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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租稅效率與公平稅效率與公平l社會福利函數(social welfare function),假設社會福利水準可以以社會福利函數W表之,而 Ui 表示第 i 個個人所享受的效用水準,則此函數可表示為W = W (U1 , U2 , Ui ,)lBentham相加性(additive)或功利主義(utilitarian)的社會福利函數,視社會福利為個人效用的加總,亦即lRawls極大化最小社會福利函數(maximin social welfare function),即 l假設社會中的總所得固定,每位成員都有相同的效用函數,而且效用水準隨著所得增加呈現遞減的上升。社會福利的極大化目標即在要求所有人的所得水準完全相等,這也意味著在所得分配不均的經濟環境中,政府應該採取積極的所得重分配政策,將所有人的所得平均化,以追求相同的所得水準。l羅斯的論點在於主張人們在始初起點(original position),對於未來處境面臨完全無法預料的狀態,為了避免最後落在最低所得的窘境,人們在始初起點將會以無私的態度,希望最低所得者的福利越高越好。l費爾(Fair)就認為所得分配主要是基於所得分配不均所帶給人們的嫌惡感,與個人效用的加總方式無甚關係。l托賓(James Tobin)認為公平的分配不一定要與所得平等化有關,應只要求如投票權等特定財貨的平等分配;這種論點稱為財貨平等主義(commodity equalitarianism)。l季斯陶(Irving Kristol)更主張只要社會具備充分的流動性(mobility),則低所得者有機會步步高升,所得分配的問題根本上不必過分重視。第一節第一節 租稅的公平租稅的公平l絕對公平原則:租稅的徵收並不會因為納稅者經濟地位或納稅條件的差異,而負擔不同的稅額。換言之,實現此一公平,需要實施所有納稅者繳納相同金額的人頭稅(poll tax)。l未考慮納稅能力、受益原則l無扭曲亦符合效率l相對公平原則:認為課稅公平的追求,有水平公平(horizontal equity)與垂直公平(vertical equity)等兩種標準。l水平公平係指具相同經濟地位的人,應負擔相同的稅負,或具有同等納稅條件者,應負擔相同的租稅; l垂直公平則指具不同經濟地位的人,應負擔不同的稅負;強調租稅課徵前後,個人間的福利水準的高低次序,並沒有改變。 l受益原則l所謂受益原則,係指納稅者對租稅的負擔應該與他從政府支出所獲得的利益相對稱。l例如:使用公路或橋樑者課稅,此項稅收以專戶儲存,不得移作其他公共支出經費使用。l美國的社會安全計畫支出的財源,主要來自薪資稅(payroll tax )。l我國菸酒稅法於菸品中另行課徵的健康福利捐,也是屬於指定用途稅捐。l公共工程受益費:興建或改善某一地區性的交通或排水設施等屬地方性公共服務支出範圍者,其部分經費可來自於向受益人徵收特別稅課。l房屋稅、地價稅等財產稅的理論基礎即來自當地地方公共支出的利益。l換言之,受益原則僅能在可確認何人受益,及受益多少的情況下採行。然而可惜的是,政府在提供絕大多數的公共服務時,並無法確切知道哪些人獲利?獲利多少? (共同報償,免費享用)因此,受益原則在適用上,限制甚多,其次,在欲藉由課稅手段達成所得重分配目的時,更無法運用此原則。l林達爾自願交易理論(受益原則)政府對公共財帶給每一個人的利益知之甚詳每個人願意誠實表達自己的受益程度公共財的市場均衡公共財的市場均衡 l林達爾模型(The Lindahl Model)林達爾(E. Lindahl)在1919年提出基於受益者付費的觀念,可以達到全體一致同意的投票程序。林達爾投票模型林達爾投票模型l公共財偏好顯示(preference revelation)問題消費者既然可以不用付費就可以取得消費的利益,因此便產生了隱藏偏好的誘因。在既定消費利益之下,消費者將儘可能低報本身對於公共財的需求,這就是所謂的坐享其成(free rider)問題。 偏好隱藏問題偏好隱藏問題 l偏好顯示的可能性克拉克(E. Clarke, 1971)設計了一套可以促使消費者顯現偏好的機制,稱為克拉克租稅(Clarke Tax)。