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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佛山公司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管理指引发展管理部2010413进入第一篇弱电设计管理弱电工程设计发展及理论基础弱电工程设计发展及理论基础1、住宅楼宇的弱电智能化,起源于二十世纪初期,当时低迷的房地产急需造就一些诱人的卖点,“鼠标+水泥”便是房产发展商的一个共同选择。2、IT产业看准时机,变身成为房地产业的一支大军,并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智能化专家学者。3、各种各样的教材、培训班在全国各地盛行,以信息产业部于2002年在深圳举办的住宅智能化设计培训班比较有影响力。4、信息产业部成立智能化委员会,开始着手编写教材。5、传统的教材对住宅智能化设计的一般描述:传统的教材对住宅智能化设计的一般描述1、安全防范子系统、安全防范子系统1.1住宅报警装置住宅报警装置1.2访客对讲装置访客对讲装置1.3周界报警装置周界报警装置1.4闭路电视监控闭路电视监控(CCTV)1.5电子巡更装置电子巡更装置传统的教材对住宅智能化设计的一般描述2、管理与监控子系统、管理与监控子系统2.1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装置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装置2.2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装置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装置2.3公共设备监控装置公共设备监控装置1、安全防范子系统、安全防范子系统 通过在居住区周界、重点部位与住户室通过在居住区周界、重点部位与住户室内安装安全防范的装置,并由居住区物内安装安全防范的装置,并由居住区物业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提高居住区安全业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提高居住区安全防范水平。防范水平。1.1住宅报警装置住宅报警装置基本装置:住户室内安装家庭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居住区物业管理中心应实时处理与记录报警事件。可选配置:户门及阳台外窗安装防盗报警装置;住户室内安装火灾和可燃气体泄漏自动报警装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时能自动切断气源和电气装置。1.2访客对讲装置访客对讲装置基本配置:在住宅楼入口处安装防盗门控及语音对讲装置,住户可控制开启楼寓防盗门。可选配置:访客对讲装置采用联网型,居住区主要出入口安装访客对讲装置;访客对讲装置采用可视型的。1.3周界报警装置周界报警装置基本配置:对封闭式管理的居住区周界设置越界探测装置,并与居住区物业管理中心联网使用,能及时发现非法越界者并能实现显示报警路段和报警时间,自动记录与保存报警信息。可选配置:居住区物业管理中心采用电子地图指示报警区域,并配置声、光提示;居住区周界采用闭路电视实时监控,或居住区周界防越报警装置与闭路电视监控装置联动;留有对外报警接口。1.4闭路电视监控闭路电视监控(CCTV)基本配置基本配置:根据居住区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根据居住区安全防范管理的需要,对居住区的主要出入口及重要部位安装摄对居住区的主要出入口及重要部位安装摄像机进行监控。居住区物业管理中心可自像机进行监控。居住区物业管理中心可自动动/手动切换系统图像,可对摄像机云台及手动切换系统图像,可对摄像机云台及镜头进行控制;可对所监控的重要部位进镜头进行控制;可对所监控的重要部位进行录像。行录像。可选配置可选配置:在居住区主要通道、停车场与电在居住区主要通道、停车场与电梯轿厢等部位设置摄像机。梯轿厢等部位设置摄像机。1.5电子巡更装置电子巡更装置基本配置基本配置: 居住区内安装电子巡更系统,保居住区内安装电子巡更系统,保安巡更人员按设定路线进行值班巡查并予安巡更人员按设定路线进行值班巡查并予以记录。以记录。可选配置可选配置: 巡更站点与居住区物业管理中心巡更站点与居住区物业管理中心联网,计算机可实时读取巡更所登录的信联网,计算机可实时读取巡更所登录的信息,从而实现对保安巡更人员的有效监督息,从而实现对保安巡更人员的有效监督管理。管理。2、管理与监控子系统、管理与监控子系统2.1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装置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装置2.2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装置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装置2.3公共设备监控装置公共设备监控装置2.1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装置车辆出入与停车管理装置基本配置基本配置:居住区内车辆出入口通过居住区内车辆出入口通过IC卡或卡或其他形式进行管理或计费,实现车辆出入其他形式进行管理或计费,实现车辆出入及存放时间记录、查询、区内车辆存放管及存放时间记录、查询、区内车辆存放管理等。理等。可选配置可选配置:停车出入口车辆管理装置与居住停车出入口车辆管理装置与居住区物业管理中心计算机联网使用。对出入区物业管理中心计算机联网使用。对出入车辆进行自动引导,自动识别及特殊车位车辆进行自动引导,自动识别及特殊车位设置摄像监控。