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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SITEHERELOGO第一章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劳动法概述 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v一、劳动法的概念一、劳动法的概念 调整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调整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学科意义上的劳动法学科意义上的劳动法 : : 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以职业劳动关系及其附随关系为调整对象,保障劳动者以职业劳动关系及其附随关系为调整对象,保障劳动者的生存利益与独立人格为理念的独立的法部门。的生存利益与独立人格为理念的独立的法部门。 YOURSITEHERELOGO第一章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劳动法概述 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v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一)劳动法调整狭义劳动关系(一)劳动法调整狭义劳动关系狭义劳动关系具备以下几方面特征:狭义劳动关系具备以下几方面特征: (1 1)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劳动力所有)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劳动力所有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者)。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力使用者)。 (2 2)劳动关系与劳动有着密切的联系,即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动有着密切的联系,即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 (3 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4 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隶属关系)和横向关)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隶属关系)和横向关系(平等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系(平等关系)相互交错的特征。YOURSITEHERELOGO第一章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劳动法概述 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王某是甲企业的技术员,由于其技术好,在当地同类型王某是甲企业的技术员,由于其技术好,在当地同类型的企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的企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19981998年春节期间,当地的乙公年春节期间,当地的乙公司请其帮助维修机器设备。在劳动过程中,不慎从梯子上司请其帮助维修机器设备。在劳动过程中,不慎从梯子上摔下,造成重伤。在治疗过程中,在王某是否应享受工伤摔下,造成重伤。在治疗过程中,在王某是否应享受工伤待遇的问题上,王某与乙公司产生了分歧。王某认为,自待遇的问题上,王某与乙公司产生了分歧。王某认为,自己是为乙企业服务过程中出的事故,应当属于工伤,乙公己是为乙企业服务过程中出的事故,应当属于工伤,乙公司应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给予其工伤待遇;而乙公司应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给予其工伤待遇;而乙公司认为,王某与其公司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司认为,王某与其公司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王某不应当享受工伤待遇。造成伤害的原因是由于其本人王某不应当享受工伤待遇。造成伤害的原因是由于其本人不谨慎造成,应当由其本人承担主要的责任。不谨慎造成,应当由其本人承担主要的责任。YOURSITEHERELOGO第一章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劳动法概述 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v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主要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主要区别(1 1)劳动关系的客体是劳动力,而劳务关系的客体)劳动关系的客体是劳动力,而劳务关系的客体是劳务。是劳务。(2 2)劳动力要与其它生产要素相结合才可以进行生)劳动力要与其它生产要素相结合才可以进行生产,劳动关系是一种劳动组织关系劳务关系中,产,劳动关系是一种劳动组织关系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直接提供的是作为产品的劳务,故不劳务提供者直接提供的是作为产品的劳务,故不可能成为劳务接受方的成员,而只能是独立于劳可能成为劳务接受方的成员,而只能是独立于劳务接受者之外的主体。务接受者之外的主体。 (3 3)工资是劳动力再生产费用,劳务费则是经营收)工资是劳动力再生产费用,劳务费则是经营收入入 YOURSITEHERELOGO第一章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劳动法概述 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工资一般按月支付,而劳务费一般一次性支付,即工资一般按月支付,而劳务费一般一次性支付,即使按时计费的劳务,其劳务费极少以月为单位支付。使按时计费的劳务,其劳务费极少以月为单位支付。上述理论上的区别在实践中对判别劳动关系与劳务上述理论上的区别在实践中对判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意义有时不够显著,往往需要结合劳动合同关系的意义有时不够显著,往往需要结合劳动合同书、工作证、职工名单、工资条、工资存折等证据书、工作证、职工名单、工资条、工资存折等证据来认定。来认定。YOURSITEHERELOGO第一章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劳动法概述 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v王某与某企业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理由有王某与某企业之间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理由有以下几点:以下几点:(1 1)从王某提供劳动的内容来看,王某为乙公司检)从王某提供劳动的内容来看,王某为乙公司检修机器设备,是短期的、一次性的劳动服务行为,修机器设备,是短期的、一次性的劳动服务行为,双方的关系不是具有稳定性的劳动关系;双方的关系不是具有稳定性的劳动关系;(2 2)从王某与乙公司的在劳动中的关系来看,王某)从王某与乙公司的在劳动中的关系来看,王某在劳动过程中,不需要遵守乙公司的内部劳动纪在劳动过程中,不需要遵守乙公司的内部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双方在劳动过程中是平等的协作律和规章制度,双方在劳动过程中是平等的协作关系;关系;(3 3)王某的行为是属于技术人员业余时间在外兼职)王某的行为是属于技术人员业余时间在外兼职的行为,其实质是提供有偿的技术服务。王某没的行为,其实质是提供有偿的技术服务。王某没有成为乙公司员工中的一员,以乙公司员工的身有成为乙公司员工中的一员,以乙公司员工的身份提供劳动。份提供劳动。YOURSITEHERELOGO第一章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劳动法概述 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v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具体范围:我国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具体范围:(1 1)各类企业的劳动关系和个体经济组织中)各类企业的劳动关系和个体经济组织中形成的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规范调整的主要形成的劳动关系是劳动法规范调整的主要对象。对象。 (2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通过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 (3 3)未纳入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未纳入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YOURSITEHERELOGO第一章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劳动法概述 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劳动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二)劳动法调整与劳动关系具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二)劳动法调整与劳动关系具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1 1劳动力管理方面的关系劳动力管理方面的关系 2 2劳动力配置服务方面的关系劳动力配置服务方面的关系 3 3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4 4工会活动方面的关系工会活动方面的关系 5 5监督劳动法律执行方面的关系监督劳动法律执行方面的关系 6 6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关系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关系 YOURSITEHERELOGO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的地位与作用劳动法的地位与作用v一、劳动法的地位一、劳动法的地位(一)劳动法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一)劳动法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二)劳动法有自己特有的基本原则(二)劳动法有自己特有的基本原则(三)劳动法有自己完整的独立体系(三)劳动法有自己完整的独立体系(四四)司司法法实实践践中中劳劳动动法法早早已已被被确确认认为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YOURSITEHERELOGO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的地位与作用劳动法的地位与作用二、劳动法的作用二、劳动法的作用(一一)保保护护劳劳动动者者的的合合法法权权益益,调调动动劳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二二)合合理理组组织织社社会会劳劳动动,提提高高劳劳动动生生产率产率(三三)规规范范劳劳动动力力市市场场,完完善善市市场场运运行行的法律保障体系的法律保障体系YOURSITEHERELOGO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的地位与作用劳动法的地位与作用二、劳动法的作用二、劳动法的作用(四四)维维护护和和发发展展稳稳定定和和谐谐的的劳劳动动关关系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五)国家人权保障的标志(五)国家人权保障的标志YOURSITEHERELOGO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的地位与作用劳动法的地位与作用三、劳动法的基本特征三、劳动法的基本特征v(一)公法与私法的兼容(一)公法与私法的兼容v(二)劳动者保护法与劳动管理法的(二)劳动者保护法与劳动管理法的统一统一v(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和劳动标准法(三)劳动关系协调法和劳动标准法的结合的结合v(四)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配套(四)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配套YOURSITEHERELOGO第四节第四节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v(一一)维维护护劳劳动动者者合合法法权权益益与与兼兼顾顾用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v(三三)坚坚持持劳劳动动者者平平等等竞竞争争与与特特殊殊劳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v(四四)实实行行劳劳动动行行为为自自主主与与劳劳动动标标准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制约相结合的原则YOURSITEHERELOGO第三节第三节劳动法渊源及其体系架构劳动法渊源及其体系架构v一、劳动法的体系一、劳动法的体系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 集体合同法集体合同法劳动关系协调法劳动关系协调法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法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法职工民主管理法职工民主管理法 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工时法工时法劳动法总则劳动法总则劳动基准法劳动基准法工资法工资法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特殊劳动保护制度促进就业制度促进就业制度劳动保障法劳动保障法职业培训职业培训 社会保障和福利社会保障和福利劳动监督法劳动监督法劳动监察制度劳动监察制度YOURSITEHERELOGO第二章第二章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第一节劳动法的起源劳动法的起源一、劳动法产生的前提一、劳动法产生的前提v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别归属于不同主体,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分别归属于不同主体,即劳动力的所有者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或即劳动力的所有者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或占有者不是同一主体,双方主体为实现劳占有者不是同一主体,双方主体为实现劳动过程才会形成劳动关系。动过程才会形成劳动关系。 v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农民被驱出土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农民被驱出土地而成为除了载于自己人身的劳动力以外地而成为除了载于自己人身的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的自由人即无产者,生产资料被一无所有的自由人即无产者,生产资料被集中于少数人即资本家手中集中于少数人即资本家手中。YOURSITEHERELOGO第二章第二章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第一节劳动法的起源劳动法的起源一、劳动法产生的前提一、劳动法产生的前提v无产者为谋生存,只得把自己的劳动无产者为谋生存,只得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使用,以取得用于购力出卖给资本家使用,以取得用于购买生活资料的工资;资本家为使资本买生活资料的工资;资本家为使资本增值,就必须以支付工资的方式购买增值,就必须以支付工资的方式购买无产者的劳动力,使之与其生产资料无产者的劳动力,使之与其生产资料结合,以实现劳动过程。结合,以实现劳动过程。v至此,才大量出现了劳动关系,从而至此,才大量出现了劳动关系,从而具备了劳动法赖以产生的前提。具备了劳动法赖以产生的前提。 YOURSITEHERELOGO第二章第二章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第一节劳动法的起源劳动法的起源二、劳动法产生的过程二、劳动法产生的过程 国家对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经历了国家对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经历了“劳工法劳工法规规”调整阶段和调整阶段和“工厂法工厂法”与民法调整阶段。与民法调整阶段。v劳工法规劳工法规”对劳动关系的调整,有如下特点:对劳动关系的调整,有如下特点: (1 1)以国家强制手段迫使被剥夺土地的农民到资)以国家强制手段迫使被剥夺土地的农民到资本家的工厂做工,即强迫劳动者同资本家建立雇本家的工厂做工,即强迫劳动者同资本家建立雇佣劳动关系。佣劳动关系。英国亨利八世时期曾明文规定,对流浪者给予鞭打;如再度英国亨利八世时期曾明文规定,对流浪者给予鞭打;如再度流浪,则被捕,除了鞭打,还要割去半只耳朵;三度流浪流浪,则被捕,除了鞭打,还要割去半只耳朵;三度流浪就要当作重犯罪人或社会敌人处死。就要当作重犯罪人或社会敌人处死。 YOURSITEHERELOGO第二章第二章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第一节劳动法的起源劳动法的起源劳工法规劳工法规”对劳动关系的调整,有如下特点:对劳动关系的调整,有如下特点:(2 2)规定最低工时和最高工资,强化雇佣剥)规定最低工时和最高工资,强化雇佣剥削。削。英国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时期颁布的英国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时期颁布的学徒法学徒法规定,规定,在法定限额以上支付工资的要受到处罚,其中取在法定限额以上支付工资的要受到处罚,其中取得工资这笔支付工资者要受处罚更为严厉,对前得工资这笔支付工资者要受处罚更为严厉,对前者判处监禁者判处监禁2222日,而对后者判处监禁日,而对后者判处监禁1010日。日。 YOURSITEHERELOGO第二章第二章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第一节劳动法的起源劳动法的起源v二、劳动法产生的过程二、劳动法产生的过程劳动力租赁(当事人平等劳动力租赁(当事人平等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民法民法国家干预(国家干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学徒健康与道德法)-工厂立法工厂立法保护劳动者(规定工时上限和工资下限)保护劳动者(规定工时上限和工资下限)-劳动法劳动法产生产生YOURSITEHERELOGO第二章第二章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第一节劳动法的起源劳动法的起源三、劳动法产生的原因三、劳动法产生的原因v(一)劳动法的产生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一)劳动法的产生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为资产阶级政府采取法律手段干预劳资关系,为资产阶级政府采取法律手段干预劳资关系,以缓和当时日趋严重的阶级斗争,提供了社会政以缓和当时日趋严重的阶级斗争,提供了社会政治前提。治前提。v(二)劳动法的产生是发展生产力的要求(二)劳动法的产生是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劳动者是生产力系统中的决定性因素,劳动力劳动者是生产力系统中的决定性因素,劳动力再生产是生产力赖以发展的必要条件,因而,保再生产是生产力赖以发展的必要条件,因而,保护劳动者就是保护生产力,这符合全社会各阶段护劳动者就是保护生产力,这符合全社会各阶段利益。利益。YOURSITEHERELOGO第二章第二章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第一节劳动法的起源劳动法的起源v三、劳动法产生的原因三、劳动法产生的原因仅用以仅用以“契约自由契约自由”为原则的民法来调整劳动为原则的民法来调整劳动关系,已不足以阻止、更无法扭转劳动力资源萎关系,已不足以阻止、更无法扭转劳动力资源萎缩和枯竭的危险趋势。于是,亟需从立法上来限缩和枯竭的危险趋势。于是,亟需从立法上来限制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对工人给予足以维持劳制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对工人给予足以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保护。动力再生产的保护。v(三)劳动法的产生是维持自由竞争条件的需要(三)劳动法的产生是维持自由竞争条件的需要正是起着平等地限制资本家剥削或者说保障正是起着平等地限制资本家剥削或者说保障资本家平等地剥削的作用。资本家之间的自由竞资本家平等地剥削的作用。资本家之间的自由竞争正需要这种平等局面。争正需要这种平等局面。YOURSITEHERELOGO第二章第二章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劳动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第一节劳动法的起源劳动法的起源v四、中世纪以前的劳动关系四、中世纪以前的劳动关系v五、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的劳动关系五、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的劳动关系“劳工法规劳工法规”v六、现代意义上的劳动法六、现代意义上的劳动法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一节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或者说,是劳动法调整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或者说,是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劳动关系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按照劳动法的具体要求形成的,体现着蕴含于劳动法中是按照劳动法的具体要求形成的,体现着蕴含于劳动法中的国家意志;的国家意志;是双方当事人意志协调的产物,其运行过程由双方当事人是双方当事人意志协调的产物,其运行过程由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体现着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的行为构成,体现着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国家意志处于首位,当事人意志不得违反国家意志,并且国家意志处于首位,当事人意志不得违反国家意志,并且只能在符合国家意志或国家意志允许的范围内发挥作用。只能在符合国家意志或国家意志允许的范围内发挥作用。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一节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v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只有已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并只有已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并且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才为且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才为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 虽然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但不符虽然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但不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则只能作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则只能作为事实劳动关系而存在。为事实劳动关系而存在。劳动法律规范是劳动关系成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依据,按照劳动法律规范是劳动关系成为劳动法律关系的依据,按照劳动法律规范缔结劳动关系则是劳动关系成为劳动法律关劳动法律规范缔结劳动关系则是劳动关系成为劳动法律关系的前提。系的前提。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一节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二、事实劳动关系二、事实劳动关系 虽然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但不符合法定模式的劳虽然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但不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尽管都在劳动法调劳动法律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尽管都在劳动法调整范畴内,但二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整范畴内,但二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1 1)劳动法律关系是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事)劳动法律关系是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则完全或部分不符合法定模式,尤其实劳动关系则完全或部分不符合法定模式,尤其是缺乏劳动法律关系赖以确立的法律事实的有效是缺乏劳动法律关系赖以确立的法律事实的有效要件,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无效等。要件,如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无效等。 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一节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劳动法律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具有不同的法律属性:(2 2)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是双方当事)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是双方当事人所预期和设定的;事实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人所预期和设定的;事实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虽然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但这一般不是双之间虽然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但这一般不是双方当事人所预期的,更不是由双方当事人所设定方当事人所预期的,更不是由双方当事人所设定的。的。(3 3)劳动法律关系由法律保障其存续;事实劳动关)劳动法律关系由法律保障其存续;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不能依法转化为劳动法律关系,就应当强系如果不能依法转化为劳动法律关系,就应当强制其终止,但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利益仍然制其终止,但事实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利益仍然受劳动法保护。受劳动法保护。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一节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案例:小王案例:小王20042004年大学毕业后与北京宏成公司签订年大学毕业后与北京宏成公司签订了为期了为期3 3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财务经理,约年的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财务经理,约定岗位工资定岗位工资40004000元元/ /月。月。2007 2007 年年6 6月月3030日合同到期日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没有提出续订劳动合同,但是一直保后,双方均没有提出续订劳动合同,但是一直保持劳动关系至持劳动关系至20072007年年1010月。月。 2007 2007年年1010月月2626日,宏成公司准备缩减人员,发日,宏成公司准备缩减人员,发现小王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就书面通知现小王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就书面通知其双方的劳动关系将于其双方的劳动关系将于20072007年年1010月月3131日终止。小日终止。小王经咨询劳动法专业人士后认为双方已经形成事王经咨询劳动法专业人士后认为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双方至少还应实劳动关系,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双方至少还应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但宏成公司则认为双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但宏成公司则认为双方当时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方当时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一节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焦点:未及时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能否随时终止焦点:未及时续订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能否随时终止? 