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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职业道德 了解支付结算的相关概念及其法律构成;了解支付结算的相关概念及其法律构成; 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熟悉票据的相关概念;熟悉票据的相关概念; 熟悉各结算账户的使用范围和开户要求;熟悉各结算账户的使用范围和开户要求; 掌握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内部控制;掌握现金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内部控制; 掌握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基本要求;掌握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基本要求; 掌握各种结算方式的相关规定。掌握各种结算方式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结算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 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 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 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第一节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支付结算概述 一、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二)支付结算的特征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支支付付结结算算概概述述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银行不垫款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 。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支付结算运用的工具有支付结算运用的工具有“三票一卡三票一卡”。三票包括汇票、本票和支。三票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一卡是指信用卡。票,一卡是指信用卡。 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主要有:主要有:票据法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异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等等。等等。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一)(一) 单位、个人和银行单位、个人和银行 应当按照应当按照人民币人民币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办法办法的规定开立、的规定开立、 使用账户。使用账户。 (二)(二) 单位、个人和银行单位、个人和银行 办理支付结算,必办理支付结算,必 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须使用按中国人民 银行统一规定印制银行统一规定印制 的票据和结算凭证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三)(三)规范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规范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的书中文大写金额数字的书 写要求;写要求;2.中文大写金额的整数与中文大写金额的整数与 零数的填写要求;零数的填写要求;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的前中文大写金额数字的前 缀要求;缀要求;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0” 的书写要求的书写要求 ;5.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 使用中文大写。使用中文大写。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 (四)票据和结算凭证内容应准确、完整(四)票据和结算凭证内容应准确、完整(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记载事项应真实(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记载事项应真实第二节第二节 现金结算现金结算五五现金收支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的基本要求 一、现金结算概念与特点一、现金结算概念与特点现金结算具有直接便利,但现金结现金结算具有直接便利,但现金结算存在不安全性、不易宏观控制和算存在不安全性、不易宏观控制和管理、费用较高等特点。管理、费用较高等特点。 三、现金结算的范围三、现金结算的范围 职工工资、津贴;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个人劳务报酬;报酬;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支出;及对个人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的价款;副产品的价款;出出 差人员随身差人员随身 携带的差旅费;携带的差旅费; 结算结算 起点下的零星支出等。起点下的零星支出等。 四、现金使用限额四、现金使用限额限额由开户单位申请,开户银行根限额由开户单位申请,开户银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是按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是按照单位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的需天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核定。要量核定。 二、现金结算的渠道二、现金结算的渠道渠道有:一是付款人直接将现金支渠道有:一是付款人直接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二是付款人委托银行、付给收款人;二是付款人委托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非金融机构将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非金融机构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现金支付给收款人 。六、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管理的内部控制六、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管理的内部控制(三)货币资金业务岗位管理(三)货币资金业务岗位管理(二)单位货币资金内控制度(二)单位货币资金内控制度(四)严格货币资金授权管理(四)严格货币资金授权管理(五)规范货币资金支付程序(五)规范货币资金支付程序(一)规范现金的核算与管理(一)规范现金的核算与管理 结算账户的概念结算账户的概念 第三节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银行结算账户结算账户的分类结算账户的分类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与分类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与分类 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在经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在经 办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办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 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存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存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 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 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 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 自然人。自然人。 1.按存款人不同可分为:单按存款人不同可分为:单 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 行结算账户。行结算账户。2.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 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 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和异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和异地 银行结算账户。银行结算账户。 (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是指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是指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 多头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多头开立基本银行账户。 (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是指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是指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 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三)守法合规原则(三)守法合规原则 是指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是指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 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避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避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四)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信息保密原则(四)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是指银行必须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根据是指银行必须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根据人民币银行人民币银行 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存款人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的规定,对存款人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二、银行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二、银行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需要核存款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需要核准的,应及时报送人行当地分支行准的,应及时报送人行当地分支行核准,不需核准的应在开户后两日核准,不需核准的应在开户后两日内向人行当地分支行报备。内向人行当地分支行报备。(三)银行存款账户的变更(三)银行存款账户的变更 存款人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有法定存款人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有法定变更事项的,应于变更事项的,应于5日内书面通知日内书面通知开户行,开户行办理变更手续并于开户行,开户行办理变更手续并于 2日向当地人行分支行备案。日向当地人行分支行备案。 (四)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四)银行结算账户撤销 撤销账户情形:撤销账户情形:被撤并、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注销、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因迁址需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行的;要变更开户行的;其他原因其他原因需要销户的。需要销户的。 (二)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二)银行结算账户使用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基本存款账户的使用;一般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存款账户的使用;专用存款账户的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使用;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个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异地银行结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算账户的使用。 开立、使用开立、使用变更、撤销变更、撤销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银行银行的管理的管理1 1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 2 2开户银行的管理。开户银行的管理。存款人存款人的管理的管理 1. 应加强对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应加强对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2. 应加强对开户许可证的管理;应加强对开户许可证的管理;3. 存款人应妥善保管其密码。存款人应妥善保管其密码。五、违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法律责任五、违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法律责任 (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 1. 对存款人违规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处罚;对存款人违规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处罚; 2. 对存款人违规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处罚;对存款人违规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处罚; 3. 对存款人没有履行告知变更事项义务的处罚;对存款人没有履行告知变更事项义务的处罚; 4. 对存款人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的处罚。对存款人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的处罚。 (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1. 对银行在单位银行存款账户开立工程中违规的处罚;对银行在单位银行存款账户开立工程中违规的处罚;2. 对银行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过程中违规的处罚。对银行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过程中违规的处罚。第四节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票据结算方式 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 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 证券。在我国,票据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证券。在我国,票据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概念及种类概念及种类 1. 票据的特征票据的特征 是债权凭证和金钱凭证;是设权证券是债权凭证和金钱凭证;是设权证券;是文义证券。是文义证券。 2. 票据的功能票据的功能 支付功能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 。 特征与功能特征与功能一、票据结算概述一、票据结算概述票据行为票据行为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与义务成立要件的法权利与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承兑和保证四种。 票据当事人票据当事人票据当事人可分为基本当票据当事人可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基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非基本当款人和收款人。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和保证人等。被背书人和保证人等。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权利与责任 票据权利是指票据持票据权利是指票据持 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 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 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 和追索权。和追索权。 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 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 据金额的责任。据金额的责任。 二、支票二、支票 (一)概念及使用范围(一)概念及使用范围 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 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 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 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 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 支票。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支票。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 出出 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二)支票的种类(二)支票的种类 支票分为普通支票、现金支支票分为普通支票、现金支 票和转账支票。票和转账支票。