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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新新 办办 企企 业业税收基础知识讲座税收基础知识讲座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授课内容授课内容一、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二、办税服务简要指南三、地方税收主要税种简介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第一章第一章 纳税人权利、义务纳税人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与法律责任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的义务法律责任 一、纳税人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一、纳税人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曾经开展了“在中国,纳税的感觉怎么样”的调查,共有4715人填答了问卷,调查数据显示:12.3:对纳税人的权益比较了解;87.7:“完全不知道”和“知道一点点” ;80:从来没行使过其中的任何一项。作为纳税人,你了解自己的权作为纳税人,你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吗利与义务吗 ?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纳税人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纳税人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序序号号项目项目序序号号项目项目1知情权8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2保密权9委托税务代理权3税收监督权10 陈述与申辩权4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11拒绝检查权5申请延期申报权12 税收法律救济权6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13 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7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14 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一、一、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的权利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纳税人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纳税人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序序号号项目项目序序号号项目项目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7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5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10 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二、纳税人的义务二、纳税人的义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三、法律责任三、法律责任1.税务登记及账簿凭证类税务登记及账簿凭证类处理及处罚处理及处罚依据依据不办理税务登记限改;提请吊销执照征管法第六十条税务登记证件使用违法1万;1万5万税务登记办理逾期责令限改,可处2千以下;2千1万账簿设置、保管违法财会制度及核算软件未备案未报告全部银行账号税控装置安装、使用违法纳税人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纳税人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2.纳税申报及税款征纳税申报及税款征收类收类处理及处罚处理及处罚依据依据逾期申报限改,可处2千以下;可处2千1万第六十二条偷税追缴,50%5倍;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限改,5万元以下第六十四条不进行纳税申报追缴,50%5倍未按规定解缴税款限缴;强制执行,可处50%5倍第六十八条未按规定扣缴税款50%3倍第六十九条纳税人权利、义务与纳税人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3.发票管理类(一)发票管理类(一)处理及处罚处理及处罚依据依据发票开具不规范的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下;没收违法所得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587号):第三十五条拆本使用发票的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第三十六条纳税人权利、义务与纳税人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4.发票管理类(二)发票管理类(二)处理及处罚处理及处罚依据依据虚开发票没收违法所得;虚开1万元以下的,可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责。第三十七条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第三十九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可向社会公告第四十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1倍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一条纳税人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纳税人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5.5.其他类别其他类别处理及处罚处理及处罚依据依据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等方便可处1倍以下细则第九十三条阻挠税务检查责令改正,可处1万以下;1万5万第七十条拒不接受税务处理收缴或停售发票第七十二条刑事移交(偷逃骗抗税及非法印制发票)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七条应当处罚但5年内未发现的不再处罚第八十六条纳税人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纳税人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第二章第二章 办税服务简要指南办税服务简要指南税务登记类账簿凭证管理类纳税申报类税款征收类发票管理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一)新办企业报到(一)新办企业报到1.补充登记:财产信息、租赁信息、银行账户、管理人员2.税种鉴定:税种税目、纳税期限、申报期限3.所得税鉴定:2009年1月1日起,新办企业按照缴纳的流转税确定征管机关(二)税务登记变更(二)税务登记变更1.需要变更工商执照的,自工商执照变更后30日内2.不需要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3.跨区变更:因涉及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所以需要按照注销登记程序办理。 一、税务登记类一、税务登记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九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二)住所;(三)法定代表人姓名;(四)注册资本;(五)实收资本;(六)公司类型;(七)经营范围;(八)营业期限; (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一、税务登记类一、税务登记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三)外管证办理及使用(三)外管证办理及使用n办理外管证: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办理外管证。报验登记: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外管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外管证的注销:经营活动结束,应在报验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然后到开具地主管税务机关缴销备案。外管证与纳税地点:开了外管证并不意味着在临时经营地缴纳营业税。 一、税务登记类一、税务登记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p设账期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日内。 p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日内,按税种,分别设置账簿。p 账簿语种:账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当使用中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p账簿保存: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年。l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l印花税凭证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一年。 二、账簿、凭证管理类二、账簿、凭证管理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一)申报期限(一)申报期限税种税种申报期限申报期限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纳税期限为纳税期限为5 5、1010、1515日的,期满日的,期满5 5日内预缴,次日内预缴,次月月1515日申报结算;日申报结算;为为1 1个月的,次月个月的,次月1515日内申报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缴税款,次月的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缴税款,次月的1515日内日内(2011(2011年年9 9月月1 1日起日起)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预预 缴:月缴:月( (季季) )度终了后度终了后1515日内日内年度申报:年度申报:年度终了后年度终了后5 5个月内个月内印花税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次月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次月1515日内日内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 7日内日内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当年的当年的5 5月、月、1111月月房产税房产税当年的当年的5 5月、月、1111月月车船税车船税全年全年 三、纳税申报类三、纳税申报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二)纳税申表及相关资料(二)纳税申表及相关资料p通用申报表:通用申报表: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地方各税(费、基金、附加)缴纳申报表p特殊行业营业税:特殊行业营业税: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娱乐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建筑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服务业减除项目金额明细申报表 异地提供建筑业劳务税款缴纳情况申报表三、纳税申报类三、纳税申报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p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1.