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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9/9 范同顺范同顺 2012.04.252012.04.25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 50606-2010GB 50606-201022024/9/9本本规范规范编制背景编制背景二十多年来,随着智能建筑在我国的蓬勃发展,我国已经制订了几十项有关智能建筑系统(子系统)的设计、技术以及工程质量验收等标准/规范。但是一直缺少针对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致使智能建筑工程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工程质量不高,严重制约着智能建筑的进一步普及与发展。目前智能建筑行业或工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筑设计企业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深度不够;系统集成商等智能化工程企业深化设计文件的质量较低,缺乏高水平的工程技术设计人员;存在着大量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的现象。更有甚者 2、缺少智能化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缺乏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管。 3、缺乏各专业之间的有效协调机制。 4、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参差不齐、质量观念不强。 5、工程质量的定量分析与检测手段不足等。考虑到我国智能建筑的规模、应用水平以及普及程度已经居于世界前列,制定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的国家标准是十分必要的。32024/9/942024/9/9总则:通常从整体上叙述规范编制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各项规定的严格程度,以及执行本标准与执行其他标准规范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 本规范为了加强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管理而编制,目的在于规范智能建筑类企业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使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智能建筑工程施工。 本规范规定了智能建筑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全国各地的智能建筑工程项目都应遵守。本规范与其他相关规范的关系遵循“协调一致、互相补充”的原则,在施工和验收中均应执行。第第1 1章章 总则总则52024/9/9【条文条文】 1.0.1 1.0.1 为了加强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保证智能为了加强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保证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工艺可靠、经济合理、管理高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工艺可靠、经济合理、管理高效,制定本规范。制定本规范。【要点说明要点说明】标准规范通常在第一条阐述制定本标准规范的目的,以标准规范通常在第一条阐述制定本标准规范的目的,以便使人们了解其意义、必要性和重要性。便使人们了解其意义、必要性和重要性。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要求智能建筑类施工企业加强和规范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保证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本规范是智能建筑相关设计标准的延续,是智能建筑工程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细化、扩展或补充。同时,也是对全国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管理进行规范和统一施工质量要求。而制订的依据则是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等。 第第1 1章章 总则总则62024/9/9第第1 1章章 总则总则72024/9/9第第1 1章章 总则总则82024/9/9第第1 1章章 总则总则92024/9/9【条文条文】 1.0.2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智能建筑工程施工。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要点说明要点说明】本条界定规范的适用范围。任何一本规范均有其适用范围,不可本条界定规范的适用范围。任何一本规范均有其适用范围,不可能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适用。我们学习和执行一本规范,首先应了解它的适能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适用。我们学习和执行一本规范,首先应了解它的适用范围。用范围。 本规范强调的适用范围是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智能建筑工程的深化设计、管线敷设、设备安装与调试以及系统试运行等内容。这里所说的适用范围有两层含义: 一是说明本规范的应用对象,即包含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智能建筑工程项目。既包含民用建筑智能化设施建设,也包含工业建筑智能化设施建设; 二是指本规范适用于智能建筑的哪些建设阶段?即适用于智能建筑工程项目的深化设计、管线敷设、设备安装与调试以及系统试运行等工程实施阶段。 应注意,由于考虑到现阶段我国智能建筑工程项目的大部分深化设计工作是由智能建筑类企业完成的,所以将深化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纳入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第第1 1章章 总则总则102024/9/9【条文条文】1.0.3 1.0.3 本规范应与国家现行标准本规范应与国家现行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GB/T 5031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GB 50300、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GB 5033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GB/T 5032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准 GB/T 50375 GB/T 5037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 GB 50303 、施工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 JGJ4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JGJ 16等配套使等配套使用。用。【要点说明要点说明】阐述本规范与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关系。这种关系遵守协调一致、阐述本规范与其他相关标准、规范的关系。这种关系遵守协调一致、互相补充的原则,即无论是本规范还是其他相关规范,在施工中都应遵守,不得互相补充的原则,即无论是本规范还是其他相关规范,在施工中都应遵守,不得违反,不能顾此失彼。违反,不能顾此失彼。 实际上,在编制本规范的过程中,充分注意到本规范与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在内容上的一致性。在要求上是一致的,在逻辑关系上是统一的。 第第1 1章章 总则总则112024/9/9【条文条文】1.0.4 1.0.4 智能建筑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智能建筑工程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要点说明要点说明】对于本规范未涉及的内容,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对于本规范未涉及的内容,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详见部分相关标准、规范)(详见部分相关标准、规范) 另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通知(建标2008182号)”的要求,当本规范中涉及的内容在相关标准、规范中已有规定时,引用这些标准、规范来代替详细规定,且未重复被引用标准、规定中相关条文的内容。第第1 1章章 总则总则122024/9/9第第2 2章章 术语术语【概述概述】本章给出了本章给出了 1313个术语,以帮助读者正确理解规范内容。个术语,以帮助读者正确理解规范内容。【要点说明要点说明】本章术语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并参考本章术语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并参考质量管理和质量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保证术语 GB GBT 6583T 658319941994等资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定义的。等资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定义的。 这些术语,一部分是出于本规范自身的需要,从质量管理的角度赋予其涵义,但也有一些术语,是引用其他标准中已经定义的术语,但其涵义按照本规范的需要作了表达上的适当修改,原则上是统一的。所以,本规范的术语虽然主要作用是供本规范使用,但由于智能建筑工程系列标准、规范之间的有机联系,故本规范的术语,对智能建筑相关的其它规范也适用。 规范中的术语,是为了满足该规范在表达上的需要,或为了帮助使用者方便准确地理解和执行规范。 为了方便使用,以及适应加入WTO的需要,本规范对每一个术语都给出了相应的英文解释。本规范中给出的英文术语解释是推荐性的,不一定是国际上的标准字词,只能作为参考。如果在使用中发生理解上的争议,应以规范中的中文解释为准。 多数术语的定义在规范的正文中已经叙述清楚,不再赘述,在此,仅对在智能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重要术语加以简要介绍。132024/9/9【条文条文】2.0.1 2.0.1 进场验收进场验收 site acceptancesite acceptance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作出确认。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作出确认。【要点说明要点说明】 进场验收俗称进场报验,是智能建筑工程施工之前的进场验收俗称进场报验,是智能建筑工程施工之前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它通常是指在施工现场,按照预定的计划或合同约一项重要准备工作。它通常是指在施工现场,按照预定的计划或合同约定,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监督下,完成进场设备或材料的质量、数定,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监督下,完成进场设备或材料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产地、生产厂商以及产品附带文件的检查或检测,并填量、规格型号、产地、生产厂商以及产品附带文件的检查或检测,并填写进场器材报验单。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可以进场;若产品不符合合同写进场器材报验单。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可以进场;若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得不到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认可,则不能用于该工程,工程约定,得不到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认可,则不能用于该工程,工程承包方应将该产品承包方应将该产品即刻即刻运离工程现场。运离工程现场。 需要注意的是,用于智能建筑工程的设备或材料,有相当一部分是进口产品。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对于原装进口器材,承包方或产品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的原产地证明和通关文件。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口产品应附带中文技术和商务文件。 第第2 2章章 术语术语142024/9/9【条文条文】2.0.2 2.0.2 主控项目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dominant item 智能建筑工程中对安全、质量、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智能建筑工程中对安全、质量、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要点说明要点说明】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主要控制的项目是指一个系统或一个子系智能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主要控制的项目是指一个系统或一个子系统中的关键项目,即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硬性的规定,必须达到统中的关键项目,即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硬性的规定,必须达到某一数值或程度。