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 通支票既可以用于支取现金,通支票既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 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 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 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1.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表明表明“支票支票”的字样;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的名称;付款人的名称; 出票日期(大写);出票日期(大写);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人出票人 签章,包括公章和法人代表的名章。签章,包括公章和法人代表的名章。 2.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 (1)付款地: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营业场所为付款地。)付款地: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2)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营业场所、住所或)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营业场所、住所或 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3.出票的效力出票的效力 出票人作成支票并交付之后,出票人必须在付款人处存有足够可出票人作成支票并交付之后,出票人必须在付款人处存有足够可 处分的资金,以保证支票票款的支付;当付款人对支票拒绝付款处分的资金,以保证支票票款的支付;当付款人对支票拒绝付款 或者超过支票付款提示期限的,出票人应向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或者超过支票付款提示期限的,出票人应向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三)支票的出票(三)支票的出票(四)支票的付款(四)支票的付款(五)支票的办理要求(五)支票的办理要求支票的付款可采用正送支票付款和倒送支票付款两种方式。支票的付款可采用正送支票付款和倒送支票付款两种方式。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的无效。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的无效。 1.支票签发的要求支票签发的要求 2.兑付支票的要求兑付支票的要求 三、商业汇票三、商业汇票种种类类概概念念(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及种类(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及种类 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商业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 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 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商业汇票的付款期业汇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商业汇票的付款期 限最长不得超过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个月。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 兑汇票两种。兑汇票两种。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 票是由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票是由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二)商业汇票的出票(二)商业汇票的出票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的的 出出 票票1. 出票人的确定出票人的确定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3. 商业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商业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未记付款地的,付款人营业场所、未记付款地的,付款人营业场所、住所或常住地为付款地;住所或常住地为付款地;未记出未记出 票地的,出票人营业场所、票地的,出票人营业场所、 住所或常住地为出票地。住所或常住地为出票地。 4. 商业汇票出票的效力商业汇票出票的效力 收款人取得汇票后,即收款人取得汇票后,即取得票据权利;取得票据权利;付款人在承兑汇付款人在承兑汇票后,即成为汇票主债务人;票后,即成为汇票主债务人;出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汇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汇票承兑和付款责任。票承兑和付款责任。 2. 商业汇票绝对记载事项商业汇票绝对记载事项 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 行承兑汇票的字样;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无条件支付的 委托;委托;确定的金额;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 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日期;出票出票 人签章。人签章。(三)商业汇票的承兑(三)商业汇票的承兑1.承兑的程序承兑的程序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 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 票金额的票据行为。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承兑的程序承兑的程序: (1)提示承兑;提示承兑; (2)承兑成立。)承兑成立。 2.承兑的效力承兑的效力 承兑人到期日必须无条件承兑人到期日必须无条件 支付汇票金额;承兑人必支付汇票金额;承兑人必 须对汇票的一切权利人承须对汇票的一切权利人承 担责任;承兑人不得以其担责任;承兑人不得以其 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 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 汇票金额;承兑人的票据汇票金额;承兑人的票据 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 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 3.承兑不得附有条件承兑不得附有条件 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 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 件的,视为拒绝承兑。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 承兑的,持票人失去追索承兑的,持票人失去追索 款项的权利。款项的权利。(四)商业汇票的付款(四)商业汇票的付款 1.提示付款。见票即付汇票自出票日起提示付款。见票即付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 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2.支付票款。持票人付款提示后,付款人依法审查无误后必须无条件地在支付票款。持票人付款提示后,付款人依法审查无误后必须无条件地在 当日按照票据金额足额支付给持票人。当日按照票据金额足额支付给持票人。 3.付款的效力。付款的效力。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 商业汇票的背书,是以转让商业汇票权利或者将一定的商业汇票权利授商业汇票的背书,是以转让商业汇票权利或者将一定的商业汇票权利授 予他人行使为目的,按法定事项和方式在商业汇票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予他人行使为目的,按法定事项和方式在商业汇票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 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不得转让”字样的不得字样的不得 转让。背书按目的不同可分为两种: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转让。背书按目的不同可分为两种: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 (五)商业汇票的背书(五)商业汇票的背书 (六)商业汇票的保证(六)商业汇票的保证1.保证的当事人保证的当事人 票据保证,即票据债务人票据保证,即票据债务人 以外的第三人,以担保特以外的第三人,以担保特 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为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为 目的,而在票据上所为的目的,而在票据上所为的 一种附属票据行为。保证一种附属票据行为。保证 的当事人为保证人和被保的当事人为保证人和被保 证人。证人。 2.保证的格式保证的格式 办理保证手续时,保证人办理保证手续时,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粘单上记载必须在汇票或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下列事项: 表明表明“保证保证”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的字样、保证人名称和住所、被保证人的名称、保所、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保证人签章。证日期、保证人签章。3.