按季预缴: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年度申报: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财务报表准则、企业、小企业:四表、七表、两表一注。备案事项相关资料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三、纳税申报类三、纳税申报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p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月份报告表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电子文档p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 房屋及建筑物产权证书 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 房地产评估报告 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p各类申报表的取得各类申报表的取得 各类申报表可以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或门户网站下载。 三、纳税申报类三、纳税申报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 1 1、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2 2、如纳税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如纳税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可顺延一日。 三、纳税申报类三、纳税申报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一)税款的解缴(一)税款的解缴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开具税收缴款书按规定时限(一般为申报期结束的3日内),持税收缴款书到开户银行下账网上申报的由银行授权划款注意税款性质:如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等超过申报期的,将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二)税收减免(二)税收减免l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主管税务审批。 三、税款征收类三、税款征收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三)税款缓缴(三)税款缓缴缓缴的条件: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审批权限: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四)税款退回(四)税款退回p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自发现之日起日内办理退还手续。p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税款征收类三、税款征收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一)发票办理程序(一)发票办理程序1.发票鉴定:种类、数量2.办理领购簿、领购发票:税收登记证、身份证、专用章印模15条3.变更发票种类、数量限额:税收管理员4.申请印制冠名发票: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5.发票核销:验旧购新。 四、发票管理类四、发票管理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二)申请代开普通发票(二)申请代开普通发票1616条条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情形:1.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代开发票申请表经办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付款方对所购物品品名、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协议、合同)复印件该项劳务的完税证明 四、发票管理类四、发票管理类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三)(三)发票开具发票开具细则26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细则27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细则28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四)发票改版(四)发票改版 1.简并票种: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 2.票样规格通用机打发票分为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手工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2种。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 。 3.暂时保留的票种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换票证、公园门票。 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第三章第三章 地方税收主要税种简介地方税收主要税种简介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契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价格调控基金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第一节第一节 营业税营业税两税划分、混合销售及兼营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计税依据营业税营业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一)营业税、增值税范围l 劳务:货物的加工和修理修配以外的7种劳务l 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部分货物(二)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l增值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包括以其为主)l中间情形: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l营业税:其他混合销售行为(三)兼营行为分别核算l兼营营业税、增值税应税行为l兼营营业税不同税目应税行为l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税营业税一、两税划分、混合销售及兼营行为一、两税划分、混合销售及兼营行为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条例12条)收讫营业收入款项: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p采取预收款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p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营业税营业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u提供应税劳务: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建筑业劳务为应税劳务发生地u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在土地所在地u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u纳税人应当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 6个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三、纳税地点三、纳税地点营业税营业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四、计税依据:四、计税依据:营业额营业额(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l价外费用: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l细则第14条: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退还或后期抵减。l细则第15条: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营业税营业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全额纳税的例外情形: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旅游业务: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财税(2003)16号:部分作废) 营业税营业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扣除项目必须取得合法凭证(细则扣除项目必须取得合法凭证(细则1919条条)发票:因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应税行为支付款项;财政票据: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签收单据: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国税函200577号)营业税营业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第二节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简介国地税征管范围的划分减免税备案及资产损失报批跨省分支机构就地预缴税法与会计差异的管理视同销售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 一、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简介一、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简介1.法人税制与总分机构、合并纳税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原则l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l合法原则、配比原则、确定性原则l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l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3.会计为主体与税法优先原则4.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5.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二、国地税征管二、国地税征管范围划分范围划分 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由地方税务局管理。1.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以外的金融企业地税局2.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第三条第三款所得的由支付单位主管税务机关3.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免缴流转税税种确定4.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地税局5.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6.