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58页
第2页 / 共58页
第3页 / 共58页
第4页 / 共58页
第5页 / 共58页
第6页 / 共58页
第7页 / 共58页
第8页 / 共58页
第9页 / 共58页
第10页 / 共58页
亲,该文档总共5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企业2014年现场检查要点年现场检查要点制作:制作:行政部时间:时间:2014年8月参考参考:省固废中心文件(请按(请按F5F5全屏观看)全屏观看)培训培训4.4.4.4.包装容器包装容器包装容器包装容器9.9.9.9.规范化管理制度落实规范化管理制度落实规范化管理制度落实规范化管理制度落实目录目录10.10.10.10.经营情况经营情况经营情况经营情况5.5.5.5.危废贮存场所危废贮存场所危废贮存场所危废贮存场所6.6.6.6.利用处置设施利用处置设施利用处置设施利用处置设施2.2.2.2.入厂分析记录入厂分析记录入厂分析记录入厂分析记录3.3.3.3.运输工具运输工具运输工具运输工具1.1.1.1.实验室设施、设备实验室设施、设备实验室设施、设备实验室设施、设备7.7.7.7.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8.8.8.8.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急预案11.11.11.11.次生危废外置利用次生危废外置利用次生危废外置利用次生危废外置利用 一、实验室设施、设备 检查方法:检查实验室设备,确定可以满足对废物的检测要求。无法自行分析的项目,应有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委托分析合同。 说明: 必须建立废物入场化验制度,明确分析项目(无即为不合格)。必须有专门的分析化验室,配备化验人员及设备,或委托分析合同。 二、入厂分析记录 检查方法:*随机抽查入厂化验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应保存完整,并做到“一厂一档”。 说明:每一批进料应有原始分析记录(无记录为不合格),分析项目与分析方案相一致,发现不符合入场要求的成分应拒收接受,根据废料来源建立分析报告“一厂一档”未建立为不合格,便于分析异常情况,同时也可给环保部门办案提供线索。 三、运输工具 检查方法: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说明: 查看运输合同,核对运输单位资质是否在危废转移网上报告管理系统中登记(未登记为不合格)核对转移联单相关运输单位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不一致为不合格),是否经运输单位确认。 四、包装容器 检查方法:(1)*现场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存在敞口、破损、泄露等问题。 (2)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附录A、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检查包装容器是否设置标签,形式是否符合要求。 (3)*现场检查包装容器上的标签填写内容是否齐全(主要成分、危险情况、产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数量、出厂日期等)。 说明: (1)*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2)*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 (3)*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4)*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5)*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70毫米并有放气孔的桶中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当袋装或不便于粘贴标签时,应在适当位置系挂危险废物标签牌。 (1)粘贴于危险废物储存容器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2)系挂于袋装包装物上的危险废物标签: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示例: 五、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检查方法:(1)*现场检查贮存场所地面、四周的裙角、渗滤液收集槽或收集池等是否做防腐防渗处理。 说明: 无收集槽、地面未做防腐防渗处理属于不合格 五、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检查方法:(2)现场检查是否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附录A、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在贮存场所设置警告标志。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房屋的,应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悬挂与房屋外面门的一侧,靠近门口适当的高度上,当门得两侧不不便于悬挂时,则悬挂于门上水平居中,高度适当的位置上。 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有围堰或防护栅栏,且高度高于150CM的,应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挂于围墙或防护栅栏比较醒目、便于观察的位置上;当围墙或防护栅栏高度在150CM-100CM之间时,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则应靠近上沿悬挂; 围墙或防护栅栏高度不足100CM时应当设立独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五、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检查方法:(3)*查看危险废物贮存是否有磅单和原始出入库台账。 说明: 磅单和原始出入台账相对应,防止危险废物不入库直接倒卖或运输途中遗失、撒漏、磅单和原始出入库台账应按批记录,按月装订汇总,妥善保存 五、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检查方法:(4)现场检查贮存台账数据是否与实际贮存情况相符。 说明: 核对台账与实际贮存情况,对于实际贮存数量偏多或偏少的,要追查去向和来源 五、危险废物贮存场所 检查方法:(5)*现场检查是否存在危险废物露天堆放或不相容危废混合存放。 说明: 容器不得露天堆放,地面必须防渗且渗滤液收集系统,废液储池不得敞口,贮槽必须按规范设置围堰 六、利用处置设施 检查方法:(1)*核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和工艺是否与环评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相符。 说明: 主要生产设施(焚烧炉、熔炼炉、废液处置设施等)和工艺发生变化时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重新申请或变更经营许可条件,擅自变更的属于不按经营许可条件开展经营活动,可吊销许可证。 检查方法:(2)按工艺过程检查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跑冒滴漏,并查看运行记录、水电使用记录。 说明: 检查生产设施检修记录、是否年久失修,查看生产现场运行记录(生产日期、工艺参数控制记录)查看水电记录和缴费单。 七、污染防治设施 检查方法:(1)*核对污染防治设施和工艺是否与环评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相符。 说明: 检查是否存在擅自拆除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简化污染防治工艺等情况,属于不按经营许可证条件开展经营活动,可吊销许可证,增加或优化配套污染设施应办理环保手续。 检查方法:(2)按工艺流程检查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跑冒滴漏,并查看运行记录、药剂使用记录。 说明: 检查是否存在污染防治设施损坏,停运问题,是否存在污染物直排,旁通排放问题,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日常运行记录,维护记录,查看药剂使用规程,检查采购发票、使用记录 检查方法:(3)*查看是否有废水、废气、噪声环境监测报告。 