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4页
第2页 / 共34页
第3页 / 共34页
第4页 / 共34页
第5页 / 共34页
第6页 / 共34页
第7页 / 共34页
第8页 / 共34页
第9页 / 共34页
第10页 / 共34页
亲,该文档总共3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及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改革一、改革的时序安排和内容 改革的路线图: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商事登记(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三)商事登记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解读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分为四个部分: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二、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三、严格市场主体监管,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四、保障措施。(一)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一)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1、实缴改认缴;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特定行业实行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清单43项 确定了注册资本仍然实行实缴登记的行业和企业的清单:27项 明确股东责任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27(27项)项)序号行业行业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1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2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法3外资银行外资银行管理条例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5信托公司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6财务公司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7金融租赁公司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8汽车金融公司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9消费金融公司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10货币经纪公司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11村镇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12贷款公司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1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14农村资金互助社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15证券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6期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条例17基金管理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18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外资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21直销企业直销管理条例2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23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4劳务派遣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25典当行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2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27小额贷款公司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最低注册资本的另外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最低注册资本的另外17个行业个行业(26+17)序号行业行业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1快递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拍卖公司拍卖法3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法4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中国民航法5旅行社旅行社管理条例6房地产开发企业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7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建筑法8出版企业出版管理条例9保安服务公司保安服务管理条例10认证机构认证机构管理办法11文物商店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12征信机构征信业管理条例13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4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15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16中外合资外贸公司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 17化肥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二)简化住所登记手续 企业住所登记的功能主要是公示企业法定的送达地和确定企业司法和行政管辖地。 住所登记的手续简化,主要体现在住所登记的去功能化。 (三)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三、提交材料规范和文书格式 1、新规范和表格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统一执行省工商局制定的规范和表格 规范、表格、章程模板下载网址: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 http:/ossc.sipac.gov.cn 咨询热线电话62886666 2、申请人概念: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人=全体投资人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申请人声明栏的签署人: A、设立: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 B、变更(备案):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C、清算组备案: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申请人声明栏的签署人: A、已清算的,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B、因公司合并、分立未清算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C、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破产管理人签署 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声明栏的签署人:均为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总公司盖公章。 3、名称预先核准 新设计了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申请书,适用于企业名称延期的情形。 明确规定投资人发生变化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登记4、住所(营业场所)使用证明l自有房屋的,提交产权证明;l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合同;l部队房屋的,仍按现行规定办。(例外) 5、登记事项变更变更股东(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第一种情形:股东之间相互转让部分股权,属于出资额比例的调整,应当属于章程记载事项的调整,因此,向登记机关申请章程备案。 第二种情形第二种情形:股东向其他股东(内部)转让全部股权,即减少股东。属于股东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是股权交割证明。 第三种情形第三种情形: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即增加股东,也属于股东变更。 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30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6、股权出质登记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有限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材料时,无须对比公司章程中有关出资数额与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的数额是否一致,凭公司提交的股东名册,办理股权出质。 四、新版营业执照(一)减并种类:8种格式 1、公司法人2、非公司企业法人3、合伙企业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5、个人独资企业6、个体工商户7、分支机构8、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 (一)二维码 “扫一扫”(二)无年检(三)无实收资本(四)无股东(五)经营范围(五)经营范围:取消了“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类记载 。增加兜底条款“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新版营业执照的换发工作自2014年5月1日起,向经工商部门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对前来办理登记业务的企业,一律不再颁发旧版营业执照。2014年5月1日前存续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但原版营业执照的使用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五、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企业信息,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企业信息,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 企业信息公示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则,不得侵犯国家秘密、他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公示信息,有权保守商业秘密。(一)公示内容(一)公示内容政府部门公示内容政府部门公示内容1、工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公示下列企业信息 :(1)登记信息(照面信息、投资人信息自然人身份号码除外、变更信息)、备案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清算信息)(2)动产抵押登记信息; (3)股权出质登记信息;(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5)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2、其他政府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应当公示下列企业信息:(1)企业取得行政许可的信息;(2)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3)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企业公示内容企业公示内容1、年报年报: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公示年度报告。2、即时信息即时信息: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2)行政许可取得以及变动信息;(3)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4)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5)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企业公示的出资信息与章程不一致问题企业公示的出资信息与章程不一致问题凡公司公示的出资信息与登记机关存档的公司章程记载不一致的,登记机关没有因公司公示的出资信息与章程记载不一致,而通知公司办理来办理章程备案的义务。 (二)公示网址(二)公示网址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http:/www.jsgsj.gov.cn:58888/province (三)企业公示信息的修改(三)企业公示信息的修改 企业发现其公示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及时修改。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修改。(四)公示信息的抽查(四)公示信息的抽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的年报信息,于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按当年提交年度报告企业的3%-5%比例随机抽取进行检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抽查中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抽查企业名单和抽查结果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配合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公示的信息依法开展检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检查的,由检查人员如实记录,并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四)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处理(四)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处理1、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二)通过企业年度报告中载明的所有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2、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一)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的;(二)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的;(企业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由自载入之日起3年内消失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届满3年仍未消失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园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u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u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条件u放宽住所登记条件u放宽外资登记条件u放宽名称登记条件u支持国有企业改革u严格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减少前置审批限制无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前置审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许可例:环保审批放宽外资登记条件放宽投资主体限制放宽投资主体限制: 允许境内自然人与外方共同举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简化外资登记手续简化外资登记手续: 除列入苏州工业园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资企业合同及章程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管理。外资企业可直接向工商局申请登记。外资企业QQ群正在建设中,尽请关注 谢 谢 !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