(钢管混凝土柱)组成的框架,也可以是钢梁与型钢混凝土柱(钢管混凝土柱)组成的框架,外围的钢筒体可以是土柱(钢管混凝土柱)组成的框架,外围的钢筒体可以是钢框筒钢框筒、桁架筒或交叉网格筒桁架筒或交叉网格筒。型钢混凝土外筒体主要指。型钢混凝土外筒体主要指由型钢混凝土(钢管混凝土)构件构成的框筒、桁架筒或由型钢混凝土(钢管混凝土)构件构成的框筒、桁架筒或交叉网格筒。交叉网格筒。n n为减少柱子尺寸或增加延性而在混凝土柱中设置型钢,而为减少柱子尺寸或增加延性而在混凝土柱中设置型钢,而框架梁仍为混凝土梁时,该体系不宜视为混合结构,此外框架梁仍为混凝土梁时,该体系不宜视为混合结构,此外对于体系中局部构件(如框支梁柱)采用型钢梁柱(型钢对于体系中局部构件(如框支梁柱)采用型钢梁柱(型钢混凝土梁柱)也不应视为混合结构。混凝土梁柱)也不应视为混合结构。n n第11.1.3条:钢钢- -混凝土混合结构高层建筑适用混凝土混合结构高层建筑适用的最大高度宜符合表的最大高度宜符合表11.1.311.1.3的要求。的要求。 本次修订混合结构除了框筒之外还增加了筒中筒结构。n n混合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主要是依据已有的工程混合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主要是依据已有的工程经验偏安全地确定的。经验偏安全地确定的。n n近年来的试验和计算分析,对混合结构中钢结构近年来的试验和计算分析,对混合结构中钢结构部分应承担的最小地震作用有些新的认识,如果部分应承担的最小地震作用有些新的认识,如果混合结构中钢框架承担的地震剪力过少,则混凝混合结构中钢框架承担的地震剪力过少,则混凝土核心筒的受力状态和地震下的表现与普通钢筋土核心筒的受力状态和地震下的表现与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几乎没有差别,甚至混凝土墙体更容混凝土结构几乎没有差别,甚至混凝土墙体更容易破坏,因此对钢框架易破坏,因此对钢框架- -核心筒结构体系适用的最核心筒结构体系适用的最大高度较大高度较B B级高度的混凝土框架级高度的混凝土框架- -核心筒体系适用核心筒体系适用的最大高度适当减少。的最大高度适当减少。 n n4747、 钢框架钢框架- -核心筒结构核心筒构造配筋率比普核心筒结构核心筒构造配筋率比普通剪力墙提高通剪力墙提高0.1%0.1%。见见11.2.411.2.4条。条。n n第第11.2.411.2.4条:条:钢筋(型钢)混凝土内筒的设计宜符合下列钢筋(型钢)混凝土内筒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要求:要求: 1 1 8 8、9 9度度抗震时,抗震时,应应在楼面钢梁或型钢混凝土梁与在楼面钢梁或型钢混凝土梁与混凝土筒体交接处及混凝土混凝土筒体交接处及混凝土筒体四角设置型钢柱筒体四角设置型钢柱;7 7度度抗震时,抗震时,宜宜在上述部位在上述部位设置型钢柱设置型钢柱; 2 2 外伸臂桁架与核心筒墙体连接处宜设置构造型钢外伸臂桁架与核心筒墙体连接处宜设置构造型钢柱,型钢柱宜至少柱,型钢柱宜至少延伸至延伸至伸臂桁架高度范围以外伸臂桁架高度范围以外上下上下各一层各一层; 3 3 钢框架钢框架- -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结构,抗震等级为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结构,抗震等级为一、一、二级二级的筒体底部加强部位分布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宜的筒体底部加强部位分布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小于0.35%0.35%,筒体一般部位的分布筋不宜小于,筒体一般部位的分布筋不宜小于0.30%0.30%,筒体,筒体每隔每隔2424层宜设置暗梁层宜设置暗梁,暗梁的高度不宜小于,暗梁的高度不宜小于墙厚,其顶面及底部的配筋率均不宜小于墙厚,其顶面及底部的配筋率均不宜小于0.30%0.30%。筒。