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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由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于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年月日起施行。行政处罚法课件n n(一)行政处罚的含义:是指享有行政处(一)行政处罚的含义:是指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处罚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行为。的行政相对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行为。n n(二)行政处罚的特征:(二)行政处罚的特征:n n1 1、实实施施行行政政处处罚罚的的主主体体是是依依法法享享有有行行政政处处罚权的罚权的行政主体行政主体。n n2 2、行行政政处处罚罚的的对对象象是是实实施施了了行行政政违违法法行行为为,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应当给予处罚的行政相对人。n n3 3、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是惩罚违法。、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是惩罚违法。行政处罚法课件n n(三)行政处罚的原则(三)行政处罚的原则n n1 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 n n2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公开原则n n3 3、一事不再罚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 (二十四条)(二十四条)n n4 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n n5 5、保障权利原则保障权利原则 行政处罚法课件二、行政处罚的种类与二、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定n n(一)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第八条)(第八条)n n1 1、警告、警告 n n2 2、罚款、罚款n n3 3、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n n4 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n n5 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n n6 6、行政拘留、行政拘留 n n7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课件n n(二)行政处罚的设定(第九(二)行政处罚的设定(第九十四条)十四条)n n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n n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n n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课件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n n1、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法定职权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法定职权范围内)范围内)n n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管理公共事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法定授权范围内)务职能、法定授权范围内)n n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行政处罚法课件四、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四、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n n管辖管辖管辖管辖n n1 1、地域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地域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地域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地域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n n2 2、指定管辖(管辖争议)指定管辖(管辖争议)指定管辖(管辖争议)指定管辖(管辖争议)n n3 3、移送管辖(构成犯罪)移送管辖(构成犯罪)移送管辖(构成犯罪)移送管辖(构成犯罪)n n适用适用适用适用n n1 1、同时责令改正同时责令改正同时责令改正同时责令改正; 2 2、一事不再罚;一事不再罚;一事不再罚;一事不再罚;n n3 3、责任年龄;责任年龄;责任年龄;责任年龄; 4 4、责任能力责任能力责任能力责任能力;n n5 5、从轻、减轻、不罚;从轻、减轻、不罚;从轻、减轻、不罚;从轻、减轻、不罚;6 6、行刑合并;行刑合并;行刑合并;行刑合并;n n7 7、追责时效。追责时效。追责时效。追责时效。行政处罚法课件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决定n n(一)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一)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一)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一)行政处罚决定程序n n行政处罚程序是行政程序的一种,即行政处罚机行政处罚程序是行政程序的一种,即行政处罚机行政处罚程序是行政程序的一种,即行政处罚机行政处罚程序是行政程序的一种,即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关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关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关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限和顺序。限和顺序。限和顺序。n n行政处罚程序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种行政处罚程序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种行政处罚程序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种行政处罚程序有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种, , , ,听证程听证程听证程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序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序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序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 , , ,不是独立的程序。不是独立的程序。不是独立的程序。不是独立的程序。行政处罚法课件简易程序简易程序: :n n1 1、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n n(1 1 1 1)违法事实确凿。)违法事实确凿。)违法事实确凿。)违法事实确凿。 n n(2 2 2 2)有法定依据。)有法定依据。)有法定依据。)有法定依据。 n n(3 3 3 3)符合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符合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符合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符合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即:对个人处以度。即:对个人处以度。即:对个人处以度。即:对个人处以50505050元以下,对其他组织或法元以下,对其他组织或法元以下,对其他组织或法元以下,对其他组织或法人处以人处以人处以人处以100010001000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课件n2 2、简易程序的内容简易程序的内容n n(1 1)表明身份。)表明身份。 n n(2 2)说明理由和告知权利。)说明理由和告知权利。 n n(3 3)制作处罚决定书以及备案。)制作处罚决定书以及备案。 行政处罚法课件一般程序一般程序: :n n一般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般程序包括以下步骤:n n1 1 1 1、立案、立案、立案、立案n n2 2 2 2、调查取证、调查取证、调查取证、调查取证 n n3 3 3 3、调查结束,应当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报行政机关负责人、调查结束,应当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报行政机关负责人、调查结束,应当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报行政机关负责人、调查结束,应当制作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审查。审查。审查。n n4 4 4 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核后送达当事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核后送达当事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核后送达当事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核后送达当事人。 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n n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者转移证据。者转移证据。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予行政处罚;予行政处罚;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载明下列事项:载明下列事项: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的日期。的日期。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关的印章。关的印章。关的印章。 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定书送达当事人。定书送达当事人。定书送达当事人。n n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辩权利的除外。辩权利的除外。辩权利的除外。行政处罚法课件听证程序听证程序n n听证程序是指行政处罚机关按照法律的特听证程序是指行政处罚机关按照法律的特别规定并依据当事人的要求在作出行政处别规定并依据当事人的要求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组织全部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所罚决定前组织全部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所应适用的程序应适用的程序。 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日内提出;日内提出;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听证公开举行;听证公开举行;听证公开举行;行政处罚法课件n n(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n n第四十三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的规定,作出决定。的规定,作出决定。的规定,作出决定。行政处罚法课件行政处罚的执行行政处罚的执行n n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n n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除外。的除外。的除外。n n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机构分离。机构分离。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得自行收缴罚款。得自行收缴罚款。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接上缴国库。接上缴国库。接上缴国库。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四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第四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第四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第四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一制发的罚款收缴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第五十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的银行。的银行。的银行。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三加处罚款;三加处罚款;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n n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分期缴纳。分期缴纳。分期缴纳。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五十三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第五十三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第五十三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第五十三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误的,应当主动改正。行政处罚法课件法律责任法律责任n n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定的。定的。定的。行政处罚法课件n n五十六条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五十六条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五十七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法第四十六第五十七条行政机关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款或者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五十八条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第五十八条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第五十八条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第五十八条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予行政处分。给予行政处分。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五十九条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第五十九条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六十条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第六十条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第六十一条行政机关为牟取本单位私利,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不移交,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六十二条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第六十二条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法课件附则附则 n n第六十三条本法第四十六条罚款决定第六十三条本法第四十六条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的规定,由国务院制定具与罚款收缴分离的规定,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体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本法自年月第六十四条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本法公布前制定的法规和规章关于行本法公布前制定的法规和规章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与本法不符合的,应当自本政处罚的规定与本法不符合的,应当自本法公布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修订,法公布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修订,在年月日前修订完毕。在年月日前修订完毕。行政处罚法课件谢谢谢谢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相当。相当。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n n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组织自觉守法。组织自觉守法。组织自觉守法。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律设定。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n n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律责任。律责任。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十九条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十九条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的除外。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二十一条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第二十一条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二十二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第二十二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为。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的;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现的;现的;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机关备案。机关备案。机关备案。n n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n n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n n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行政处罚法课件n n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处罚无效。行政处罚法课件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感谢你的支持,我们会努力做得更好!感谢你的支持,我们会努力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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