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27页
第2页 / 共127页
第3页 / 共127页
第4页 / 共127页
第5页 / 共127页
第6页 / 共127页
第7页 / 共127页
第8页 / 共127页
第9页 / 共127页
第10页 / 共127页
亲,该文档总共12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住房公积金培训教程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培训教程之一 住房公积金的概念 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意义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阶段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 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阶段 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 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 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的权益 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政策内 容 介 绍(一)住房公积金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摘自摘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二)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意义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将住房公积金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将住房的实物福利分配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的重要形式;住房的实物福利分配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的重要形式; 住房公积金和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共同构成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和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共同构成住房保障体系,与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共同构成我体系,与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共同构成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国社会保障体系,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旨在提高职工个人购建住房能力,符合广大旨在提高职工个人购建住房能力,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贯彻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贯彻 “三个代表三个代表” 、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三)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阶段1991199119931993年试点阶段:年试点阶段: 19911991年年5 5月上海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成功经验,结月上海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成功经验,结 合我国国情,率先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合我国国情,率先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公积金制度;19941994年年19991999年全面推行阶段:年全面推行阶段: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国发 199443199443号),明确提出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号),明确提出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9991999年至今规范化阶段:年至今规范化阶段: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1999年年4 4月月3 3日国务院令第日国务院令第262262号发布号发布, ,根据根据20022002年年3 3月月2424日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修订)的施行,标志着住房公积修订)的施行,标志着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从此走上规范化的道路。金的管理从此走上规范化的道路。(四)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 缴存情况:缴存情况: 截至截至20122012年,全国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近年,全国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近5039950399亿元。亿元。 提取情况:提取情况: 截至截至20122012年,全国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年,全国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2359323593亿元。亿元。 个人住房贷款情况: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截至截至20122012年,全国累计为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全国累计为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796827968亿元。亿元。(五)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阶段19951995年试点阶段年试点阶段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重府发(重府发19942411994241号文件),提出所有在渝行政、企事业号文件),提出所有在渝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在职职工从单位及在职职工从19951995年年1 1月月1 1日起,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日起,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19961996年全面推行阶段年全面推行阶段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重办发(重办发199667199667号文件),提出在重庆市内全面号文件),提出在重庆市内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20062006年至今规范化阶段年至今规范化阶段 20062006年年1010月月1313日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公积金管理的通知(渝府发(渝府发20061242006124号)号), ,标志着重庆市标志着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从此走上规范化的道路。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从此走上规范化的道路。(六)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缴存情况:缴存情况: 截至截至20122012年,我市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年,我市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750750多亿元。多亿元。提取情况:提取情况: 截至截至20122012年,全市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年,全市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364364亿元亿元, ,其其中中80%80%投入购房及购房还贷等方面。投入购房及购房还贷等方面。个人住房贷款情况: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截至截至20122012年,全市累计为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年,全市累计为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420420亿元。亿元。 (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决策机构决策机构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管理机构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机构监督机构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审计局重庆市审计局 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八)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对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在职职工应该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固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在职职工应该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固定用工单位农民工,其所在单位及农民工个人都应按照在职职定用工单位农民工,其所在单位及农民工个人都应按照在职职工的缴存标准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无固定用工单位农民工、工的缴存标准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无固定用工单位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离、退休后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离、退休后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九)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的权益在国家规定标准内免缴个人所得税在国家规定标准内免缴个人所得税免征利息税免征利息税按人民银行规定进行计息按人民银行规定进行计息可以按规定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可以按规定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职职工工可可以以申申请请贷贷款款(在在购购买买、建建造造、翻翻建建、大大修修自自住住住住房房资金不足时)资金不足时)住房公积金可住房公积金可继承承 (十)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政策机关:在预算内列支机关:在预算内列支 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费用中列支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费用中列支 企业:在成本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住房公积金实行税前列支住房公积金实行税前列支可享受国家房改政策可享受国家房改政策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住房公积金培训教程之二住房公积金的登记开户 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住房公积金的补缴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转移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调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调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出内 容 介 绍内 容 介 绍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调整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单位基础信息变更个人基础信息变更重庆市企业兼并重组改制破产涉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处理意见住房公积金的处罚问题住房公积金的查询(一)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汇缴流程图单位如何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1. 1.条件条件 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及在职职工需按规定建立和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及在职职工需按规定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如何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2.2.要件要件 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单位登记表单位登记表、单位开户申单位开户申请表请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各一联,各一联,住房公积金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印鉴卡印鉴卡一张,开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一张,开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法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开业证明复印件以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人证书等开业证明复印件以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 3.办理办理 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实行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实行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工资基数及汇缴金额,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后,交住房公积、工资基数及汇缴金额,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后,交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金承办银行; 承办银行进行单位登记开户及个人开户操作,打印承办银行进行单位登记开户及个人开户操作,打印单位单位登记表(回执)登记表(回执)、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回执)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回执)、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对清册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对清册各两联并加盖业务章后,交中心各两联并加盖业务章后,交中心办事处;办事处; 上述资料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无误并加盖业务章后,由公积上述资料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无误并加盖业务章后,由公积金中心将相关回执及金中心将相关回执及住房公积金单位印鉴卡住房公积金单位印鉴卡各一联交单位各一联交单位核对留存。核对留存。单位如何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如何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4.4.注意注意 建建设设部部、财财政政部部、中中国国人人民民银银行行关关于于住住房房公公积积金金管管理理几几个个具具体体问问题题的的通通知知(建建金金管管200652200652号号)规规定定:在在职职职职工工是是指指在在国国家家机机关关、国国有有企企业业、城城镇镇集集体体企企业业、外外商商投投资资企企业业、城城镇镇私私营营企企业业及及其其他他城城镇镇企企业业、事事业业单单位位、民民办办非非企企业业单单位位、社社会会团团体体中中工工作作,并并由由单单位位支支付付工工资资的的各各类类人人员员(不不包包括括外外方方及及港港、澳澳、台台人人员员),以以及及有有工工作作岗岗位位,但但由由于于学学习习、病病伤伤产产假假(六六个个月月以以内内)等等原原因因暂暂未未工工作作,但但仍仍由由单单位位支支付付工工资资的的人人员员,包包括括与与单单位位签签订订劳劳动动合合同同或或符符合合劳劳动动保保障障部部门门认认定定的的形形成成事事实实劳劳动动关关系系的的在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据据此此规规定定,单单位位应应为为所所有有在在职职职职工工建建立立住住房房公公积积金金个个人人账账户户,包包括括单单位位聘聘用用的的农农民民工工、临临时时用用工工人人员员(含含与与本本单单位位直直接接签签订订劳劳动合同的人员或劳务派遣人员)。动合同的人员或劳务派遣人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缴存基数:核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应按国家统缴存基数:核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 3倍,最低不得低于市人力倍,最低不得低于市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本地区当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机关事业社保部门公布的本地区当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核算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单位职工核算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渝府发(渝府发201099201099号)执行。号)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缴存比例:根据缴存比例: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积金管理的通知(渝府发(渝府发20061242006124号)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号)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7%7%,最高不得高于,最高不得高于15%15%。其中,机关事业单。其中,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渝府发(渝府发201099201099号)规定,号)规定,统一为统一为12%12%,其他单位参照执行。,其他单位参照执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确定 月缴存额:根据月缴存额: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含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本人缴存部分,分别为职公积金月缴存额含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本人缴存部分,分别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月缴存额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的核算分别以元为单职工月缴存额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的核算分别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逢角进元。位,四舍五入、逢角进元。(二)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1. 1.条件条件 单位已办理登记、单位账户设立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已办理登记、单位账户设立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2.2.要件要件 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转账支票;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转账支票; 注意事项:务必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填写在进帐单收账注意事项:务必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填写在进帐单收账通知联下方空白处。