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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国际结算方式中的单据第一节第一节 单据的含义、分类及作用单据的含义、分类及作用第二节第二节 发票发票第三节第三节 货物运输单据货物运输单据第四节第四节 保险单据保险单据第五节第五节 附属单据附属单据第一节 单据的含义、分类及作用第一第一节节 单据的含义、分类及作用单据的含义、分类及作用 本章所谓的单据(documents)也称货运单据、商业单据,是出口方应进口方和其他有关方的要求必须备妥并提交的,完整地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各种货运单据。它通常是由出口方制作或取得后通过银行转交给进口方,交单是出口方履约的重要环节和内容。在现代国际结算中,出口方的交货主要是通过交单来完成的。第一第一节节 单据的含义、分类及作用单据的含义、分类及作用 单据一般分为基本单据和附属单据两大类。 基本单据是根据货物成交的贸易条件(某种价格术语)确定的、必须由出口方提供的单据,主要是商业发票、运输单据和保险单据。三种基本单据根据不同标准还可进一步细分为不同的种类。 附属单据则是根据贸易合同约定,或者信用证条款中的要求和规定,须向进口方或授权付款银行提供的、除基本单据以外的其他单据,比如产地证明、卫生检疫证明、质量检验证明、装箱单、重量单、进口许可证、海关发票等。附属单据有些是官方所要求的,以满足海关盘查的需要或政府有关贸易的法令政策的规定;有些则是买方要求的,以便核查货物的具体状况。第一第一节节 单据的含义、分类及作用单据的含义、分类及作用单据的作用1、单据是出口方履约的证明;2、单据是出口方收款的凭证;3、单据是进口方付款的依据;4、单据是进口方提货的依据;5、单据是银行办理贸易结算的重要依据;6、单据是进出口报关、纳税的重要凭证。第二节 发票发票第二第二节节 发票发票发票的定义 发票是出口方在货物发出时开的发货凭证,凭证上对所装货物做了比较详细的说明,也是出口方向进口方收取出口货款的主要依据。就广义而言,发票包括商业发票、海关发票、形式发票、领事发票、样品发票、厂商发票、证实发票等。就狭义而言,通常是指商业发票。 第二节第二节 发票发票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简称发票,是出口方向进口方开立的,凭以向进口方收取的发货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 发票具有下列作用: 1.进出口双方的记账凭证; 2.出口方履约的证明; 3.进出口双方报关、纳税的凭证; 4.在不要求使用汇票的情况下,代替汇票作为索汇付款的依据; 5.货物发生损失时,作为索赔和理赔的依据; 6.作为填制其他相关单据的依据等。 第二节第二节 发票发票 各国进出口商所使用的商业发票没有统一的标准化格式。但一般商业发票应具备首文、正文和结文三部分基本内容。 1、首文(Heading)部分。该部分主要写明基本情况,通常标注发票名称及号码、合约或定单号码、发票制作日期和地点、运输工具、装货地点、卸货地点等。 2、正文(Body)部分。正文是说明履约情况的部分,主要是通过对货物和货价的描述提供履约证明。 3、结文部分。结文部分最重要的内容是出口商的签章(exporters signature),信用证项下,必须是受益人签发发票。除此之外,还可按需要标注进出口许可证号、外汇批准号、税则号等内容,或证实性文句。第二第二节节 发票发票海关发票 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是进口国海关制定的一种的发票格式,要求卖方填制,供买方凭以报关。海关发票有以下三种形式: 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估价和原产地联合证明书(Combi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rigin, C.C.V.O);根据某国海关法令签发的证实发票(Certificate Invoice in Accordance) 海关发票的作用 1、进口国海关作为统计的依据; 2、作为货物估价定税的依据; 3、核定货物原产地; 4、确定有无倾销。 第二第二节节 发票发票海关发票 海关发票格式与详细内容因国而异。其内容除商品品名、单价、总值等与商业发票相同外,还包括商品的成本价值(Cost/Value of Goods)和商品的生产国家(Country of Origin of Goods)等内容。海关发票常见细目有:1.外包装的价值;2.货物装入外部容器的工资费用;3.内陆运输费与保险费;4.码头与港口费用;5.海运费用;6.海运保险费;7.有关交货的其他费用;8.其他特殊开支;9.佣金;10.现金折扣率;11.出售给买主的价格;12.现行国内价值或出口国的工厂/仓库/装运港的公开市场价格。第二第二节节 发票发票填写海关发票应注意的问题 1、各国(地区)使用的海关发票,都有专门的固定格式,不能混用。 2、凡是商业发票上和海关发票上共有的项目和内容(如唛头、品名、数量、金额等),必须与商业发票保持一致,不得相互矛盾。 3、签字人和证明人均须以个人身份出现,而且这两者不能为同一人,个人签字均须手签才有效。 第二第二节节 发票发票其他发票1、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2、领事发票(Consular Invoice)3、样品发票(Sample Invoice)4、厂商发票(Manufacturer Invoice)5、证实发票(Consular Invoice)第三节 货物运输单据货物运输单据第三第三节节 货物运输单据货物运输单据定义 货物运输单据是表明货物的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已将货物发运或已接管货物待运的单据。单据表面的记载具体反映了货物被接管或装运时的状况,已装运货物所要经历的运程,货物的有关当事人及其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国际贸易项下的进出口货物,从运输方式看,通常有海路、公路、铁路、内河、空运或联合运输方式,把货物从出口国运达进口国,从起运地(港)运达目的地(港)。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就有海运提单、公路运单、铁路运单、空运运单及联合运输单据。 第三节第三节 货物运输单据货物运输单据海运提单的基本概念 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或Ocean Bill of Lading)简称提单(B/L),指出口商作为托运人,把出口货物交给作为承运人的轮船公司,由后者运抵目的港,再由承运人把货物交给作为收货人的进口方这样一种运输过程所开出的单据。 第三第三节节 货物运输单据货物运输单据海运提单的当事人与关系人海运提单的当事人与关系人 1、托运人(Shipper/Consignor)。他是委托轮船公司运送货物的当事人,亦称货方。可能是发货人(卖方),也可能是收货人(买方)。 2、承运人(Carrier)。指承运货物的那一方,亦称船方,他有义务按照提单记载将货物运至目的地交与收货人。 3、收货人(Consignee)。即有权在目的港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的当事人,亦称抬头人。