保证的效力保证的效力保证一旦成立,即在保证保证一旦成立,即在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产生法人与被保证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保证人必须对保律效力,保证人必须对保证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证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1)保证人的责任。)保证人的责任。 (2)共同保证人的责任。)共同保证人的责任。 (3)保证人的追索权。)保证人的追索权。 四、银行汇票四、银行汇票 (一)适用范围与规定(一)适用范围与规定 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 的,在见票是按照实际结算的,在见票是按照实际结算 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 者持票人的票据。者持票人的票据。 1.银行汇票的适用范围银行汇票的适用范围 2.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 3.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 (二)申办和兑付基本规定(二)申办和兑付基本规定 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依法审查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依法审查 无误后,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无误后,应在出票金额以内, 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 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 填入银填入银 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有关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有关 栏内。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栏内。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 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 解讫通知,否则银行不予受理。解讫通知,否则银行不予受理。五、银行本票五、银行本票(一)(一)概念及适用范围概念及适用范围 银行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银行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 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 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 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 换区域需要支付的各种款换区域需要支付的各种款 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 注明注明“现金现金”字样的银行本字样的银行本 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二)(二)记载的事项记载的事项 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 事项:表明事项:表明“银行本票银行本票” 的字样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无条件支付的 承诺承诺、确定的金额确定的金额、收收 款人名称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出票人签章。 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 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 银行本票。银行本票。(三)(三)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期限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 限限 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 超过超过2个月。持票人超过个月。持票人超过 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 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 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 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 的追索权。的追索权。第五节第五节 银行卡银行卡 一、银行卡的概念及分类一、银行卡的概念及分类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银行卡有多种分类方法:按照发行主体是否在境内分为银行卡有多种分类方法:按照发行主体是否在境内分为 境内卡和境外卡;按照是否给予持卡人授信额度分为信境内卡和境外卡;按照是否给予持卡人授信额度分为信 用卡和借记卡;按照账户币种的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用卡和借记卡;按照账户币种的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 币卡和双币种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和芯片卡。币卡和双币种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和芯片卡。 二、银行卡账户与交易二、银行卡账户与交易 (一)银行卡交易的规定(一)银行卡交易的规定 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 和劳务供应款项结算,不得透和劳务供应款项结算,不得透 支;发卡行对贷记卡取现应每支;发卡行对贷记卡取现应每 笔授权,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笔授权,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 得超限;发卡行应依照法律规得超限;发卡行应依照法律规 定遵守信用卡业务风险控制指定遵守信用卡业务风险控制指 标;准贷记卡透支期限最长为标;准贷记卡透支期限最长为 60天;发卡行追偿透支款天;发卡行追偿透支款 项和诈骗款项的途径。项和诈骗款项的途径。 (二)银行卡资金来源(二)银行卡资金来源 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基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基 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缴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缴 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 项存入其账户。项存入其账户。 个人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个人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 其账户存续资金的,只限于其其账户存续资金的,只限于其 持有的现金存入和工资性款持有的现金存入和工资性款 项以及属于个人的劳务报酬项以及属于个人的劳务报酬 收入转账存入。收入转账存入。 1. 银行卡申领。单位可凭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单位卡可申银行卡申领。单位可凭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单位卡可申 领若干张;个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申领个人卡。领若干张;个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申领个人卡。 2. 银行卡注销。持卡人还清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可申请销户。银行卡注销。持卡人还清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可申请销户。 3. 银行卡的挂失。持卡人丧失银行卡,应立即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明,银行卡的挂失。持卡人丧失银行卡,应立即持本人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并按规定提供有关情况,向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申请挂失。并按规定提供有关情况,向发卡银行或代办银行申请挂失。 1. 计息。发卡银行对准贷记卡及借记卡(不含储值卡)账户内的存款计付利息;计息。发卡银行对准贷记卡及借记卡(不含储值卡)账户内的存款计付利息; 发卡银行对贷记卡账户的存款、储值卡(含发卡银行对贷记卡账户的存款、储值卡(含IC卡的电子钱包)内的币种不计卡的电子钱包)内的币种不计 付利息;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的优惠条件。付利息;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的优惠条件。 2. 收费。是指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收费。是指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 (三)银行卡的计息和收费(三)银行卡的计息和收费(四)银行卡申领、注销和挂失(四)银行卡申领、注销和挂失第六节第六节 其他结算方式其他结算方式(一)概念及分类(一)概念及分类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单位、个人各种异方式。单位、个人各种异地款项的提现和结算,均地款项的提现和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 (二)办理汇兑的程序(二)办理汇兑的程序1.