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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三章消费税消费税 第一节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消费税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消费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消费税的纳税人、征收范围 及税率及税率 第三节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 税额的计算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第四节 消费税的减免税和出口退税消费税的减免税和出口退税 第五节第五节 消费税的申报缴纳消费税的申报缴纳消费税税目的调整:消费税税目的调整:2006年年3月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规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定自2006年年4月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进一步增强消费税调节功能。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进一步增强消费税调节功能。抑大扬小抑大扬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通知,从2008年年9月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提高大排量乘用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车的消费税税率,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第一节第一节消费税概述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一、消费税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一)消费税的概念(一)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是以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消费税是以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1.一般消费税与特别消费税一般消费税与特别消费税一般消费税:对所有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一般消费税:对所有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普遍的征税;流转额普遍的征税;特别消费税:对某些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特别消费税:对某些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有选择性的征税;按照征税范围行为的流转额有选择性的征税;按照征税范围大小可分为:有限型、中间型、延伸型消费税。大小可分为:有限型、中间型、延伸型消费税。2.消费税的两种征收形式消费税的两种征收形式一种是对所有征税品目统一制定税法,一种是对所有征税品目统一制定税法,即综合设计一种税,在通过列举税目的方即综合设计一种税,在通过列举税目的方式,明确哪些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属于征税式,明确哪些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属于征税范围;另一种是对各个征税品目分别制定范围;另一种是对各个征税品目分别制定税法,如烟税、酒税、赌博税等。税法,如烟税、酒税、赌博税等。3.直接消费税与间接消费税直接消费税与间接消费税直接消费税是对消费者在购买应税消直接消费税是对消费者在购买应税消费品时直接征税;间接消费税是对生产或费品时直接征税;间接消费税是对生产或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经营者征税。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经营者征税。(一)消费税的概念(一)消费税的概念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和灵活性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和灵活性2.明确体现国家的奖限政策,宏观调明确体现国家的奖限政策,宏观调控功能较强控功能较强3.具有较强的财政功能,能提供稳步具有较强的财政功能,能提供稳步增长的税收收入增长的税收收入4.实行单一环节一次课征,税收征管实行单一环节一次课征,税收征管效率较高效率较高生产环节(生产商向批发商销售应税生产环节(生产商向批发商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环节)或者进口环节消费品的环节)或者进口环节5.一般没有减免税的规定一般没有减免税的规定(二)消费税的基本特征(二)消费税的基本特征 (一)我国消费税的形成与发展(一)我国消费税的形成与发展l1950年1月特种消费税(1953年取消)l1993年消费税政策出台,初型形成l2006年进行了调整和完善l2008年11月10日现行消费税体系二、我国开征消费税的历史沿革二、我国开征消费税的历史沿革及其在现阶段的意义及其在现阶段的意义(二)现阶段我国征收消费税的意义(二)现阶段我国征收消费税的意义 1.1.有利于优化税制结构,完善我国流转有利于优化税制结构,完善我国流转税体系税体系 2.2.有利于贯彻国家的产业与消费政策,有利于贯彻国家的产业与消费政策,对消费、生产发挥引导和调节作用对消费、生产发挥引导和调节作用 3.3.有利于筹集财政资金,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筹集财政资金,增加财政收入 4.4.有利于缩小社会成员之间在收入水平有利于缩小社会成员之间在收入水平上的差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上的差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2007年国内消费税收入情况:o2007年国内消费税收入2206.9亿元,比上年增长17%。扣除出口退税后收入为2197.59亿元,同比增长17.1%,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4.8%。分品目看,烟、酒、汽车、成品油等主要品目的消费税收入增长与相应商品的销售额增长基本协调。其中,卷烟消费税完成1335亿元,同比增长17.7%,汽车消费税完成331亿元,增长27.9%,两个行业共增收272亿元,占消费税总增收额的84.7%。o消费税快速增长主要原因,一是居民收入提高和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带来消费税应税产品销售额和销售量的快速增长。2007年卷烟销售量增长20%,汽车销售额增长35%。二是2006年消费税扩范围的政策效果全面显现。2007年,新增的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等税目的收入大幅增长,分别增长188.3%、1023.1%和681.8%,石油制品中新增的石脑油、溶剂油等税目消费税增长率均在100%左右。 第二节第二节 消费税的纳税人、征收消费税的纳税人、征收 范围及税率范围及税率一、消费税的纳税人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依据国务院依据国务院19931993年年1212月发布的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我国消费税的纳税人。单位和个人,都是我国消费税的纳税人。 其中,其中,“单位单位” ” 包括包括: :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其他企业以及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业、其他企业以及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 “个人个人” ” 包括包括: : 个体经营者、中国公民和外个体经营者、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国公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是指生产、委托加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我国境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我国境内。内。几点注意几点注意:o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委托方为纳税人,受托方为扣缴义务人,受托方为个体经营者的除外;o对进口应税消费品,以进口人或其代理人为其纳税人;o对在我国境内生产的金银首饰,以从事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o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也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1.1.征税环节:从对应税消费品实施课征税环节:从对应税消费品实施课税的具体环节看,现行消费税对主要应税税的具体环节看,现行消费税对主要应税消费品都是在其生产经营的起始环节(包消费品都是在其生产经营的起始环节(包括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征收括生产环节、进口环节)征收. .(注(注: : 对金对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其最终使用的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其最终使用的消费环节消费环节零售环节征收。)零售环节征收。) 2.2.征收项目:从消费税的具体征收项征收项目:从消费税的具体征收项目看,我国选择了五种类型的目看,我国选择了五种类型的1414种消费品种消费品作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作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有限型消费税有限型消费税二、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o(一一)烟烟o(二二)酒及酒精酒及酒精o(三三)化妆品化妆品o(四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o(五五)鞭炮、焰火鞭炮、焰火o(六六)成品油成品油o(七七)汽车轮胎汽车轮胎o(八八)摩托车摩托车o(九九)小汽车小汽车o(十)高尔夫球及球具(十)高尔夫球及球具o(十一)高档手表(十一)高档手表o(十二)游艇(十二)游艇o(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o(十四)实木地板(十四)实木地板应税消费品的具体税目应税消费品的具体税目(一一)烟烟o凡是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不论使用何种辅料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o在卷烟批发环节征收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纳税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二二)酒及酒精酒及酒精o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酒精包括各种工业酒精、医用酒精和食用酒精。