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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基本要求寿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基本要求目录目录二、团险业务经营规则二、团险业务经营规则三、银行保险业务经营规则三、银行保险业务经营规则四、部分特殊险种经营规则四、部分特殊险种经营规则一、销售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一、销售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五、其他经营规则五、其他经营规则六、日常监管事项六、日常监管事项(二)三个规范性文件(二)三个规范性文件(一)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一)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一、销售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一、销售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一)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一)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万能保险万能保险目录目录1 12 23 34 4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分红保险分红保险分红保险分红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1 1、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定义:定义: 通过产品说明书、保险利益测算书、公告、客通过产品说明书、保险利益测算书、公告、客户报告,以及建议书、招贴画、宣传单等形式提户报告,以及建议书、招贴画、宣传单等形式提供新型产品有关信息的行为供新型产品有关信息的行为1 1、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基本原则: 非专业语言,通俗易懂非专业语言,通俗易懂 对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无重大遗漏无重大遗漏 不得欺骗、误导和故意隐瞒不得欺骗、误导和故意隐瞒保险法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保监会令(保监会令20043号)号)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保监会令(保监会令20016号)号)(1)监管规定)监管规定关于人身保险产品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人身保险产品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保监发199957号)号)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保监发2000133号)号)(1)监管规定)监管规定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贯彻执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 理暂行办法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办发(保监办发200216号)号)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 知知(保监发(保监发200277号)号)(1)监管规定)监管规定不得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不得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利益,预测公司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利益,预测公司 的盈利以及保单分红、利差返还等不确定的保的的盈利以及保单分红、利差返还等不确定的保的 利益利益不得将保险条款、费率与其他公司的类似条款、不得将保险条款、费率与其他公司的类似条款、 费率或者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费率或者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2)重点内容)重点内容特别提示除外责任(责任免除)、退保及其他费特别提示除外责任(责任免除)、退保及其他费 用扣除、现金价值、犹豫期用扣除、现金价值、犹豫期宣传资料客观、完整、真实宣传资料客观、完整、真实宣传资料与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保持一致宣传资料与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保持一致宣传资料应由总公司或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设计宣传资料应由总公司或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设计内容和样式,分支机构及其代理人不得擅自变更内容和样式,分支机构及其代理人不得擅自变更或另行印制或另行印制(2)重点内容)重点内容l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第65条条对销售人员的管理责任:对销售人员的管理责任:l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28条条(3)法律责任)法律责任l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第99条条l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39条条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l关于加强新型产品销售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新型产品销售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保监发(保监发200235号)号)l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 定定(保监会令(保监会令2006第第4号)第号)第41条条l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50条条高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高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4 4)常见违规问题)常见违规问题销售人员私自印刷、使用、散发宣传资料销售人员私自印刷、使用、散发宣传资料不明确提示的分红的不确定性不明确提示的分红的不确定性不按要求测算产品收益不按要求测算产品收益夸大公司实力,并与同业作不当比较夸大公司实力,并与同业作不当比较(4 4)常见违规问题)常见违规问题隐瞒费用扣除隐瞒费用扣除将新型产品与银行储蓄、基金、国债作不当比较,将新型产品与银行储蓄、基金、国债作不当比较, 或混淆概念或混淆概念分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督导、管理、检查不力,不分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督导、管理、检查不力,不能能 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案例案例1: 2007年初,某保险公司通过银行网点销售一款年初,某保险公司通过银行网点销售一款投连险产品。为了使消费者更易查询到投连账户投连险产品。为了使消费者更易查询到投连账户的有关信息,该公司提供了几种查询方式,其中的有关信息,该公司提供了几种查询方式,其中之一是通过银行网点的显示屏公布。银行网点显之一是通过银行网点的显示屏公布。银行网点显示屏主要用于公布基金净值等情况,为了便于操示屏主要用于公布基金净值等情况,为了便于操作,保险公司和银行协商为投连账户随意设定了作,保险公司和银行协商为投连账户随意设定了基金代码,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代码,基金管理人为公司,基金名称采用公司,基金名称采用了该投连账户的简称,其中没有保险字样了该投连账户的简称,其中没有保险字样l违反违反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06条条l依据依据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39条,罚款条,罚款20万元万元 处理结果处理结果案例案例2: 2007年,某保险公司通过电话销售某款年,某保险公司通过电话销售某款一年期意外险,该产品条款中写明为自动续一年期意外险,该产品条款中写明为自动续保条款,如果投保人未提前保条款,如果投保人未提前30天书面告知保天书面告知保险公司停止投保,那么保险公司将到期自动险公司停止投保,那么保险公司将到期自动续保。在电话销售话术中,保险公司没有将续保。在电话销售话术中,保险公司没有将此项内容告知消费者此项内容告知消费者l违反违反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06条条l依据依据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39条,罚款条,罚款10万元万元处理结果处理结果案例案例3: 2007年初,某保险公司召开产品说明会,年初,某保险公司召开产品说明会,讲师由该公司营销员担任。在产品说明会上,讲师由该公司营销员担任。