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一直存在一个误区: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一直存在一个误区: 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对自己有利,可以随意终止事实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对自己有利,可以随意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 对于事实劳动关系,对于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按照以上规定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面劳动合同的,除按照以上规定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一节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v三、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三、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一节第一节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v四、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四、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一一)劳劳动动法法律律关关系系的的主主体体之之间间具具有有平平等等性性和和隶隶属属性交错共存特点性交错共存特点(二二)劳劳动动法法律律关关系系的的内内容容体体现现了了国国家家与与当当事事人人的的双重意志双重意志(三三)劳劳动动法法律律关关系系的的客客体体表表现现为为兼兼有有人人身身性性与与财财产性关系的一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产性关系的一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劳动法主体的概念一、劳动法主体的概念是指劳动法中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即享有和承担劳动法是指劳动法中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即享有和承担劳动法所规定的权利(职权)和义务(职责)的公民、组织和机所规定的权利(职权)和义务(职责)的公民、组织和机关。关。主体范围的广泛性主体范围的广泛性主体资格的双重性或多重性主体资格的双重性或多重性如:一个学校可以同时具有用如:一个学校可以同时具有用人单位、职业培训机构和劳动人单位、职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行政相对人三重资格行政相对人三重资格 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劳动法主体的种类二、劳动法主体的种类(1 1)劳动主体,即劳动者,)劳动主体,即劳动者,(2 2)用人主体,即用人单位,)用人主体,即用人单位,(3 3)劳动行政主体,亦称劳动管理主体,)劳动行政主体,亦称劳动管理主体,(4 4)劳动团体,又称职业团体,如工会;行业协会。)劳动团体,又称职业团体,如工会;行业协会。(5 5)劳动服务主体,如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劳动服务主体,如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等。验机构等。 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三、劳动法主体的体系三、劳动法主体的体系(一)(一)“三角三角”框架框架 “三角三角”框架强调的是,政府方相对于劳方与资方是居中协调者而不是居高临框架强调的是,政府方相对于劳方与资方是居中协调者而不是居高临下者,由劳、资、政三方共同参与劳、资双方利益的协调,以确保社会稳定,下者,由劳、资、政三方共同参与劳、资双方利益的协调,以确保社会稳定,故称为社会稳定故称为社会稳定“三角三角”框架框架。政政 府府 方方劳动行政主体劳动行政主体劳动服务主体劳动服务主体个体(劳动者)个体(劳动者)团体(工会)团体(工会)劳方劳方资方资方个体(用人单位)个体(用人单位)团体(用人单位团体团体(用人单位团体)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v三、劳动法主体的体系三、劳动法主体的体系(二)(二)“三层三层”框架框架 “三层三层”框架强调的是,政府与市场不仅直接互动,而且通框架强调的是,政府与市场不仅直接互动,而且通过社会中间层间接互动,使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在劳动法过社会中间层间接互动,使市场机制与政府干预在劳动法领域有机结合,以实现劳动法的政策目标。领域有机结合,以实现劳动法的政策目标。政府(劳动行政主体)政府(劳动行政主体)社社会会中中间间层层(劳劳动动者者团团体体、用用人人单单位团体、劳动服务主体)位团体、劳动服务主体)市场主体(劳动者、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劳动者、用人单位)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v一、劳动者一、劳动者(一)劳动者的法律含义一)劳动者的法律含义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社会劳动获取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的自然人。职职工工(雇雇工工、劳劳工工、受受雇雇人人、雇雇员员、员员工工)的的概概念念一一般般包包括括四四层层含含义:义:(1 1)职工是被录用(雇佣)的人员;)职工是被录用(雇佣)的人员;(2 2)职工是在用人单位(雇主)管理下从事劳动的人员;)职工是在用人单位(雇主)管理下从事劳动的人员;(3 3)职工是以工资为劳动收入的人员;)职工是以工资为劳动收入的人员;(4 4)法法定定某某种种或或某某几几种种人人员员不不属属于于职职工工,例例如如,国国家家公公务务人员、军事人员、农业工人、家庭佣人、企业经理等,人员、军事人员、农业工人、家庭佣人、企业经理等, 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二)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1 1劳动权利能力劳动权利能力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应当具有平等性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应当具有平等性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受制约的因素: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受制约的因素:(1 1)户籍:户籍性质、户籍区域的限制)户籍:户籍性质、户籍区域的限制 (2 2)职数:允许各个公民同时从事职业的数目)职数:允许各个公民同时从事职业的数目 “一人一职一人一职” 即一个公民在同一期间只能成为一个用人单即一个公民在同一期间只能成为一个用人单位的职工,亦即只允许参与一个劳动关系。位的职工,亦即只允许参与一个劳动关系。 (3 3)制裁:因违法或违纪而受到的制裁中,有的含有限制)制裁:因违法或违纪而受到的制裁中,有的含有限制劳动权利能力的内容或后果。劳动权利能力的内容或后果。例如,严重违反会计法规和财经纪律的会计人员,被撤职后例如,严重违反会计法规和财经纪律的会计人员,被撤职后不得再担任会计工作。不得再担任会计工作。 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v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v劳动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获得有酬职业劳动的基本权利。劳动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获得有酬职业劳动的基本权利。v它与劳动权利能力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与劳动权利能力的区别主要在于:(1 1)根据不同:劳动权直接以宪法为根据;劳动权利能力)根据不同:劳动权直接以宪法为根据;劳动权利能力则直接以有关劳动法规为根据。则直接以有关劳动法规为根据。(2 2)内容不同:劳动权即劳动机会保障权,其内容包括就)内容不同:劳动权即劳动机会保障权,其内容包括就业权和择业权;劳动权利能力的内容则与公民在劳动力市业权和择业权;劳动权利能力的内容则与公民在劳动力市场上和劳动过程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场上和劳动过程中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相一致。(3 3)意义不同:劳动权只是意味着公民有以劳动谋生、并)意义不同:劳动权只是意味着公民有以劳动谋生、并要求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劳动机会的权利;劳动权利能力要求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劳动机会的权利;劳动权利能力则是公民具体实现劳动权的必备法律资格的一个方面。则是公民具体实现劳动权的必备法律资格的一个方面。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v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权利的区别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权利的区别(1 1)根据不同:劳动权利能力只直接以有关劳动法规为根)根据不同:劳动权利能力只直接以有关劳动法规为根据;劳动权利的直接根据除了有关劳动法规外,还有劳动据;劳动权利的直接根据除了有关劳动法规外,还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合同、集体合同和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2 2)属性不同:劳动权利能力是劳动者法律资格的一个方)属性不同:劳动权利能力是劳动者法律资格的一个方面;劳动权利则是劳动法律关系内容的一部分。面;劳动权利则是劳动法律关系内容的一部分。(3 3)意义不同:劳动权利能力只是界定公民能够参与哪些)意义不同:劳动权利能力只是界定公民能够参与哪些劳动法律关系和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的范围;劳劳动法律关系和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的范围;劳动权利则主要是公民参与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实际享有的各动权利则主要是公民参与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实际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项具体权利。 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v(二)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二)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2 2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法劳动法对劳动行为能力作出规定的客观依据,是公民的劳动能力水对劳动行为能力作出规定的客观依据,是公民的劳动能力水平,以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要求。平,以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要求。 劳动行为能力受制约的因素:劳动行为能力受制约的因素:(1 1)年龄)年龄 劳动行为能力起始年龄:劳动行为能力起始年龄: 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不应低于:不应低于1515周岁周岁 我国:最低就业年龄规定为我国:最低就业年龄规定为1616周岁(除文艺、体育和特周岁(除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招用未满种工艺单位经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招用未满1616周周岁的公民为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以外)岁的公民为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以外) 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v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区别: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区别:(1 1)根据不同:劳动能力的有无和大小,直接以人)根据不同:劳动能力的有无和大小,直接以人体生理和心理因素为根据;劳动行为能力则直接体生理和心理因素为根据;劳动行为能力则直接以有关劳动法规为依据。以有关劳动法规为依据。(2 2)属性不同:劳动能力作为人的生存能力的一部)属性不同:劳动能力作为人的生存能力的一部分,只具有自然属性;劳动行为能力作为劳动者分,只具有自然属性;劳动行为能力作为劳动者法律资格的一个方面,则具有法律属性。法律资格的一个方面,则具有法律属性。(3 3)意义不同:劳动能力只是表明公民身体中所存)意义不同:劳动能力只是表明公民身体中所存在的体力和脑力的实然状态;劳动行为能力则是在的体力和脑力的实然状态;劳动行为能力则是国家对公民一定劳动能力的法律认可,它表明法国家对公民一定劳动能力的法律认可,它表明法律对公民在体力和脑力上所要求的应然状态。律对公民在体力和脑力上所要求的应然状态。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v(二)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二)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2 2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受制约的因素:劳动行为能力受制约的因素:(1 1)年龄)年龄完全劳动行为能力起始年龄:完全劳动行为能力起始年龄: 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不应低于:不应低于1818周岁周岁 我国劳动法规中明确规定:不得招用已满我国劳动法规中明确规定:不得招用已满1616周岁未满周岁未满1818周岁的公民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周岁的公民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退休年龄:退休年龄: 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只应推定为限制劳动行为能力人,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只应推定为限制劳动行为能力人,仍允许其从事不妨碍老年人身体健康的劳动仍允许其从事不妨碍老年人身体健康的劳动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v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区别: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区别:(1 1)根据不同:劳动能力的有无和大小,直接以人)根据不同:劳动能力的有无和大小,直接以人体生理和心理因素为根据;劳动行为能力则直接体生理和心理因素为根据;劳动行为能力则直接以有关劳动法规为依据。以有关劳动法规为依据。(2 2)属性不同:劳动能力作为人的生存能力的一部)属性不同:劳动能力作为人的生存能力的一部分,只具有自然属性;劳动行为能力作为劳动者分,只具有自然属性;劳动行为能力作为劳动者法律资格的一个方面,则具有法律属性。法律资格的一个方面,则具有法律属性。(3 3)意义不同:劳动能力只是表明公民身体中所存)意义不同:劳动能力只是表明公民身体中所存在的体力和脑力的实然状态;劳动行为能力则是在的体力和脑力的实然状态;劳动行为能力则是国家对公民一定劳动能力的法律认可,它表明法国家对公民一定劳动能力的法律认可,它表明法律对公民在体力和脑力上所要求的应然状态。律对公民在体力和脑力上所要求的应然状态。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v(二)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二)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2 2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受制约的因素:劳动行为能力受制约的因素:(2 2)健康)健康 要求劳动者必须具备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所必需的健康要求劳动者必须具备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所必需的健康条件,是基于对劳动行为能力被限制者的保护条件,是基于对劳动行为能力被限制者的保护 疾病的限制疾病的限制 残疾的限制残疾的限制 妇女生理条件的限制妇女生理条件的限制 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v(二)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二)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2 2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受制约的因素:劳动行为能力受制约的因素:(3 3)智力)智力 精神健全精神健全 这是对劳动行为能力的起码要求,因而,精神病患者这是对劳动行为能力的起码要求,因而,精神病患者被规定为无劳动行为能力人。被规定为无劳动行为能力人。文化水平文化水平 许多国家要求,就业者必须完成国家义务教育。我国许多国家要求,就业者必须完成国家义务教育。我国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招工必须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公儿童、少年就业;招工必须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公民为对象。民为对象。技术水平技术水平 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v(二)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二)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2 2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行为能力受制约的因素:劳动行为能力受制约的因素:(4 4)行为自由)行为自由 在校学生也由于这种行为自由受到限制,一般不得成为在校学生也由于这种行为自由受到限制,一般不得成为招工对象,仅在暑假、寒假期间可被招为临时工;招工对象,仅在暑假、寒假期间可被招为临时工; 在职职工能否参与第二职业劳动法律关系,也应以在保在职职工能否参与第二职业劳动法律关系,也应以在保证全面履行本职劳动义务的同时是否还具备履行第二职业证全面履行本职劳动义务的同时是否还具备履行第二职业劳动义务所必需的行为自由为限。劳动义务所必需的行为自由为限。 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三)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特点(三)公民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特点1.1.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 2.2.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具有不可分割性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具有不可分割性3 3公公民民劳劳动动权权利利能能力力与与劳劳动动行行为为能能力力的的运运用用要要受受到到劳劳动动能能力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因素差别的限制力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因素差别的限制4 4公公民民在在运运用用劳劳动动权权利利能能力力和和劳劳动动行行为为能能力力实实现现劳劳动动权权利利时,一般只能参加某一种劳动法律关时,一般只能参加某一种劳动法律关系系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第二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v二、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v(一)用人单位的概念和种类(一)用人单位的概念和种类1 1企业企业 2.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3 3国家机关国家机关 4 4个体经个体经济组织济组织 v(二)用人单位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概念(二)用人单位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概念v(三)用人单位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特点(三)用人单位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特点1 1单位的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运用受国家的单位的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的运用受国家的干预较严格。干预较严格。 2 2单位的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在实现过程中单位的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在实现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差异所表现出来的差异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三节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v一、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一、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v主要特征:主要特征:(1)各项权利和义务都与劳)各项权利和义务都与劳动力的使用和再生产紧密联系,动力的使用和再生产紧密联系,或者说,都是实现劳动力的使或者说,都是实现劳动力的使用和再生产所必要的权利和义务。用和再生产所必要的权利和义务。(2)各项权利和义务所实际体现的劳动者利益,)各项权利和义务所实际体现的劳动者利益,可以高于法定标准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可以高于法定标准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三节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主要特征:主要特征:(3)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由本人亲自实现,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由本人亲自实现,而不得由他人代理。这是由劳动力与劳动者人身的不得由他人代理。这是由劳动力与劳动者人身的不可分性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组织隶属性所不可分性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组织隶属性所决定的。决定的。(4)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受用人单位的劳)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行为支配。这是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动管理行为支配。这是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处的被管理者地位相联系的。处的被管理者地位相联系的。(5)劳动者的某些权利和义务存续于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的某些权利和义务存续于劳动法律关系终止之后,并且,有的权利还扩及劳动者供养的终止之后,并且,有的权利还扩及劳动者供养的亲属亲属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三节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v(一)劳动权利。(一)劳动权利。劳动权利是指劳动法主体依法能够为一定行为和劳动权利是指劳动法主体依法能够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或要求人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不为一定行为或要求人为一定行为和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其意志或利益的可能性。为以实现其意志或利益的可能性。v(二)劳动义务。(二)劳动义务。劳动义务是指劳动法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为满劳动义务是指劳动法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为满足权利主体的要求,劳动过程中履行某种行为的足权利主体的要求,劳动过程中履行某种行为的必要性。必要性。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三节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v二、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二、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一)劳动权(一)劳动权(二)劳动报酬权(二)劳动报酬权(三)休息休假权利(三)休息休假权利(四)劳动保护权(四)劳动保护权(五)职业培训权(五)职业培训权(六)生活保障权(六)生活保障权(七)结社权与集体协商权(七)结社权与集体协商权( (八)合法权益保护权八)合法权益保护权 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三节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三、劳动者的劳动义务三、劳动者的劳动义务(一)基本劳动义务(一)基本劳动义务1 1、积极完成劳动任务(劳动给付义务)、积极完成劳动任务(劳动给付义务)首要任务首要任务(1 1)劳动给付的债权人)劳动给付的债权人请求权转让问题请求权转让问题(2 2)劳动给付的债务人)劳动给付的债务人给付不能替代给付不能替代(3 3)劳动义务的内容)劳动义务的内容变更工种问题变更工种问题(4 4)劳动时间)劳动时间延长、缩短和分配时间延长、缩短和分配时间(5 5)劳动速度)劳动速度给付能力水平的差异给付能力水平的差异2 2、提高劳动技能、提高劳动技能 3 3、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认真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三节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v(二)从属义务(二)从属义务体谅义务(忠实义务)体谅义务(忠实义务)1 1、作为义务:、作为义务:(1 1)通知和报告义务)通知和报告义务(2 2)减少损失的义务)减少损失的义务2 2、不作为义务、不作为义务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2323、2424条条(1 1)保密义务)保密义务(2 2)竟业禁止)竟业禁止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三节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v四、用人单位权利四、用人单位权利(一)招收录用职工权(一)招收录用职工权(二)合理组织调配权(二)合理组织调配权(三)劳动报酬分配权(三)劳动报酬分配权(四)劳动奖惩权(四)劳动奖惩权(五)辞退职工权(五)辞退职工权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三节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三节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v五、用人单位劳动义务五、用人单位劳动义务(一)(一)用人单位基本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基本劳动义务(1 1)用人单位应承担平等和择优录用职工的义务)用人单位应承担平等和择优录用职工的义务 (2 2)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义务)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义务 (3 3)保证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义务)保证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义务 (4 4)提供劳动者享有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的义务)提供劳动者享有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的义务 (5 5)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的义务)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的义务 (6 6)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的义务)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的义务 (7 7)配合解决劳动争议的义务)配合解决劳动争议的义务 (8 8)保证劳动者实现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的义务)保证劳动者实现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的义务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三节第三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二)用人单位的附属义务(二)用人单位的附属义务体谅义务(忠实义务)体谅义务(忠实义务)1 1、保护义务、保护义务(1 1)保护劳动者生命和健康的义务)保护劳动者生命和健康的义务(2 2)保护劳动者人格的义务)保护劳动者人格的义务(3 3)保护劳动者被携带财产的义务)保护劳动者被携带财产的义务2 2、其他义务、其他义务(1 1)平等对待的义务)平等对待的义务(2 2)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三)劳动力使用的义务(实际使用雇员(三)劳动力使用的义务(实际使用雇员) )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四节第四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v一、劳动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一、劳动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v二、关于劳动法律关系客体的不同观点介绍二、关于劳动法律关系客体的不同观点介绍(一)劳动力客体说(一)劳动力客体说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劳动力。