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三、减免税备案、资产损失报批三、减免税备案、资产损失报批(一)减免税备案n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省局2012年1号公告.doc年第1号:未按规定事先备案或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一律不得享受税收优惠。n事先备案类:年度终了后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前不低于30个工作日提请备案在预缴申报时就能实际享受优惠的,应于预缴申报前不低于10个工作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7项事先,13项事后n事后报送相关资料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附报相关资料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二)资产损失省局2012年2号公告实际损失与法定损失:u实际资产损失: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u法定资产损失: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57号文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清单申报与专项申报u 清单申报: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u 专项申报: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清单申报申报范围: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专项申报范围: 清单申报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扣除年度及纳税调整: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合法有效的证据序序号号外部证据外部证据内部证据内部证据1 1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2 2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资产盘点表资产盘点表3 3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业证明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4 4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5 5行政机关的公文行政机关的公文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6 6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鉴定报告对责任人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对责任人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7 7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鉴定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8 8经济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经济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9 9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1010符合法律条件的其他证据符合法律条件的其他证据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三)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三个条件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财税200969号: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财税20114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四、四、跨省跨省分支机构就地分支机构就地预缴预缴征管办法: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总分之间五五分摊:50%由分支机构按比例分摊,就地预缴。汇总范围:层级只到二级分支机构。p具有独立生产经营职能部门,且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不汇总的情形: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p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p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总分机构的所得税征管办法:l每年6月20日前,总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同时下发各分支机构。l总机构应当将其所有二级分支机构的信息及二级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的邮编、地址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l分支机构应将总机构信息、上级机构、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建筑跨省经营企业所得税: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直接管理:汇总到二级分支机构统一核算,就地预缴总机构直接管理: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就地预缴出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否则应作为独立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出具的证明该项目部属于总机构或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证明文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五、税法与会计差异的管理五、税法与会计差异的管理(一)法律依据:l法第21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l征管法第20条第二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二)差异类型永久性差异:本期发生,以后不会转回;暂时性差异:应纳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三)资产暂时差异发生的环节资产确认:如资产减值、开办费初始计量:未决算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非货币交换、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投资资产等后续计量:折旧、摊销、投资等(四)差异的管理分类台帐、逐年调整、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企业所得费用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六、视同销售的税务处理六、视同销售的税务处理(一)视同销售: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交际应酬、职工奖励或福利、股息分配、对外捐赠、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自制的资产,按同类同期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外购的资产,按购入价格确定销售收入。(二)不视同销售(不含转移至境外): 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6.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7.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七、亏损年度、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七、亏损年度、开办费的税务处理p国税函2010 79号: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p国税函200998号: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p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总局答复):企业的各项资产投入使用开始的年度,或者对外经营活动开始年度。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第三节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定扣缴义务工资薪金所得税其他新政策自行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一、法定扣缴义务一、法定扣缴义务个法第8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征管法第69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国税发【2003】47号:对纳税人拒绝扣缴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暂停支付相当于纳税人应纳税款的款项,并在一日之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二、工资薪金所得税二、工资薪金所得税(一)法定减除费用及附加减除费用p法定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p附加减除费用标准:1300元工薪所得怎样计征和申报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1)这里按月计征是指按照纳税人每月实际取得的收入计征,不是按次计征。以9月为例,是指9月1日-9月30日期间实际取得的收入合计,无论9月份发放8月、9月或10月工资,只要是9月1日-9月30日实际发放,则其收入合计作为税法9月工薪所得,其所得所属期为9月,而不是各单位工资表上的发放月份。在个税软件录入所得所属时间是指税法工薪所得所属期9月。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2 2)次月)次月1515日内缴入国库。工资、薪金所得应纳日内缴入国库。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扣缴单位当月扣缴后,次月的税款,扣缴单位当月扣缴后,次月1515日申报到日申报到税务机关,即申报期为次月税务机关,即申报期为次月1 1日日-15-15日。日。20112011年年9 9月实施新税法,其中月实施新税法,其中9 9月月1 1日日-9-9月月1515日申日申报期申报的工薪所得所属期为报期申报的工薪所得所属期为20112011年年8 8月,申报月,申报的个税为的个税为8 8月月1 1日日-8-8月月3131日实际发放工薪扣缴个税,日实际发放工薪扣缴个税,适用于旧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该申报适用于旧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该申报期个税软件申报时,个税系统默认所得所属期为期个税软件申报时,个税系统默认所得所属期为8 8月,按旧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执行;月,按旧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执行;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1010月月1 1日日-10-10月月1515日申报期申报的工薪所得所属期日申报期申报的工薪所得所属期为为20112011年年9 9月,申报的个税为月,申报的个税为9 9月月1 1日日-9-9月月3030日实日实际发放工薪扣缴个税,适用于新税法的减除费用际发放工薪扣缴个税,适用于新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该申报期个税软件申报自动按新标准和税率表,该申报期个税软件申报自动按新税法计算。