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53页
第2页 / 共53页
第3页 / 共53页
第4页 / 共53页
第5页 / 共53页
第6页 / 共53页
第7页 / 共53页
第8页 / 共53页
第9页 / 共53页
第10页 / 共53页
亲,该文档总共5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LOGO第六章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露天、高处作业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差不安全因素较多高风险和事故多发的行业直接关系到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Company LogoCompany Logo2012年9月13日武汉电梯事故,19条生命陨落Company LogoCompany Logo逝者均为粉刷工 未买保险v当地媒体报道,死亡当地媒体报道,死亡19人当时都在电梯人当时都在电梯里面,他们都是建筑工地的粉刷工人,其里面,他们都是建筑工地的粉刷工人,其中中17人来自一个施工小队,另外人来自一个施工小队,另外2人来自人来自另一队。第一个施工小队中有一名工人因另一队。第一个施工小队中有一名工人因身体不适当天没有上班,从而幸免于难。身体不适当天没有上班,从而幸免于难。v工友称,他们并没有购买保险,工友称,他们并没有购买保险,Company LogoCompany Logo事故调查:人祸一出事的电梯已经完全出事的电梯已经完全散架,残骸上有一块散架,残骸上有一块登记牌,上面写着登记牌,上面写着“武汉市建设委员会,武汉市建设委员会,有效使用期限有效使用期限2011年年8月月23日至日至2012年年6月月3日日”,可见,出事,可见,出事的这部电梯已经超出的这部电梯已经超出有效期限工作有效期限工作3个多个多月。月。 Company LogoCompany Logo事故调查:人祸二事故调查:人祸二事故调查:人祸二事故调查:人祸二登记牌上标注了该升降梯核定人数是12人,而事故现场升降梯内有19名工人,明显超载。 事故调查:人祸三事故调查:人祸三事故调查:人祸三事故调查:人祸三v事发工地承包给了包工头v工人经常违规自开升降机v设备租赁公司层层转包,“为了控制成本,租赁和施工单位都不愿意雇佣专业操作人员,所以造成设备检查和保养等预防工作不到位,一些租赁商和监管人员关系非同一般,也造成监管缺位。”Company LogoCompany Logo 事故启示事故启示事故启示事故启示v惨剧一再发生,原因千篇一律。这起突发事故惨剧一再发生,原因千篇一律。这起突发事故看似偶然,实则早存隐患。看似偶然,实则早存隐患。 v事故发生地的施工区域到处张挂着写有事故发生地的施工区域到处张挂着写有“安全安全警钟天天敲警钟天天敲”的硕大标语牌,然而安全只存在的硕大标语牌,然而安全只存在于口号上。于口号上。v要依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要依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并建立施生产培训教育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并建立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Company LogoCompany Logo一、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一、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一、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一、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活动!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Company LogoCompany Logo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将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中将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具体规定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具体规定为十二条,详见P21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v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政府监管政府监管政府监管政府监管v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从事建筑施工活动。v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有安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调查,对没有取得安全全生产许可证进行调查,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v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发证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A.安全B.重大死亡C.死亡D.重伤 第二节:第二节: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培训制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必须在实践中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v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施工单位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核心和中心环节。(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3)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v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还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v总承包单位应当承担的法定安全生产责任:1.分包合同应当明确总分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2.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3.负责向有关部门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4.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5.承担连带责任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 (1)施工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和建议权。(2)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获得权。 (3)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4)紧急避险权。(5)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权利。(6)请求民事赔偿权。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 (1)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的义务。(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3)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的义务。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规定规定规定v建筑法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作业!v1.施工单位三类管理人员的考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要对所负责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更是要直接地、具体地承担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因此,这三类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v2.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v3.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v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v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节第三节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v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v安全技术措施通常包括:根据基坑、地下室深度和地质资料,保证土石方边坡稳定的措施;脚手架、吊篮、安全网、各类洞口防止人员坠落的技术措施;外用电梯、井架以及塔吊等垂直运输机具的拉结要求及防倒塌的措施;安全用电和机电防短路、防触电的措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的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周围通行道路及居民防护隔离等措施。v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 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二、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二、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二、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二、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v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以上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v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规定v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v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等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v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卫生要求v对施工现场周边的安全防护措施v危险作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v安全防护设备、机械设备等的安全管理v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等的安全使用管理 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 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v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由施工企业支付,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摊派。v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由承包企业直接办理。v根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应由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应由( () )支支付。付。A.A.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按一定比例共同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按一定比例共同B.B.分包单位分包单位C.C.建设单位建设单位D.D.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D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 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v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多具有突发性紧迫性的特点,必须事先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工作,在短时间内组织起有效抢救。v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经济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应急预案的编制: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可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附有专家名单。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v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v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3年修订1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的措施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的措施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的措施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的措施v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 h内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v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事故的调查3人人10人人30人人(死亡)(死亡)10人人50人人100人人(重伤)(重伤)1000万万5000万万1亿亿(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调查:调查:县县市市省省国国报告:报告: (市)(市)(省)(省)(国)(国)(国)(国)报告:报告: (市)(市)(省)(省)报告:报告: (市)(市)(省)(省)(市)(市)(省)(省)报告:报告: (市)(市)(省)(省)(国)(国)报告:报告: (市)(市)(省)(省)(国)(国)(国)(国)报告:报告: (市)(市)(省)(省)调查:调查:(国)(国)(国)(国)报告:报告: (市)(市)(省)(省)县县调查:调查:(国)(国)(国)(国)报告:报告: (市)(市)(省)(省)县县(市)(市)县县报告:报告: (市)(市)县县调查:调查:报告:报告: (市)(市)县县报告:报告:调查:调查:报告:报告:调查:调查:报告:报告:县县调查:调查:报告:报告: (市)(市)县县调查:调查:市市(省)(省)市市省省(省)(省)市市(国)(国)省省(省)(省)市市(国)(国)(国)(国)省省(省)(省)市市国国(国)(国)(国)(国)省省(省)(省)市市县县国国(国)(国)(国)(国)省省市市(市)(市)县县国国(国)(国)(国)(国)省省市市调查:调查:(市)(市)国国(国)(国)(国)(国)省省市市一般一般较大较大重大重大特别重大特别重大v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再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v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v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v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v1.事故处理时限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 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v2.处理结果的公布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v一、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1.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建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P251)2. 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有关资料3.不得提出违法要求和随意压缩合同工期4.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费用5.不得要求购买、租赁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用具设备等6.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7.依法实施装修工程和拆除工程v二、勘察设计单位的相关安全责任 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先行官。工程勘察成果是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保证施工安全的重要因素和前提条件。因此,勘察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行勘察,并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不能弄虚作假。v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1)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2)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和措施建议。(3)对设计成果承担责任。三、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1)对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2)依法对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处理。(3)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