克拉克租稅克拉克租稅(Clarke tax) (Clarke tax) l量能原則此原則主張以個人的經濟能力或納稅能力作為課稅依據。l所得為納稅能力所得是一般最為大眾所共同認同的經濟能力或納稅能力的指標。l水平公平的租稅課稅範圍需包括所有的所得來源,而且所有所得來源皆適用同一個稅率水準。境外所得、資本利得不論所得花費於何種財貨及勞務,需繳納相同租稅。煙酒因此,所有財貨及勞務,都課徵相同的租稅。稅基擴大,稅率低,扭曲小。(亦符合效率)l垂直公平的租稅量能原則下的垂直公平,僅要求所得越高者繳納越多的租稅,要求不能累退。100萬交1萬vs1000萬交1萬又1元-or10萬(至少比例稅制)垂直公平的實現可以採用以下三種稅制:線型累進所得稅、負所得稅制(免稅額自所得總額扣除,依據課稅所得比例課徵稅,邊際稅率固定,但平均稅率仍會隨所得增加而增加)、以及邊際稅率累進的所得稅(邊際及平均稅率均增加)。l工資率為納稅能力l有些學者建議採用工資率作為衡量納稅能力的指標。因為所得取決於納稅人面對租稅制度所作的最適決策,兩者工資相同(賺錢能力相同),工作時間不同造成所得差異,是否表示納稅能力較高,需繳納較高稅額?工作與休閒的偏好差異,使得偏好工作較勤勞者,需繳納更多的租稅,是否符合公平?l優點:在競爭的市場中,工資率是納稅人較無法透過最適行為決策加以改變的。l缺點:工資率是否具有代表性、工資率的計算問題人力資本投資會影響工資水準;對其他條件與工資率相同,而學歷不同者,課徵相同租稅,是否符合公平嗎?公務員或上班族與同時身兼研究及教學的大學教師,薪資相同,工資率是否相同?至少在競爭市場中,相對於所得而言,工資率是納稅人較無法在進入職場後,能透過最適行為決策改變。l效用為納稅能力根據個人因繳納租稅所造成主觀效用(滿足感) 的犧牲狀態來判斷公平。所謂的公平犧牲,有下列三種說法:l相等絕對犧牲(equal absolute sacrifice)(Marshall主張)納稅人因繳納租稅所犠牲效用的絶對量相等。當所得邊際效用固定時,則每人需繳納相同金額的租稅。當所得邊際效用遞減時,則富人必須繳納更多的租稅。Samuelson及Musgrave證明所得邊際效用彈性值大於一,則採累進稅率;反之,如果為一或小於一,則分別採比例及累退稅率。相等絕對犠牲公平下,要求的是繳納金額所損失的效用一樣,與絕對公平原則要求所有人繳交相同數額租稅的作法有所不同。相等絕對犠牲要求效用損失一樣,絕對公平原則則要求金錢的損失(稅金)一樣。只有當所得的邊際效用固定時,相等絕對犠牲公平原則與絕對公平原則一致,要求所有納稅人,不分貧富,皆繳納相同數額的租稅(人頭稅)l相等比例犧牲(equal proportional sacrifice)(Cohen-Stuart主張)所有人因課稅犠牲效用的比例相等,也就是每個人因繳納租稅使得所得減少,而造成效用(滿足感)降低的數額,佔其稅前總效用的比例需要相同。如果所得邊際效用固定時,稅率結構應採比例稅率。如果所得邊際效用遞減時,且所得邊際效用曲線為一直線時,則可採累進稅。至於所得邊際效用遞減,但所得邊際效用曲線並非直線時,則無法確定何種稅率結構。 l相等邊際犧牲(equal marginal sacrifice)(Pigou主張)要求所有人課稅後的邊際效用相等,又稱為最小總犧牲(least aggregate sacrifice)原則。當每個人的所得效用函數都一樣時,表示稅後所得完全平均化,即最公平的租稅。當所得邊際效用固定時,此一原則在租稅的結構上,無法有任何的政策建議。當所得邊際效用遞減時,稅率結構必須是累進租稅,而且累進的程度也較前兩種犧牲大。在既定的租稅收入下,社會總效用為所有個人的效用的簡單加總時,符合相等邊際犧牲原則的租稅,是既符合公平也符合效率的租稅。l假設小強與大明具有相同的偏好,小強每年入到帳戶的薪資所得100萬,但雇用公司提供專屬車位等福利性所得的市場價格為100萬元;大明每年薪資所得200萬,並無其他福利。因福利性所得免稅,因此兩人的租稅負擔,違背以所得為納稅能力的水平公平原則,因為享有免稅福利設施小強而言,其繳納的稅賦遠低於大明。l依據一般租稅歸宿理論,在完全自由競爭市場及要素自由移動下,小強與大明的稅後淨工資(包括福利性所得),最後應該完全一樣。換言之,在既定的租稅制度下,透過要素的移動,將使得稅前效用相同的人,其稅後的效用也會相同。