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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的实施与企业用工新观念与企业用工新观念单单位:位:甘肃政法学院甘肃政法学院一、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的适用主体与价值取向适用主体与价值取向二、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实施后企业企业亟需转变的十大用工新观念亟需转变的十大用工新观念(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规定的主要亮点规定)三、三、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和和劳动法劳动法的效力比较的效力比较四、四、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对企业企业用工的过渡性规定用工的过渡性规定一、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的适用主体、价值取向适用主体、价值取向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2008年年1月月1日日8章98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年9月月18日日6 6章章3838条条(一)适用主体(一)适用主体(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劳动者、用人单位1 1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我国法定最低就业年龄:我国法定最低就业年龄:我国法定最低就业年龄:我国法定最低就业年龄:1616周岁周岁周岁周岁(1 1)未成年工:)未成年工:)未成年工:)未成年工: 年满年满年满年满1616周岁未满周岁未满周岁未满周岁未满1818周岁的劳动者周岁的劳动者周岁的劳动者周岁的劳动者(法律对其进行特别保护)(法律对其进行特别保护)(法律对其进行特别保护)(法律对其进行特别保护)(2 2)除了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外,禁止用人单)除了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外,禁止用人单)除了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外,禁止用人单)除了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位招用未满位招用未满位招用未满1616周岁的未成年人(童工)。周岁的未成年人(童工)。周岁的未成年人(童工)。周岁的未成年人(童工)。2、用人单位、用人单位(1)用人单位,包括)用人单位,包括:境内的企业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学校、医院、养老院等)(民办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合伙组织依法成立的基金会依法成立的基金会(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与社会团国家机关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比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体比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适用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适用适用公务员法公务员法人事部有关人事方面的规定人事部有关人事方面的规定与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依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执行执行(二)价值取向(二)价值取向(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保护谁的利益)保护谁的利益)n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强调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强调保护弱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并未过分倾向劳动者利益,还强调在劳动者和用但并未过分倾向劳动者利益,还强调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找到平衡点。人单位之间找到平衡点。n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平衡劳资双方利益的法律,不是平衡劳资双方利益的法律,不仅维护劳动者利益,也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多的人力仅维护劳动者利益,也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多的人力资源保障,追求的是员工与企业的两相利共同发展资源保障,追求的是员工与企业的两相利共同发展(双赢结果双赢结果),n只有兼顾、平衡双方的利益,才能构建和谐稳只有兼顾、平衡双方的利益,才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而才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定的劳动关系,进而才能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二、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实施后企业企业亟需转变的十大用工新观念亟需转变的十大用工新观念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规定的主要亮点规定的主要亮点规定的主要亮点规定:(一)企业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企业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不能再一年一签(二)劳动合同不能再一年一签(三)(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门槛大大降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门槛大大降低(四)试用期不再是廉价期(四)试用期不再是廉价期(五)追讨欠薪有绿色通道(五)追讨欠薪有绿色通道(六)招工不可再收取押金、扣押证件(六)招工不可再收取押金、扣押证件(七)违约金不能随意设定(七)违约金不能随意设定(八)(八)辞退员工不再轻而易举辞退员工不再轻而易举(九)(九)劳务派遣用工不再是企业避风港劳务派遣用工不再是企业避风港劳务派遣用工不再是企业避风港劳务派遣用工不再是企业避风港 (十)十)企业规章制度不再由企业单方决定企业规章制度不再由企业单方决定企业规章制度不再由企业单方决定企业规章制度不再由企业单方决定(一)企业用工必须签订(一)企业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规定了四项约束机制:定了四项约束机制:(1)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自自用工之日用工之日起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系(不是从劳动合同订立时起建立劳动关系)(不是从劳动合同订立时起建立劳动关系)(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个月内订立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过错但应依法向劳动者但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的劳支付其实际工作的劳动报酬。动报酬。n n例例例例1 1:王某王某王某王某20082008年年年年2 2月月月月3 3日根据约定到日根据约定到日根据约定到日根据约定到A A公司工作:公司工作:公司工作:公司工作:(1 1)A A公司与王某自公司与王某自公司与王某自公司与王某自20082008年年年年2 2月月月月3 3日(用工之日)日(用工之日)日(用工之日)日(用工之日)起起起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2 2)双方应)双方应)双方应)双方应2008-2-32008-3-22008-2-32008-3-2(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1 1个月内)个月内)个月内)个月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 3)2008-2-32008-3-22008-2-32008-3-2, A A公司书面通知王某订立书公司书面通知王某订立书公司书面通知王某订立书公司书面通知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面劳动合同,但面劳动合同,但面劳动合同,但王某不与王某不与王某不与王某不与A A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的,的,的, A A公司应当:公司应当:公司应当:公司应当:书面通知王某书面通知王某书面通知王某书面通知王某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不(不(不(不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向王某向王某向王某向王某支付其实际工作报酬支付其实际工作报酬支付其实际工作报酬支付其实际工作报酬。(3 3)用人单位自)用人单位自)用人单位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 /超过超过超过超过1 1个月但不满个月但不满个月但不满个月但不满1 1年)年)年)年)未未未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与劳动者应与劳动者应与劳动者应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应向劳动者应向劳动者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每月支付每月支付每月支付2 2倍的工资;倍的工资;倍的工资;倍的工资;(起算时间起算时间起算时间起算时间为为为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截止时间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为为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不不不不与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并并并并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有过错)(用人单位有过错)(用人单位有过错)(用人单位有过错)n nn n例例例例2 2:王某王某王某王某20082008年年年年2 2月月月月3 3日根据约定到日根据约定到日根据约定到日根据约定到A A公司工作:公司工作:公司工作:公司工作:(1 1)应()应()应()应(2008-2-32008-3-22008-2-32008-3-2)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1 1个月内)个月内)个月内)个月内)(2 2) 假设假设假设假设A