o征收范围:征收范围:白酒包括用薯类和粮食为酒基生产的酒类;黄酒分为干黄酒、半干黄酒、半甜黄酒、甜黄酒四类,包括各种原料酿制的黄酒和酒度超过12度(含12度)的土甜酒;啤酒分为熟啤酒和生啤酒或鲜啤酒,包括各种包装和散装的啤酒;其他酒包括以黄酒为酒基生产的配制或泡制酒,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土甜酒、复制酒、果木酒、汽酒、药酒、葡萄酒等等o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三三)化妆品化妆品o化妆品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o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包括: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和成套化妆品等等。o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化妆品的征收范围。o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征收范围另行规定。(四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金银首饰、镶嵌首饰、珠宝玉石。o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包括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o混合销售行为,能分清则分别征收,不能分清从高按全额征收;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补税(五五)鞭炮、焰火: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除外的所有鞭炮、焰火。(六六)成品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七个子目。o特殊规定:特殊规定: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消费税,并返还进口环节已交纳的消费税;航空煤油和非自我生产的已税乙醇汽油免税。(七七)汽车轮胎:汽车轮胎: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子午线轮胎和翻新轮胎免消费税。(八八)摩托车:摩托车: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九九)小汽车:小汽车: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电动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以及车身长度大于7米,并且座位在l0至23座以下的商用客车除外)。(十)高尔夫球及球具球:(十)高尔夫球及球具球:球杆、球包(袋)、杆头、杆身和握把。(十一)高档手表:(十一)高档手表: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万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十二)游艇:(十二)游艇: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十四)实木地板:(十四)实木地板: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一)确定消费税税率的原则(一)确定消费税税率的原则1.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与消费政策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与消费政策2.引导人们的消费行为引导人们的消费行为3.具有一定财政意义具有一定财政意义4.能适应消费者的货币支付能力和能适应消费者的货币支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心理承受能力5.适当考虑应税品目原有的税负水适当考虑应税品目原有的税负水平平税率形式选择: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税率形式选择: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率三、消费税的税率三、消费税的税率(二)我国现行消费税税率二)我国现行消费税税率 1.1.我国消费税税率适用的一般规定我国消费税税率适用的一般规定 (1 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包括烟、酒及酒精包括烟、酒及酒精(黄酒、啤酒除外)、化妆品、鞭炮和焰(黄酒、啤酒除外)、化妆品、鞭炮和焰火、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汽车轮胎、摩火、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实木地板共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实木地板共十三个税目。十三个税目。 (最高税率为56%,最低税率为1%)税率税率(2 2)定额税率)定额税率: :包括成品油税目及酒与酒包括成品油税目及酒与酒精税目中的黄酒、啤酒两个子目。精税目中的黄酒、啤酒两个子目。 (3 3)比例税率加定额税率:卷烟、粮食)比例税率加定额税率:卷烟、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白酒和薯类白酒。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比率税率: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比率税率:20%20%;定额税率:定额税率:0.50.5元元/ /斤(斤(500500克)克) 参见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参见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一)卷烟税率o卷烟消费税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的复合税率。o定额税率为每支定额税率为每支0.003元。元。o比例税率为每标准条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含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卷烟税率为56%;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6%;o白包卷烟,手工卷烟,自产自用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委托加工没有同牌号、规格调拨价格的卷烟,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一律适用56%的比例税率。o进口卷烟定额税率为每标准条0.6元,比例税率按进口时确定的价格分别适用56%或36%的比例税率。o卷烟批发环节税率5%。o雪茄烟税率雪茄烟税率36%;烟丝;烟丝30%。(二)酒及酒精o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税率。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o啤酒:o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单位税额250元/吨;o每吨啤酒出厂价格在3000元以下(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单位税额220元/吨;o娱乐业、饮食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250元/吨。o其他酒10%,酒精5%o(三)化妆品税率30%o(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税率10%,其中5%金银首饰和钻石为5%。o(五)鞭炮、焰火包括:各种鞭炮、焰火。体育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按本税目征收。税率税率15%。o(六)成品油o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o税率无铅汽油无铅汽油1.0元元/升,含铅汽油升,含铅汽油1.4元元/升;升;柴油柴油0.8元/升;石脑油1元/升;o溶剂油1元/升;润滑油1元/升;燃料油0.8元/升;航空煤油0.8元/升。o(七)汽车轮胎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轮胎。o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税率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税率3%。o(八)摩托车税率3%、10%。o(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o(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o(九)小汽车o1.乘用车乘用车o(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以下的,税率为1%;o(2)气缸容量在1.0以上1.5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o(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率为5%;o(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税率为9%;o(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率为12%;o(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率为25%;o(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税率为40%。o2.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十)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o(十一) 高档手表税率为20%;o(十二) 游艇税率为10%;o(十三) 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o(十四)实木地板税率为5%。2.2.我国消费税税率适用的特殊规定我国消费税税率适用的特殊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第三节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额的计算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一)消费税计税销售额的确定(一)消费税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款。