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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合同订立中企业经济合同订立中的涉税防范与处理的涉税防范与处理(最最新新) 一、目前企业普遍存在六大方面税收风险1.企业业务部门信息不畅带来的税收风险案例:案例:一笔委托加工业务的巨变案例一笔委托加工业务的巨变案例委托方A受托方BB的供货商财务人员问题一:财务人员问题一: 收谁的钱,就向谁开收谁的钱,就向谁开票票 2.财务部门税收核算缺乏监管带来的税收风险案例:案例: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对税收影响的案例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对税收影响的案例案例:案例:会计人员利用税收技术报复老板的案例会计人员利用税收技术报复老板的案例一、目前企业普遍存在六大方面税收风险财务人员问题二:财务人员问题二: 通过分录,改变税通过分录,改变税负负 3.业务发生事项不清带来的税收风险案例:案例:一张餐费发票的账务处理的案例一张餐费发票的账务处理的案例案例:案例:年终企业招待酒会的稽查案例年终企业招待酒会的稽查案例一、目前企业普遍存在六大方面税收风险财务人员问题三:财务人员问题三: 报销时不看业务,看部报销时不看业务,看部门门 4.习惯性会计处理带来的税收风险案例:案例:汽车贸易公司销售企业的案例汽车贸易公司销售企业的案例案例:案例:新旧煤气罩更换的案例新旧煤气罩更换的案例一、目前企业普遍存在六大方面税收风险财务人员问题四:财务人员问题四: 收多少钱。开多收多少钱。开多少票少票 5.政策解读失误带来的税收风险案例案例: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62201162号号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一、目前企业普遍存在六大方面税收风险财务人员问题五:财务人员问题五: 解读文件,不看原因,解读文件,不看原因,只看字面只看字面 6.决策层决策缺乏税收干预带来的税收风险案例:案例:为赚为赚5%结果纳税结果纳税70%案例:案例:为赚为赚2亿结果纳税亿结果纳税3亿多亿多一、目前企业普遍存在六大方面税收风险忠告:忠告: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二、企业涉税风险自查十大方面矛盾矛盾管理管理信息信息追踪追踪专业专业辅助辅助稽查稽查主动主动风险风险自查自查前期前期干预干预时间时间管控管控全员全员管理管理流程流程控制控制税负税负预测预测政策政策主动主动 二、企业涉税风险自查十大方面1 1、税负测算、税负测算 二、企业涉税风险自查十大方面2 2、全员动员、全员动员 二、企业涉税风险自查十大方面3 3、政策主动、政策主动 二、企业涉税风险自查十大方面4 4、流程控制、流程控制 二、企业涉税风险自查十大方面5 5、时间管控、时间管控 二、企业涉税风险自查十大方面6 6、稽查主动、稽查主动 二、企业涉税风险自查十大方面7 7、信息追踪、信息追踪 二、企业涉税风险自查十大方面8 8、前期干预、前期干预 二、企业涉税风险自查十大方面9 9、专业辅导、专业辅导 二、企业涉税风险自查十大方面1010、矛盾管理、矛盾管理 合同税收管理四大模型合同税收管理四大模型意识先驱意识先驱模型模型目标管理目标管理模型模型风险案例风险案例AB原始价值原始价值模型模型D问题分解问题分解模型模型C -采用目标管理模型采用目标管理模型。 目标管理模型就是在企业与企业之间合作的过程中,首先要了解的是对方的合作目标,而不要看重对方提出的合作模式。根据对方的目标,我们设计出若干种符合该目标的经营方式或合作模式,并从中选择税收、风险、成本最优的形式因为:因为:经营目标不影响税,经营方式影响税 模型三:问题分解筹划模型模型三:问题分解筹划模型案例:企业日常广告合同筹划的案例遇到问题不要问:遇到问题不要问:HOW?(怎么办?怎么办?)应该首先问:应该首先问:WHY?(为什么?)(为什么?)WHAT?(是什么?)(是什么?)把税收问题或税收风险转变为业务问题!把税收问题或税收风险转变为业务问题! 模型四:原始价值筹划模型模型四:原始价值筹划模型案例:地产公司土地买卖合同的案例案例:民间资金借贷合同的案例哪些企业缴纳增值税?哪些收入缴纳增值税?那些企业缴纳营业税?哪些收入缴纳营业税?哪些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哪些收入不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十种思想准备十种思想准备十全十美十全十美效效 益益 思思 想想 合合 作作 思思 想想 风风 险险 思思 想想 更更 新新 思思 想想 博博 弈弈 思思 想想 流流 程程 思思 想想 契契 约约 思思 想想 转转 化化 思思 想想 系系 统统 思思 想想 前前 瞻瞻 思思 想想 流流程程思思想想企业的税收是如何产生的,其实并不是由财企业的税收是如何产生的,其实并不是由财务人员计算出来的,而是由企业的经营活动流程务人员计算出来的,而是由企业的经营活动流程决定的,有怎样的经营流程就会产生怎样的税收决定的,有怎样的经营流程就会产生怎样的税收结果,经营流程不同,企业产生的税收结果就不结果,经营流程不同,企业产生的税收结果就不一样。因此,纳税人必须进行基于企业经营价值一样。因此,纳税人必须进行基于企业经营价值链的税收筹划,必须充分考虑经营流程以达到税链的税收筹划,必须充分考虑经营流程以达到税负最小化。负最小化。 湖南长沙某房产公司湖南长沙某房产公司 想自己买一块地,与别想自己买一块地,与别人人 合资建一个合资建一个 四星级酒店,四星级酒店, 将来搞经营。将来搞经营。案例:经营过程的不同导致重大税收损失案例:经营过程的不同导致重大税收损失 流程一:房产公司出钱建设酒店房产房地产公司拿地房产公司出钱建立酒店公司,并把酒店房产投资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 流程二:用土地投资成立酒店房地产公司拿地酒店公司找人建设后经营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 流程三:以酒店名义拿地房产公司用现金成立酒店酒店公司找人建设后经营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 契契约约思思想想企业的实质是企业的实质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点一系列契约的联结点”,包括,包括企业与股东、管理者、债权人、政府、职工、供企业与股东、管理者、债权人、政府、职工、供应商、客户等之间的契约,而且各契约关系人之应商、客户等之间的契约,而且各契约关系人之间又存在着利益冲突。当我们承认间又存在着利益冲突。当我们承认“经济人经济人”的的逐利本性、契约的不完全性和部分契约是以会计逐利本性、契约的不完全性和部分契约是以会计数据作为基础等前提条件时,部分契约关系人数据作为基础等前提条件时,部分契约关系人(如如股东或管理者股东或管理者)便有动机和机会进行某些操纵,以便有动机和机会进行某些操纵,以减轻自身负担并进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可以减轻自身负担并进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可以说,如果没有契约关系的存在,税收管理就没有说,如果没有契约关系的存在,税收管理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性。存在的必要性。 案例二:巧签合同,增加税前抵扣案例二:巧签合同,增加税前抵扣甲企业甲企业2010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年度产品销售收入6000万元。为提高其万元。为提高其产品市场份额,扩大产品销路,提高企业的国内知名度,产品市场份额,扩大产品销路,提高企业的国内知名度,拟委托乙广告公司聘请国内著名丙影星担任其产品代言人,拟委托乙广告公司聘请国内著名丙影星担任其产品代言人,拍摄产品广告在国内电视媒体播放。根据甲企业客观估计,拍摄产品广告在国内电视媒体播放。根据甲企业客观估计,广告投放之后,预计广告投放之后,预计2011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年度产品销售收入10000万元。万元。乙广告公司经过前期了解,就广告代理费用,初步向乙广告公司经过前期了解,就广告代理费用,初步向甲企业报价甲企业报价1800万元,其中,支付丙影星代言费用万元,其中,支付丙影星代言费用1000万元万元(税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支付给电视台广告发,支付给电视台广告发布费用布费用600万元,广告代理费用万元,广告代理费用200万元。万元。 转转化化思思想想所谓转化思想,就是在确保经营双方经营目标不便所谓转化思想,就是在确保经营双方经营目标不便的情况或前提下,根据对方的经营目标,试图寻求若干种的情况或前提下,根据对方的经营目标,试图寻求若干种经营方式,而这些经营方式均能实现对方的经营目标。然经营方式,而这些经营方式均能实现对方的经营目标。然后在这些经营方式中寻求一种税负最低,同时也要确保该后在这些经营方式中寻求一种税负最低,同时也要确保该经营方式的成本和风险。主要分为经营方式的转化,如租经营方式的成本和风险。主要分为经营方式的转化,如租赁和仓储的转化。还有一种是费用的转化。如:在汇算清赁和仓储的转化。还有一种是费用的转化。如:在汇算清缴中,费用存在以下两大转化:缴中,费用存在以下两大转化:(1)把有扣除限额的费用转把有扣除限额的费用转化为没有限额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合理转化为会议费、化为没有限额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合理转化为会议费、差旅费、考察费等;差旅费、考察费等;(2)把不能递延的费用转化为可以递延把不能递延的费用转化为可以递延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转化为广告宣传费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转化为广告宣传费。 系系统统思思想想基于价值链的税收筹划不仅不是从纯粹的税收角度出发,基于价值链的税收筹划不仅不是从纯粹的税收角度出发,也不是从纯粹的财务短期利益角度出发,而是从价值链的也不是从纯粹的财务短期利益角度出发,而是从价值链的角度来考虑整个价值链。它将一些不能用财务数据来描述角度来考虑整个价值链。它将一些不能用财务数据来描述的表外指标,如质量、服务水平等和包括税负在内的财务的表外指标,如质量、服务水平等和包括税负在内的财务数据结合起来,追求统一性和系统性。数据结合起来,追求统一性和系统性。系统思想要求从整体和全局出发,综合权衡各税种的税收系统思想要求从整体和全局出发,综合权衡各税种的税收负担,决不能因为对某个税种进行筹划而将税负转嫁到另负担,决不能因为对某个税种进行筹划而将税负转嫁到另一个税种,或者使某一环节税负减轻的同时增加另一环节一个税种,或者使某一环节税负减轻的同时增加另一环节税负,进而造成企业总税负的增加,得不偿失。税负,进而造成企业总税负的增加,得不偿失。 系统思想哪种融资方式好呢?1005050(10)4545(50)2525200100100(10)9595(50)7575500250250(10)245245(50)225225税收成本成本风险风险偏好偏好习性习性如果你是如果你是央企呢央企呢债权融资?股权融资? 效效益益思思想想有效税收筹划是一种在考虑税收影响的情况有效税收筹划是一种在考虑税收影响的情况下使税后收益最大化或长期内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下使税后收益最大化或长期内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决策。有效的税收筹划是一种科学全面的筹划方决策。有效的税收筹划是一种科学全面的筹划方法,必须兼顾因税收筹划而引起的所有成本,既法,必须兼顾因税收筹划而引起的所有成本,既包括税收筹划的税收成本,也包括税收筹划的非包括税收筹划的税收成本,也包括税收筹划的非税成本。税成本。 风风险险思思想想当纳税人在进行基于企业价值链的税收筹划当纳税人在进行基于企业价值链的税收筹划时,由于经营方式或流程的改变或调整,采取一时,由于经营方式或流程的改变或调整,采取一种全新的运作模式,也势必增加运作的风险性,种全新的运作模式,也势必增加运作的风险性,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进行税收筹划风险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进行税收筹划风险的评估和规避。的评估和规避。当前企业税收筹划缺乏风险意识,企业为了当前企业税收筹划缺乏风险意识,企业为了节约税收支出,而忽略了税收筹划可能潜在的风节约税收支出,而忽略了税收筹划可能潜在的风险,这将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或失去获利的机险,这将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或失去获利的机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案例三:奖励汽车的案例案例三:奖励汽车的案例某电视台搞一档家庭益某电视台搞一档家庭益智类节目,大奖是一辆小汽智类节目,大奖是一辆小汽车。最终某家庭获奖。车。最终某家庭获奖。 更更新新思思想想 守 旧 就 是 违 法 更更新新思思想想过去,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采用设立项目公司等方式经营,过去,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采用设立项目公司等方式经营,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来达到规避土地增值税的目的。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来达到规避土地增值税的目的。