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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范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吴立斌吴立斌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二二00八年十月八年十月2024/8/262卫生部关于印发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卫生部关于印发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通知通知卫法监发卫法监发20011612001161号号 各有关单位严格依照本规范进行生活饮用水以及各有关单位严格依照本规范进行生活饮用水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检验、卫生安全评价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检验、卫生安全评价和监督监测工作。和监督监测工作。本规范自本规范自20012001年年9 9月月1 1日起实施,以往发布的文件日起实施,以往发布的文件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二二一年六月七日一年六月七日2024/8/263附件:附件:1.1.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2.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价规范3.3.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4.4.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范5.5.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6.6.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7.7.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24/8/264一、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一、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卫生安全评价规范1 1、范围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的卫生安全评价。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和防护材料的卫生安全评价。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是指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管、蓄水容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是指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管、蓄水容器、供水设备、机械部件(如阀门、水泵、水处理剂加入器等);防护材供水设备、机械部件(如阀门、水泵、水处理剂加入器等);防护材料是指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涂料、内衬等。料是指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涂料、内衬等。本规范同样适用于与饮用水接触的水处理材料(如水质处理器滤芯、本规范同样适用于与饮用水接触的水处理材料(如水质处理器滤芯、膜组件、活性炭等)的卫生安全评价。膜组件、活性炭等)的卫生安全评价。2 2、引用资料、引用资料u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2001)u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2001)2024/8/2653 3、卫生要求、卫生要求3.1 3.1 凡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凡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料不得污染水质,出水水质必须符合材料不得污染水质,出水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2001)的要求。)的要求。3.2 3.2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料应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料应按附录按附录A A和附录和附录B B的规定进行浸泡试验。的规定进行浸泡试验。3.3 3.3 浸泡水需按附录浸泡水需按附录A A和附录和附录B B的方法处理。检测结果必的方法处理。检测结果必须分别符合表须分别符合表1 1和和表表2 2(略)(略)的规定。的规定。2024/8/266项 目 卫 生 要 求 色 增加量 5 度 浑浊度 增加量 0.2度(NTU) 臭和味 浸泡后水无异臭、异味 肉眼可见物 浸泡后水不产生任何肉眼可见的碎片杂物等 pH 改变量 0.5 溶解性总固体 增加量 10mg/L 耗氧量 增加量 1(以O2计,mg/L) 砷 增加量 0.005 mg/L 镉 增加量 0.0005 mg/L 铬 增加量 0.005 mg/L 铝 增加量 0.02 mg/L 铅 增加量 0.001 mg/L 汞 增加量 0.0002 mg/L 三氯甲烷 增加量 0.006 mg/L 挥发酚类 增加量 0.002 mg/L 表 1 浸泡试验基本项目的卫生要求 2024/8/2673.4 3.4 防护涂料的浸泡水尚需进行下列毒理学试验防护涂料的浸泡水尚需进行下列毒理学试验 急性经口毒性(急性经口毒性(LD50LD50)不得小于)不得小于10g/kg10g/kg体重。体重。两项致突变试验:两项致突变试验:AmesAmes试验和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试验和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两项均应为阴性。变试验两项均应为阴性。3.5 3.5 当用新材料制备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当用新材料制备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和防护材料时,应测定在水中的溶出物及其浓度,并根据国内料时,应测定在水中的溶出物及其浓度,并根据国内外相关标准评价其安全性。无标准可依的,按附录外相关标准评价其安全性。无标准可依的,按附录C C进进行毒理学试验确定限值。行毒理学试验确定限值。 样品采集按照卫生部样品采集按照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检验规定执行。执行。2024/8/2684 4、检验、检验4.1 4.1 所有样品应检验表所有样品应检验表1 1的全部项目,并根据样品的种的全部项目,并根据样品的种类、性质按表类、性质按表3 3确定输配水设备浸泡试验增测检验项目;确定输配水设备浸泡试验增测检验项目;按表按表4 4确定防护材料浸泡试验选测检验项目;按表确定防护材料浸泡试验选测检验项目;按表5 5确定确定水处理材料浸泡试验选测检验项目。水处理材料浸泡试验选测检验项目。