价外费用包括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价外费用包括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和手续费、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和手续费、包装费、优质费、储备费、运输装卸费、包装费、优质费、储备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外收费。 但不包括但不包括: : (1 1)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所代收代)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缴的消费税; (3 3)同时符合下述两条件的代垫运费)同时符合下述两条件的代垫运费: : 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4 4)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行)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事业性收费注意:注意:含增值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如果是包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或价外费用,在计如果是包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或价外费用,在计算消费税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换算公算消费税时,应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换算公式为式为: : 包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包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 = (或计税销售额)(或计税销售额) (1 + 1 +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计税销售额的具体规定:自产自销、自产自用、计税销售额的具体规定:自产自销、自产自用、委托加工和进口委托加工和进口1.1.自产自销应税消费品计税销售额确定自产自销应税消费品计税销售额确定 (1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2 2)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酒类除外),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收取押金(酒类除外),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3)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5)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按同类应税消费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税。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税。(7)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是:卷烟、白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是:卷烟、白酒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酒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财政部备案;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财政部备案;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定;进口的应税消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定;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8)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9)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售额。o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销售单位是指,销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委托境内其他单位或个人包销本企业生产白酒的商业机构。产白酒的商业机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如下:o(1)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o(2)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o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o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o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算应纳税额时,计税依据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确定:o(1)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o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o(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包装物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o(3)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o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o(4)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o(5)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o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6%)(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2.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计税销售额的确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1 1)当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当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对自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对自产自用消费品不征税,只对最终应税消费产自用消费品不征税,只对最终应税消费品征税。品征税。 (2 2)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于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移送使用时纳税o其他方面: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其他方面: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利、奖励等方面。o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格计算纳税。o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o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权平均计算:o(1)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o(2)无销售价格的。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无销售价格的。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结,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是: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是: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的价格的计算公式计算公式: : ( 成本成本 + + 利润利润 )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 = = ( 1 1 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法计算纳税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实行复合计税法计算纳税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算公式: : (成本(成本 + + 利润利润 + + 自产自用数量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定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 = = ( 1 1 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o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是应税消费品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是o5%: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薯类白酒、其:乙类卷烟、雪茄烟、烟丝、薯类白酒、其他酒、酒精、化妆品、鞭炮、焰火、中型商用客他酒、酒精、化妆品、鞭炮、焰火、中型商用客车、木制一次性筷子、汽车轮胎车、木制一次性筷子、汽车轮胎o6%: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o8%:乘用车:乘用车o10%:甲类卷烟、粮食白酒、高尔夫球及球具、:甲类卷烟、粮食白酒、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实木地板游艇、实木地板o20%:高档手表:高档手表3.