某一数值或程度。 应该注意的是,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主控项目既有硬件方面的,也包括软件产品。 第第2 2章章 术语术语152024/9/9【条文条文】2.0.3 2.0.3 一般项目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general item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要点说明要点说明】 一般项目是指非主控项目,如影响表面质量、观感等,但也必须达一般项目是指非主控项目,如影响表面质量、观感等,但也必须达到某一指标,只是允许有一定的偏差。到某一指标,只是允许有一定的偏差。 需要指出的是,除了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之外的项目,并不是不需要控制,也是要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精心施工。作为国家规范,只是对施工过程作一个最基本的规定,这个规定在现有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在保证各系统使用功能正常发挥、基本质量能够保证的前提下,国内各智能建筑类企业均能做到。 第第2 2章章 术语术语162024/9/9【条文条文】2.0.4 2.0.4 深化设计深化设计 Deepening DesignDeepening Design在方案设计、技术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方案细化,并绘制施工图的过程。在方案设计、技术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方案细化,并绘制施工图的过程。【要点说明要点说明】一般来讲,在工程的招投标阶段,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大可能做出一般来讲,在工程的招投标阶段,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大可能做出工程图设计文件。投标人大多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一个方案设计文件,技工程图设计文件。投标人大多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一个方案设计文件,技术标书做的不是很详细。术标书做的不是很详细。 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方案设计已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二是在现今建筑工程市场激烈竞争的条件下,投标人中标的几率很低,针对某一个工程来说,大多数投标人不可能在中标与否不很明朗的情况下投入太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制作技术标书。同时,对于大多数投标单位来讲,对每个投标的工程项目都进行详细的工程设计,从人力、财力上讲也是困难的。 但是方案设计文件还不能满足施工的要求。这就需要中标单位在施工前,对原方案设计文件进行细化,形成施工图文件,即深化设计文件,方可照图施工。不进行工程图设计是不能进行施工的,并且其设计深度必须满足施工要求。 深化设计必须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考虑到国内智能建筑行业的现状,一般的设计工作既可以由独立的设计单位承担,也可以由具有设计资质的智能建筑类企业负责。 第第2 2章章 术语术语172024/9/9【条文条文】2.0.5 2.0.5 综合管线综合管线 Comprehensive PipelineComprehensive Pipeline 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基础平台,是各子系统建设和功能正常发挥的基建筑智能化系统的基础平台,是各子系统建设和功能正常发挥的基础通道,也是为建筑智能化各子系统提供所需的公共管道。础通道,也是为建筑智能化各子系统提供所需的公共管道。【要点说明要点说明】 建筑智能化系统庞杂建筑智能化系统庞杂, ,子系统较多。多年来,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子系统较多。多年来,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对于管线的布排一直没有严格的统一要求,致使多数智能建筑的管线系对于管线的布排一直没有严格的统一要求,致使多数智能建筑的管线系统杂乱无章,造成施工困难、故障频发,维护成本太大,工程质量难以统杂乱无章,造成施工困难、故障频发,维护成本太大,工程质量难以保证。保证。 提出综合管线的概念,目的在于:一是在工程图设计阶段将各子系统管线做统一设计、科学布排。做到有序施工、合理施工、科学施工。二是加强与其他专业配合,分析和会签建筑条件和各专业施工内容,合理分配建筑管线井道或通道,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混乱。 第第2 2章章 术语术语182024/9/9【条文条文】2.0.13 2.0.13 自检自验自检自验 test bytest by施工方在施工过程、或验收之前对施工项目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施工方在施工过程、或验收之前对施工项目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动。【要点说明要点说明】 自检自验是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自检自验自检自验是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自检自验的目是为了保证各个环节的施工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的目是为了保证各个环节的施工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同时也是为了顺利通过工程验收做好准备。也是为了顺利通过工程验收做好准备。 自检自验是施工企业的自主行为。自检自验应分系统、分阶段进行,每个子系统的各个阶段均应自检自验。建议按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顺序进行自检自验。 第第2 2章章 术语术语192024/9/91 1、单项工程、单项工程 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能单独发挥设计所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2 2、单位工程、单位工程 是指具有单独设计和独立施工条件,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它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 两者的区别主要是看它竣工后能否独立地发挥整体效益或生产能力。3 3、分部工程、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是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各个组成部分,按建筑工程的主要部位或工种工程及安装工程的种类划分。4 4、分项工程、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是指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施工图预算中最基本的计算单位。它是按照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材料的不同规格等,将分部工程进一步划分的。第第2 2章章 术语术语202024/9/9第第2 2章章 术语术语212024/9/9【概述】 本章分为八节:一般规定、施工管理、施工准备、工程实施、质量保证、成品保护、质量记录和安全、环保节能措施。本规范各子系统施工过程中的共性部分放在本章,执行其他各章规定时一定要参照本章的规定。 施工管理只是对一些关键的地方作了一些规范,在执行本章规定时应参照执行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特别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本规范在此作出施工管理的规范,主要考虑是引起施工单位对施工管理的高度重视。 施工质量与安全,不仅与技术有关,还与管理有很大的关系。可以说,施工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222024/9/9施工管理应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应注重预控和过程控制。施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管理制度,用制度去管理人和事。同时,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与安全意识,让施工人员自觉按照规章制度去办事。施工管理的内容有: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等。施工准备对整个施工过程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做好充分的准备,是保障施工质量的前提。施工准备包含技术准备、材料设备准备、机具、仪器与人力准备和施工环境应达到的要求。工程实施主要查看各系统的施工规定。质量保证包含:材料、器具、设备进场质量检测;建筑智能化各子系统安装质量保证;各子系统安装质量的检测;软件产品质量检查等。成品保护,除要保护本专业的成品,还应注意对其他专业的产品进行保护。 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232024/9/93.1 3.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3.1.1 3.1.1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前,应在方案设计、技术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前,应在方案设计、技术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并绘制施工图。计,并绘制施工图。 要点:严格按照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是使施工过程能够顺利进行,保证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前提。所以在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前,必须在方案设计、技术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方案的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可由设计院做,也可由施工单位做;绘制的施工图应能按图施工。3.1.2 3.1.2 智能建筑工程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智能建筑工程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承担。工单位承担。要点:为保证施工质量,也是行业管理的基本要求。3.2 3.2 施工管理施工管理3.2.1 3.2.1 施工现场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现场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智能化各子系统之间,建筑智能化专业与建筑工程各专业之间,应进行协调配合,并应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2 智能建筑工程的实施应全程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理; 3 未经监理工程师确认,不得实施隐蔽作业。隐蔽工程的过程检查记录,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表。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242024/9/9要点说明: 3.2.1条第1款,建筑智能化各子系统的实施是依附于建筑物本体实现的,并且有些智能化子系统之间以及智能化子系统与建筑设备等专业相关联,所以建筑智能化各子系统之间,建筑智能化专业与建筑工程各专业之间,应进行协调配合,特别是各专业接口与界面的合理划分,是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 3.2.1条第2、第3款,强调了在智能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包括深化设计、管线敷设、设备安装与调试、系统检测、检验与验收以及试运行等阶段,应全程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与管理。 这里所说的这里所说的“监理监理”是指社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监理,不是施是指社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监理,不是施工企业内部的监理。工企业内部的监理。内部监理可以有,也是必要的,但是不能代替社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监理。一是不能替代;二是替代不了。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252024/9/93.2.2 3.2.2 施工技术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技术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技术负责人的主持下,项目部应建立适应本工程的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2 技术交底资料和记录应由资料员进行收集、整理并保存; 3 当需设计变更时,应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共同协商,并应按要求填写设计变更表,经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要点说明: 设计人员详细介绍设计思想、设计内容及要点;施工人员提前熟悉施工图及相关设计文件。