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劳动力。(二)基本客体与辅助客体说(二)基本客体与辅助客体说基本客体:基本客体:劳动行为劳动行为(即劳动者为完成用人单位(即劳动者为完成用人单位安排的任务而支出劳动力的活动)安排的任务而支出劳动力的活动)辅助客体:辅助客体:劳动待遇劳动待遇和和劳动条件劳动条件(即劳动者因实(即劳动者因实施劳动行为而有权获得的、用人单位因支配劳动施劳动行为而有权获得的、用人单位因支配劳动行为而有义务提供的各种待遇和条件)行为而有义务提供的各种待遇和条件) 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四节第四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动力有潜在形态和外在形态之分,潜在形态劳动力不象劳动力有潜在形态和外在形态之分,潜在形态劳动力不象外在形态劳动力那样便于为法律所规范,并且,能够被用外在形态劳动力那样便于为法律所规范,并且,能够被用人单位用来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只能是外在形态劳动人单位用来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只能是外在形态劳动力。力。所以,劳动法律关系客体与其说是劳动力,倒不如说是外所以,劳动法律关系客体与其说是劳动力,倒不如说是外在形态劳动力更准确,而外在形态劳动力亦即在形态劳动力更准确,而外在形态劳动力亦即劳动行为劳动行为。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 : 是劳动服务主体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是劳动服务主体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服务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和有关民事法劳动服务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和有关民事法律规范所形成的劳务法律关系。律规范所形成的劳务法律关系。 在民法中,劳务法律关系,即当事人之间以劳在民法中,劳务法律关系,即当事人之间以劳务为标的的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务为标的的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提供劳务的权利和义务关系。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相比具有的特征:与民事法律关系相比具有的特征:(1 1)它的双方当事人分别固定为特定的主体,其中,劳务)它的双方当事人分别固定为特定的主体,其中,劳务提供方固定为依法取得特定劳动服务资格的社会组织,劳提供方固定为依法取得特定劳动服务资格的社会组织,劳务接受方固定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务接受方固定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2 2)它以实现劳动关系为目的,即是说,它的存续是为了)它以实现劳动关系为目的,即是说,它的存续是为了在劳动力市场上和劳动过程中给劳动关系正常运行创造条在劳动力市场上和劳动过程中给劳动关系正常运行创造条件。件。(3 3)它的标的限定为劳动服务行为,这是一种特殊劳务,)它的标的限定为劳动服务行为,这是一种特殊劳务,其服务对象、服务项目和服务规则为劳动法规政策和劳动其服务对象、服务项目和服务规则为劳动法规政策和劳动行政部门所规定。行政部门所规定。(4 4)它的内容一般具有非营利性和公益性,其中有的是无)它的内容一般具有非营利性和公益性,其中有的是无偿提供服务。偿提供服务。(5 5)它的运行大多由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所组织,并且受)它的运行大多由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所组织,并且受到国家较强力度的宏观控制。到国家较强力度的宏观控制。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v劳动服务法律关系依其服务项目不同分为劳动服务法律关系依其服务项目不同分为: :v就业服务法律关系就业服务法律关系v职业培训服务法律关系职业培训服务法律关系v劳动保护服务法律关系劳动保护服务法律关系v社会保险服务法律关系社会保险服务法律关系v社会福利服务法律关系社会福利服务法律关系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武某系山西省河曲县个体运输经营者,从事货物武某系山西省河曲县个体运输经营者,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运输经营活动。20042004年年9 9月武某从陕西省府谷县运月武某从陕西省府谷县运煤往河北省送,雇佣张某为驾驶员驾驶车辆,月煤往河北省送,雇佣张某为驾驶员驾驶车辆,月薪薪30003000元,没有签订合同。元,没有签订合同。20052005年年1111月,张某驾月,张某驾驶该车途径山西省太原市与河北省一辆大货车相驶该车途径山西省太原市与河北省一辆大货车相撞,张某受伤住入太原市医院治疗。撞,张某受伤住入太原市医院治疗。20062006年年2 2月张月张某出院后,以与武某存在雇佣关系,直接向河曲某出院后,以与武某存在雇佣关系,直接向河曲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武某赔偿人身损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武某赔偿人身损害损失。害损失。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特别劳动关系特别劳动关系v一、时间上的特殊性:一、时间上的特殊性:1 1、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 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法条法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劳动合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履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特别劳动关系特别劳动关系v一、时间上的特殊性:一、时间上的特殊性:1 1、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基于召唤从事劳动基于召唤从事劳动职位分享(劳动者在同一职位上分配工作时间)职位分享(劳动者在同一职位上分配工作时间)二、实质上的特殊性:二、实质上的特殊性:1 1、试用劳动关系、试用劳动关系2 2、临时劳动关系、临时劳动关系3 3、借用劳动关系、借用劳动关系4 4、职业进修关系、职业进修关系5 5、集团(小组)劳动关系、集团(小组)劳动关系6 6、兼职劳动、兼职劳动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五节第五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一、劳动法律关系运行环节一、劳动法律关系运行环节劳动法律关系的发生劳动法律关系的发生(1 1)行政方式。)行政方式。( (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行政机关的指令性具体行政行为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行政机关的指令性具体行政行为的要求确立劳动法律关系。的要求确立劳动法律关系。) ) (2 2)合同方式)合同方式劳动法律关系的续延劳动法律关系的续延(1 1)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孕期、产假期或哺乳期内,若)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孕期、产假期或哺乳期内,若劳动合同期限已届满,则应顺延到医疗期、孕期、产假期劳动合同期限已届满,则应顺延到医疗期、孕期、产假期或哺乳期届满时终止。或哺乳期届满时终止。(2 2)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法律关系,在劳动合同依法续)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法律关系,在劳动合同依法续订后继续有效订后继续有效(3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依法订立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依法订立承包合同,如果承包期限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法律关系包合同,如果承包期限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法律关系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就应当续延到承包期届满才终止。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就应当续延到承包期届满才终止。(4 4)劳动者担任工会特定职务的,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劳动者担任工会特定职务的,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届满,但任职期间有个人严重过失或达到退休年长至任期届满,但任职期间有个人严重过失或达到退休年龄的除外。龄的除外。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五节第五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 (在劳动法律关系存续过程中发生一定变化,一般是劳在劳动法律关系存续过程中发生一定变化,一般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岗位、职务、工种、工资等级的变动。应动者在本单位的岗位、职务、工种、工资等级的变动。应当明确的是,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变更,一般不属于劳动法当明确的是,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变更,一般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而是原当事人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和新当律关系的变更,而是原当事人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和新当事人劳动法律关系的发生事人劳动法律关系的发生 ) ) 既可能是当事人双方协议或单方决定变更,也可能是既可能是当事人双方协议或单方决定变更,也可能是由行政决定、仲裁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变更由行政决定、仲裁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变更 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五节第五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暂停劳动法律关系的暂停在停薪留职、借调职工、停产息工、职工放长在停薪留职、借调职工、停产息工、职工放长假、厂内待岗、职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暂时羁押等情假、厂内待岗、职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暂时羁押等情况下发生这种现象。况下发生这种现象。 同劳动法律关系变更的区别同劳动法律关系变更的区别: : 不是权利义务的不是权利义务的部分变动,而是主要权利义务处于有期限的停止状部分变动,而是主要权利义务处于有期限的停止状态。态。 同劳动法律关系终止的区别同劳动法律关系终止的区别: : 劳动法律关系并劳动法律关系并未消灭,其主要权利义务在暂停期限届满后可以恢未消灭,其主要权利义务在暂停期限届满后可以恢复,并且在暂停期间一般还保持一定的权利义务。复,并且在暂停期间一般还保持一定的权利义务。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五节第五节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的终止因有效期限届满或目的实现而终止;因有效期限届满或目的实现而终止; 因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资格而终止;因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资格而终止; 因辞职、辞退或协议而终止;因辞职、辞退或协议而终止; 因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而终止因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而终止 ( (并不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在劳动法律关系终止并不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在劳动法律关系终止时必须立即全部消灭。出于保护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或用时必须立即全部消灭。出于保护劳动者及其供养亲属或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需要,劳动法律关系中特定的某项权利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需要,劳动法律关系中特定的某项权利义务在劳动法律关系终止后仍存续一定期间才消灭。义务在劳动法律关系终止后仍存续一定期间才消灭。 ) )v二、劳动法律事实二、劳动法律事实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v不属于不属于劳动法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劳动关系调整范围的劳动关系1 1、公务员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公务员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法调整;调整;2 2、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不适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法调整;调整;3 3、农业劳动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农业劳动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劳劳动法动法调整,但农业劳动者作为乡镇企业职工,或进城务调整,但农业劳动者作为乡镇企业职工,或进城务工与其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受工与其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受劳动法劳动法调整;调整;4 4、现役军人与军队之间的关系不适用、现役军人与军队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法调整;调整;5 5、家庭保姆与其雇主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家庭保姆与其雇主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劳动法调整。调整。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某种子站干部李某,某种子站干部李某,19991999年年7 7月退休。在退休后,月退休。在退休后,种子站领导对其所负责的工作进行审计,认为其种子站领导对其所负责的工作进行审计,认为其在工作过程中有贪污的嫌疑,于是向当地检察机在工作过程中有贪污的嫌疑,于是向当地检察机关举报。检察院调查后认为,李某在单位工作过关举报。检察院调查后认为,李某在单位工作过程中并无贪污行为。但种子站和检察院的看法却程中并无贪污行为。但种子站和检察院的看法却不一致,认为李某贪污了不一致,认为李某贪污了2 2万元。经种子站领导开万元。经种子站领导开会研究,决定扣发李某的退休工资,直至扣满会研究,决定扣发李某的退休工资,直至扣满2 2万万元止。李某不服,提出劳动争议仲裁。元止。李某不服,提出劳动争议仲裁。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分析意见分析意见 本案中的关键是李某不具有劳动法所规定的本案中的关键是李某不具有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者的身份。李某所在的单位劳动者的身份。李某所在的单位- - 种子站,其种子站,其性质是农业事业单位,同时,李某担任一定职务,性质是农业事业单位,同时,李某担任一定职务,具有干部身份。因此,李某与种子站之间的关系具有干部身份。因此,李某与种子站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法律关系。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法律关系。 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角度考虑,需要将除公务员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角度考虑,需要将除公务员以外的其他单位劳动者纳入同一用人制度。以外的其他单位劳动者纳入同一用人制度。”v鉴于某些新的情况,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的适用范鉴于某些新的情况,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中增加了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明确了事等组织及其劳动者;明确了事业单位与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在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定差别,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定差别,因此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因此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v劳动合同法还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劳动合同法还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也就是除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也就是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中实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他劳动者均应当建立劳动关系,并执行劳动合同法其他劳动者均应当建立劳动关系,并执行劳动合同法。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根据某市出租车公司根据某市出租车公司出租车购置和承包经营规章出租车购置和承包经营规章的的规定,公司的出租车实行规定,公司的出租车实行“谁出资谁承包谁出资谁承包”的原则,王某的原则,王某出资给公司购买夏利车一辆,并与公司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出资给公司购买夏利车一辆,并与公司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该合同约定:王某在承包期内对夏利车享有经营权;出租该合同约定:王某在承包期内对夏利车享有经营权;出租车的营运收入在按期缴纳国家规定税费和公司管理费后,车的营运收入在按期缴纳国家规定税费和公司管理费后,由王某支配;出租车的油费、维修费、司机工资福利等由由王某支配;出租车的油费、维修费、司机工资福利等由王某负担;出租车的营运过程要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王王某负担;出租车的营运过程要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王某聘请的代班司机必须报公司审查和备案。某聘请的代班司机必须报公司审查和备案。王某经公司审查和备案,聘用了外地进城务工的农民高王某经公司审查和备案,聘用了外地进城务工的农民高某为其夜间开车,并以王某的名义与高某签订了代班开车某为其夜间开车,并以王某的名义与高某签订了代班开车合同。后来,因王某拖欠高某工资而发生争议,高某向当合同。后来,因王某拖欠高某工资而发生争议,高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王某按合同支付其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王某按合同支付其工资。在仲裁过程中,就王某与公司、高某与王某、高某工资。在仲裁过程中,就王某与公司、高某与王某、高某与公司之间关系的定性和高某工资由谁支付的问题,发生与公司之间关系的定性和高某工资由谁支付的问题,发生了意见分歧了意见分歧。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一)王某与公司的关系一)王某与公司的关系v(1 1)融资关系。出租车由司机出资,由公司购买,)融资关系。出租车由司机出资,由公司购买,其产权归属公司。其产权归属公司。v(2 2)承包关系。公司将出租车发包给司机,司机)承包关系。公司将出租车发包给司机,司机对出租车享有承包经营权。对出租车享有承包经营权。v(3 3)劳动关系。司机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营运,其)劳动关系。司机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营运,其营运过程受公司监督管理,这表明司机已成为公营运过程受公司监督管理,这表明司机已成为公司的劳动组织成员。在这三重关系中,融资关系司的劳动组织成员。在这三重关系中,融资关系是成立承包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前提,即司机出资是成立承包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前提,即司机出资是取得承包经营资格和成为公司职工的条件是取得承包经营资格和成为公司职工的条件。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二)高某与王某、公司的关系二)高某与王某、公司的关系v(1)王某与高某之间不是劳动关系。)王某与高某之间不是劳动关系。v( (因为王某是个人,而不是因为王某是个人,而不是劳动法劳动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并且,王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并且,王某作为出租车的承包经营者,在其与高某的关系中是公司的代理人,某作为出租车的承包经营者,在其与高某的关系中是公司的代理人,即他是代理公司与高某发生关系。即他是代理公司与高某发生关系。) )v(2)高某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高某与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v( (因为王某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中含有用人权,他以自己的名义与高因为王某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中含有用人权,他以自己的名义与高某订立了代班开车合同,聘用高某作代班司机,是代理公司行使用人某订立了代班开车合同,聘用高某作代班司机,是代理公司行使用人权的行为;并且,王某聘用高某作代班司机经过了公司审查和备案,权的行为;并且,王某聘用高某作代班司机经过了公司审查和备案,高某也是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营运,其营运行为受到公司的监督管理。高某也是以公司的名义对外营运,其营运行为受到公司的监督管理。这表明高某也成为公司的劳动组织成员。这表明高某也成为公司的劳动组织成员。) )v(3)王某在高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中处于单位行政)王某在高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中处于单位行政的地位,他作为公司的行政方人员对高某行使用人权利,的地位,他作为公司的行政方人员对高某行使用人权利,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用人义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用人义务。YOURSITEHERELOGO第三章第三章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三)工资支付责任的承担三)工资支付责任的承担v基于承包经营合同和代班开车合同,王某对高某基于承包经营合同和代班开车合同,王某对高某负有支付工资的义务。负有支付工资的义务。v公司负有连带责任公司负有连带责任由于承包经营关系是公司与王某之间的内部关系,由于承包经营关系是公司与王某之间的内部关系,王某是代理公司聘用高某代班开车,所以,公司王某是代理公司聘用高某代班开车,所以,公司作为出租车的发包人和承包经营者的被代理人,作为出租车的发包人和承包经营者的被代理人,对王某的工资支付行为负有连带责任,即当王某对王某的工资支付行为负有连带责任,即当王某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时,高某有权请求公司支付未履行工资支付义务时,高某有权请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拖欠的工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YOURSITEHERELOGO第四章第四章促进就业制度促进就业制度第一节第一节促进就业制度概述促进就业制度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年8月月30日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自2008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一、促进就业概述一、促进就业概述(一)促进就业的概念和目标(一)促进就业的概念和目标 国家为保障公民实现劳动权,国家为保障公民实现劳动权,采取的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采取的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的各种措施的总称。业机会的各种措施的总称。( (它是国家和各级政府的职责它是国家和各级政府的职责 ) )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YOURSITEHERELOGO第四章第四章促进就业制度促进就业制度第一节第一节促进就业制度概述促进就业制度概述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计划。 目标是实现充分就业。所谓目标是实现充分就业。所谓”充分就业充分就业”,是指除没有就业愿望以外的绝大多数,是指除没有就业愿望以外的绝大多数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能就业。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能就业。( (国际上公国际上公认一个国家的失业率能够保持在认一个国家的失业率能够保持在4 45 5,即为充分就业即为充分就业) )YOURSITEHERELOGO第四章第四章促进就业制度促进就业制度第一节第一节促进就业制度概述促进就业制度概述(二)促进就业内容二)促进就业内容v1国家在促进就业方面的职责国家在促进就业方面的职责一是宏观上致力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就业问题的一是宏观上致力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就业问题的解决提供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环境解决提供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二是在政策上鼓励现有用人单位增加就业岗位二是在政策上鼓励现有用人单位增加就业岗位.三是政策上支持劳动者以多种方式实现就业。三是政策上支持劳动者以多种方式实现就业。2政府在提供就业服务方面的职责政府在提供就业服务方面的职责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供服务。 YOURSITEHERELOGO第四章第四章促进就业制度促进就业制度第一节第一节促进就业制度概述促进就业制度概述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免费提供下列服务: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应当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从事经营性活动。 YOURSITEHERELOGO第四章第四章促进就业制度促进就业制度第一节第一节促进就业制度概述促进就业制度概述v3保障平等就业,反对就业歧视保障平等就业,反对就业歧视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第二十七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第二十七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婚、生育的内容。的内容。YOURSITEHERELOGO第四章第四章促进就业制度促进就业制度第一节第一节促进就业制度概述促进就业制度概述4保障特殊群体就业保障特殊群体就业第二十九条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第二十九条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用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传染病病原携带者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作。