筒中筒结构和钢筋混凝土(钢管混凝土、型钢混凝土)中筒结构和钢筋混凝土(钢管混凝土、型钢混凝土)框架框架- -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结构中,筒体剪力墙的构造要钢筋混凝土核心筒结构中,筒体剪力墙的构造要求同本规程求同本规程9.1.79.1.7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4 4 当连梁抗剪截面不足时,可采取在连梁中设置型当连梁抗剪截面不足时,可采取在连梁中设置型钢或钢板等措施。钢或钢板等措施。n n4848、 调整了混合结构计算阻尼比规定。调整了混合结构计算阻尼比规定。见见11.3.611.3.6条。条。n n第第11.3.611.3.6条:条:混合结构在多遇地震下的阻尼比可混合结构在多遇地震下的阻尼比可取为取为0.040.04。风荷载作用下楼层位移验算和构件设。风荷载作用下楼层位移验算和构件设计时,阻尼比可取为计时,阻尼比可取为0.020.040.020.04。n n补充了抗风设计时阻尼比规定,可根据房屋高度补充了抗风设计时阻尼比规定,可根据房屋高度和形式选取不同的值。比如,对外框为钢框架且和形式选取不同的值。比如,对外框为钢框架且房屋高度较高时,阻尼比可取房屋高度较高时,阻尼比可取0.020.02。 n n4949、 调整了混合结构抗震等级规定。调整了混合结构抗震等级规定。见见11.4.111.4.1条。条。n n第第11.4.111.4.1条:条:钢钢- -混凝土混合结构房屋抗震设计时,混凝土混凝土混合结构房屋抗震设计时,混凝土筒体及型钢混凝土框架的抗震等级应按表筒体及型钢混凝土框架的抗震等级应按表11.4.111.4.111.4.111.4.1确定,并确定,并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 (强条)(强条)n n试验表明,钢框架试验表明,钢框架- -混凝土筒体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破坏混凝土筒体结构在地震作用下,破坏首先出现在混凝土筒体底部,因此钢框架首先出现在混凝土筒体底部,因此钢框架- -混凝土筒体结混凝土筒体结构中筒体应较混凝土结构中的筒体采取更为严格的构造措构中筒体应较混凝土结构中的筒体采取更为严格的构造措施,以保证混凝土筒体的延性,对其抗震等级应适当提高,施,以保证混凝土筒体的延性,对其抗震等级应适当提高,以保证混凝土筒体的延性;型钢混凝土柱以保证混凝土筒体的延性;型钢混凝土柱- -混凝土筒体及混凝土筒体及筒中筒体系的最大适用高度已较筒中筒体系的最大适用高度已较B B级高度的钢筋混凝土结级高度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略高,对本抗震等级要求也适当提高。构略高,对本抗震等级要求也适当提高。n n本次修订增加了筒中筒结构体系中构件的抗震等级。考虑本次修订增加了筒中筒结构体系中构件的抗震等级。考虑到型钢混凝土构件节点的复杂性,且构件的承载力和延性到型钢混凝土构件节点的复杂性,且构件的承载力和延性可通过提高型钢的含钢率加以实现,故型钢混凝土构件仍可通过提高型钢的含钢率加以实现,故型钢混凝土构件仍不出现特一级。不出现特一级。n n不同抗震等级钢结构构件的设计要求应符合不同抗震等级钢结构构件的设计要求应符合建筑抗震设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计规范GB50011GB50011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 n n50、 补充了混合结构中钢管混凝土柱的有关要求,见11.5.811.5.10条。n n第第11.5.811.5.8条:条:圆形钢管混凝土构件及节点可按本圆形钢管混凝土构件及节点可按本规程附录规程附录F F进行设计。进行设计。n n(实际上就是(实际上就是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 28CECS 28:9090的相关内容)的相关内容)n n第第11.5.911.5.9条:条:圆形钢管混凝土构件宜满足下列构造要求:圆形钢管混凝土构件宜满足下列构造要求:n n1 1 钢管直径钢管直径不宜小于不宜小于300mm300mm;n n2 2 钢管壁厚钢管壁厚不宜小于不宜小于6mm6mm;n n3 3 钢管外径与壁厚的比值钢管外径与壁厚的比值D/tD/t宜在宜在(2090)(235/(2090)(235/f fy y) )之间,之间,f fy y为钢材的屈服强度;为钢材的屈服强度;n n4 4 圆钢管混凝土柱的圆钢管混凝土柱的套箍指标套箍指标 ,不应小于,不应小于0.50.5,也,也不宜大于不宜大于2.52.5;n n5 5 柱的柱的长细比长细比 不宜大于不宜大于8080;n n6 6 轴向轴向压力偏心率压力偏心率e e0 0/ /r rc c不应大于不应大于1.01.0,e e0 0为偏心距,为偏心距,r rc c为为核心混凝土横截面半径;核心混凝土横截面半径;n n7 7 钢管混凝土柱与框架梁刚性连接时,柱内或柱外应设钢管混凝土柱与框架梁刚性连接时,柱内或柱外应设置与梁上下翼缘位置对应的加劲肋。