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262024/9/93.2.3 3.2.3 施工质量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质量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确定质量目标; 2 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程序。要点说明: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详加说明,且责任到人、可操作性强。3.2.4 3.2.4 施工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建立安全管理机构; 2 应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对安全生产的要求; 3 应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 作业前应对班组进行安全生产交底。要点说明:人身安全、物的安全、防火等,应急预案。 甲乙双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界定责任范围。 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272024/9/93.3 3.3 施工准备施工准备3.3.1 3.3.1 技术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技术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应进行深化设计,并完成施工图; 2 施工图应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会签; 3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应按审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 4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5 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包括熟悉施工图、施工方案及有关资料等技术交底工作。本条规定了施工前应作的技术准备,各子系统一些特殊的技术准备在各自章节里规定。第1款要求进行深化设计, 深化设计原则上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并且深化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工程实施的要求。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282024/9/9 深化设计的目的深化设计的目的 1 1通过对施工招标图的继续深化,使深化设计后的施工图完全具备可实施性,满足工程精确按图施工的严格要求。 2 2通过深化设计对施工招标图中未能表达详细的设备及线缆信息、施工要求优化补充,对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施工内容进行补漏拾遗,准确调整施工预算。 3 3通过深化设计对施工图纸的补充、完善及优化,进一步明确与土建、设备、电气等其它专业的施工界面,明确彼此可能交叉施工的内容,为各专业顺利配合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292024/9/9弱电系统深化设计图纸的若干说明弱电系统深化设计图纸的若干说明 深化设计图纸应包含的内容深化设计图纸应包含的内容 1.图纸目录 2.设计说明 (1)工程概况; (2)设计依据(技术资料、设计图纸、设计规范等); (3)弱电系统的组成; (4)各子系统具体说明其组成/功能/设备选型/控制点分布/设备供电情况/电源容量/管线敷设方式/及各种必要的具体要求; (5)对施工的具体要求及其说明; (6)各系统的接地要求; (7)各设备的具体安装位置(与精装修的关系)。 3.图例说明要求把本套图纸中所涉及的图例全部统一列出,图例符号必须统一。 4.设备、材料清单 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302024/9/95.各弱电子系统的系统图例如1:综合布线系统图(1)按照实际配置分楼、分层画出所有的配线架及各种类型的信息点,并在配线架上注明型号数量及信息点的数量;(2)信息插座与配线架之间的水平电缆/子配线架与主配线架之间的主干电缆要求注明电缆型号/规格/数量;主配线架应注明型号/规格及数量;(3)必要的技术补充说明及图例说明。例如2:安全防范系统图(1)按照实际配置分楼、分层、分类画出所有的摄像机/防盗报警设备的具体分布情况;(2)画出所有设备的供电情况以及总电源、楼层电源的分配情况,明确注明总电源配电箱/楼层电源配电箱的设备编号(要求与管线敷设平面图上的编号一致);(3)所有的设备连接电缆应注明型号规格及数量.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312024/9/9例如3:广播音响系统图(1)要求按照实际配置分楼、分层、分类画出所有扬声器等设备的分布;(2)所有的设备连接电缆应标明型号、规格及数量;例如4:有线电视系统图(1)要求按照实际配置分楼、分层、分类画出所有的电视用户的设备系统设备分布情况;(2)标注电缆型号、规格及数量;(3)标明分配器、分支器入口、出口处的高频、低频电平的数值以及分支器的分支电平值;例如5:门禁控制系统图(1)要求按照实际配置分楼、分层、分类画出所有的门禁控制的分布情况(2)所有设备的供电情况。 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322024/9/96.弱电系统管线敷设平面图(1)所有设备应编号,应说明编号规则(2)每根电缆管线应按标准进行标注。(3)应准确画出设备的安装位置(4)每一根电缆管线均应标明去处,(5)电缆桥架应分段注明其规格,分段处应有明确标注。7.弱电控制室平面布置图8.弱电竖井设备平面布置图9.设备安装大样图10.各子系统的配电系统图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332024/9/9 图纸内容图纸内容 1图纸目录 2设计说明 (1)工程概况 (2)设计依据:技术资料、设计图纸、设计规范等 (3)控制系统所包括的范围 (4)控制系统组成及控制功能说明 (5)控制设备选型及安装说明 (6)电缆选型及管线敷设方式说明 (7)施工要求及其说明 (8)设备供电要求及其说明 (9)楼宇自控系统与电气专业的接口要求 (10)其它 楼宇自控系统深化设计图纸的若干说明楼宇自控系统深化设计图纸的若干说明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342024/9/93图例说明4设备材料清单要求按照每一设备类型统计总数量.3.控制系统网络图(1)要求按照实际配置分楼、分层画出所有现场控制器的分布情况(2)每台DDC需要注明设备编号、型号及控制内容。(3)DDC的通信电缆应注明型号、规格及数量5控制点表6控制系统网络图7空调机组控制原理图8.新风机组控制原理图9.冷冻站控制原理图10.换热站控制原理图水立方智能化工程图纸 八一中学电气施工图归档060314(6,8185mm)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352024/9/911.给排水系统控制原理图,12.送排风系统控制原理图,13.电梯监测系统控制原理图,14.照明监控系统控制原理图,15.高低压配电系统控制原理图,16.管线敷设平面图,(1)DDC安装位置及安装高度;(2)应标注风机、水泵、电梯及照明等设备相对应的电气配电柜的位置及设备编号(电气专业编号);(3)每一根电缆管线均标明去处。17.空调机房、新风机房等监控点大样图,18.设备安装图(控制机柜、传感器、阀门等),19.设备接线图(传感器、阀门等),20.阀门口径计算书。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362024/9/93.3.2 3.3.2 材料设备准备除应符合国家标准材料设备准备除应符合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GB 50339-2003第第3.23.2节、第节、第3.3.43.3.4条、第条、第3.3.53.3.5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定: 1 材料、设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说明书等;进口产品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中文文本; 2 检查线缆、设备的品牌、产地、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表无损伤,填写进场检验记录,并封存相关线缆、器件样品; 3 有源设备应通电检查,确认设备正常。本条对材料设备准备工作做了具体规定。施工前对设备、材料进行严格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系统寿命、系统功能正常以及减少工程返工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372024/9/93.3.3 3.3.3 机具、仪器与人力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机具、仪器与人力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工具齐备、完好,电动工具应进行绝缘检查; 2 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测量仪器和测量工具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标定; 3 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施工中机具使用很多,第1款要求注意使用安全(漏电保护、接地等)。 测量仪器的使用要遵守国家相关法规。 施工人员的素质对工程质量影响非常大,要求上岗前一定要作相应的培训。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382024/9/93.3.4 3.3.4 施工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施工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做好智能建筑工程与建筑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和电梯等专业的工序交接和接口确认; 2 施工现场应具备满足正常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条件; 3 施工用电应有安全保护装置,接地可靠,并应符合安全用电接地标准; 4 建筑物防雷与接地施工基本完成。3.3.5 3.3.5 本规范各类系统的施工准备均应符合本规范第本规范各类系统的施工准备均应符合本规范第3.33.3节节的规定。的规定。TNTN等接地名词的英文解释等接地名词的英文解释.doc.doc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392024/9/93.4.1 采用现场观察、抽查测试等方法,根据施工图对工程设备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和观感质量验收。检验批应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第4.0.5 和5.0.5条的规定进行划分。检验时应按附录中相应规定填写质量验收记录,并应妥善保管。3.4.2 智能建筑工程各子系统工程的线槽及线缆敷设路径应一致,各子系统的线槽、线缆宜同步敷设,线缆应按规定留出余量,并应对线缆末端作好密封防潮等保护措施。3.4.3 线槽、线缆应标识明确。 线槽、线缆应标识明确、牢固。3.4 3.4 工程实施工程实施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402024/9/93.5 3.5 质量保证质量保证3.5.1 3.5.1 材料、器具、设备进场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材料、器具、设备进场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需要进行质量检查的产品应包括智能建筑工程各子系统中使用的材料、硬件设备、软件产品和工程中应用的各种系统接口;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或实施生产许可证和上网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进行产品质量检查,未列入的产品也应按规定程序通过产品质量检测后方可使用; 2 材料及主要设备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照合同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进行的进场验收,应有书面记录和参加人签字,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验收人员确认; 2)应对材料、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及产地等进行检查复核; 3)主要设备、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性能的检测报告。 3 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检查应包括安全性、可靠性及电磁兼容性等项目,并应由生产厂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412024/9/9 3.5.1条对材料、器具、设备进场提出要求,只有材料、器具、设备质量有保障,施工质量才有保障。其中检验报告及认证证书是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产品的检查涉及各种国家现行产品标准;有特殊要求时,也可按合同规定或设计要求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查。智能建筑中的产品很多是以系统集成的方式用于工程中,有时需用仿真系统等复杂设备进行检测,这种检测对保证工程质量是至关重要的。必要时,应对生产厂或系统承包商提出工厂检测和第三方检测的要求。 硬件设备的可靠性检测需要长时间的统计数据,现场只能对产品可靠性进行有限度的检测和分析,因此,重要设备的可靠性检测需进行第三方检测,并参考设备生产厂商提供可靠性检测报告。 软件分为商业化软件、用户应用软件,需提出不同的检测和验收要求。系统接口是智能建筑工程中出现问题最多的环节,也是智能建筑中涉及到的最不规范的部分,本条对接口的检测验收程序和要求做了专门规定。 