设置摄像监控。2.2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装置紧急广播与背景音乐装置基本配置基本配置:居住区内安装有线广播装置,有线广播装置居住区内安装有线广播装置,有线广播装置可播放背景音乐,在发生紧急事件时可可播放背景音乐,在发生紧急事件时可强制切入紧急广播。强制切入紧急广播。2.3公共设备监控装置公共设备监控装置在居住区物业管理中心或分控制中心内具有以下功能。基本配置:给排水设备故障报警;蓄水池(含消防水池)、污水池的超高低水位报警;饮用蓄水池过滤、杀菌设备的故障报警(若有的话);电梯故障报警、求助信号指示或语音对讲。可选配置:变配电间设备状态显示、故障报警(只针对专变);电梯运行状态显示、查询、故障报警及停电时的紧急状况处理;公共照明控制;场景的设定及照明的调整;饮用蓄水池过滤、杀菌设备监测;对园林绿化浇灌实行自动控制;集中管理设备的运行与维护;公共设施监控信息与相关的部门或专业维修部门联网一、我司各项目的弱电配置1、周界报警系统2、电视监控系统3、楼寓对讲系统4、住户防盗报警系统(对讲紧急报警按钮)5、停车场管理系统6、电子巡更系统,7、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心控制室(简称中心控制室)二、各系统的设计要求各系统的设计要求(一)周界报警系统(一)周界报警系统1.1 住宅小区围墙、栅栏、河道等封闭屏住宅小区围墙、栅栏、河道等封闭屏障处应安装周界报警系统。障处应安装周界报警系统。1.2 周界报警系统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周界报警系统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1.2.1 周界报警系统设防应全面,无盲区周界报警系统设防应全面,无盲区和死角。和死角。1.2.2 防区划分应有利于报警时准确定位。防区划分应有利于报警时准确定位。(一)周界报警系统设计1.2.3 应能在中心控制室通过显示屏、报警应能在中心控制室通过显示屏、报警控制器或电子地图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控制器或电子地图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1.2.4 中心报警控制主机收到警情时能同时中心报警控制主机收到警情时能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具有记录、储存、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具有记录、储存、打印功能。打印功能。 1.2.5 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2s。(一)周界报警系统设计1.3周界报警系统前端设备宜选用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1.4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1.4.1入侵探测器的探测距离以100m以内为宜。周界入侵探测器在安装时,应充分考虑气候对有效探测距离的影响,实际使用距离不超过制造厂规定探测距离的70%。(一)周界报警系统设计1.4.2入侵探测器应采用交叉安装的方式,即在同一处安装两只指向相反的发射装置或接收装置,并使两装置交叉间距不小于0.3m。1.4.3入侵探测器安装在围墙、栅栏上端时,最下一道光轴与围墙、栅栏顶端的间距应为150mm10mm。安装在侧面时,应安装在围墙、栅栏外侧的最上端,且入侵探测器与围墙、栅栏外侧的间距应为175mm25mm(一)周界报警系统设计1.5对于高档豪华小区,在成本允许的范围内,可考虑采用电子围栏。1.6设计图纸要求:1.6.1在最终版本的园林平面图上进行设计,根据围墙的实际形状确定探测器的安装位置;1.6.2提供设计说明,对系统功能描述清晰;(一)周界报警系统设计1.6.3提供设备材料表,明确系统构成的所有设备及线材技术参数,并推荐若干产品类型;1.6.4明确防雷接地的安装方案,;1.6.5提供探测器与固定支架的安装大样图。1.6.6对大型小区,需预留足够的设备容量及管线空间,供后期工程系统接驳使用,前后期工程的线缆宜单独管槽敷设。(一)周界报警系统设计1.6.7对园林专业的要求:距围墙两侧1.5米的范围内,不宜种植枝叶繁茂的树林,避免树叶在围墙顶上空摆动而引起紫铜报警,建议种植一些藤类植物,生长高度不超过围墙顶部。(二)电视监控系统设计(二)电视监控系统设计2.1住宅小区主要出入口、停车场(库)出入口应安装电视监控系统。2.2住宅小区的周界、主要通道、住宅楼出入口或电梯轿厢内宜安装电视监控系统。2.3室外应选用动态范围大、具有低照度功能的摄像机和自动光圈镜头,大范围监控宜选用带有电动云台和变焦镜头的摄像机,并配置室外防护罩。(二)电视监控系统设计(二)电视监控系统设计2.4中心控制室应配置图像显示、记录装置。2.5系统应能自动、手动切换图像,遥控云台及镜头。2.6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显示、记录功能(二)电视监控系统设计(二)电视监控系统设计2.7住宅小区周界安装电视监控系统的,系统应具有报警联动功能,当周界入侵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时,报警区域的电视监控图像(夜间与周界照明灯联动)应能立即自动显示在中心控制室的监视器上。2.8电梯轿厢内安装摄像机的,应安装在电梯轿厢后上方的厢顶部,确保系统能监视到人员进出电梯轿厢的画面以及电梯楼层显示器的数字。(二)电视监控系统设计(二)电视监控系统设计2.9选用硬盘录像机作为图像记录设备。硬盘录像机应进行每秒不小于12帧的图像记录。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7天,我司应物业的要求为15天。