为保证新税法的正确落实,对税法计算。为保证新税法的正确落实,对9 9月月1 1日日-9-9月月3030日实际发放工薪扣缴个税,扣缴单位财务日实际发放工薪扣缴个税,扣缴单位财务人员应在人员应在9 9月月1 1日日-15-15日申报期成功申报日申报期成功申报8 8月工薪所月工薪所得后使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得后使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7 7号补丁企业端软号补丁企业端软件升级包进行件升级包进行9 9月工薪所得的软件录入工作,并月工薪所得的软件录入工作,并于于1010月月1 1日日1010月月1515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二)三险一金p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p财税200610号: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三)住房公积金:财税200610号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1年成都市单位人平34008元,2012年单边扣除标准34008元3倍1212个月1020.24元。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四)补贴、津贴序号项目标准1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2公杂费(市内交通、通信费)每人每天30元p川财行2007 227号:差旅费津贴不征税标准,如左表。p财税199582号:企业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放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p财税1997144号:以现金形式发放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并入当月工资薪金。p国税发199958号: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并入当月工资、薪金。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五)全年一次性奖金:国税发20059号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举例说明:举例说明:12000元除以12的商:1000元对应的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计算应纳税额=1200010%-25=1175元(新法下:不超过1500,3%,0)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并入当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六)企业年金 国税函2009694号p企业年金: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p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p对个人取得本通知规定之外的其他补充养老保险收入,应全额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三、其他应关注的政策三、其他应关注的政策(一)股权交易国税函2009285号、2010-27号公告u申报管理签订转让协议并完成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办理完税、免税、不征税手续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已签订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转让交易的: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u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1.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2. 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 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4. 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u正当理由情形: 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u核定方法: 1.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3.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4.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二)以企业资金为个人购房财税200883号1.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个人;2.个人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个人,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其他企业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企业其他人员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包括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企业其他人员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三)企业为股东购买车辆国税函2005364号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川地税函【2005】136号:允许按照不超过实际购买车辆发生费用总额40%的比例进行费用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四)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p个人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上的部分,按以下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减除实际缴纳“三险一金”余额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p举例说明:补偿收入6万元,上年平均工资1万,实际缴纳三险一金1万,工作年限5年 应纳税额=【(60000-100003-10000)5-3500】3%-05=75元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第四节 房产税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及截止时间计税依据、税率及计算公式房产税房产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一、纳税人一、纳税人p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p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p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p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p财税地19868号: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 p财税2009128号: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房产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p发生时间: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购置新建商品房: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购置存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出租、出借房产: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p截止时间: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计算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二、纳税义务发生及截止时间二、纳税义务发生及截止时间房产税房产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一)房产的定义财税地19873号 “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三、计税依据、税率及计算公式三、计税依据、税率及计算公式房产税房产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二) 自用房产的房产税1. 房产原值财税2008152号:自用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财税2010121号: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房产税房产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国税发2005173号: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原值,计征房产税。更换设备的,计新扣旧;易坏、常换的,不计。(三)出租房产的房产税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对企事业单位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财税200824号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财税2010121号: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房产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第五节第五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及截止时间计税依据年税额标准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一、纳税人一、纳税人征收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纳税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土地使用权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占用集体建设用地:在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单位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二、纳税义务发生及截止时间二、纳税义务发生及截止时间p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购置存量房:自房管局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从合同约定或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p截止时间: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截止到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三、计税依据三、计税依据条例: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89)国税地140号13条: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四、年税额标准四、年税额标准(中心城区:成地税发(中心城区:成地税发200882200882号)号)一等税额(30元/m2):适用范围包括:春熙路东段、春熙路南段、春熙路北段、上东大街、东大街、红星路三段、青年路、正科甲巷、大科甲巷、小科甲巷、暑袜北街、暑袜中街、暑袜南街、青石桥北街、染房街、北新街、中新街、南新街、骡马市街、青龙街、西玉龙街、盐市口、总府街、太升南路、提督街、人民南路一段、人民东路、东御街、西御街、梨花街、滨江东路、滨江西路、上南大街、下南大街、琴台路、永陵路、抚琴西路、人民北路一段、玉双路、猛追湾街、新华北路、领事馆路、桐梓林路、丝管街、武侯祠大街。