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422024/9/93.5.2 3.5.2 建筑智能化各子系统安装质量保证除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智能化各子系统安装质量保证除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GB 50300-2001第第3.0.13.0.1条规定外,尚应符合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下列规定: 1 安装、调试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或专项资格; 2 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有上岗证; 3 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校验合格证。3.5.3 3.5.3 各子系统安装质量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各子系统安装质量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子系统的安装质量检测应执行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 2 施工单位在安装完成后,应对系统进行自检,自检时应对检测项目逐项检测并做好记录。 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432024/9/93.5.4 3.5.4 智能建筑工程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智能建筑工程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子系统的接口的质量应按下列要求检查: 1)所有接口必须由接口供应商提交接口规范和接口测试大纲; 2) 接口规范和接口测试大纲宜在合同签订时由智能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参与审定; 3) 施工单位应根据测试大纲予以实施,并应保证系统接口的安装质量。 2 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依据合同技术文件、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相应规定,制定系统检测方案。 3 系统检测的结论与处理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测结论应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主控项目有一项不合格,则该系统检测不合格; 3)系统检测不合格应限期整改并重新检测,重新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加倍;系统检测合格,但对尚存在不合格项,应进行整改,并应在竣工验收时提交整改合格结果作出报告; 4 检测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填写。 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442024/9/93.5.4条说明 检验批的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因此必须全部符合有关专业工程验收规范的规定。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452024/9/93.5.5 3.5.5 软件产品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软件产品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核查使用许可证及使用范围; 2 用户应用软件,设计的软件组态及接口软件等,应进行功能测试和系统测试,并应提供包括程序结构说明、安装调试说明、使用和维护说明书等完整文档。 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462024/9/93.6 3.6 成品保护成品保护3.6.1 3.6.1 针对不同子系统设备的特点,应制定成品保护措施。针对不同子系统设备的特点,应制定成品保护措施。3.6.2 3.6.2 对现场安装完成的设备,应采取包裹、遮盖、隔离等必对现场安装完成的设备,应采取包裹、遮盖、隔离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应避免碰撞及损坏。要的防护措施,并应避免碰撞及损坏。3.6.3 3.6.3 在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应采取防尘、防潮、防碰、防在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应采取防尘、防潮、防碰、防砸、防压及防盗等措施。砸、防压及防盗等措施。3.6.4 3.6.4 施工过程中,遇有雷电、阴雨、潮湿天气或者长时间停施工过程中,遇有雷电、阴雨、潮湿天气或者长时间停用设备时,应关闭设备电源总闸。用设备时,应关闭设备电源总闸。3.6.5 3.6.5 软件和系统配置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软件和系统配置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更改软件和系统的配置应做好记录; 2 在调试过程中应每天对软件进行备份,备份内容应包括系统软件、数据库、配置参数、系统镜像; 3 备份文件应保存在独立的存储设备上; 4系统设备的登录密码应有专人管理,不得泄露; 5 计算机无人操作时应锁定。镜像文件.doc 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472024/9/93.7 3.7 质量记录质量记录3.7.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填写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2003 中的表A.0.1。3.7.2 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应填写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2003 中表B.0.1。3.7.3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应填写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2003 中表B.0.2。3.7.4 更改审核记录应填写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2003中表B.0.3。3.7.5 工程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应填写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2003 中表B.0.4。3.7.6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应填写本规范表A.0.1。3.7.7 设计变更记录应填写本规范表A.0.2。3.7.8 工程洽商记录应填写本规范表A.0.3。3.7.9 图纸会审记录应填写本规范表A.0.4。 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482024/9/93.7.10 智能建筑工程分项工程质量检测记录应填写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03 中表C.0.1。3.7.11 子系统检测记录应填写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2003 中表C.0.2。3.7.12 强制措施条文检测记录应填写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2003 中表C.0.3。3.7.13 系统(分部)工程检测记录应填写国家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2003 中表C.0.4。3.7.14 预检记录应填写本规范表B.0.1。3.7.15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填写本规范表B.0.2。3.7.16 系统调试记录应填写本规范表B.0.3。3.7.17 本规范各类系统的质量记录均应符合本规范第3.7节的规定。 注:施工中为保证施工质量,有很多质量记录,本节列出了常用的质量记录,各系统还有一些特殊的质量记录。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492024/9/93.8 3.8 安全、环保、节能措施安全、环保、节能措施3.8.1 3.8.1 安全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安全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及施工期间应进行安全交底; 2 施工现场用电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3 采用光功率计测量光缆,不应用肉眼直接观测; 4 登高作业,脚手架和梯子应安全可靠,梯子应有防滑措施,不得两人同梯作业; 5 遇有大风或强雷雨天气,不得进行户外高空安装作业; 6 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7 施工现场应注意防火,并应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8 在安装、清洁有源设备前,应先将设备断电,不得用液体、潮湿的布料清洗或擦拭带电设备; 9 设备应放置稳固,并应防止水或湿气进入有源硬件设备机壳; 10 确认工作电压同有源设备额定电压一致; 11 硬件设备工作时不得打开外壳; 12 在更换插接板时宜使用防静电手套; 13 应避免践踏和拉拽电源线。注:智能建筑施工安全非常重要,除应遵守本条规定外,还应遵守相关法规。 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502024/9/93.8.2 3.8.2 环保措施除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环保措施除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JGJ146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垃圾和废料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及时清运或回收,不得随意抛洒; 2 现场施工机具噪声应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 3 应采取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粉尘污染。注:智能建筑施工中对环保的要求越来越高,本条对环保作了一些通常的规定,各系统施工中还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环保安排。3.8.3 3.8.3 节能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节能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节约用料、降低消耗、提高宏观节能意识; 2 应选用节能型照明灯具、降低照明电耗、提高照明质量; 3 应对施工用电动工具及时维护、检修、保养及更新置换,并应及时清除系统故障,降低能耗。注:节能是国策。不要仅限于本条规定,应从各项安排中注意节能,特别是设计。 第第3 3章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512024/9/9 在目前智能建筑工程中,智能化各子系统各走各的桥架,一是浪费材料,二是占用有限的空间。所以提出了综合管线的概念,主动地将智能化子各系统的桥架、线管进行综合布置、安排,可以共用桥架的地方共用桥架,提高桥架或路由的利用率,避免重复施工,达到节材、节能、安全的目的。第第4 4章章 综合管线综合管线522024/9/94.1 4.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4.1.1 4.1.1 电力线缆和信号线缆严禁在同一线管内敷设。电力线缆和信号线缆严禁在同一线管内敷设。注:本条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电力线路与信号线路可能造成短接形成回路,会危及人员注:本条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电力线路与信号线路可能造成短接形成回路,会危及人员或设备安全;二是电力线路可能会对信号线路造成电磁干扰,使得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设备安全;二是电力线路可能会对信号线路造成电磁干扰,使得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所以为保障人员以及系统的安全,避免电力线路的电磁场对信号线路的干扰,以保障信所以为保障人员以及系统的安全,避免电力线路的电磁场对信号线路的干扰,以保障信号线路正常工作,特将本条设为强制性条款。号线路正常工作,特将本条设为强制性条款。4.1.2 综合布线系统的线缆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4.2 4.2 施工准备施工准备4.2.1 施工前应将各系统的桥架、线管进行综合布置、安排,经深化设计后应绘制智能化系统(管线布排)施工图,并应经会审批准。 4.2.2 施工单位应配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完成各专业综合管路布排设计。4.2.3 材料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架、线管、线缆规格和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 2 桥架、线管部件应齐全,表面光滑、涂层完整、无锈蚀。 3 金属导管应无裂纹、毛刺、飞边、沙眼、气泡等缺陷,且壁厚应均匀、管口应平整;绝缘导管及配件应完好、表面应有阻燃标记。 4 线缆宜进行通、断及线间的绝缘检查。 