A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与与与与王某在王某在王某在王某在2008-10-102008-10-10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 /超过超过超过超过1 1个月但不满个月但不满个月但不满个月但不满1 1年)年)年)年)AA公司应公司应公司应公司应(2008-3-32008-10-92008-3-32008-10-9)向王某向王某向王某向王某每月支付每月支付每月支付每月支付2 2倍的工资倍的工资倍的工资倍的工资起算时间起算时间起算时间起算时间为为为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2008-3-32008-3-3)截止时间截止时间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为为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2008-10-92008-10-9)(3 3)假设)假设)假设)假设A A公司于公司于公司于公司于2008-10-102008-10-10书面通知王某补订书面劳动书面通知王某补订书面劳动书面通知王某补订书面劳动书面通知王某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合同,但合同,但合同,但王某不与王某不与王某不与王某不与A A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 A公司应公司应公司应公司应当:当:当:当:书面通知书面通知书面通知书面通知王某王某王某王某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并并并并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1 1个月工资)个月工资)个月工资)个月工资)(4 4)用人单位自用人单位自用人单位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用工之日起满用工之日起满用工之日起满1 1年年年年不与不与不与不与劳动者订立书劳动者订立书劳动者订立书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面劳动合同的:面劳动合同的:面劳动合同的: 自自自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至至至(满一年的(满一年的(满一年的(满一年的前一日)前一日)前一日)前一日)向劳动者向劳动者向劳动者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并视为自并视为自并视为自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已经已经已经与劳动与劳动与劳动与劳动者订立者订立者订立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与劳动者应立即与劳动者应立即与劳动者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补订补订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用人单位违法用人单位违法用人单位违法不立即与劳动者订立不立即与劳动者订立不立即与劳动者订立不立即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劳动合同的,自(劳动合同的,自(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起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起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起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起向向向向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每月支付(每月支付(每月支付(每月支付2 2倍的工资)倍的工资)倍的工资)倍的工资)直到(直到(直到(直到(补订书面无固补订书面无固补订书面无固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n n例例例例3 3:王某王某王某王某20082008年年年年2 2月月月月3 3日根据约定到日根据约定到日根据约定到日根据约定到A A公司工作,公司工作,公司工作,公司工作,2009-2-32009-2-3后后后后(自用工之日自用工之日自用工之日自用工之日2008-2-32008-2-3起起起起超过超过超过超过1 1年了),年了),年了),年了), A A公公公公司如果司如果司如果司如果不不不不与王某与王某与王某与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 A公司向王某公司向王某公司向王某公司向王某(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自自自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2008-3-32008-3-3) 至至至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满一年的前一日)(满一年的前一日)(满一年的前一日)2009-2-12009-2-1 视为视为视为视为A A公司自公司自公司自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2009-2-22009-2-2 )已已已已经经经经与王某订立与王某订立与王某订立与王某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 A公司应立即与王某公司应立即与王某公司应立即与王某公司应立即与王某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A公司如果公司如果公司如果公司如果不不不不立即与王某立即与王某立即与王某立即与王某补订合同补订合同补订合同补订合同:自(:自(:自(:自(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满一年的当日满一年的当日满一年的当日2009-2-22009-2-2 )起)起)起)起向劳动者向劳动者向劳动者向劳动者(每月支付(每月支付(每月支付(每月支付2 2倍的倍的倍的倍的工资),工资),工资),工资),直到(直到(直到(直到(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前一日前一日前一日)2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法定必备条款:规定了法定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171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具备条款: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具备条款: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具备条款: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具备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三)劳动合同期限;(三)劳动合同期限;(三)劳动合同期限;(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六)劳动报酬;(六)劳动报酬;(六)劳动报酬;(七)(七)(七)(七)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n n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上述必备条款: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上述必备条款: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上述必备条款: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上述必备条款: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n n劳动合同除法定必备条款外,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劳动合同除法定必备条款外,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劳动合同除法定必备条款外,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劳动合同除法定必备条款外,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等其他事项。保守秘密等其他事项。保守秘密等其他事项。保守秘密等其他事项。 3、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签字或者盖章生效。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各执一份。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二)劳动合同不能再一年一签劳动合同不能再一年一签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在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其优势已实施后,其优势已不存在,并且对企业来说是极不利的不存在,并且对企业来说是极不利的。首先,首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46条规定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在2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如果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而直接终止劳)用人单位如果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而直接终止劳动合同;动合同;(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提供的条件比原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提供的条件比原劳动合同约定的较低,导致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动合同约定的较低,导致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其次,其次,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14条规定:固定期限的劳动合条规定: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连续同连续2次续签后,再次(第次续签后,再次(第3次)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劳次)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同意而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同意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企业选择一年一签劳动合同,那么两年(已经连续如果企业选择一年一签劳动合同,那么两年(已经连续续签两次了)后,企业只有两种选择:续签两次了)后,企业只有两种选择:(1)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企业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企业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后,与劳动者分道扬镳。