其政策依据是其政策依据是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财税199548号号)第一条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房地产)作价入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许多税务师事务许多税务师事务所在为房地产企业做税收筹划时,通常运用这一政策制定所在为房地产企业做税收筹划时,通常运用这一政策制定规避土地增值税的筹划方案。规避土地增值税的筹划方案。 更更新新思思想想然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为了堵塞这一漏洞,出台了然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为了堵塞这一漏洞,出台了反避税条款。在反避税条款。在2006年年3月颁布了月颁布了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0621号号),新文件第五条明确规定,新文件第五条明确规定,“对于以土地对于以土地(房地产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了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了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的通知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199548号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即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也要缴纳相。即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也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增值税。应的土地增值税。 京财税【京财税【2003】1480号文件号规定,纳税年度内号文件号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财税200883号号一、根据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和财政部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财税2003158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所得税。(一)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一)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二)(二)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款的。 税收筹划的前瞻思想有两层含义,税收筹划的前瞻思想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税收筹划应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也一是指税收筹划应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进行,也就是税收筹划的事先性。税收筹划必须在应税行就是税收筹划的事先性。税收筹划必须在应税行为或应税事实发生之前对企业的投资、经营和理为或应税事实发生之前对企业的投资、经营和理财等活动进行筹划和安排。财等活动进行筹划和安排。另一层含义是指应及时掌握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另一层含义是指应及时掌握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改革趋势和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制定的动向。改革趋势和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制定的动向。 河南郑州某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坐落在郑东新区。河南郑州某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坐落在郑东新区。2007年将部分尚未售出的商品房转作固定资产,已经办理了房产证。该公年将部分尚未售出的商品房转作固定资产,已经办理了房产证。该公司将此商品房用于出租,取得租金收入,同时,该公司对此商品房按司将此商品房用于出租,取得租金收入,同时,该公司对此商品房按20年计提折旧,仅就租金收入计算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查账年计提折旧,仅就租金收入计算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查账后认为,该公司对转作自用部分的商品房应作为视同销售处理,计算后认为,该公司对转作自用部分的商品房应作为视同销售处理,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缴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其理由是:根据其理由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200631号号)第六条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或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开发产品转作固定资产或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或利润)的实现的实现”。 自2008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出台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也证实了这一点。 结论结论该公司应在该公司应在2007年暂时不要将自建的商品房转为年暂时不要将自建的商品房转为固定资产,不办理房产证,仍然作为未售的存货固定资产,不办理房产证,仍然作为未售的存货处理。待到处理。待到2008年后再办理房产证转为固定资产。年后再办理房产证转为固定资产。这样该公司在这样该公司在2007年仅是折旧费用不能在所得税年仅是折旧费用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而其自用商品房的部分就能合法地规避前扣除,而其自用商品房的部分就能合法地规避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 国税函国税函2008828号号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计税基础延续计算。(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国税函国税函2008828号号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收入。(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三、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三、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协协作作思思想想事实上,税收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从设立、筹资、事实上,税收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从设立、筹资、投资、生产、销售、分配等方面,无不与税收密切相关。投资、生产、销售、分配等方面,无不与税收密切相关。税收不仅是企业领导和会计人员的事,而且是企业所有员税收不仅是企业领导和会计人员的事,而且是企业所有员工的事。比如,业务员签订业务合同,涉及发票开具、销工的事。比如,业务员签订业务合同,涉及发票开具、销售收入实现的时间,涉及印花税缴纳等,如果业务部门随售收入实现的时间,涉及印花税缴纳等,如果业务部门随意做业务、签合同,税收方面出了问题,最后让公司会计意做业务、签合同,税收方面出了问题,最后让公司会计处理、找领导协调,这时只能通过会计账簿、凭证或靠关处理、找领导协调,这时只能通过会计账簿、凭证或靠关系来解决。要设计出另外一种业务流程,或者找关系、找系来解决。要设计出另外一种业务流程,或者找关系、找路子来达到少缴税、规避风险的目的,这显然难以行得通。路子来达到少缴税、规避风险的目的,这显然难以行得通。因此,税怎么缴不是看账怎么做,关键是看业务怎么做。因此,税怎么缴不是看账怎么做,关键是看业务怎么做。然而,业务人员对税收知识了解不多,税收筹划更是知之然而,业务人员对税收知识了解不多,税收筹划更是知之甚少,他们只管做业务,怎么会想到税收问题呢?甚少,他们只管做业务,怎么会想到税收问题呢? 协作思想丰申 税收架构管理主张税收架构管理主张参参谋谋对老板的决策进行参谋对老板的决策进行参谋税务部税务部税务部税务部监监督督对业务部门进行税收监督对业务部门进行税收监督税务部税务部税务部税务部监监管管监管财务纳税监管财务纳税税务部税务部税务部税务部 博博弈弈思思想想由于价值链的存在,在每一个价值主体之间存在价值转移,也由于价值链的存在,在每一个价值主体之间存在价值转移,也就自然形成了基于价值链的就自然形成了基于价值链的“税收链税收链”,如果这些价值主体之,如果这些价值主体之间存在利益共同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关联性,那么在进行税间存在利益共同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关联性,那么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就必须充分考虑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若只考虑收筹划时,就必须充分考虑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若只考虑企业价值链变动的瞬间税收成本的节约,不考虑筹划行为对价企业价值链变动的瞬间税收成本的节约,不考虑筹划行为对价值链的整体构建以及企业竞争力的影响,这样的税收筹划往往值链的整体构建以及企业竞争力的影响,这样的税收筹划往往会使企业陷入困境。如果这些价值主体之间不存在利益共同性,会使企业陷入困境。如果这些价值主体之间不存在利益共同性,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各个利益主体就可能为了各自利益而出现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各个利益主体就可能为了各自利益而出现税收筹划方案的分化,因此,在税收筹划时就要充分体现合作税收筹划方案的分化,因此,在税收筹划时就要充分体现合作的思想,并在此之间实现利益的转移,从而分享税收筹划的成的思想,并在此之间实现利益的转移,从而分享税收筹划的成果,实现价值链税收利益最大化。果,实现价值链税收利益最大化。 案例案例AB劳务代销劳务代销买断代销买断代销售价售价100元,元,B提提20%作劳务费作劳务费A以以80元销售给元销售给B,B再以再以100元销售给市场元销售给市场100*17%=17100*17%=1720*5%=120*5%=117+1=1880*17%=13.680*17%=13.620*17%=3.420*17%=3.413.6+3.4=17 选择股东身份的涉税问题选择股东身份的涉税问题境内股东问题境内股东问题境内法人和自然人股东:境内法人股东取得境内法人和自然人股东:境内法人股东取得居民企业的股利,股利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自居民企业的股利,股利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取得股利,股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然人股东取得股利,股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股东:个人独资企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股东: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作法人企业的股东,取得股利所业及合伙企业作法人企业的股东,取得股利所得按得按2020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财税20082008159159号号 境外股东问题境外股东问题境外法人股东:居民企业分配利润给境外境外法人股东:居民企业分配利润给境外法人股东要预提企业所得税法人股东要预提企业所得税国税函国税函200920094747号号 境外个人股东: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财税财税199419942020号号 股权转让预提所得税处理:境外法人股东股权转让预提所得税处理:境外法人股东转让境内股权所得要预提企业所得税转让境内股权所得要预提企业所得税国税发国税发200820082323号号1选择股东身份的涉税问题选择股东身份的涉税问题 2选择股东出资方式的涉税问题选择股东出资方式的涉税问题非货币出资评估规定非货币出资评估规定 内资企业根据内资企业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规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要规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要评估。