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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富是一个很悠久的愿望。自古以来中国就有民不富则国不强的提法。把“民富”与“国强”放在一起,大约出自汉朝历史学家赵晔吴越春秋勾践归国外传:“越王内实府库,垦其田畴,民富国强,众安道泰。”他把“民”放在“国”的前面,把“民富”放在“国强”的前面。“国”显然指有形的政府,而不是现代那个无所不在的、形而上的神圣物。荀子也说:“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富国必要先富民,只有国民富裕,才有税收充足、需求旺盛,进而国力强劲。荀子?富国篇中对于“国富”与“民富”的关系做出了精彩的论述:“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节用以礼,裕民以政。彼裕民,故多余。裕民则民富,民富则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上以法取焉,而下以礼节用之,余若丘山,不时焚烧,无所臧之。夫君子奚患乎无余?”管子之治国篇曰: “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凌上犯禁,凌上犯禁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民富是国强的基础,民穷则是国衰之先兆。古人的头脑很清醒,这是真正的以民为本。只有这个顺序才能够使民众平安、价值体系安稳。反观中国历史上的盛世朝代,从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到康乾盛世,无不是采用了休养生息的经济政策。一个成熟的国家,必然是一个“民富国强”的国家。到了近代,大约受日本明治维新思想的影响,两者的顺序颠倒过来,变成了“国强民富”。这个颠倒反映了当时人们的迫切愿望,却是有害的。对中国而言,“国强民富”与“民富国强”两者是先后相继的关系。长期以来,中国走的是“国强民富”的发展道路,首先是想尽一切办法让国家先强大起来,然后逐步解决民众的温饱问题、小康问题,逐渐让人民富裕起来。不能否认,这些年我们国家的发展速度非常之快,生活水平也较改革开放之前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都是一代又一代领导人英明决策的成果、社会各界参政议政的智慧结晶。今天来看,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之所以如此成功,达到了“国强民富”的初步意境,就是因为这样的思路乃至所走的道路都是正确的,无可厚非的。因为,中国的特殊条件决定了,如果不先实践“国强民富”的理念,一切无从谈起。“国强民富”,保障的是国家强大,可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国家强大了,成为“民富”的基础,保障的就是“民富”,就应该考虑如何从制度上机制上让全体国民分享经济发展成果,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改革开放初期,倡导先让一部分人富起来,现在已经实现了这一预定目标。国力强大起来后,最为需要考虑的是满足全体人民富裕的需求。现在,我国社会正处于关键的战略转型期,较之于改革开放初期确实富裕了。但有两点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一是虽然我国经济总量已走到世界前列,但我国的人均GDP和国民收入还很低。中国的经济取得了迅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了,这是不诤的事实。可是,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均 GDP和国民收入等都还非常低,如在2009年,中国GDP总量是49100亿美元,人均GDP是3711美元,世界排名第96位。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从 1978年的190美元上升至2007年的2360美元,仅仅增长了12.4倍,还远远排在世界100名之后。这说明我们的人均富裕程度还不如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按平均数来看还谈不上“民富”。二是在“民不富”的情况下,社会财富在不同类别人群之间分配的不公正状况还在扩大,贫富差距继续拉大。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在我国,10%的富裕家庭的财产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而10%贫困家庭的财产只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1.4%,已经超越欧美的社会分配不公和财富、贫困的两极分化,这与财富大量集中于资本和政府手中并非没有关系。这一状况发展的逻辑结果必然是社会矛盾和社会对立的加剧,社会诚信的流失,可能出现社会不稳定和“发展成果”的重新丧失。“大河无水小河干,大河有水小河满”。曾经,这句话我们听得很耳熟、很顺耳。其实稍一品读,这句话,不仅违反自然规律,也不符合现代经济学常识。从自然规律上来看,河水是从来不倒淌的。没有百川,哪来大海?没有小溪,哪来大河?如果大河的水总是向小河淌,那么大河的水又从哪里来?从现代经济学常识来看,“大河有水小河满”与“小河有水大河满”则代表了两种不同的经济理论:前者强调先把国家的大河灌满,呼吁抽干小河支援大河,是“富国弱民”的理论;后者强调先把国民的小河灌满,让小河之水自然流向大河,是“富民强国”的想法。“国强”之根本目的还在于“民富”,而不是要民众更趋贫困。“民富”本应是“国强”的一个目的,“国强”的一个基本标志就应该是“民富”。因此,“民富”的速度一般应当快于“国强”,至少不应当比“国强”慢。