(可能会使自己培养的员工流失,金后,与劳动者分道扬镳。(可能会使自己培养的员工流失,等于为他人做嫁衣。)等于为他人做嫁衣。)(2)选择续签劳动合同,由于已经连续续签)选择续签劳动合同,由于已经连续续签2次了,这次次了,这次(第(第3次)续签,只要劳动者没有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次)续签,只要劳动者没有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用人单位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选择(这个选择就使企业可能面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就使企业可能面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3年年+6年)年)(三)(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门槛大大降低订立门槛大大降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签劳动合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年;( 1010年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年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年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年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 包括包括包括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施行前的工作年限)施行前的工作年限)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华为公司华为公司n n2、连续、连续2次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次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第(第3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次)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签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同意而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同意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例4:2008-2-1订立了订立了1年期限的年期限的合同合同(2009-1-31)2009-2-1续订了续订了1年(年(2010-1-31):):第第1次续签次续签2010-2-1又续订了又续订了1年(年(2011-1-31):):第第2次续签次续签2011-2-1又要续订:又要续订:第第3次续签次续签,如果劳动者提出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用人单位必须同意而签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用人单位必须同意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n n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n n用人单位违法用人单位违法不不与劳动者与劳动者订立订立无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向劳动者(每(每月支付月支付2倍的工资)。倍的工资)。(四)试用期不再是廉价期(四)试用期不再是廉价期1、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个月)(1)3个月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个月;(2)1年年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个月;(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个月。(4)不得约定试用期:)不得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个月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续签劳动合同时,不论岗位是否变更都不得再约定试用期续签劳动合同时,不论岗位是否变更都不得再约定试用期。3、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单独的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不成立,单独的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合同就是劳动合同,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该试用期合同就是劳动合同,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4、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或者(不得低于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并不得低于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例例例例5:5:兰州市区(兰州市区(兰州市区(兰州市区(5 5区)某企业与某劳动者签定合同约定:区)某企业与某劳动者签定合同约定:区)某企业与某劳动者签定合同约定:区)某企业与某劳动者签定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5 5年,年,年,年,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工资个月,工资1500元元/月。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60元元/月月,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1000元元/月月。6个月试用期工资个月试用期工资:2种理解种理解(1)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100080%=800元元且且760元,即元,即800元元(2)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150080%=1200元元且且760元,即元,即1200元元5、违法超期试用要支付赔偿金:、违法超期试用要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超期试用劳动者:用人单位违法超期试用劳动者:n支付(支付(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n还支付(还支付(赔偿金)赔偿金)=(试用期满的月工资)(试用期满的月工资)(已履行的超期期间)(已履行的超期期间)n n例例6:某企业与某劳动者签定合同约定:某企业与某劳动者签定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5年,年,试用期试用期1年(已经年(已经履行)履行)即即超期试用了超期试用了6个月个月。对超期试用的。对超期试用的6个月:个月:按月支付试用期工资按月支付试用期工资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试用期满的月工资试用期满的月工资6(6个月转正后的工资)个月转正后的工资)(五)追讨欠薪有绿色通道(五)追讨欠薪有绿色通道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未依合同约定或者未依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未依合同约定或者未依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150%、200%、300%)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劳动报酬、加班费;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应付金额50%以上以上100%以下)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追讨欠薪依法有了绿色通道劳动者追讨欠薪依法有了绿色通道: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发出支付令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发出支付令。(六)招工不可收取押金、扣押证件(六)招工不可收取押金、扣押证件n n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9 9条再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条再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条再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条再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n n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8484条规定了条规定了条规定了条规定了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处罚措施:n n(1 1)用人单位违法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上岗资格证等证件:用人单位违法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上岗资格证等证件:用人单位违法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上岗资格证等证件:用人单位违法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上岗资格证等证件: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 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法给予处罚并依法给予处罚并依法给予处罚并依法给予处罚n n(2 2)用人单位违法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或财物的:)用人单位违法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或财物的:)用人单位违法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或财物的:)用人单位违法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或财物的: 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 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罚款(并罚款(并罚款(并罚款(每人每人每人每人500500元以上元以上元以上元以上20002000元以下的标准)元以下的标准)元以下的标准)元以下的标准)n n(3 