加劲肋设置于柱内时,置与梁上下翼缘位置对应的加劲肋。加劲肋设置于柱内时,应留孔以利混凝土浇灌。加劲肋设置于柱外时,应形成加应留孔以利混凝土浇灌。加劲肋设置于柱外时,应形成加劲环板。劲环板。 n n第第11.5.1011.5.10条:条:矩形钢管混凝土构件宜满足下列构造要求矩形钢管混凝土构件宜满足下列构造要求: : 1 1 钢管截面钢管截面边长尺寸边长尺寸不宜小于不宜小于300mm300mm; 2 2 钢管钢管壁厚壁厚不宜小于不宜小于6mm6mm; 3 3 钢管截面的钢管截面的高宽比高宽比不宜大于不宜大于2 2,当矩形钢管混凝土柱截面最大,当矩形钢管混凝土柱截面最大边尺寸大于等于边尺寸大于等于800mm800mm时,宜采取在柱子时,宜采取在柱子内壁上焊接栓钉、纵内壁上焊接栓钉、纵向加劲肋等构造措施向加劲肋等构造措施。 4 4 钢管管壁板件的钢管管壁板件的边长与其厚度的比值边长与其厚度的比值不应大于不应大于6060 ; 5 5 柱的柱的长细比长细比 不宜大于不宜大于8080; 6 6 矩形钢管混凝土柱的矩形钢管混凝土柱的轴压比轴压比不宜大于不宜大于表表11.5.1011.5.10的限值。的限值。n n5151、 增加了钢板混凝土剪力墙的设计规定,增加了钢板混凝土剪力墙的设计规定,见见11.5.1111.5.1111.5.1511.5.15条。条。n n第第11.5.1111.5.11条:条:当核心筒墙体承受的弯矩、剪力和轴力均当核心筒墙体承受的弯矩、剪力和轴力均较大时,核心筒墙体可采用较大时,核心筒墙体可采用型钢混凝土剪力墙或钢板混凝型钢混凝土剪力墙或钢板混凝土剪力墙土剪力墙,钢板混凝土剪力墙构件的受剪截面及受剪承载,钢板混凝土剪力墙构件的受剪截面及受剪承载力应符合本规程力应符合本规程11.5.1211.5.12、11.5.1311.5.13条的要求,其他截面条的要求,其他截面承载力可按现行行业标准承载力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JGJ138进行截面设计。进行截面设计。n n本条所指钢板混凝土剪力墙指设置两端型钢暗柱、上下有本条所指钢板混凝土剪力墙指设置两端型钢暗柱、上下有型钢暗梁,中间设置钢板,形成的钢型钢暗梁,中间设置钢板,形成的钢- -混凝土组合剪力墙。混凝土组合剪力墙。 n n第第11.5.1211.5.12条:条:钢板混凝土剪力墙的受剪截面应符钢板混凝土剪力墙的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合下列要求:n n1 1 无地震作用组合时无地震作用组合时n n (11.5.12-11.5.12-1 1)n n (11.5.12-11.5.12-2 2)n n2 2 有地震作用组合时有地震作用组合时n n (11.5.12-11.5.12-3 3)n n (11.5.12-11.5.12-4 4)n n试验研究表明,两端设置型钢或内藏钢板的混凝土组合剪力墙可以提试验研究表明,两端设置型钢或内藏钢板的混凝土组合剪力墙可以提供良好的耗能能力,其受剪截面限制条件可以考虑两端型钢和内藏钢供良好的耗能能力,其受剪截面限制条件可以考虑两端型钢和内藏钢板的作用,扣除两端型钢和内藏钢板发挥的抗剪作用后,对钢筋混凝板的作用,扣除两端型钢和内藏钢板发挥的抗剪作用后,对钢筋混凝土部分承担的剪力控制其平均剪应力。土部分承担的剪力控制其平均剪应力。