评估。 外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可以评估也可以协议作价。外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可以评估也可以协议作价。 非货币资产出资涉税处理非货币资产出资涉税处理 单位用货物资产出资要缴纳增值税,个人用货物资单位用货物资产出资要缴纳增值税,个人用货物资产出资不缴纳增值税。产出资不缴纳增值税。单位用货物资产出资要缴纳所得税,单位用货物资产出资要缴纳所得税,个人用货物资个人用货物资产出资评估增值部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产出资评估增值部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用无形资产投资无需开发票,但是存货不一样用无形资产投资无需开发票,但是存货不一样 3选择股东出资时间的涉税问题选择股东出资时间的涉税问题出资未到位资金利息出资未到位资金利息不能抵扣的问题不能抵扣的问题资金到位后又借走资金到位后又借走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4选择公司性质的涉税问题选择公司性质的涉税问题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分后税原则;法人合伙要缴纳企业所得实行先分后税原则;法人合伙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税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通常采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通常采用核定征收用核定征收公司制企业:现行的主体税种承担者公司制企业:现行的主体税种承担者 5选择公司组织架构的涉税问题选择公司组织架构的涉税问题母子公司:分别纳税,适用于母子盈利的情形总分公司:汇总纳税,适用于分公司亏损情形临时办事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在外地设立办事处的经在外地设立办事处的经营风险营风险 税务局会问你两个问题:1.仓库是谁的?2.仓库里的货是谁的? 6选择公司财务核算制度的涉税问题选择公司财务核算制度的涉税问题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的会计利润不一样注意会计政策选择对企业纳税的影响多交企业所得税问题亏损弥补问题捐赠扣除问题研究开发费用的资本化与费用化问题 选择分配模式的涉税问题选择分配模式的涉税问题按出资比例分配按约定比例分配不能要求分得固定利润将被税务认定为租金 资金借贷合同的涉税问题相关政策: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那么什么是金融企业参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下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 资金借贷的涉税问题我我们们企企业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关联企业非关联企业非金融机构 国税函2009777号:p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p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资金借贷的涉税问题 问题一那么小额信贷公司算不算金融机构答案:()问题二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利息的处理资金借贷的涉税问题 问题三企业向关联企业借款可不可以不算利息答案:()问题四企业向非关联企业借款可不可以不算利息答案:()资金借贷的涉税问题 问题五统借统贷算不算关联企业之间借款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地分摊利息费用,使用借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该文件将统借方由集团企业扩大至其他成员企业。资金借贷的涉税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7号)第一条规定:“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统借方)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第二条规定:“统借方将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不得按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否则,将视为具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性质,应对其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全额征收营业税。”资金借贷的涉税问题 统借统贷合同涉税问题统借统贷合同涉税问题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集团公司借款利息税前扣除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集团公司借款利息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问题的批复(桂地税字(桂地税字2009106号)号)天津市地税国税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天津市地税国税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知(津地税企所(津地税企所20105号)第六条号)第六条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辽地税发(辽地税发20103号)文件第二条号)文件第二条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冀地税发200948号)第八条号)第八条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继续执行的企业所得税有关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继续执行的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业务问题的通知(吉地税发(吉地税发200952号)号)第六条第六条 案例案例企业将从小额贷款公司借入的贷款(利息高于银企业将从小额贷款公司借入的贷款(利息高于银行同期利率)提供给关联公司使用,与关联公司行同期利率)提供给关联公司使用,与关联公司约定年末向关联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约定年末向关联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企业每年末依据合同约定确认利息收入,请息,企业每年末依据合同约定确认利息收入,请问,企业是否应按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开具问,企业是否应按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开具发票,并确认利息收入?发票,并确认利息收入? 采购合同主体涉税问题采购合同主体涉税问题某服装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某服装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税税率1717,预计每年可实现含税销售收入,预计每年可实现含税销售收入5 000 5 000 000000元,需要外购棉布元,需要外购棉布200200吨。现有吨。现有A A、B B、C C、三个、三个企业提供货源,其中企业提供货源,其中A A为生产棉布的一般纳税人,为生产棉布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能够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1717;B B为生为生产棉布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委托主管税局代开产棉布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委托主管税局代开增值税征收率为增值税征收率为3 3的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C C为个体工商户,为个体工商户,仅能提供普通发票。仅能提供普通发票。 A A、B B、C C三个企业所提供的棉布质量相同,但是三个企业所提供的棉布质量相同,但是含税价格却不同,分别为每吨含税价格却不同,分别为每吨20 00020 000元、元、15 15 500500元、元、14 50014 500元。作为采购人员,应当如何进元。作为采购人员,应当如何进行购货价格的税务筹划,选择较为合适的供应行购货价格的税务筹划,选择较为合适的供应企业企业? ? A:20000-(20000/1.17)*17%A:20000-(20000/1.17)*17%B:15500-(15500/1.03)*3%B:15500-(15500/1.03)*3%C:14500C:145001采购合同主体涉税问题采购合同主体涉税问题 2采购费用涉税问题采购费用涉税问题o采购费用包括运杂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采购费用包括运杂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o合同中要明确合理损耗的范围,否则将产生税合同中要明确合理损耗的范围,否则将产生税企纠纷企纠纷 3采购运输方式选择涉税问题采购运输方式选择涉税问题(1 1)销售方提供运输涉税问题)销售方提供运输涉税问题(2 2)销售方提供运输涉税问题)销售方提供运输涉税问题(3 3)专业运输公司提供运输)专业运输公司提供运输涉税问题涉税问题 3采购运输方式选择涉税问题采购运输方式选择涉税问题缴纳增值税的企业,谁承担运输,谁多缴税缴纳增值税的企业,谁承担运输,谁多缴税 采购运输方式选择涉税问题采购运输方式选择涉税问题采购采购供货商商品出厂价90万,运费10万供货商供货商承担运输承担运输由于供货商无营运资格,收100万,开100万票。公司可以抵扣100/1.17*17%=14.53万我们公司我们公司承担运输承担运输90万/1.17*17%=13.08,另外10万*7%=0.7万,共抵扣13.08+0.7=13.78万元。 3采购运输方式选择涉税问题采购运输方式选择涉税问题销售销售企业商品出厂价90万,运费10万客户承客户承担运输担运输由于客户承担运费,开票90万元,销项税额=90/1.17*17%=13.08万元自己承自己承担运输担运输开票金额100万元,所以销项税额=100/1.17*17%=14.53,另外运费自己承担,取得10万运费发票,可以抵扣10*7%=0.7万元。合计销项税额=14.53-0.7=13.83万元。 4采购发票管理的涉税问题采购发票管理的涉税问题签订付款才开发票不付款就不开发票条款,签订付款才开发票不付款就不开发票条款,开具发票时间涉税处理开具发票时间涉税处理 发票丢失辅助条款发票丢失辅助条款 发票真实条款的约束发票真实条款的约束 5折扣折让涉税问题折扣折让涉税问题o合同中约定出现质量问题或采购量达到一定数量要求折扣折让的,折扣折让的比例应当在合同中按交易金额比例约定好。企业执行折扣折让后要按规定开具票据。 违约金涉税问题违约金涉税问题购买方支付的违约金是否应当取得发票?购买方支付的违约金是否应当取得发票?购买时因为销售方违约而支付给购买方的违购买时因为销售方违约而支付给购买方的违约金是否应当取得发票?约金是否应当取得发票?违约金支出应该作为采购成本呢还是作为营违约金支出应该作为采购成本呢还是作为营业外支出?业外支出? 6.违约金的问题违约金的问题卖方卖方买方买方支付货款支付货款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平销返利平销返利 6.违约金的问题违约金的问题一、增值税的税务处理一、增值税的税务处理在企业购销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过程中发生的违约金支付行为,在企业购销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过程中发生的违约金支付行为,涉及增值税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涉及增值税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一)供货方自采购方取得的与购销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相关(一)供货方自采购方取得的与购销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相关的违约金的增值税税务处理的违约金的增值税税务处理. .根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外收费。”因此,违约金是一种价外费用,供货方(或增值税应税劳务提供因此,违约金是一种价外费用,供货方(或增值税应税劳务提供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6.