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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湖 北北 省省 国国 家家 税税 务务 局局出口货物退(免)税出口货物退(免)税政政 策策 简简 介介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戚玉龙戚玉龙 (二(二一二年五月一二年五月 省商务厅出口企业培训班)省商务厅出口企业培训班) 【培【培 训训 讲讲 义义 提提 纲纲 】n出口货物退(免)税期限出口货物退(免)税期限 n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政策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政策n加工贸易退(免)税及深加工结转问题加工贸易退(免)税及深加工结转问题n出口退(免)税相关核准、审核和审批权限问题出口退(免)税相关核准、审核和审批权限问题n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退(免)税政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退(免)税政策n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退免税问题及开展外购产品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退免税问题及开展外购产品试点问题试点问题all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培【培 训训 讲讲 义义 提提 纲纲 】n新办和小型企业退税审核期政策变化新办和小型企业退税审核期政策变化n代理出口证明的办理代理出口证明的办理n外商投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取消后的后续管外商投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取消后的后续管理问题理问题n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退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退税n单证备案管理单证备案管理 n防范和打击骗税问题防范和打击骗税问题all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专题一:出口货物退(免)税期限专题一:出口货物退(免)税期限】 一、资格认定期限一、资格认定期限 二、申报期限二、申报期限三、新办企业退税审核期限三、新办企业退税审核期限四、代理出口证明办理的期限四、代理出口证明办理的期限五、其它几种期限规定五、其它几种期限规定六、有关思考六、有关思考 all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一、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期限【一、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期限 】 从从20042004年年7 7月月1 1日日起起,凡凡从从事事对对外外贸贸易易经经营营活活动动的的法法人人、其其他他组组织织和和个个人人(以以下下简简称称“对对外外贸贸易易经经营营者者”),按按外外贸贸法法和和对对外外贸贸易易经经营营者者备备案案登登记记办办法法的的规规定定办办理理备备案案登登记记后后,应应在在3030日日内内持持已已办办理理备备案案登登记记并并加加盖盖备备案案登登记记专专用用章章的的对对外外贸贸易易经经营营者者备备案案登登记记表表、工工商商营营业业执执照照、税税务务登登记记证证、银银行行基基本本账账户户号号码码和和海海关关进进出出口口企企业业代代码码等等文文件件,填填写写出出口口货货物物退退(免免)税税认认定定表表,到到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限【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限 】(一)一般规定(一)一般规定(二)特殊规定(二)特殊规定 (三)小规模纳税人(三)小规模纳税人 (四)具体办理程序(四)具体办理程序(五)办理延期申报的规定(五)办理延期申报的规定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一)一般规定】【(一)一般规定】 出出口口企企业业应应在在货货物物报报关关出出口口之之日日(以以出出口口货货物物报报关关单单出出口口退退税税专专用用上上注注明明的的出出口口日日期期为为准准,下下同同)起起9090日日内内,向向退退税税部部门门申申报报办办理理出出口口货货物物退退(免)税手续。(免)税手续。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二)特殊规定】【(二)特殊规定】 1 1、 对中标机电产品和外商投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对中标机电产品和外商投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等其他视同出口的货物,应自购买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等其他视同出口的货物,应自购买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之日起发票的开票之日起9090日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物退(免)税手续; 2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如果其到期之日超过了当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如果其到期之日超过了当月的的“免、抵、退免、抵、退”税申报期,应当在税申报期,应当在次月次月“免、抵、退免、抵、退”税申报期内申报税申报期内申报“免、抵、退免、抵、退”税;税; 3 3、对从保税区仓储企业出口的货物可以、对从保税区仓储企业出口的货物可以最后一批最后一批出口货物的备案清单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申报退出口货物的备案清单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申报退(免)税。(免)税。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 (二)特殊规定】(二)特殊规定】 4 4、出出口口企企业业应应按按照照国国家家税税务务总总局局关关于于印印发发出出口口货货物物退退(免免)税税管管理理办办法法(试试行行)的的通通知知(国国税税发发200520055151号号)的的有有关关规规定定办办理理出出口口退退( (免免) )税税认认定定手手续续。出出口口企企业业在在办办理理认认定定手手续续前前已已出出口口的的货货物物,凡凡在在出出口口退退税税申申报报期期期期限限内内申申报报退退税税的的,可可按按规规定定批批准准退退税税;凡凡超超过过出出口口退退税税申申报报期期限限的的,税税务务机机关关须须视视同同内内销销予予以以征税。征税。5 5、外外贸贸企企业业申申报报出出口口退退税税的的截截止止期期限限调调整整为为,自自货货物物报报关关出出口口之之日日(以以出出口口货货物物报报关关单单出出口口退退税税专专用用上上注注明明的的出出口口日日期期为为准准)起起9090天天后后第第一一个个增增值值税税纳纳税税申申报报期期截截止止之之日日。注注意意:国国税税函函【20072007】11501150号号并并不不是是说说外外贸贸企企业业只只能能在在9090天天后后第第一一个个增增值值税税纳纳税税申申报报期期申申报报一次,仍然允许一个月内多次申报。一次,仍然允许一个月内多次申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三)小规模纳税人【(三)小规模纳税人 】小小规规模模纳纳税税人人应应按按月月将将收收齐齐有有关关出出口口凭凭证证的的出出口口货货物物,填填写写小小规规模模纳纳税税人人出出口口货货物物免免税税核核销销申申报报汇汇总总表表、小小规规模模纳纳税税人人出出口口货货物物免免税税核核销销申申报报明明细细表表,并并于于货货物物报报关关出出口口之之日日次次月月起起四四个个月月内内的的各各申申报报期期内内(申申报报期期为为每每月月1-151-15日日),到到主主管管税税务务机机关关(负负责责出出口口退退税税业业务务的的部部门门或或岗岗位位)按按月月办办理理出出口口货货物物免免税税核核销销申申报,并同时报送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电子申报数据。