2.10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情况下电视监控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二)电视监控系统设计(二)电视监控系统设计2.11电视监控系统的图像质量要求:在摄像机正常工作条件下按GB/T7401的规定评价图像质量,评分等级采用五级损伤制(见表3),图像质量应不低于4级要求。(二)电视监控系统设计(二)电视监控系统设计五级损伤制评分图像等级图像质量损伤的主观评价:5-不觉察;4-可觉察,但并不令人讨厌;3-有明显觉察,令人感到讨厌;2-较严重,令人相当讨厌;1-极严重,不能观看。(二)电视监控系统设计(二)电视监控系统设计2.12住宅小区出入口设置的电视监控系统应能清楚地显示人员的面部特征及出入车辆的车牌号码。(二)电视监控系统设计(二)电视监控系统设计2.13设计图纸要求:2.13.1在最终版本的地库车位图和园林平面图上进行设计,科学地确定监控摄像枪的安装位置;2.13.2提供设计说明,对系统功能描述清晰;2.13.3提供设备材料表,明确系统构成的所有设备及线材技术参数,摄像设备与显示设备参数一致,可推荐若干产品类型;(二)电视监控系统设计(二)电视监控系统设计2.13.4明确硬盘录像机的图像保存时间,不小于15天;2.13.5提供摄像机与固定支架的安装大样图。2.13.6对大型小区,需预留足够的设备容量及管线空间,供后期工程系统接驳使用,前后期工程的线缆宜单独管槽敷设。(三)楼寓对讲与门禁系统设计(三)楼寓对讲与门禁系统设计3.1住宅小区出入口安装人行道闸,道闸设备需布满通道空间,两侧不能留有间隙,住户通过接触式IC卡感应开启进入;3.2住宅楼栋口(首层及地下层)应安装电控防盗玻璃门,玻璃门扇由地弹簧自动关闭(玻璃门扇及地弹簧的质量要求另见建筑专业文件),玻璃门上方安装电控门锁,门锁的固定部分需安装在门头的钢架上,住户通过接触式IC卡感应开启进入(三)楼寓对讲与门禁系统设计(三)楼寓对讲与门禁系统设计3.3住宅楼栋口(首层及地下层)应安装楼寓对讲主机;住宅小区的主出入口应安装楼寓对讲主机。在住宅内应安装楼寓对讲分机。3.4楼寓对讲(可视)系统应具备如下功能:3.4.1主机能正确选呼任一对讲分机,并能听到回铃声。3.4.2主机选呼后,能实现住宅小区出入口与住户、楼栋口与住户间对讲或可视对讲,语音(图像)清晰。(三)楼寓对讲与门禁系统设计(三)楼寓对讲与门禁系统设计3.4.3对讲分机能实现电控开锁。3.4.4对讲主机内可使用密码、钥匙或感应IC卡等方式开启楼寓对讲电控防盗门锁,3.4.5采用插销式门锁的,应加大闭锁的延时时间,至少10s,采用磁力门锁的,要安装门扇互助定位器。(三)楼寓对讲与门禁系统设计(三)楼寓对讲与门禁系统设计3.5带有住户报警功能的楼寓对讲(可视)系统,其报警功能应符合住户报警系统和中心报警控制主机的基本要求。3.6人行道闸系统、出入口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设备系统选用一体化读卡器,使住户感应IC卡具备一卡通功能,通过发卡器的统一授权,可应用于人行道闸系统、出入口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设备系统。(三)楼寓对讲与门禁系统设计(三)楼寓对讲与门禁系统设计3.7设计图纸要求:3.7.1楼寓对讲与门禁系统单独作为一个内容独立出图;3.7.2地下室及首层大堂入口主机的定位需设置于防盗玻璃门附近,在进行弱电设计之前,需由建筑专业提供防盗玻璃门设计图纸,防盗玻璃门框应满足电控门锁的要求,方便电控锁的安装固定并能承受玻璃门扇的闭门撞击力。3.7.3提供电控门锁安装大样图(三)楼寓对讲与门禁系统设计(三)楼寓对讲与门禁系统设计3.7.4道闸设备在园林入口岗亭的图纸上完成,道闸设备需布满通道空间,两侧不能留有间隙。3.7.5提供设备材料表,明确系统构成的所有设备及线材技术参数,摄像设备与显示设备参数一致,可推荐若干产品类型;3.7.6装修专业提供对讲主机的安装机座大样图;3.7.7明确住户IC卡的数量及可选图案形式;(四)住户报警系统设计(四)住户报警系统设计4.1住户报警系统由入侵探测器、紧急报警(求助)装置、防盗报警控制器、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和传输网络组成。当住宅内安装的各类入侵探测器探测到警情、紧急报警(求助)装置被启动、出现故障时,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地址、防区、日期、时间及类型等信。(四)住户报警系统设计(四)住户报警系统设计4.2住宅内应安装紧急报警(救助)装置;多层、高层住宅楼的一、二层住宅应安装入侵探测器。4.3其它层面住宅的阳台、窗户以及所有住宅通向公共走道的门、窗等部位宜安装入侵探测器。(四)住户报警系统设计(四)住户报警系统设计4.4防盗报警控制器应能接收入侵探测器和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发出的报警及故障信号,具有按时间、部位任意布防和撤防、外出与进入延迟的编程和设置,以及自检、防破坏、声光报警(报警时住宅内应有警笛或报警声)等功能。4.5防盗报警控制器与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通过专线或其他方式联网。(四)住户报警系统设计(四)住户报警系统设计4.6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应安装在客厅和卧室内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被启动后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求助)信号。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应有防误触发措施,触发报警后能自锁,复位需采用人工操作方式。