n n第11.5.13条:钢板混凝土剪力墙偏心受压时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n n1 无地震作用组合时n n (11.5.13-111.5.13-1)n n2 有地震作用组合时n n(11.5.13-211.5.13-2) n n第11.5.14条:型钢混凝土剪力墙、钢板混凝土剪力墙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n n1 抗震设计时,一、二级抗震等级的型钢混凝土剪力墙、钢板混凝土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其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墙肢的轴压比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并应符合本规程第7.2.13条的规定。(也就是普通钢筋混凝土。(也就是普通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的轴压比限值要求)剪力墙的轴压比限值要求)n n (11.5.14) n n2 2 型钢混凝土剪力墙、钢板混凝土剪力墙在楼层型钢混凝土剪力墙、钢板混凝土剪力墙在楼层标高处宜设置暗梁;标高处宜设置暗梁; (按钢板剪力墙的定义暗梁为型(按钢板剪力墙的定义暗梁为型钢暗梁)钢暗梁)n n3 3 端部配置型钢的混凝土剪力墙,型钢的保护层端部配置型钢的混凝土剪力墙,型钢的保护层厚度宜大于厚度宜大于100mm100mm;水平分布钢筋应绕过或穿;水平分布钢筋应绕过或穿过墙端型钢,且应满足钢筋锚固长度要求;过墙端型钢,且应满足钢筋锚固长度要求;n n4 4 周边有型钢混凝土柱和梁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周边有型钢混凝土柱和梁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剪力墙的水平分布钢筋应绕过或穿过周边力墙,剪力墙的水平分布钢筋应绕过或穿过周边柱型钢,且应满足钢筋锚固长度要求;当采用间柱型钢,且应满足钢筋锚固长度要求;当采用间隔穿过时,宜另加补强钢筋。周边柱的型钢、纵隔穿过时,宜另加补强钢筋。周边柱的型钢、纵向钢筋、箍筋配置应符合型钢混凝土柱的设计要向钢筋、箍筋配置应符合型钢混凝土柱的设计要求。求。 n n第第11.5.1511.5.15条:条:钢板混凝土剪力墙尚应符合下列构钢板混凝土剪力墙尚应符合下列构造要求:造要求: 1 1 钢板混凝土剪力墙体中的钢板混凝土剪力墙体中的钢板厚度钢板厚度不宜大于墙厚的不宜大于墙厚的 1/151/15; 2 2 钢板混凝土剪力墙的墙身钢板混凝土剪力墙的墙身配筋率配筋率不宜小于不宜小于0.35%0.35%; 3 3 钢板与周围型钢构件宜钢板与周围型钢构件宜优先采用焊接优先采用焊接; 4 4 钢板与混凝土墙体之间连接件的构造要求可参照钢板与混凝土墙体之间连接件的构造要求可参照钢结构设计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GB50017中关于组合梁抗剪连接中关于组合梁抗剪连接件构造要求相关部分,件构造要求相关部分,栓钉间距栓钉间距不宜大于不宜大于300mm300mm; 5 5 在钢板墙角部在钢板墙角部1/51/5板跨且不小于板跨且不小于1000mm 1000mm 范围内,钢筋混凝土墙体分布钢筋、抗剪栓钉范围内,钢筋混凝土墙体分布钢筋、抗剪栓钉间距宜适当加密;间距宜适当加密;6 6 四周焊接钢板混凝土剪力墙节点可按图四周焊接钢板混凝土剪力墙节点可按图11.5.1511.5.15采用。采用。 图11.5.15 钢板混凝土剪力墙节点n n在墙身中加入薄钢板,对于墙体承载力和破坏形态会产生显著影响,在墙身中加入薄钢板,对于墙体承载力和破坏形态会产生显著影响,而钢板与周围构件的连接关系对于承载力和破坏形态的影响至关重要。而钢板与周围构件的连接关系对于承载力和破坏形态的影响至关重要。从试验情况来看,钢板与周围构件的连接越强,则承载力越大。四周从试验情况来看,钢板与周围构件的连接越强,则承载力越大。四周焊接的钢板组合剪力墙可显著提高剪力墙受剪承载能力,并具有与普焊接的钢板组合剪力墙可显著提高剪力墙受剪承载能力,并具有与普通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基本相当或略高的延性系数。这对于承受很大剪通钢筋混凝土剪力墙基本相当或略高的延性系数。这对于承受很大剪力的剪力墙设计具有十分突出的优势。为充分发挥钢板的强度,建议力的剪力墙设计具有十分突出的优势。为充分发挥钢板的强度,建议钢板四周采用焊接的连接形式。钢板四周采用焊接的连接形式。