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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171 职业危害 基本知识 2024/9/172职业危害因素和对人体的影响 职业危害因素。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因生产需要或伴随生产而产生的,能直接或间接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因素,统称为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因素根据其性质主要可分为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和劳动损伤性因素四种。 2024/9/173一、化学因素 包括各种毒物引起的职业中毒、职业性皮肤病、职业肿瘤;以及一些不溶或难溶的生产性粉尘引起的尘肺。.毒物:在生产环境中凡能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的化学物称为生产性毒物。生产性毒物多以气溶胶、气态或液态形式而存在,进入人体的主要途径为呼吸道及皮肤,或因个人卫生习惯不良,可经消化道进入人体。 2024/9/174常见毒物有:金属(如铅、汞、锰等)、非金属(如砷、磷等)、有机溶剂(如苯、甲苯、二甲苯、汽油、甲醇、二硫化碳等)、高分子化合物(如有机氟、丙烯腈和氯乙烯聚合物等),苯的硝基和氨基化合物(如三硝基甲苯、苯胺等),窒息性或刺激性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氰化氯、氯、二氧化硫等)和农药(有机氯、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等)等。 2024/9/175.刺激性和致敏性物质:这类物质对人体虽不产生明显的中毒现象,但可对皮肤粘膜产生明显的刺激现象(如可引起结膜炎、上呼吸道炎及深部呼吸道炎)或致敏(变态反应)现象(如过敏性皮炎、鼻炎、支气管哮喘等)。这些物质有的为气体或蒸气(如某些树脂在加工时产生的热解产物),多数为液体(如矿物油、生漆、煤焦油等);也有的呈粉尘状(如煤烟、水泥、胺系树脂固化剂、木尘、皮毛尘、棉尘等)。 2024/9/176.致癌物:随着生产及研究工作的不断进展,现今已知不少化学物质有明显的致癌性或致癌的可能。在制造或生产某一物质的过程中,长期接触该物质的从业人员,其肿瘤的出现率大大高于对照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目前已知:接触联苯胺、萘胺、四氨基二苯、四硝基二苯等均可产生泌尿系统肿瘤;接触双氯甲醚、三氯甲苯可产生肺癌;接触石棉可产生肺癌或间皮瘤;接触苯可产生白血病;接触氯乙烯可产生肝血管肉瘤;生产制造金胺(碱性槐黄)、洋红(碱性品红)的从业人员,泌尿系肿瘤的发病率高;生产焦炭或焦炉煤气工人的肺癌发病率高;生产铬酸盐或重铬酸盐、镍冶炼或精炼工人的肺癌或上呼吸道癌的发病率高;用含砷矿石冶炼、制造无机砷化合物工人的肺癌或皮肤癌的发病率高。此外,接触煤烟、矿物油、煤焦油、沥青、石蜡工人的皮肤癌发病率亦高。 2024/9/177.致遗传突变物和致畸胎物:近年发现某些化学物有使人体的遗传物质发生突然的、根本的变异,称为化学致突变物。如接触苯、氯乙烯、氯丁二烯等的工人,其外周淋巴细胞的染色体畸变率增高。此外,某些化学物还有胚胎毒作用。其作用从受精卵的卵裂到胚胎发育的各阶段均可产生,但以致畸作用最为明显,可造成后代的先天畸形,故称为致畸胎物,如除草剂,中常混有毒性极大、具有诱变致畸作用的杂质二恶英,故现已禁用。 2024/9/178.粉尘:除对皮肤、粘膜有机械性刺激、阻塞作用外,某些粉尘尚有一定的致敏作用;更重要的是吸入呼吸道深部的某些粉尘,可引起尘肺病。尘肺又因粉尘的物理化学组成和结构的不同,其所引起的疾病严重程度也有很大的差别,故认为粉尘是一种物理化学因素。 2024/9/179无机粉尘中以含游离二氧化硅百分比高的矽尘危害最大,此类粉尘引起的尘肺称矽肺;硅酸盐中石棉粉尘引起的尘肺称石棉肺,滑石粉引起的尘肺称滑石肺。混合性粉尘中无论是无机性的(如铁和二氧化硅或煤和二氧化硅)或有机和无机的(如皮毛尘中的毛和二氧化硅),均以其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多少而决定其危害程度。长期吸入有机性粉尘者,其线片可有改变,但其进展缓慢。某些金属粉尘(如锡)进入机体后,片虽有变化,症状很轻,且脱离该粉尘作业后若干年,一度沉积于肺内的粉尘似有排出,片有明显的好转,一般称此类变化为“沉着症”。 2024/9/1710二、物理性因素 包括异常气象条件、电磁辐射、电离辐射、噪声及超声、振动以及空气离子与空调作业等。 2024/9/17111.异常气象条件 ()高温对于热环境的划分,总的原则是以气温的高低、热辐射强度的大小及其对人体作用的特点(如对热的主观感觉、体温或出汗量等为依据)来进行划分。