3)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七)违约金不能随意设定(七)违约金不能随意设定n n 只有在只有在只有在只有在2 2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n n1、在、在(培训服务期条款中)(培训服务期条款中)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n n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专项培训费用专项培训费用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对其进行,对其进行,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专业技术培训专业技术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可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可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可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可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n n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n n (违约金的数额)(违约金的数额)(违约金的数额)(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不得超过不得超过不得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2、在(、在(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违约金)中约定违约金(1 1)竞业限制的人员竞业限制的人员竞业限制的人员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 2)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不得超过不得超过不得超过2 2年年年年。 (3 3)用人单位需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需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需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需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当事人协商确定具体数额)当事人协商确定具体数额)当事人协商确定具体数额)当事人协商确定具体数额)(4 4)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n n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n n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可要求劳动者承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可要求劳动者承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可要求劳动者承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可要求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八)辞退员工不再轻而易举(八)辞退员工不再轻而易举1 1、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1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第(第(第3636条)条)条)条)n 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不加以任何限制。法律不加以任何限制。法律不加以任何限制。法律不加以任何限制。 n n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不同: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不同: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不同: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不同: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不需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先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补偿金。补偿金。(2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职)(辞职)(辞职)(辞职): 3 3种种种种AA、 提前通知解除提前通知解除提前通知解除提前通知解除(第(第(第(第3737条):条):条):条):n n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提前提前提前提前30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 n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在试用期内在试用期内在试用期内/ /可以提前可以提前可以提前可以提前3 3天通知天通知天通知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BB、 随时通知解除随时通知解除随时通知解除随时通知解除(第(第(第(第3838条条条条1 1款):款):款):款):(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无效劳动合同的;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无效劳动合同的;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无效劳动合同的;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了无效劳动合同的; ( (六六六六)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 (七七七七)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CC、无须通知立即解除、无须通知立即解除、无须通知立即解除、无须通知立即解除(第第第第3838条条条条2 2款):款):款):款):(一)(一)(一)(一)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的;劳动的;劳动的; (二)(二)(二)(二)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3种种n nA A、即时通知解除、即时通知解除、即时通知解除、即时通知解除 (过错性辞退)(过错性辞退)(过错性辞退)(过错性辞退) (第(第(第(第3939条)条)条)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成重大损害的;成重大损害的;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无效劳动合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无效劳动合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无效劳动合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同;同;同;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n n n nB、提前通知解除(非过错性辞退)、提前通知解除(非过错性辞退)4040条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提前提前提前30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劳动劳动劳动者本人或者者本人或者者本人或者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C C、 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第(第(第(第4141条条条条 )1 1、经济性裁员,即裁减人员、经济性裁员,即裁减人员、经济性裁员,即裁减人员、经济性裁员,即裁减人员2020人以上人以上人以上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或者裁减不足或者裁减不足或者裁减不足20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10%以上以上以上以上2 2、经济性裁员的条件:、经济性裁员的条件:、经济性裁员的条件:、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三)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三)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三)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3 3、经济性裁员的程序:、经济性裁员的程序:、经济性裁员的程序:、经济性裁员的程序: 用人单位提前用人单位提前用人单位提前用人单位提前30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4 4、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5 5、 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在6 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用被裁减的人员。用被裁减的人员。用被裁减的人员。 2、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6种情形:种情形:nn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42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6 6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提前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提前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提前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提前通知解除和经济性裁员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解除和经济性裁员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解除和经济性裁员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解除和经济性裁员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 5年的;年的;年的;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正在担任(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正在担任(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正在担任(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正在担任集体协商代表的;劳动者正在服兵役的;劳动者正在担任工会集体协商代表的;劳动者正在服兵役的;劳动者正在担任工会集体协商代表的;劳动者正在服兵役的;劳动者正在担任工会集体协商代表的;劳动者正在服兵役的;劳动者正在担任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会委员的等。)