一般是进口商,但也可能是第三方。 4、受让人(Transferee or Assignee)是经过背书或交付转让接受提单的人,有向承运人要求提货的权利。第三第三节节 货物运输单据货物运输单据海运提单的作用海运提单的作用 1、货物收据。它是承运人确认从托运人处收到货物后签发的一纸证明。 2、运输契约,或称运输契约的凭证。海运提单上规定了承运方与货物关系方(即船方与货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成为一项正式契约。 3、货物所有权凭证,即物权凭证。海运提单实际上代表了货物,凭其可以占有、转让、流通和抵押,而海运提单的转让构成货物所有权的转让。海运提单成了流通证券或半流通证券。 此外,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货主向船公司或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提单还是索赔依据之一。第三第三节节 货物运输单据货物运输单据约束提单的国际公约(一)海牙规则(Hague Rules)(二)维斯比规则(Visby Rules)(三)汉堡规则(Hamburg Rules)第三第三节节 货物运输单据货物运输单据海运提单的基本内容 通常分正反两面记载着相关的信息。 提单正面内容 货物的品名、标志、包装、件数、重量和体积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 承运人的名称和营业地点; 船舶名称; 托运人的名称; 收货人的名称; 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收货物的日期; 卸货港; 多式联运提单还要增加接收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的地点; 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 运费的支付; 承运人或者其代表的签字。第三第三节节 货物运输单据货物运输单据海运提单的基本内容 提单背面条款 提单背面是印定的提单条款和规定承运人与托运人责任的条款。 首要条款。说明该提单所适用的法律条款或规则。 定义条款。对与提单有关术语的含义和范围作出明确规定的条款。 司法管辖权条款。规定当事人之间的争执或纠纷受哪一国法律管辖。 承运人责任和免责条款。责任条款明确承运人承运货物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免责条款则说明了在约定的特定情况下,承运人对货物所遭受的损失不予负责,无须赔偿。 承运人责任期间条款。明确承运人对货物运输承担责任的开始和终止时间。 赔偿条款。 特定货物条款。明确承运人对运输一些特定货物时应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如危险货物、散装货物、高价值货物、舱面货物等。 此外,还有其他多样条款,如有关碰撞、共同海损、货主所付分摊损失的条款。 第三节第三节 货物运输单据货物运输单据海运提单的种类 1、按提单签发时货物是否确实已经装上货船,分为“已装船提单”(Shipped on Board B/L)及“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 2、按运输过程中是否转换运输工具或转换船只,分为直达提单(Direct B/L)、转船提单(Transshipment B/L)和联运提单(through B/L)等。 3、按海运提单上对于所运货物和包装状况是否有瑕疵批注,分为洁净提单(Clean B/L)和不洁净提单(Unclean or Dirty B/L)。第三第三节节 货物运输单据货物运输单据海运提单的种类 4、按提单可否转让及如何转让,分为记名提单(Straight B/L)、指示性提单(Order B/L)和不记名提单(Open B/L)三种。 5、按提单上运输条款的详细差异情况,分为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或全式提单(Long Form B/L) 6、按船舶营运方式不同,分为班轮提单(Liner B/L)、租船提单(Charter Party B/L)和运输代理行提单(Horse B/L) 第三第三节节 货物运输单据货物运输单据海运提单的种类 7、根据提单正面所载明的运费支付方式,分为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和运费到付提单(Freight Collect B/L)。 8、过期提单(Stale B/L)与倒签提单(Anti-dated B/L) 9、集装箱运输提单(Container B/L)。 第三第三节节 货物运输单据货物运输单据其他运输单据 货物运输单据除海运提单外,尚有航空运单、多式联运单据、邮包收据、公路或铁路运单等等。他们之间的共同点都是运输凭证,但其功能作用与海运提单不尽相同。 第四节第四节 保险单据保险单据第四第四节节 保险单据保险单据海运保险的保障范围(一)可保障的风险 主要包括海上风险(Perils of Sea)和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 海上风险也称为海难,它包括在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前者是指由非常的自然力量所造成的灾害,如恶劣气候、海啸、雷电、海上风暴等;后者指搁浅、触礁、碰撞、沉没等意外事故。外来风险是指由一般或特殊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比如偷窃、雨淋、钩损、串味等,以及战争、罢工、暴动等造成的风险。(二)可保障的损失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人承保的损失又叫海损(Average) 1、全损(Total Loss),指海洋运输途中整批货物(即保险标的物)遭到全部毁损,货物已失去原有性质、形态、功能和使用价值。全损又可分为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和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 。 2、部分损失(Partial Loss),指货物未达到全损的程度,只受到一部分损失。货物招致部分损失,按其性质而言,又分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第四第四节节 保险单据保险单据海运保险的保障范围(三)可承担的费用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海上费用主要包括: 1、施救费用(Sue and Labour Expenses)是指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在被保险的货物在承保范围内出险时,主动采取抢救和防护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2、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是指在标的物在承保范围内出险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行动并获成功而支付的费用。