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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使用管理药品的使用管理临床合理用药的原则临床合理用药的原则基本原则 合理用药的基本原则概括地讲就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地使用药物,首先在安全的前提下确保用药有效,其次在安全有效的前提下要经济和方便地使用药物。具体包括以下9条:(1)正确的诊断:只有诊断正确,用药才能有的放矢,特别对急症和重症的早期诊断尤为重要,一旦误诊误治,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甚至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如感染性疾病,首先应鉴别是细菌还是病毒感染,就是细菌感染亦应分清是何种致病菌,否则,选用抗菌谱与致病菌不符的再新再好的抗菌药亦难奏效,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引起的脑膜炎,可分为细菌感染引起的化脓性脑膜炎,可分为细菌感染引起的化脓性脑膜炎、隐球菌性脑膜炎、结核性脑膜炎和 病毒性脑膜炎四大类。再如药物过敏性休克与感染中毒性休克,“药物肝”与“病毒肝”,地高辛治疗中出现的心律失常,是地高辛的中毒反应还是心脏病加重等,若不注意鉴别而盲目用药,可延误治疗而危及生命。(2)注意病史和用药史。(3)注意个体化用药:近年来,随着临床药学工作的深入开展和血药液度监测技术的应用,发现相同剂量的药物在不同个体可产生不同的药物效应,即药物剂量的等值而作用上的不等效,如按常规剂量应用苯妥英钠(每天300mg)、氨茶碱(每天0.25mg),对有些患者无效,但亦有引起中毒者,而且有些药物的中毒症状与疾病本身所引起的症状极易混淆,很难鉴别。若不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而盲目加大剂量可导致药物中毒而死亡。所以用药时应注意加强对病情变化的观察,给药方案应逐步由常规化、经验化转向个体化、科学化,必要时还应监测血药浓度。(4)严格掌握适应证:大量的调查资料表明,目前国内滥用药物(无明确用药指征或适应证掌握不严),尤其滥用三素(激素、抗生素、维生素)的现象仍很普遍,由此而导致的药源事故时有报道。(5)注意药物相互作用:因忽视药物相互作用而盲目联合用药所引起的药源事故亦时有报道。(6)注意不良反应(7)全面深入地了解药物的药动学和药效学特点,注意药物的选择(疗效高、毒性低)和用法(合理的疗程和合理的停药)。(8)注意方便用药:口服和外用给药不仅方便,而且较肌肉和静脉注射给药安全性高。因此,除非病情需要,在一般情况下,凡能口服和外用给药就不要肌内注射,能肌内注射就不要静脉给药。(9)注意药物经济学(pharmacoeconomi-cs):药物经济学就是研究人们对健康水平需求的无限性与国民经济及自然资源的有效性的矛盾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展,医药费用亦急剧增长,因而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这已成为人们面临的严重社会问题。药物经济学现已被国内外列入合理用药的范畴。简而言之,就是用最低的医药费用保证用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 应,使抗菌药物的使用符合安全、 有效、经济的原则,制定实施细 则如下。一总则一总则1目的 提高临床医生合理使用抗菌药 物的自觉性,防止滥用抗菌药物,提 高临床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符 合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2相关概念相关概念抗菌药物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灭微生物或抑制 微生物活性的药物。抗生素抗生素:是指由细菌、真菌或其他微生 物在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 抗病原体或其他活性的一类物 质。耐药性耐药性:耐药性又称抗药性,是指病原 体对药物反应降低的一种状态。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1抗菌药物的选择适当1)根据病情严格选用抗菌药物。2)使用抗生素时应掌握抗生素的抗菌谱, 使所选药物的抗菌谱与所感染的微生物 相适应。3)考虑细菌对药物的耐药性,按照规定及 时做细菌培养及药敏实验,依照结果合 理选择抗生素。4)考虑药物的体内过程即吸收、分布、排 泄等特性。2应用方法合理 根据药代动力学性质确定给药方案,医嘱中给药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方法、给药速度合理。3防止不良反应 抗菌药物使用时应防止:1)不适当的增大剂量或增加给药次数。 2)不适当的联合用药。 3)不合理的给药方法。 4)防止过敏反应。4避免引起病原菌的耐药性 加强用药的目的性,掌握病原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选用敏感率较高的抗菌药物,同时避免频繁的更换或中断抗菌药物以及减少抗菌药物的外用。三三.各类感染性疾病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各类感染性疾病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一)常见感染性疾病(一)常见感染性疾病 临床诊疗工作中各类感染性疾病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所规定的方案、方法进行。临床诊疗中具体的感染性疾病如下:1急性细菌性上呼吸道感染 2急性细菌性下呼吸到感染 3尿路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 4细菌性前列腺炎 5急性感染性腹泻6细菌性脑膜炎及脑脓肿 7败血症 8感染性心内膜炎 9腹腔感染 10骨、关节感染 11皮肤及软组织感染 12口腔、颌面部感染 13眼部感染 14阴道感染 15宫颈炎 16盆腔炎性疾病 17性传播疾病 18深部真菌病 19分枝杆菌感染20白喉 21百日咳 22猩红热 23鼠疫 24炭疽 25破伤风 26气性坏疽 27伤寒和副伤寒等沙门菌感染 28布鲁菌病 29钩端螺旋体病 30回归热 31莱姆病 32立克次体病(二)抗菌药物防治外科感染(二)抗菌药物防治外科感染主要感染疾病及治疗如下:1预防手术部位感染 2治疗腹腔感染的指导意见 3手术后肺炎 4胃肠外科感染的治疗 5防止烧伤后感染的指导意见 6肝脏外科感染的防治 7胆道系统感染的抗菌药物防治 8四肢及软组织感染 9急性胰腺炎感染的防治 10临床肾移植患者感染的预防和治疗 11神经外科感染的防治 12泌尿系统感染 13手术后抗生素相关性肠炎 14小肠移植术后感染的防治 15骨和关节感染 16手术后呼吸机相关肺炎 17外科病人深部真菌感染的防治 18胰肾联合移植术后感染的治疗 19临床心脏移植感染的预防和治疗 20临床肝移植细菌感染的预防与治疗四要求四要求1医生应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类感染 性疾病的治疗及抗菌药物防治外科感 染的预防和治疗。2临床诊疗工作中各类感染性疾病的治 疗及抗菌药物防治外科感染时,应严 格按照本规定进行。