通知联下方空白处。 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一式两联。 3.3.办理办理 单位凭以上要件,到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汇单位凭以上要件,到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汇缴手续。缴手续。(三)住房公积金的补缴 1.1.条件条件 新增加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交住房公积金;新增加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交住房公积金; 单位少缴、漏缴、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少缴、漏缴、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 因月缴存基数或月缴存比例上调需补缴公积金的因月缴存基数或月缴存比例上调需补缴公积金的 ; 其它情况需要补缴的。其它情况需要补缴的。 (三)住房公积金的补缴 2.2.要件要件 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转账支票;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转账支票; 注意事项:务必将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填写在进帐单收注意事项:务必将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填写在进帐单收账通知联下方空白处。账通知联下方空白处。 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将一式两联(将“汇汇”字字划去);划去); 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联;一联; 加盖单位公章的补缴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加盖单位公章的补缴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变动引起的补缴等证明材料)一份。变动引起的补缴等证明材料)一份。 3.3.办理办理 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其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其中,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超过中,个人一次性补缴金额超过1万的,需报中心办事处审批万的,需报中心办事处审批后执行。后执行。(四)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 1. 1.条件条件 职工因故与单位中断工资关系保留劳动关系,临时中职工因故与单位中断工资关系保留劳动关系,临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2.要件要件 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联;一联; 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保留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保留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份。料一份。 3.3.办理办理 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 1. 1.条件条件 单位和职工恢复其临时中断的工资关系单位和职工恢复其临时中断的工资关系 ,需继续缴存,需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的。 2.2.要件要件 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联。一联。 3.3.办理办理 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六)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转移 1.1.条件条件 单位因地址变更等原因,需整体转换住房公积金经办银单位因地址变更等原因,需整体转换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网点的。行网点的。 2.2.要件要件 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单位账户转移申请表单位账户转移申请表一联;一联; 单位账户转移的书面申请或证明材料一份。单位账户转移的书面申请或证明材料一份。 3.3.办理办理 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七)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调出 1.1.条件条件 职工因工作调动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其个人住房公积职工因工作调动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其个人住房公积金需调入托管户管理的。金需调入托管户管理的。 2.2.要件要件 五人以下五人以下 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重庆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重庆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一式两联;联; 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两联;一式两联; 反映职工工作变动的相关调令、调函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反映职工工作变动的相关调令、调函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一份;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协议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复印件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协议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复印件一一份。份。(七)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调出 五人及以上五人及以上 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职工成批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职工成批调入托管户申请表调入托管户申请表一式两联;一式两联; 反映职工工作变动的调令、调函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反映职工工作变动的调令、调函等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协议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复印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协议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复印件一件一份;份; 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去向明细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去向明细表表一式两联。一式两联。(七)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调出 3. 3.办理办理 五人以下五人以下 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五人以上五人以上 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八)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调入 1. 1.条件条件 职工由托管户调入新单位账户下继续缴存的。职工由托管户调入新单位账户下继续缴存的。 2.2.要件要件 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重庆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重庆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联;一式两联; 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一式两联;两联; 职工由原单位调出时留存的职工由原单位调出时留存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出凭住房公积金个人调出凭证证一联。一联。 3.3.办理办理 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九)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 1. 1.条件条件 职工由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转入重庆市住房公职工由外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转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继续缴存的;积金管理机构继续缴存的; 转入职工需在本市已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职工需在本市已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2.2.要件要件 单位经办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转入人单位经办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转入人员身份证;员身份证; 转入职工本人提供本人身份证。转入职工本人提供本人身份证。(九)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 3. 3.