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销售额的确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销售额的确定o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一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一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其二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和主要材料;其二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两条件同时满足,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辅助材料。两条件同时满足,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且受托方只就其加工劳务缴纳增值税。税,且受托方只就其加工劳务缴纳增值税。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为什么委托加工业务需要缴纳消费税为什么委托加工业务需要缴纳消费税,且以委托方且以委托方为纳税人为纳税人? o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人,应缴纳的消费税税款,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应缴纳的消费税税款,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如果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如果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o(1)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o(2)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收代缴,两方都承担)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收代缴,两方都承担法律责任。对委托方补征税款的计税依据是:法律责任。对委托方补征税款的计税依据是:a.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计税;b.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接销售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1 1)受托方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委托加工应税)受托方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计税价格要求同自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计税价格要求同自产应税消费品相同。参加教材产应税消费品相同。参加教材65页第一段。页第一段。o注:消费者个人委托加工的金银首饰及珠宝玉石,注:消费者个人委托加工的金银首饰及珠宝玉石,可暂按加工费征收消费税。可暂按加工费征收消费税。(2 2)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委托加工应)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税消费品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 (材料成本(材料成本 + + 加工费)加工费)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 = = (1 1 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实行复合计税法计算纳税时,实行复合计税法计算纳税时,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 (材料成本材料成本 + + 加工费加工费+ + 委托加工数量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定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 = = ( 1 1 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4.4.进口应税消费品计税销售额的确定进口应税消费品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 + 关税关税 )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 = = ( 1 1 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法计算纳税时,实行复合计税法计算纳税时,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关税+ +进口数量进口数量定额税率定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 = = ( 1 1 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二)消费税计税销售量的确定(二)消费税计税销售量的确定对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应税消费品,对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应税消费品,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计税销售数量。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计税销售数量。1.视同对外销售类似于自产自销应视同对外销售类似于自产自销应税消费品确定计税销售量。税消费品确定计税销售量。2.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以门市部对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以门市部对外销售量为计税销售数量。外销售量为计税销售数量。3.属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以移送属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以移送使用数量为计税销售量。使用数量为计税销售量。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以委托方收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以委托方收回数量为计税销售量。回数量为计税销售量。5.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以海关核定的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以海关核定的数量为计税销售量。数量为计税销售量。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定率计算征税从价定率计算征税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计税销售额应税消费品的计税销售额(适用)税率(适用)税率2.从量定额计算征税从量定额计算征税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数量应税消费品的计税数量(适用)单位税额(适用)单位税额3.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复合计算征税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复合计算征税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计税销售额应税消费品的计税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数量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消费税单位税额税单位税额(一)生产者自产自销应税消费品应纳一)生产者自产自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税额的计算 1.1.未用已税消费品作为中间投入物未用已税消费品作为中间投入物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2.2.用已税消费品作为中间投入物生用已税消费品作为中间投入物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产的应税消费品 计算纳税人自产自销的使用已税消计算纳税人自产自销的使用已税消费品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时,费品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时,应扣除所用已税消费品所含的已纳消费应扣除所用已税消费品所含的已纳消费税税款。税税款。 扣除范围包括:扣除范围包括: (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装品生产的化妆品;)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装品生产的化妆品;(3)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首饰及珠宝玉石;(4)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炮、焰火;(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轮胎;(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的实木地板;(10)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税消费品;(1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的润滑油。(1 1)对于)对于使用外购的使用外购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应税消费品的,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计算准予扣除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准予扣除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计算公式计算公式: :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消费税税款= =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费品的买价 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价= = 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 + 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 -期末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例1o某日用化工厂2003年12月出厂销售化妆品为1000万元,外购原材料为已交纳过消费税的原材料,原材料期初库存的买价为200万元,本期入库原材料的买价为400万元,期末库存原材料的买价为300万元,外购原材料及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均为30%,计算该厂2003年12月的应纳消费税额。