3医院的相关部门要严格检查抗菌药物 的使用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登 记,上报处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补充规定)(补充规定)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我院于2007年12月修订了新华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根据2009年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实施细则做补充规定如下。一外科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一外科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 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 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 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1.清洁手术: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2. 清洁清洁-污染手术: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4.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选用药物。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5.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三)给药方法: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对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抗菌药物使用时间应按治疗性应用而定。二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二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1.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 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2.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附件附件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注:1.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 孢拉定。2.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 1-2g;头孢拉定 1-2g;头孢呋辛 15g;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 05g。3.对-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4.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方案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方案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为了使临床应用的抗菌药物获得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减少药品不良反应,减少耐药菌产生,减轻患者负担,根据药事委员会的决定,经专家讨论,重新修订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使用管理方案如下。一分级原则一分级原则 根据我院现有抗菌药物的情况,结合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可获得性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管理三类分级管理。二分级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权限二分级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权限1、非限制使用 此类抗菌药物由医师 及以上技术职务处方使用。2、限制使用 此类抗菌药物由主治医 师及以上技术职务处方使用。3、特殊管理 此类抗菌药物由副主任 医师及以上技术职务处方使用,必 要时由科主任同意后使用。三三类药物的划分三三类药物的划分1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 青霉素类:青霉素类:青霉素钠、氯唑西林、阿莫西林、美洛西林钠、阿洛西林、氟氯西林、磺苄西林、哌拉西林、氨苄西林、青霉素V钾头孢菌素类:头孢菌素类:头孢氨苄、头孢羟氨苄、头孢克洛、头孢唑林、 头孢克肟(口服)、头孢噻吩钠、头孢拉定磺胺类:磺胺类:复方磺胺甲恶唑氨基糖苷类: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大环内酯类:大环内酯类:琥乙红霉素、红霉素、乙酰螺旋霉素、罗红霉 素、吉他霉素喹诺酮类:喹诺酮类: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抗真菌药:抗真菌药:克霉唑、咪康唑硝基咪唑类:硝基咪唑类:替硝唑、甲硝唑甲基呋喃类:甲基呋喃类:呋喃妥因、呋喃唑酮其它抗菌素:其它抗菌素:盐酸小檗碱、磷霉素2限制使用抗菌药物:限制使用抗菌药物:青霉素类:青霉素类: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氨苄西林/舒巴坦钠、阿莫西林/ 舒巴坦、哌拉西林/他唑巴坦、哌拉西林/舒巴坦、美 洛西林/舒巴坦头孢菌素类:头孢菌素类:头孢替安、头孢咪诺、头孢硫咪、头孢他啶、头 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噻肟、头孢孟多酯、头孢 他美酯、头孢丙烯、头孢替唑、头孢克肟、头孢甲 肟、头孢唑肟、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头孢曲松/ 他唑巴坦、头孢呋辛其他其他-内酰胺类:内酰胺类:氨曲南、头孢西丁、头孢美唑磺胺类:磺胺类:磺胺嘧啶银氨基糖苷类:氨基糖苷类:依替米星、奈替米星大环内酯类:大环内酯类:阿奇霉素、克拉霉素喹诺酮类:喹诺酮类:加替沙星、氟罗沙星、洛美沙星、依诺沙星、甲磺 酸培氟沙星、乳酸环丙沙星抗真菌药:抗真菌药:氟康唑、伊曲康唑硝基咪唑类:硝基咪唑类:奥硝唑其它抗菌素:其它抗菌素:克林霉素3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头孢菌素类:头孢吡肟、头孢曲松(罗氏芬)、头孢匹罗其他-内酰胺类: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其它抗菌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胺四要求及说明四要求及说明1.