说明: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55号规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监测方案,对废水处理、大气污染物排放、噪声、地下水定期监测并记录结果 检查方法:(检查方法:(4)核对实际自行监测项目和频次是否与经环保部门备)核对实际自行监测项目和频次是否与经环保部门备案的自行监测方案相一致。(针对自承担监测企业检查监测设备是否案的自行监测方案相一致。(针对自承担监测企业检查监测设备是否有维护、保养记录)。有维护、保养记录)。 说明: 1.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按环评和相关污染控制标准、监测规范要求制定环境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明确监测项目、监测频率、监测定位、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方案及仪器、监测质量控制等内容 2.对于原项目环评中没有明确环境要求的,经营单位可参照省内同类项目制定监测方案,或在环境影响后评价时明确环境监测要求作为监测方案制定依据 3.监测方案应报当地环保局备案 4.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具备与监测本单位排放污染物相适应的,经依法检查合格的监测、检验等专业设备、设施的可承担相关监测工作,自承担监测的应制定监测仪器的维护和标定方案、定期维护、标定并记录结果 5.危险废物不具备监测条件的可委托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或者经省级环保部门认定的相关环境监测业务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不包括二恶英监测,危险废物集中焚烧设施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二噁英委托监测 检查方法:(5)检查企业是否通过对外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方式按季度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结果,或在当地环保部门网站上公布。 说明: 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年74号文件,2014年1月环境监测方案制订,实施及监测信息公开情况作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对自行监测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将不予核发经营许可证,对不依法公开的或不按规定要求公开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八、应急预案检查 检查方法:(1)现场查看处置、贮存场所配备的应急救援设备是否齐全等。 说明: 对照应急预案检查应急预案救援设备的配备情况。 检查方法:(2)检查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在环保部门备案。 说明: 经营单位应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指南)原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固废法第62条,应急预案应当着眼于最大限度降低因火灾、爆炸或其他意外的突发或非突发事件导致的危险废物或危险废物组分泄露到空气、土壤或水体中而产生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明确各事故类型的现场应急处置的工作方案,包括控制污染扩散和消除污染的紧急措施,预防和控制污染事故扩大或恶化的措施,污染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对措施等. 列明应急装备、设施和器材清单,包括种类、名称、数量、存放位置,规格、性能、用途和用法等信息 检查方法:(3)*检查是否有1年内的演练记录。 说明: 应急预案实在紧急状态期间的行动方案,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紧急状态期间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涉及运输的相关内容还应符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全体员工、特别针对应急工作组进行培训和演练,一般应该针对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利用等事故易发环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预案演练 九、规范化管理及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方法:(1)*按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打分是否达标。 说明: 依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打分,50分以上为达标(总分为60分) 规范化管理目标: “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至2015年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合格率要达95% 检查方法:(2)现场查看是否有人流和物流出入厂监控和记录。 说明: 检查门卫是否有人流、物流进出登记和视频监控系统,重点检查是否对物流进出情况按批次进行登记(车辆牌号、货物种类、数量、联单号) 检查方法:(3)查看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 说明: 按照培训计划定期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1.应编制新人入厂培训手册: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危险废物鉴别要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危险废物包装及标识、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要求,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方法等。 2.应将培训计划、培训讲稿留档待查,参训人员考试合格个方可上岗。 3.必须有三名专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工资纳税证明,退休人员提供每日考勤登记表 4.生产车间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工艺流程图和操作规程 5.在班人员要佩戴工牌 十、危险废物经营情况 检查方法:(1)*检查危险废物进、出库台账、生产台账、次生废物台账、水电汽药剂使用记录(含缴费或采购发票复印件)、月报表(含合同签订情况统计)等经营记录是否齐全。 说明: 检查危险废物进、出台账、生产台账、次生危废台账应齐全,按日记录并且无逻辑错误,发现账目无法对齐的应查找原因。水电气药剂使用记录按月统计,应与生产量相匹配 检查方法:(2)检查台账数据是否和网上按日申报的数据相一致。 检查方法:(3)抽查原始磅单、出入库台帐是否与转移联单相一致。 检查方法:(4)对照许可证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实际接收量不得超过许可量,合同量不得超过许可量20%)、超范围、超期经营、不按核准经营地点、经营方式经营行为。 说明: 对照许可证及许可条件,检查转移联单和报表,检查是否有超量经营、接收未核准危废品种、违规经营、异地经营(贮存、处置、利用),未经许可变更生产工艺或生产设施等行为 检查方法:(5)*检查危废转移是否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444号)的规定执行。 说明: 危废转移网上报告管理系统根据转移报告情况,自动生成转移联单并提供打印功能,危险废物移出单位、运输单位、接收单位自2014年4月15日起无需填写纸质联单,各级环保部门通过系统对联单信息和转移记录进行查询,涉及危废转移的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检查,以网上内容为准 十一、次生危废处置利用情况 检查方法:(1)*检查生产过程新产生危废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环评一致。 (2)*检查生产过程新产生危废是否按规定自行或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利用。 说明: 重点检查焚烧残渣飞灰,废线路板树脂粉末、蒸馏残渣、含重金属污泥产生量及去向,环评中对生产过程新产生危废的种类和数量都有说明,如检查时发现实际情况与环评不符的,要查找原因、追查去向、禁止交无资质单位处置。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