因此,在以效用作為納稅能力指標,只要每個人具有相同的偏好,而且要素又可以完全自由移動,則任何既存的租稅制度,都將符合水平公平理念。第二節第二節 租稅的效率租稅的效率l效率指使社會福利極大的運作機制。l社會福利(social welfare)社會剩餘(social surplus):消費者剩餘與生產者剩餘的總和。l消費者剩餘(consumers surplus)所謂消費者剩餘係指消費者消費財貨時,最高願意支付(maximum willingness to pay, MWTP) 的(總)代價,與其實際支付(總)代價間的差額,代表消費者消費此一財貨所獲致淨滿足感的貨幣價值。l生產者剩餘(producers surplus)生產者剩餘係指生產者提供財貨時,最低願意接受(minimum willingness to accept, MWTA)的(總)代價,與其實際接受(總)代價間的差額,代表生產者生產及提供此一財貨所賺取的利潤。 l社會剩餘消費者剩餘為AEP*面積,生產剩餘為BEP*面積,社會剩餘為AEB面積。消費者剩餘、生產剩餘與社會剩餘消費者剩餘、生產剩餘與社會剩餘l經濟效率l經濟效率(economic efficiency):在理論上,經濟效率的達成,分為生產效率、分配效率(消費效率),及社會全域效率等三項,當三項條件皆達成時,稱為達到柏瑞圖最適境界(Pareto optimality),也是一般所稱的最佳(first best) 。l在沒有外部性的前提下,完全競爭市場的供給曲線與需求曲線相交的數量下,消費者剩餘與生產者剩餘的合計社會剩餘,達到最大,即代表經濟效率已達成。因此,在完全競爭市場裡,需求者及供給者所能得到的利益達到最大時,稱為經濟效率。當經濟體系在最有效率的運作下,社會剩餘將達到極大。邊際利益與總利益邊際利益與總利益邊際成本與總成本邊際成本與總成本社會淨效益與社會剩餘社會淨效益與社會剩餘 l生產數量為 Q0 時,因少生產了線段的數量,使得社會淨效益損失 EBB 面積;l生產數量為 Q1 時,因多生產了的數量,使得社會淨效益損失 ECC 面積。l因生產未達到柏拉圖最適產量所形成的損失,稱為無謂損失(deadweight loss)。l福利經濟學第一定理:當市場無外部性存在,且完全競爭下,只要透過市場價格機能的運作,則在不考慮公平的假設下,可以視社會福利為個人效用簡單加總時,社會剩餘(社會福利)將達到最大。l租稅中立性(tax neutrality)l要求租稅課徵不應改變財貨或勞務的相對價格,避免扭曲市場經濟最適資源配置,及發生政府所收到的租稅貨幣價值,低於人民因繳納租稅所產生不快樂感覺的貨幣價值,而產生損失的情形。l租稅的超額負擔係指租稅的課徵,使得社會剩餘減少的數額,高於政府收到的租稅收入,任一租稅課徵若發生此種損失,便稱不具租稅中立性。l定額稅與特產稅l定額稅或是在個人所得固定下所課徵的比例性所得稅,都符合租稅中立性l僅對某種財貨所課徵的貨物稅則不符合租稅中立性均等變量與超額負擔均等變量與超額負擔l均等變量係以改變前的價格,衡量價格改變前的效用與價格改變後的效用間效用差額的貨幣價值。l以租稅課徵為例,則係衡量個人繳納政府所課徵的租稅後,所造成效用損失的貨幣價值。因此當效用損失的貨幣價值,高於政府所收到的租稅時,即代表人民在繳納該數額的租稅時,有了超額的損失及負擔。 l定額稅不會改變財貨相對價格,不會產生超額負擔,為何不常見?l效率並非租稅唯一判斷標準。l民主社會對垂直公平要求。l稽征成本。l對不同所得課定額稅,改變行為決策。l對賺取所得的潛在能力課定額稅,不易衡量。l單一稅率(uniform tax rate)l如果政府的租稅課徵,僅是資源的中性移轉,並未改變財貨的相對價格時,則該租稅即具有中立性。因此,對所有財貨依其價格課徵相同比例從價稅率的單一稅率制度,也是符合租稅中立性的租稅制度。l例如只有漢堡及可樂的世界裡,漢堡一個40元,可樂一杯20元。今若對兩者課徵同一比例(t)的從價稅,雖然漢堡一個變為40(1+t)元,可樂一杯變為20(1+t)元,都變貴了。可是因為漢堡與可樂的相對價格沒有改變,因此為了能將錢花在刀口上(花在任何財貨的最後每一元,所帶來滿足感的增加一樣),你稅後對於漢堡與可樂最適消費組合下的相對主觀評價,也將不會有所改變。