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性使用的抗菌药物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力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体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对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在使用时应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必须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后使用。2. 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一级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一天用量,在48小时内向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汇报并在用药医嘱或处方上办理补签字手续。3. 药物名称中未涉及剂型要求的指所有剂型。4. 带*号抗菌药物必须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并经科主任同意 签字后使用。5. 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选用该类药物。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选择,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及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管理规定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及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及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管理,根据药品管理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制定本规定。一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管理。一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管理。1. 根据卫生部(2009)38号文精神,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补充规定。2. 加强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我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3. 加强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医院制定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定,并落实,所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必须经会诊后才能使用。4. 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二加强抗菌药物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管理二加强抗菌药物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管理1. 加强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 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2.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3. 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4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 拉定。5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 孢唑啉 1-2g;头孢拉定 1-2g;头孢呋辛 1、5g; 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 0、5g。6对-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 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 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7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 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 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 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8氟喹诺酮类药物不允许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附件附件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制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抗菌药物的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生,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制度,内容如下:一建立制度一建立制度1. 对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结合抗菌药物的特点、临 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管理三类,分级管理。2. 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二监测管理二监测管理1.开展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和规范的细菌药物敏感试验2.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并应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3.定期汇总药敏试验结果,每季度发布一次药敏试验结果的分析报告,以便临床有针对性的选择抗菌药物。4.定期通报药敏试验结果耐药情况发生较多的抗菌药物,限制其使用,必要时可采取暂停使用的方法以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生。三根据细菌室提供的细菌耐药情况做出细菌耐三根据细菌室提供的细菌耐药情况做出细菌耐药监测报告并进行通报全院。药监测报告并进行通报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 为进一步落实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加强我院科学合理用药工作,真正减轻患者病痛和经济负担,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预警机制:一.