在产品说明会上,该营销员夸大公司分红水平,没有按照规定按该营销员夸大公司分红水平,没有按照规定按照高、中、低三个档次测算红利水平,没有说照高、中、低三个档次测算红利水平,没有说明分红是不固定,不承诺的。讲师介绍后,到明分红是不固定,不承诺的。讲师介绍后,到场的客户纷纷填写了投保单场的客户纷纷填写了投保单案例案例4: 2005年,某公司制作了一款分红保险宣传折年,某公司制作了一款分红保险宣传折页,根据条款规定,该产品页,根据条款规定,该产品10年期满累计最低保年期满累计最低保证收益为证收益为22,而宣传折页设计只突出了,而宣传折页设计只突出了“最低最低保证收益保证收益22”的字样,而没有强调为的字样,而没有强调为10年期满年期满累计收益累计收益l违反违反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第63条条l依据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第99条,警告,责条,警告,责令改正令改正处理结果处理结果案例案例5: 2006年初,某公司通过银行销售一款分红保险年初,某公司通过银行销售一款分红保险产品,该公司一名银保专管员,根据自己的理解,产品,该公司一名银保专管员,根据自己的理解,擅自设计并印制了一批宣传材料,且宣传材料将擅自设计并印制了一批宣传材料,且宣传材料将保险产品作为储蓄介绍,并与其他产品收益进行保险产品作为储蓄介绍,并与其他产品收益进行片面对比,将产品的经营主体混淆为银行,并进片面对比,将产品的经营主体混淆为银行,并进行误导性演示行误导性演示l违反违反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第62、63条和条和人人 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规定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第第5、26条条l依据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第99条和条和人身保险人身保险 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规定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第第28条条 ,警告,责,警告,责 令改正令改正处理结果处理结果 总盈余总盈余案例案例6: 公司公司 其他公司其他公司案例案例7:案例案例8:(一)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一)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万能保险万能保险目录目录1234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分红保险分红保险分红保险分红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2、分红保险、分红保险l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保监发(保监发200026号)号)l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保监会令(保监会令20016号)号)(1)监管规定)监管规定l产品说明书:产品性质、特征、红利及红利分配产品说明书:产品性质、特征、红利及红利分配 方式、保单持有人承担的风险方式、保单持有人承担的风险l保守的确定演示利率保守的确定演示利率 不高于不高于6%、5%、4% 现金红利累积年利率不得高于现金红利累积年利率不得高于3%l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分红是非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分红是非 保证的保证的(2)重点内容)重点内容l不得公布或宣传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或分红水平不得公布或宣传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或分红水平l不得使用分红率、投资回报率等比例性指标不得使用分红率、投资回报率等比例性指标l不将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与其他保险公司的新型不将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与其他保险公司的新型 产品比较产品比较l寄送分红业绩报告寄送分红业绩报告(2)重点内容)重点内容(一)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一)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万能保险万能保险目录目录1234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分红保险分红保险分红保险分红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3、投连保险、投连保险l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保监发(保监发200026号)号)l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保监会令(保监会令20016号)号)l关于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关于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 知知(保监发(保监发200776号)号)l关于转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转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关于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 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京保监发的通知(京保监发 2007256号)号)(1)监管规定)监管规定l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产品基本特征、投资账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产品基本特征、投资账 户情况说明、犹豫期及退保户情况说明、犹豫期及退保l说明费用扣除情况,要得到投保人的签字确认说明费用扣除情况,要得到投保人的签字确认l保守的确定演示利率保守的确定演示利率 不高于不高于7、5、3(2)重点内容)重点内容l说明该演示纯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说明该演示纯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的预期l自自2007年年10月月1日起,保险公司应自行组织对销日起,保险公司应自行组织对销售人员的产品和法律知识等进行书面考试,没有售人员的产品和法律知识等进行书面考试,没有通过考试的,不得授权其销售投资连结保险通过考试的,不得授权其销售投资连结保险l自自2008年年1月月1日起,大专以上学历,日起,大专以上学历,1年以上寿年以上寿险销售经验,过去险销售经验,过去3年内,没有违规和误导行为年内,没有违规和误导行为l两次以上误导,取消资格,不再代理合同两次以上误导,取消资格,不再代理合同(2)重点内容)重点内容(一)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一)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万能保险万能保险目录目录1234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分红保险分红保险分红保险分红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4、万能保险、万能保险l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令(保监会令20016号)号)l关于加强万能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万能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保监发200594号)号)(1)监管规定)监管规定l产品说明书:保证利率和演示利率下的保费、死产品说明书:保证利率和演示利率下的保费、死亡保险金和保单价值,以及犹豫期及退保亡保险金和保单价值,以及犹豫期及退保l保守的确定演示利率保守的确定演示利率 低档演示利率:最低保证利率低档演示利率:最低保证利率l描述性的,投资收益不确定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描述性的,投资收益不确定的,不能理解为对未 来的预期来的预期(2)重点内容)重点内容讨论讨论1 分红保险信息披露,存在哪些问题?违反哪些监管分红保险信息披露,存在哪些问题?违反哪些监管规定?规定?