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农村劳动者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v5禁止使用童工禁止使用童工(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周岁的未成年人人)YOURSITEHERELOGO第四章第四章促进就业制度促进就业制度第一节第一节促进就业制度概述促进就业制度概述v(三)国家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具体措施(三)国家和政府促进就业的具体措施v1制定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v2鼓励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促进就业。鼓励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促进就业。v3开展劳动就业服务。开展劳动就业服务。v4设置就业基金。设置就业基金。v5提供失业保护提供失业保护。YOURSITEHERELOGO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政策支持政策支持v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第十二条国家鼓励各类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内,通过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就业岗位。加就业岗位。第十三条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第十三条国家发展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拓宽就业渠道。就业渠道。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建设项目时,应当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用,增加就业岗位。YOURSITEHERELOGO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政策支持政策支持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第十六条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第十六条国家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实现就业YOURSITEHERELOGO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政策支持政策支持v第十七条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第十七条国家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和残疾人就业,对下列企业、人员依法给予税收优惠:(一)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企业;(二)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二)失业人员创办的中小企业;(三)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三)安置残疾人员达到规定比例或者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企业;(四)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四)从事个体经营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五)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六)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六)国务院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的其他企业、人员。第十八条对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人员,第十八条对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人员,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免除行政事业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性收费。第十九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增加中第十九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予小额信贷等扶持。YOURSITEHERELOGO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政策支持政策支持第二十条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第二十条国家实行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展,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在制定小城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镇规划时,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向城市异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地转移就业;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人民政府应当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实施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步完善和实施与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与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服务。YOURSITEHERELOGO第四章第四章促进就业制度促进就业制度第一节第一节促进就业制度概述促进就业制度概述二、劳动就业概述二、劳动就业概述(一)劳动就业的概念(一)劳动就业的概念 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职业。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职业。 劳动就业与促进就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劳动就业与促进就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共同点是使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共同点是使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业可就,业可就, 不不同同点点是是促促进进就就业业是是在在劳劳动动就就业业的的基基础础上上,加加强就业的力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强就业的力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YOURSITEHERELOGO第四章第四章促进就业制度促进就业制度第一节第一节促进就业制度概述促进就业制度概述(二)劳动就业方针(二)劳动就业方针1 1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就业方针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就业方针( ( “政府介绍就业政府介绍就业和群众自行就业相结合和群众自行就业相结合” ) )2.2.“统包统配统包统配”的就业方针的就业方针( (由政府由政府 “分配分配”和和“安置安置”) ) 3 3“三结合三结合”的就业方针的就业方针 ( (介绍就业介绍就业. .自愿就业自愿就业. .自自谋职业谋职业) )4 4新时期的劳动就业方针新时期的劳动就业方针( (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大就业) )YOURSITEHERELOGO第四章第四章促进就业制度促进就业制度第一节第一节促进就业制度概述促进就业制度概述v(三)劳动就业原则(三)劳动就业原则v1 1国家促进就业原则国家促进就业原则 2 2平等就业原则平等就业原则 3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选择原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选择原则 4 4照顾特殊群体人员就业原则照顾特殊群体人员就业原则 5 5禁止未成年人就业原则禁止未成年人就业原则YOURSITEHERELOGO第四章第四章促进就业制度促进就业制度第二节第二节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制度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制度一、劳动力市场的概述一、劳动力市场的概述(一)劳动力市场的概念与特征(一)劳动力市场的概念与特征1.1.劳动力市场是一种典型的要素市场劳动力市场是一种典型的要素市场 2.2.劳动力市场在通常情况下都处于劳动力市场在通常情况下都处于“买方市场买方市场”的形态的形态 3.3.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必须符合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的要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必须符合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的要求求 (二)劳动力市场的种类二)劳动力市场的种类(三)目前中国劳动力市场(三)目前中国劳动力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YOURSITEHERELOGO第四章第四章促进就业制度促进就业制度第二节第二节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制度劳动力市场和职业介绍制度v二、职业介绍制度二、职业介绍制度v职业介绍是指国家指定的或依法成立的机构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沟通和职业介绍是指国家指定的或依法成立的机构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沟通和咨询,为劳动者提供就业的一种中介服务活动。咨询,为劳动者提供就业的一种中介服务活动。v(一)职业介绍机构及性质(一)职业介绍机构及性质v(二)职业介绍机构的资格及业务范围(二)职业介绍机构的资格及业务范围第四十条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四十条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四四)法法律律、法法规规规规定定的的其其他他条条件件。设设立立职职业业中中介介机机构构,应应当当依依法法办办理理行行政政许许可可。经经许许可可的的职职业业中中介介机机构构,应应当当向向工工商商行行政政部部门门办办理理登登记记。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YOURSITEHERELOGO第四章第四章促进就业制度促进就业制度第三节第三节职业培训制度职业培训制度一、职业培训的概念一、职业培训的概念v二、职业培训的形式二、职业培训的形式(一)学徒培训(一)学徒培训 (二)就业培训(二)就业培训(三)职业培训(三)职业培训(四)学校培训(四)学校培训v三、职业技能鉴定三、职业技能鉴定四、职业资格证书四、职业资格证书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证书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YOURSITEHERELOGO第四章第四章促进就业制度促进就业制度第四节特殊劳动者的就业保障第四节特殊劳动者的就业保障v一、妇女就业保障一、妇女就业保障v二、残疾人就业保障二、残疾人就业保障v三、退役军人就业保障三、退役军人就业保障(本内容放在社会优抚法中专讲)(本内容放在社会优抚法中专讲)v四、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保障四、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保障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概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概述述v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它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它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式。 依据劳动合同,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依据劳动合同,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的工作,遵守单位内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的工作,遵守单位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则按照劳动者劳动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则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规和双方协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规和双方协议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议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种权利和福利待遇。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概述v特征:特征:1.1.劳动合同主体的特定性;劳动合同主体的特定性; 2. 2.劳动合同是典型、双务、有偿;劳动合同是典型、双务、有偿; 3. 3.劳动合同的法定性较强;劳动合同的法定性较强; 4. 4.劳动合同具有隶属性和继续性;劳动合同具有隶属性和继续性;v二、劳动合同的作用二、劳动合同的作用1 1劳动者劳动权实现的重要保障;劳动者劳动权实现的重要保障; 2. 2.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 3. 3.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概述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概述v三、劳动合同的分类三、劳动合同的分类1 1依据劳动合同的期限:可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依据劳动合同的期限:可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定期限合同;2 2依据用人方式:可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依据用人方式:可分为录用合同、聘用合同、借调合同;调合同;3 3依据合同主体:可分为工人劳动合同、管理人员依据合同主体:可分为工人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劳动合同、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和学徒工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和学徒工劳动合同。4.4.按照合同的内容:可以分为全日制劳动合同和非按照合同的内容:可以分为全日制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全日制劳动合同。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概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概述述v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规定: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概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概述述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超过十五日。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概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概述述v四、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四、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 1合法原则(公平);合法原则(公平); 2 2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 3 3协调一致原则;协调一致原则; 4 4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原则。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概劳动合同与劳动合同法概述述v五、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制度体系五、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制度体系v1.1.合同订立制度;合同订立制度;v2.2.合同效力制度;合同效力制度;v3.3.合同履行制度;合同履行制度;v4.4.合同变更制度;合同变更制度;v5.5.合同解除与终止及经济补偿;合同解除与终止及经济补偿;v6.6.法律责任。法律责任。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行为v一、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一、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一)确定合同当事人阶段(一)确定合同当事人阶段 1 1公布招工简章;公布招工简章; 2 2自愿报名;自愿报名; 3 3全面考核;全面考核; 4 4择优录用。择优录用。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二)确定劳动合同内容阶段(二)确定劳动合同内容阶段 1 1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草案(劳动者也可提出)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草案(劳动者也可提出); 2 2介绍内部劳动规则,告知订立劳动合同的关联介绍内部劳动规则,告知订立劳动合同的关联事项;事项; 3 3双方协商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协商劳动合同的内容; 4 4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三)劳动合同的续订 1 1、概念;、概念; 2 2、续订的情形;、续订的情形; 3 3、不续订的法律后果。、不续订的法律后果。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v二、劳动合同的形式二、劳动合同的形式(一)各国劳动立法对合同形式的立法模式介绍(一)各国劳动立法对合同形式的立法模式介绍1 1允许一般劳动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只要求特定劳允许一般劳动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只要求特定劳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2 2一般要求劳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但允许在特殊一般要求劳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但允许在特殊情况下采取口头形式;情况下采取口头形式;3 3要求所有劳动合同都采取书面形式。我国要求所有劳动合同都采取书面形式。我国劳动劳动法法采取了第三种形式模式。采取了第三种形式模式。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二)我国劳动合同形式(二)我国劳动合同形式1 1一般要求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一般要求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 2对事实劳动关系应要求双方补签劳动合同,如对事实劳动关系应要求双方补签劳动合同,如不补签,按事实合同对待,并认定为无固定期限不补签,按事实合同对待,并认定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的合同; 3 3对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允许当事人选择,既可采对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允许当事人选择,既可采取书面形式,也可采取口头形式。取书面形式,也可采取口头形式。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规定: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自用工之日起建立。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v三、劳动合同的效力三、劳动合同的效力(一)劳动合同的有效。(一)劳动合同的有效。 劳动合同的有效,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劳动合同的有效,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即劳动法赋予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及相关力,即劳动法赋予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及相关第三人的法律约束力。我国第三人的法律约束力。我国劳动法劳动法第第1717条第条第2 2款规定: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v(二)劳动合同的无效与撤销(二)劳动合同的无效与撤销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劳动合同缺少生效要件而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劳动合同缺少生效要件而全部或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全部无效的,它所全部或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全部无效的,它所确认的劳动关系应予消灭;部分无效的,它所确确认的劳动关系应予消灭;部分无效的,它所确认的劳动关系可予以存续,只是部分合同条款无认的劳动关系可予以存续,只是部分合同条款无效。效。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我国我国劳动法劳动法第第1818条规定: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所谓违反法律、行政法律,是指违反其强制性规定。所谓违反法律、行政法律,是指违反其强制性规定。采取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隐瞒或歪曲采取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致使对方当事人信以为真,同意签订劳动合同。事实真相,致使对方当事人信以为真,同意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威胁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要挟对方,迫采取威胁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要挟对方,迫使对方签订劳动合同。欺诈、威胁,都是违反了平等自愿使对方签订劳动合同。欺诈、威胁,都是违反了平等自愿原则,使得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原则,使得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v(三)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机构(三)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机构我国我国劳动法劳动法第第1818条第条第3 3款规定:款规定:“劳动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确认。” 具体操作程序是,应首先由劳动仲裁委员会确具体操作程序是,应首先由劳动仲裁委员会确认,在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确认而认,在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确认而依法提起诉讼的条件下,才由人民法院确认。依法提起诉讼的条件下,才由人民法院确认。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v(四)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四)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 劳动合同无效后,其一般原理是: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劳动合同无效后,其一般原理是: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自始不存在,即从订立之日起到确认无效时止,法律对务自始不存在,即从订立之日起到确认无效时止,法律对双方订立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予保护。双方订立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予保护。 但这并不是说,法律不保护这种无效的事实劳动关但这并不是说,法律不保护这种无效的事实劳动关系:系: 由于劳动力支出的不可恢复性,因此,劳动合同无效由于劳动力支出的不可恢复性,因此,劳动合同无效后,不能采取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无效措施,而应对事后,不能采取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无效措施,而应对事实劳动关系实劳动关系存在期间劳动者的劳动存在期间劳动者的劳动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补偿。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补偿。同时,对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同时,对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无效后,自宣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无效后,自宣布无效之日起,事实劳动关系终止。布无效之日起,事实劳动关系终止。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订立订立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内容一、我国一、我国劳动法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内容规定的劳动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约定的关于劳动权利、义务的条款,它是双方和双方协商约定的关于劳动权利、义务的条款,它是双方合意的对象和结果,是劳动关系的具体体现。合意的对象和结果,是劳动关系的具体体现。 劳动合同的条款根据劳动合同的条款根据劳动法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包括第十九条的规定,包括必备条款和协商条款。必备条款和协商条款。(一)法定必备条款(一)法定必备条款 1 1、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 根据根据劳动法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具体采取哪种合同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具体采取哪种合同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内容v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规定: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内容法条:法条: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内容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内容 2 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应为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应为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包括工作岗位与工作任务和要求。这是劳动动,包括工作岗位与工作任务和要求。这是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主要义务,须在合同中加以明者履行劳动合同的主要义务,须在合同中加以明确规定;确规定; 3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也是劳动合同中不可缺少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也是劳动合同中不可缺少的内容。特别是劳动过程需要对劳动保护、劳动的内容。特别是劳动过程需要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具体地加以规定;具体地加以规定;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内容 4 4、劳动报酬:、劳动报酬: 在劳动合同中要求明确规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在劳动合同中要求明确规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计算办法、工资的支付方式,奖金、津贴的获得计算办法、工资的支付方式,奖金、津贴的获得条件及标准。