抗菌药物使用应符合卫生部制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本院制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二.严格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规定,加强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三.药事委员会每个季度应对本院消耗金额前十位的药品进行合理用药监控评价,并作好记录,监控记录在医院例会中公布。四.药事管理委员会对用量明显增加的品种,应提出警示。特殊情况如,新进入的药品使用未满三个月的、药品价格调整引起的用量变化、特殊原因引起的病人数变化等除外。五.重视细菌耐药监测情况,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对药敏试验的结果定期进行分析、汇总,并把分析结果在药讯上公布。(一)对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将预警信息通报有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二)对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该慎重经验用药。(三)对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该参照药敏试验结果用药。(四)对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该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及程序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及程序一、为加强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及药师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药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二、超说明书用药是指临床实际使用药品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包括年龄、给药剂量、适应人群、适应证、用药方法或给药途径等与药品说明书中的用法不同的情况,又称超范围用药、药品未注册用药或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三、虽然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现象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超说明书用药有可能没有大量临床研究数据支持,也没有获得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因此就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且药品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不受法律保护,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后果的,医生和药师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当临床医生因医疗创新确需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时,应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并经药事委员会审核同意,报医务科备案,使用时与患者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药师在审核和调剂超药品说明书用药处方或医嘱时,严格依据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方能调剂药品。五、药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代与指导。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之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六、药师在审核处方或医嘱时,应以药品说明书为依据,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规范调剂药品,规避用药风险,确保调剂行为的安全及患者的用药安全。七、药师对超说明书用药存在严重违反“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之规定,即便是已签署超说明书用药知情同意书和医务科备案外,药师也应当依法拒绝调配,或及时与医师沟通进行合理用药干预,详细指明处方中存在的问题,请开方医师重新开具合理处方,认真把好合理用药关。八、临床药师要对超说明书用药疗效进行认真分析、评价,对超说明书用药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分析原因,并上报医务科和通知相关病区,减少和防止因超说明书用药导致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高危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高危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一、高危药品定义一、高危药品定义 美国药品安全使用协会( ISMP)对高危药品(high-alert medications)定义为:由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药品,虽然错误使用这些药品不会比其他药品常见,但其后果却严重得多。临床上一般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肌松药及细胞毒药品等。二、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二、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一)药品调剂室高危险药品需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护理单元需设高危药品专柜放置,且远离其他普通药品存放药柜。(二)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药柜)应标识醒目,设置全院统一的警示标志。(三)高危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调剂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高危药品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上架高危药品的养护、清点等工作。护理单元护士长负责本单元高危药品的管理,保证用药安全;护理单元高危药品实行定量管理,每日核对,严格交接,由治疗护士负责。