(二)三个规范性文件(二)三个规范性文件目录目录123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保监发(京保监发(京保监发200720020072002007200号)号)号)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的通知(京保监发(京保监发(京保监发200720220072022007202号)号)号)关于规范营销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于规范营销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于规范营销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关问题的通知关问题的通知(京保监发(京保监发(京保监发200720120072012007201号)号)号)(二)三个规范性文件(二)三个规范性文件1、产品说明会、产品说明会(1)产品说明会界定)产品说明会界定 指各寿险公司(含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指各寿险公司(含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组织的,以宣传或销售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组织的,以宣传或销售保险产品为目的,以会议讲座等形式开展的业务销售产品为目的,以会议讲座等形式开展的业务销售活动活动(2)举办产品说明会的要求)举办产品说明会的要求讲解人员管理:统一培训,资格认证与考核制度讲解人员管理:统一培训,资格认证与考核制度参会工作人员对宣讲内容承担相应责任参会工作人员对宣讲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举办单位向分公司备案:举办单位向分公司备案:时间、地点、举办方时间、地点、举办方主持人、讲解人及其他参会工作人员、分公司或总主持人、讲解人及其他参会工作人员、分公司或总公司参会领导名单公司参会领导名单议程流程、课件讲义内容以及其他宣传资料议程流程、课件讲义内容以及其他宣传资料(3)备案要求)备案要求客户人数,营销员名单,现场签单情况统计客户人数,营销员名单,现场签单情况统计产品说明会全程录像的声像资料产品说明会全程录像的声像资料各公司认为应当保存的其他资料各公司认为应当保存的其他资料(3)备案要求)备案要求u(4)资料保存要求)资料保存要求 声像资料:全程、正面摄录,不得剪接编辑声像资料:全程、正面摄录,不得剪接编辑 保存时间:保存时间:5年年u(5)其他要求)其他要求 定期总结,每年定期总结,每年3月月31日前报送日前报送(二)三个规范性文件(二)三个规范性文件目录目录123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保监发(京保监发(京保监发200720020072002007200号)号)号)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的通知(京保监发(京保监发(京保监发200720220072022007202号)号)号)关于规范营销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于规范营销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于规范营销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关问题的通知关问题的通知(京保监发(京保监发(京保监发200720120072012007201号)号)号)2、互联网销售、互联网销售u(1)规范范围)规范范围 营销员通过自建网站或网页,或通过电子商营销员通过自建网站或网页,或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络论坛、博客、网上刊物、网络务交易平台、网络论坛、博客、网上刊物、网络广告等方式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均适用广告等方式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均适用该通知该通知 (2)重点内容)重点内容监督管理,并对其合法性、合规性负责监督管理,并对其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明确规范标准明确规范标准确保不得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确保不得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承担其他管理责任承担其他管理责任(二)三个规范性文件(二)三个规范性文件目录目录123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保监发(京保监发(京保监发200720020072002007200号)号)号)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的通知(京保监发(京保监发(京保监发200720220072022007202号)号)号)关于规范营销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于规范营销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于规范营销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关问题的通知关问题的通知(京保监发(京保监发(京保监发200720120072012007201号)号)号)3、新单回访、新单回访u(1)回访范围)回访范围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投保人为个人的业务,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投保人为个人的业务,100回访回访全程录音的保单,抽取不低于全程录音的保单,抽取不低于20%的比例。但农村的比例。但农村人身保险业务、万能保险业务、投连保险业务应按人身保险业务、万能保险业务、投连保险业务应按照相关规定照相关规定100%回访回访(2)回访方式及时间)回访方式及时间电话电话 全过程录音全过程录音投保人收到保单后、犹豫期结束投保人收到保单后、犹豫期结束3天前天前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迟至犹豫期结束前,延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迟至犹豫期结束前,延迟比例不得高于迟比例不得高于15%(3)回访达成率要求)回访达成率要求月度电话回访达成率月度电话回访达成率100% 因投保人原因无法达成回访,采取书面回访、因投保人原因无法达成回访,采取书面回访、上门回访等形式上门回访等形式(4)回访内容)回访内容受话人是否为投保人本人受话人是否为投保人本人是否收到保单并签收保单回执是否收到保单并签收保单回执是否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亲笔签名是否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亲笔签名是否已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和保险条款是否已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和保险条款是否理解犹豫期的含义及相关权利是否理解犹豫期的含义及相关权利(5)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特殊规定)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特殊规定投保人完全承担投资风险投保人完全承担投资风险保费需在扣除一定费用后进入投资账户保费需在扣除一定费用后进入投资账户是否了解其他费用扣除情况是否了解其他费用扣除情况(6)万能保险产品特殊规定)万能保险产品特殊规定保费需在扣除一定费用后进入投资账户保费需在扣除一定费用后进入投资账户未来收益的演示是描述性的,投资收益不确定,不未来收益的演示是描述性的,投资收益不确定,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是否费用扣除情况是否费用扣除情况(7)银行保险、分红险特殊规定)银行保险、分红险特殊规定对于通过银行或邮政储蓄等机构销售的保单,提对于通过银行或邮政储蓄等机构销售的保单,提示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示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对于分红保险产品,提示分红水平是不确定的,对于分红保险产品,提示分红水平是不确定的,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8)资料保存要求)资料保存要求u资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资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回访工作人员姓名回访工作人员姓名回访具体时间回访具体时间被回访客户姓名、保单号和回访电话号码被回访客户姓名、保单号和回访电话号码回访电话录音,未达成件应当以书面回访记回访电话录音,未达成件应当以书面回访记录代替并附未达成原因说明录代替并附未达成原因说明公司认为应当保存的其他资料公司认为应当保存的其他资料u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年u(9)回访结果与销售人员考核挂钩)回访结果与销售人员考核挂钩4、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保险公司采取监管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险公司采取监管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目录目录二、团险业务经营规则二、团险业务经营规则三、银行保险业务经营规则三、银行保险业务经营规则四、部分特殊险种经营规则四、部分特殊险种经营规则一、销售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一、销售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五、其他经营规则五、其他经营规则六、日常监管事项六、日常监管事项二、团险业务经营规则二、团险业务经营规则u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u2、监管要求、监管要求u3、常见违规、常见违规u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关于规范团体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团体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保监发200562号)号) 