4.2 4.2 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浸泡试验共进行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材料浸泡试验共进行3030天。第天。第1 1次(浸泡第次(浸泡第1 1天)和第天)和第6 6次(浸泡第次(浸泡第3030天)的浸泡水检验天)的浸泡水检验项目为项目为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2001)表)表1 1中中“感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和和“毒理学指标毒理学指标”全部项目以全部项目以及本及本规范规范4.14.1条中规定项目。其余四次检验的项目为表条中规定项目。其余四次检验的项目为表1 1所列所列基本项目和第基本项目和第1 1次检验中的超标项目。次检验中的超标项目。4.3 4.3 检验方法按检验方法按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2001)执行。执行。2024/8/2695 5、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6 6、本规范自二、本规范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2024/8/2610二、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二、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 1 1、范围、范围n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卫生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卫生安全要求和监测检验方法。安全要求和监测检验方法。n本规范适用于混凝、絮凝、助凝、消毒、氧本规范适用于混凝、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化、pHpH调节、软化、灭藻、除垢、除氟、除调节、软化、灭藻、除垢、除氟、除砷、氟化、矿化等用途的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砷、氟化、矿化等用途的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理剂。2024/8/26112 2、引用资料、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2001)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卫生规范(19991999)2024/8/26123 3、卫生要求、卫生要求3.13.1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在规定的投加量使用时,处理后水的一般感官指标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在规定的投加量使用时,处理后水的一般感官指标应符合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2001)的要求。)的要求。3.2 3.2 有害物质指标的要求有害物质指标的要求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害物质是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害物质是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规范(20012001)中规定的物质时)中规定的物质时, ,该物质的容许限值为相应规定限值的该物质的容许限值为相应规定限值的10%10%。本规范规定的有害物质分为四类:本规范规定的有害物质分为四类:金属金属: : 砷、镉、铬、铅、银、硒和汞(汞的限量为砷、镉、铬、铅、银、硒和汞(汞的限量为0.0002mg/L0.0002mg/L)无机物无机物: : 取决于产品的原料、配方和生产工艺取决于产品的原料、配方和生产工艺有机物有机物: : 取决于产品的原料、配方和生产工艺取决于产品的原料、配方和生产工艺放射性物质放射性物质: : 直接采用矿物为原料的产品应测定总直接采用矿物为原料的产品应测定总 放射性和总放射性和总 放射放射性。性。2024/8/2613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害物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害物质在质在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2001)中)中未作规定时未作规定时, ,可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判定可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判定, ,其容其容许限值为该容许浓度的许限值为该容许浓度的10%10%。如果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如果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带入饮用水中的有害物质无依据可确定容许限值时害物质无依据可确定容许限值时, ,应按附录应按附录B B确确定该物质在饮用水中最高容许浓度定该物质在饮用水中最高容许浓度, ,其容许限其容许限值为该容许浓度的值为该容许浓度的10%10%。2024/8/26144 4、监测检验方法、监测检验方法4.1 4.1 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样品采集和配制见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的样品采集和配制见附录附录A A4.2 4.2 本规范采用的监测检验方法为本规范采用的监测检验方法为生活饮用水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检验方法规范(20012001)。)。5 5、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6 6、本规范自二、本规范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2024/8/2615三、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三、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规范1 1、一般水质处理器、一般水质处理器2 2、矿化水器、矿化水器3 3、反渗透处理装置、反渗透处理装置2024/8/2616(一)一般水质处理器(一)一般水质处理器、范围、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定义,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及出水水质要求。性试验及出水水质要求。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生产纯水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另作规定。生产纯水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另作规定。 