违约金的问题违约金的问题(二)采购方自供货方取得的与购销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相关(二)采购方自供货方取得的与购销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相关的违约金的增值税税务处理的违约金的增值税税务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号)文件规定,对商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文件最后还规定,其他增,文件最后还规定,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的纳税处理,比照本通知的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的纳税处理,比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规定执行。 6.违约金的问题违约金的问题因此,采购方自供货方取得的与购销货物相关的违约金收入,因此,采购方自供货方取得的与购销货物相关的违约金收入,若若其金额计算依据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其金额计算依据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应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属于平销返利行为,冲减当数量计算)的,应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属于平销返利行为,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若其金额计算依据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关的,期增值税进项税金;若其金额计算依据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关的,就采购方取得的违约金,不涉及增值税税务处理问题。就采购方取得的违约金,不涉及增值税税务处理问题。 (三)与货物购销合同(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合同)有关,(三)与货物购销合同(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合同)有关,但相关购销未实现(或劳务未提供)的情况下的违约金的增值税处理但相关购销未实现(或劳务未提供)的情况下的违约金的增值税处理此种情况下,由于就该经济业务而言,此种情况下,由于就该经济业务而言,尚未构成增值税应税行为,故尚未构成增值税应税行为,故不涉及增值税税务处理问题。不涉及增值税税务处理问题。 7标的物名称涉税问题标的物名称涉税问题财税财税20092009113113号号p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电梯与提升机的抵扣一样吗?电梯与提升机的抵扣一样吗? (1)生产能力利用模式带来合同的签订问题)生产能力利用模式带来合同的签订问题老板决定成立一家家具公司(乙企业),由乙企业购买原材料,租赁甲企业的厂房设备来生产产品,产品对外销售。付给甲企业租金。 (1)生产能力利用模式带来合同的签订问题)生产能力利用模式带来合同的签订问题老板的想法老板的想法甲企业收取租金,缴纳5%营业税,12%房产税。甲企业规规矩矩。但乙企业不管怎么经营,不管发票开与不开,与甲企业没有任何关系,这样保证了资产的安全,又可以适应当前的“市场规律”。将“租赁协议”变成“委托加工”。甲企业收取加工费按17%缴纳增值税,乙企业得到甲企业的增值税发票后可以抵扣。并没有增加税负。避免因租赁多交的营业税和房产税。同样保证甲企业的资产安全。 (2)自产、外购还是委托加工方式选择的问题)自产、外购还是委托加工方式选择的问题ABC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签订采购合同开具普通发票签订采购合同 (2)自产、外购还是委托加工方式选择的问题)自产、外购还是委托加工方式选择的问题ABC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签订加工合同税局代开专用发票签订采购合同开具专用发票 (3)产品自产还是加工的选择)产品自产还是加工的选择自产自产委加委加原料买价原料买价N*17%产品销售产品销售M*17%产品销售产品销售M*17%职工工资及相职工工资及相关固定成本关固定成本原料买价原料买价N*17%支付加工费支付加工费 (4)自产自用还是外购自用的选择)自产自用还是外购自用的选择自产自用自产自用外购自用外购自用原料买价原料买价N*17%产品视同销售产品视同销售M*17%产品买价产品买价M*17%不作为视同销售不作为视同销售 1、合同订立主体涉税问题、合同订立主体涉税问题总公司销售货物由分公司开票,得不偿失总公司销售货物由分公司开票,得不偿失销售方要求上家直接开票给下家风险巨大销售方要求上家直接开票给下家风险巨大 2、销售、销售“四流统一四流统一”的涉税问题的涉税问题水泥厂签订运输合同业务承运付现金个体运输户开发票运输公司挂靠 合法的做法:合法的做法: 一、上述发票不是运输公司开具,而是由税局代开,那一、上述发票不是运输公司开具,而是由税局代开,那就合法了。就合法了。 二、水泥厂与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水泥厂将运费付二、水泥厂与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水泥厂将运费付给运输公司,运输公司给水泥厂开具发票。给运输公司,运输公司给水泥厂开具发票。总归,四个统一:总归,四个统一:跟谁签合同,就跟谁发生业务关系,就跟谁收款,发票就开给谁2、销售、销售“四流统一四流统一”的涉税问题的涉税问题 2、销售、销售“四流统一四流统一”的涉税问题的涉税问题发票流不统一合同流不统一资金流不统一货物流不统一 2、销售、销售“四流统一四流统一”的涉税问题的涉税问题资金流不统一资金流不统一先销售先销售再三方债务重组再三方债务重组货物流不统一货物流不统一出具委托发货函出具委托发货函双方验货双方验货 2、折扣折让条款涉税问题、折扣折让条款涉税问题p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金额为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金额为1010万元,合同中约万元,合同中约定的信用条件为定的信用条件为“/20/20,N/40”N/40”销项税额销项税额=10000017%=17000=10000017%=17000元元p提示:降低合同金额,附加违约金提示:降低合同金额,附加违约金p合同金额降为合同金额降为9700097000元,同时约定如果元,同时约定如果2020天内天内不能付款就加收不能付款就加收30003000的违约金,如果客户超过的违约金,如果客户超过2020天付款,结果一样;如果客户在天付款,结果一样;如果客户在2020天内付款,天内付款,结果就不一样:筹划前的销项税额为结果就不一样:筹划前的销项税额为1700017000元,元,筹划后的销项税为筹划后的销项税为1649016490元。由于其他条件相同,元。由于其他条件相同,所以少交增值税所以少交增值税510510元元 3、赠品条款涉税问题、赠品条款涉税问题p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008875875号号 p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p增值税呢?增值税呢? 4、购物卡条款涉税问题、购物卡条款涉税问题超市购物卡存在的三类税收风险超市购物卡存在的三类税收风险(一)增值税方面(一)增值税方面(二)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方面(二)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方面(三)发票管理方面(三)发票管理方面 4、购物卡条款涉税问题、购物卡条款涉税问题一、增值税方面一、增值税方面企业出售购物卡一般有两种情况:企业出售购物卡一般有两种情况:(一)售卡收款并开具发票。(一)售卡收款并开具发票。(二)售卡收款开具预收账款收据,而不开具发票。(二)售卡收款开具预收账款收据,而不开具发票。根据现行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超市在购物卡出售时不确认销售收,超市在购物卡出售时不确认销售收入符合规定。当购物卡持卡人取走货物时(不一定一次消费完购物卡入符合规定。当购物卡持卡人取走货物时(不一定一次消费完购物卡金额),才确认销售收入。金额),才确认销售收入。针对情况(一),目前超市现状均不以开具发票的货物金额申报纳税,针对情况(一),目前超市现状均不以开具发票的货物金额申报纳税,而是以而是以POS机实际收到的货款数额申报纳税,作为税务部门机实际收到的货款数额申报纳税,作为税务部门“以票管税以票管税”已已在超市失去实际意义,导致部分超市未严格执行上述相关规定,售卡收款开在超市失去实际意义,导致部分超市未严格执行上述相关规定,售卡收款开票后不作销售处理,而是等持卡人实际购货时才作销售处理,人为延迟了增票后不作销售处理,而是等持卡人实际购货时才作销售处理,人为延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针对情况(二),超市作为预收账款处理,待持卡人实际购物时确认销针对情况(二),超市作为预收账款处理,待持卡人实际购物时确认销售,按此种方式操作的超市完全符合售,按此种方式操作的超市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中规定的“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关关于销售收入和增值税纳税义务确认的时间规定。于销售收入和增值税纳税义务确认的时间规定。 4、购物卡条款涉税问题、购物卡条款涉税问题二、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方面二、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方面对售卡单位来说,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原则与对售卡单位来说,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原则与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本一致,仅少了的相关规定基本一致,仅少了“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企业”的相关规定,售卡单位在售卡环节无论是开具发票还是未开具的相关规定,售卡单位在售卡环节无论是开具发票还是未开具发票,收入确认的条件均不具备,因而也导致发卡开票情况下增值税发票,收入确认的条件均不具备,因而也导致发卡开票情况下增值税收入与所得税收入不匹配。收入与所得税收入不匹配。对于购卡单位来说,则存在偷逃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问题。对于购卡单位来说,则存在偷逃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问题。一般情况下,应购卡者要求,售卡单位将发票开为一般情况下,应购卡者要求,售卡单位将发票开为“劳保劳保”、“办公办公用品用品”等各种增值税发票,使得购卡者本应在等各种增值税发票,使得购卡者本应在“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福福利费利费”中列支的部分,却挤占利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偷逃企业所中列支的部分,却挤占利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偷逃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主要有五种情形: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主要有五种情形: 4、购物卡条款涉税问题、购物卡条款涉税问题第一,单位集体购卡发给本单位职工。按正常账务处理,该项支第一,单位集体购卡发给本单位职工。按正常账务处理,该项支出应记入出应记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列支职工福利的扣除限,列支职工福利的扣除限额为职工工资总额的额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4%,如购卡单位要求开具,如购卡单位要求开具“办公用品办公用品”等名目,等名目,就可以列入就可以列入“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或其他科目,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另外,或其他科目,从而少缴企业所得税。另外,由于购卡支出已在账面上作为费用列支,将购物卡发放给职工时,则由于购卡支出已在账面上作为费用列支,将购物卡发放给职工时,则体现不出职工取得的收入,从而使单位职工逃避缴纳应纳个人所得税。体现不出职工取得的收入,从而使单位职工逃避缴纳应纳个人所得税。第二,单位购卡作为礼品赠与他人。按照一般会计处理,此类支第二,单位购卡作为礼品赠与他人。按照一般会计处理,此类支出多数列入出多数列入“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计缴企业所得税时该科目超标部分将不,计缴企业所得税时该科目超标部分将不允许税前扣除。而按上述记账方式,购卡方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没有额允许税前扣除。而按上述记账方式,购卡方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没有额度限制的科目列支,存在着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同时,以购物卡度限制的科目列支,存在着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同时,以购物卡赠与他人,单位很难为对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赠与他人,单位很难为对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购物卡条款涉税问题、购物卡条款涉税问题第三,集团购买某些商场的购物卡,往往能够得到按购买金额一第三,集团购买某些商场的购物卡,往往能够得到按购买金额一定比例返还的定比例返还的“优惠优惠”。