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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法律法规解读节能法律法规解读皖源集团皖源集团皖源集团皖源集团建筑节能法规解读节能工作的主管部门 法规规定: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条:第十条:国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节能监督管理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的部门的指导。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同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规划。建筑节能规划。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建筑节能工作的主管部门 法规规定:法规规定: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五条:第五条:国务院建设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域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四条:第四条:国务院管理国务院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督管理工作。 建筑节能法规解读节能领域和分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工业工业建筑建筑交通交通工业信息工业信息部主管部主管住房和城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建设部主管交通部交通部主管主管公共公共机构机构机关事务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管理局主管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如何分工? 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节能政策,对各专业部门执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节能政策,对各专业部门执行政策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负责新建工业企业节行政策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负责新建工业企业节能和工业企业节能运行(目前北京市工业节能管能和工业企业节能运行(目前北京市工业节能管理在发改委下设的工业促进局)。理在发改委下设的工业促进局)。 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负责非公共机构节能运行监督;指导公共机督,负责非公共机构节能运行监督;指导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构建筑节能。 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交通节能,指导公共机构交通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交通节能,指导公共机构交通节能。节能。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共机构建筑节能运行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共机构建筑节能运行和交通节能的监督交通节能的监督建筑节能法规解读案例分析朝阳区建委应与区发改委协调,统一工作步调,发改委的行为属于“帮忙”;北京市发改委对空调温度执行26的执法,依据的是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因此,原则上不“越位”;建议各省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职责分工,避免北京市出现的类似情况。建筑节能法规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自自20082008年年4 4月月1 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建筑节能法规解读立法目的立法目的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能源利用涉及社会生产、能源利用涉及社会生产、能源利用涉及社会生产、能源利用涉及社会生产、生活各个领域和方面,节能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生活各个领域和方面,节能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生活各个领域和方面,节能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生活各个领域和方面,节能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能不是减少或降低人类生产、节能不是减少或降低人类生产、节能不是减少或降低人类生产、节能不是减少或降低人类生产、生活用能和质量,其核心是加强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生活用能和质量,其核心是加强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生活用能和质量,其核心是加强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生活用能和质量,其核心是加强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效率效率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节能的同时实现了减排节能的同时实现了减排节能的同时实现了减排节能的同时实现了减排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节能是节能是节能是节能是缓解能源供需矛盾、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是提高经缓解能源供需矛盾、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是提高经缓解能源供需矛盾、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是提高经缓解能源供需矛盾、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要求,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要求,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要求,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要求,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建筑节能法规解读节能的含义节能的含义加强用能管理:一是政府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一是政府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一是政府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一是政府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二是为企业自身发展,采取节能技术措施,进行节能教育二是为企业自身发展,采取节能技术措施,进行节能教育二是为企业自身发展,采取节能技术措施,进行节能教育二是为企业自身发展,采取节能技术措施,进行节能教育和培训,加强能源利用管理,提高能效和培训,加强能源利用管理,提高能效和培训,加强能源利用管理,提高能效和培训,加强能源利用管理,提高能效节能措施要求: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和社会可以承受和社会可以承受和社会可以承受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生产生产生产生产-加工加工加工加工-转换转换转换转换-输送输送输送输送-储存储存储存储存-使用各环节,降低消耗,使用各环节,降低消耗,使用各环节,降低消耗,使用各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制止浪费减少损失,制止浪费减少损失,制止浪费减少损失,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对用能单位的要求对用能单位的要求加强用能管理:贯彻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贯彻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贯彻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贯彻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分析本单位用能现状,查找问题,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分析本单位用能现状,查找问题,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分析本单位用能现状,查找问题,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分析本单位用能现状,查找问题,挖掘潜力;引进节能技术和设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使挖掘潜力;引进节能技术和设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使挖掘潜力;引进节能技术和设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使挖掘潜力;引进节能技术和设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使用节能材料;制定节能计划和技术措施。用节能材料;制定节能计划和技术措施。用节能材料;制定节能计划和技术措施。用节能材料;制定节能计划和技术措施。明确节能责任:要求明确节能岗位责任,节能目标要求明确节能岗位责任,节能目标要求明确节能岗位责任,节能目标要求明确节能岗位责任,节能目标明确化、具体化、定量化,加强岗位考核;开展节能教育明确化、具体化、定量化,加强岗位考核;开展节能教育明确化、具体化、定量化,加强岗位考核;开展节能教育明确化、具体化、定量化,加强岗位考核;开展节能教育和培训和培训和培训和培训 进行用能计量统计: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数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数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数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数据采集和管理据采集和管理据采集和管理据采集和管理禁止用能包费制,禁止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向职工无偿提供能源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对建筑节能的规范对建筑节能的规范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建筑节能工作的主管部门,职责:拟定建筑节能规划,新建建拟定建筑节能规划,新建建拟定建筑节能规划,新建建拟定建筑节能规划,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建立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制筑节能监管,建立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制筑节能监管,建立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制筑节能监管,建立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制度、能耗定额制度、能效审计和披露制度,推进度、能耗定额制度、能效审计和披露制度,推进度、能耗定额制度、能效审计和披露制度,推进度、能耗定额制度、能效审计和披露制度,推进供热体制改革,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供热体制改革,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供热体制改革,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供热体制改革,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化应用化应用化应用 明确了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和各方责任,房屋明确了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和各方责任,房屋明确了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和各方责任,房屋明确了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和各方责任,房屋销售的节能明示制度,公共建筑室温控制制度,销售的节能明示制度,公共建筑室温控制制度,销售的节能明示制度,公共建筑室温控制制度,销售的节能明示制度,公共建筑室温控制制度,供热计量收费制度,城市节约用电规定,可再生供热计量收费制度,城市节约用电规定,可再生供热计量收费制度,城市节约用电规定,可再生供热计量收费制度,城市节约用电规定,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鼓励政策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鼓励政策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鼓励政策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鼓励政策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关于建筑节能的条文关于建筑节能的条文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节能的监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节能的监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节能的监第三十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督管理工作。督管理工作。