我国关于高温的含义为:有热源的生产场所中每小时散热量大于 /;或当室外气温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时,其工作地点的气温高于室外或以上;或工作地点热辐射强度超过 /;或工作地点气温在以上、相对湿度超过。根据车间或工作地点气象条件的特点,一般将高温作业分为三种类型:即高温强辐射作业(干热环境)、高温高湿作业(湿热环境)、夏季露天作业(可为高温低辐射环境,若遇相对湿度过大,风速小时,亦可形成高温高湿的闷热环境)。 2024/9/1712()低温低温的单独作用或与高湿相结合的作用,轻则影响各种活动的效率,重则导致各种类型的冷伤或诱发、加重某些病症。一旦影响到人体末梢和脑血循环改变的环境温度条件下作业称之为低温作业,相对于环境气温以下。作用于人体的冷强度的大小取决于低温环境气象条件和人体状态(如活动强度、健康状况、饮食、防寒装备等)相互的关系,可无冷感或冷影响。 2024/9/1713()气压变化在沉箱(建造地下工程,为防止渗水,需用高气压沉箱)、潜水作业或高压氧舱内工作的人员,如不遵守高气压作业的减压操作规程,可发生减压病。()缺氧高空飞行、高山筑路及地质勘探时,由于大气压与氧分压低下,致使人体缺氧,由此引起的疾病,称为高原适应不全病,又称高山病。 2024/9/1714.电磁辐射 ()由于红外线辐射可产生皮肤灼伤;在加热炉看火候的工人中偶可造成视网膜灼伤或白内障。()强紫外线的直接照射,可使电焊操作人员发生电光性眼疾;接触沥青的人员在紫外线的同时作用下,可使光感性皮炎的发生。 2024/9/1715()在高频及微波辐射作用下,可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激光具有方向性强、亮度大、单色性高和相干性好等物理特性,受其波长、剂量、模式和激光的运转方式的不同,可引起视网膜灼伤、眼炎及皮炎。 2024/9/1716()视屏显示终端()它构成电子计算机的终端显示或电视影象,对电子计算机显示终端的从业人员健康有一定的影响,可出现“综合症”,主要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症、肩颈腕综合症和眼睛视力方面的改变。 2024/9/1717.电离辐射 如X射线、射线。发生事故时可致急性射线病及皮肤溃病等;长期慢性影响可出现白细胞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造血器官损伤,尚可见骨坏死及其它辐射损伤。 2024/9/1718.噪声及超声 ()工业噪声在一定条件下,如强度大或接触时间长,可对操作人员造成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强烈噪声可造成急性鼓膜损伤;长期慢性作用可使听力降低乃至耳聋。()在超声波的直接作用下,可出现指端坏死。 2024/9/1719.振动有全身振动和局部振动之别。全身振动是通过身体接触振动的某一支撑面(如站位的足部、坐位的臀部等)传入整个身体的振动;某些车船工作人员,由于全身颠簸振动影响前庭器官功能,可出现以胃肠及心血管系绕症状为主的全身振动病。局部振动或称手传振动、手臂振动,主要是使用振动工具,手部直接接触冲击性、转动性或冲击转动性工具,振动由手臂系统传导至全身。可出现手指和前腕部末梢血液循环、末梢神经或运动器官障碍等局部振动病症状,在寒冷条件下更为明显。 2024/9/1720.空气离子与空调作业 空气阴离子缺少是空调作业中的普遍现象。空调系统并不能完全有效地滤掉新风中的多种微粒,如烟雾、纤维、细菌、真菌孢子、挥发性有机物等。这些微粒天长日久沉降在空调设备的部件和管道上,为微生物繁殖与气溶胶累积创造了条件,所形成的有害物质沿空调系统扩散到作业区。循环回风中氧减少,二氧化碳增多;加之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有害气体、烟尘、臭味不断回转,使空气环境恶化;恶化的空气环境中由于离子的复合作用,空气阴离子更为稀少可引起“空调病”。 2024/9/1721三、生物性因素 某些职业需经常密切接触病原微生物或寄生虫,此类生物病原体称为生物性有害因素。接触或处理动物、动物尸体、兽毛、皮革以及破烂陈旧污染物品时,可引起布氏杆菌病、炭疽等病发生;在林区工作可患森林脑炎;在潮湿地带野外工作可患钩端螺旋体病;某些地区煤矿井下工作可患钩虫病;接触、使用某种生物病原体的医务人员或生产疫苗时,可患相应的传染病或寄生虫病。 2024/9/1722四、劳动损伤性因素 除上述三种主要生产性环境的有害因素外,尚有与劳动操作过程有关的生产性有害因素所引起损害。 2024/9/1723.由于作业时间过长、作业强度过大、劳动制度和劳动组织安排不合理而造成过重负担的体力劳动,可引起身体各部位的肌肉、肌腱、骨骼、关节乃至内脏器官的损伤或疾病;在搬运重物、长期保持紧张和采取极不自然的作业姿势强迫体位等,可使腰部承受过度负担而引起的腰痛或腰腿痛等。 2024/9/1724.脑力劳动过度紧张可引起失眠、神经衰弱等全身性疾病。.使用手指及上肢频繁紧张动作形成过度负担时,可引起手指痉挛,手指及前腕的肌腱、腱鞘或腱周围发炎,并可引起“肩、颈、腕综合征”等局部病症。.