办理办理 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凭相关要件到公积金中心办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凭相关要件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事处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通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知书; 职工本人凭职工本人凭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向异地住房公向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划款;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划款; 职工在异地缴存的款项汇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单职工在异地缴存的款项汇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单位经办人员到经办银行网点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位经办人员到经办银行网点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十)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出 个人账户异地转出按照销户提取流程办理,职工账存余额个人账户异地转出按照销户提取流程办理,职工账存余额由市中心财务人员直接汇(划)至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专由市中心财务人员直接汇(划)至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专户。户。(十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 1. 1.条件条件 职工在系统内有两个以上个人账户,且需要合并的。职工在系统内有两个以上个人账户,且需要合并的。 2.2.要件要件 单位经办人员提供的本人及合并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单位经办人员提供的本人及合并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合并人本人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合并人本人提供的身份证原件; 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书请书一联。一联。 3.3.办理办理 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十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 1. 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汇缴基数一年只能核定一次,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汇缴基数一年只能核定一次,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年7 7月月1 1日至当年日至当年6 6月月3030日;日; 核定后的汇缴月份内,职工个人当年增加(减少)工资核定后的汇缴月份内,职工个人当年增加(减少)工资不得调增(调减)汇缴基数。不得调增(调减)汇缴基数。 2.2.要件要件 每年每年7 7月月1 1日前作好新一年度汇缴基数的核定工作,填写日前作好新一年度汇缴基数的核定工作,填写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申请表一联。一联。 3.3.办理办理 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十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调整 缴存比例提高缴存比例提高 1. 1.条件条件 单位申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至单位申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至12%12%以上的(不以上的(不含含12%12%,最高不得超过,最高不得超过15%15%)。)。 2.2.要件要件 单位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的单位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的关于调整住房公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请示积金缴存比例的请示一份。一份。 3.3.办理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审批后,向单位出具关于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审批后,向单位出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 单位凭批复文件到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单位凭批复文件到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十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调整 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降低 1.条件条件 单位申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至单位申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至7%以下的(不含以下的(不含7%,最低不得低于,最低不得低于5%)。)。 2.要件要件 单位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的单位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请示缴存比例的请示; 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决议一份;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决议一份; 近三年经税务确认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近三年经税务确认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流量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办理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审批后,向单位出具关于调整住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审批后,向单位出具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 单位凭批复文件到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单位凭批复文件到公积金登记开户银行网点办理。(十四)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 1. 1.条件条件 发生合并、撤销、解散、改制、重组、破产等情况,发生合并、撤销、解散、改制、重组、破产等情况,造成单位主体不存在的。造成单位主体不存在的。 2.2.要件要件 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请表一联;一联; 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书面申请(包括账户注销的原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书面申请(包括账户注销的原因、缴存情况、账户注销后人员流动情况)一份;因、缴存情况、账户注销后人员流动情况)一份; 单位合并、撤销、解散、改制、重组、破产的证明资单位合并、撤销、解散、改制、重组、破产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去向明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去向明细表细表一联。一联。(十四)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 3. 3.办理办理 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十五)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 1. 1.条件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近期连续亏损三年以上,且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近期连续亏损三年以上,且未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 2.2.要件要件 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一联;一联; 单位缓缴申请报告一份;单位缓缴申请报告一份; 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一份;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一份; 近三年经税务确认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近三年经税务确认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金流量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3.办理办理 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十六)单位基础信息变更 1.1.条件条件 单位在公积金系统内登记的名称、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在公积金系统内登记的名称、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与真实信息不一致的。等基础信息与真实信息不一致的。 2.2.要件要件 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的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一联;一联; 变更前预留印鉴卡一张,变更后预留印鉴卡两张(单位更名变更前预留印鉴卡一张,变更后预留印鉴卡两张(单位更名的)。的)。 3.3.办理办理 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办理。(十七)个人基础信息变更 1. 1.条件条件 职工在公积金系统内登记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职工在公积金系统内登记的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与真实信息不一致的。础信息与真实信息不一致的。 2.2.要件要件 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个人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个人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一一联;联; 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信息变更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信息变更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 3.3.