2024/8/2617、引用资料、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2001)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价规范(20012001)活性炭净水器(活性炭净水器(CJ 3023-93CJ 3023-93) 2024/8/2618 定义定义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 以市政自来水或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经过进一步处理,旨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经过进一步处理,旨在改善饮水水质,去除水中某些有害物质为目在改善饮水水质,去除水中某些有害物质为目的的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的饮用水水质处理器2024/8/2619、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4.1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使用。和鉴定,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使用。4.24.2 用于组装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用于组装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件及过滤材料,型部件及过滤材料, 应按照卫生部应按照卫生部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材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提供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进行浸泡试验。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所用材料浸泡试验步骤、浸泡水配制方法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所用材料浸泡试验步骤、浸泡水配制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价方法参照和检验结果的评价方法参照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2001)进行。)进行。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所用膜组件及其他可能被活性氯损坏的样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所用膜组件及其他可能被活性氯损坏的样品则用纯水作浸泡试验。品则用纯水作浸泡试验。2024/8/26205 5、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卫生安全试验、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卫生安全试验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性试验采用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性试验采用整机浸泡试验方法。整机浸泡试验方法是按说整机浸泡试验方法。整机浸泡试验方法是按说明书要求,先用纯水注入处理器冲洗,然后注明书要求,先用纯水注入处理器冲洗,然后注入纯水于室温浸泡入纯水于室温浸泡2424小时,测定浸泡水。浸泡小时,测定浸泡水。浸泡后水与原纯水比较,增加量不得超过后水与原纯水比较,增加量不得超过表表1 1至表至表5 5中所列限值。检验水样的采集步骤按中所列限值。检验水样的采集步骤按卫生部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进行。进行。2024/8/2621感官性状要求感官性状要求一般化学指标要求一般化学指标要求 毒理学指标要求毒理学指标要求 微生物指标要求微生物指标要求 其他指标其他指标 若处理器内含有载银活性碳、碘树若处理器内含有载银活性碳、碘树脂等消毒部分,要求其他相关指标脂等消毒部分,要求其他相关指标 2024/8/26226 6、功能试验、功能试验6.1 6.1 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出水水质均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出水水质均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2001)的要求。)的要求。6.2 6.2 以活性炭为主要过滤材料者,在额定总净水量达到前,应保持申报的流量并在以活性炭为主要过滤材料者,在额定总净水量达到前,应保持申报的流量并在任一次检测中,耗氧量的去除率应任一次检测中,耗氧量的去除率应25%25%,感官指标有明显改善。,感官指标有明显改善。6.3 6.3 膜过滤、分子筛、陶瓷等过滤器,在额定总净水量内应保持申报的流量并须达膜过滤、分子筛、陶瓷等过滤器,在额定总净水量内应保持申报的流量并须达到申报的净化处理效率。到申报的净化处理效率。6.4 6.4 去除特殊成分的饮用水水质处理器(除氟、除砷、软化水器等)在额定总净水去除特殊成分的饮用水水质处理器(除氟、除砷、软化水器等)在额定总净水量内应保持申报的流量并须达到申报的去除功能。量内应保持申报的流量并须达到申报的去除功能。6.5 6.5 如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中含有载银活性炭,碘树脂等消毒部件,则通过处理如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中含有载银活性炭,碘树脂等消毒部件,则通过处理器的出水中,在额定总净水量范围内的任何阶段,应有明显消毒作用。器的出水中,在额定总净水量范围内的任何阶段,应有明显消毒作用。6.6 6.6 多种单元或过滤材料组合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多种单元或过滤材料组合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 当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当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中含有多种单元或过滤材料,则功能试验应为各部分功能的和。中含有多种单元或过滤材料,则功能试验应为各部分功能的和。 2024/8/26237 7、大型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大型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 大型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功能试验方法大型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功能试验方法参照参照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规定进行。进行。8 8、检验方法、检验方法 按按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2001)进)进行检验。行检验。9 9、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1010、本规范自二、本规范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2024/8/2624(二)矿化水器(二)矿化水器1 1、范围、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矿化水器的定义,与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矿化水器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及出水水质要求。