(四)住户报警系统设计(四)住户报警系统设计4.7入侵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4.7.1壁挂式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高度距地面应在2.2m左右或按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安装。视场中心轴与可能入侵的方向成90角左右,入侵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应视防护区域覆盖范围确定。(四)住户报警系统设计(四)住户报警系统设计4.7.2壁挂式微波-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安装高度为2.2m左右或按产品技术说明书规定安装。视场中心轴与可能入侵的方向成45。角左右,入侵探测器与墙壁的倾角应视防护区域覆盖范围确定。4.7.3吸顶式入侵探测器,一般安装在需要防护部位的上方且水平安装。(四)住户报警系统设计(四)住户报警系统设计4.7.4入侵探测器的视窗不应正对强光源或阳光直射的方向。4.7.5入侵探测器的附近及视场内不应有温度快速变化的热源,如暖气、火炉、电加热器、空调出风口等。4.7.6入侵探测器的防护区内不应有障碍物。(四)住户报警系统设计(四)住户报警系统设计4.7.7磁开关入侵探测器应安装在门、窗开合处(干簧管安装在门、窗框上,磁铁安装在门、窗扇上,两者间应对准),间距应保证能可靠工作。(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5.1有车辆进出控制及收费管理要求的停车库(场)宜设置管理系统。5.2系统应根据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的需要及用户的实际需求,合理配置下列功能:(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5.2.1建立车辆信息数据库;5.2.2车辆进出及存放时间的记录查询;5.2.3车辆出入识别与控制;5.2.4自动计费与收费管理;5.2.5必须具备可靠的防砸车自动保护功能;5.2.6带图像对比功能;(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5.2.7保安对讲、报警;5.2.8视频安防监控;5.2.9车牌和车型自动识别、认定;5.2.10多个出入口的联网与综合管理;5.2.11分层(区)的车辆统计与车位显示;5.2.12远距离读卡功能;其中2.1)2.6)为基本配置,其他为可选配置。(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5.3出、验票机或读卡器的选配应根据停车场的使用性质确定,临保车辆宜采用出、验票机,月保车辆宜采用读卡器管理方式。(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5.4系统结构(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5.4.1系统包括智能卡服务器、管理电脑、出入口控制机读卡器、自动道闸和智能卡组成;5.4.2智能卡服务器:安装有数据库,保存着各智能卡的用户信息,配置发卡器,实现对智能卡的登录和授权;(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5.4.3管理电脑:控制并管理出入口控制机,实现信息的查询和收费功能,可储存车辆的出入图像,实现图像对比功能,应采用名牌商用电脑,供每天24小时不间断运行;5.4.4出入口控制机读卡器:读取智能卡的信息,检测并控制车辆的通行,控制道闸的开启,可脱机运行;(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5.4.5自动道闸:受控于读卡器发出的指令,自动打开或关闭,控制车辆的通行,配置防砸车自动保护功能;5.4.6智能卡:智能卡内有微电脑芯片,芯片内记录着持卡人的个人信息和权限,系统根据该卡的信息,判断该卡持有人是否可以进出。5.4.7有快速进出停车场的要求时,可采用远距离感应读卡装置。有一卡通要求时,应与一卡通系统联网设计。(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5.5设计图纸要求:(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5.5.1在最终版本的园林平面图上进行设计,要求出入口道路形状需满足车辆顺利刷卡通行;5.5.2提供设计说明,对系统功能描述清晰;5.5.3提供设备材料表,明确系统构成的所有设备及线材技术参数,并推荐若干产品类型;(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5.5.4明确读卡器的响应时间,不超过2s;5.5.5提供各设备的安装大样图、安全岛的土建施工图。(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5.6系统安装技术要求(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5.6.1读卡器需安装在车辆出入口的安全岛上,距道闸的距离不宜小于2.2米,距地面高度宜为1.21.4米;5.6.2摄像机安装在车辆行驶的正前方偏左位置,距地面高度宜为2.02.5米。距读卡器的距离宜为35米;5.6.3若读卡器安装在室外,读卡器上方需安装遮雨设施,遮雨设施飘出读卡器0.6米,顶部排水坡向读卡器的背后,避免雨水集中浇淋车辆;(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五)停车场管理系统设计5.6.4收费岗亭的窗口应设置成铝合金趟窗;5.6.5停车场管理系统电源应由小区内的双电源开关箱引来,确实没有双电源开关箱的,可与保安岗亭共用电源线路;5.6.6停车场管理系统宜独立运行,也可与安全管理系统联网。