办理办理 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处办理。单位凭以上要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处办理。(十八)重庆市企业兼并重组改制破产中涉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处理意见 1. 1.具体要求具体要求 已建立了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在发生已建立了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在发生企业兼并、重组、企业兼并、重组、改制、破产改制、破产时,应对所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时,应对所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 ; 渝府发渝府发【20062006】124124号文件下发后,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号文件下发后,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原则上应当自单位,原则上应当自条例条例颁布之月(即颁布之月(即19991999年年4 4月)起补缴月)起补缴所欠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所欠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补缴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由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补缴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由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过,报经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批准执行。补缴资金视同所欠职过,报经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批准执行。补缴资金视同所欠职工工资,一并纳入第一清偿序列处理。工工资,一并纳入第一清偿序列处理。 2. 2.资金来源资金来源 在破产清算资金中解决在破产清算资金中解决(十八)重庆市企业兼并重组改制破产中涉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处理意见(十九)住房公积金的处罚问题 1.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有关处罚条款规定的有关处罚条款 单单位位不不办办理理住住房房公公积积金金缴缴存存登登记记或或者者不不为为本本单单位位职职工工办办理理住住房房公公积积金金账账户户设设立立手手续续的的, ,由由住住房房公公积积金金管管理理中中心心责责令令限限期期办理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逾期不办理的, ,处处1 1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 5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单位位逾逾期期不不缴缴或或者者少少缴缴住住房房公公积积金金的的,由由住住房房公公积积金金管管理理中中心心责责令令限限期期缴缴存存;逾逾期期仍仍不不缴缴存存的的,可可以以申申请请人人民民法法院院强强制执行;制执行; 挪挪用用住住房房公公积积金金的的,追追回回挪挪用用的的住住房房公公积积金金;有有违违法法所所得得的的,没没收收违违法法所所得得;对对挪挪用用或或批批准准挪挪用用住住房房公公积积金金的的责责任任人人员员,依依照照刑刑法法关关于于挪挪用用公公款款罪罪或或者者其其他他罪罪的的规规定定,依依法法追追究究刑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十九)住房公积金的处罚问题 2. 2.住房公积金的执法主体住房公积金的执法主体 重重庆庆市市住住房房公公积积金金管管理理中中心心是是重重庆庆辖辖区区内内唯唯一一具具有有住住房房公公积积金金行行政政执执法法主主体体资资格格的的职职能能部部门门,条条例例授授权权其其在在规规定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定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二十)住房公积金的查询 1. 1.单位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 网上查询网上查询 单位经办人员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经办人员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网上查询申请表单位网上查询申请表一联向市中心申请,获得用户名、密码后,通过重庆市住房公一联向市中心申请,获得用户名、密码后,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cqgjj.cnwww.cqgjj.cn 上的单位会员进行查询。上的单位会员进行查询。 经办人员查询经办人员查询 单位经办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经单位经办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进行查询。办机构进行查询。 对账查询对账查询 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网点每年为单位打印对账单,单位据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网点每年为单位打印对账单,单位据此与其为职工建立的公积金明细台账进行对账。此与其为职工建立的公积金明细台账进行对账。(二十)住房公积金的查询 2. 2.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网上查询网上查询 个人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cqgjj.cnwww.cqgjj.cn进进行查询。行查询。 电话查询电话查询 通过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系统通过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系统1232912329进行查询。进行查询。 柜台查询柜台查询 本人或委托他人直接到银行经办网点、市中心或办事处进本人或委托他人直接到银行经办网点、市中心或办事处进行查询。行查询。 (二十)住房公积金的查询 对账查询对账查询 单位应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明细台帐,职工可通过单单位应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明细台帐,职工可通过单位台账进行查询。位台账进行查询。 联名卡查询联名卡查询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可通过发卡银行网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可通过发卡银行网银、柜面或多媒体机进行查询。银、柜面或多媒体机进行查询。(二十一)住房公积金单位建帐与对帐管理 住房公积金单位账的建立及管理住房公积金单位账的建立及管理 住房公积金单位账管理软件的应用住房公积金单位账管理软件的应用 社会单位年度住房公积金对账社会单位年度住房公积金对账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住房公积金培训教程之三住房公积金培训教程之三内 容 介 绍提取管理的依据提取的概念提取条件提取额度及办理次数证明材料注意事项办理流程(一)提取管理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国务院国务院350350号令号令) )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渝公积金发渝公积金发200815200815号号) )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操作规程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操作规程( (渝公积金发渝公积金发201250201250号号) )(二)提取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从而实现住房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从而实现住房公积金价值,发挥其作用的行为。公积金价值,发挥其作用的行为。销户提取销户提取 非销户提取非销户提取(三)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1.1.销户提取类型(单位需先办理封存)销户提取类型(单位需先办理封存) 离休、退休的;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出境定居的; 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 受遗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2.2.非销户提取类型非销户提取类型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职工或其直系亲属( (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 )购买自住住房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内的;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额度内的; 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职工或其配偶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职工或其配偶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缴存人为农民工的;缴存人为农民工的;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职工或其直系亲属( (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 )享受城市居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最低生活保障的;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职工或其直系亲属( (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 )患恶性肿瘤、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四)提取额度及次数 1.