至于这种优惠是否以回扣方式取得,是否体。至于这种优惠是否以回扣方式取得,是否体现在发票上,最终落入谁的腰包,只有商家和经手人心里清楚。对于现在发票上,最终落入谁的腰包,只有商家和经手人心里清楚。对于这笔收入,从中受益者很少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笔收入,从中受益者很少主动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四,个人消费购物卡的同时很可能要求发票。一般持购物卡购第四,个人消费购物卡的同时很可能要求发票。一般持购物卡购物后,超市不给开具发票(因为超市在卖卡时已经给开过了)。但是物后,超市不给开具发票(因为超市在卖卡时已经给开过了)。但是经有些人与超市协商或力争后,超市也可能给持卡购物的消费者开具经有些人与超市协商或力争后,超市也可能给持卡购物的消费者开具零售发票,少数人正好钻了这个空子,花了购物卡还能回单位报销。零售发票,少数人正好钻了这个空子,花了购物卡还能回单位报销。买完东西又收回钱,等于取得了双倍的收入;对单位而言,假设购买买完东西又收回钱,等于取得了双倍的收入;对单位而言,假设购买购物卡时已在购物卡时已在“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科目列支,给个人报销时又可以重复列支,科目列支,给个人报销时又可以重复列支,以零售发票入账,无形中虚增了费用,偷逃了企业所得税。以零售发票入账,无形中虚增了费用,偷逃了企业所得税。 (4)购物卡条款涉税问题)购物卡条款涉税问题第五,超市售卡时常规定:本卡售后不记名、不挂失、不退换、不提第五,超市售卡时常规定:本卡售后不记名、不挂失、不退换、不提取现金、不记息、丢失不补,并同时规定了使用期限。而持卡人在消费时取现金、不记息、丢失不补,并同时规定了使用期限。而持卡人在消费时不一定一次将卡内金额消费完毕,有时卡里剩下较小金额时持卡人就不处不一定一次将卡内金额消费完毕,有时卡里剩下较小金额时持卡人就不处理了,也有人将卡丢失,这一部分无法进行消费的金额便成为发卡人的额理了,也有人将卡丢失,这一部分无法进行消费的金额便成为发卡人的额外所得。聚少成多,绝大部分发卡人未按外所得。聚少成多,绝大部分发卡人未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该将该部分额外所得作为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部分额外所得作为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三、发票管理方面三、发票管理方面超市售卡的一般流程是:超市出售购物卡时收款开票,持卡人持购超市售卡的一般流程是:超市出售购物卡时收款开票,持卡人持购物卡去消费时再开具卷式发票。在这个流程中,实际上是开两次票,一个物卡去消费时再开具卷式发票。在这个流程中,实际上是开两次票,一个是超市给购卡单位汇总开具一次发票;再一个是持卡人购物时候再开一次。是超市给购卡单位汇总开具一次发票;再一个是持卡人购物时候再开一次。在此,一方面,购卡人要求超市开具在此,一方面,购卡人要求超市开具“劳保用品劳保用品”“纸张、电脑耗材纸张、电脑耗材”等品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等品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17%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另一方面,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另一方面,超市针对同一笔销售收入开具了两次发票,涉嫌虚开发票,违反了发票管超市针对同一笔销售收入开具了两次发票,涉嫌虚开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理的相关规定。 5、融资租赁合同涉税问题、融资租赁合同涉税问题一、流转税一、流转税根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00第第514号)号)规定,规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除设备外的融资租赁。由于营业税中的融资租赁定义限于除设备外的融资租赁。由于营业税中的融资租赁定义限于“设备设备”租赁,那么对设备以外的融资租赁如何征收流转税?尽管目前未有租赁,那么对设备以外的融资租赁如何征收流转税?尽管目前未有文件提及,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文件提及,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10年年07月月23日解答纳税人提出日解答纳税人提出“融资租赁不动产相当于分期收款销售不动产,应当在收到预收款时融资租赁不动产相当于分期收款销售不动产,应当在收到预收款时确认销售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销售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按“销售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税目全额计缴营税目全额计缴营业税。业税。” 5.融资租赁合同涉税问题融资租赁合同涉税问题二、企业所得税二、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三、房产税三、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09128号文件规定号文件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房产税。 5.融资租赁合同涉税问题融资租赁合同涉税问题四、印花税四、印花税根据根据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字(国税地字1988第第030号)第四条的规定,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号)第四条的规定,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根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根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借款合同”计税贴花,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计税贴花,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五、契税五、契税由于在融资租赁期间房产的所有权仍属于出租方,还没有发生转由于在融资租赁期间房产的所有权仍属于出租方,还没有发生转移变动,因此,融资租赁期间的房产不交契税。但是如果在融资租赁移变动,因此,融资租赁期间的房产不交契税。但是如果在融资租赁期过后,租赁双方的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则承租方应按规定缴纳契期过后,租赁双方的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则承租方应按规定缴纳契税。税。 6、混合销售合同涉税问题、混合销售合同涉税问题比如买设备负责安装比如买设备负责安装p向自产设备的销售方采购设备不得在合同约定采向自产设备的销售方采购设备不得在合同约定采购设备款和安装款一并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得在合购设备款和安装款一并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将安装款定为元;不得签订本应需要安同中约定将安装款定为元;不得签订本应需要安装的设备表述为不需要安装装的设备表述为不需要安装p国税国税发20021172002117号号作废作废 p(国税(国税发200929200929号)(国税号)(国税发2009720097号)号)p国家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局公告20112011年第年第2323号号 7、销售佣金涉税问题、销售佣金涉税问题甲企业用库存现金支付给为其服务的、有资格的甲企业用库存现金支付给为其服务的、有资格的中介公司销售佣金中介公司销售佣金50005000元,该佣金涉及的合同金元,该佣金涉及的合同金额为额为2020万元,中介公司提供了发票,双方签订了万元,中介公司提供了发票,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请问:甲企业请问:甲企业50005000元的佣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元的佣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财税财税200929号号1.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额的10%10%计算限额。计算限额。2.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5%计算限额。计算限额。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8.销售折扣、折让的涉税问题销售折扣、折让的涉税问题许多企业在采用销售折扣方式销售的实际操作中,往往是以每许多企业在采用销售折扣方式销售的实际操作中,往往是以每一家经销代理商的年销售量来确定应给予该代理商享受的销售一家经销代理商的年销售量来确定应给予该代理商享受的销售折扣率的,如有的啤酒生产企业规定:年销售啤酒在折扣率的,如有的啤酒生产企业规定:年销售啤酒在100万瓶万瓶以下的,每瓶享受以下的,每瓶享受0.2元的折扣;年销售啤酒在元的折扣;年销售啤酒在100-500万瓶的,万瓶的,每瓶享受每瓶享受0.22元的折扣:年销售啤酒在元的折扣:年销售啤酒在500万瓶以上的,每瓶万瓶以上的,每瓶享受享受0.25元的折扣等。在年中,由于啤酒生产企业不知道也不元的折扣等。在年中,由于啤酒生产企业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每家代理商到年底究竟能销售多少瓶啤酒,也就不能可能知道每家代理商到年底究竟能销售多少瓶啤酒,也就不能确定每家代理商应享受的折扣率,确定每家代理商应享受的折扣率,所以,只好到年底或第二年所以,只好到年底或第二年的年初,一次性结算应给代理商的折扣总金额,单独开具红字的年初,一次性结算应给代理商的折扣总金额,单独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开具后,许多企业的财务部门又感觉不冲减产发票。红字发票开具后,许多企业的财务部门又感觉不冲减产品销售收入不甘心,便往往抱着侥幸的心理,明知不符合有关品销售收入不甘心,便往往抱着侥幸的心理,明知不符合有关规定,可还是冲减了销售收入。当然,在税务部门来稽查时,规定,可还是冲减了销售收入。当然,在税务部门来稽查时,不仅要补税还要罚款。不仅要补税还要罚款。 8.销售折扣、折让的涉税问题销售折扣、折让的涉税问题-500吨吨9折折500-1000吨吨8折折1000-2000吨吨7折折2000-3000吨吨6折折3000吨吨-5折折第一批:第一批:400吨吨4000.9=36017%第二批:第二批:400吨吨4000.8=32017%第三批:第三批:800吨吨8000.7=56017%第四批:第四批:500吨吨5000.6=30017%第五批:第五批:500吨吨5000.6=30017%4000.3=1204000.2=808000.1=80300-280=20/500=0.04 8、销售价格条款涉税问题、销售价格条款涉税问题关于销售价格需要注意两点:关于销售价格需要注意两点:1.对于阶段税率的货物,注意价格与税负的影响对于阶段税率的货物,注意价格与税负的影响如啤酒:如啤酒:3000元(吨)以下元(吨)以下消费税消费税220元元/吨吨3000元(吨)以上元(吨)以上消费税消费税250元元/吨吨2.价格的高低涉及合理性,特别是关联系企业交易价格的高低涉及合理性,特别是关联系企业交易如:房开公司卖方给关联方,如:房开公司卖方给关联方,20000元元/平方平方房开公司卖方给其他方,房开公司卖方给其他方,25000元元/平方平方同地段房价,同地段房价,15000元元/平方平方 (1)资金结算币种选择的涉税问题)资金结算币种选择的涉税问题资金结算币种选择牵扯到汇率的变化,可以根据资金结算币种选择牵扯到汇率的变化,可以根据外汇市场的走势确定公司汇率结算的方法,一递外汇市场的走势确定公司汇率结算的方法,一递延纳税延纳税 (1)资金结算币种选择的涉税问题)资金结算币种选择的涉税问题1、国内采购、国外销售、国内采购、国外销售2、国外采购、国内销售、国外采购、国内销售3、国外采购、国外销售、国外采购、国外销售 (2)票据结算贴现付息主体选择的涉税问题票据结算贴现付息主体选择的涉税问题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根据协议约定,买方(付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根据协议约定,买方(付款人)或卖方(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汇票,在由买方或买款人)或卖方(收款人)签发的商业汇票,在由买方或买方开户银行承兑后,买方承诺由其支付贴现利息。卖方持方开户银行承兑后,买方承诺由其支付贴现利息。卖方持未到期的汇票向其开户银行办理贴现业务时,银行审核无未到期的汇票向其开户银行办理贴现业务时,银行审核无误后,向买方扣收贴现利息,并将全额票款支付给卖方的误后,向买方扣收贴现利息,并将全额票款支付给卖方的一种授信业务。一种授信业务。 