l只要租稅的課徵,不會改變所有財貨的相對價格者,便具有租稅中立性,因此在沒有外部性而且是完全競爭市場下,租稅的課徵只要符合租稅中位性,則透過市場價格機能,仍可以維抾柏拉圖最適境界,使社會剩餘達到最大,例如對所有財貨得課徵單一從價稅稅率的貨物稅、以及對固定所得課徵的各種類型的所得稅。 l超額負擔極小l租稅與休閒l在不考慮休閒或休閒固定不變時,針對所有財貨(不包括休閒)課徵同一稅率從價稅的單一稅率課徵方式,將滿足租稅中立性,而無超額負擔發生。但是當工作時間有改變的可能時,而且你對休閒時間的需要(工作時間的供給),會影響你的所得,再透過所得影響你的滿足感時,則你的效用不再僅受漢堡跟可樂的影響,休閒時間的多寡也會影響你的滿足感。l對休閒課稅:那麼就是要對勞動者所面對的工資率作補貼,才能達到對休閒課稅的目的。然而,針對勞動作補貼後,根據消費者的稅後預算限制式可知,政府針對所有財貨(包括休閒)課稅,所能取得的租稅收入,將需要完全用來補貼勞動者,使得政府為了要達到租稅中立性目的,卻導致租稅課徵的淨收入為零。l既然課不到休閒的稅,使得租稅中立性難以達成;或為了要針對休閒課稅,而需對勞動者作補貼,使得財政收入為零。因此,當考慮休閒決策可能因為租稅課徵而變動時,單一稅率的貨物稅與所得稅,皆無法再使得社會剩餘達到最大。換言之,考慮休閒後,前述符合租稅中位性的單一稅率及所得稅,依然會造成超額負擔。l平方法則(the square rule)平方法則平方法則稅率與超額負擔稅率與超額負擔l超額負擔 ,其中 為該課稅財貨的價格彈性l在其他情況不變下,如果稅率增加 k(1) 倍時,則超額負擔將增加 k2 倍;l當稅率減少 k 倍時,則超額負擔也將減少 k2 倍。此一結果,我們將之稱為平方法則。l拉弗曲線(Laffer curve):隨著稅率的增加,由於稅基(均衡交易量)下降的幅度,仍低於稅率的上漲幅度,因此政府租稅收入將會增加;然而當稅率高過某一程度時,由於稅基下降的幅度已高於稅率增加的幅度,因此稅收將隨著稅率的增加而減少。稅率、稅收與負擔稅率、稅收與負擔 OAD社會剩餘減少隨稅率增加而增加OCD超額負擔隨著稅率的增加而遞增式的增加OBt2稅收收入隨稅率增加先增後減At1=Bt1+Ct1l其他情況不變時,以較低稅率針對所有財貨課稅的方法,比以高稅率但僅針對少數財貨課稅的方式更具效率,所得稅優於特種貨物稅的概念,也可以利用此法則作為說明。l其他如公債與租稅融通的抉擇,雖然發行公債最終仍須以租稅還本付息,但在取得固定財政收入下,公債可以允許經由多次的租稅課徵(稅率可較低)以還本付息,但租稅融通支出,卻需一次徵收足夠的財源(稅率需較高),因此若以租稅的超額負擔極小為目標時,則公債便較具效率。l最適租稅制度複式稅率(multiple tax rate)l在次佳的概念下,所謂的最適租稅是在既定的租稅收入之下,尋求一組能使得社會無謂損失達到最小的稅率。l換句話說,最適租稅乃在尋求一組能使所有財貨租稅收入變動一塊錢時,超額負擔變動相等的稅率。以 X、Y 兩種財貨為例,最適租稅需滿足:由 X 財貨所徵收租稅變動一元所造成超額負擔的變動,等於由 Y 財貨所徵收租稅變動一元所造成超額負擔的變動,也就是滿足 l雷姆斯法則(Ramsey rule)所謂雷姆斯法則係指最適租稅必須使得所有財貨在課稅後,受補償需求量下跌的幅度一樣,我們又稱為等比例下降法則。財貨 X 的租稅每變動一塊錢所形成的超額負擔即為財貨 Y 的租稅每變動一塊錢所形成的超額負擔則為最適租稅的要求則滿足 對於財貨Y課以較低的稅率,財貨X課以較高的稅率雷姆斯法則雷姆斯法則l反需求彈性法則(the inverse elasticity rule)最適租稅原則仍須使, 其中 tX 與 tY 分別表示財貨 X 與 Y 財貨的從價稅稅率。 政策含意:最適租稅係要求從價稅稅率應與應稅財貨的需求彈性成反比。 由於財貨Y的需求彈性較財貨X的需求彈性為大,因此,需針對財貨Y課以較低的稅率,對財貨X課以較高的稅率。l柯列特漢格法則(Corlett & Hague rule)柯列特漢格建議對休閒的互補品課以較高的租稅,可使休閒所造成的超額負擔減少。柯列特柯列特漢格法則漢格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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