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的,可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的,可在购房合同签定一年内或产权证办理一年内提取一次,提取在购房合同签定一年内或产权证办理一年内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实际支出额度;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实际支出额度; 2.2.职工及其配偶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在房屋竣职工及其配偶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以内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修、大工一年以内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 3.3.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可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可每年提取一次。商业贷款首次提取时,不得超过首付款额每年提取一次。商业贷款首次提取时,不得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得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度,以后各次提取,不得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其中,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前,提取资金额;其中,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前,提取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销户性提取除外)。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销户性提取除外)。 4.4.职工或其配偶租房自住,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职工或其配偶租房自住,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 5.5.缴存人为农民工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后账户应保缴存人为农民工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后账户应保留留1010元余额;元余额; 6.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后账户应保留每年提取一次,提取后账户应保留1010元余额;元余额; 7.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可每年提取一次,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 注: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前后提取时间间隔注: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111月以上)只月以上)只能提取一次,销户提取和还清贷款除外。能提取一次,销户提取和还清贷款除外。 8.8.下列提取类型,可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下列提取类型,可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同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息余额并同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离休、退休的;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出境定居的; 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五)证明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外,需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 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离休证离休证或或退休证退休证 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离退休证明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离退休证明1.1.离休、退休的离休、退休的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2.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3.出境定居的出境定居的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证明文件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证明文件 4.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调函或户口迁出证明调函或户口迁出证明 原则上还需提供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原则上还需提供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职工个人帐户证明的职工个人帐户证明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失业证5.5.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有效继承证明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有效继承证明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公安机关的证明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公安机关的证明6.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1 1)购买商品房的)购买商品房的全额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证或免交(不交)契税通知书全额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证或免交(不交)契税通知书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证明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证明、登记有效、登记有效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或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证7.7.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购房合同登记一年内或办妥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购房合同登记一年内或办妥房屋权证一年内的房屋权证一年内的(2 2) 购买二手房的购买二手房的契税完税凭证或免交(不交)契税通知书契税完税凭证或免交(不交)契税通知书购房合同(协议)、过户完毕后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协议)、过户完毕后的房屋所有权证(3 3) 购买房改房的购买房改房的 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房改房购房合同(协议)(需同时提供房改部门出具的房改房购房合同(协议)(需同时提供房改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准购证明文件)或房屋所有权证 拆迁还建房的拆迁还建房的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行政管或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协议 购房发票或收据购房发票或收据(4 4)购买拆迁还建房的)购买拆迁还建房的 (1 1)首次提取)首次提取 房地产权证房地产权证、登记有效的、登记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 或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重庆市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重庆市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或借款合同或借款合同 首付款付款凭据首付款付款凭据 (2 2)以后各次办理)以后各次办理 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 注意: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办理提取时只需填报相注意: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办理提取时只需填报相应的申请表格,不再提供证明材料。应的申请表格,不再提供证明材料。8.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9.9.职工及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职工及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竣工一年内的 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规划及建设部门出具的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规划及建设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费发票建房批准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费发票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规划、建设部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费用发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费用发票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有权机构出具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有权机构出具的房屋大修鉴定文件、大修费用发票的房屋大修鉴定文件、大修费用发票 租赁商品房的,提供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租房合租赁商品房的,提供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租房合同(协议)、房租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出租房同(协议)、房租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出租房屋专用发票屋专用发票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与当地公共租赁房管理机构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与当地公共租赁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协议)、租金缴纳证明签订的租房合同(协议)、租金缴纳证明10.10.