试验及出水水质要求。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用生活饮用水矿化水器。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用生活饮用水矿化水器。2024/8/2625、引用资料、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2001)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2001)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1995GB 8537-1995)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 8538-1995GB/T 8538-1995)人工矿泉水器(人工矿泉水器(QB 1979-94QB 1979-94) 2024/8/2626、定义、定义 矿化水器: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矿化水器: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经过进一步处理,旨在改善饮水水质,原水,经过进一步处理,旨在改善饮水水质,增加水中某种对人体有益成分为目的的饮用水增加水中某种对人体有益成分为目的的饮用水水质处理器。水质处理器。2024/8/2627、矿化水器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矿化水器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4.1 4.1 矿化水器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鉴矿化水器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使用。定,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使用。4.24.2 用于组装矿化水器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用于组装矿化水器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件及过滤材料,按照卫生部件及过滤材料,按照卫生部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卫生安全证明文件,提供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矿化水器所用材料浸泡试验步骤、浸泡水配制方法和检矿化水器所用材料浸泡试验步骤、浸泡水配制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价方法参照验结果的评价方法参照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2001)进行。)进行。2024/8/26285 5、矿化水器的卫生安全试验、矿化水器的卫生安全试验 矿化水器卫生安全性试验采用整机浸泡矿化水器卫生安全性试验采用整机浸泡试验方法。先用纯水注入矿化水器中冲洗,试验方法。先用纯水注入矿化水器中冲洗,然后用纯水于室温浸泡然后用纯水于室温浸泡2424小时,测定浸泡水。小时,测定浸泡水。浸泡后水与原纯水比较,增加量不得超过浸泡后水与原纯水比较,增加量不得超过表表1 1至表至表5 5中所列限值。检验水样的采集步骤按中所列限值。检验水样的采集步骤按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进行。进行。2024/8/2629感官性状要求感官性状要求一般化学指标要求一般化学指标要求 毒理学指标要求毒理学指标要求 微生物指标要求微生物指标要求 放射性指标要求放射性指标要求 申请的矿化项目的溶出浓度不得大于申请的矿化项目的溶出浓度不得大于饮用饮用天然矿泉水天然矿泉水(GB 8537-1995GB 8537-1995)规定的限量)规定的限量值。值。2024/8/26306 6、功能试验、功能试验6.1 6.1 矿化水器的出水水质应符合矿化水器的出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规范(2001)(2001)的要求的要求6.2 6.2 在额定总产水量内,任何一次检测,矿化水器出水在额定总产水量内,任何一次检测,矿化水器出水中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浓度有一项以上须符合中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浓度有一项以上须符合饮饮用天然矿泉水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1995GB 8537-1995)标准的界限值)标准的界限值6.3 6.3 多种单元或过滤材料组合的矿化水器,功能试验应多种单元或过滤材料组合的矿化水器,功能试验应为各部分功能的和为各部分功能的和2024/8/26317 7、检验方法、检验方法 按按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2001)和和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 GB/T 8538-19958538-1995)的方法进行检验。)的方法进行检验。8 8、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9 9、本规范自二、本规范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2024/8/2632(三)反渗透处理装置(三)反渗透处理装置 1 1、范围、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定义,与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定义,与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水接触材料的卫生要求,卫生安全性与功能性试验,净化处理效率和出水水质要求。净化处理效率和出水水质要求。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水源本规范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水源的家庭和集团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其它各类生产纯的家庭和集团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其它各类生产纯水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参照本规范执行。水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参照本规范执行。