532024/9/94.3 4.3 管路安装管路安装4.3.1 4.3.1 桥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桥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架切割和钻孔断面处,应采取防腐措施; 2 桥架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无毛刺,各种附件应安装齐备,紧固件的螺母应在桥架外侧,桥架接口应平直、严密,盖板应齐全、平整; 3 桥架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设置补偿装置,保护地线和桥架内线缆应留补偿余量; 4 桥架与盒、箱、柜等连接处应采用抱脚或翻边连接,并应用螺丝固定,末端应封堵; 5 水平桥架底部与地面距离不宜小于2.2m,顶部距楼板不宜小于0.3m,与梁的距离不宜小于0.05m,桥架与电力电缆间距不宜小于0.5m; 6 桥架与各种管道平行或交叉时,其最小净距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12.2.1条中表12.2.1-2的规定; 7 敷设在竖井内和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桥架及管路孔洞,应有防火封堵; 8 弯头、三通等配件,宜采用桥架生产厂家制作的成品,不宜在现场加工制作。注:桥架安装中的弯头、三通等配件,宜采用桥架专业生产厂家制作的合格且配套成品。由于生产条件的限制,自制配件很可能达不到桥架安装质量要求。542024/9/94.3.2 4.3.2 支吊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支吊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吊架安装直线段间距宜为1.5m2m,同一直线段上的支吊架间距应均匀; 2 在桥架端口、分支、转弯处不大于0.5m内,应安装支吊架; 3 支吊架应平直且无明显扭曲,焊接应牢固且无显著变形、焊缝应均匀平整,切口处应无卷边、毛刺; 4 支吊架采用膨胀螺栓连接固定应紧固,且应配装弹簧垫圈; 5 支吊架应做防腐处理; 6 采用圆钢作为吊架时,桥架转弯处及直线段每隔30m应安装防晃支架。 注:安装防晃动支架,可避免桥架晃动,消除不安全因素。552024/9/94.3.3 4.3.3 线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线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管敷设应保持管内清洁干燥,管口应有保护措施和进行封堵处理; 2 明配线管应横平竖直、排列整齐; 3 明配线管应设管卡固定,管卡应安装牢固;管卡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终端、弯头中点处的150mm500mm范围内应设管卡; 2)在距离盒、箱、柜等边缘的150mm500mm范围内应设管卡; 3) 在中间直线段应均匀设置管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中表14.2.6的规定; 4 线管转弯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线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且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当暗管外径大于50mm时,不应小于10倍; 5 砌体内暗敷线管埋深不应小于15mm,现浇混凝土楼板内暗敷线管埋深不应小于25mm,并列敷设的线管间距不应小于25mm; 562024/9/96 线管与控制箱、接线箱、接线盒等连接时,应采用锁母将管口固定牢固;7 线管穿过墙壁或楼板时应加装保护套管,穿墙套管应与墙面平齐,穿楼板套管上口宜高出楼面10mm30mm,套管下口应与楼面平齐;8 与设备连接的线管引出地面时,管口距地面不宜小于200mm;当从地下引入落地式箱、柜时,宜高出箱、柜内底面50mm;9 线管两端应设有标志,管内不应有阻碍,并应穿带线;10 吊顶内配管,宜使用单独的支吊架固定,支吊架不得架设在龙骨或其他管道上;11 配管通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补偿装置;12 镀锌钢管宜采用螺纹连接,镀锌钢管的连接处应采用专用接地线卡固定跨接线,跨接线截面不应小于4mm2;13 非镀锌钢管应采套管焊接,套管长度应为管径的1.53倍;14 焊接钢管不得在焊接处弯曲,弯曲处不得有弯扁、折皱等现象,镀锌钢管不得加热弯曲;572024/9/915 套接紧定式钢管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管外壁镀层应完好,管口应平整、光滑、无变形;2) 套接紧定式钢管连接处应采取密封措施;3) 当套接紧定式钢管管径大于或等于32mm时,连接套管每端的紧定螺钉不应少于2个。16 室外线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外埋地敷设的线管,埋深不宜小于0.7m,壁厚应大于等于2mm;埋设于硬质路面下时,应加钢套管,人手孔井应有排水措施;2) 进出建筑物线管应做防水坡度,坡度不宜大于15;3) 同一段线管短距离不宜有S弯;4)线管进入地下建筑物,应采用防水套管,并应做密封防水处理。注:当线路较长或弯曲较多,应加装拉线盒(箱)或加大管径,便于线缆布放。镀锌钢管严禁熔焊,否则会破坏镀锌层。 582024/9/94.3.4 4.3.4 线盒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线盒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导管进入盒(箱)时应一孔一管,管与盒(箱)的连接应采用爪型螺纹接头管连接,且应锁紧,内壁应光洁便于穿线; 2 线管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间应增设拉线盒或接线盒,其位置应便于穿线: 1)管路长度每超过30m且无弯曲; 2)管路长度每超过20m且仅有一个弯曲; 3)管路长度每超过15m且仅有两个弯曲; 4)管路长度每超过8m且仅有三个弯曲; 5)线缆管路垂直敷设时管内绝缘线缆截面宜小于150mm2,当长度超过30m时,应增设固定用拉线盒; 6) 信息点预埋盒不宜同时兼做过线盒。 592024/9/94.4 4.4 线缆敷设线缆敷设4.4.1 线缆两端应有防水、耐摩擦的永久性标签,标签书写应清晰、准确。4.4.2 管内线缆间不应拧绞,不得有接头。4.4.3 线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中表12.2.1-1的规定。 4.4.4 线管出线口与设备接线端子之间,应采用金属软管连接,金属软管长度不宜超过2m,不得将线裸露。4.4.5 桥架内线缆应排列整齐,不得拧绞;在线缆进出桥架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垂直桥架内线缆绑扎固定点间隔不宜大于1.5m。4.4.6 线缆穿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留置相适应的补偿余量。4.4.7 线缆敷设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和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有关规定。602024/9/9 4.5 4.5 质量控制质量控制4.5.1 4.5.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敷设在竖井内和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桥架及线管的孔洞,应有防火封堵; 2 桥架、线管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处应设置补偿装置,线缆应留余量; 3 线缆两端应有防水、耐摩擦的永久性标签,标签书写应清晰、准确; 4 桥架、线管及接线盒应可靠接地;当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4.5.2 4.5.2 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架切割和钻孔后,应采取防腐措施,支吊架应做防腐处理; 2 线管两端应设有标志,并应穿带线; 3 线管与控制箱、接线箱、拉线盒等连接时应采用锁母,线管、箱盒应固定牢固; 4 吊顶内配管,宜使用单独的支吊架固定,支吊架不得架设在龙骨或其他管道上; 5 套接紧定式钢管连接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6 桥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无扭曲变形; 7 桥架、线管内线缆间不应拧绞,线缆间不得有接头。 612024/9/94.6 4.6 自检自验自检自验4.6.1 桥架和线管应检查其规格、位置、弯扁度、弯曲半径、连接、跨接地线、防腐、管盒固定、管口处理、保护层、焊接质量等。弯曲的管材及连接附件弧度应呈均匀状,且不应有折皱、凹陷、裂缝、弯扁、死弯等缺陷,管材焊缝应处于外侧。4.6.2根据智能化系统的深化设计,应检查线缆的规格型号、标识、可靠接续、跨接、开路、短路。4.6.3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应填写检查记录。4.6.4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填写本规范表B.0.2。4.6.5 检测桥架、线管的接地电阻,应填写本规范B.0.27。622024/9/9第5章 综合布线系统【概述】本章“综合布线系统”是智能建筑施工的分项工程。 本章分为“施工准备”、“线缆敷设与设备安装”、“质量控制”、“通道测试”、“自检自验”、“质量记录”共6节。本章共14条,分别叙述了综合布线系统的施工的基本要求。 本章第1节“施工准备”中,主要叙述了线缆和光纤进场前检测。 本章第2节“线缆敷设与设备安装”中是本章的核心内容,对线缆敷设、信息插座安装、机柜安装、光纤配线架安装、跳线安装的施工提出了基本要求。 本章第3节“质量控制” 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对线缆和配线设备的质量提出具体要求。 本章第4节“通道测试”线缆永久链路的技术指标和电缆电气性能测试及光纤系统性能测试的作出严格规定。 本章第5节“自检自验”对线缆敷设、配线设备安装检验项目及内容和综合布线系统测试项目及内容分别给出检验方式。 本章第6节“质量记录”综合布线系统质量记录除应执行本规范的第3.7节的规定外,尚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的有关规定。 632024/9/95.1 施工准备【条文条文】5.1.1 5.1.1 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线缆进场检测应抽检电缆的电气性能指标,并应作记录;线缆进场检测应抽检电缆的电气性能指标,并应作记录; 2 2 光纤进场检测应抽检光缆的光纤性能指标,并应作记录。光纤进场检测应抽检光缆的光纤性能指标,并应作记录。 【要点说明】 一般要求完成现场库房的准备,制定详细的材料供给计划。完成前期设备材料的订购工作。作好开箱检查记录,不合格的设备应清出退场;缆线及器材的进场报验工作应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资料应齐全。无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的材料、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并清出退场。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样品相一致。 必要时应抽验电缆,宜从本批任意三盘中各截出100m作电气性能测试,并作好记录。应检查光缆合格证及检验测试数据,测试要求如下:(1)衰减测试宜采用光纤测试仪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标准要求;(2)长度测试要求对每盘光纤进行测试,每盘光纤的测试结果应基本一致。光纤接插软线(光跳线)应进行下列检查:(1)光纤接插软线两端活动连接器(活接头)端面应装配保护盖帽;(2)每根光纤接插软线中光纤的类型应有明显标记,且应符合设计要求。642024/9/95.2 5.2 线缆敷设与设备安装线缆敷设与设备安装【条文条文】5.2.1 5.2.1 线缆敷设除应执行本规范第线缆敷设除应执行本规范第4.44.4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线缆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应受外力挤压和损伤;线缆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应受外力挤压和损伤; 2 2 线缆布放宜留不小于线缆布放宜留不小于0.150.15余量;余量; 3 3 从配线架引向工作区各信息端口从配线架引向工作区各信息端口4 4对对绞电缆的长度不应大于对对绞电缆的长度不应大于90m90m; 4 4 线缆敷设拉力及其它保护措施应符合产品厂家的施工要求;线缆敷设拉力及其它保护措施应符合产品厂家的施工要求; 5 5 线缆弯曲半径宜符合下列规定:线缆弯曲半径宜符合下列规定: 1 1)非屏蔽)非屏蔽4 4对对绞电缆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对对绞电缆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4 4倍;倍; 2 2)屏蔽)屏蔽4 4对对绞电缆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对对绞电缆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8 8倍;倍; 3 3)主干对绞电缆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主干对绞电缆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1010倍;倍; 4 4)光缆弯曲半径不宜小于光缆外径)光缆弯曲半径不宜小于光缆外径1010倍。倍。 6 6 线缆间净距应符合国家标准线缆间净距应符合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GB50312-20072007第第5.1.15.1.1条的规定。条的规定。 7 7 室内光缆桥架内敷设时宜在绑扎固定处加装垫套。室内光缆桥架内敷设时宜在绑扎固定处加装垫套。 8 8 线缆敷设施工时,现场应安装稳固的临时线号标签,线缆上配线架、线缆敷设施工时,现场应安装稳固的临时线号标签,线缆上配线架、打模块前应安装永久线号标签。打模块前应安装永久线号标签。 9 9 线缆经过桥架、管线拐弯处,应保证线缆紧贴底部,且不应悬空、不线缆经过桥架、管线拐弯处,应保证线缆紧贴底部,且不应悬空、不受牵引力。在桥架的拐弯处应采取绑扎或其他形式固定。受牵引力。在桥架的拐弯处应采取绑扎或其他形式固定。 10 10 距信息点最近的一个过线盒穿线时应宜留有不小于距信息点最近的一个过线盒穿线时应宜留有不小于0.15mm0.15mm的余量。的余量。 652024/9/9【要点说明】线缆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应受外力挤压和损伤。