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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运统新运统-46培训课件培训课件根据路局新文件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用管理办法(上铁运201472号) 编制编制人:线路科 刘志春2014.2.25第第第第1 1条条条条 为规范为规范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及及行车设备施工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登记簿(以下简称(以下简称“ “登记簿登记簿” ”)的使用和管理,根据)的使用和管理,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试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行行车组织规则车组织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第第第2 2条条条条 本办法适用于路局管辖各区段。除规定的特殊地段,本办法适用于路局管辖各区段。除规定的特殊地段,其他区段在车站、线路所、动车运用所等处所办理登销其他区段在车站、线路所、动车运用所等处所办理登销记。记。第第第第3 3条条条条 “ “登记簿登记簿” ”是行车设备施工、维修、检查、故障处是行车设备施工、维修、检查、故障处理办理有关登销记的原始记录,是确认行车设备使用条理办理有关登销记的原始记录,是确认行车设备使用条件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加强行车设备养护,提高设备件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加强行车设备养护,提高设备质量,明确责任划分,确保行车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质量,明确责任划分,确保行车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第第第第4 4条条条条 各单位在组织有关行车设备的施工、维修、检查、各单位在组织有关行车设备的施工、维修、检查、故障处理要点时,应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正确使用故障处理要点时,应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正确使用“ “登登记簿记簿” ”。有关人员在。有关人员在“ “登记簿登记簿” ”办理登销记时,均以北办理登销记时,均以北京时间为准。京时间为准。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设置与保管v第第5条条 车站(含线路所,下同)行车室应设置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分检修及故障处理、轨道电路分路不良两种);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封面上应注明使用用途。v第第6条条 “登记簿”封面上应注明开始使用日期,使用结束后应在封面上注明截止日期,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为一年。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未经保管单位许可,不得将“登记簿”带出保管场所。第三章 登记使用范围v第第7条条 凡在路局施工日计划、路局维修天窗作业计划公布的项目,均应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办理登销记;其他作业项目均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办理登销记。v第第9条条 按规定应在车站办理登销记时,由车站值班员、车务应急值守人员、应急行车人员、车站规定人员(以下简称“车站行车人员”)与驻站联络员办理;办理接发列车行车设备的登销记(不影响行车的除外)时,车站行车人员必须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汇报登销记内容。v第第10条条 凡与行车有关的工务、电务(含通信,下同)等设备均应纳入行车设备的范畴,并按本办法办理登销记作业。v第第11条条 需申请手摇把时,作业人员应在车站办理登销记,车站行车人员应及时签认。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办理登销记的作业需申请手摇把时,应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办理登销记;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办理登销记的作业需申请手摇把时,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办理登销记。作业人员申请手摇把时,应先向车站行车人员提出申请,经车站行车人员签认后方可领取、使用。第四章 登记方法与作业要求v第第12条条 登记时要做到内容准确,用语规范,字迹清晰。登记(打印粘贴)的时间、地点、设备名称及编号、影响范围及要点时间等内容要如实、准确、完整。