2024/8/26332 2、引用资料、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2001)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2001)瓶装饮用纯净水(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7323-1998)GB 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1998GB 17324-1998)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ANSI/NSF 58 1996ANSI/NSF 58 1996)美国国)美国国家标准家标准/ /全国卫生基金委员会国际标准全国卫生基金委员会国际标准2024/8/26343 3、定义、定义 反渗透处理装置: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反渗透处理装置: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技术净水,集中式供水为原水,采用反渗透技术净水,旨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获得作为饮水的纯旨在去除水中有害物质,获得作为饮水的纯水处理装置。水处理装置。2024/8/26354 4、反渗透处理装置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反渗透处理装置与水接触材料卫生要求4.1 4.1 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必须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使用。检验和鉴定,符合要求的产品方可使用。4.2 4.2 用于组装反渗透处理装置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用于组装反渗透处理装置的材料和直接与饮水接触的成型部件及过滤材料,按照卫生部的成型部件及过滤材料,按照卫生部水质处理器中水质处理器中与水接触的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与水接触的材料卫生安全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卫生提供卫生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安全证明文件,否则必须进行浸泡试验。4.3 4.3 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浸泡试验步骤、浸泡水配反渗透处理装置所用材料浸泡试验步骤、浸泡水配制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价方法参照制方法和检验结果的评价方法参照生活饮用水输配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2001)进行。)进行。2024/8/26365 5、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卫生安全试验、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卫生安全试验 反渗透处理装置卫生安全性试验采用整机浸反渗透处理装置卫生安全性试验采用整机浸泡试验方法。先用纯水注入反渗透处理装置泡试验方法。先用纯水注入反渗透处理装置中冲洗,然后用纯水于室温浸泡中冲洗,然后用纯水于室温浸泡2424小时,测小时,测定浸泡水。浸泡后水与原纯水比较,增加量定浸泡水。浸泡后水与原纯水比较,增加量不得超过不得超过表表1 1至表至表4 4中中所列限值。检验水样的所列限值。检验水样的采集步骤按采集步骤按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品检验规定进行。进行。2024/8/2637感官性状要求感官性状要求一般化学指标要求一般化学指标要求 毒理学指标要求毒理学指标要求 微生物指标要求微生物指标要求2024/8/26386 6、净化处理效率、净化处理效率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净化处理效率应符合以下要求反渗透处理装置的净化处理效率应符合以下要求6.1 6.1 一般指标和无机物质在应用压力下的净化效率应符一般指标和无机物质在应用压力下的净化效率应符合合表表5 5要求。要求。6.2 6.2 挥发性有机物的净化效率应符合表挥发性有机物的净化效率应符合表6 6要求。要求。6.3 6.3 通过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的出水应符合表通过反渗透饮水处理装置的出水应符合表7 7要求。要求。6.4 6.4 除上表所列指标外除上表所列指标外, , 其它项目均不得超过其它项目均不得超过生活饮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2001)中所列的限值。)中所列的限值。2024/8/26397 7、 大型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大型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 大型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功能试验方法参照大型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的功能试验方法参照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进行。进行。8 8、检验方法、检验方法 按照按照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规范(20012001)执行。)执行。检验项目选择和样品处理参阅检验项目选择和样品处理参阅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2024/8/26409 9、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本规范由卫生部负责解释。1010、本规范自二、本规范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2024/8/2641其他:其他: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和和生活饮用水检验规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范20012001年年9 9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12001年年9 9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20012001年年9 9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试行)20052005年年1212月月1 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 2024/8/2642卫生部关于实施卫生部关于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关有关问题的通知问题的通知 (卫监督发(卫监督发2007248号)号) 2007.8.28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GB5749-2006)(以下简称(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已经由卫生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于)已经由卫生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于20072007年年1 1月月2626日发布,并于日发布,并于20072007年年7 7月月1 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日正式实施。