报,并同时报送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电子申报数据。 自自20092009年年4 4月月1 1日日开开始始,纳纳税税期期限限为为一一个个季季度度的的增增值值税税小小规规模模纳纳税税人人,应应在在办办理理纳纳税税申申报报后后的的下下个个季季度度的的纳纳税税申申报报期期内内,向向主主管管税税务务机机关关申申请请办办理理出出口口货货物物免免税税核核销销手手续续。纳纳税税期期限限为为一一个个季季度度的的增增值值税税小小规规模模纳纳税税人人无无法法按按规规定定期期限限办办理理免免税税核核销销申申报报手手续续的的,可可在在申申报报期期限限内内向向主主管管税税务务机机关关提提出出有有合合理理理理由由的的免免税税核核销销延延期期申申报报书书面面申请,经核准后,可延期申请,经核准后,可延期一个季度一个季度办理免税核销申报手续。办理免税核销申报手续。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四)具体办理程序】【(四)具体办理程序】 首先是出口货物退(免)税预申报。纳税人每月在首先是出口货物退(免)税预申报。纳税人每月在纳税申报前纳税申报前(每月(每月1515日)日)通过网上办税系统出口退税子通过网上办税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进行出口货物退(免)税预申报,并接收预审核反系统进行出口货物退(免)税预申报,并接收预审核反馈结果。馈结果。 其次是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税和免税申报。其次是增值税纳税申报、免抵税和免税申报。 再次是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纳税人根据再次是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纳税人根据预申报结果进行数据调整后生成正式申报电子数据,预申报结果进行数据调整后生成正式申报电子数据,每每月月1515日前日前向县(市、区)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向县(市、区)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五)办理延期申报的规定】【(五)办理延期申报的规定】 1 1、条件限制、条件限制 2 2、办理程序、办理程序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1 1、条件限制、条件限制 一是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一是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 二是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二是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的;货物退(免)税单证的; 三是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三是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的;内取得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的; 四是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四是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的。货物退(免)税单证的。 2 2、办理程序、办理程序 出口企业有上述情形之一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出口企业有上述情形之一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报申请,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报申请,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三、新办企业退税审核期限】【三、新办企业退税审核期限】 退退税税审审核核期期为为1212个个月月的的新新发发生生出出口口业业务务的的企企业业和和小小型型出出口口企企业业,在在审审核核期期期期间间出出口口的的货货物物,应应按按统统一一的的按按月月计计算算免免、抵抵、退退税税的的办办法法分分别别计计算算免免抵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税额和应退税额。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四、代理出口证明办理的期限】【四、代理出口证明办理的期限】(一)以前规定(一)以前规定(二)最新变化(二)最新变化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一)以前规定(一)以前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通知(国税发20031392003139号)第三条规定:生产型企业集号)第三条规定:生产型企业集团公司(或总厂)代理成员企业(或分厂)出口货物后,团公司(或总厂)代理成员企业(或分厂)出口货物后,企业集团(或总厂)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企业集团(或总厂)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由成员企业(或分厂)实行口证明,由成员企业(或分厂)实行“免、抵、退免、抵、退”税税办法。该规定仍然有效。办法。该规定仍然有效。 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2004116号)第七条规定:自号)第七条规定:自20042004年年1 1月月1 1日起,出口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出口后,须在自日起,出口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出口后,须在自报关出口之日起报关出口之日起3030天内天内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和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和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并及时转给委托出口企业。因为清算工作已经取消,因此并及时转给委托出口企业。因为清算工作已经取消,因此该条规定也失效了。该条规定也失效了。 (二)最新变化(二)最新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知(国税发20061022006102号)第四条规定:号)第四条规定: 出口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出口后,除另有规定者外,须在出口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出口后,除另有规定者外,须在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6060天内天内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专用)、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及时转给委托出口企业。如因资料不齐等口货物证明,并及时转给委托出口企业。