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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篇多方股东合作协议范本*多方股东合作协议范本一*甲方:姓名:_身份证号:_联系方式:_乙方:姓名:_身份证号:_联系方式:_丙方:姓名:_身份证号:_联系方式:_鉴于各方在具体业务领域具有共同的发展目标和合作意愿,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各方就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名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公司概况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2. 公司住所:具体地址。3. 公司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二、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1. 公司注册资本为具体金额元人民币。2. 甲方以货币出资具体金额甲元,占注册资本的X%。3. 乙方以货币出资具体金额乙元,占注册资本的X%。4. 丙方以具体出资方式,如知识产权、实物等出资,经评估作价为具体金额丙元,占注册资本的X%。三、股东权利与义务1.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6)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2.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3)不得抽逃出资;(4)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四、股东会1.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2.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具体次数次。代表具体比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具体比例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3.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4.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五、董事会1.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具体人数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2.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具体人数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六、监事会1.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具体人数人,其中股东代表具体人数人,职工代表具体人数人。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2.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经营管理机构1.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2.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其他管理机构和部门,具体职责和权限由董事会决定。八、利润分配1. 公司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2.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九、股权转让1.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十、违约责任1. 股东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 股东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一、争议解决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一式具体份数份,各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_乙方(签字/盖章):_丙方(签字/盖章):_签订日期:_*多方股东合作协议范本二*甲方:姓名:_身份证号:_联系方式:_乙方:姓名:_身份证号:_联系方式:_丙方:姓名:_身份证号:_联系方式:_为了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共同开拓市场,实现互利共赢,各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名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宗旨以诚信为本,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通过各方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二、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2. 公司住所:具体地址。3. 公司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三、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1. 公司注册资本为具体金额元人民币。2. 甲方以货币出资具体金额甲元,占注册资本的X%。3. 乙方以货币出资具体金额乙元,占注册资本的X%。4. 丙方以具体出资方式,如技术、设备等出资,经评估作价为具体金额丙元,占注册资本的X%。四、股东权利与义务1. 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参加股东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2)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3)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6)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2.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五、股东会1.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2.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3.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具体次数次。代表具体比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具体比例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4.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具体比例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5.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六、董事会1.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具体人数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2.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具体人数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3.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七、监事会1.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具体人数人,其中股东代表具体人数人,职工代表具体人数人。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2.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3.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八、经营管理机构1.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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