第四第四节节 保险单据保险单据海运保险的险别基本险 基本险是保险人对承保货物所负担的最基本的保险责任,是投保人必须投保,并且是可以单独投保的险别,又分为以下三个险别: 1.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目前平安险的一般责任范围包括:海上风险造成的全损;海上风险造成的共同海损;意外事故造成的单独海损。平安险是保险人承保责任最小的一种基本险。 2.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WPA)。水渍险是在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之外,增加单独海损的赔偿责任的险别,即“包括单独海损”。保险人的承保范围大于平安险,除平安险包括的责任范围外,它还包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单独海损。 3.一切险(All Risks,AR)。 其责任范围除了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损或部分损失。一切险并非承保一切风险,它不包括特殊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第四第四节节 保险单据保险单据海运保险的险别一般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承保由一般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失。它不能单独投保,必须先投保平安险或是水渍险,然后才可投保一般附加险以扩展保险的责任范围。若已投保一切险,则不必再投保一般附加险。 常见的一般附加险有下列11种,投保人可根据需要选择一种或多种投保: 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 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简称TPND);淡水雨淋险(rain, fresh water damage,简称RFWD);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混杂、沾污险(risk of intermixture & contamination);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 breakage);渗漏险(risk of leakage);串味险(risk of odor);受潮、受热险(sweating heating risk);钩损险(hook damage);包装破裂险(breakage of packing risk);锈损险(rust risk)。第四第四节节 保险单据保险单据海运保险的险别特别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指由特殊外来原因引起的特殊风险造成的损失的特殊险别。它也必须依附于基本险项下投保。任何一种基本险,都可附加投保特殊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主要包括:战争险(war risk);罢工险(strikes risk);交货不到险(failure to delivery risk);进口关税险(import duty risk);舱面险(on deck risk);拒收险(rejection risk);黄曲霉素险(aflatoxin risk)等。第四第四节节 保险单据保险单据保险单据分类 (一)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 (二)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 (三)联合凭证(Combined Certificate) (四)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 of Open Cover) 除此之外还有流动保单(Floating Policy)、统保单(Blanket Policy)、暂保单(Cover Note)等等 第五节第五节 附属单据附属单据第九章第九章 第五节第五节 附属单据附属单据商品检验证明 商品检验证明,简称商检证,是证明出口商品的规格、品质、数量、重量和特性的检验文件,是出口方应进口方要求在货物装运前所做的相应检验的书面证明。作用 1、议付货款的单据。如果检验证明中所列的项目或检验结果与信用证规定不符或与出口商提交的其他单据不符,有关银行可以拒绝议付货款。 2、衡量交货是否与合同相符的依据。 3、处理争议的依据。如果交货品质、数量、包装以及卫生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检验证明是买卖双方作为处理争议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依据。 4、作为海关通关验收、征收关税的必要证明。第五第五节节 附属单据附属单据商品检验证明 常见的商品检验证明主要有以下几种: 品质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 or Quantity);包装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Packing);卫生或健康检验证书(Sanitary/ Healthy Inspection Certificate);兽医检验证书(Veterin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消毒检验证书(Disinfection Inspection Certificate);温度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Temperature);熏蒸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Fumigation)。 第五第五节节 附属单据附属单据产地证明书 产地证明书亦称产地证或原产地证书,是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明文件,是进口国通关验放和征收、减免关税的必要证件。 产地证明书的主要作用有:1.通过证明货物的原产地来享受进口国的优惠税率。因为进口国海关往往会针对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商品招待不同税率的差别待遇政策。2.通过证明货物的原产地来符合进口配额的要求。 目前常用的原产地证明书为普惠制产地证(G.S.P FORM A)。第五第五节节 附属单据附属单据包装单据 包装单据是反映货物包装情况(或无包装)的单据,是就包装事项对商业发票的补充说明,最常用的有装箱单和重量单两种。 装箱单(Packing List)是说明货物每一件包装明细情况的单据,它的作用是说明出口商品的花色、规格和包装情况。重量单(Weight List)证明装货重量与合同规定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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