由于劳动使用工具、工作台或机床高低与使用操作者的身体不合,分配与劳动者本身不相适宜的工作时,可造成有损于健康的影响。 2024/9/1725此外,还有与生产作业场所一般劳动安全卫生技术设备不完善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因素尚有不少。例如:由于厂房车间的面积或体积不足、机器设备安置过密、过道过于拥挤、原料成品堆放零乱等造成空气污浊、换气量不足,可能会产生工伤事故。又如车间或生产操作面照明不足,造成视力紧张,使操作人员视力减退,成为职业性近视。除上述者外,其它凡因从事生产或工作,而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各种因素,均属职业危害因素。 2024/9/1726职业病分类及范围 在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存在着多种影响人体健康的职业危害因素,在一定条件下,职业性危害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损害健康,所引起的疾病,被称为职业病。 2024/9/1727一、职业病的基本概念 根据职业医学发展的现状,职业医学研究和服务的范畴不仅包括防治法定的职业病,而且还包括防止工作有关疾病和职业性外伤,早期检出和防治职业危害因素引起人体健康的亚临床病变,以及防止职业危害因素的长期效应和对子代的影响。 2024/9/1728(一)法定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是政府立法明文规定了职业病的范围,将列于职业病名单上的疾病称为法定职业病或规定的职业病。 2024/9/1729(二)与工作有关的疾病 工作有关疾病的发生往往与工作相关联,但是职业性危害因素不是其唯一的直接原因,而是该病发生与发展中的多种因素之一,或使潜在疾病的显现与加重的一个因素。 2024/9/1730(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人体健康的亚临床病变 通过生产技术设备、防护设施加强,以及加强法规管理与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在消除和控制作业环境中职业危害因素,减少了一些常见职业病的发生,但仍不应忽视存在的低浓度或低强度的职业危害因素,在长期作用下对人体所带来的影响,而这些影响未对接触者产生可察觉的症状和体征,但可对人体产生不良的早期的或亚临床的功能性改变。如接触铅的作业人员,早期可仅有血铅和尿铅的增高,或卟啉代谢的若干异常,而无临床症状或体征,需应用灵敏的方法进行检测,并及时加以防治。 2024/9/1731(四)职业有害因素的长期效应和对子代的影响 对人体致癌物,我国肯定的有石棉、联苯胺、苯、氯甲醚、砷、氯乙烯、焦炉作业人员肺癌,铬酸盐制造业所发生的有关肿瘤列入了职业病。但许多职业有害因素长期作用下对人体致癌与致畸作用有可能引起后代的影响,但尚需进一步研究。 2024/9/1732二、职业病的形成 职业病的形成即由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到发生职业病,需有一定的条件和过程。 2024/9/1733(一)职业接触 职业接触有直接及间接两种接触,直接接触以经呼吸道吸入气态(气体、挥发性物质及加热蒸发物质)及气溶胶(粉尘、烟、雾)物质者,对人体的作用最强;有些毒物易穿透皮肤粘膜而被吸收,对人体的作用亦较强。在生产环境中经手、食物、饮水等间接接触而经胃肠道吸收的机会较少,作用亦较小。在判断某一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大小时,首先必须知道这有害因素的具体情况,如接触方式,接触量、接触时间等。 2024/9/1734(二)作用剂量(浓度) 无论是接触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或生物性因素,若达不到一定的量不会引起有害作用。而作用剂量又有一次和多次之分,一次主要与防止发生急性作用有关,后者则与防止发生慢性作用有关。由于作用剂量剂量(吸收量、吸入浓度或作用强度)时间,而作用剂量又与反应(或效应)呈一定的相关。因此,必须了解各种职业危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等,以便更好地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2024/9/1735(三)个体反应 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和防护措施的有无及其效果好坏,对人体接触和作用剂量均有影响。在同一作用剂量条件下,多数人的反应大体相似,但有时并非完全一致,尤其是致敏反应往往只在极少数人中发生。此外,性别、年龄的不同,其敏感性亦不同;如妇女在经期、孕期和哺乳期间,对某些毒物的敏感性增高,如低浓度的铅作业不仅对女工本人的健康,而且对胎儿及婴儿也都有明显的影响。