o解:应纳消费税额=100030%-(200+400-300)30%=210(万元)(2 2)对于)对于使用委托加工收回使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直接按当期生产领用数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直接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准予扣除已纳消费税税量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准予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款。 计算公式计算公式: :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费税税款 = = 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已纳消费税税款+ + 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注意:o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首饰,改在零售环节征收玉石生产的金银首饰,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一律不得扣除珠宝玉石已经缴消费税的,一律不得扣除珠宝玉石已经缴纳的消费税税款。纳的消费税税款。o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注意: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注意:o按照现行税收法规规定,国家对卷烟出口一律实行在生产环节免税的办法,即免征卷烟加工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而对出口卷烟所耗用的原辅材料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则不予退、免税。据此,为为生产出口卷烟而购进的已税烟丝的已纳税款不能给生产出口卷烟而购进的已税烟丝的已纳税款不能给予扣除。予扣除。o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纳税环节以后,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征税范围内的镶嵌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买价或已纳的消费税税款。o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o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注意: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注意:o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但2006年以后对于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经缴纳的消费税。o葡萄酒境内企业之间采取退回消费税政策,境外购进采取抵减消费税政策。o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二)生产者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应纳(二)生产者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的计算税额的计算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纳税。2.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其他方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其他方面消费的,在移送使用时纳税。面消费的,在移送使用时纳税。计算应纳税额时,计算应纳税额时,(1)以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以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2)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例2o某白酒厂(一般纳税人),2008年4月份发生如下业务:(1)销售A牌粮食白酒10吨给甲,不含税销售额40000元;(2)销售A牌粮食白酒100吨给乙,不含税销售额500000元;(3)将A牌粮食白酒5吨发放给职工用于福利;o计算该酒厂4月份应纳的消费税。解:o(1)4000020%+0.5102000=18000(元)(2)50000020%+0.51002000=200000(元)(3)(400010/110+5000100/110)520%+0.552000=9909.09(元)(4)当月应纳消费税18000+200000+9909.09=227909.09(元)增加材料:o(4)将A牌粮食白酒7吨用于换取原材料;o500000/100720%+0.572000=14000(元)o(5)本月使用自产酒精80吨用于粮食白酒生产,每吨售价1500元。o不需要纳消费税,所以不作处理。(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但纳税人委托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但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由委托方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由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1.1.从量定额征收的从量定额征收的 按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和规定的按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单位税额计算应纳税额。 2.2.从价定率征收的从价定率征收的 区分受托方有无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同区分受托方有无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同类的消费品销售价格,按前述对纳税人自产自类的消费品销售价格,按前述对纳税人自产自用的规定相应确定计税销售额,然后依据规定用的规定相应确定计税销售额,然后依据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例3o甲企业于2003年7月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甲企业提供原材料等实际成本4000元,并支付其企业加工费400元。已知该应税消费品的使用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该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o解:组成计税价格=(4000+400)(1-10%)=4888.89(元)应纳税额=4888.8910%=488.89(元)(四)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四)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算1.从量定额征收的从量定额征收的与非进口的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应纳与非进口的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计算方法相同税额计算方法相同2.从价定率征收的从价定率征收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但如果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的但如果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且没有正当理由,主计税价格明显偏低且没有正当理由,主管税务机关(海关)将按照核定的计税管税务机关(海关)将按照核定的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价格计算应纳税额。例4o某企业2003年9月份从境外进口一批应税消费品,已知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54000元,进口关税税率为50%,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该批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o解:组成计税价格=(54000+5400050%)(1-10%)=90000(元)应纳税额=9000010%=9000(元)o进口卷烟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进口卷烟的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o首先,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按以下办法首先,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按以下办法确定:确定:o(1)每标准条进口卷烟()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关税+消费税定额税率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o其中,关税完税价格和关税为每标准条的关税完其中,关税完税价格和关税为每标准条的关税完税价格及关税税额;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条税价格及关税税额;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条(200支)支)0.6元(依据现行消费税定额税率折元(依据现行消费税定额税率折算而成);消费税税率固定为算而成);消费税税率固定为36%。o(2)每标准条进口卷烟()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70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税率为56%;每标准条进口卷烟(;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70元人民币的,元人民币的,适用比例税率为适用比例税率为36%。o其次,依据确定的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计算其次,依据确定的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计算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消费税税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消费税税额。额。