(六)电子巡更系统设计(六)电子巡更系统设计6.1电子巡更系统根据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需要在小区重要部位设置巡更点,设定保安人员巡更路线。6.2电子巡更系统应具有如下功能:(六)电子巡更系统设计(六)电子巡更系统设计6.2.1可在小区重要部位及巡更路线上安装巡更站点。6.2.2实现巡更路线、时间的设定和修改。6.2.3中心控制室应能查阅、打印各巡更人员的到位时间,应具有对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功能。6.2.4巡更违规记录提示(七)中心控制室设计(七)中心控制室设计7.1中心控制室应配置中心报警控制主机,能监视和记录入网用户向中心发送的各种信息。该中心能实施对监控目标的监视、监控图像的切换、云台及镜头的控制,并进行录像。7.2中心控制室应配置能与报警同步的终端图形显示装置,能实时显示发生警情的区域、日期、时间及报警类型等信息。(七)中心控制室设计(七)中心控制室设计7.3中心控制室的防雷要求应符合GB50057的要求并应采用一点接地的方式。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1,单独接地时接地电阻4。7.4中心控制室应安装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以及配备有线电话和无线对讲机。7.5从电缆桥架或预埋管道进入控制室的电缆和电线应配线整齐,线端应压接线号标识。(七)中心控制室设计(七)中心控制室设计7.6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具有如下功能:7.6.1应有编程和联网功能。7.6.2应具有显示、存储住户报警控制器发送的报警、布撤防、求助、故障、自检,以及声光报警、打印、统计、巡检、查询和记录报警发生的地址、日期、时间、报警类型等各种信息的功能。(七)中心控制室设计(七)中心控制室设计7.6.3应有密码操作保护功能。7.6.4至少能存储30天的报警信息。7.6.5应配置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应满足正常工作24h的需要。(七)中心控制室设计(七)中心控制室设计7.7设计图纸要求:7.7.1根据小区全期的设备数量,合理确定中心控制室的面积,不宜小于20m2,并确保值班人员能较舒适地观看监视墙;7.7.2详细规划中心控制室内的设备布置图;7.7.3提供监视柜的大样图;7.7.4提供室内防静电底板装修图。第二篇:弱电工程施工、检测管理第二篇:弱电工程施工、检测管理一、施工管理一、施工管理二、工程检测一、施工管理一、施工管理1、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应包括与前期工程的交接和工程实施条件准备,进场设备和材料的验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和过程检查、工程安装质量检查、系统自检和试运行等。一定要做好中间移交工作,特别是在物业和小业主间的中间移交。若没有移交小业主就因为装修原因把定内机的线路或设备搞坏时就很难区分责任。2、工程实施前应进行工序交接,做好与建筑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消防和电梯等分部工程的接口确认。一、施工管理一、施工管理3、工程实施前应做好如下条件准备:3.1检查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的完备性;智能建筑工程必须按已审批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工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必须做好深化设计图。3.2督促施工单位对其工人完善施工工艺及流程交底及培训工作。一、施工管理一、施工管理4、必须按照合同技术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设备,材料和软件进行进场验收。进场验收应有书面记录和参加人签字,并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验收人员签字。未经进场验收合格的设备、材料和软件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经进场验收的设备和材料应按产品的技术要求妥善保管。一、施工管理一、施工管理5、设备及材料的进场验收应填材料进场开箱检查记录:5.1保证外观完好,产品无损伤、无暇疵,品种、数量、产地符合要求;5.2设备和软件产品的质量检查(详见(一)产品质量检、质量验收);5.3依规定程序获得批准使用的新材料和新产品除符合规定外,还应提供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厂家证明文件、质量检测报告等);5.4进口产品除应符合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外,还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配套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资料。一、施工管理一、施工管理6、应做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和过程检查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实施隐蔽作业。应按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填写隐蔽工程(过程检查)验收表。