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会委员的等。)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会委员的等。)主席、副主席、工会委员会委员的等。) 劳动者具备(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时劳动者具备(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时劳动者具备(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时劳动者具备(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时又存在(过错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又存在(过错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又存在(过错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又存在(过错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动合同。动合同。动合同。3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后的附随法律义务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后的附随法律义务n(1)对于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员工在劳动合同解)对于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前未作健康检查的,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终止前未作健康检查的,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n(2)用人单位应在合同解除之日出具)用人单位应在合同解除之日出具(解除劳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合同的证明),并在并在(15日内)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为劳动者办理(档案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n(3)用人单位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A、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n(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依法随时通知解除依法随时通知解除/无须通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须通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n(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n(3)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非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的的;n(4)经济性裁员的)经济性裁员的;n(5)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合同;或续签合同时提供的条件比原合同约定的较低签合同;或续签合同时提供的条件比原合同约定的较低n(6)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破产、)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破产、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n(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B、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工作年限月工资。月工资。“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合同解除前是指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了3.63.11年,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4个月工资个月工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了3.13.5年,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3.5个月工资个月工资C、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首先,要首先,要足额支付足额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其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其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1倍的赔偿金倍的赔偿金。(最终要支付(最终要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倍的经济补偿金)4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n(1)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n(2)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金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n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支付了赔偿金的(支付了赔偿金的(2倍的经济补偿金)倍的经济补偿金),不再,不再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n(违法辞退劳动者,最终支付违法辞退劳动者,最终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倍的经济补偿金。)(九)劳务派遣用工(九)劳务派遣用工不再是企业避风港不再是企业避风港n n1 1、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三方当事人、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三方当事人、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三方当事人、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三方当事人: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属于劳务关系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属于劳务关系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属于劳务关系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属于劳务关系n n2 2、劳务派遣单位必须采取公司形式、劳务派遣单位必须采取公司形式、劳务派遣单位必须采取公司形式、劳务派遣单位必须采取公司形式,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50万元。万元。万元。万元。n n3 3、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1 1)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 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 ,劳务派遣单位要按照(当地最低劳务派遣单位要按照(当地最低劳务派遣单位要按照(当地最低劳务派遣单位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2 2)(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订立订立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4 4)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知知知(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5 5)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不得克扣不得克扣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劳动报酬。(6 6)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7 7)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的,的,的,应向该劳动者依法应向该劳动者依法应向该劳动者依法应向该劳动者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 4 4、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的义务:n n(1 1)依法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依法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依法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依法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n n(2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n n(3 3)对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对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对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对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n n(4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n n(5 5)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n n(6 6)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如果用工单位不履行这些义务,依照如果用工单位不履行这些义务,依照如果用工单位不履行这些义务,依照如果用工单位不履行这些义务,依照实施条例实施条例实施条例实施条例3535条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条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条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条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任:任:任: (1 1)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责令改正;责令改正;责令改正; (2 2)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每位被派遣劳动者每位被派遣劳动者每位被派遣劳动者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1000元以上元以上元以上元以上 50005000元以下元以下元以下元以下的标准)的标准)的标准)的标准) (3 3)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十)企业规章制度(十)企业规章制度不再由企业单方决定不再由企业单方决定n n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第第第4 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者重大事项时,应当者重大事项时,应当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确定。