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8页
第2页 / 共18页
第3页 / 共18页
第4页 / 共18页
第5页 / 共18页
第6页 / 共18页
第7页 / 共18页
第8页 / 共18页
第9页 / 共18页
第10页 / 共18页
亲,该文档总共1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第十章 测设的基本工作第一节 已知水平距离、水平角和高程的测设一、已知水平距离的测设 已知水平距离的测设,是从地面上一个已知点出发,沿给定的方向,量出已知(设计)的水平距离,在地面上定出这段距离另一端点的位置。1钢尺测设 (1)一般方法 当测设精度要求不高时,从已知点开始,沿给定的方向,用钢尺直接丈量出已知水平距离,定出这段距离的另一端点。 为了校核,应再丈量一次,若两次丈量的相对误差在1/30001/5000内,取平均位置作为该端点的最后位置。 ADABB1B2B (2)精确方法 当测设精度要求较高时,应使用检定过的钢尺,用经纬仪定线,根据已知水平距离D,经过尺长改正、温度改正和倾斜改正后,并计算出实地测设长度L。 然后根据计算结果,用钢尺进行测设。 例 从A点沿AC方向测设B点,使水平距离D=25.000m,所用钢尺的尺长方程式为:测设时温度为,测设时拉力与检定钢尺时拉力相同。ACBhABLBDAB25.000m 1)测设之前通过概量定出终点,并测得两点之间的高差 。 2)计算L的长度。 3)在地面上从A点沿AC方向用钢尺实量25.015m定出B点,则AB两点间的水平距离正好是已知值25.000m。2光电测距仪测设法 当测设精度要求较高时,一般采用光电测距仪测设法。 (1)在A点安置光电测距仪,反光棱镜在已知方向上前后移动,使仪器显示值略大于测设的距离,定出C1点。AC1DDCD (2)在C1点安置反光棱镜,测出水平距离D,求出D与应测设的水平距离D之差DDD。 (3)根据D的数值在实地用钢尺沿测设方向将C1改正至C点,并用木桩标定其点位。 (4)将反光棱镜安置于C点,再实测AC距离,其不符值应在限差之内,否则应再次进行改正,直至符合限差为止。二、已知水平角的测设 已知水平角的测设,就是在已知角顶并根据一个已知边方向,标定出另一边方向,使两方向的水平夹角等于已知水平角角值。 (1)在O点安置经纬仪,盘左位置瞄准A点,使水平度盘读数为 。1一般方法 当测设水平角的精度要求不高时,可采用盘左、盘右分中的方法测设。 例 设地面已知方向OA,O为角顶,为已知水平角角值, OB为欲定的方向线。AOBB1B2 (2)转动照准部,使水平度盘读数恰好为值,在此视线上定出B1点。 (3)盘右位置,重复上述步骤,再测设一次,定出B2点。 (4)取B1和B2的中点B,则AOB就是要测设的角。2精确方法AOBB11 例 设地面已知方向OA,O为角顶,为已知水平角角值, OB为欲定的方向线。(1)先用一般方法测设出B1点。(2)用测回法对AOB1观测若干个测回,求出各测回平均值1,并计算出1。(3)量取OB1的水平距离。(4)计算改正距离。 (5)自B1点沿OB1的垂直方向量出距离BB1,定出B点,则AOB就是要测设的角度。 量取改正距离时,如为正,则沿OB1的垂直方向向外量取;如为负,则沿OB1的垂直方向向内量取。三、已知高程的测设 已知高程的测设,是利用水准测量的方法,根据已知水准点,将设计高程测设到现场作业面上。1在地面上测设已知高程 某建筑物的室内地坪设计高程为45.000m,附近有一水准点BM.3,其高程为H3=44.680m。现在要求把该建筑物的室内地坪高程测设到木桩A上,作为施工时控制高程的依据。BM3A大地水准面0 01 10.000 (1)在水准点BM.3和木桩A之间安置水准仪,在BM.3立水准尺上,用水准仪的水平视线测得后视读数为1.556m,此时视线高程为: (2)计算A点水准尺尺底为室内地坪高程时的前视读数: (3)上下移动竖立在木桩A侧面的水准尺,直至水准仪的水平视线在尺上截取的读数为1.236m时,紧靠尺底在木桩上画一水平线,其高程即为45.000m。2高程传递 当向较深的基坑或较高的建筑物上测设已知高程点时,如水准尺长度不够,可利用钢尺向下或向上引测。 欲在深基坑内设置一点B,使其高程为H。地面附近有一水准点R,其高程为HR。BMR吊杆吊杆a1b1a2b2 用同样的方法,亦可从低处向高处测设已知高程的点。 (1)在基坑一边架设吊杆,杆上吊一根零点向下的钢尺,尺的下端挂上10kg的重锤,放入油桶中。 (2)在地面安置一台水准仪,设水准仪在R点所立水准尺上读数为a1,在钢尺上读数为b1。 (3)在坑底安置另一台水准仪,设水准仪在钢尺上读数为a2。 (4)计算B点水准尺底高程为H时,B点处水准尺的读数应为:下一节下一节返回返回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