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县级以上地方县级以上地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编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编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编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规划。建筑节能规划应当包括既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规划。建筑节能规划应当包括既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规划。建筑节能规划应当包括既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节能规划。建筑节能规划应当包括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第三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第三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第三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第三十五条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在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在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在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在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况的监督检查。况的监督检查。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第三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第三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第三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实性、准确性负责实性、准确性负责实性、准确性负责。 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关于建筑节能的条文关于建筑节能的条文 第三十七条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实行第三十七条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实行第三十七条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实行第三十七条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室内温度控制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室内温度控制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室内温度控制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八条国家采取措施,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第三十八条国家采取措施,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第三十八条国家采取措施,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第三十八条国家采取措施,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具体办法由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具体办法由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具体办法由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 第四十条国家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第四十条国家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第四十条国家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第四十条国家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对公共机构的节能要求对公共机构的节能要求公共机构: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责任单位:地方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地方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地方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地方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构 明确规定公共机构应加强用能系统管理,进行能明确规定公共机构应加强用能系统管理,进行能明确规定公共机构应加强用能系统管理,进行能明确规定公共机构应加强用能系统管理,进行能源审计源审计源审计源审计 公共机构应优先采购列入政府采购名录的节能产公共机构应优先采购列入政府采购名录的节能产公共机构应优先采购列入政府采购名录的节能产公共机构应优先采购列入政府采购名录的节能产品和节能设备品和节能设备品和节能设备品和节能设备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要求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要求重点用能单位: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 1万吨标准万吨标准万吨标准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部委和省级政府节能工作主煤以上的用能单位;部委和省级政府节能工作主煤以上的用能单位;部委和省级政府节能工作主煤以上的用能单位;部委和省级政府节能工作主管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管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管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管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100005000-10000吨吨吨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标准煤的用能单位标准煤的用能单位标准煤的用能单位 明确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报送制度,要报送明确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报送制度,要报送明确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报送制度,要报送明确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报送制度,要报送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况、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况、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况、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 明确了重点用能单位要配备能源管理岗位和建立明确了重点用能单位要配备能源管理岗位和建立明确了重点用能单位要配备能源管理岗位和建立明确了重点用能单位要配备能源管理岗位和建立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明确了主管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责任:审明确了主管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责任:审明确了主管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责任:审明确了主管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督责任:审查能源利用状况、开展现场调查、组织设备效率查能源利用状况、开展现场调查、组织设备效率查能源利用状况、开展现场调查、组织设备效率查能源利用状况、开展现场调查、组织设备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提出整改要求。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提出整改要求。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提出整改要求。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提出整改要求。建筑节能法规解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530530号号自自20082008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建筑节能法规解读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职能授权职能授权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有关工作。建筑节能法规解读激励政策激励政策资金扶持和税收资金扶持和税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项目提供支持。民用建筑节能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建筑节能法规解读激励政策激励政策可再生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国家鼓励和扶持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地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单位、个人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照明系统、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建筑节能法规解读激励政策激励政策价格机制价格机制国家积极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发展集中供热,逐步实行按照用热量收费制度。建筑节能法规解读第二章第二章 新建建筑节能新建建筑节能国家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国务院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录-推广限制和淘汰目录授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建筑节能法规解读许可许可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应应当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当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民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筑节能法规解读施工过程和验收施工过程和验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责任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其他技术规定其他技术规定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公共建筑还应当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居住建筑安装的用热计量装置应当满足分户计量的要求。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等部位,应当安装、使用节能灯具和电气控制装置。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对特殊对象的规定对特殊对象的规定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建筑节能法规解读房屋销售环节管理房屋销售环节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建筑节能法规解读第三章第三章 既有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的活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筑节能法规解读节能改造对象节能改造对象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应当制定节能改造方案,经充分论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方可进行。居住建筑和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建筑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在尊重建筑所有权人意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扩建、改建,逐步实施节能改造。建筑节能法规解读节能改造标准节能改造标准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遮阳、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的改造和供热系统的改造,应当同步进行。