签发汇兑凭证。记载事项:签发汇兑凭证。记载事项: 表明表明“信汇信汇”或或“电汇电汇”的字样;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托; 确定的金额;确定的金额;收款收款人的名称;人的名称;汇款人的名称;汇款人的名称;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委托日期;委托日期;汇款人签章。汇款人签章。2. 银行受理。银行受理。3. 汇入处理。汇入处理。(三)汇兑撤销和退汇(三)汇兑撤销和退汇1. 汇兑的撤销。汇款人对汇兑的撤销。汇款人对 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 项可以申请撤销。项可以申请撤销。2.汇兑的退汇。汇款人对汇兑的退汇。汇款人对 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 项可以申请退汇。转汇项可以申请退汇。转汇 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银行不得受理汇款人或 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汇出银行对汇款的撤销 或退汇。或退汇。一、汇兑一、汇兑二、委托收款二、委托收款(一)委托收款的概念(一)委托收款的概念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三)委托收款的结算规定(三)委托收款的结算规定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通知付款人后,付款人应当于接到通知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通知付款人后,付款人应当于接到通知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二)委托收款的记载事项(二)委托收款的记载事项表明表明“委托收款委托收款”的字样;的字样;确定的金额;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委托日期;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收款人签章。 三、托收承付三、托收承付 (一)托收承付的概念(一)托收承付的概念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 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 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 银行承付的结算方式。银行承付的结算方式。 使用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使用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 销合作社以及经开户行审查同销合作社以及经开户行审查同 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 办理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办理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 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 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二)结算的规定(二)结算的规定托收承付凭证记载事项有:托收承付凭证记载事项有:表明表明“托收承付托收承付”的字样;的字样;确定的金额;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付款人名称和账户;称和账户;收款人名称和收款人名称和账号;账号;付款人开户银行名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称;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合同名称、号码;合同名称、号码;委托委托日期;日期;收款人签章。收款人签章。(三)托收承付的办理方法(三)托收承付的办理方法托托 收收 收款人按照签订的购销合同发货后,收款人按照签订的购销合同发货后, 应将托收凭证并附发运凭证或其他符应将托收凭证并附发运凭证或其他符 合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证明和交易单合托收承付结算的有关证明和交易单 证送交银行。证送交银行。承承 付付 购货单位承付货款有:验单承付和验购货单位承付货款有:验单承付和验 货承付两种方式。货承付两种方式。 验单承付期为验单承付期为3天;验货付款的承付天;验货付款的承付 期为期为10天。天。 四、国内信用证四、国内信用证(一)国内信用证的概念(一)国内信用证的概念 国内信用证是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是开证行国内信用证是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支付结算方式,是开证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三)国内信用证办理的基本程序(三)国内信用证办理的基本程序 1.开证开证 2.通知通知 3.议付议付 4.付款付款(二)国内信用证的结算方式(二)国内信用证的结算方式国内信用证的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国内信用证的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第七节第七节 网上支付网上支付 一、网上银行一、网上银行网上支付是电子支付的一种形式,它是指电子交易的当网上支付是电子支付的一种形式,它是指电子交易的当事人,包括消费者、商户、银行或支付机构,使用电子事人,包括消费者、商户、银行或支付机构,使用电子支付手段通过信息网络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支付手段通过信息网络进行的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 (一)网上银行的概念(一)网上银行的概念简称网银,是指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虚拟银行柜台,使传简称网银,是指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虚拟银行柜台,使传统银行业务不再通过物理的银行分支机构来实现,而是借统银行业务不再通过物理的银行分支机构来实现,而是借助于网络与信息技术手段在互联网上实现。助于网络与信息技术手段在互联网上实现。 (二)网上银行的分类(二)网上银行的分类 按经营模式分为:单纯网上银行和分支型网上银行。按经营模式分为:单纯网上银行和分支型网上银行。 按主要服务对象分为:企业网上银行和个人网上银行。按主要服务对象分为:企业网上银行和个人网上银行。(三)网上银行的主要功能(三)网上银行的主要功能 企业网上银行的功能:账户信息查询、支付指令、企业网上银行的功能:账户信息查询、支付指令、B2B网上支付、网上支付、 批量支付。批量支付。 个人网上银行功能:账户信息查询、人民币转账业务、银证转账业务、个人网上银行功能:账户信息查询、人民币转账业务、银证转账业务、 外汇买卖业务、账户管理业务、外汇买卖业务、账户管理业务、B2C管理业务。管理业务。(四)网上银行业务流程(四)网上银行业务流程 客户开户流程;网上交易;交易时的身份认证。客户开户流程;网上交易;交易时的身份认证。二、第三方支付二、第三方支付(一)(一)第三方支付的概念第三方支付的概念 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从事支付业务的批准从事支付业务的 非银行支付机构,借非银行支付机构,借 助通信、计算机和信助通信、计算机和信 息安全技术,采用与息安全技术,采用与 各大银行签约方式,各大银行签约方式, 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系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系 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 支付模式。支付模式。(二)(二)第三方支付这类第三方支付这类 线上支付:线上支付:通过互联网实通过互联网实 现的用户和商户之间、商现的用户和商户之间、商 户和商户之间的在线货币户和商户之间的在线货币 支付、资金清算线为。支付、资金清算线为。线下支付:线下支付:通过非线上支通过非线上支 付方式进行的支付行为,付方式进行的支付行为,包括包括POS机刷卡支付、拉机刷卡支付、拉卡拉等自助终端支付、电卡拉等自助终端支付、电话支付、手机近端支付等。话支付、手机近端支付等。(三)(三)第三方支付流程第三方支付流程 开户开户 账户充值账户充值 收、付款收、付款 交易时的身份认证交易时的身份认证(四)第三方支付机构及支付账户管理规定(四)第三方支付机构及支付账户管理规定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支付账户管理支付账户管理(1) 支付机构应根据客户身份在本机支付机构应根据客户身份在本机 构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进行关联构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进行关联 管理,并按照要求对个人支付账管理,并按照要求对个人支付账 户进行分类管理。户进行分类管理。(3)因交易取消(撤销)、退货、)因交易取消(撤销)、退货、 交易不成功或者投资理财等金融交易不成功或者投资理财等金融 类产品赎回等原因需划回资金的,类产品赎回等原因需划回资金的, 相应款项应划回原扣款账户。相应款项应划回原扣款账户。 (4)支付机构应根据交)支付机构应根据交 易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易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 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 易进行限额管理。易进行限额管理。 (2)支付机构办理银行账户)支付机构办理银行账户 之间转账业务的,相关银行账户之间转账业务的,相关银行账户 与支付账户应属于同一客户。与支付账户应属于同一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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