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与传统的票据贴现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与传统的票据贴现业务相比,除贴现利息承担人不同外,票据的出票、承兑、业务相比,除贴现利息承担人不同外,票据的出票、承兑、贴现等业务办理行为完全一样。贴现等业务办理行为完全一样。 (2)票据结算贴现付息主体选择的涉税问题票据结算贴现付息主体选择的涉税问题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优势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优势: 1 1、买方付息的效果同现金付款一样,可以获得较好的商业折扣,卖方在、买方付息的效果同现金付款一样,可以获得较好的商业折扣,卖方在持票后,可以非常迅速、便捷的从银行办理贴现,获得票面全款。持票后,可以非常迅速、便捷的从银行办理贴现,获得票面全款。 2 2、可以有效的降低买方的融资成本,相对于贷款融资,买方筹资成本低、可以有效的降低买方的融资成本,相对于贷款融资,买方筹资成本低得多。得多。 3 3、会计处理更加规范。传统的卖方付息票据贴现方式下,关联企业之间、会计处理更加规范。传统的卖方付息票据贴现方式下,关联企业之间结算,往往贴现利息仍由买方承担,买方私下将贴现利息转给卖方,而买方结算,往往贴现利息仍由买方承担,买方私下将贴现利息转给卖方,而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则是通过银行扣划贴现利息并出具利息凭证,会计手续规付息票据贴现业务则是通过银行扣划贴现利息并出具利息凭证,会计手续规范。买方获得扣息凭证后,可以入帐,在税前扣除。范。买方获得扣息凭证后,可以入帐,在税前扣除。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所得税准予扣除的项目,所得税准予扣除的项目,与取得收入相关的成本及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费用包括:与取得收入相关的成本及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费用包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 4 4、操作手续简便。办理贴现的手续非常简便。、操作手续简便。办理贴现的手续非常简便。 (3)结算方式的涉税问题结算方式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本公告自本公告自2011年年8月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此前对发生上日起施行。纳税人此前对发生上述情况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述情况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本公告规定做纳税调整。按本公告规定做纳税调整。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第38条对三种不同的销售结条对三种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具体进行了确定:算方式具体进行了确定:第一种方式:直接收款模式。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第一种方式:直接收款模式。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销售款凭据的当天。第二种方式:赊销收款模式。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第二种方式:赊销收款模式。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当天;第三种方式:预收货款模式。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第三种方式:预收货款模式。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3)结算方式的涉税问题结算方式的涉税问题 (3)结算方式的涉税问题结算方式的涉税问题三种收款模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因此确三种收款模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因此确定企业到底是那一种销售模式就显得非常重要,定企业到底是那一种销售模式就显得非常重要,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释义中队如何正确划分不同形式的收释义中队如何正确划分不同形式的收款方式是如下表述的:款方式是如下表述的:“具体如何运用税法,最根本地还具体如何运用税法,最根本地还是取决于购销双方订立的合同,因为在法治社会里,合同是取决于购销双方订立的合同,因为在法治社会里,合同是标注购销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因此,税法对是标注购销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因此,税法对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很多细节问题是针对双方订立合同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很多细节问题是针对双方订立合同的内容而确定的,是来源于具体生活的。的内容而确定的,是来源于具体生活的。因此,判断直接因此,判断直接收款和预收货款行为的依据在于双方订立的合司,在合同收款和预收货款行为的依据在于双方订立的合司,在合同中确定了的付款结算方式,一般就是适用税法的首要依据。中确定了的付款结算方式,一般就是适用税法的首要依据。 (4)企业以网络方式资金结算收取货款企业以网络方式资金结算收取货款的涉税问题的涉税问题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为加强对分支机构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运转效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为加强对分支机构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运转效率,与总机构所在地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建立资金结算网络,以总机构的率,与总机构所在地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建立资金结算网络,以总机构的名义在全国各地开立存款账户(开立的账户为分支机构所在地账号,只名义在全国各地开立存款账户(开立的账户为分支机构所在地账号,只能存款、转账,不能取款),各地实现的销售,由总机构直接开具发票能存款、转账,不能取款),各地实现的销售,由总机构直接开具发票给购货方,货款由购货方直接存入总机构的网上银行存款账户。对这种给购货方,货款由购货方直接存入总机构的网上银行存款账户。对这种新的结算方式纳税地点如何确定,新的结算方式纳税地点如何确定,纳税人以总机构的名义在各地开立账户,通过资金结算网络在各地向购纳税人以总机构的名义在各地开立账户,通过资金结算网络在各地向购货方收取销货款,由总机构直接向购货方开具发票的行为,不具备货方收取销货款,由总机构直接向购货方开具发票的行为,不具备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规定的受货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两种情形之一,其取的受货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两种情形之一,其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当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得的应税收入应当在总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 国税函国税函2002802号号 (4) 企业以网络方式资金结算收取货款的涉税问题1、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1998137号)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收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国税函1998718号)号) (1)退休职工反(续)聘用合同的涉税问题)退休职工反(续)聘用合同的涉税问题p聘请退休人员支付的费用可以作为工资薪金聘请退休人员支付的费用可以作为工资薪金p聘请退休人员支付的费用可以作为劳务支出聘请退休人员支付的费用可以作为劳务支出 (2)工资形式条款的涉税问题)工资形式条款的涉税问题月薪制月薪制年薪制年薪制绩效制绩效制双薪制双薪制 (3)奖励条款合同涉税问题)奖励条款合同涉税问题劳动合同中的奖励条款主要指奖金劳动合同中的奖励条款主要指奖金奖金主要有月奖、季度奖、年终奖等奖金主要有月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月奖、季度奖并入发放当月计算个税月奖、季度奖并入发放当月计算个税年终奖单独处理年终奖单独处理建议:工资奖金化、建议:工资奖金化、奖金工资化奖金工资化 (4)工资和年终奖优化配置合同涉税问题)工资和年终奖优化配置合同涉税问题 (5)补偿(赔偿)条款合同涉税问题)补偿(赔偿)条款合同涉税问题企业发生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企业发生工伤事故造成职工伤残或死亡,支付的赔偿金伤残或死亡,支付的赔偿金在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规定在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内支付的赔偿款允许的标准内支付的赔偿款允许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赔偿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赔偿款不得在税前扣除,但经劳款不得在税前扣除,但经劳动保障、人民法院等相关部动保障、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仲裁、调解、判决、裁定门仲裁、调解、判决、裁定等支出的赔偿款允许在税前等支出的赔偿款允许在税前扣除。扣除。 (6)补贴条款合同涉税问题)补贴条款合同涉税问题o职工薪酬合同可能涉及的补贴包括:职工薪酬合同可能涉及的补贴包括:通信补贴通信补贴交通补贴交通补贴伙食补贴伙食补贴出差补贴出差补贴住房补贴住房补贴o以上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如何在所得税以上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如何在所得税前扣除?前扣除?一旦补助,那一旦补助,那就就“对不住对不住” (7)社保条款合同涉税问题)社保条款合同涉税问题根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财税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财税200927号文件进号文件进一步明确,自一步明确,自2008年年1月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企业任职或者受雇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员工工资总额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员工工资总额5%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但如果投资者不属于企业员工,企业为其支付的上述两险如果可以在但如果投资者不属于企业员工,企业为其支付的上述两险如果可以在税前扣除,显然不合适。而财税税前扣除,显然不合适。而财税200927号文件只是明确了为号文件只是明确了为“在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缴纳的两险该如何扣除,因此,企业为投缴纳的两险该如何扣除,因此,企业为投资者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否允许扣除,以及该如何资者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否允许扣除,以及该如何扣除,尚有待进一步明确。扣除,尚有待进一步明确。 (8)辞退福利合同涉税问题)辞退福利合同涉税问题,“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即辞退即辞退福利,包括:(一)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不论福利,包括:(一)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二)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关系而给予的补偿;(二)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权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准予税前扣除的员工辞退福利必须是实际发生的准予税前扣除的员工辞退福利必须是实际发生的 (8)辞退福利合同涉税问题)辞退福利合同涉税问题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01157号)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8)绩效工资配置的合同涉税问题)绩效工资配置的合同涉税问题绩效工资的计算式怎样的?