v第第13条条 施工、故障处理完毕,设备已恢复正常使用时,销记内容应有“作业(故障处理)完毕,恢复正常使用”的字句;如设备已达到行车条件,但需要限速运行或对行车条件有限制的,销记内容应有“作业(故障处理)完毕,恢复使用”的字句,并写明行车限制条件;如线路施工开通后需限速运行时,销记内容应注明“限速km/h”;。施工开通后的行车限制条件(封锁施工开通后按计划限速时除外)在施工开通前20分钟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重新登记完毕,待行车限制内容处理完毕,恢复正常使用后销记。v故障处理完毕的销记内容中应注明故障原因,故障原因不明时应注明“故障原因待查”。 v第第16条条 施工、维修作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工需要延点,在车站办理登记时,由作业主体单位驻站联络员提前30分钟通知车站值班员,提前20分钟完成续点登记,车站值班员应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施工、维修作业续点登记不再进行销记,与施工、维修主体登记统一在主体登记相对应的作业项目栏内合并销记。v第第17条条 施工单位须停用设备时,应完整、正确登记停用内容和影响范围。工务专业应登记具体封锁区段(包括线路、道岔编号,具体里程等)。 v第第18条条 需自轮运转特种设备配合施工、维修作业时,须在“登记簿”上写明作业地点。作业地点在区间时,须写明区间、行别、公里数和米数;作业地点在站内时,须以信号机(道岔)、股道等具体的设备名称写明作业地点;作业地点同时跨区间和站内时,区间端应写明区间、行别、公里数和米数,车站端须以信号机(道岔)、股道名称写明作业地点。第22条 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填记的有关要求v1请求施工(慢行及封锁)登记v(1)“本月施工编号”栏:填写本月施工计划(维修天窗作业计划)中该项施工(维修)编号,无月度施工计划号,填记日计划号码。v(2)“施工项目”栏:填写施工计划(维修天窗作业计划)或有关施工电报规定的该项目的简称。v(3)“月日时分”栏:填写施工单位施工(维修天窗)作业登记完毕时的月日时分。月日为一格(月日间用顿号隔开),时分为一格(时分间用冒号隔开)。v(4)“(1)影响使用范围(需要的慢行或封锁条件)、(2)施工负责人签名、(3)设备单位检查人签名、(4)车站值班员签名”栏:填写施工计划(有关施工电报)、维修天窗作业计划规定的具体施工(维修)时间、地点、内容、作业项目以及停用设备和影响范围,施工计划中注明行车方式时应登记“行车方式按施工日计划执行”,并由施工负责人、设备单位检查人按规定签名(注明具体项目部或段或段车间或段工区)。v(5)“所需时分”栏:填写施工计划(有关电报)、维修天窗作业计划批准停用(封锁)的时分。v2承认施工v慢行及封锁起止时间:在车站登记时,由车站行车人员填写列车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实际批准的起止时刻并签认,施工负责人签认后方可准许开始施工。v施工负责人签名:仅签姓名。v3施工后开通检查确认、销记v(1)“月日时分”栏:填写施工单位施工(维修天窗)销记完毕时的月日时分。月日为一格(月日间用顿号隔开),时分为一格(时分间用冒号隔开)。v(2)“(1)恢复使用范围和条件(开通后恢复常速确认)、(2)施工负责人签名、(3)设备单位检查人签名、(4)车站值班员签名”栏:由驻站(所)联络员填写施工(维修作业)完毕后设备实际恢复情况,并由施工负责人、设备单位检查人签名(注明具体项目部或段或段车间或段工区)。v4施工开通v开通命令号及开通时间:在车站登记时,由车站行车人员填写列车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号码及开通时间,并由施工负责人、设备单位检查人、车站行车人员签认后方可开通。v施工负责人签名:仅签姓名。v6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配合作业时,应由施工主体单位牵头,提前通知,分别登记。配合登记时仅登记“请求施工(慢行及封锁)登记”和“施工后开通检查确认、销记”类别栏,栏内“施工负责人签名”项不再填记。配合登记时仅登记本专业配合作业的时间、地点、内容及配合作业需停用、影响的设备和范围。v7普速铁路区段,驻站联络员应在施工点前40分钟完成登记手续,按照施工、维修计划确定的项目、内容、影响使用范围等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登记,并进行签认。v8在车站办理登销记的作业项目,“施工负责人签名”栏签认的姓名为施工计划中注明的施工负责人姓名,由施工负责人本人或委托驻站联络员代签名。v10施工开通后有临时限速要求的,当临时限速要求与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施工日计划)内容一致时,施工单位应按临时限速要求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进行销记;当临时限速要求与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施工日计划)内容不一致时,施工单位除按临时限速要求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进行销记外,还应在施工开通前20分钟将临时限速要求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待处理完毕,恢复线路允许速度后销记。v第24条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和要求,认真、正确填记。车站行车人员要督促作业人员正确填记,如发现登记内容不标准、不正确或有二处以上涂改,不得签认,应在登记内容处加盖“作废”章,重新登记。