如果“国强”明显快于“民富”,“民富”的水平与“国强”不相适应,且“民富”的公平、公正程度不足,这就是“国强”的成果没有合理分配和分享的结果。从战略角度看,从 “国强民富”发展到“民富国强”,将是势所必然。2010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在京闭幕。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建议)。在发展目标的表述上有两个显著变化:一是首次未提及GDP的量化指标,二是更加关注民生的保障和改善,这是“十二五”规划建议的最大亮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一系列的表述都显示“十二五”规划建议把民生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将“民富”放在重要位置,第一次明确追求“民富国强”而不是以往的“国强民富”。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使百姓生活得更从容、更幸福、更有尊严,普通百姓的生活质量也最能显示一个国家的文明进步水准。社会财富是由千千万万的普通百姓创造的,他们理应在国家的分配政策调整中享受属于自己的那块“蛋糕”。“十二五”规划将改变过去的“国强民富”,提出“民富国强”目标,从机制上保障人民能更多地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表面上看将“民富”置于“国强”之前,只不过是词序的变化,但细细品味,这词序的颠倒,将“民富”先于 “国强”,“民富”重于“国强”,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揭示了科学发展观的精髓,堪称妙笔。国家的强大要建立在民富的基础上。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二五”期间更加强调“民富”,这是非常适时的。我们发展经济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老百姓过上更加好的生活。对“民富”目标的追求,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制定“十二五”规划,能将“民富”置于“国强”之前并列入规划之中,不仅遵循科学发展观规律,也是认识上的一种纠偏,更是奠定了富民制度富民机制保障的基础。当历史进程走过了“国强民富”的关键时刻,就必须全面转向“民富国强”。这是国家更趋强大的必由之路。因为:第一,国家强大的目的,不是要民众更趋贫困。如果民众永远处于贫困状态,那么国家不可能得到持续发展,不可能真正强大起来。第二,国家强大的结果,当然是让民众富裕起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应是每一个公民能够过上健康富裕的美好生活。“国富”之根本目的还在于“民富”。第三,民众富裕的时代,是国家更加强大的时代。“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只有人民富裕起来了,国家才能稳定和发展。第四,“民富国强”的目标,才是终极目标。安民、富民是治国的首要任务,也是发展的终极目标,这是社会得以和谐健康发展的根本之道。因此,当时机成熟的时候,中国应该大胆地走向“民富国强”的终极目标。这时,经济增长才是有效率的经济增长、健康的增长、可持续的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才是所有人的增长,人民的生活水平才能够和经济增长同步增长。由“国富民强”到“民富国强”,词序的颠倒反射着中国治国方略的本质变化。从“国富民强”到“民富国强”,这将是中国又一次伟大的转变。还富于民,把民本思想落到实处,是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只有民富,方有真的国强,这是科学发展的本质体现之一,是十七届五中全会具有战略意义的历史贡献。这是历史与现实相一致的呼声,从历史规律与国际经验看,一个民族国家,经过发展,经历民富,走向公民国家,是一个国家由大到强的必然表现。从现实看,民富是社会和谐有序的基石,是转向内需主导模式、发挥内需规模效应的基础。追求民富,也是高层与民间相一致的呼声。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具有辩证性的互动关系,在不同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表现。在经历过先富与后富的非均衡历史阶段后,逐步实现高水平的共同富裕,是历史演进的必然,并成为高层和民间所逐步认知的常识。基于“民富”而形成改革共识,将是未来时期科学发展的逻辑起点。历史经验表明,国强不等于民富,而民富则几乎没有国不强之理。如今,当代中国开始强大了,民众也正在富裕起来,这是了不得的历史突破。如果假以时日,彻底实现“民富国强”目标,中国人民真正地全体富裕起来了,那么,中国将在谱写人类历史的最光辉的新页。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必须把民富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致力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础上的国强,也只有这样的国强才具有坚实的基础和可靠的保证。作者简介:陈柳钦(1969),男,湖南邵东县人,天津社会科学院城市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和城市经济学。完!谢谢观赏,转载请注明出处!阔男书库http:/www.kuo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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