(四)各调剂室、护理单元需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保养,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确保药品质量。三、高危药品的调剂与使用三、高危药品的调剂与使用(一)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证时才能使用。(二)高危药品的调剂实行双人复核制度,并做到“四查十对”,确保调剂准确无误。(三)护理单元需严格限定使用人员资格,实习护士、进修护士、试用期护士、助理护士、有执业资格的新入院三个月以内的护士、有执业资格的新入院三个月以上但不具备独立值班能力的护士不得独立进行该类药品的配制与使用。(四)护理人员进行该类药品的配制与使用时,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并且行双人复核,确保配制与使用准确无误。四、高危药品的监管四、高危药品的监管(一)护理单元原则上不存放高危药品(抢救药除外),如 确有需要,可提出申请,报药剂科备案,定量存放, 严格管理。(二)调剂室、护理单元需定期排查与高危药品外观相似、 发音相似的药品,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三)临床药师定期与临床医护人员沟通,重点加强高危药 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 护人员。(四)药剂科定期对高危药品目录进行更新,并将新引进高 危药品信息及时告知相关科室和护理单元。(五)护理部、药剂科定期对各护理单元的高危药品管理及 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与护理质量分数挂 钩。各护理单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反馈、 整改。安全给药管理制度安全给药管理制度一、经过资格认定及相关培训的护理人员方可执行 给药医嘱。二、用药医嘱抄(转)录须经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并有转抄者签名。三、护士根据处方或医嘱给药时应先核对以下内容:(一)药物名称是否与医嘱相符。(二)给药时间和次数是否与医嘱相符。(三)药物剂量是否与医嘱相符。(四)给药途径是否与医嘱相符。(五)询问病人姓名及核对住院号以确认身份。(六)病人是否对该药物过敏。四、给药应做好记录:(一)医师给予病人的所有用药必须做好记录。病人用药可记录于门急诊病人的病历及住院病人病历或病历中的给药记录单。(二)门急诊病历用药记录包括就诊日期,病人的疾病描述、诊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三)病历中应存有给药记录单。给药记录单记录病人的每日用药情况,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床号、药物名称、给药时间、用法用量、给药途径等。(四)护士在给药前后应当观察患者用药过程中的反应并记录。(五)医师、护士和其他相关医务人员应向病人宣教用药知识,同时观察疗效及不良反应,必要时调整给药方案。四、凡住院患者治疗需要的药品均由药学部门供应,一般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确需使用应符合规定。五、病人给药时间管理细则五、病人给药时间管理细则(一)长期医嘱的给药应在规定时间前后2小时内完成,后一次给药时间按相应时间间隔调整,不能按时给药的以给药错误处理。如特殊情况(手术、检查等)延误给药,待医师评估后,方可用药;如不能使用,应由医师在临时医嘱单上开具停用医嘱。(二)根据医嘱需准点给药(如每4小时给药、每6小时给药、每8小时给药等)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给药。(三)特殊用药遵具体医嘱执行。(四)紧急抢救医嘱给药:开医嘱后即刻给药。(五)口服给药1.原则上当天常规医嘱,下午给药。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医师在医嘱单上加开临时医嘱(st)。2.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相同药物与次日的给药时间应间隔12-24小时。3.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 6-12小时。4.每日三次给药(tid)给药时间为:8:00-12:00-16:00。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4-6小时。5.每日四次给药(qid)给药时间为:8:00-12:00-16:00-20:00。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3-6小时。6.一般临时医嘱(st):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行。(六)静脉给药1、首次给药时间:原则上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 时内执行。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如有多组 静脉输液,根据轻重缓急,按序使用。2、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相同 药物与次日给药时间应间隔在12-24小时。3、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 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在6-12小 时。下午三点后开具的bid医嘱当天默认为给 药一次,如需两次给药,应由医师在医嘱单 上加开临时医嘱(st)。4、特殊药物如甘露醇等需准点使用的药物,给 药时间不超过30分钟。5、一般临时医嘱: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 行。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如有多组静脉输 液,根据轻重缓急,按序使用。(七)肌内、皮下给药1、原则上当天常规医嘱,下午给药。如有特殊情 况,应由医师在医嘱单上加开临时医嘱(st)。2、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相同药物与次日给药时间应间隔在12-24小时。3、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相同药物每日每次给药时间应间隔在6-12小时。4、一般临时医嘱(st):在医师开具医嘱后2小时内执行。(八)其他给药1、膀胱冲洗(1)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相同的药物与次日的给药时间间隔在12-24小时。(2)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16:00。相同的药物每日每次的给药时间间隔在6-12小时。2、雾化吸入(1)每日一次给药(qd)给药时间为8:00。 相同的药物与次日的给药时间间隔在 12-24小时。(2)每日二次给药(bid)给药时间为8:00- 16:00。相同的药物每日每次的给药时 间间隔在6-12小时。 3、其它途径给药时间按医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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