7、采用现场观察、核对施工图、抽查测试等方法,对工程设备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和观感质量验收。委托监理公司根据省统一用表中的“检验批”要求进行检查;填写质量验收记录。一、施工管理一、施工管理8、施工单位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应对系统进行自检,自检时要求对检测项目逐项检测。根据各系统的不同要求,应按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理周期对系统进行连续不中断试运行。按规范填写试运行记录并提供试运行报告。二、工程检测施工单位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应对系统进行自检,自检时要求对检测项目逐项检测。根据各系统的不同要求,应按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理周期对系统进行连续不中断试运行。按规范填写试运行记录并提供试运行报告。二、工程检测-视频监控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检测1.1系统功能检测:云台转动,镜头、光圈的调节,调焦、变倍,图像切换,防护罩功能的检测;1.2图像质量检测: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下进行图像的清晰度及抗干扰能力的检测;检测方法按有线电视的规定对图像质量进行主观评价,主观评价按照满足“图像上不觉察有损伤或干扰存在”或“图像上有稍可觉察的损伤或干扰,但不令人讨厌”的主观验收标准执行;抗干扰能力按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进行检测;二、工程检测视频监控五级损伤制评分图像等级图像质量损伤的主观评价:5-不觉察;4-可觉察,但并不令人讨厌;3-有明显觉察,令人感到讨厌;2-较严重,令人相当讨厌;1-极严重,不能观看。二、工程检测视频监控1.3系统整体功能检测功能检测应包括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监控范围、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矩阵监控主机的切换、控制、编程、巡检、记录等功能;对数字视频录像式监控系统还应检查主机死机记录、图像显示和记录速度、图像质量、对前端设备的控制功能以及通信接口功能、远端联网功能等;对数字硬盘录像监控系统除检测其记录速度外,还应检测记录的检索、回放等功能;二、工程检测视频监控1.4系统联动功能检测联动功能检测应包括与出入口管理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管理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等的联动控制功能;1.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图像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摄像机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20%且不少于3台,摄像机数量少于3台时应全部检测;被抽检设备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系统功能和联动功能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时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二、工程检测周界报警2、入侵报警系统(包括周界入侵报警系统)的检测内容二、工程检测周界报警2.1测器的盲区检测,防动物功能检测;2.2探测器的防破坏功能检测应包括报警器的防拆报警功能,信号线开路、短路报警功能,电源线被剪的报警功能;2.3探测器灵敏度检测;2.4系统控制功能检测应包括系统的撤防、布防功能,关机报警功能,系统后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等;二、工程检测周界报警2.5系统通信功能检测应包括报警信息传输、报警响应功能;2.6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2.7系统的联动功能检测应包括报警信号对相关报答现场照明系统的自动触发、对监控摄像机的自动启动、视频安防监视画面的自动调入,相关出入口的自动启闭,录像设备的自动启动等;2.8报警系统管理软件(含电子地图)功能检测;2.9报警信号联网上传功能的检测;二、工程检测周界报警2.10报警系统报警事件存储记录的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20%且不少于3台,探测器数量少于3台时应全部检测;被抽检设备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系统功能和联动功能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时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二、工程检测门禁3.