线缆两端应贴标签,标明编号,标签书写不易脱落褪色、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不易损坏的材料。管路应畅通,内无毛刺。直埋电缆须采用铠装电缆,其埋深不得小于0.8m。在寒冷地区应埋在冻土层以下。非屏蔽双绞线(UTP)电缆从配线间引向工作区各信息点的长度应符合指定传输速率下要求。缆线终接后应留有余量。电信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通常为0.5-1.0m,工作区为0.1-0.3m。光缆布放宜盘留余度,预留长度宜为3-5m,有特殊要求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电源线、综合布线系统缆线,缆线间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参见表5.2.1-1。 662024/9/9 范 围敷设条件最小净距(mm)380V2kVA380V2.5-5kVA380V5kVA对绞电缆与电力电缆平行敷设130300600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70150300双方均在接地的金属线槽或钢管中-80150表5.2.1-1 对绞电缆与电力线最小净距672024/9/9管管、线线种类种类平行净距平行净距(mm)(mm)垂直交叉净距垂直交叉净距(mm)(mm)避雷引下线避雷引下线10001000300300保护地线保护地线50502020热力管热力管( (不包封不包封) )500500500500热力管热力管( (包封包封) )300300300300给水管给水管1501502020煤气管煤气管3003002020压缩空气管压缩空气管1501502020建筑物内光、电缆暗管敷设时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见表5.2.1-2所示。槽内缆线布放应顺直。水平缆线在线槽出入口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垂直线槽布放缆线,每隔1.5米应在线槽上设置固定点。室内光缆在桥架敷设时应在绑扎固定处加装垫套。表5.2.1-2 电、光缆暗管敷设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682024/9/9【条文条文】5.2.2 5.2.2 信息插座安装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插座信息插座安装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插座与电源插座安装的水平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与电源插座安装的水平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7GB50312-2007第第5.1.15.1.1条的规定。当设计无标注条的规定。当设计无标注要求时,其插座宜与电源插座安装标高相同。要求时,其插座宜与电源插座安装标高相同。【要点说明】 在墙面或柱子上安装的信息插座模块,或集合点配线模块,底部离地面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宜为300mm; 底盒内应干净,连线方式为TIA568B或TIA568A,在同一工程中应采用同一种形式。安装信息模块后底盒内线缆余量宜为50-100mm; 面板安装应水平,其表面应整洁,并贴标签。692024/9/9【条文条文】5.2.3 5.2.3 机柜内线缆应分别绑扎在机柜两侧理线架上,机柜内线缆应分别绑扎在机柜两侧理线架上,应排列整齐、美观,配线架应安装牢固,信息点标识应准确。应排列整齐、美观,配线架应安装牢固,信息点标识应准确。【要点说明】 应按设计要求安装机架或机柜,机柜内部缆线应分别绑扎在机柜两侧理线架上。配线架应固定牢固,并有每个信息点位的明确标识。 跳线都应通过理线架与相关设备相联线,理线架内的跳线应绑扎整齐。 702024/9/9【条文条文】5.2.4 5.2.4 光纤配线架(盘)宜安装在机柜顶部,交换机光纤配线架(盘)宜安装在机柜顶部,交换机宜安装在铜缆配线架和光纤配线架(盘)之间。宜安装在铜缆配线架和光纤配线架(盘)之间。【要点说明】在机柜的两侧应各具有两组并接螺栓孔,并配有并接螺栓,当数个涉密等级相同的配线机柜并排放置在一起时,最好使用并接螺栓将机柜连接成一个整体。 配线架安装螺丝应该满配(对于42U机柜而言,需要配84套安装螺丝),目的是确保配线架、网络设备和空面板全部使用相同的安装螺丝,这样才能保证机柜正面的美观。(注:U是国际通用的机柜内设备安装所占高度的一个特殊计量单位,1U=44.45mm。) 712024/9/9【条文条文】5.2.5 5.2.5 配线间内应设置局部等电位端子板,机柜应配线间内应设置局部等电位端子板,机柜应可靠接地。可靠接地。【要点说明】各接地端子板应设置在便于安装和检查的位置,不得设置在潮湿或有腐蚀性气体及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 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的连接点应满足机械强度和电气连续性的要求。 在机柜中部自低到顶垂直安装一根接地铜带,该铜带上每隔2U等距开1个M6粗牙螺丝孔,以便于屏蔽配线架就近接地,其中最下端的螺丝孔用于机柜引出接地线。机柜的各个金属部件均应接地,以实现机柜的整体接地,而且机柜接地应通过接地铜带上的接地引出线接至机房的接地铜排上。 722024/9/9【条文条文】5.2.6 5.2.6 跳线应通过理线架与相关设备相连接,理线跳线应通过理线架与相关设备相连接,理线架内、外线缆宜整理整齐。架内、外线缆宜整理整齐。【要点说明】进线口至配线机柜的水平双绞线以每个16/24/32/48口配线架为单位,形成一束束的水平双绞线线束,每束线内所有的双绞线全部平行;在机柜内每束双绞线顺势弯曲后铺设到各配线架的后侧,整个过程仍然保持线束内双绞线全程平行。在每个模块后侧从线束底部将该模块所对应的双绞线抽出,核对无误后固定在模块后的托线架上或穿入配线架的模块孔内。 732024/9/95.3 质量控制【条文条文】5.3.1 5.3.1 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主控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线缆、配线设备等产品有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且线缆、配线设备等产品有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且符合设计要求;符合设计要求; 2 2 对绞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不得拧绞、打结;对绞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不得拧绞、打结; 3 3 线缆两端应有永久性标签,标签书写应清晰、准确。线缆两端应有永久性标签,标签书写应清晰、准确。【要点说明】缆线的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缆线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明编号,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742024/9/9【条文条文】5.3.2 5.3.2 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线缆标识一致性,其终接处应牢固且接触良好;线缆标识一致性,其终接处应牢固且接触良好;2 2 线管和桥架中线缆的占空比不宜大于线管和桥架中线缆的占空比不宜大于50%50%;3 3 壁挂式配线箱的安装标高不应小于壁挂式配线箱的安装标高不应小于1.2m1.2m;4 4 从配线架引向工作区各信息端口对绞电缆的长度不应大从配线架引向工作区各信息端口对绞电缆的长度不应大于于90m90m。【要点说明】可以在端子连接之前或者之后使用覆盖保护膜线缆标签,标签完全缠绕在线缆上并有一层透明的薄膜缠绕在打印内容上。可以有效地保护打印内容,防止刮伤或腐蚀。 管内所穿导线(包括绝缘层),总面积不超过管内净面积的50%,弯头较多时应减小占空比。桥架内横断面的填充率不应超过50%。752024/9/95.4 通道测试【条文条文】5.4.1 5.4.1 线缆永久链路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线缆永久链路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综合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GB50311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要点说明】各类电缆永久链路的技术指标见下列各表:1 布线系统永久链路回波损耗值应符合表5.4.1-1(a)的规定。 5.6.1-1(a)永久链路回波损耗值频率MHz最小回波损耗值RL(dB)C级D级E级F级115.019.021.021.01615.019.020.020.0100-12.014.014.0250-10.010.0762024/9/9回波损耗,又称为反射损耗。是电缆链路由于阻抗不匹配所产生的反射,是一对线自身的反射。不匹配主要发生在连接器的地方,但也可能发生于电缆中特性阻抗发生变化的地方,所以施工的质量是提高回波损耗的关键。回波损耗将引入信号的波动,返回的信号将被双工的千兆网误认为是收到的信号而产生混乱。回波损耗说明入射功率的一部分被反射回到信号源。例如,如果注入1mW(0dBm)功率给放大器其中10%被反射(反弹)回来,回波损耗就是10dB。从数学角度看,回波损耗为-10log(反射功率)/(入射功率)。回波损耗通常在输入和输出都进行规定。772024/9/92 布线系统永久链路插入损耗值应符合表5.4.1-1(b)的规定。5.4.1-1(b)永久链路插入损耗值 频率MHz最大插入损耗值(dB)A级B级C级D级E级F级0.116.05.5-1-5.84.04.04.04.016-12.27.77.16.9100-20.418.517.7250-30.728.8600-46.6782024/9/93 布线系统永久链路近端串音衰减值应符合表5.4.1-1(c)的规定。4 布线系统永久链路相邻线对近端串音衰减和值应符合表5.4.1-1(d)的规定。5 布线系统永久链路近端串音与衰减差值应符合表5.4.1-1(e)的规定。6布线系统永久链路串扰衰减比总和值应符合表5.4.1-1(f)的规定。7布线系统永久链路等效远端串音衰减值应符合表5.4.1-1(g)的规定。8布线系统永久链路远端等效串音衰减功率和值应符合表5.4.1-1(h)的规定。9布线系统永久链路直流环路电阻值应符合表5.4.1-1(i)的规定。10布线系统永久链路传播时延值应符合表5.4.1-1(j)的规定。11 布线系统永久链路传播时延偏差值应符合表5.4.1-1(k)的规定。792024/9/916 防雷与接地 防雷的基本概念防雷的基本概念 雷电的类型 1.直击雷建筑物屋顶、建筑物墙面 2.感应雷电磁感应、静电感应 3.雷电波侵入 避雷措施 1.接闪器、引下线、接地极 2.避雷器、浪涌保护器 3.均压环 802024/9/9种类种类安装部位安装部位材料规格材料规格备注备注接闪杆接闪杆屋面、屋面、针长针长1米以下:圆钢直径米以下:圆钢直径12毫米毫米、钢管钢管 直径直径20毫米。毫米。针长针长12米:圆钢直径米:圆钢直径16毫米毫米、钢管直径钢管直径25毫米。毫米。接闪杆的保护角:接闪杆的保护角:平原地区为平原地区为45度、度、山区为山区为37度度烟囱、水塔烟囱、水塔圆钢直径圆钢直径20毫米;钢管直径毫米;钢管直径40毫毫米。米。接接闪带闪带接闪网接闪网屋面屋面圆钢直径圆钢直径8毫米;扁钢截面积毫米;扁钢截面积48平平方毫米、厚度方毫米、厚度4毫米毫米接闪线接闪线架空线路的杆、架空线路的杆、塔塔镀锌铜绞线截面积不小于镀锌铜绞线截面积不小于35平方平方毫米毫米跨度过大时,应验跨度过大时,应验算机械强度。算机械强度。接接 闪闪 器器 的的 规规 格格812024/9/9避雷器接线示意图822024/9/9 接地的基本概念接地的基本概念 接地的作用:系统正常工作、安全接地的作用:系统正常工作、安全 接地方式:接地方式: TN TNTN-CTN-C、TN-C-STN-C-S、TN-STN-S TT TT IT IT 接地种类: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等。接地种类: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等。TNTN等接地名词的英文解释等接地名词的英文解释.doc.doc接地的种类和目的接地的种类和目的.doc.doc832024/9/9PE线与N线的主要区别: PE线平时没有电流,而N线在三相不平衡时有电流。 PE线是专用保护接地线,而N线是工作零线。 PE线用黄、绿双色绝缘层,N线用黑色或淡蓝色绝缘层。 N线和PE线截面不一定相同,PE线一般用铜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而N线则根据计算电流(Ijs)确定。 PE线不得进入漏电开关。842024/9/916.1 设备安装【条文】16.1.1 接地体安装除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第6.2节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第24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接地体垂直长度不应小于2.5m,间距不宜小于5m;2 接地体埋深不宜小于0.6m;3 接地体距建筑物距离不应小于1.5m;【说明】所谓接地,是以大地电位作为参考电位作等电位连接,而接地极是大地的接线端子。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为接地体。 人工接地体埋设深度其顶部不应小于0.6m,宜埋设在冻土层以下。水平接地体应挖沟埋设,钢质垂直接地体宜直接打入地沟内,垂直接地体长度不应小于2.5m。852024/9/9 垂直接地体坑内、水平接地体沟内宜采用普通粘土回填并分层夯实。 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宜采用换土法、降阻剂法或其它(如埋设接地模块等)新技术、新材料降低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接地体埋设位置距建筑物不宜小于1.5m(散水之外);在垃圾、灰渣处埋设接地体时,应换土分层夯实。 接地装置若必须埋设在距建筑物出入口或距人行道小于3m时,应采用均压带做法或在接地装置上面铺设5090mm厚沥青层,其宽度应超过接地装置2m。 862024/9/9【条文】16.1.2 接地线的安装除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第6.3节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第25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利用建筑物结构主筋作接地线时,与基础内主筋焊接,根据主筋直径大小确定焊接根数,但不得少于2根;2 引至接地端子的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线。