条件及标准。 工资的约定标准工资的约定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中规定的最低工资标也不得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中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准。 5 5、劳动纪律:、劳动纪律: 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劳动者必须遵守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劳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劳动纪律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内部国家有关劳动纪律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的规章制度。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内容6 6、合同终止条件:、合同终止条件: 是指引起合同关系消灭的原因,包括法定终止条件和约是指引起合同关系消灭的原因,包括法定终止条件和约定终止条件两种。在劳动合同中应加以明确规定。定终止条件两种。在劳动合同中应加以明确规定。7 7、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赔偿损失的计算依据,也可以对特殊情形的出现作为免责赔偿损失的计算依据,也可以对特殊情形的出现作为免责条件加以规定。条件加以规定。 应注意分析:劳动纪律、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是否应作为应注意分析:劳动纪律、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是否应作为必备条款;违约金条款适用是否应划定范围,注意分析立必备条款;违约金条款适用是否应划定范围,注意分析立法趋势。法趋势。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内容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规定: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内容(二)法定可备条款(二)法定可备条款 劳动法劳动法第第1919条第条第2 2款: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1717条第二款:条第二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内容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期限。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内容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内容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动报酬。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内容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付违约金。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内容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承担违约金。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v一、劳动合同的履行一、劳动合同的履行(一)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与履行原则(一)劳动合同履行的概念与履行原则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只有双方当事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实际地履行了自己的义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实际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劳动过程才能顺利实现。务,劳动过程才能顺利实现。劳动法劳动法规定:规定: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三项履行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三项履行原则:1.1.亲自履行原则:亲自履行原则:(亲自履行尽管在民事合同中对一般劳务合同也有所要(亲自履行尽管在民事合同中对一般劳务合同也有所要求,但能构成全面地、整体地、首要地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束,当属劳动求,但能构成全面地、整体地、首要地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约束,当属劳动合同。因此,这一原则是劳动合同履行首要的和基本的原则。)合同。因此,这一原则是劳动合同履行首要的和基本的原则。) 亲自履行原则包含着对人身性质义务的约束。它要求:亲自履行原则包含着对人身性质义务的约束。它要求:(1 1)提供劳动力的自然人必须是合同关系中的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的自然人必须是合同关系中的劳动者。 (2 2)劳动义务的履行,必须由其本人实现,不得由第三)劳动义务的履行,必须由其本人实现,不得由第三人替代完成。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劳动关系,只能是第三人替代完成。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劳动关系,只能是第三人与用人单位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或无效劳动关系,而不人与用人单位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或无效劳动关系,而不能认定为是原有劳动关系的延续。能认定为是原有劳动关系的延续。 (3 3)亲自履行不仅包括劳动者应亲自履行,还要求用人)亲自履行不仅包括劳动者应亲自履行,还要求用人单位自己应尽合同义务,而不能采取转嫁责任的办法,由单位自己应尽合同义务,而不能采取转嫁责任的办法,由第三人向劳动者履行义务。这一原则确立的目的,在于劳第三人向劳动者履行义务。这一原则确立的目的,在于劳动关系的稳定,以及对劳动者人身的持续性保护。动关系的稳定,以及对劳动者人身的持续性保护。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v2.2.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 指合同当事人不仅应亲自履行,还应按合同约指合同当事人不仅应亲自履行,还应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它是合同约束力定和法律规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它是合同约束力的基本要求。的基本要求。 合同条款之间反映着一个动态的权利义务实现合同条款之间反映着一个动态的权利义务实现过程,任何只对主要合同条款的重视而忽略非主过程,任何只对主要合同条款的重视而忽略非主要条款,或只履行部分条款的做法,都是割裂合要条款,或只履行部分条款的做法,都是割裂合同内容的内在联系,最终破坏的是合同的约束力。同内容的内在联系,最终破坏的是合同的约束力。因此,在劳动合同履行中,既要全面履行法定条因此,在劳动合同履行中,既要全面履行法定条款规定的义务,也要全面履行协商条款约定的义款规定的义务,也要全面履行协商条款约定的义务;既要全面履行财产内容的义务,也要履行人务;既要全面履行财产内容的义务,也要履行人身内容的义务。身内容的义务。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3.3.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是诚信原则在合同履行中的反映。要协作履行是诚信原则在合同履行中的反映。要使劳动合同能全面履行,必须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使劳动合同能全面履行,必须在当事人之间确立诚信义务,从而自觉地、彻底地履行合同义务。诚信义务,从而自觉地、彻底地履行合同义务。这一原则要求当事人之间应相互信任、相互支持,这一原则要求当事人之间应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互相履行保密、通知义务。充分发挥工会或职工互相履行保密、通知义务。充分发挥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做到民主管理,互相监督,注代表大会的作用,做到民主管理,互相监督,注意弥补和化解矛盾,注重调解。意弥补和化解矛盾,注重调解。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规定: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二)劳动派遣法律关系中的责任分配及履行(二)劳动派遣法律关系中的责任分配及履行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月支付报酬。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收取费用。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的标准执行。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合法权益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v二、劳动合同的变更二、劳动合同的变更(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及内涵(一)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及内涵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协议的法律行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协议的法律行为。为。 内涵为:内涵为:1.1.是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有效条款。是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有效条款。2.2.是依法可予变更的条款。是依法可予变更的条款。3.3.是引起合同变更的原因所指向的条款。是引起合同变更的原因所指向的条款。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三)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三)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因 引起劳动合同变更的主客观情况是多方面的:引起劳动合同变更的主客观情况是多方面的:有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有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 :如用人单位分立、合并、如用人单位分立、合并、生产转产、生产、工作任务变动、劳动组合变动、生产转产、生产、工作任务变动、劳动组合变动、劳动定额变动、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更新,市场劳动定额变动、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更新,市场急剧变化引起严重亏损。或发生重大事故等。急剧变化引起严重亏损。或发生重大事故等。 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劳动者方面的原因: :如因学习掌握了新技术、新如因学习掌握了新技术、新技能或因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要求调整工作岗位技能或因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要求调整工作岗位或职务。因家庭困难要求变换工作地点等。或职务。因家庭困难要求变换工作地点等。 还有国家法律、法规修改方面的原因:如工时还有国家法律、法规修改方面的原因:如工时休假规定。劳动保护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休假规定。劳动保护规定。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社会保险待遇标准规定等发生变化,也会引起劳社会保险待遇标准规定等发生变化,也会引起劳动合同的变更。动合同的变更。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劳动合同的合同履行、变更与中止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规定: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执一份。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v一、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和分类(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和分类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 :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 ,尚未履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两大类型:双方解除和单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两大类型: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前途与生活劳动合同的解除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前途与生活来源。也关系到用人单位的生产秩序与工作秩序,来源。也关系到用人单位的生产秩序与工作秩序,是一件极为严肃的事情。因此,是一件极为严肃的事情。因此,劳动法劳动法从第从第2424条到第条到第3232条,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做条,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做了全面的规定了全面的规定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二)双方协商的解除(二)双方协商的解除劳动法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当然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当然也允许自愿协商解除。只要一方提出解除的要求,另一方也允许自愿协商解除。只要一方提出解除的要求,另一方表示同意即可。一般来讲,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表示同意即可。一般来讲,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一般不会发生劳动争议。但用人单位应按双方当事人之间一般不会发生劳动争议。但用人单位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给劳动者办理劳动合同的解除手续,社法律、法规规定,给劳动者办理劳动合同的解除手续,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及给予经济补偿。按照会保险的转移手续及给予经济补偿。按照劳动法劳动法第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1 1、用人单位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即时解除: :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有权解除劳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征得他人的意见,也不必履行特别的程序,动合同,而无须征得他人的意见,也不必履行特别的程序,更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更不存在经济补偿问题。劳动法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2 2、用人单位的预告性解除、用人单位的预告性解除: :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解除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的;(2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 3 3、用人单位的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的经济性裁员: : 劳动部劳动部19941994年年1111月月1414日发布日发布关于企业经济性关于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裁减人员规定,该,该规定规定第二条规定:第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的,可以裁员。” 该该规定规定第四条规定了裁减人员的程序:第四条规定了裁减人员的程序: 提前提前30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提出裁减人员方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提出裁减人员方案,案,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v内容包括:内容包括: 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对符合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经济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部门的意见;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用人单位有条件的,应为被裁减人员员证明书。用人单位有条件的,应为被裁减人员提供培训或就业帮助。(注意立法对裁员数量和提供培训或就业帮助。(注意立法对裁员数量和裁员程序的修改)裁员程序的修改)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规定: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4 4法律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的限制法律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权的限制: : 除除劳动法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试用期内不符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和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外,合录用条件和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外,劳动劳动法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二十六、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二十六、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4141条第条第2 2款:款: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知工会。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v(四)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四)劳动者的单方解除 1 1劳动者即时解除(注意立法对即时解除情形的劳动者即时解除(注意立法对即时解除情形的扩大)扩大): : 根据根据劳动法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者提供劳动条件的。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规定: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的;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2 2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者预告解除: : 劳动法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合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同,应当提前30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这实际上就是赋予了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单这实际上就是赋予了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弱势地位,方解除权,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弱势地位,该条虽然是从保护劳动合同中处于弱势一方的劳该条虽然是从保护劳动合同中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权益出发的,但是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动者的权益出发的,但是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容易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容易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而不受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而不受到任何限制,显然要损害用人单位一方的合法权到任何限制,显然要损害用人单位一方的合法权益,违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原则的规定,应益,违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原则的规定,应当予以修改。对行使单方解除权加以严格的法律当予以修改。对行使单方解除权加以严格的法律限制,有效地维护一个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限制,有效地维护一个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规定: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v二、劳动合同的终止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因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归于消灭,双方之间原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归于消灭,双方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有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 我国我国劳动法劳动法第第2323条规定:条规定:“劳动合同期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动合同即行终止。”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有: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有: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定期劳动合同(有、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定期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在期限届满前如不续订的,至固定期限)在期限届满前如不续订的,至届满之日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届满之日劳动合同即行终止。2、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的条件出现。、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的条件出现。3、劳动者退休: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退休: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理退休手续,劳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理退休手续,劳动合同终止。动合同终止。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合同目的实现:主要指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目的实现:主要指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义务完成,劳动合同终止;的劳动合同,工作义务完成,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死亡或用人单位消灭:劳动者死亡,劳、劳动者死亡或用人单位消灭:劳动者死亡,劳动合同即终止。用人单位消灭,是指用人单位因动合同即终止。用人单位消灭,是指用人单位因被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被撤销,其法律人格被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被撤销,其法律人格不存在,劳动合同随之终止;不存在,劳动合同随之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即双方当事人依法协商或按法、劳动合同解除:即双方当事人依法协商或按法定条件及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从解除之日起,劳定条件及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从解除之日起,劳动合同终止动合同终止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v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三、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 1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 1年发给相当于年发给相当于1 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12个个月。工作时间不满月。工作时间不满1 1年的按年的按1 1年的标准发给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 2 2、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鉴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 1年发给相当于年发给相当于1 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 6个月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费的50%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100%。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3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每满1 1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最多不超过1212个月。个月。4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工作时间每满1 1年发给相当于年发给相当于1 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偿金。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5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单位工作的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时间每满1 1年,发给相当于年,发给相当于1 1个月工资的经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济补偿金。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6 6、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经济补偿,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50%支付额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外经济补偿金。