因此在考虑职业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影响时,既要考虑对大多数人的一般反应情况,也要考虑对个别人的个别反应情况。 2024/9/1736人体对职业危害因素的反应,不仅复杂多样,且有一定的发病过程,这是由于各有害因素本身的特点、作用剂量的多少、个体反应的不同三者结合而形成的,其表现有:急性和慢性作用;特异和非特异作用,如噪声可使操作人员的听力降低乃至耳聋,与此同时还可能出现非特异作用,如心血管系统或神经系统的反应;某些职业危害因素对不同系统或器官有突出的效应或亲和作用,如镉对肾脏、四氯化碳对肝脏等;此外尚须考虑职业特征。 2024/9/1737职业病的诊断是一项政策性和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它涉及到生产管理责任、操作人员劳动保障、保险待遇、生产的积极性、劳动能力鉴定和预防措施的改进以及投资、经济效益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职业病的诊断应按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分析病人职业史;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的结果等予以诊断,诊断采取综合分析、由三名以上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师集体诊断的办法;分级诊断原则;对有争议的,由上一级卫生部门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诊或复核。凡已发生疑似职业病患者,无论确诊与否均应进行妥善处理和治疗,并告诉单位和本人。 2024/9/1738职业病防治法 一、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原因一、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原因(一)对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2024/9/1739(二)乡镇生产经营单位的无序发展,加剧了职业病的扩展。(三)职业病危害从境外向境内转移。(四)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 (五)法制观念淡薄。 2024/9/1740二、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一)适用范围。本法的调整范围限定与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职业病。(二)从业人员权利。 有职业健康权、知情权、受教育权和决策权。还享有拒绝职业权、特殊保障权(孕妇、哺乳女工)、检举控告权和获得赔偿权。 2024/9/1741(三)自律管理要求 .前期预防:工作场合要符合职业卫生要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控制效果评价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 2024/9/1742.劳动过程中的防护和管理:设置和配备专业人员,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以及职业卫生法规和防护知识的培训。.职业病患者的保障: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以及职业病患者的待遇。 2024/9/1743改善劳动条件,优化作业环境 改善劳动条件、优化作业环境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包括组织措施、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个体防护和卫生保健措施等。 2024/9/1744一、要有健全的组织措施为保证 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搞好生产的同时,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经常参加执行情况检查。严格执行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等;单位的安全、卫生机构及工会,均应检查有关单位执行情况。 2024/9/1745生产经营单位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潜在危险危害因素加以分析、评估,并依此提出可行的安全卫生对策措施;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必须执行达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即“三同时”)所进行的劳动安全卫生监督,以达到本质安全和卫生,以改善劳动条件,优化作业环境的目的。