绩效工资的计算式怎样的?全年绩效全年绩效/12=平均月绩效工资平均月绩效工资平均月绩效工资平均月绩效工资*对应的税率对应的税率*12-平时预发的个税平时预发的个税绩效工资包括:费用包干制和费用报销制绩效工资包括:费用包干制和费用报销制该选哪种?如何运作?该选哪种?如何运作? (9)外聘(包)劳务合同项目设置涉税问题)外聘(包)劳务合同项目设置涉税问题主要利用不同项目的税率不同主要利用不同项目的税率不同咨询合同咨询合同培训合同培训合同代销合同代销合同代购合同代购合同开发合同开发合同代建合同代建合同广告合同广告合同劳务合同劳务合同 (10)外聘(包)劳务合同费用支付涉税问题)外聘(包)劳务合同费用支付涉税问题劳务收入筹划劳务收入筹划劳务分次筹划劳务分期筹划1.1.劳务为按此纳税,以每次的劳务收入计算一次应税收入劳务为按此纳税,以每次的劳务收入计算一次应税收入2.2.一次劳务收入分月支付的,以每月的劳务收入计算一次应税收入一次劳务收入分月支付的,以每月的劳务收入计算一次应税收入3.3.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劳务应税收入时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劳务应税收入时扣除扣除 (1)租赁付款时间涉税问题租赁付款时间涉税问题p细则细则第十九条: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第十九条: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入的实现p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1079201079号)规定:如果交易号)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一般情况一般情况 开发商开发商 购买者购买者 开发商开发商 出售出售 出租出租 出租出租 承租人(商户)承租人(商户)(2)转租合同涉税问题转租合同涉税问题 优化方案优化方案 开发商开发商 购买者购买者 开发商开发商 出售出售 委托委托 代理代理 出租出租 承租人(商户)承租人(商户)(2)(2)转租合同涉税问题转租合同涉税问题 (3)售后回租合同涉税问题售后回租合同涉税问题p融资性售后回租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税收政策融资性售后回租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税收政策(公告(公告20102010年第年第1313号)号) p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业税p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进项税不能抵扣的问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进项税不能抵扣的问题如何解决?题如何解决? (4)租赁标的物划分的涉税问题)租赁标的物划分的涉税问题房产=房屋+装修设备+家具+停车场+。房产租赁收入=?设备的租赁不征房产税,只征营业税家具的租赁不征房产税,只征营业税停车场租赁不征房产税,只征营业税因此:房产租赁的价款中不应含有什么收入?您该怎么做?Page 154 延伸:延伸:房产=房屋+装修设备+家具+。设备的销售不征土地增值税家具的销售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房产转让的价款中不应含有装修设备和家具的收入。您该怎么做? (5)租赁合同权利义务约定的涉税问题)租赁合同权利义务约定的涉税问题当前,有不少出租人在出租各种设备和厂房时,往往不承当前,有不少出租人在出租各种设备和厂房时,往往不承担与租赁有关的税费,为了更好的账务处理,承租人一般担与租赁有关的税费,为了更好的账务处理,承租人一般会到税务部门去代开发票,但到税务局代开租赁发票存在会到税务部门去代开发票,但到税务局代开租赁发票存在一定的涉税风险,即企业代替出租人扣缴的租赁业营业税一定的涉税风险,即企业代替出租人扣缴的租赁业营业税及其他税费不可以在税前扣除,使企业一边承担了代扣税及其他税费不可以在税前扣除,使企业一边承担了代扣税费的成本支付,一边又不可以在税前扣除代替出租人扣缴费的成本支付,一边又不可以在税前扣除代替出租人扣缴的各种税费,使企业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为了控制以上的各种税费,使企业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为了控制以上所述税收风险,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在合所述税收风险,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在合同中必须签定税前租金,而不能签税后租金,然后约定承同中必须签定税前租金,而不能签税后租金,然后约定承租人代替出租人缴纳租赁有关的各种税费。租人代替出租人缴纳租赁有关的各种税费。 (6)租赁与仓储的涉税问题)租赁与仓储的涉税问题p租赁与仓储有何不同?租赁与仓储有何不同?p租赁与仓储涉及的税金又有何不同?租赁与仓储涉及的税金又有何不同?p将租赁合同变更为仓储合同可以节税,其障碍有将租赁合同变更为仓储合同可以节税,其障碍有哪些?哪些? (7)BT合同的涉税问题合同的涉税问题BT投资是投资是BOT的一种变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的一种变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BOT是对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建设拥有拥有转让)和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建设设经营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而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而BT是是BOT的一种的一种历史演变,即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建设(建设转让),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转让),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通俗地说,通俗地说,BT投资也是一种投资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交钥匙工程”,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完成以后“交钥匙交钥匙”,政府再回购,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除了,政府再回购,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除了BT演变方式外,演变方式外,BOT的演变形式还有的演变形式还有BOOT方式,即建设方式,即建设拥有拥有运营运营移交;移交;BOO方式,即建设方式,即建设拥有拥有运营;运营;BLT方式,即建设方式,即建设租赁租赁移交;移交;BOOST方式,即建设方式,即建设拥有拥有运营运营补贴补贴移交;移交;BTO方式,即建设方式,即建设移交移交运营等。标准意义的运营等。标准意义的BOT项目较多,但类似项目较多,但类似BOT项目的项目的BT却并不多见。却并不多见。 (7)BT合同的涉税问题合同的涉税问题大连一家施工企业与辽宁省政府签订一份公路建设协议,总造价20亿,由于政府没有资金,要求施工企业成立一家“项目公司”,来运作该项目,项目公司到银行融资,有施工企业担保,但是工程还是有施工企业施工,工程款由项目公司付给施工企业,这时施工企业按3%缴纳营业税,完工后工程所有权归项目公司。当时合同约定,政府在10年内分期付款将工程买回。 (7)BT合同的涉税问题合同的涉税问题施工企业垫付工程施工款,政府要在十年内分期归还工程款,并且以工程做抵押。这样施工企业只缴纳3%营业税,没有销售不动产的税金了变变BTBT方式为方式为“垫付工程款垫付工程款”的方式的方式 (8)能源管理合同的涉税问题)能源管理合同的涉税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合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国办发201020102525号)号)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问题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问题(一)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一)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免征收营业税。(二)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二)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暂免征收增值税值税。 (8)能源管理合同的涉税问题)能源管理合同的涉税问题二、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二、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一)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一)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的法定税率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以及与其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二)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以及与其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的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同的用能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理按以下规定执行:1.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款进行税务处理;2.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用能企业从节能服务公司接受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也应用能企业从节能服务公司接受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也应按折旧或摊销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3.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有关资产的权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有关资产的权属转移时,用能企业已支付的资产价款,属转移时,用能企业已支付的资产价款,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的收入。 (8)能源管理合同的涉税问题)能源管理合同的涉税问题(三)本条所称(三)本条所称“符合条件符合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万元,且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且能够单独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包括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运行管理、人员培训等服务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2.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技术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规定的技术要求;)规定的技术要求;3.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签订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其合同,其合同格式和内合同格式和内容容,符合,符合合同法合同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发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等规定;)等规定;4.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符合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符合财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知(财税(财税2009166号)号)“4、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类中第一项至第八项类中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项目和条件;规定的项目和条件;5.