以上经济补偿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用人单以上经济补偿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情况劳动者解除合同前位正常生产情况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12个月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的月平均工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次性支付给劳动者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v四、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后的义务四、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后的义务 1 1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的义务: (1 1)出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出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2 2)补偿义务和社保费用;)补偿义务和社保费用; (3 3)办理社会保险档案结转手续;()办理社会保险档案结转手续;(4 4)提供职业)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案; (5 5)其他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其他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止2 2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的义务: (1 1)结束并移交事务;)结束并移交事务; (2 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 (3 3)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案案例分析例分析案例一案例一: 某企业与某企业与1515名职工分别签订了为期名职工分别签订了为期5 5年的劳动合年的劳动合同同, ,约定这约定这1515名职工担任专用车床的车工名职工担任专用车床的车工. .三年以三年以后后, ,该企业转产该企业转产, ,这些专用车床不再使用这些专用车床不再使用, ,企业就解企业就解除了这除了这1515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名职工的劳动合同. .该企业的处理是否正该企业的处理是否正确确 案例二案例二: 王某与王某与19991999年年1212月被某商场录用为合同制工人月被某商场录用为合同制工人, ,合同期限为合同期限为5 5年年. .按合同规定按合同规定, ,王某从事收银工作王某从事收银工作.2000.2000年年5 5月月, ,商场以营业员人手不够为由商场以营业员人手不够为由, ,调换王调换王某去站柜台某去站柜台, ,王某不同意王某不同意, ,遂发生争议遂发生争议. .本案应如何本案应如何仲裁仲裁 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案案例分析例分析v案例案例1: 该企业这样解除合同不正确该企业这样解除合同不正确. . 第一:企业转产第一:企业转产, ,符合变更合同的条件符合变更合同的条件, ,可通过可通过协议变更合同协议变更合同; ; 第二:如达不成变更协议的第二:如达不成变更协议的, ,根据根据劳动法劳动法第第2626条第条第3 3款之规定款之规定, ,该企业可提前该企业可提前3030天书面通知该天书面通知该1515人解除劳动合同人解除劳动合同, ,但要给予经济补偿但要给予经济补偿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案案例分析例分析v案例案例2: 商场的调令应撤销商场的调令应撤销, ,并恢复王某的原工作并恢复王某的原工作. . 根据根据劳动法劳动法第第1717条规定条规定, ,变更合同应由又方变更合同应由又方协商一致协商一致, ,且这里的变更原因不属法定变更事由且这里的变更原因不属法定变更事由, ,王某可以不同意王某可以不同意. . 但下列情况下但下列情况下, ,劳动合同没有变更劳动合同没有变更, ,用人单位可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职工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以安排职工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1):(1)发生事发生事故或遇灾害故或遇灾害, ,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2);(2)因工作需要因工作需要而临时调动工作而临时调动工作;(3);(3)发生短期停工发生短期停工;(4);(4)法律允许法律允许的其他情况的其他情况 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案案例分析例分析v案例三案例三: 2001 2001年年3 3月月, ,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刊登广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刊登广告告, ,招聘一名部门经理招聘一名部门经理, ,要求有计算机专业硕士以要求有计算机专业硕士以上学位上学位. .李某应聘李某应聘, ,双方签订了双方签订了3 3年劳动合同年劳动合同.8.8月月5 5日日, ,李某一次工作失误引起公司对其专业水平的怀李某一次工作失误引起公司对其专业水平的怀疑疑, ,遂将其硕士学位证书送交有关部门鉴定遂将其硕士学位证书送交有关部门鉴定, ,结果结果发现是伪造的发现是伪造的. .该公司遂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该公司遂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李某要求则该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李某要求则该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金, ,并赔偿其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的代通知金并赔偿其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的代通知金. .公司拒绝公司拒绝, ,李某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李某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 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案案例分析例分析v案例案例3: 第二十六条下列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劳动合同同的;的;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v 李某利用假文凭骗取公司信任李某利用假文凭骗取公司信任, ,双方签订的是无双方签订的是无效劳动合同效劳动合同. .据此据此, ,上述公司称上述公司称 解除与李某的劳动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合同 定性有误定性有误, ,对此劳动合同应是撤销而不是解对此劳动合同应是撤销而不是解除除, ,李某不但没有权利要求得到只有解除合同才可李某不但没有权利要求得到只有解除合同才可能有的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能有的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 ,而且如果李某给公而且如果李某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公司有权要求赔偿 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案案例分析例分析v案例四案例四: 席某于席某于19991999年年2 2月应招进入某化工厂月应招进入某化工厂, ,成为一名成为一名合同制工人合同制工人, ,合同期限为合同期限为6 6年年. .合同试用期满后合同试用期满后, ,席席某被派到武汉化工学院进修培训一年某被派到武汉化工学院进修培训一年, ,费用费用50005000元元, ,约定席某如提前解除约定席某如提前解除, ,要返还全部培训费用要返还全部培训费用. .结业结业后后, ,席某提前席某提前3030日向该厂提出书面申请日向该厂提出书面申请, ,要求与其要求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到该市某合资企业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到该市某合资企业工作. .在此期间在此期间, ,该厂发现某合资企业推销的化工产品正是本厂的该厂发现某合资企业推销的化工产品正是本厂的最新研制的产品最新研制的产品, ,此产品技术资料由席某一手控制此产品技术资料由席某一手控制, ,从而使本厂在某市售额锐减从而使本厂在某市售额锐减. .经调查经调查, ,席某利用业席某利用业余时间在该合资企业兼职余时间在该合资企业兼职. .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案案例分析例分析v该化工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化工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要求席要求席某承担违反合同和泄露商业秘密的责任某承担违反合同和泄露商业秘密的责任, ,返还培训返还培训费用费用, ,赔偿本厂销售额锐减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赔偿本厂销售额锐减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经经调查调查, ,劳动合同及其内部规章制度中没能约定或规劳动合同及其内部规章制度中没能约定或规定有关技术保密义务定有关技术保密义务. .问问: :本案应如何处理本案应如何处理 为什么为什么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以以案说法案说法v案例案例5: 小李托亲戚找朋友好不容易进了一家公司,当小李托亲戚找朋友好不容易进了一家公司,当时没有签合同,进去后干的活很杂,工作岗位不时没有签合同,进去后干的活很杂,工作岗位不固定,每个月领的工资也不一样。一年后,他多固定,每个月领的工资也不一样。一年后,他多次与公司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想把工作岗位、内次与公司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想把工作岗位、内容、工资等各方面固定下来,可公司总是以容、工资等各方面固定下来,可公司总是以“我我们需要的就是一个能干杂活的人们需要的就是一个能干杂活的人”,“公司效益公司效益不固定工资也不能固定不固定工资也不能固定”,“如果不想干就另谋如果不想干就另谋高就高就”等各种理由予以推托。结果,他干了一年等各种理由予以推托。结果,他干了一年多,合同也没签成。后来公司换了个老板,一上多,合同也没签成。后来公司换了个老板,一上任就把他辞退了任就把他辞退了 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以以案说法案说法v解析:解析:劳动法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未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未规定法律责任方面的保障条规定法律责任方面的保障条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在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在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依据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小李的要求是合法的规定,小李的要求是合法合理的,而公司辞退他是违法的,因为公司实际上与他已合理的,而公司辞退他是违法的,因为公司实际上与他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以以案说法案说法v案例案例6: 小刘是某建筑公司的农民工,与建筑公司签订小刘是某建筑公司的农民工,与建筑公司签订了为期了为期1010年的合同,合同虽然仅几十条,却规定年的合同,合同虽然仅几十条,却规定了了1010多项违约金条款,有一项是如果小刘跳槽,多项违约金条款,有一项是如果小刘跳槽,需一次性支付需一次性支付1010万元违约金。工作半年后,小刘万元违约金。工作半年后,小刘发现了另一家建筑公司招人,开出的条件和待遇发现了另一家建筑公司招人,开出的条件和待遇都比现在的单位好很多。他想跳槽,但面对巨额都比现在的单位好很多。他想跳槽,但面对巨额违约金,又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违约金,又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以以案说法案说法v解析:解析:劳动法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问题基对于劳动合同违约金的问题基本上没有涉及,而是交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本上没有涉及,而是交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为防止劳动者跳槽,不少用人单位都规定解决。为防止劳动者跳槽,不少用人单位都规定了高额违约金。了高额违约金。v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进行了规范,规定只有对违约金进行了规范,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为劳动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后,如果劳动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后,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以以案说法案说法v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后,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后,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v不过,劳动者跳槽仍需支付一定代价,因为不过,劳动者跳槽仍需支付一定代价,因为劳劳动合同法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依据担赔偿责任。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规定,该建筑公司约定的高额跳槽违约金是无效的,小该建筑公司约定的高额跳槽违约金是无效的,小刘只要在赔偿对该公司造成的损失后就可跳槽去刘只要在赔偿对该公司造成的损失后就可跳槽去另一家建筑公司。另一家建筑公司。 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以以案说法案说法v案例案例7:苏阿姨是某家政公司的员工,受公司指派到某苏阿姨是某家政公司的员工,受公司指派到某私营企业做保洁服务。在擦窗户玻璃时,她一不私营企业做保洁服务。在擦窗户玻璃时,她一不小心从办公室的窗台上跌倒在地板上,导致手部小心从办公室的窗台上跌倒在地板上,导致手部骨折。该企业老板及时将她送到医院治疗,但拒骨折。该企业老板及时将她送到医院治疗,但拒绝支付医疗费。苏阿姨找家政公司要医疗费,不绝支付医疗费。苏阿姨找家政公司要医疗费,不料公司老板却说:料公司老板却说:“你是为那家企业打扫卫生时你是为那家企业打扫卫生时受的伤,可以找他们索赔。受的伤,可以找他们索赔。”而该企业老板却认而该企业老板却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保洁费,且已及时将苏阿姨送为自己已经支付了保洁费,且已及时将苏阿姨送到了医院,到了医院,“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两单位对。两单位对于医疗费互相踢皮球,都表示不予支付于医疗费互相踢皮球,都表示不予支付。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以以案说法案说法v解析:解析: 在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前,这种情况是这样处理的,颁布以前,这种情况是这样处理的,根据根据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他的法企业法人对他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苏苏阿姨是受家政公司的指派从事保洁工作的,是为家政公司阿姨是受家政公司的指派从事保洁工作的,是为家政公司履行义务。她受伤也是在为家政公司履行义务过程中发生履行义务。她受伤也是在为家政公司履行义务过程中发生的,因此责任应由家政公司来承担。的,因此责任应由家政公司来承担。 但是但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此有了新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对此有了新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在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过程中,如果给被派遣劳动者造定,在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过程中,如果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依据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苏阿姨的医疗费既可的规定,苏阿姨的医疗费既可以向家政公司要,也可以向私营企业要,两家单位都有赔以向家政公司要,也可以向私营企业要,两家单位都有赔付的义务。付的义务。 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以以案说法案说法v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铁饭碗”为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规定了为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规定了“无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合同到期,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什么时候合同到期,没有明确。没有明确。有些用人单位,甚至有些劳动者不愿意签无有些用人单位,甚至有些劳动者不愿意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为一旦订了,就要对劳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为一旦订了,就要对劳动者长期、终身负责,如果劳动者偷懒,用人单位者长期、终身负责,如果劳动者偷懒,用人单位毫无办法;有的劳动者,特别是管理人员和高级毫无办法;有的劳动者,特别是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也认为如果是无固定期限,自己就受技术人员,也认为如果是无固定期限,自己就受约束,终身捆绑在企业中,就丧失了选择的机会约束,终身捆绑在企业中,就丧失了选择的机会。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以以案说法案说法 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定的情形,不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更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可以更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稳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针对不少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针对不少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并同的,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并应在此前的应在此前的1111个月中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个月中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资。 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以以案说法案说法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称,称,随着刘易斯拐点(农村富余劳随着刘易斯拐点(农村富余劳动力从无限供给到短缺的转变,动力从无限供给到短缺的转变,被称为被称为“刘易斯拐点刘易斯拐点” )的到来,我国在劳动者保护方面的问题日益凸现的到来,我国在劳动者保护方面的问题日益凸现劳动者保护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劳动者保护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共抽取(共抽取1010个省份个省份4040个城市共个城市共21502150家企业,匿名调查了家企业,匿名调查了3000030000余名劳动者,收回有效问卷余名劳动者,收回有效问卷2837028370份)份)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以以案说法案说法1、劳动者劳动合同权益被侵犯、劳动者劳动合同权益被侵犯根据调查数据,在所有就业人员中,根据调查数据,在所有就业人员中,76.576.5的的人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人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农业户口劳动者合同签订率明显偏低。此外,当农业户口劳动者合同签订率明显偏低。此外,当前的劳动合同呈现短期用工的特点,平均期限为前的劳动合同呈现短期用工的特点,平均期限为两年半,其中一年期以内的占到近三成。两年半,其中一年期以内的占到近三成。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以以案说法案说法2、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休息休假等权益、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休息休假等权益所有受访者的平均工作时间达到所有受访者的平均工作时间达到8 82 2小时,平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5.945.9小时。小时。26.826.8的劳动者在的劳动者在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得不到休息。与此同时,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得不到休息。与此同时,近两成的受访者经常加班,其中一半的人每天加近两成的受访者经常加班,其中一半的人每天加班超过一小时,更有班超过一小时,更有1 14 4的受访者每周加班时的受访者每周加班时间超过了间超过了3636小时。在经常加班者中,小时。在经常加班者中,6565的人可的人可以得到加班费,而农业户口的劳动者和低工资劳以得到加班费,而农业户口的劳动者和低工资劳动者经常拿不到应得的加班费用动者经常拿不到应得的加班费用 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以以案说法案说法3、劳动报酬权利缺乏足够保障、劳动报酬权利缺乏足够保障企业员工被拖欠工资的现象比较常见。在最企业员工被拖欠工资的现象比较常见。在最近一年中,有近一年中,有7 77 7的员工被拖欠过工资,工资的员工被拖欠过工资,工资平均被拖欠平均被拖欠3 31 1个月,人均被拖欠金额个月,人均被拖欠金额21612161元元, ,相相当于企业职工的当于企业职工的2.22.2个月工资。拖欠工资主要集中个月工资。拖欠工资主要集中在建筑业和采矿业,分别为在建筑业和采矿业,分别为16.116.1和和11.111.1。拖。拖欠对象主要是低工资水平的农民工群体欠对象主要是低工资水平的农民工群体 劳动者几乎没有能力和用人单位就自己的工资劳动者几乎没有能力和用人单位就自己的工资问题进行谈判。调查中问题进行谈判。调查中2 23 3的人面临的情况是,的人面临的情况是,用人单位说给多少就给多少,劳动者只能选择用人单位说给多少就给多少,劳动者只能选择“接受接受”或者或者“不接受不接受”;只有两成受访者表示,;只有两成受访者表示,其工资是由单位和个人协商决定的。其工资是由单位和个人协商决定的。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以以案说法案说法4、劳动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劳动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在所有被调查人员中,在所有被调查人员中,70.870.8的人反映所从事的人反映所从事的工作对健康和安全没有危害或威胁,的工作对健康和安全没有危害或威胁,22.122.1的的劳动者反映有危害或威胁但不是很严重,劳动者反映有危害或威胁但不是很严重,2 22 2的劳动者反映其工作对健康和安全有严重的危害的劳动者反映其工作对健康和安全有严重的危害或威胁,还有或威胁,还有4 49 9的劳动者不知道工作对健康的劳动者不知道工作对健康和安全有无严重的危害或威胁和安全有无严重的危害或威胁 YOURSITEHERELOGO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第五章劳动合同制度以以案说法案说法5、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缺乏有效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缺乏有效保障在过去的一年中,有在过去的一年中,有5 5的被调查者出现过工的被调查者出现过工伤事故,其中伤事故,其中66.566.5的人得到了工伤保险或相应的人得到了工伤保险或相应的补偿,但仍有的补偿,但仍有33.533.5的人没有得到有关补偿。的人没有得到有关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工伤事故主要集中在采矿业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工伤事故主要集中在采矿业和建筑业等行业。和建筑业等行业。 YOURSITEHERELOGO第六章第六章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一、集体合同的概念一、集体合同的概念工会或工会团体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为规范劳工会或工会团体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为规范劳动关系而订立的,以工会或工会团体所代表的全动关系而订立的,以工会或工会团体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二、集体合同的特点(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二、集体合同的特点(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体不同:主体不同: 目的不同:目的不同: 内容不同:内容不同: 合同形式合同形式: : 效力不同效力不同: :YOURSITEHERELOGO第六章第六章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v三、集体合同的作用和功能三、集体合同的作用和功能:v1、减少劳动纠纷,稳定劳动关系。、减少劳动纠纷,稳定劳动关系。v2、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v3、弥补劳动立法的不足。、弥补劳动立法的不足。v4、弥补劳动合同的不足。、弥补劳动合同的不足。YOURSITEHERELOGO第六章第六章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v四、集体合同的种类:四、集体合同的种类: (一)按内容分:(一)按内容分: 完全协议(一般协议)、不完全协议完全协议(一般协议)、不完全协议 第五十二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第五十二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二)按范围分:(二)按范围分: 1 1、全国协约、全国协约 2 2、工厂协约、工厂协约 3 3、区域性集体协约、区域性集体协约 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YOURSITEHERELOGO第六章第六章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v五:集体合同的订立五:集体合同的订立(一)集体协商的主体(一)集体协商的主体劳动者方: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劳动者方: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用人单位方:用人单位团体机关(法定代表人)用人单位方:用人单位团体机关(法定代表人)(二)集体协商的程序(二)集体协商的程序1.1.集体协商,制定草案集体协商,制定草案 2.2.职工讨论,通过草案职工讨论,通过草案3.3.签字上报、审查备案签字上报、审查备案 4.4.即行生效、公布履即行生效、公布履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YOURSITEHERELOGO第六章第六章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v六:集体合同的效力六:集体合同的效力劳动法劳动法第第3535条规定: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YOURSITEHERELOGO第六章第六章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v七:集体争议的处理七:集体争议的处理(一)利益争议(一)利益争议 因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而在双方协商过因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而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程中发生的争议。 1 1、当事人协商。、当事人协商。2.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 (二)(二) 权利争议权利争议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YOURSITEHERELOGO第七章第七章工资法律制度工资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工资概述工资概述v一、工资的概念与特征一、工资的概念与特征v(一)工资的概念(一)工资的概念用用人人单单位位依依据据国国家家有有关关规规定定或或劳劳动动合合同同的的约约定定,依依据据劳劳动动者者提提供供的的劳劳动动数数量量和和质质量量,以以货货币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 工资是计算保险金和补偿金所依据的标准工资是计算保险金和补偿金所依据的标准 工工资资总总额额:计计时时工工资资、计计件件工工资资、奖奖金金、津津贴贴和和补补贴贴、延延长长工工作作时时间间的的工工资资报报酬酬以以及及特特殊殊情情况况下支付的工资下支付的工资 YOURSITEHERELOGO第七章第七章工资法律制度工资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工资概述工资概述v(二)工资的特征(二)工资的特征1 1、工资必须是基于一定的劳动法律关系所取得的劳、工资必须是基于一定的劳动法律关系所取得的劳动报酬。动报酬。 2 2、工资的分配,受国家法律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工资的分配,受国家法律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管理。3 3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4 4工资必须定期支付。