投产后要执行经常性的安全卫生监督,以保证各项安全卫生设施处于良好运转状态。 2024/9/1746二、要有完善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为基础1.要控制或消除生产中出现的各种潜在危害因素,从根源上达到改善劳动条件,优化作业环境为目的。因此不能忽视现行有生产中的安全卫生评价和评估,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和做到新帐不欠,老帐要还。 2024/9/17472.应重视现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采用无毒或低毒的物质来替代有毒的物质,最大限度地减少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接触有害因素的机会。3.对现有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实现生产过程的密闭化、连续化、机械化和自动化;对某些化学物质在搬运、输送、生产、贮存等所使用的容器、管道,包括阀门、接头等选材要合适、优质,安装要正规、严密,加强和重视设备的维护保养,防止跑、冒、滴、漏。可防止和减少环境的污染,使从业人员尽可能的减少接触各种有害因素。 2024/9/17484.加强通风是保护作业场所适宜的小气候并用以排除污染物和有毒、有害因素,保持空气的清洁。根据实际需要选用不同的通风方式,生产中凡是有热源存在时,应加强自然通风,根据需要辅以局部抽吸式或送入式局部机械通风,以达到防暑降温目的。毒物和粉尘发生源应尽可能予以密闭,并与抽出式局部通风相结合,密闭系统的开口处或排气罩口的控制风速应达到规定要求,使之有效地控制毒物或粉尘的逸散。使劳动者接触各种有害因素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的要求。 2024/9/17495.隔离及屏蔽对生产场所存在的有害物质发生源、热源、噪声源、微波发射源等都应选用适合的材料和装置,以充分发挥其防护作用。 2024/9/1750三、要有合适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卫生保健措施为辅助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通常是减少接触有害物质的辅助手段,但对于某些作业来说,则可能是主要的预防措施。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鞋、帽、手套、口罩、面具、眼镜、耳塞、耳罩等,根据接触有害因素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可参见上海市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试行)中所列内容。 2024/9/17511.在检修操作工中,从业人员应佩戴有效的呼吸防护器(防护罩或面具),口罩要求过滤效率高、透气性能好、应与面部紧贴、不使漏气、不影响视野、佩带方便、易于清洗;当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或毒物浓度较高,或进入缺氧的场所,或者发生意外事故时,应使用规定的呼吸面具或头盔。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防止破损和失效。 2024/9/1752加强安全操作规程的定期教育,掌握应急情况下的自救互救措施。2.定期进行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检测,及时掌握作业环境污染程度和对人体可能产生的危害,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024/9/17533.对从业人员应进行就业前和就业后的职业性体格检查。就业前健康检查目的在于筛选有就业禁忌症者,已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中对就业禁忌症已有具体规定;定期进行职业性体格检查,从已接触的各种有害因素人群中鉴别高危者和职业病患者,达到早发现、早脱离、早治疗的目的。因此,改善劳动条件,优化作业环境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必须持之以恒。 2024/9/1754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二二年四月职业病目录(共10类115种)2024/9/1755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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