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的检测二、工程检测门禁3.1检测内容:(1)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的功能检测(2)系统主机在离线的情况下,出入口(门禁)控制器独立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储存信息的功能;(3)系统主机对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在线控制时,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储存信息的功能,以及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和系统主机之间的信息传输功能;二、工程检测门禁(4)检测掉电后,系统启用备用电源应急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信息的存储和恢复能力;(5)通过系统主机、出入口(门禁)控制器及其他控制终端,实时监控出入控制点的人员状况;(6)系统对非法强行入侵及时报警的能力;(7)检测本系统与消防系统报警时的联动功能;(8)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9)出入口管理系统的数据存储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二、工程检测门禁3.2系统的软件检测二、工程检测门禁(1)演示软件的所有功能,以证明软件功能与任务书或合同书要求一致;(2)根据需求说明书中规定的性能要求,包括时间、适应性、稳定性等以及图形化界面友好程度,对软件逐项进行测试;(3)对软件系统操作的安全性进行测试,如系统操作人员的分级授权、系统操作人员操作信息的存储记录等;二、工程检测门禁(4)在软件测试的基础上,对被验收的软件进行综合评审,给出综合评审结论,包括:软件设计与需求的一致性、程序与软件设计的一致性、文档(含软件培训、教材和说明书)描述与程序的一致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标准化程度等。出入口控制器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20%且不少于3台,数量少于3台时应全部检测;被抽检设备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系统功能和软件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合格率为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二、工程检测巡更系统4、巡更管理系统的检测内容二、工程检测巡更系统4.1按照巡更路线图检查系统的巡更终端、读卡机的响应功能:4.2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4.3检查巡更管理系统编程、修改功能以及撤防、布防功能;4.4检查系统的运行状态、信息传输、故障报警和指示故障位置的功能;4.5检查巡更管理系统对巡更人员的监督和记录情况、安全保障措施和对意外情况及时报警的处理手段二、工程检测巡更系统4.6对在线联网式巡更管理系统还需要检查电子地图上的显示信息,遇有故障时的报警信号以及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的联动功能;4.7巡更系统的数据存储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二、工程检测巡更系统巡更终端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20%且不少于3台,探测器数量少于3台时应全部检测,被抽检设备的合格率为100%时为合格;系统功能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二、工程检测停车场5.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的检测内容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功能检测应分别对入口管理系统、出口管理系统和管理中心的功能进行检测。二、工程检测停车场5.1车辆探测器对出入车辆的探测灵敏度检测,抗干扰性能检测;5.2自动栅栏升降功能检测,防砸车功能检测;5.3读卡器功能检测,对无效卡的识别功能;对非接触IC卡读卡器还应检测读卡距离和灵敏度;5.4发卡(票)器功能检测,吐卡功能是否正常,入场日期、时间等记录是否正确;5.5满位显示器功能是否正常;二、工程检测停车场5.6管理中心的计费、显示、收费、统计、信息储存等功能的检测;5.7出/入口管理监控站及与管理中心站的通信是否正常;5.8管理系统的其他功能,如“防折返”功能检测;5.9对具有图像对比功能的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应分别检测出/入口车牌和车辆图像记录的清晰度、调用图像信息的符合情况;二、工程检测停车场5.10检测停车场(库)管理系统与消防系统报警时的联动功能,电视监控系统摄像机对进出车库车辆的监视等;5.11空车位及收费显示;5.12管理中心监控站的车辆出入数据记录保存时间应满足管理要求。二、工程检测停车场停车场(库)管理系统功能应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其中,车牌识别系统对车牌的识别率达98%时为合格。二、工程检测安防系统6、安全防范综合管理系统的检测内容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安全防范系统中央监控室对各子系统的监控功能,具体内容按工程设计文件要求确定。二、工程检测安防系统6.1各子系统的数据通信接口:各子系统与综合管理系统以数据通信方式连接时,应能在综合管理监控站上观测到子系统的工作状态和报警信息,并和实际状态核实,确保准确性和实时性,对具有控制功能的子系统,应检测从综合管理监控站发送命令时,子系统响应的情况;二、工程检测安防系统6.2综合管理系统监控站:对综合管理系统监控站的软、硬件功能的检测,包括:a)检测子系统监控站与综合管理系统监控站对系统状态和报警信息记录的一致性;b)综合管理系统监控站对各类报警信息的显示、记录、统计等功能;c)综合管理系统监控站的数据报表打印、报警打印功能;d)综合管理系统监控站操作的方便性,人机界面应友好、汉化、图形化。