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的通知(保监发2000133号)号) 关于人身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人身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保监发199915号)号)反洗钱等其他法律法规反洗钱等其他法律法规u2、监管要求、监管要求l(1)投保团体)投保团体5人以上,人以上,75%以上参保比例以上参保比例非保险目的成立的团体非保险目的成立的团体法人或多数被保险人所在地法人或多数被保险人所在地l(2)承保条件)承保条件不得改变退保、给付条件及金额不得改变退保、给付条件及金额不得支付或承诺支付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不得支付或承诺支付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年金保险不得对同一保单采用趸缴趸领的方式年金保险不得对同一保单采用趸缴趸领的方式承保承保l(3)业务操作)业务操作退保金等必须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至原缴款账退保金等必须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至原缴款账户户要求提供被保险人名单及确认被保险人同要求提供被保险人名单及确认被保险人同意投保团体保险事宜有效证明意投保团体保险事宜有效证明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手续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手续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退休方能领取年金退休方能领取年金 l(4)反洗钱要求)反洗钱要求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建立和实施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u3、常见违规、常见违规l(1)投保团体不适格)投保团体不适格不足不足5人或不足人或不足75%内设部门投保内设部门投保以投保目的成立的团体以投保目的成立的团体 如中介机构作为投保人;保险卡等如中介机构作为投保人;保险卡等团险个做团险个做l案例一:中介为投保人、销售保险卡案例一:中介为投保人、销售保险卡n2005年年8月,某公司承保某单位会员业务,月,某公司承保某单位会员业务,投保人为一网络订房公司,被保险人为其会员。投保人为一网络订房公司,被保险人为其会员。该投保单位以保险名义对外销售会员卡该投保单位以保险名义对外销售会员卡n投保团体不适格投保团体不适格以保以保险目的成立的目的成立的团体体存在巨大的存在巨大的经营风险后果:后果:违反了保险法违反了保险法122条条依据保险法依据保险法147条进行处罚条进行处罚l(2)承诺高回报、资金型业务)承诺高回报、资金型业务u对合同进行实质变更对合同进行实质变更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u经营的业务已不属于保险业务经营的业务已不属于保险业务承诺高于条款规定的固定回报承诺高于条款规定的固定回报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变相吸储变相吸储l案例二:承诺收益案例二:承诺收益n2005年年11月月25日日,某某保保险险公公司司承承保保某某单单位位工工会会团团体体年年金金保保险险业业务务,保保费费合合计计1355000元元,被被保保险人数险人数30人,全部为个人缴费,进入个人账户。人,全部为个人缴费,进入个人账户。承承诺收益收益“3年期年期10%”投保双方投保双方签署的署的团体年金保体年金保险合作合作协议书约定:定:“每份每份5000元元”、“被保被保险人收到个人保人收到个人保险凭凭证后,后,可凭个人保可凭个人保险凭凭证和被保和被保险人身份人身份证明随明随时申申请退保。退保。2年内退保只退年内退保只退还本金;大于本金;大于2年不年不满3年支年支付付1.4%的利息的利息”高管:警告、高管:警告、罚款款2万元万元u违反了违反了保险法保险法第第92条条l后果:后果:u依据依据保险法保险法第第 143条条公司:警告、公司:警告、责令改正、令改正、罚款款20万元万元u依据依据保险法保险法第第 150条条l(3)改变退保、给付条件及金额)改变退保、给付条件及金额u改变条款费率的其他内容改变条款费率的其他内容u改变退保条件、减少退保手续费改变退保条件、减少退保手续费u改变给付条件、增加给付金额改变给付条件、增加给付金额l案例三:改变退保给付条件案例三:改变退保给付条件n2004年年5月,某公司承保一笔团体年金业务,被保险月,某公司承保一笔团体年金业务,被保险人共计人共计44人,保险费合计人,保险费合计161.7万元。万元。保保险单上特上特别约定:定:“一年内退保,退保金一年内退保,退保金为账户余余额的的95%;一年以上两年以内退保,退保金;一年以上两年以内退保,退保金为账户的的96%;满两年退保,不扣退保手两年退保,不扣退保手续费”。而合同条款而合同条款规定:定:“现金价金价值,第一年末,第一年末为账户价价值的的94%;第二年末;第二年末为账户价价值的的96%;第三年末;第三年末为账户价价值的的98%”。责令改正,退令改正,退还保保费,罚款款10万元万元u违反了违反了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07条条l后果:后果:u依据依据保险法保险法第第 146条条l(4 4)支付或承诺支付保险合同约定之外)支付或承诺支付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的利益其他合同之外的利益其他合同之外的利益回扣回扣返佣返佣2002年年12月,某保险公司承保某单位团体年金业务,月,某保险公司承保某单位团体年金业务,保费总计保费总计3亿元亿元2004年年1月月2日,该公司为投保单位办理退保手续,日,该公司为投保单位办理退保手续,退保金额总计人民币退保金额总计人民币3.114亿亿根据报备的团体保险条款,该笔业务的退保金应为根据报备的团体保险条款,该笔业务的退保金应为2.98944亿元亿元保险公司实际多支付了保险公司实际多支付了1245.6万元。万元。l案例四案例四责令改正,令改正,罚款款5万元万元u违反了违反了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06条条l后果:后果:u依据依据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39条条l案例五案例五2007年年5月,月,某保险公司承保某单位团体年金某保险公司承保某单位团体年金业务,保费业务,保费3000万元万元向投保人单位负责人赠送保费向投保人单位负责人赠送保费20万元万元的个的个人寿险人寿险责令改正,令改正,罚款款10万元万元u违反了违反了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06条条l后果:后果:u依据依据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39条条l(5)内控不严、协助造假)内控不严、协助造假假离职、假给付假离职、假给付假人名清单假人名清单l案例六案例六n2004年年1月,某保险公司承保某月,某保险公司承保某单位一笔团体年单位一笔团体年金业务金业务,被保险人数,被保险人数10125人,保费收入合计人,保费收入合计2.42亿元亿元 2005年年9月,某被保月,某被保险人人A离离职获得保得保险金金2270万万2006年年1月,月,A再次离再次离职获得保得保险金金2650万元万元n2005年年10月,月,该保保险公司再次承保同一公司再次承保同一单位位团体年体年金金业务,保保费合合计6000万元,被保万元,被保险人共人共计5人人 2007年年1月,月,A再次离再次离职获得保得保险金金1000万元万元责令改正,令改正,罚款款10万元万元u违反了违反了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22条条l后果:后果:u依据依据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47条条高管警告,高管警告,罚款款2万元万元u依据依据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50条条l(6)未尽到反洗钱义务)未尽到反洗钱义务反洗钱法反洗钱法第第31条、条、32条条目录目录二、团险业务经营规则二、团险业务经营规则三、银行保险业务经营规则三、银行保险业务经营规则四、部分特殊险种经营规则四、部分特殊险种经营规则一、销售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一、销售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五、其他经营规则五、其他经营规则六、日常监管事项六、日常监管事项三、银行保险业务经营规则三、银行保险业务经营规则u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u2、监管要求、监管要求u3、常见违规、常见违规u4、违规后果、违规后果u5、案例分析、案例分析u1 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中国保监会中国保监会 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保监发保险业务的通知(保监发200670200670号)号)关于转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转发中国保监会 中国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的通知(京保监发的通知(京保监发20062052006205号)号)关于加强银行代理人身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银行代理人身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发(保监发200325200325号)号)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试点办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试点办法 u2、监管要求、监管要求每个网点都必须获得资格每个网点都必须获得资格建立完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完善内控制度电子化建设电子化建设专门部门、专人管理专门部门、专人管理n(1)兼业代理资格)兼业代理资格n(2)内控管理)内控管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手续费标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手续费标准n(3)手续费管理)手续费管理据实列支手续费据实列支手续费不得支付手续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不得支付手续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单独核算,不得以保费收入抵扣代理手续单独核算,不得以保费收入抵扣代理手续费。