职工及配偶支付住房租金的职工及配偶支付住房租金的11.11.缴存人为农民工的缴存人为农民工的农农 村村 户户 口口 证证 明明12.1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13.13.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专用收据住院专用收据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提取条件职工配偶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提取条件, , 提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公积金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14.14.其它其它(六)注意事项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提取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单位未按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未按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2.2.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单位代职工办理提取前单位代职工办理提取前, ,请先将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内请先将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核对准确。的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核对准确。 单位提交表格、资料时,要同时提交未填写金额的单位提交表格、资料时,要同时提交未填写金额的重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七)办理流程在职职工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在职职工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托管户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托管户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销户性提取销户性提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审查单位审查公积金中心审核公积金中心审核公积金中心转帐公积金中心转帐使用性提取使用性提取在职职工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图托管户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图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销户性提取销户性提取个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中心接件审核公积金中心接件审核到指定银行取款到指定银行取款使用性提取使用性提取(八)(八)提取进度查询功能介绍1.1.提取进度查询的前提提取进度查询的前提单位需网上注册单位需网上注册只针对单位进行查询只针对单位进行查询 2.2.提取办理的四个进度状态提取办理的四个进度状态 已受理已受理 审核中审核中 审核完毕划款中审核完毕划款中 划款完毕划款完毕3.3.提取进度查询注意事项提取进度查询注意事项 划款完毕划款完毕3 3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妥资金的,有可能是单位提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妥资金的,有可能是单位提供给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收款信息供给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收款信息 收款人户名(全称)、收款收款人户名(全称)、收款账号(完整)、开户银行等账号(完整)、开户银行等 有误。请单位及时核对并按单位有误。请单位及时核对并按单位信息变更程序前往所属公积金管理机构修改收款信息。信息变更程序前往所属公积金管理机构修改收款信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培训教程之四住房公积金培训教程之四住房公积金培训教程之四住房公积金培训教程之四内 容 介 绍住房公积金贷款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和还款方法(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介绍1.1.纯公积金贷款纯公积金贷款 纯公积金贷款系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运用住纯公积金贷款系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运用住房公积金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房公积金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缴存人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类型(按公积金贷款比重)贷款类型(按公积金贷款比重)2.2.组合贷款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系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运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系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运用住房公积金资金,商业性银行运用自营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的同一资金,商业性银行运用自营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的同一借款申请人、使用同一抵押物,采用同一贷款期限,执行借款申请人、使用同一抵押物,采用同一贷款期限,执行不同贷款利率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个人住房贷不同贷款利率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是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组合。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组合。(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介绍(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介绍(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介绍(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介绍1.1.期房按揭贷款期房按揭贷款3.3.现房直客贷款现房直客贷款2.2.期房直客贷款期房直客贷款4.4.置换抵押贷款置换抵押贷款5.5.二手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贷款类型(按办理方式)贷款类型(按办理方式)1.1.期房按揭贷款期房按揭贷款 期房按揭贷款是指借款人在本市城镇已向公积金中期房按揭贷款是指借款人在本市城镇已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规模的楼盘购买在建住房,通过售房单位和心申请贷款规模的楼盘购买在建住房,通过售房单位和承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公积金个贷的行为。承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公积金个贷的行为。2.2.期房直客贷款期房直客贷款 期房直客贷款是指借款人购买在建住房(房屋期房直客贷款是指借款人购买在建住房(房屋已完成主体建筑封顶)时已完成主体建筑封顶)时,因客观原因不能在所购因客观原因不能在所购楼盘直接获得公积金个贷楼盘直接获得公积金个贷,而由其接向公积金中心而由其接向公积金中心或承办网点申请办理的公积金个贷的行为。或承办网点申请办理的公积金个贷的行为。3.3.现房直客贷款现房直客贷款 现房直客贷款是指借款人购买现房时,因客观原因现房直客贷款是指借款人购买现房时,因客观原因不能在所购楼盘直接获得公积金个贷,而由其直接向公不能在所购楼盘直接获得公积金个贷,而由其直接向公积金中心积金中心或承办网点或承办网点申请办理的公积金个贷申请办理的公积金个贷的的行为。行为。4.4.置换抵押贷款置换抵押贷款 置换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将原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置换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将原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组合贷款余额统一置换为公积金个贷房贷款或组合贷款余额统一置换为公积金个贷的行为的行为。5.5.二手房贷款二手房贷款 二手房贷款是指借款人购买二手房时,由其直接向二手房贷款是指借款人购买二手房时,由其直接向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或承办网点或承办网点申请办理的公积金个贷申请办理的公积金个贷的行为的行为。(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规定(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规定(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规定(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规定1.1.贷款对象及条件贷款对象及条件2.2.贷款期限、额度、利率贷款期限、额度、利率1.1.贷款对象及条件贷款对象及条件贷款对象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目前缴存状态正常的职工。积金一年以上且目前缴存状态正常的职工。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购房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参贷后民事行为能力的购房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参贷后的借款人配偶视为公积金个贷共同借款人。