综合管理系统功能应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合格率为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二、工程检测综合布线7、综合布线系统检测二、工程检测综合布线7.1机柜、机架、配线架安装的检测,应符合以下要求:(1)机柜不应直接安装在活动地板上,应按设备的底平面尺寸制作底座,底座直接与地面固定,机柜固定在底座上,底座高度应与活动地板高度相同,然后铺设活动地板,底座水平误差每平方米不应大于2mm;(2)安装机架面板,架前应预留有800mm空间,机架背面离墙距离应大于600mm;(3)背板式跳线架应经配套的金属背板及接线管理架安装在墙壁上,金属背板与墙壁应紧固;(4)壁挂式机柜底面距地面不宜小于300mm;(5)桥架或线槽应直接进入机架或机柜内;(6)接线端子各种标志应齐全二、工程检测-综合布线7.2系统安装质量检测缆线敷设和终接的检测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测:(1)缆线的弯曲半径;(特别是光纤,不能超过光纤技术参数标准角度)(2)预埋线槽和暗管的敷设;(是否有堵塞情况出现或死管情况,无法进行穿线)(3)电源线与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应分隔布放,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按照设计说明严格进行执行即可)(4)建筑物内电、光缆暗管敷设及与其他管线之间的最小净距;(5)对绞电缆芯线终接;(6)光纤连接损耗值。二、工程检测综合布线7.3系统性能检测1、综合布线系统性能检测应采用专用测试仪器对系统的各条链路进行检测,并对系统的信号传输技术指标及工程质量进行评定。2、综合布线系统性能检测时,光纤布线应全部检测,检测对绞电缆布线链路时,以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抽样点必须包括最远布线点。二、工程检测综合布线3、系统性能检测合格判定应包括单项合格判定和综合合格判定。(1)单项合格判定如下:(a)对绞电缆布线某一个信息端口及其水平布线电缆(信息点)按GB/T50312中附录B的指标要求,有一个项目不合格,则该信息点判为不合格;垂直布线电缆某线对按连通性,长度要求、衰减和串扰等进行检测,有一个项目不合格,则判该线对不合格;(b)光缆布线测试结果不满足GB/T50312中附录C的指标要求,则该光纤链路判为不合格;(c)允许未通过检测的信息点、线对、光纤链路经修复后复检。二、工程检测综合布线(2)综合合格判定如下:(a)光缆布线检测时,如果系统中有一条光纤链路无法修复,则判为不合格;(b)对绞电缆布线抽样检测时,被抽样检测点(线对)不合格比例不大于1%,则视为抽样检测通过;不合格点(线对)必须予以修复并复验。被抽样检测点(线对)不合格比例大于1%,则视为一次抽样检测不通过,应进行加倍抽样;加倍抽样不合格比例不大于1%,则视为抽样检测通过。如果不合格比例仍大于1%,则视为抽样检测不通过,应进行全部检测,并按全部检测的要求进行判定;(c)对绞电缆布线全部检测时,如果有下面两种情况之一时则判为不合格;无法修复的信息点数目超过信息点总数的1%;不合格线对数目超过线对总数的l%;(d)全部检测或抽样检测的结论为合格,则系统检测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二、工程检测综合布线4、系统监测应包括工程电气性能检测和光纤特性检测,按GB/T50312第8.0.2条的规定执行。5、采用计算机进行综合布线系统管理和维护时,应按下列内容进行检测:(1)中文平台、系统管理软件;(2)显示所有硬件设备及其楼层平面图;(3)显示干线子系统和配线子系统的元件位置;(4)实时显示和登录各种硬件设施的工作状态。第三篇:弱电工程验收、移交管理第三篇:弱电工程验收、移交管理一、弱电工程综合竣工验收管理二、弱电工程的移交管理一、弱电工程综合竣工验收管理1、弱电工程应按照设计图纸及合同约定条款进行一一验收2、竣工验收应在系统正常连续投运时间1个月后进行。3、系统验收的文件及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3.1工程设计说明,包括系统选型论证,系统监控方案和规模容量说明,系统功能说明和性能指标等;3.2工程竣工图纸,包括系统结构图、各子系统原理图、施工平面图、设备电气端子接线图、中央控制室设备布置图、接线图、设备清单等;一、弱电工程综合竣工验收管理3.3系统的产品说明书、操作手册和维护手册:3.4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记录:3.5设备及系统测试记录;3.6相关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工程设计变更单等。4、必要时各子系统可分别进行验收,验收时应作好验收记录,签署验收意见。一、弱电工程综合竣工验收管理5、综合布线系统竣工验收应包括:5.1综合布线系统图;5.2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端口分布图;5.3综合布线系统各配线区布局图;5.4信息端口与配线架端口位置的对应关系表;5.5综合布线系统平面布置图;5.6综合布线系统性能自检报告。一、弱电工程移交管理1、公共工程移交2、可视对讲系统移交相片及圖像位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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