代理手续费收入要全额入账,严禁账费。代理手续费收入要全额入账,严禁账外核算和经营外核算和经营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作为手续费入帐作为手续费入帐凭证凭证u保险公司对销售人员行为依法承担责任保险公司对销售人员行为依法承担责任n(4)规范销售人员资格管理)规范销售人员资格管理u定期培训销售人员定期培训销售人员u销售人员必须通过资格考试销售人员必须通过资格考试u银保专管员由保险公司正式员工担任,持证上岗银保专管员由保险公司正式员工担任,持证上岗2007年年6月月30日以后,北京的所有银行代理销日以后,北京的所有银行代理销售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售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n(1)无合作协议)无合作协议u3、常见违规、常见违规n(2)超协议约定比例支付手续费)超协议约定比例支付手续费n(3)坐支手续费)坐支手续费n(4)支付手续费以外的其他利益)支付手续费以外的其他利益通过报销费用的方式支付手续费通过报销费用的方式支付手续费以外的其他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直接向柜员支付劳务费直接向柜员支付劳务费n(5)专管员管理)专管员管理专管员不是正式员工专管员不是正式员工专管员没有资格证书专管员没有资格证书设立协管员等其他人员设立协管员等其他人员营销员参与银行网点业务管理营销员参与银行网点业务管理n(6)销售误导)销售误导将保险与储蓄、基金混淆,或介绍为人民将保险与储蓄、基金混淆,或介绍为人民币理财产品币理财产品夸大收益夸大收益隐瞒费用扣除隐瞒费用扣除n(7)费用管理松散)费用管理松散用途不真实用途不真实科目使用不当科目使用不当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47条:数据不真实条:数据不真实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39条: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条:欺骗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其他非行政处罚监管措施其他非行政处罚监管措施u4、违规后果、违规后果目录目录二、团险业务经营规则二、团险业务经营规则三、银行保险业务经营规则三、银行保险业务经营规则四、部分特殊险种经营规则四、部分特殊险种经营规则一、销售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一、销售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五、其他经营规则五、其他经营规则六、日常监管事项六、日常监管事项四、部分特殊险种的经营规则四、部分特殊险种的经营规则1、航意险、航意险2、健康险、健康险3、学平险、学平险(1)保监会下发的监管规定)保监会下发的监管规定(2)监管要求)监管要求2006年年9月以来的规范标准月以来的规范标准(3)常见违规问题)常见违规问题(4)案例分析)案例分析1、航意险业务经营要求、航意险业务经营要求(1)保监会下发的监管规定)保监会下发的监管规定关于航意险有关问题的批复关于航意险有关问题的批复(保监函(保监函2002163号)号)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知(保监发2004134号)号) 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规范管理的补充的通知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规范管理的补充的通知(保监发(保监发200323号)号) 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保监寿险(保监寿险2004234号)号)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保监发200794号)号)n(2)监管规定)监管规定 整顿和规范北京航意险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整顿和规范北京航意险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 (2006年年9月月14日)日)保费收入要及时、准确入账保费收入要及时、准确入账手续费支出要及时、准确入账手续费支出要及时、准确入账建立由公司统一管理的航意险业务信息系统,与销售航建立由公司统一管理的航意险业务信息系统,与销售航意险产品的网点实现电脑联网、电脑出单和实时管理意险产品的网点实现电脑联网、电脑出单和实时管理单证管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单证管理做到账账、账实相符n(2)监管规定)监管规定 进一步规范北京航意险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北京航意险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2007年年4月月12日)日)确保保费收入、手续费支出数据真实性,完善入账凭证确保保费收入、手续费支出数据真实性,完善入账凭证实现系统联网、实时管理,原始保单信息应实时进入核实现系统联网、实时管理,原始保单信息应实时进入核心业务、财务系统心业务、财务系统要认真审核中介资格并与每一家销售航意险的中介机构要认真审核中介资格并与每一家销售航意险的中介机构签署委托授权协议签署委托授权协议n(2)监管规定)监管规定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航空意外保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保监发200794号)号)废止废止关于发布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行业指导性条款的关于发布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行业指导性条款的公告公告(保监会公告(保监会公告43号)号)按照相关报备要求办理航空意外保险条款、费率的备案手按照相关报备要求办理航空意外保险条款、费率的备案手续续实现电脑联网、电脑出单和实时管理实现电脑联网、电脑出单和实时管理不得坐扣保费、截留保费,不得委托未具有合法资格的保不得坐扣保费、截留保费,不得委托未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代理人销售航空意外保险险代理人销售航空意外保险做好再保险安排做好再保险安排开发不同期限的乘坐飞机或者其他交通工具意外险种开发不同期限的乘坐飞机或者其他交通工具意外险种2007年年12月月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n北京保险行业航空意外险自律公约北京保险行业航空意外险自律公约印制的保单上须印有客服电话,保证出单后印制的保单上须印有客服电话,保证出单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实时查询保单真伪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实时查询保单真伪承保的航意险保单各要素必须齐全(包括被承保的航意险保单各要素必须齐全(包括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保险期限等),保险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保险期限等),不得以航班号码代替身份证件号码不得以航班号码代替身份证件号码保费、手续费结算周期为两周保费、手续费结算周期为两周1次次手续费比例最高为保费的手续费比例最高为保费的50%(3)常见违规问题)常见违规问题n收付实现制确认保费和手续费收付实现制确认保费和手续费不及时记录保费收入和手续费支出不及时记录保费收入和手续费支出 根据实际结算金额记录保费和手续费,未结回的就不算保费根据实际结算金额记录保费和手续费,未结回的就不算保费 财务系统中没有设置应收保费和应付手续费科目财务系统中没有设置应收保费和应付手续费科目n未实现电脑联网和实时管理未实现电脑联网和实时管理 虚拟团单方式录入核心业务系统虚拟团单方式录入核心业务系统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未实现对接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未实现对接n单证管理混乱单证管理混乱领用记录混乱、收回单证未及时核销,无法做到账账相符、账领用记录混乱、收回单证未及时核销,无法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实相符作废单证未加盖作废章或无作废标记作废单证未加盖作废章或无作废标记保单上未印制公司统一客服电话保单上未印制公司统一客服电话(4)案例分析)案例分析n案例一:净保费入账案例一:净保费入账2005年年1-9月,某公司共月,某公司共签发航意航意险保保单115万余件,万余件,签单保保费2882万余元万余元 检查发现:存在:存在净保保费入入账问题 实际入入账保保费891万余元万余元案例二案例二2006年年9-12月,某公司航意月,某公司航意险业务签单保保费1255600元,元,结回保回保费190200元,入元,入账190200元元其余其余1075400元未结回未入账,手续费在保费入元未结回未入账,手续费在保费入账后确认账后确认后果:后果:违反了保反了保险法第法第122条条 依据保依据保险法第法第147条、第条、第150条条 责令改正、责令改正、20万元罚款、责令停止接受航意险新业万元罚款、责令停止接受航意险新业务;务; 对高管人员警告、罚款。