为做好标标准准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督促各卫生检验检测机构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督促各卫生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国家认证认可委按照国家认证认可委关于开展关于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及及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检测项目资质认定检测项目资质认定评审的通知评审的通知(国认实函(国认实函20071332007133号)的要求,尽快办号)的要求,尽快办理新标准的实验室能力评审事宜,以保证检验报告规理新标准的实验室能力评审事宜,以保证检验报告规范、有效。范、有效。2024/8/2643 二、卫生部二、卫生部20012001年年6 6月月7 7日发布的日发布的关于印关于印发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通知发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附件)中附件1 1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和附件和附件7 7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自即日起废自即日起废止。止。 三、三、通知通知中附件中附件5 5生活饮用水集中式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和附件和附件6 6涉及饮用水卫生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在修订发布前,在修订发布前,仍按现规范执行。附件仍按现规范执行。附件5 5中部分监测指标限值与中部分监测指标限值与标准标准规定不一致的,应按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标准标准规定的规定的限值执行。限值执行。 2024/8/2644 四、在四、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GB/T17219)和)和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生安全性评价(GB/T17218GB/T17218)修订发布之前,涉水产品)修订发布之前,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有关要求仍按照卫生许可有关要求仍按照通知通知中附件中附件2 2生活饮用水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附件、附件3 3生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和附件和附件4 4生活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等规定执等规定执行。行。20072007年年9 9月月1 1日起(以检验机构受理产品日期为准),日起(以检验机构受理产品日期为准),进行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时,凡与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有关进行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时,凡与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有关的指标,将按照的指标,将按照标准标准执行。执行。 五、对于瓶(桶)装饮用水五、对于瓶(桶)装饮用水/ /纯净水的卫生要求仍纯净水的卫生要求仍按照国家相应标准执行。按照国家相应标准执行。 2024/8/2645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目录的通知(卫监督发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261号)号)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据传染病防治传染病防治法法和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对对目录目录所列产品按照涉水产品进行监所列产品按照涉水产品进行监督管理。水杯、水壶、咖啡壶等食品容器督管理。水杯、水壶、咖啡壶等食品容器不作为涉水产品监管。不作为涉水产品监管。2024/8/2646生产企业对涉水产品的卫生安全负责,应严格按照有生产企业对涉水产品的卫生安全负责,应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或进口,并在上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或进口,并在上市前通过检验等手段证明其产品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市前通过检验等手段证明其产品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生产下列类型涉水产品不需获得卫生行和规范要求。生产下列类型涉水产品不需获得卫生行政许可,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对其产品进行市场政许可,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对其产品进行市场监督。监督。 (一)矿化水器或矿化水剂;(一)矿化水器或矿化水剂; (二)陶瓷、水泥输配水设备;(二)陶瓷、水泥输配水设备; (三)氯(液氯、氯气);(三)氯(液氯、氯气); (四)石英砂;(四)石英砂; (五)水泵、阀门、水表、水处理剂加入器等机械部(五)水泵、阀门、水表、水处理剂加入器等机械部件。件。2024/8/2647 生产或进口下列类别的涉水产品应事先取得生产或进口下列类别的涉水产品应事先取得卫生部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卫生部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 (一)进口涉水产品;(一)进口涉水产品; (二)国产水质处理器和防护材料;(二)国产水质处理器和防护材料; (三)与饮用水接触的新材料和化学物质。(三)与饮用水接触的新材料和化学物质。 2024/8/2648 生产下列类别的涉水产品应事先取得生产生产下列类别的涉水产品应事先取得生产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许可批件: (一)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材质制造(一)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材质制造的国产输配水设备;的国产输配水设备; (二)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材质制造(二)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材质制造的国产水处理材料;的国产水处理材料; (三)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材质制造(三)用涉水产品分类目录中列明材质制造的国产化学处理剂。