工资必须定期支付。5.5.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取得工劳动者取得工资则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资则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YOURSITEHERELOGO第七章第七章工资法律制度工资法律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工资概述工资概述v二、工资法律调整的原则二、工资法律调整的原则(一)按劳分配(一)按劳分配(二二)在在经经济济发发展展的的基基础础上上,逐逐步步提提高高工工资资水水平平的的原则原则(三)宏观调控原则(三)宏观调控原则(四)用人单位自主分配与劳动者协商原则(四)用人单位自主分配与劳动者协商原则YOURSITEHERELOGO第七章第七章工资法律制度工资法律制度第二节工资构成和工资形式第二节工资构成和工资形式v一、工资构成一、工资构成v1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 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 v2 2辅助工资辅助工资 劳动者的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的各种工劳动者的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例如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资。例如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加工资、保留工资等。YOURSITEHERELOGO第七章第七章工资法律制度工资法律制度第二节工资构成和工资形式第二节工资构成和工资形式v二、工资形式二、工资形式v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按照单位时间工资率(即计时工资按照单位时间工资率(即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劳动者个人工资的一种形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劳动者个人工资的一种形式。式。 v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按照劳动者完成的合格产品的数量按照劳动者完成的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计算工资的形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计算工资的形式。v3.年薪制: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者的工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者的工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通常包括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两部分通常包括基本收入和效益收入两部分。v4、奖金、津贴、奖金、津贴YOURSITEHERELOGO第七章第七章工资法律制度工资法律制度第三节最低工资制度第三节最低工资制度v一、最低工资概念一、最低工资概念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酬。 v二、最低工资的确定及发布程序二、最低工资的确定及发布程序(一)最低工资的确定机构(一)最低工资的确定机构 (二)确定最低工资的因素(二)确定最低工资的因素 (三)最低工资确定程序(三)最低工资确定程序 (四)最低工资发布(四)最低工资发布YOURSITEHERELOGO第七章第七章工资法律制度工资法律制度第三节最低工资制度第三节最低工资制度v三、最低工资的给付三、最低工资的给付 根据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劳动者只有在法定或,劳动者只有在法定或依法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才有依法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才有权享受最低工资保障。权享受最低工资保障。 计算最低工资应剔除下列各项:计算最低工资应剔除下列各项:(1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 2)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 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 3)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补贴。(4 4)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遇。YOURSITEHERELOGO第七章第七章工资法律制度工资法律制度第三节最低工资制度第三节最低工资制度几种特殊情况下的几种特殊情况下的最低工资适用最低工资适用1 1、双方约定低于最低工资问题、双方约定低于最低工资问题2 2、试用期、见习期最低工资问题、试用期、见习期最低工资问题3 3、下岗待业人员的生活费最低工资适用问题、下岗待业人员的生活费最低工资适用问题4 4、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病假工资或疾病、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工资适用问题救济费最低工资适用问题5 5、支付低于最低工资的补偿金问题、支付低于最低工资的补偿金问题(1 1个月内个月内202033个月内个月内503503个月以上个月以上100100)YOURSITEHERELOGO第七章第七章工资法律制度工资法律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工资支付与保障工资支付与保障v一、工资支付的原则一、工资支付的原则(一)工资的法定货币支付原则(一)工资的法定货币支付原则 (二)工资的凭证支付原则(二)工资的凭证支付原则 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三)工资的直接支付原则(三)工资的直接支付原则 (四)工资的及时支付原则(四)工资的及时支付原则 (五)工资的足额支付原则(五)工资的足额支付原则YOURSITEHERELOGO第七章第七章工资法律制度工资法律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工资支付与保障工资支付与保障v二、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二、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一)加班加点工资。(一)加班加点工资。(1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的150%150%的工资报酬;的工资报酬;(2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付不低于工资的200%200%的工资报酬;的工资报酬;(3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资的300%300%的工资报酬。的工资报酬。YOURSITEHERELOGO第七章第七章工资法律制度工资法律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工资支付与保障工资支付与保障v(二)休假期间的工资(二)休假期间的工资劳动者的休假期间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和劳动者的休假期间包括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和事假等。事假等。其中前三项均属于带薪休假,因此,在休假期间,其中前三项均属于带薪休假,因此,在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资。劳动者请事假,一般不发给工资,但学徒工请事假劳动者请事假,一般不发给工资,但学徒工请事假的,生活费照发。的,生活费照发。劳动者旷工,停发工资,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劳动者旷工,停发工资,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YOURSITEHERELOGO第七章第七章工资法律制度工资法律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工资支付与保障工资支付与保障v(三)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三)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YOURSITEHERELOGO第七章第七章工资法律制度工资法律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工资支付与保障工资支付与保障v(四)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四)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五)学习和培训期间的工资标准及支付(五)学习和培训期间的工资标准及支付三、用人单位代扣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代扣劳动者工资范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法院裁判要求代范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法院裁判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规定的其他费用。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规定的其他费用。数额的限制:不超过当月工资的数额的限制: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20,并不得低于,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最低工资水平。YOURSITEHERELOGO第八章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安全卫生概述劳动安全卫生概述v一、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概念和特征一、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是以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目的而是以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目的而设立的劳动保护法律制度。包括劳动安全技术规设立的劳动保护法律制度。包括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劳动卫生规程、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等程、劳动卫生规程、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等 1. 1.保护对象具有首要性。保护对象具有首要性。 2. 2.规范的强制性与基准性。规范的强制性与基准性。 3. 3.适用范围的广泛性。适用范围的广泛性。 4. 4.以劳动过程为其保护范围。以劳动过程为其保护范围。 YOURSITEHERELOGO第八章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安全卫生概述劳动安全卫生概述v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基本方针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YOURSITEHERELOGO第八章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规程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规程一、劳动安全技术规程一、劳动安全技术规程v(一)工厂安全技术规程(一)工厂安全技术规程v(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v(三)矿山安全法律制度(三)矿山安全法律制度YOURSITEHERELOGO第八章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规程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规程v二、劳动卫生技术规程二、劳动卫生技术规程(一)防止粉尘危害的规定(一)防止粉尘危害的规定v二、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规定二、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的规定v三、防止噪声、强光刺激和辐射的法律规定三、防止噪声、强光刺激和辐射的法律规定v四、防暑降温、防冻取暖和防湿的规定四、防暑降温、防冻取暖和防湿的规定v五、通风和照明的规定五、通风和照明的规定v六、生产辅助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规定六、生产辅助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规定YOURSITEHERELOGO第八章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生产者必须同时负责安全的原则管理生产者必须同时负责安全的原则” (1 1)分级责任制。即在企业中建立从厂级、车间、工段一)分级责任制。即在企业中建立从厂级、车间、工段一直到班组的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直到班组的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2 2)各职能机构、人员的安全卫生责任制。根据生产技术)各职能机构、人员的安全卫生责任制。根据生产技术部门、机械设备部门、动力设备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及其部门、机械设备部门、动力设备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职责,建立安全卫生责任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建立安全卫生责任制度。(3 3)各工种岗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对不同的工种、)各工种岗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对不同的工种、岗位,设立责任安全卫生责任制度。岗位,设立责任安全卫生责任制度。(4 4)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全面负责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全面负责制。 YOURSITEHERELOGO第八章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v二、二、“三同时三同时”制度制度要要求求新新建建、改改建建、扩扩建建工工程程的的劳劳动动安安全全卫卫生生设设施施必必须须与与主主体体工工程程同同时时设设计计、同同时时施施工工、同同时时投投产产和和使使用用的的一一种种劳劳动保护制度。动保护制度。v三、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制度三、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制度劳劳动动法法第第5555条条专专门门规规定定:“从从事事特特种种作作业业的的劳劳动动者者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20002000年年7 7月月1 1日日起起施施行行的的招招用用技技术术工工种种从从业业人人员员规规定定,第第二二条条规规定定,国国家家实实行行先先培培训训后后上上岗岗的的就就业业制制度度。用用人人单单位位招招用用从从事事技技术术复复杂杂以以及及涉涉及及到到国国家家财财产产、人人民民生生命命安安全全和和消消费费者者利利益益工工种种(职职业业)(以以下下简简称称技技术术工工种种)的的劳劳动动者者,必必须须从从取取得得相相应应职职业业资资格格证证书书的的人人员员中中录录用用。 YOURSITEHERELOGO第八章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v四、安全卫生认证制度四、安全卫生认证制度(1 1)对与安全卫生联系特别密切的某些人员的资格认证,)对与安全卫生联系特别密切的某些人员的资格认证,包括企业领导人安全卫生管理资格、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包括企业领导人安全卫生管理资格、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资格、安全卫生检测检验人员执业资格等的认证。全资格、安全卫生检测检验人员执业资格等的认证。(2 2)对与安全卫生联系特别密切的某些单位的资格认证,)对与安全卫生联系特别密切的某些单位的资格认证,包括矿山、建筑等企业的安全资格认证;安全卫生设备设包括矿山、建筑等企业的安全资格认证;安全卫生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劳动防护用品设计、生产、维计制造、安装、维修单位,劳动防护用品设计、生产、维修、经营单位,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的资格认证;等等。修、经营单位,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的资格认证;等等。(3 3)对与安全卫生联系特别密切的物质技术要素的质量认)对与安全卫生联系特别密切的物质技术要素的质量认证,包括安全卫生设备和工程、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卫生证,包括安全卫生设备和工程、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卫生技术等的质量认证。技术等的质量认证。YOURSITEHERELOGO第八章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v五、安全卫生检查制度五、安全卫生检查制度v六、伤亡报告和处理制度六、伤亡报告和处理制度伤伤亡亡事事故故是是指指职职工工在在劳劳动动过过程程中中发发生生的的人人身身伤伤害害、急急性性中毒事故。中毒事故。 1 1、伤亡事故的等级、伤亡事故的等级 (1 1)轻伤事故,指劳动者负伤后休息)轻伤事故,指劳动者负伤后休息1 1个工作日以上,但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低于105105日的失能伤害。日的失能伤害。 (2 2)重伤事故,指劳动者负伤后休息)重伤事故,指劳动者负伤后休息105105日(包括本数)日(包括本数)以上的失能伤害。以上的失能伤害。 (3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 12 2人的事故。人的事故。 (4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 39 9人的事故。人的事故。 (5 5)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10人以上的事故人以上的事故。YOURSITEHERELOGO第八章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2 2、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1 1)报告)报告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企业负责人要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其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企业负责人要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其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等报告。部门等报告。 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应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到省一级,重大死告应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到省一级,重大死亡事故应报到国务院有关部门。亡事故应报到国务院有关部门。(2 2)调查)调查 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指定相关人员组成调查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指定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组,进行调查; 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劳动行政部门、公安部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劳动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按企业隶属关系由省级主管部门和国务重大死亡事故按企业隶属关系由省级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院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和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和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v七、监管制度七、监管制度YOURSITEHERELOGO第八章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v案例案例1 1: 某机械厂空压机房安装了两台大功率的空压机,昼夜某机械厂空压机房安装了两台大功率的空压机,昼夜运转。由于厂房低矮狭窄,机器的轰鸣声,震耳欲聋。厂运转。由于厂房低矮狭窄,机器的轰鸣声,震耳欲聋。厂房由于经济效益差、缺乏资金一直没有安装消音装置。苏房由于经济效益差、缺乏资金一直没有安装消音装置。苏某等某等5 5名工人在这种环境下劳动,均出现心跳过速,其中名工人在这种环境下劳动,均出现心跳过速,其中苏某已经发展到心率不齐,经医院诊断,已经有明显的心苏某已经发展到心率不齐,经医院诊断,已经有明显的心脏病症状。苏某等脏病症状。苏某等5 5人,要求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单位迟人,要求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单位迟迟没有行动。于是苏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迟没有行动。于是苏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要求:(1 1)机械厂改善劳动条件;)机械厂改善劳动条件;(2 2)确认的心脏病是职业病。)确认的心脏病是职业病。 此案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查明以下事实:此案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查明以下事实:(1 1)经仲裁委员会请技术部门鉴定,厂房内的噪音大大超)经仲裁委员会请技术部门鉴定,厂房内的噪音大大超过了人们所承受的程度;过了人们所承受的程度;(2 2)苏某本人的父母均无心脏病史。)苏某本人的父母均无心脏病史。YOURSITEHERELOGO第八章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特殊劳动保护制度特殊劳动保护制度一、特殊劳动保护的概念一、特殊劳动保护的概念v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内容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内容(一)女职工一般劳动保护和特殊劳动保护之区分(一)女职工一般劳动保护和特殊劳动保护之区分(二)女职工一般特殊劳动保护(二)女职工一般特殊劳动保护(三)女职工(三)女职工“四期四期”保护保护(四四)侵侵犯犯女女职职工工特特殊殊劳劳动动法法保保护护的的法法律律救救济济途途径径YOURSITEHERELOGO第八章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特殊劳动保护特殊劳动保护v三、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三、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一)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一)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二)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二)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三三)对对未未成成年年工工的的使使用用和和特特殊殊保保护护实实行行登登记记制制度度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一节第一节 工作时间制度工作时间制度v一、工作时间的含义一、工作时间的含义依照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或一周之内,依照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或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劳动时间。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劳动时间。二、工时立法的起源与发展二、工时立法的起源与发展18021802年英国颁布的年英国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劳动法劳动法第第36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工作时间不超过8 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周至少休息一日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一节第一节 工作时间制度工作时间制度19951995年年3 3月月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该规定,该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规定职工每日工作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 8小小时,每周工作时,每周工作4040小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小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统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一的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休息日。 世界工作时间立法的发展趋势世界工作时间立法的发展趋势 (1 1)即使不是雇主指挥命令下的劳动,只要是实际工作中)即使不是雇主指挥命令下的劳动,只要是实际工作中所必须的,都视为劳动时间。所必须的,都视为劳动时间。 (2 2)将)将“周周”作为工作时间的计量单位,即将作为工作时间的计量单位,即将8 8小时工作日小时工作日变为变为“4040小时工作周小时工作周”。 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一节第一节 工作时间制度工作时间制度v三、工作时间的分类三、工作时间的分类(一)标准工作时间(一)标准工作时间 (三)延长工作时间(三)延长工作时间 (四)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四)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五)不定时工作时间(五)不定时工作时间 (六)弹性工作时间(六)弹性工作时间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二节第二节 休息休假制度休息休假制度v一、休息休假制度设立的意义一、休息休假制度设立的意义v二、休息休假的内容二、休息休假的内容v(一)工间休息(一)工间休息 企企事事业业单单位位要要保保证证劳劳动动者者的的工工间间休休息息,午午休休和和用用膳膳时时间间一般为一般为1 1至至2 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少于半小时。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少于半小时。 v(二)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二)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一般不少于一般不少于1616小时小时v(三)周休息时间(三)周休息时间v(四)法定节日(四)法定节日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二节第二节 休息休假制度休息休假制度v 1 1、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 1天,即由目前天,即由目前的的1010天增加到天增加到1111天。天。 2 2、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元旦、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元旦放假放假1 1天不变;春节放假天不变;春节放假3 3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五一五一”国际国际劳动节由劳动节由3 3天调整为天调整为1 1天,减少天,减少2 2天;天;“十一十一”国庆国庆节放假节放假3 3天不变;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国家法天不变;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定节假日,各放假1 1天天( (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一个月为休假日) )。 3 3、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 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二节第二节 休息休假制度休息休假制度v(五)年休假五)年休假v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v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二节第二节 休息休假制度休息休假制度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二节第二节 休息休假制度休息休假制度v(五)年休假五)年休假享受年休假的范围享受年休假的范围: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 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年休假的天数年休假的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 1年不满年不满1010年的,年休假年的,年休假5 5天;已满天;已满1010年不满年不满2020年的,年休假年的,年休假1010天;已满天;已满2020年的,年休假年的,年休假1515天。