对高管人员警告、罚款。n案例三:个险团做,变相销售航意险案例三:个险团做,变相销售航意险n2006年年8月,某公司承保某未取得代理许可证的中介机构月,某公司承保某未取得代理许可证的中介机构团体交通意外险业务,双方约定团体交通意外险业务,双方约定天航空天航空45万、火万、火车轮船船10万、汽万、汽车5万万费率率为2.60元元/人。人。该非法中介机构以保障非法中介机构以保障卡卡为名名对外外销售出售出单航意航意险,每份,每份20元元20万元万元罚款款责令停止接受令停止接受团体保体保险新新业务六个月六个月责令改正令改正总经理予以警告,并理予以警告,并处2万元万元罚款款部部门负责人人责令撤令撤换以以团体保体保险为名,名,变相相销售航意售航意险2、健康险、健康险四、部分特殊险种的经营规则四、部分特殊险种的经营规则(1 1)出台背景)出台背景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2)出台意义)出台意义 主要为促进专业化经营主要为促进专业化经营(3)重点内容)重点内容u1、健康保险的分类、健康保险的分类疾病保险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护理保险u 2、保证续保条款、保证续保条款u 3、委托管理服务、委托管理服务4、健康保险的经营条件、健康保险的经营条件单独核算制度单独核算制度精算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精算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核保制度和理赔制度核保制度和理赔制度数据管理制度数据管理制度4、健康保险的经营条件、健康保险的经营条件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精算人员、核保人员和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精算人员、核保人员和核赔人员核赔人员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5、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长期健康保险中的疾病保险产品,可以包含死亡长期健康保险中的疾病保险产品,可以包含死亡保险责任,但死亡给付金额不得高于疾病最高给保险责任,但死亡给付金额不得高于疾病最高给付金额付金额 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展的趋势6、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补偿型医疗保险产品,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补偿型医疗保险产品,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不同情况,在保险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不同情况,在保险条款、费率以及赔付金额等方面予以区别对待条款、费率以及赔付金额等方面予以区别对待7、健康保险的销售管理、健康保险的销售管理不得在医疗机构场所内销售,不得委托医疗机构不得在医疗机构场所内销售,不得委托医疗机构或者医护人员销售,不得夸大保险保障范围,不或者医护人员销售,不得夸大保险保障范围,不得隐瞒责任免除,不得误导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得隐瞒责任免除,不得误导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书面告知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内容,书面告知相关内容关内容7、健康保险的销售管理、健康保险的销售管理补偿型医疗保险,询问被保险人是否拥有公费医补偿型医疗保险,询问被保险人是否拥有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情况,不得诱导被保险人重复购买情况,不得诱导被保险人重复购买团体健康保险,通知书等形式,书面告知每个被团体健康保险,通知书等形式,书面告知每个被保险人保险人责令限期改正、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停止销售有关健康保险产品,对精算责任人、责令停止销售有关健康保险产品,对精算责任人、法律责任人予以警告法律责任人予以警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警告,警告,5000元以下罚款元以下罚款分支机构办理健康再保险业务,分支机构办理健康再保险业务,3万元以下罚款,万元以下罚款,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000元以下罚元以下罚款款8、法律责任、法律责任3、学平险、学平险四、部分特殊险种的经营规则四、部分特殊险种的经营规则3、学平险业务经营规则、学平险业务经营规则n(1)监管要求)监管要求n(2)常见违规问题)常见违规问题n(3)案例分析)案例分析u关于严禁违规开展学平险业务的通知关于严禁违规开展学平险业务的通知(保监发(保监发2000147号)号)u关于规范学生平安保险业务经营的通知关于规范学生平安保险业务经营的通知 (保监京发(保监京发200381号)号)(1)监管要求)监管要求严禁与政府或校方合作、强制投严禁与政府或校方合作、强制投保保学校无学平险可保利益学校无学平险可保利益(2)常见违规)常见违规以团单形式承保,学校作为投保以团单形式承保,学校作为投保人人与政府或校方合作、强制投保与政府或校方合作、强制投保(3)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006年年8月,某公司以学校为投保人,以团体方月,某公司以学校为投保人,以团体方式承保未成年学生的学生平安保险式承保未成年学生的学生平安保险处理情况:理情况:对公司公司处以以责令改正,并令改正,并处5万元万元罚款的款的处罚学校作为投保人团单承保学平学校作为投保人团单承保学平险险目录目录二、团险业务经营规则二、团险业务经营规则三、银行保险业务经营规则三、银行保险业务经营规则四、部分特殊险种经营规则四、部分特殊险种经营规则一、销售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一、销售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五、其他经营规则五、其他经营规则六、日常监管事项六、日常监管事项五、其他经营规则五、其他经营规则u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u2、重点条目、重点条目关于规范保险营销团队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保险营销团队管理的通知 (保监发(保监发200793号)号)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人身保险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人身保险 限额的通知限额的通知(保监发(保监发199943号)号)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 知知(保监发(保监发2000133号)号)u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关于在北京等试点城市放宽未成年人死亡保关于在北京等试点城市放宽未成年人死亡保 险金额通知险金额通知(保监发(保监发200234号)号)关于规范寿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关于规范寿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 知知(保监发(保监发200598号)号)关于在北京地区实行投保提示制度有关问题关于在北京地区实行投保提示制度有关问题 的通知的通知(保监京发(保监京发200475号)号)关于修订投保提示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修订投保提示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保监发(京保监发2005255号)号)u1、法律法规法律法规u关于规范保险营销团队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保险营销团队管理的通知 (保监发(保监发200793号)号)保险营销人员的概念保险营销人员的概念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完善团队管理制度完善团队管理制度u2、重点条目、重点条目u关于规范保险营销团队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保险营销团队管理的通知 (保监发(保监发200793号)号)规范增员管理规范增员管理规范押金管理制度规范押金管理制度维护保险营销人员计酬制度的知情权维护保险营销人员计酬制度的知情权u2、重点条目、重点条目u关于规范保险营销团队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保险营销团队管理的通知 (保监发(保监发200793号)号)落实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培训落实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保险营销人员的管理档案建立健全保险营销人员的管理档案u2、重点条目、重点条目u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人身保险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人身保险限额的通知限额的通知(保监发(保监发199943号)号)5万元万元u关于在北京等试点城市放宽未成年人死亡保关于在北京等试点城市放宽未成年人死亡保险金额通知险金额通知(保监发(保监发200234号)号)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5万元提高到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万元u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保监发2000133号)号)人身保险投保书、健康及财务告知书,以及其他人身保险投保书、健康及财务告知书,以及其他表明投保意愿或申请变更保险合同的文件表明投保意愿或申请变更保险合同的文件 投保人亲笔签名确认投保人亲笔签名确认 严禁代签名严禁代签名u关于规范寿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寿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保监发(保监发200598号)号)对客户,赠送保费小于等于首年保费的对客户,赠送保费小于等于首年保费的5%对普通消费者,保费不超过对普通消费者,保费不超过100元元省级分公司批准,向当地保监局报告省级分公司批准,向当地保监局报告严禁以赠送保险为由,变相开展违法违规业务或进严禁以赠送保险为由,变相开展违法违规业务或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不正当竞争u关于在北京地区实行投保提示制度有关问题关于在北京地区实行投保提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保监京发(保监京发200475号)号)范围:一年期以上(不含)范围:一年期以上(不含) 个人人身保险产品、个人人身保险产品、银行代理保险产品银行代理保险产品张贴张贴投保提示投保提示,向投保人告知,向投保人告知投保提示投保提示中所规定的内容中所规定的内容u关于在北京地区实行投保提示制度有关问题关于在北京地区实行投保提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保监京发(保监京发200475号)号)书面提示书面提示投保提示的投诉,保险公司应当证明已经将相关投保提示的投诉,保险公司应当证明已经将相关信息告知投保人信息告知投保人目录目录二、团险业务经营规则二、团险业务经营规则三、银行保险业务经营规则三、银行保险业务经营规则四、部分特殊险种经营规则四、部分特殊险种经营规则一、销售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一、销售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五、其他经营规则五、其他经营规则六、日常监管事项六、日常监管事项六、日常监管事项六、日常监管事项n1、机构管理、机构管理n2、高管管理、高管管理n3、产品管理、产品管理n4、统计管理、统计管理n5、其他方面、其他方面1、机构管理、机构管理(1)机构迁址须经批准)机构迁址须经批准(2)机构设置须经批准)机构设置须经批准保保险法法第第82条:条:“保保险公司有下列公司有下列变更事更事项之一的,之一的,须经保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督管理机构批准:(三)(三)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所”案例一:擅自变更营业场所案例一:擅自变更营业场所n2005年年12月,某保月,某保险公司未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批准,擅自从海淀区某大厦迁往朝阳区某大厦海淀区某大厦迁往朝阳区某大厦u违反了反了保保险法法第第82条条u依据依据保保险法法第第114条条责令改正责令改正5万元罚款万元罚款案例二:擅设机构案例二:擅设机构n2005年年3月,我局现场检查发现,某公司自月,我局现场检查发现,某公司自2004年年6月起在北京市西城区某大厦未经批准设立了营月起在北京市西城区某大厦未经批准设立了营销服务部,性质较为恶劣。销服务部,性质较为恶劣。u违反了反了保保险法法第第80条条u依据依据保保险法法第第145条、条、150条条责令改正责令改正撤销擅设机构撤销擅设机构20万元罚款万元罚款责令撤换总经理责令撤换总经理2、高管人员管理、高管人员管理(1)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履职管理)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履职管理 (2)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 (1)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履职管理)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履职管理 u加强高管履职监管的必要性加强高管履职监管的必要性实施履职监管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保证实施履职监管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保证实施履职监管是实践持续监管理念的客观需要实施履职监管是实践持续监管理念的客观需要实施履职监管是提高监管有效性的有力措施实施履职监管是提高监管有效性的有力措施u高管履职监管制度的主要内容高管履职监管制度的主要内容明示高管人员履职标准明示高管人员履职标准 建立高管人员履职档案建立高管人员履职档案 明确履职监管的措施和保障明确履职监管的措施和保障(1)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履职管理)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履职管理u职业道德要求职业道德要求u业务素质要求业务素质要求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声誉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声誉 恪守诚信、审慎勤勉恪守诚信、审慎勤勉 应当充分了解与其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应当充分了解与其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经营决策及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经营决策及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掌握并遵守监管机构发布的监管政策掌握并遵守监管机构发布的监管政策 主动配合监管机构工作,积极落实监管机构主动配合监管机构工作,积极落实监管机构提出的监管意见提出的监管意见u履行职责要求履行职责要求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在任职机构内部得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在任职机构内部得到执行到执行负责建立、实施和完善任职机构内部控制体系,对内部负责建立、实施和完善任职机构内部控制体系,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正确引导员工树立依法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规范正确引导员工树立依法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规范员工执业行为,提高员工职业道德水准员工执业行为,提高员工职业道德水准遵循适度、有序竞争原则,加强行业合作,遵守行业自遵循适度、有序竞争原则,加强行业合作,遵守行业自律规范,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律规范,维护行业整体利益重视信访投诉工作,研究解决信访投诉工作中的重大问重视信访投诉工作,研究解决信访投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化解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投诉问题的发生题,化解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投诉问题的发生 (1)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履职管理)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履职管理(2)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 u追究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的必要性追究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的必要性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决定性或重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决定性或重大影响大影响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提高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意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提高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意识,避免保险机构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避免保险机构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保险机构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直接负责的高级针对保险机构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可以起到警示作用管理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可以起到警示作用u追究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的依据追究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第150条条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保监会令监会令20064号号) 