【要点说明】 接地装置应在不同处采用两根连接导体与室内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相连接。 接地装置与室内总等电位连接带的连接导体截面积,铜质接地线不应小于50mm2,钢质接地线不应小于80mm2。 872024/9/9铜质接地线的连接应焊接或压接,并应保证有可靠的电气接触。钢质接地线连接应采用焊接。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保护地线(PE)与接地端子板的连接应可靠,连接处应有防松动或防腐蚀措施。接地线采用搭接焊时,其焊接长度为:镀锌扁钢不小于其宽度的2倍,三面施焊。(当扁钢宽度不同时,搭接长度以宽的为准);镀锌圆钢焊接长度为其直径的6倍并应双面施焊(当直径不同时,搭接长度以直径大的为准)。扁钢和圆钢与钢管、角钢互焊时,除应在接触部位两侧施焊外,还应增加圆钢搭接件。扁铜搭接长度与扁钢搭接长度要求相同。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之间应采用螺栓连接,其连接导线截面积应采用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芯导线,穿管敷设。882024/9/9铜质接地装置应采用焊接或熔接或螺栓连接,钢质和铜质接地装置间连接应采用熔接或烫锡后螺栓连接,连接部位应做好防腐处理。采用铜螺栓进行压接时,若铜排未镀锡,连接面处宜涂抹一层导电膏。接地线与金属管道等自然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如焊接有困难时,可采用卡箍连接,但应有良好的导电性和防腐措施。作为防雷引下线的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钢筋直径大于或等于16mm时,应将两根钢筋绑扎或焊接在一起,作为一组引下线;2 当钢筋直径大于或等于lOmm且小于16mm时,应利用四根钢筋绑扎或焊接作为一组引下线。接地干线穿墙时,应加套管保护,跨越伸缩缝时,应做煨弯补偿。接地干线应设断接卡子,宜采用暗盒装入,同时加装盒盖并做接地标记。892024/9/9接地干线距地应不小于200mm,距墙应不小于10mm,支持件应采用40mm4mm的扁钢,尾端应制成燕尾状,入孔深度与宽度各为50mm,总长度为70mm。支持件间的水平直线距离宜为1m,垂直部分宜为1.5m,转弯部分宜为0.5m。接地干线敷设应平直,水平度与垂直度允许偏差2,但总偏差不得超过10mm。接地干线表面沿长度方向,每段15100mm,应分别涂以黄色和绿色相间的条纹,油漆应均匀无遗漏。902024/9/9【条文】16.1.3 等电位联结安装除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第6.4节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第27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物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接地线应从接地装置直接引入,各区域的总等电位联结装置应相互连通;2 应在接地装置两处引连接导体与室内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相连接,接地装置与室内总等电位连接带的连接导体截面积,铜质接地线不应小于50mm2,钢质接地线不应小于80mm2;3 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之间应采用螺栓连接,铜质接地线的连接应焊接或压接,钢质地线连接应采用焊接;4 每个电气设备的接地应用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5 不得利用蛇皮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及电缆金属护层作接地线;不得将桥架、金属线管作接地线。 912024/9/9【要点说明】 等电位是用连接导线或过电压保护器将处在需要防雷的空间内的防雷装置、建筑物的金属构架、金属装置、外来的导体物、电气和电信装置等连接起来。 等电位连接的目的在于减小需要防雷的空间内,各金属部件和各系统之间的电位差。智能化系统的设备主要集中在各子系统机房、楼层弱电间。 智能化系统等电位的做法是由建筑物总等电位箱分别引接地干线至各设备机房,楼层弱电间。建筑物内设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每层竖井内设置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各设备机房设置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922024/9/9 总等电位联结作用于整个建筑物,它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建筑物内间接接触电击的间接接触电压和不同金属部件间的电位差,并消除自建筑物外经电气线路和各种金属管道引入的危险故障电压的危害,在建筑物每一电源进线处,一般有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由等电位联结端子板放射连接或链接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金属结构构件等。 辅助等电位联结是在导电部分间,用导线直接连通,使其电位相等或接近,一般是在电气装置的某部分接地故障保护不能满足切断回路的时间要求时,作辅助等电位联结,把两导电部分之间联结后能降低接触电压。局部等电位联结是在一局部场所范围内通过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把各可导电部分连通,一般是在浴室、游泳池、医院手术室等特别危险场所,发生电击事故的危险性较大,要求更低的接触电压,或为满足信息系统抗干扰的要求,一般局部等电位联结也都有一个端子板或者连成环形。简单地说,局部等电位联结可以看成是在这局部范围内的总等电位联结。932024/9/9 建筑物内的等电位连接有总等电位连接和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等电位连接。前者是将建筑物柱内主筋、各层楼板内的钢筋、基础内钢筋连成一体,在每层(包括机房、弱电间等)都设有等电位连接的端子板;电子系统机房的等电位连接是在建筑物总等电位连接的基础 上对重点防护对象的防护措施。要将机房内的机柜、机架、金属管、槽、屏蔽线缆外层、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信息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安全接地、浪涌保护器接地端均以最短的距离与等电位连接网络的接地端子连接。与端子板连接的接地干线应采用多股铜导线或铜带连接,截面不小于16平方。 支线间不应串联连接。 942024/9/9952024/9/9【条文】16.1.4 浪涌保护器安装除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第6.5节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外安装时应有防水措施;2 浪涌保护器安装位置应靠近被保护设备。 【要点说明要点说明】 浪涌保护器(SurgeprotectionDevice-SPD)用于保护电子设备和装置免受浪涌的危害,以及为电子传输系统提供等电位连接。其主要原理是瞬态现象时将其两端的电位保持一致或限制在一个范围内,转移有源导体上的多余能量。浪涌保护器的应用是实现均压等电位连接的重要手段。 浪涌保护器根据应用分为电源系统防雷器、信号系统防雷器。 962024/9/91 电源线路的各级浪涌保护器(SPD)应分别安装在被保护设备电源线路的前端,浪涌保护器各接线端应分别与配电箱内线路的同名端相线连接。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与配电箱的保护接地线(PE)接地端子板连接,配电箱接地端子板应与所处防雷区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各级浪涌保护器(SPD)连接导线应平直,其长度不宜超过0.5m。2 浪涌保护器(SPD)的连接导线最小截面积宜符合下表的规定。 保护级别保护级别SPDSPD类型类型导线截面积导线截面积(mm2)SPDSPD连接相线铜导线连接相线铜导线SPDSPD接地端连接铜导线接地端连接铜导线第一级第一级开关型或限压型开关型或限压型16162525第二级第二级限压型限压型10101616第三级第三级限压型限压型6 61010第四级第四级限压型限压型4 46 6SPD连接导线截面积连接导线截面积972024/9/9信号防雷则是通过在通讯线路上安装浪涌保护器进行防雷保护。室外引入的如有线电视系统、室外监控系统、通信系统、专线接入等各种线缆应在其接入设备前安装适配的浪涌保护器。在室外安装时,应做好防水措施。 982024/9/9【条文】16.1.5 综合管线的防雷与接地除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第6.6节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06第3.4.6条、第3.4.7条、第3.8.9条及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第12.1.1条、第14.1.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金属桥架与接地干线连接应不少于2处;2 非镀锌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3 镀锌钢管应以专用接地卡件跨接,跨接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4mm2的铜芯软线。非镀锌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应焊接跨接地线;4 铠装电缆的屏蔽层在入户处应与等电位端子排连结。 992024/9/9【要点说明】1 电缆桥架、金属线槽不得作设备的接地导体;当设计无要求时,金属电缆桥架、金属线槽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 2 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非镀锌金属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镀锌线槽间连接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3 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4 接地干线沿电缆桥架边敷设,直线段固定间距为1.5 m,转弯处增设固定点。 1002024/9/9【条文】16.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第5.4.7条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第3.11节的规定。1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报警主机、联动控制盘、火警广播、对讲通信等系统的信号传输线缆宜在进出建筑物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装设适配的信号浪涌保护器。2 消防控制室与本地区或城市“119”报警指挥中心之间联网的进出线路端口应装设适配的信号浪涌保护器。3 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等电位连接网络,室内所有的机架(壳)、配线线槽、设备保护接地、安全保护接地、浪涌保护器接地端均应就近接至等电位接地端子板。4 区域报警控制器的金属机架(壳)、金属线槽(或钢管)、电气竖井内的接地干线、接线箱的保护接地端等,应就近接至等电位接地端子板。5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接地干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铜芯绝缘线,并宜穿管敷设接至本层(或就近)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LPZO.doc1012024/9/9【条文】16.1.7 安全防范系统的防雷与接地除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第5.4.6条和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第6.3.6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外设备应有防雷保护接地,并应设置线路浪涌保护器;2 室外的交流供电线路、控制信号线路应有金属屏蔽层并穿钢管埋地敷设,钢管两端应可靠接地;3 室外摄像机应置于避雷针或其它接闪导体有效保护范围之内;4 摄像机立杆接地极防雷接地电阻应小于10;5 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控制台、外露的金属管、槽、屏蔽线缆外层及浪涌保护器接地端等均应最短距离与等电位连接网络的接地端子连接。1022024/9/9【要点说明】 前端监控设备有室外和室内安装两种情况,安装在室内的设备一般不会遭受直击雷击,但需考虑防止雷电过电压对设备的侵害,而室外的设备则同时需考虑防止直击雷击。 前端设备如摄像头应置于接闪器(避雷针或其它接闪导体)有效保护范围之内。当摄像机独立架设时,原则上为了防止避雷针及引下线上的暂态高电位,避雷针最好距摄像机34米的距离。如有困难避雷针也可以架设在摄像机的支撑杆上,引下线可直接利用金属杆本身或选用8的镀锌圆钢。 为防止电磁感应影响,沿电线杆引上的摄像机电源线和信号线应穿在金属管内以达到屏蔽作用,屏蔽金属管的两端均应接地。 为防止雷电波沿线路侵入前端设备,应在设备前的每条线路上加装合适的浪涌保护器,如电源线(DC24V或220V)、视频线、信号线和云台控制线等。 1032024/9/9传输线埋地敷设并不能阻止雷击的发生,大量的事实显示,雷击造成埋地线缆故障,大约占总故障的30左右,即使距离雷击比较远的地方,也仍然会有部分雷电流流入电缆。所以采用带屏蔽层的线缆或线缆穿钢管埋地敷设,保持钢管的电气连通,对防护电磁干扰和电磁感应非常有效,这主要是由于金属管的屏蔽作用和雷电流的集肤效应。如电缆全程穿金属管有困难,可在电缆进入终端和前端设备前穿金属管埋地引入,但埋地长度不得小于15米,在入户端将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同防雷接地装置相连。 在安全防范系统中,监控室的防雷应从直击雷防护、雷电波侵入、等电位连接和电涌保护多方面进行。 进入监控室的各种金属管线应接到防感应雷的接地装置上。架空电缆线直接引入时,在入户处应加装浪涌保护器,并将线缆金属外护层及自承钢索接到接地装置上。 由于有80雷击高电位是从电源线侵入的,为保证设备安全,在视频传输线、信号控制线、电源线在加装浪涌保护器。 