的国产化学处理剂。2024/8/2649需要取得卫生行政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应依照需要取得卫生行政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应依照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等规定的卫生安全评等规定的卫生安全评价要求,并严格按照价要求,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卫生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程序进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自二自二七年九月二十日发布之日起实施七年九月二十日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4/8/2650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关于涉水产品延续卫生行政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关于涉水产品延续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有关事宜的公告许可有效期有关事宜的公告(二七年九月十九日)(二七年九月十九日) 一、在许可涉水产品延续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时,对原整机检测报一、在许可涉水产品延续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时,对原整机检测报告中(不包括材质卫生安全合格证明)涉及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告中(不包括材质卫生安全合格证明)涉及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的指标将按照求的指标将按照标准标准重新进行评价,不符合重新进行评价,不符合标准标准要求的将要求的将不予延续。不予延续。 二、涉及水质常规指标限值改变的(包括砷、硝酸盐氮),若原二、涉及水质常规指标限值改变的(包括砷、硝酸盐氮),若原整机检测报告中检验项目的结果无法判断其是否符合现行卫生标准整机检测报告中检验项目的结果无法判断其是否符合现行卫生标准的,需重新检测该项目。的,需重新检测该项目。 三、根据需要提交按三、根据需要提交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GB/T575020062006)检测菌落总数的检验报告及)检测菌落总数的检验报告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GB574920062006)中新增加项目的检测报告)中新增加项目的检测报告( (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 2024/8/2651 四、申报单位应根据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的四、申报单位应根据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的要求补充上述检测报告。检测样品由申报单位直接送要求补充上述检测报告。检测样品由申报单位直接送检。检。 五、按照五、按照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和和生活饮用水水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质卫生规范进行检测和评价获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涉进行检测和评价获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在申请延续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时均需按以水产品,在申请延续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时均需按以上要求执行。按照上要求执行。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GB/T575020062006)和)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GB574920062006)进行检测和评价获得卫生许可批件)进行检测和评价获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涉水产品,在申请延续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时不再的涉水产品,在申请延续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时不再执行此公告。执行此公告。 2024/8/2652附件:附件:申请涉水产品延续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的补充检验内容申请涉水产品延续卫生行政许可有效期的补充检验内容1 1、水质处理器、水质处理器1.1 1.1 卫生安全性检验(仅小型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性检验(仅小型水质处理器)重测砷(原检验结果无法判断其是否符合重测砷(原检验结果无法判断其是否符合标准标准时)。时)。按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GB/T575020062006)重测菌落总数。)重测菌落总数。1.2 1.2 总体性能试验总体性能试验重测硝酸盐氮、砷(原检验结果无法判断其是否符合重测硝酸盐氮、砷(原检验结果无法判断其是否符合标准标准时)。时)。按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GB/T575020062006)重测菌落总数。)重测菌落总数。使用臭氧消毒时补测臭氧、溴酸盐、甲醛;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补测二氧化氯、亚使用臭氧消毒时补测臭氧、溴酸盐、甲醛;使用二氧化氯消毒时补测二氧化氯、亚氯酸盐、氯酸盐;使用一氯胺消毒时补测一氯胺。氯酸盐、氯酸盐;使用一氯胺消毒时补测一氯胺。1.3 1.3 加标试验(仅小型水质处理器)加标试验(仅小型水质处理器) 使用二氧化氯、臭氧、一氯胺消毒时,每个水段分别相应地测定二氧化氯、臭氧、使用二氧化氯、臭氧、一氯胺消毒时,每个水段分别相应地测定二氧化氯、臭氧、一氯胺。一氯胺。2024/8/26532 2、用于生活饮用水的消毒剂、消毒设备、用于生活饮用水的消毒剂、消毒设备2.1 2.1 卫生安全性检验卫生安全性检验 重测砷(原检验结果无法判断其是否符合重测砷(原检验结果无法判断其是否符合标准标准时)。时)。2.2 2.2 总体性能试验总体性能试验u 按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GB/T575020062006)重测)重测菌落总数。菌落总数。u 重测砷(原检验结果无法判断其是否符合重测砷(原检验结果无法判断其是否符合标准标准时)。时)。3 3、水处理材料、水处理材料 重测硝酸盐氮、砷(原检验结果无法判断其是否符合重测硝酸盐氮、砷(原检验结果无法判断其是否符合标标准准时)。时)。