的借款人配偶视为公积金个贷共同借款人。 1.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目前缴存状态正常;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目前缴存状态正常; 2. 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能力和意愿,资信良好; 3.3.有购买自有住房的真实行为,且签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有购买自有住房的真实行为,且签有经登记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购房合同; 4.4.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款20%20%的自筹资金;(二手房为的自筹资金;(二手房为30%30%) 6. 6.愿意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贷款保险或贷款担保。愿意按人民银行规定办理贷款保险或贷款担保。5.5.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同意用所购住房作抵押;贷款条件贷款条件2.2.贷款期限、额度、利率贷款期限、额度、利率贷款期限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现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现行规定的3030年年(配偶参贷的,(配偶参贷的,贷款期限以借款人可贷期限为准),且借款人年龄加贷款贷款期限以借款人可贷期限为准),且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期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法定退休年龄后1010年(男年(男7070岁,女岁,女6565岁)岁)。 二手房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现行规定的二手房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现行规定的2525年年,其中砖,其中砖混结构的成套二手房贷款期限最长混结构的成套二手房贷款期限最长2020年年。贷款额度贷款额度(1 1)可贷额度)可贷额度(2 2)最高限额)最高限额(3 3)二手房限额)二手房限额(1 1)可贷额度)可贷额度 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公积金个贷总额可贷额度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50%50%贷款期数(月)贷款期数(月) 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个贷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25(2 2)最高限额)最高限额 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公积金个贷最高贷款成数为购房总价款的80%80%(二手房为(二手房为707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 40 0万元,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两倍(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两倍(8 80 0万元)。万元)。 特殊规定:置换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其剩余本金额度。特殊规定:置换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其剩余本金额度。(3 3)二手房限额)二手房限额 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最高贷款成数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70%70%,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其中公积金贷款资金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额不超过4 40 0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两倍(万元,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两倍(8 80 0万万元)。元)。 最高限额同时应符合以下规定:最高限额同时应符合以下规定:(3 3)二手房限额)二手房限额 房屋使用年限房屋使用年限5 5年年-10-10年(含年(含1010年)的,可贷成数不超过年)的,可贷成数不超过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60%60%; 房屋使用年限房屋使用年限1010年年-15-15年(含年(含1515年)的,可贷成数不超过年)的,可贷成数不超过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成交额二者中较低的50%50%。贷款利率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现行年利率现行年利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银行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五年以下(含五年)4%4%5.6-6.4%5.6-6.4%五年以上五年以上4.5%4.5%6.55%6.55%贷款利差比较贷款利差比较 以贷款以贷款8080万元为例,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利差比较:万元为例,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利差比较:贷款款年限年限公公积金金贷款月款月还款款额(元)(元)商商业贷款月款月还款款额(元)(元)累累计利差利差(万元)(万元)1010年年8291.078291.079104.209104.209.75759.75752020年年5061.205061.205988.165988.1622.247022.24703030年年4053.484053.485082.885082.8837.058437.05841.1.办理方式办理方式2.2.还款方式还款方式3.3.正常还款正常还款4.4.提前还款提前还款(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和还款方法(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和还款方法5.5.贷款还清贷款还清1.1.办理方式办理方式在楼盘办理(通过售房单位和银行代办)在楼盘办理(通过售房单位和银行代办) 可以在楼盘办理(通过售房单位和银行代办)的公积可以在楼盘办理(通过售房单位和银行代办)的公积金个贷品种金个贷品种期房按揭贷款。期房按揭贷款。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承办网点办理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承办网点办理 可以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承办网点办理的公积金个贷可以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承办网点办理的公积金个贷品种品种期房直客贷款、现房直客贷款、置换抵押贷款、期房直客贷款、现房直客贷款、置换抵押贷款、二手房贷款。二手房贷款。1.1.办理方式办理方式2.2.还款方式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1 1年以上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采用按月等年以上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 贷款期限在贷款期限在1 1年以内(含年以内(含1 1年)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年)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计收贷款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本息(利随本清)。3.3.正常还款正常还款 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按时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按时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结算帐户(单位代扣款的由单位每月从个人工入个人还款结算帐户(单位代扣款的由单位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扣出),如当月未能及时还款,则次月存入的资金除资中扣出),如当月未能及时还款,则次月存入的资金除含正常还款额外,还应包括逾期利息部分。含正常还款额外,还应包括逾期利息部分。4.4.提前还款提前还款 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应至少提前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应至少提前1515日通知承办日通知承办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须征得承办银行和住房公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须征得承办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积金管理中心同意。5.5.贷款还清贷款还清 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到承办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到承办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中心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解除抵押。如系提前还款,还可凭此证明到担保或保险公理解除抵押。如系提前还款,还可凭此证明到担保或保险公司按实际贷款期限退费。司按实际贷款期限退费。 为更好的为社会单位和缴存职工服务,公积金中心设立了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用信息网”“客户服务中心” 公用信息网客户服务中心网址网址 公用信息网客户服务中心 欢迎拨打客服电话(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答疑解惑。 享有住房公积金是你的权利享有住房公积金是你的权利 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你的义务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你的义务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