第第41条条反洗钱法反洗钱法第第32条条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第57条条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第第40条条3、产品管理、产品管理n(1)监管规定)监管规定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07条规定了产品审批或备案的类型;第条规定了产品审批或备案的类型;第146条对不按要求进行审批或备案的行为明确了处罚规条对不按要求进行审批或备案的行为明确了处罚规定;定;关于调整人身保险产品监管方式的通知关于调整人身保险产品监管方式的通知(保监发保监发200346号)号)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保监会令(保监会令20046号)号)关于银行代理销售投资连接和万能保险产品的通知关于银行代理销售投资连接和万能保险产品的通知(保监发(保监发200422号)号)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销售区域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销售区域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保监发200466号)号)关于关于若干问题的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保监发(保监发200476号)号)n(2)备案要求)备案要求u关于规范北京市人身保险产品管理有关问关于规范北京市人身保险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题的通知(保监京发(保监京发2004224号)号)u关于规范北京市人身保险产品管理有关问关于规范北京市人身保险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的通知题的补充的通知(京保监发(京保监发200529号)号)在不迟于销售后在不迟于销售后7日内向我局报送开办产品目日内向我局报送开办产品目录等信息录等信息在每年在每年3月月15日前向我局报送产品总日前向我局报送产品总结材料结材料n(3 3)产品报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产品报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产品类型填报有误产品类型填报有误产品目录报送不及时产品目录报送不及时年度报告不及时年度报告不及时4、统计管理、统计管理4、统计管理、统计管理n需按月报送的报表需按月报送的报表经营航意险业务的各保险公司应当于每月结束后10天内以纸质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分别向我局上报航空意外保险业务月报表 n需按季报送的报表需按季报送的报表经营银行保险业务的寿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后30天内以纸质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分别向北京保监局和北京银监局上报统计数据北京人身保险标准保费季报表在郊区县设立网点的公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以正式文件向我局报送农村人身保险业务情况并填写有关表格n报送要求(参见报送要求(参见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保监会令(保监会令200411号)号)报表的报送工作应做到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报表的报送工作应做到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报送时间:月报为下月的前报送时间:月报为下月的前10日内;季报、半年报和年日内;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分别为下一季度、下半年及次年的前报分别为下一季度、下半年及次年的前12日内(与法定日内(与法定五一、十一、春节节假日可以顺延三日)五一、十一、春节节假日可以顺延三日)各公司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据报或伪造、篡各公司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虚报、据报或伪造、篡改相关报送信息改相关报送信息5、其他违规案例、其他违规案例(1)异地展业)异地展业(2)拖延赔付)拖延赔付n(1)异地展业)异地展业2004年年7月至月至2005年年3月,某公司在河北兴隆地区月,某公司在河北兴隆地区发展业务员并异地展业,涉及业务人员发展业务员并异地展业,涉及业务人员24人,保人,保单单152件,年缴保费件,年缴保费12万元,属于异地经营保险万元,属于异地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保监会令监会令20063号)第号)第51条的有关规定。条的有关规定。责令改正责令改正责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令追究相关责任人要求全面清查异地业务要求全面清查异地业务n(2)拖延赔付)拖延赔付2002年年10月月24日日,某某保保险公公司司立立案案受受理理某某重重疾疾险客客户的的理理赔申申请,但但是是在在客客户多多次次询问的的情情况况下下,直直至至2004年年4月月18日才以未如日才以未如实告知告知为由向其由向其发出拒出拒赔通知通知书对公司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罚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罚u违反了反了保保险法法第第24条的条的规定定u依据依据保保险法法第第150条的条的规定定讨论讨论2某保险公司某保险公司2006年年9月至月至11月通过某中介机构销售航意险业月通过某中介机构销售航意险业务。保费收入于销售后下一个月结算,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务。保费收入于销售后下一个月结算,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团单形式录入核心业务系统,财务系统随即确认保费收以团单形式录入核心业务系统,财务系统随即确认保费收入。该公司入。该公司通过通过中介机构中介机构销售的航意险业务数据销售的航意险业务数据是在是在每月每月结回保费后,将保单的原始保单信息以团险形式打包确认结回保费后,将保单的原始保单信息以团险形式打包确认承保承保存在哪些问题?违反哪些监管规定?存在哪些问题?违反哪些监管规定?讨论讨论32004年年5月,某公司与某中介公司达成协议,约定月,某公司与某中介公司达成协议,约定“业务规业务规模模500万元;两年后退保,退保金额为所交保费的万元;两年后退保,退保金额为所交保费的105%;不参与分红;首期管理费不参与分红;首期管理费1.7%,经纪人佣金,经纪人佣金1.3%;为每一;为每一被保险人出具一份被保险人出具一份个人保险凭证个人保险凭证”。2004年年5月至月至7月,月,该公司以团体年金保险承保该笔业务,投保单位为某投资该公司以团体年金保险承保该笔业务,投保单位为某投资公司,被保险人共计公司,被保险人共计44人,保险费合计人,保险费合计161.7万元万元存在哪些问题?违反哪些监管规定?存在哪些问题?违反哪些监管规定?讨论讨论42002年年12月,某保险公司承保某公司团体保险,保费总计月,某保险公司承保某公司团体保险,保费总计3亿元。亿元。2003年年12月月29日,投保人提出退保。日,投保人提出退保。2004年年1月月2日,该公司为其办理退保手续,退保金额总计人民日,该公司为其办理退保手续,退保金额总计人民币币3.114亿。而根据报备的团体保险条款,该笔业务的退亿。而根据报备的团体保险条款,该笔业务的退保金应为保金应为2.98944亿元,保险公司实际多支付了亿元,保险公司实际多支付了1245.6万元万元存在哪些问题?违反哪些监管规定?存在哪些问题?违反哪些监管规定?l讨论讨论5n2002年年8月,某公司承保某政府事业单位团体年金业月,某公司承保某政府事业单位团体年金业务,保费务,保费2000万元,从该单位银行账户转帐支付万元,从该单位银行账户转帐支付2003年年7月,投保人名称月,投保人名称变更更为该事事业单位位“结算算财务专用章用章”,变更申更申请书上投保人上投保人签章章栏为该事事业单位位“结算算财务专用章用章”,无原投保,无原投保单位位签章章2004年年12月,月,“结算算财务专用章用章”再次申再次申请将投保人名称将投保人名称变更更为某某“物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公司”2004年年12月,月,该“物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公司”申申请退保,保退保,保险公司向公司向该“物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公司”账户支付支付2026.3万元退保金万元退保金谢谢!谢谢!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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