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和用热计量装置;对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还应当安装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建筑节能法规解读节能改造资金节能改造资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居住建筑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国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节能法规解读第四章第四章 节能运行管理节能运行管理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建立节能管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当建立节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筑用能系统进行监测、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筑用能系统进行监测、维护,定期将分项用电量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定期将分项用电量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建筑级建设主管部门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建筑重点用电重点用电单位单位及其年度用电限额。及其年度用电限额。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国家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电情况进行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电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暖、制冷、。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况应当依照规定向社会公布。照明的能源消耗情况应当依照规定向社会公布。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人应当对能耗调查统计工作予以配合。应当对能耗调查统计工作予以配合。 建筑节能法规解读供热的运行管理供热的运行管理 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专业技术人供热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员的教育和培训。 供热单位应当改进技术装备,实施计量管理,并对供供热单位应当改进技术装备,实施计量管理,并对供热系统进行监测、维护,提高供热系统的效率,保证热系统进行监测、维护,提高供热系统的效率,保证供热系统的运行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供热系统的运行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供热单位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域内供热单位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分析,并制定供热单位能源消耗指标;对超过能源消耗指标并制定供热单位能源消耗指标;对超过能源消耗指标的,应当要求供热单位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监督的,应当要求供热单位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实施。 建筑节能法规解读第五章第五章 处罚处罚-政府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一) )对设计方案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对设计方案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用建筑项目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 (二二) )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设计方案出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设计方案出具合格意见的;具合格意见的; ( (三三)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准的民用建筑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 (四四) )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处罚处罚-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2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一) )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 ( (二二) )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 ( (三三) )采购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采购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 ( (四四) )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2%2%以上以上4%4%以下的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处罚处罚-设计单位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处罚处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由县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目合同价款2%2%以上以上4%4%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20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一) )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 ( (二二) )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 ( (三三) )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处罚处罚-监理单位监理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逾期未改正的,处处10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30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一) )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 (二二) )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监理的。 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的,依照和照明设备,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处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5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0100万元以下的罚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处罚处罚-销售单位销售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与实际能源消耗不符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交付使用的房屋销售总额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531531号号自自20082008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建筑节能法规解读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职能授权职能授权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监督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级系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对公共机构节能要求对公共机构节能要求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 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应当作为对公共机构负责人考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应当作为对公共机构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核评价的内容。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度,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有关部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对公共机构节能要求对公共机构节能要求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统操作规程,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统操作规程,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视检查,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公共机构应当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公共机构应当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操作岗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任制。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操作岗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员。公共机构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公共机构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公共机构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考虑其节能管理能力。公共机构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考虑其节能管理能力。公共机构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应当载明节能公共机构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应当载明节能管理的目标和要求。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应当进行能源审计和投资收益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应当进行能源审计和投资收益分析,明确节能指标,并在节能改造后采用计量方式对节能分析,明确节能指标,并在节能改造后采用计量方式对节能指标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指标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 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对公共机构节能要求对公共机构节能要求 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费现象。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报送能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报送能源消费状况报告。源消费状况报告。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面的规定和标准,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情况应当加设主管部门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情况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强监督检查。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公共机构能耗限额公共机构能耗限额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制定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制定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源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消耗支出标准。公共机构应当在能源消耗定额范围内使用能源,公共机构应当在能源消耗定额范围内使用能源,加强能源消耗支出管理;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加强能源消耗支出管理;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出说明。出说明。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公共机构节能采购公共机构节能采购 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完善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完善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优先将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列入政府优先将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列入政府采购名录。采购名录。国务院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产品、设备政应当将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建筑节能法规解读建筑节能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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