n n对于钢板混凝土剪力墙,为使钢筋混凝土墙有足够的刚度对墙身钢板对于钢板混凝土剪力墙,为使钢筋混凝土墙有足够的刚度对墙身钢板形成有效的侧向约束,从而使钢板与混凝土能协同工作,应控制内置形成有效的侧向约束,从而使钢板与混凝土能协同工作,应控制内置钢板的厚度。钢板的厚度。n n对于墙身分布筋,考虑到:对于墙身分布筋,考虑到:1 1、钢筋混凝土墙与钢板共同工作,混凝、钢筋混凝土墙与钢板共同工作,混凝土部分的承载力不宜太低,宜适当提高混凝土部分的承载力,使钢筋土部分的承载力不宜太低,宜适当提高混凝土部分的承载力,使钢筋混凝土与钢板两者协调,提高整个墙体的承载力;混凝土与钢板两者协调,提高整个墙体的承载力;2 2、钢板组合墙的、钢板组合墙的优势是可以充分发挥钢和混凝土的优点,混凝土可以防止钢板的屈曲优势是可以充分发挥钢和混凝土的优点,混凝土可以防止钢板的屈曲失稳,为此宜适当提高墙身配筋。本规程建议对于钢板组合墙的墙身失稳,为此宜适当提高墙身配筋。本规程建议对于钢板组合墙的墙身配筋率不宜采小于配筋率不宜采小于0.35%0.35%。 n n5252、 调整了钢柱及型钢混凝土柱埋入式柱脚中型调整了钢柱及型钢混凝土柱埋入式柱脚中型钢的设计要求。钢的设计要求。见见11.5.1711.5.17、11.5.1811.5.18条。条。n n第第11.5.1711.5.17条:条:抗震设计时,抗震设计时, 钢钢- -混凝土混合结构混凝土混合结构中的钢柱及型钢混凝土中的钢柱及型钢混凝土( (钢管混凝土钢管混凝土) )柱宜采用埋柱宜采用埋入式柱脚;采用埋入式柱脚的埋入深度应通过计入式柱脚;采用埋入式柱脚的埋入深度应通过计算确定,且不小于型钢柱截面长边尺寸的算确定,且不小于型钢柱截面长边尺寸的2.52.5倍。倍。n n第第11.5.1811.5.18条:条:采用埋入式柱脚时,在柱脚部位和采用埋入式柱脚时,在柱脚部位和柱脚向上延伸一层的范围内宜设置栓钉,栓钉的柱脚向上延伸一层的范围内宜设置栓钉,栓钉的直径不宜小于直径不宜小于19mm19mm,其竖向及水平间距不宜大,其竖向及水平间距不宜大于于200mm200mm,当有可靠依据时,可通过计算确定,当有可靠依据时,可通过计算确定栓钉数量。栓钉数量。 n n日本阪神地震的经验教训表明:非埋入式柱脚、特别在地面以上的非埋入式柱脚在地震区容易产生破坏,因此钢柱或型钢混凝土柱宜采用埋入式柱脚。若存在刚度较大的多层地下室,当有可靠的措施时,型钢混凝土柱中内置型钢可仅伸至基础顶面,不锚入基础。也可考虑采用非埋入式柱脚。根据新的研究成果,埋入式柱脚型钢的最小埋置深度修改为型钢截面长边的2.5倍。n n5252、 第第1212章修改为章修改为“ “地下室和基础设计地下室和基础设计” ”,补,补充了一般规定和地下室设计的有关规定;对原规充了一般规定和地下室设计的有关规定;对原规程基础设计内容做了适当简化,合并为一节;对程基础设计内容做了适当简化,合并为一节;对基础设计荷载组合及抗力取值提出要求,基础设计荷载组合及抗力取值提出要求,见见12.2.212.2.2、12.3.112.3.1条。条。n n第第12.2.212.2.2条:条:高层建筑地下室设计,应综合考虑上部荷载、高层建筑地下室设计,应综合考虑上部荷载、岩土侧压力及地下水的不利作用影响。岩土侧压力及地下水的不利作用影响。地下水位标高应综地下水位标高应综合历年最高水位和使用年限内可能的最高水位慎重选择确合历年最高水位和使用年限内可能的最高水位慎重选择确定。定。扩大地下室尚应满足整体抗浮要求,可采取排水、加扩大地下室尚应满足整体抗浮要求,可采取排水、加配重或抗拔锚桩(杆)等措施。当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配重或抗拔锚桩(杆)等措施。当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地下室外墙及底板应采取相应的防腐蚀防护措施。地下室外墙及底板应采取相应的防腐蚀防护措施。n n新增条文,明确地下水位标高新增条文,明确地下水位标高不可简单取勘察报告的勘探不可简单取勘察报告的勘探期间水位标高作为永久性高层建筑地下室设防水位期间水位标高作为永久性高层建筑地下室设防水位。可利。可利用室外地形高差设置排水通道,减小水浮力。用室外地形高差设置排水通道,减小水浮力。