1042024/9/9【条文】16.1.8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要点说明】1 系统的各种线路,在建筑物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装设线路适配的浪涌保护器。2 系统中央控制室内,应设等电位连接网络。室内所有设备金属机架(壳)、金属线槽、保护接地和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等均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3 系统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其接地干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6mm2的铜芯绝缘导线,并应穿管敷设接至就近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1052024/9/9【条文】16.1.9 有线电视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第5.4.8条和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0-94第6.3.6条的规定。【要点说明】 卫星接收天线遭雷击的可能性很大,而系统中的设备又多是电子设备,容易遭到损坏,因此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的防雷设计,应满足雷电防护分区、分级确定的防雷等级要求。1 架空天线必须置于直击雷防护区(LPZOB)内。2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的选择,应根据被保护设备的工作频率、平均输出功率、连接器形式及特性阻抗等参数,选用插入损耗及电压驻波比小适配的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3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宜安装在收/发通信设备的射频出、入端口处。其参数应符合表5.4.22规定。4 具有多副天线的天馈传输系统,每副天线应安装适配的天馈浪涌保护器。当天馈传输系统采用波导管传输时,波导管的金属外壁应与天线架、波导管支撑架及天线反射器作电气连通。并宜在中频信号输入端口处安装适配的中频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其接地端应就近接地。波导管.doc1062024/9/95 天馈线路浪涌保护器接地端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6mm2的多股绝缘铜导线连接到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同轴电缆的上部、下部及进机房人口前应将金属屏蔽层就近接地。 进出建筑物的信号传输线,宜在入、出口处装设适配的浪涌保护器。有线电视信号传输线路,宜根据其干线放大器的工作频率范围、接口形式以及是否需要供电电源等要求,选用电压驻波比和插入损耗小的适配的浪涌保护器。 进出前端设备机房的信号传输线,宜装设适配的浪涌保护器。机房内应设置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铜芯绝缘导线并穿管敷设,就近接至机房外的等电位连接带。 1072024/9/9【条文】16.1.10 信息设施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 第5.4.4条的规定。【要点说明】1 程控数字用户交换机及其他通信设备信号线路,应根据总配线架所连接的中继线及用户线性质,选用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2 浪涌保护器对雷电流的响应时间应为纳秒(ns)级,标称放电电流应大于或等于0.5kA,并应满足线路传输速率及带宽要求。3 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应与配线架接地端相连,配线架的接地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2的多股铜线,从配线架接至机房的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配线架及程控用户交换机的金属支架、机柜均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1082024/9/9【条文】16.1.11 信息网络系统的防雷与接地除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 第5.4.5条的规定。【要点说明】1 进、出建筑物的传输线路上浪涌保护器的设置:各级浪涌保护器宜分别安装在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及第一防护区(LPZ1)与第二防护区(LPZ2)的交界处。2 计算机设备的输入/输出端口处,应安装适配的计算机信号浪涌保护器。3 系统的接地1)机房内信号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宜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5mm2的多股绝缘铜导线,单点连接至机房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计算机机房的安全保护地、信号工作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和浪涌保护器接地等均应连接到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上。2)当多个计算机系统共用一组接地装置时,宜分别采用M型或Mm组合型等电位连接网络。 1092024/9/9【条文】16.1.12 广播系统的防雷与接地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第5.4.8条的规定。【要点说明】1 系统的各种线路,在建筑物直击雷非防护区(LPZOA)或直击雷防护区(LPZOB)与第一防护区(LPZ1)交界处应装设线路适配的浪涌保护器。2 系统中央控制室内,应设等电位连接网络。室内所有设备金属机架(壳)、金属线槽、保护接地和浪涌保护器的接地端等均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3 系统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其接地干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6mm2的铜芯绝缘导线,并应穿管敷设接至就近的等电位接地端子板。 1102024/9/9【条文】16.1.13 综合布线系统的防雷与接地除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入建筑物的电缆,应在入口处安装浪涌保护器;2 线缆进入建筑物,电缆和光缆的金属护套或金属件应在入口处就近与等电位端子板连接;3 配线柜(架、箱)应采用绝缘铜导线与就近的等电位装置连接;4 设备的金属外壳、机柜、金属管、槽、屏蔽线缆外层、设备防静电接地、安全保护接地、浪涌保护器接地端等均应与就近的等电位连接网络的接地端子连接。【要点说明】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共用接地的接地系统,如单独设置接地体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1112024/9/9 楼层安装的各个配线柜(架、箱)应采用适当截面的绝缘铜导线单独布线至就近的等电位接地装置,也可采用竖井内等电位接地铜排引到建筑物共用接地装置,铜导线的截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缆线在雷电防护区交界处,屏蔽电缆屏蔽层的两端应做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综合布线的电缆采用金属线槽或钢管敷设时,线槽或钢管应保持连续的电气连接,并应有不少于两点的良好接地。 当缆线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时,电缆和光缆的金属护套或金属件应在入El处就近与等电位接地端子板连接。 当电缆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时,应选用适配的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信号线路浪涌保护器应符合设计要求。1122024/9/916.2 质量控制【条文】16.2.1 主控项目应符合50339的有关规定规定:【要点说明】1.采用建筑物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2.采用单独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3.接地装置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1)扁钢与扁钢搭接为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2 2)圆钢与圆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3 3)圆钢与扁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4 4)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5 5)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外,有防腐措施。1132024/9/9【条文】16.2.2 一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制接地线的焊接连接应焊缝饱满,并应采取防腐措施;2 接地线在穿越墙壁和楼板处应加金属套管,金属套管应与接地线连接【要点说明】接地线支架的间距在水平直线部分一般为0.51.5m,垂直部分为1.53m之间,转弯部分为0.30.5m。接地线沿墙水平敷设时距地宜保持250300 mm,与墙面应有1015mm的间隙;接地线在穿越墙壁、楼板处应套钢管保护;接地线转弯处应弧形过渡,不应直角弯。接地线穿过墙、楼板和地坪处应加装保护套,如使用钢套管应与接地线做电气连通。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时,应用接地线本身变成弧状补偿。接地线应水平或垂直敷设,亦可与建筑物倾斜结构平行敷设;敷设应平直,不应有高低起伏及弯曲等情况。 1142024/9/916.3 系统测试【条文】16.3.1 防雷及接地系统安装完毕,应测试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应符合本规范第16.2.1条的要求。【要点说明】 在接地装置安装完结后,应测定接地电阻的数值,以确定是否满足设计或有关规定要求。接地电阻的测量主要是冲击接地电阻测量。测量接地电阻的方法有电流表-电压表法、电桥法、接地电阻测量仪等,目前都采用接地电阻测量仪。 a.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 b.安全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 c.直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应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 d.防雷保护地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 e.对于屏蔽系统如果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1152024/9/9 接地电阻测试仪是检验测量接地电阻的常用仪表,也是电气安全检查与接地工程竣工验收不可缺少的工具,近年来由于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因此接地电阻测试仪也渗透了大量的微处理机技术,其测量功能、内容与精度是一般仪器所不能相比的。 数字接地电阻测量仪摒弃传统的人工手摇发电工作方式,采用先进的中大规模集成电路,应用DC/AC变换技术将三端钮、四端钮测量方式合并为一种机型的新型接地电阻测量仪。 工作原理为由机内DC/AC变换器将直流变为交流的低频恒流,经过辅助接地极C和被测物E组成回路,被测物上产生交流压降,经辅助接地极P送入交流放大器放大,再经过检波送入表头显示。 1162024/9/9【条文】16.3.2 等电位联结安装完毕,应进行导通性测试。【要点说明】 等电位连接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导通性测试,即是对等电位用的管夹、端子板、连接线、有关接头、截面和整个路径上的色标进行检验,等电位连接的有效性必须经过测定来证实。此项工作非常重要,它是检验前面安装工作是否达到要求的必经之路。 测试电源宜采用空载电压为4-24V直流或交流电源,测试电流不应小于0.2A,最好用的测试电流,电流太小测量值不准确。测量等电位连接端子板与等电位连接范围内的金属管道末端之间的电阻,有时是较困难的,因为一般距离较远。如进行分段测量,然后电阻值相加。等电位联结端子板与等电位联结范围内金属管道等金属体末端间的电阻不应超过3。导通不良的管道连接处,应做跨接线。1172024/9/916.4 自检自验【条文】16.4.1 建筑物等电位连接的接地网外露部分应连接可靠、规格正确、油漆完好、标志齐全明显。【条文】16.4.2 接地装置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检验接地装置的结构和安装位置;2 应检验接地体的埋设间距、深度;3 应检验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1182024/9/9【条文】16.4.3 应检查接地线的规格及其与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的连接。【要点说明】 等电位联结端子板的截面不得小于所接等电位联结线截面,等电位联结的线路最小允许截面应符合表14.3 . 2-3的规定:材料截 面干 线支 线铜166钢5016表14.3.2-3 线路最小允许截面(mm2)1192024/9/9【条文】16.4.4 应检查等电位接地端子板安装位置、材料规格和连接。【要点说明】总等电位接地端子板,采用40*4,扁钢或铜带楼层等电位接地端子板,25*4扁钢或铜带局部等电位接地端子板,【条文】16.4.5 应检查浪涌保护器的参数选择、安装位置及连接导线规格。16.5 质量记录【条文】16.5.1 电气接地装置检验记录应填写本规范表B.0.26。【条文】16.5.2 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应填写本规范表B.0.27。1202024/9/9 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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