车站行车人员已签认的登记须更正时,不得加盖“作废”章,作业人员应重新登记,并经车站行车人员签认后,方可对前次登记进行销记,销记用语为“本项登记取消,已重新登记”。v车站行车人员如发现销记内容不标准、不正确或有二处以上涂改,不得签认,应在销记内容处加盖“作废”章,重新销记。v作业人员办理登销记,发现内容错误确需涂改时,可将错误之处圈掉,经车站行车人员确认并在错误之处加盖车站行车人员的印章或手印后,方可在圈掉旁进行重写,并在重写的内容上加盖涂改人的印章或手印。一项登记、销记内容涂改均不得超过二处。任何人员不得涂改车站行车人员已签认的登销记内容。严禁撕页和篡改“登记簿”登销记内容。 第25条 施工作业可采用粘贴登销记的方式,并执行下列规定。v1. 施工主体、维修单位应事先将登销记内容打印好,驻站联络员应按规定的登记时间提前将打印好的登记内容粘贴(采用固体胶,下同)到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办理登记签认手续。施工、天窗修作业开通前,当施工、天窗修作业开通条件与打印好的销记内容一致时,驻站联络员应将销记内容粘贴到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办理销记签认手续。v2. 当施工、天窗修作业开通条件与打印好的销记内容不一致时,驻站联络员应按施工开通后的实际情况进行销记,不得在打印好的销记内容上涂改后进行粘贴销记。v3. 施工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对打印的登销记内容进行审核、确认。v4. 打印的登销记内容的格式以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的格式(表头内容不打印)为准,页面内的格式(含行高及列宽)与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保持一致,除“月日时分”、“所需时分”、“承认施工”、“施工开通”栏不打印具体内容外,其它栏应根据施工、天窗修作业内容打印。v5. 在车站办理登销记时,一个页面仅准许打印一项施工内容。第七章 附 则v第38条 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单位指派到车站的驻站联络员必须由具备资质的职工担任,上岗时必须穿戴工作服,佩戴标志,携带有关防护和联系的用品、工具。v第40条 本办法自2014年2月24日18:00起实行,路局前发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上铁运发2011316号)、关于修改上海铁路局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上铁运发2012412号)同时废止。v第41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铁路总公司、铁路局有关规定执行。v工务专业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检修及故障处理)”上登记、销记用语序号作业项目登 记 用 语 销 记 用 语 备 注 5设备故障处理 由车站(调度)根据设备故障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记载。车站值班员: 工务段工区: 之一: X设备故障处理完毕,经检查设备良好,恢复正常使用。故障原因是:。 工务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之二:经检查工务线路设备正常。 工务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之三:设备故障经临时处理完毕,恢复使用。站(含站内)至站间行线(线)K mK m(站道)限速 Km/h。故障原因是:。 工务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1.工务原因时按之一、之三销记,非工务原因时按之二销记。2.需封锁(停用)设备处理故障时,对本栏登记内容合并在封锁(停用)设备登记对应栏内销记,本栏不另行销记。接车站(调度)通知,X设备故障。现封锁(停用)X设备处理故障。工务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X设备故障处理完毕,经检查设备良好,恢复正常使用。现启用X设备。工务段工区: 车站值班员: 1.无需封锁(停用)设备处理故障时不登记本栏。2.对车站(调度)和工务登记内容合并在本栏进行销记。 序号作业项目登 记 用 语 销 记 用 语 备 注 5设备故障处理 站(含站内)至站间行线(线) K m K m限速 Km/h。工务段工区:车站值班员: 设备故障处理完毕,设备良好,恢复正常速度运行。工务段工区:车站值班员: 故障处理完毕有限速条件时登记本栏。 v工务专业施工(维修)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登记、销记用语序号 施工项目 登 记 用 语 承 认 施 工 销 记 用 语 施 工 开 通 备 注 4 施工作业 填写计划中的施工时间、地点、施工内容、停用设备、影响范围等。(单位名称)工区(项目部): (单位名称)工区:车站值班员: (1);(2)(3)(4) 填写施工完了后设备实际恢复情况的内容。(单位名称)工区(项目部): (单位名称)工区:车站值班员: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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