天。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假假期。年休假在年休假在1 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 1个年度安排。个年度安排。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二节第二节 休息休假制度休息休假制度v职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处理职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处理:带薪休假核心是带薪,具备强制性带薪休假核心是带薪,具备强制性 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工资收入的300%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为什么规定干满一年就能休假,这是充分考虑到了为什么规定干满一年就能休假,这是充分考虑到了农民工等群体流动性强的特点。农民工等群体流动性强的特点。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二节第二节 休息休假制度休息休假制度v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情形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情形:( (一一)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天数的;( (二二) )职工请事假累计职工请事假累计20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工资的;( (三三) )累计工作满累计工作满1 1年不满年不满10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 2个月以上的;个月以上的;( (四四) )累计工作满累计工作满1010年不满年不满20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 3个月以上的;个月以上的;( (五五) )累计工作满累计工作满20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 4个月个月以上的。以上的。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二节第二节 休息休假制度休息休假制度v(六)探亲假(六)探亲假v(1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3030天的探亲假一次;天的探亲假一次;v(2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予)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予2020天的探亲假天的探亲假一次;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不能给予探亲假或者职工一次;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不能给予探亲假或者职工自己愿意两年探亲一次的,则可以两年给予探亲假一次,自己愿意两年探亲一次的,则可以两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假期为4545天。天。v(3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 4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为2020天;天;v(4 4)实行休假制度用人单位的职工,应当在休假期间探)实行休假制度用人单位的职工,应当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其休假的期间不足法定的探亲期间,则应由用人亲,如果其休假的期间不足法定的探亲期间,则应由用人单位补足。单位补足。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二节第二节 休息休假制度休息休假制度(七)婚丧假(七)婚丧假v三、我国休假标准评析三、我国休假标准评析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二节第二节 休息休假制度休息休假制度v(六)探亲假(六)探亲假v(1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3030天的探亲假一次;天的探亲假一次;v(2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予)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予2020天的探亲假天的探亲假一次;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不能给予探亲假或者职工一次;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不能给予探亲假或者职工自己愿意两年探亲一次的,则可以两年给予探亲假一次,自己愿意两年探亲一次的,则可以两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假期为4545天。天。v(3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 4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为2020天;天;v(4 4)实行休假制度用人单位的职工,应当在休假期间探)实行休假制度用人单位的职工,应当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其休假的期间不足法定的探亲期间,则应由用人亲,如果其休假的期间不足法定的探亲期间,则应由用人单位补足。单位补足。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三节第三节 加班加点制度加班加点制度v一、加班加点的概念一、加班加点的概念加班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加班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内从事生产或工作,通常以工作日计算。假日内从事生产或工作,通常以工作日计算。 加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工作日以外继续加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工作日以外继续从事生产或工作。从事生产或工作。v二、加班加点的条件二、加班加点的条件用用人人单单位位经经与与工工会会和和劳劳动动者者协协商商后后可可以以延延长长工工作作时时间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 1小时;小时; 特特殊殊原原因因需需要要延延长长工工作作时时间间的的,在在保保障障劳劳动动者者身身体体健健康康的的前前提提下下延延长长工工作作时时间间不不得得超超过过三三小小时时,但但是是每每月月不不得得超超过三十六小时;过三十六小时; 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三节第三节 加班加点制度加班加点制度v延长工作时间禁止制度的除外:延长工作时间禁止制度的除外:(1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使人民的生命健康)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使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2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3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修、保养的。(4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等紧急任务的。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等紧急任务的。(5 5)法律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况。)法律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况。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三节第三节 加班加点制度加班加点制度三、加班加点的限制措施三、加班加点的限制措施(1 1)用人单位必须事先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得到)用人单位必须事先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得到允许才能加班加点。允许才能加班加点。(2 2)增加用人单位加班加点的代价,确定较高的工)增加用人单位加班加点的代价,确定较高的工资报酬。资报酬。四、加班加点的监管四、加班加点的监管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家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家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张某张某19951995年年4 4月与某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签月与某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订了为期5 5年的劳动合同,其工作岗位为公司的货年的劳动合同,其工作岗位为公司的货车驾驶员,主要担负向外地送货的任务。在工作车驾驶员,主要担负向外地送货的任务。在工作的过程中,张某经常需要在星期六或星期日到外的过程中,张某经常需要在星期六或星期日到外地送货,也常常为送货而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地送货,也常常为送货而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但是,企业从未给予过加班费,张某为保住自己但是,企业从未给予过加班费,张某为保住自己的工作也从未向企业要求支付加班费,担心自己的工作也从未向企业要求支付加班费,担心自己一旦要加班费,公司可能会解除其劳动合同。一旦要加班费,公司可能会解除其劳动合同。20002000年年2 2月张某的合同期即将到期,得知公司因其月张某的合同期即将到期,得知公司因其年龄偏大,在合同期满后公司将不再与其续订劳年龄偏大,在合同期满后公司将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动合同。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家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家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于是,要求公司支付在于是,要求公司支付在5 5年的工作期间,其应得的加年的工作期间,其应得的加班费用,他的请求遭到公司的拒绝。公司认为,班费用,他的请求遭到公司的拒绝。公司认为,作为公司的司机张某的劳动时间应当综合计算,作为公司的司机张某的劳动时间应当综合计算,虽然张某经常需要在星期六或星期日到外地送货,虽然张某经常需要在星期六或星期日到外地送货,也常常为送货而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但是,在也常常为送货而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但是,在别人工作的时间,张某在没有送货任务的情况下,别人工作的时间,张某在没有送货任务的情况下,并没有提供劳动,对其劳动时间经过综合计算并并没有提供劳动,对其劳动时间经过综合计算并没有超过法定的工作时间的限定。张某不服,于没有超过法定的工作时间的限定。张某不服,于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1、对张某应当实行何种工时制度?、对张某应当实行何种工时制度?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家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家案例分析案例分析分析意见:分析意见: 依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对张某可以实行两种依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对张某可以实行两种工作制度:一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因为工作制度:一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因为关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审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审批办法批办法第第4 4条第条第1 1款第款第2 2项明确规定,对企业中的项明确规定,对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二是实行长途运输人员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二是实行一般的标准工作日制度。即对待张某也可以向企一般的标准工作日制度。即对待张某也可以向企业中的一般的其它劳动者一样,实行一般的标准业中的一般的其它劳动者一样,实行一般的标准工作日制度。但是,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工作日制度。但是,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人员不得因超时工作,主张加班、加点工资。对人员不得因超时工作,主张加班、加点工资。对于实行标准工时的人员,则可以主张加班、加点于实行标准工时的人员,则可以主张加班、加点的费用。的费用。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家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家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某私营企业因产品质量好、市场需求量大、订单充足而某私营企业因产品质量好、市场需求量大、订单充足而常常加班。有时甚至每天加班的长度少则常常加班。有时甚至每天加班的长度少则2 23 3小时,多则小时,多则4 45 5小时,超过了工人身体的承受限度。工人拒绝加班的,小时,超过了工人身体的承受限度。工人拒绝加班的,业主即以解除劳动关系相威胁。经过工人举报,劳动监察业主即以解除劳动关系相威胁。经过工人举报,劳动监察部门前去调查情况,企业也承认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但部门前去调查情况,企业也承认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但同时强调,企业这样做也是不得已,况且企业按照法律规同时强调,企业这样做也是不得已,况且企业按照法律规定超额支付给劳动者以报酬,绝大多数工人愿意多加班,定超额支付给劳动者以报酬,绝大多数工人愿意多加班,多拿工资,只有少数工人觉得太累,不愿意加班。由于工多拿工资,只有少数工人觉得太累,不愿意加班。由于工厂是流水作业,考虑到企业和大多数职工的利益,厂方决厂是流水作业,考虑到企业和大多数职工的利益,厂方决定加班并无实质性的错误定加班并无实质性的错误 v用人单位在哪几个方面违反了关于加班、加点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哪几个方面违反了关于加班、加点的规定 YOURSITEHERELOGO第九章第九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案例分析案例分析分析意见分析意见 (1 1)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违反了)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违反了劳动法劳动法第第4141条的规定。即,一般情况下,加班不超过条的规定。即,一般情况下,加班不超过1 1小时,小时,特殊情况下不超过特殊情况下不超过3 3小时,每月不超过小时,每月不超过3636小时。小时。(2 2)加班、加点程序违反了)加班、加点程序违反了劳动法劳动法的规定。用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加班、加点,应当人单位需要加班、加点,应当“与工会或劳动者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协商”,在本案件中,用人单位不但不与劳动者,在本案件中,用人单位不但不与劳动者协商,而且以解除劳动关系相胁,强迫劳动者加协商,而且以解除劳动关系相胁,强迫劳动者加班、加点劳动。其行为是严重错误的班、加点劳动。其行为是严重错误的 YOURSITEHERELOGO第十章第十章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争议处理概述劳动争议处理概述v三、我国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三、我国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一)具体的受案范围(一)具体的受案范围(二)我国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特点(二)我国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特点v四、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四、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一)着重调解原则(一)着重调解原则(二)及时处理原则(二)及时处理原则(三)合法处理原则(三)合法处理原则(四)公正处理原则(四)公正处理原则YOURSITEHERELOGO第十章第十章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v一、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用人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v(一)设立(一)设立v(二)组成(二)组成v(三)法律性质(三)法律性质v(四)职责(四)职责YOURSITEHERELOGO第十章第十章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v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v(一)设立(一)设立v(二)组成(二)组成v(三)劳动争议仲裁庭(三)劳动争议仲裁庭v(四)劳动争议仲裁员(四)劳动争议仲裁员v三、人民法院三、人民法院v(一)人民法院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一)人民法院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v(二二)人人民民法法院院解解决决劳劳动动争争议议案案件件的的审审判判人人员员构构成成YOURSITEHERELOGO第十章第十章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争议处理程序YOURSITEHERELOGO第十章第十章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争议处理程序v一、调解的概念及程序一、调解的概念及程序v(一)调解的原则(一)调解的原则v(二)调解的程序(二)调解的程序v(三)调解的效力(三)调解的效力v二、仲裁的概念及程序二、仲裁的概念及程序v(一)仲裁的原则一)仲裁的原则v(二)申请仲裁及受理(二)申请仲裁及受理v(三)案件审理(三)案件审理v(四)仲裁的效力(四)仲裁的效力v(五)对我国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评析(五)对我国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评析YOURSITEHERELOGO第十章第十章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v三、劳动诉讼三、劳动诉讼v(一)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的关系(一)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的关系v(二二)民民事事诉诉讼讼法法不不完完全全适适应应劳劳动动争争议议诉诉讼讼的若干表现的若干表现YOURSITEHERELOGO第十章第十章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集体合同争议处理集体合同争议处理v一、集体合同争议的概念一、集体合同争议的概念v二、利益争议的处理二、利益争议的处理v三、权利争议的处理三、权利争议的处理v四、我国集体合同争议处理机制四、我国集体合同争议处理机制YOURSITEHERELOGO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v一、部分案件一裁终局一、部分案件一裁终局草案第四十四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仲裁裁草案第四十四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养老金或者赔一、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养老金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三、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YOURSITEHERELOGO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v二、多渠道调解二、多渠道调解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有两种:即协商和企业内调解。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有两种:即协商和企业内调解。草案增加了基层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和能力,设专章规定草案增加了基层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和能力,设专章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其中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其中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劳动调解: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基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劳动调解: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依法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劳动调解组织。层人民调解组织;依法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劳动调解组织。”v三、仲裁委不受理时可直接起诉三、仲裁委不受理时可直接起诉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又规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又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予受理的决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YOURSITEHERELOGO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草案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草案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15日内向人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草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草案还规定,对终局裁决的案件,当事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案还规定,对终局裁决的案件,当事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者不予执行。民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或者不予执行。四、仲裁委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四、仲裁委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县、市设立劳动仲裁委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县、市设立劳动仲裁委员会,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区、县设立劳动仲裁委员会,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区、县设立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YOURSITEHERELOGO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v五、仲裁时效从五、仲裁时效从60日延长至日延长至6个月个月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起6060日内日内” 草案适当延长了时效,并完善了时效中断、中止制度,规草案适当延长了时效,并完善了时效中断、中止制度,规定: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6 6个月。仲裁时效个月。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v六、仲裁裁决最长六、仲裁裁决最长45天须作出天须作出15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仲裁庭裁决劳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3030日内结束。案情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YOURSITEHERELOGO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v七、赋予调解书和裁决书强制执行力七、赋予调解书和裁决书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v八、在举证方面作出倾向于劳动者的规定八、在举证方面作出倾向于劳动者的规定草案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草案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和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位掌握和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未提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未提交指定证据的,仲裁庭应当采用有利于劳动者的理解。交指定证据的,仲裁庭应当采用有利于劳动者的理解。YOURSITEHERELOGO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v九、事业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纳入本法调整九、事业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纳入本法调整草案规定:草案规定:“本法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与劳动本法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范围相同。合同法规定的范围相同。”v十、增加了有关支付令的规定十、增加了有关支付令的规定草案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或者草案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或者经济补偿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经济补偿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1515日内日内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人民法院收到用人单位提出的书面异议后,令。人民法院收到用人单位提出的书面异议后,支付令自行失效,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支付令自行失效,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YOURSITEHERELOGO第十一章第十一章劳动监察制度劳动监察制度v第一节第一节劳动监察制度概述劳动监察制度概述 一、劳动监察的概念及属性一、劳动监察的概念及属性 二、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二、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 三、劳动监察与一般劳动监督的区别三、劳动监察与一般劳动监督的区别v第二节第二节劳动监察的要素劳动监察的要素 一、劳动监察主体一、劳动监察主体 (一)劳动监察机构(一)劳动监察机构 (二)劳动监察员(二)劳动监察员 二、劳动监察的内容二、劳动监察的内容YOURSITEHERELOGO第十一章第十一章劳动监察制度劳动监察制度v第三节第三节劳动监察的权限及程序劳动监察的权限及程序v一、劳动监察的权限一、劳动监察的权限 (一)劳动监察的检查权(一)劳动监察的检查权 (二)劳动监察的调查权(二)劳动监察的调查权 (三)劳动监察的建议权(三)劳动监察的建议权 (四)劳动监察的处分权(四)劳动监察的处分权v二、劳动监察的程序二、劳动监察的程序(一)劳动监察执法检查的程序(一)劳动监察执法检查的程序 (二)案件受理的程序(二)案件受理的程序 (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YOURSITEHERELOGO谢谢大家谢谢大家! !N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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