o(1)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关税完税价格税价格+关税关税+消费税定额税)消费税定额税)/(1-进口卷烟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o(2)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纳消费税税额=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税价格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消费消费税定额税。税定额税。o其中,消费税定额税其中,消费税定额税=海关核定的进口卷烟数海关核定的进口卷烟数量量消费税定额税率,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支消费税定额税率,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支0.003元。元。第四节第四节消费税的减免税和出口退税消费税的减免税和出口退税 一、消费税的减免税一、消费税的减免税 一般没有减免税的规定,只对出口的应税消一般没有减免税的规定,只对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税。原因在于费品免税。原因在于: : 1. 1.对出口应税消费品免税可以使本国商品以对出口应税消费品免税可以使本国商品以不含消费税的价格出口,从而提高本国产品在国不含消费税的价格出口,从而提高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2.2.我国开征消费税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发挥该我国开征消费税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发挥该税种的特殊调节作用,如对国内销售的应税消费税种的特殊调节作用,如对国内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实行减免税,会妨碍该税种引导消费方向、调品实行减免税,会妨碍该税种引导消费方向、调节社会成员间实际收入差距等目的的实现。节社会成员间实际收入差距等目的的实现。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对于出口应税消费品免税是指对生产对于出口应税消费品免税是指对生产性企业按照其实际出口的应税消费品数量,性企业按照其实际出口的应税消费品数量,免征生产环节消费税。也就是说,出口应免征生产环节消费税。也就是说,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的优惠政策只适用于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的优惠政策只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资产的生产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资产的应税消费品。应税消费品。二、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出口退税二、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出口退税 (一)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的范围(一)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的范围 该项优惠政策只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该项优惠政策只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并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以及外贸企业购进并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费品。 应具备下述条件应具备下述条件: : 1. 1.必须是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必须是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2.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3.必须是已经办理结汇的货物必须是已经办理结汇的货物 4.4.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二)出口应税消费品的退税率(二)出口应税消费品的退税率 基本原则基本原则: “: “征多少,退多少征多少,退多少” 具体规定具体规定: :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消费税的税率出口应税消费品退消费税的税率或单位税额,就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率或单位税或单位税额,就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率或单位税额。额。 (三)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额的计算(三)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计算公式: : 应退消费税税款应退消费税税款 = = 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 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四)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出口退税后的管(四)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出口退税后的管理理第五节第五节消费税的申报缴纳消费税的申报缴纳一、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赊销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赊销应税消费品的 2.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 3.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应税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消费品的 4.4.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 (二)其他应税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其他应税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1.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2.2.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3.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 税法规定的消费税纳税期限分别为税法规定的消费税纳税期限分别为: 1: 1日、日、3 3日、日、5 5日、日、1010日、日、1515日或者日或者1 1个月。个月。 纳税人以纳税人以1 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之日起1515日内申报纳税;以其他期限为一日内申报纳税;以其他期限为一期纳税的,应在纳税期满之日起期纳税的,应在纳税期满之日起5 5日内预缴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税款,于次月1 1日起日起15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清上月应纳税款。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应当自海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日内缴纳税款。 三、消费税的纳税地点三、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核算地主管税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具体规定务机关申报纳税。具体规定: : 1.1.纳税人销售或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纳税人销售或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2.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3.进口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 4.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应税消费品,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应税消费品,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 5.5.纳税人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纳税人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四、消费税的征收机关与申报缴纳方四、消费税的征收机关与申报缴纳方法法 根据我国现行制度规定,国内消根据我国现行制度规定,国内消费税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进口费税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应税消费品应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应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增值税由应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增值税由海关一并征收。海关一并征收。 申报缴纳的具体方法可在下列方法中核申报缴纳的具体方法可在下列方法中核定一种定一种: : 1.1.纳税人按期向税务机关填报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按期向税务机关填报纳税申报表,并填开纳税缴款书,向其所在地代理金库的银并填开纳税缴款书,向其所在地代理金库的银行缴纳税款。行缴纳税款。 2.2.纳税人按期向税务机关填报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按期向税务机关填报纳税申报表,由税务机关审核后填发缴款书,纳税人按期缴由税务机关审核后填发缴款书,纳税人按期缴纳税款。纳税款。 3.3.对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业户,税务机对会计核算不健全的小型业户,税务机关可根据其产销情况,按季或按年核定其应纳关可根据其产销情况,按季或按年核定其应纳税款,由纳税人分月缴纳。税款,由纳税人分月缴纳。本章结束本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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