2024/8/2654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二十九条规定,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含义为: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品的含义为: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新材料和化学物质。 2024/8/26551 1、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权限的划分、涉水产品的卫生许可权限的划分卫生部审批的产品:卫生部审批的产品: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与饮用水接触的防护涂料;水质处理器,包括个人、家庭、团体用的各类水质处理器;水质处理器,包括个人、家庭、团体用的各类水质处理器;与饮用水接触的新材料和化学物质;与饮用水接触的新材料和化学物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各类进口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各类进口产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产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产品: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处处理理剂剂,包包括括混混凝凝剂剂、助助凝凝剂剂、软软化化剂剂、灭灭藻藻剂剂、水水质质消消毒毒剂及其它饮用水处理剂;剂及其它饮用水处理剂;除垢剂。除垢剂。2024/8/2656 2 2、许可的程序、许可的程序属省级属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国产涉水产品审批程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国产涉水产品审批程序 企业申请企业申请现场审查和产品检验现场审查和产品检验评审评审颁发批件颁发批件属卫生部属卫生部许可的国产涉水产品审批程序许可的国产涉水产品审批程序 企企业业申申请请省省级级生生产产能能力力审审查查卫卫生生部部审审核核卫卫生生部部颁发批件颁发批件进口进口涉水产品许可程序涉水产品许可程序 申请报批的产品直接到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申请报批的产品直接到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申请者直接向卫生部提出申请,报送产验,检验合格后,申请者直接向卫生部提出申请,报送产品及有关资料,代理商还应提供生产者委托其向卫生部申品及有关资料,代理商还应提供生产者委托其向卫生部申请的委托书。请的委托书。 卫生部在接到全部材料后,卫生部组织召开评审会进卫生部在接到全部材料后,卫生部组织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产品由卫生部颁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行评审,评审合格的产品由卫生部颁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进口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和批准文号。全的进口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和批准文号。 2024/8/2657 20062006年年6 6月月1 1日日以以后后拟拟向向卫卫生生部部申申请请卫卫生生行行政政许许可可的的涉涉水水产产品品不不再再进进行行初初审审,由由省省级级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机机构构对对所所申申报报产产品品生生产产企企业业的的卫卫生生条条件件进进行行审审核核,即即对对所所申申报报产产品品生生产产环环节节相相关关内内容容进进行行核核对对,具具体体按按照照健健康康相相关关产产品品生生产产企企业业卫卫生生条条件件审审核核规规范范进进行行。原原由由卫卫生生部部审审评评机机构构组组织织的的大大型型水水质质处处理理器器现现场场审审查查纳纳入入涉涉水水产产品品生生产产企企业业卫卫生生条条件件审审核核工工作作范范畴畴,由由省省级级卫卫生生监监督机构执行。督机构执行。2024/8/26583 3、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的内容、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的内容 对生产企业的监督对生产企业的监督生生产产不不同同类类别别产产品品的的企企业业,其其选选址址、设设计计与与设设施施,生生产产过过程程控控制制,原原材材料料和和成成品品贮贮存存、运运输输,从从业业人人员员等等应应符符合合相相应应的的生产企业现场审查表所规定的内容要求;生产企业现场审查表所规定的内容要求;所所使使用用的的原原辅辅材材料料要要符符合合国国家家有有关关产产品品卫卫生生标标准准的的规规定定,有有供货单位的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供货单位的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从从事事涉涉及及饮饮用用水水卫卫生生安安全全产产品品生生产产的的人人员员应应经经过过卫卫生生知知识识培培训训取取得得培培训训合合格格证证方方可可上上岗岗。直直接接从从事事水水质质处处理理器器(材材料料)生生产产的的人人员员(包包括括临临时时工工),应应每每年年进进行行一一次次体体检检,取取得得体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生产的产品要符合相应的卫生规范的要求;生产的产品要符合相应的卫生规范的要求;2024/8/2659 对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督对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涉涉水水产产品品经经营营单单位位不不得得销销售售无无卫卫生生许许可可批批准准文文件件的的产产品品,经经营营单单位位在在进进货货时时必必须须向向厂厂家家索索取取该该产产品品的的省省级级以以上上卫卫生生行行政政部部门门发发放放的的卫卫生生许许可可批批准准文件。文件。涉涉水水产产品品使使用用单单位位如如集集中中式式供供水水企企业业等等不不得得使使用用无无卫卫生生许许可可批批准准文文件件的的产产品品,使使用用单单位位在在进进货货时时也也必必须须向向厂厂家家索索取取该该产产品品的的省省级级以以上上卫卫生生行行政政部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门发放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2024/8/26604 4 对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对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的处罚的行为的处罚 对对生生产产或或销销售售无无卫卫生生许许可可批批准准文文件件的的涉涉水水产产品品的的,县县级级以以上上卫卫生生行行政政部部门门应应当当责责令令其其改改进进,并并可可处处以以违违法法所所得得3 3倍倍以以下下罚罚款款,但但最最高高不不超超过过3000030000元元,或或处处以以500500元元以以上上1000010000元元以以下罚款。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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