n n第第12.3.112.3.1条:条:高层建筑基础设计应以减小长期重高层建筑基础设计应以减小长期重力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差异变形为主,计算地力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差异变形为主,计算地基变形时,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的荷载效应采用正常使传至基础底面的荷载效应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计入风不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荷载和地震作用。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的荷载效应采用承台底面的荷载效应采用正常使用状态下荷载效正常使用状态下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相应的抗力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抗力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风荷载组合效应下,最;风荷载组合效应下,最大基底反力不大于承载力特征值的大基底反力不大于承载力特征值的1.21.2倍,平均基倍,平均基底反力不大于承载力特征值。地震作用组合效应底反力不大于承载力特征值。地震作用组合效应下,地基承载力验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下,地基承载力验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震设计规范GB50011GB50011的规定执行。的规定执行。 n n新增条文。新增条文。n n目前国内高层建筑基础设计较多为直接采用电算程序得到目前国内高层建筑基础设计较多为直接采用电算程序得到的各种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和同一地基或桩基承载力特征的各种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和同一地基或桩基承载力特征值进行设计,风荷载和地震作用主要引起高层建筑边角竖值进行设计,风荷载和地震作用主要引起高层建筑边角竖向结构较大轴力,将此短期效应与永久效应同等对待,加向结构较大轴力,将此短期效应与永久效应同等对待,加大了边角竖向结构的基础,相应重力荷载长期作用下中部大了边角竖向结构的基础,相应重力荷载长期作用下中部竖向结构基础未得以增强,导致某些国内高层建筑出现地竖向结构基础未得以增强,导致某些国内高层建筑出现地下室底部横向墙体八字裂缝典型盆式差异沉降现象。下室底部横向墙体八字裂缝典型盆式差异沉降现象。n n本条建议重力荷载与风荷载组合时,可取最大基底反力不本条建议重力荷载与风荷载组合时,可取最大基底反力不大于承载力特征值的大于承载力特征值的1.2 1.2 倍,重力荷载与地震作用组合时,倍,重力荷载与地震作用组合时,按现行按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GB50011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规定执行。 n n5353、 第第1313章增加了垂直运输,见章增加了垂直运输,见13.413.4节;增加节;增加了脚手架及模板支架规定,了脚手架及模板支架规定,见见13.513.5节;节;增加了大增加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混合结构施工及复杂混凝土结体积混凝土施工、混合结构施工及复杂混凝土结构施工有关规定,构施工有关规定,见见13.913.1113.913.11节;节;增加了绿增加了绿色施工要求,色施工要求,见见13.1313.13节;节;取消了原规程取消了原规程13.613.6节节预制构件安装内容。预制构件安装内容。n n5454、 增加了附录增加了附录C C楼盖竖向振动加速度计算;对楼盖竖向振动加速度计算;对原规程附录原规程附录DD墙体稳定计算及附录墙体稳定计算及附录E E转换层结构侧转换层结构侧向刚度做了部分修改;增加了附录向刚度做了部分修改;增加了附录F F圆形钢管混凝圆形钢管混凝土构件设计。土构件设计。 完毕 谢谢各位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