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6.节能服务公司拥有匹配的专职节能服务公司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1)清算涉税问题)清算涉税问题财税财税200920096060号号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1000万万A:20%(200万万)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理论未分配理论资本公积资本公积400万万400万万200万万A获得获得450万万450-160-200=90 (2)转让股权涉税问题)转让股权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1079201079号号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请问:怎样通过合同安排达到少缴税的目的?请问:怎样通过合同安排达到少缴税的目的? 先分配后转让先分配后转让 (3)变资产转让为股权转让涉税问题)变资产转让为股权转让涉税问题某公司开发一写字楼,2008年向银行贷款8000万用于开发,贷款期3年。2011年,工程由于部分原因停滞,使之变成烂尾楼。经评估,目前该烂尾楼价值8500万。而银行的贷款期限已到。公司已无其他资金偿还债务,于是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如何处置该烂尾楼,以偿还银行债务。CMO:要钱没有,要楼有一座。CFO:有一富商愿意以8500万收购CEO:有一商业投资机构愿意出资和我们合作。我们用大楼做投资,对方出资金,我方占55%股份。继续开发该大楼,将之打造成该地区的商业地标。CTO: (4)企业资产收购合同的涉税问题企业资产收购合同的涉税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0959号号)规定: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规定: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资产收购产收购、合并、分立等。、合并、分立等。 (4)企业资产收购合同的涉税问题企业资产收购合同的涉税问题财税财税200959号号给出的定义是,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给出的定义是,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受让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转让企业)实质经营性资(受让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转让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产的交易。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年第4号号)第五条实质经营性资产,是)第五条实质经营性资产,是指企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与产生经营收入直接相关指企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与产生经营收入直接相关的资产,包括经营所用各类资产、企业拥有的商业信息和的资产,包括经营所用各类资产、企业拥有的商业信息和技术、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投资资产等。也就是说,技术、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投资资产等。也就是说,实质经营性资产应该是一组能够独立、连续的产生经济利实质经营性资产应该是一组能够独立、连续的产生经济利益的资产组合,比如分公司的整体资产。益的资产组合,比如分公司的整体资产。 (4)企业资产收购合同的涉税问题企业资产收购合同的涉税问题在在51号公告中资产收购作为企业重组的一部分,号公告中资产收购作为企业重组的一部分,并未如企业所得税一样有区分一般性税务处理与并未如企业所得税一样有区分一般性税务处理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而是强调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而是强调“纳税人在资产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4)企业资产收购合同的涉税问题企业资产收购合同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年第13号)号)规定: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实例实例1例如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有限公司自例如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有限公司自2003年起,先后在广东、山东、年起,先后在广东、山东、安徽等地成立了安徽等地成立了8个成品油管道项目部,负责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个成品油管道项目部,负责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成品油管道运营管理工作,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公司拟将上述的成品油管道运营管理工作,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公司拟将上述8个成品油管道项目部的产权整体转让给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个成品油管道项目部的产权整体转让给中国石化股份公司。国家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有限公司转让成品油管道项目部产务总局关于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有限公司转让成品油管道项目部产权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权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08916号号)规定:)规定:“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石化集团销售实业公司将成品油管道项目部产权整体转让给中国石化股份公司销售实业公司将成品油管道项目部产权整体转让给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的行为属于企业产权整体转让行为,按照的行为属于企业产权整体转让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国税函2002165号号)的规定,上)的规定,上述转让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述转让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这里也称之为这里也称之为“产权整体转让产权整体转让”。还有公司部分产权置换的行为,以部分资产划转其。还有公司部分产权置换的行为,以部分资产划转其他企业换取股权,他企业换取股权, 实例实例2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鞍山钢铁集团转让部分例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鞍山钢铁集团转让部分资产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资产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316号)所规定:号)所规定:“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是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鞍山钢铁司是鞍山钢铁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先后将鞍钢第一炼铁厂、鞍钢大型轧钢集团公司先后将鞍钢第一炼铁厂、鞍钢大型轧钢厂、鞍钢第一初轧厂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厂、鞍钢第一初轧厂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和机器设备划转给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其资机器设备划转给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其资产调整属于企业重组改制,资产重新划分,不是产调整属于企业重组改制,资产重新划分,不是一般意义的企业间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的行为,一般意义的企业间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的行为,因此,不应征收营业税。因此,不应征收营业税。” (5)企业资产转让与股权转让合同的涉税问题企业资产转让与股权转让合同的涉税问题AABA资产资产2亿,亿,负债负债3亿亿资产评估资产评估5亿,亿,负债负债3亿亿支付支付2亿,收购亿,收购A公司公司资产评估资产评估7亿,亿,负债负债3亿亿支付支付7亿,收购亿,收购A公司资产公司资产 常见不需缴纳印花税的经济合同常见不需缴纳印花税的经济合同1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2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3 3、股权投资协议、股权投资协议4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5 5、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合同6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常见不需缴纳印花税的经济合同常见不需缴纳印花税的经济合同7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8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9 9、会计、审计合同、会计、审计合同1010、工程监理合同、工程监理合同1111、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要缴纳印花税 1212、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1313、商业票据贴现、商业票据贴现 常见不需缴纳印花税的经济合同常见不需缴纳印花税的经济合同1414、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1515、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1616、培训合同、培训合同 1717、企业改制、企业改制 1818、资金账簿、资金账簿 1 1) 合并、分立、联营、兼并企业的资金账簿合并、分立、联营、兼并企业的资金账簿 2 2)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的资金账簿)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的资金账簿3 3)企业改制)企业改制4 4)启用新帐时,资金未增加的)启用新帐时,资金未增加的 常见不需缴纳印花税的经济合同常见不需缴纳印花税的经济合同1919、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2020、承包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2121、修理单、修理单2222、常见的其他无需贴花的合同或凭证、常见的其他无需贴花的合同或凭证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供应商承诺书;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保密协议;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保安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 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 杀虫服务合同;杀虫服务合同; 质量认证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 翻译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 出版合同。(国税函发出版合同。(国税函发19911551991155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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