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二等税额(20元/m2):一、二环路以内未列举的街道。三等税额(16元/m2):二环路外侧至三环路以内未列举的街道。四等税额(12元/m2): 南部附中心站南组团区域。五等税额(6元/m2): 中心城区的其他地区。成规管200388号:南部副中心站南组团区域范围为北起火车南站、南至外环路、西至成昆铁路、东至府河。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以当地税务机关公布的文件为准。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第六节第六节 印花税印花税纳税人及应税凭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税依据及税率日常注意事项印花税印花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一、纳税人及应税凭证一、纳税人及应税凭证印花税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双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合同:指根据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国税发1991155号: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印花税印花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目、税率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目、税率(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国外签订国内使用时贴花。(二)税目、税率(详见印花税税目税率表):0.05:借款合同0.3:购销合同、技术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5: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资金帐簿;1:仓储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财产保险合同;1:A、B股权转让书据,出让方单边;5元/件:权利、许可证照(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印花税印花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三、日常注意事项三、日常注意事项u同一凭证,载有两个及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分别记载,分别计算;否则从高。u合同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暂按定额五元贴花,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u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可自行按期汇总缴纳。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一年内不得改变。u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财税(2006)126号)u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u凡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应就增加部分补贴印花。u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印花税印花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第七节第七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计税依据及纳税时间税率及计算公式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一、纳税人、计税依据及纳税时间一、纳税人、计税依据及纳税时间p纳税人: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2010年12月1日起: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计税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p申报时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p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二、税率、计算公式二、税率、计算公式税率:所在地在市区的7%; p所在地在县城、镇的5%;p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1%。 p财税1985143号:适用税率应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法定扣缴的,按扣缴义务人所在地p举例说明:市区的企业,转让县城的一处房产,在当地缴纳营业税时缴纳城建税,税率?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实际缴纳三税额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第八节第八节 契税契税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税依据、税率契税契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一、纳税人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房屋买卖; 房屋赠与; 房屋交换。 契税契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税依据、税率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税依据、税率(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二)计税依据:p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p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参照市场价格核定;p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三)税率:3%(川财税函【1999】7号)契税契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第九节第九节 车船税车船税纳税人、纳税地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税款缴纳税目税率车船税车船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一、纳税人、纳税地点一、纳税人、纳税地点n征税范围: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n纳税人: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管理人:对车船具有管理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车船管理部门: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依法具有车船管理职能的部门。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车船税车船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税款缴纳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税款缴纳n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n扣缴义务人: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n完税证明: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保险单。n纳税人如有需要,可以持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保险单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开具完税凭证。车船税车船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三、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三、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节选)节选)序序号号税目税目子目子目计税单位计税单位年税额年税额1载客汽车大型客车每辆540元中型客车480元小型客车420元微型客车180元2载货汽车自重每吨60元3专项作业车自重每吨60元4轮式专用机械车自重每吨60元详情请阅:详情请阅:川府发200732)车船税车船税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第十节第十节 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价格调节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教附及基金教附及基金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一)教育费附加国务院令2005448号:计征依据:实际缴纳的“三税” ,附加率为3%缴纳时间: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2010年12月1日: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二)文化事业建设费财税字199795号 缴纳义务人: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计费依据及费率: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的3%(三)四川省地方教育费附加川府函200467号: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缴纳“三税” 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实际缴纳“三税”的1%缴纳地方教育附加。财税2010103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财综201098号、财综函20113号:征收标准调整为2%,2011年2月1日起执行。教附及基金教附及基金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四)成都市价格调节基金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缴纳标准:价格调节基金缴纳标准为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1。优惠标准:成价调办【2008】42号,截至2011年6月,五城区及高新区8折;其他区域5折;崇州、都江堰、彭州、大邑免征。缴纳时间:按季度到所属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详细了解请查询:成都市政府令第144号教附及基金教附及基金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构建和谐税收构建和谐税收推进科学发展推进科学发展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成都市地税局纳税人学校谢谢大家!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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