确定。确定。 n n用人单位还必须把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用人单位还必须把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用人单位还必须把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用人单位还必须把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证据意识)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证据意识)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证据意识)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证据意识)n n企业制定一套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企业制定一套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企业制定一套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企业制定一套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三个要件:内容合法、民主程序、向员工公必须符合三个要件:内容合法、民主程序、向员工公必须符合三个要件:内容合法、民主程序、向员工公必须符合三个要件:内容合法、民主程序、向员工公示。示。示。示。 补充:劳动者维权成本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降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的,依照动合同而发生争议的,依照动合同而发生争议的,依照动合同而发生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的规定处理。的规定处理。的规定处理。(20082008年年年年5 5月月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时效:仲裁时效:n n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一年一年一年,从当事人,从当事人,从当事人,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法:动法:动法:动法:6060日日日日 )n n因因因因拖欠劳动报酬拖欠劳动报酬拖欠劳动报酬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发生争议的:发生争议的:发生争议的:(1 1)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申请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申请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申请仲裁)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申请仲裁没有时效期没有时效期没有时效期没有时效期间的限制;间的限制;间的限制;间的限制;(2 2)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一年内)一年内)一年内)提出。提出。提出。提出。 n n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保障。费由财政保障。费由财政保障。费由财政保障。三、三、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和和劳动法劳动法的效力比较的效力比较n n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内容与内容与内容与内容与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内容相比:内容相比:内容相比:内容相比:(1 1)全新规定)全新规定)全新规定)全新规定(2 2)进一步具体规范)进一步具体规范)进一步具体规范)进一步具体规范(3 3)完全不同规定)完全不同规定)完全不同规定)完全不同规定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在效力上优于在效力上优于在效力上优于在效力上优于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劳动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n nn四、四、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的的n过渡性规定过渡性规定(一)(一)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订立而且在实施实施之前订立而且在实施之后存续的劳动合同:之后存续的劳动合同:即便其条款与新法相违背,只要订立时即便其条款与新法相违背,只要订立时不违反当时的法律,均应按原合同履行。不违反当时的法律,均应按原合同履行。n(二)(二)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自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再次续订固定期限劳施行后再次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起开始计算动合同起开始计算。n如:如:2005-1-1订立的订立的1年劳动合同(年劳动合同(2005-12-31)2006-1-1续订了续订了1年(年(2006-12-31)2007-1-1又续订了又续订了1年(年(2007-12-31)2008-1-1又续订了又续订了1年(年(2008-12-31):开始计算续订的):开始计算续订的次数,第次数,第1次续签次续签2009-1-1又续订了又续订了1年(年(2009-12-31):第):第2次续签次续签2010-1-1又要续订:第又要续订:第3次续签,次续签,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同意而签订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同意而签订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同意而签订无固定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同意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n(三)(三)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自本法施行之日起1个月个月内内(2008-1-12008-1-31)订立。)订立。1、2008-2-12008-12-31,尚未补签好书面劳动合同,尚未补签好书面劳动合同:(1)支付)支付2 2倍的工资;倍的工资;倍的工资;倍的工资;(2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3 3)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2 2、2009-1-12009-1-1后,还未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后,还未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后,还未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后,还未补订书面劳动合同:(1)2008-2-12008-12-31:支付两倍的工资支付两倍的工资支付两倍的工资支付两倍的工资(2 2)自)自)自)自2009-1-12009-1-1起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起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起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起视为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如果不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如果不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如果不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如果不与劳动者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与劳动者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与劳动者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与劳动者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限劳动合同之日限劳动合同之日限劳动合同之日2009-1-12009-1-1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2 2倍的工资)倍的工资)倍的工资)倍的工资)n(四)(四)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本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如:如:2005-1-12010-12-31的的6年劳动合同终止:年劳动合同终止:支付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3年,年,2008-1-12010-12-31););2005-1-12007-12-31:按:按劳动法劳动法规定,定期合同终止不支规定,定期合同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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