如因资料不齐等特殊原因,代理出口企业无法在特殊原因,代理出口企业无法在6060天内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天内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的,代理出口企业应在明的,代理出口企业应在6060天内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经地市天内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经地市及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延期及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延期3030天天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 【五、其它几种期限规定】【五、其它几种期限规定】(一)单证备案管理的期限(一)单证备案管理的期限(二)进料加工贸易退(免)税的办理期限(二)进料加工贸易退(免)税的办理期限(三)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的期限(三)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的期限(四)停止出口退税权的期限(四)停止出口退税权的期限(五)凭证、资料保存期限(五)凭证、资料保存期限(六)没有列出的规定(六)没有列出的规定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一)单证备案管理的期限(一)单证备案管理的期限 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税后1515天内天内,将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将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5 5年年。 (二)进料加工贸易退(免)税的办理期限(二)进料加工贸易退(免)税的办理期限 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于取得海关核发的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于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下一个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管税务机关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 于发生进口料件的于发生进口料件的当月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生产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 并于取得主管海关核销证明后的并于取得主管海关核销证明后的下一个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核销手续。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核销手续。 (三)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三)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的期限抵扣的期限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或虽已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或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以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自规定期及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自规定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起限截止之日的次日起3030天内天内,由外贸企业根据应征税货物相应的,由外贸企业根据应征税货物相应的未办理过退税或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具进项发票未办理过退税或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填具进项发票明细表(包括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开具日期、金额、明细表(包括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开具日期、金额、税额等),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税额等),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外贸企业取得证明后,应将证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外贸企业取得证明后,应将证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111栏栏“税额税额”中,并在中,并在取得证明的取得证明的下一个下一个征收期申报纳税时,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征收期申报纳税时,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申请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抵扣。关申请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抵扣。(四)停止出口退税权的期限(四)停止出口退税权的期限 1 1、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不满、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不满5 5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出口退税半年以上一年以下半年以上一年以下。2 2、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 5万元以上不满万元以上不满5050万元的,可以停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一年以上一年半以下一年以上一年半以下。3 3、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50万元以上不满万元以上不满250250万元,或因骗万元,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数额在3030万元以上不满万元以上不满150150万元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万元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一一年半以上两年以下年半以上两年以下。4 4、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250万元以上,或因骗取出口退税万元以上,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150万元以上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万元以上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两年以上三年以下。 出口企业自税务机关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期限出口企业自税务机关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期限届满之日届满之日起,可以按现行规定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业务。起,可以按现行规定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五)凭证、资料保存期限(五)凭证、资料保存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试行)的通知 ( (国税发国税发200520055151号号) : ) : 出口货物退(免)税凭证、资料应当保存出口货物退(免)税凭证、资料应当保存1010年年。但是,。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有关思考】【六、有关思考】n目前无论是申报期限,还是外汇核销单彻底退出历史舞目前无论是申报期限,还是外汇核销单彻底退出历史舞台等,都是逐步放宽的趋势,这也符合建立服务型政府、台等,都是逐步放宽的趋势,这也符合建立服务型政府、服务型国税机关,优化退税服务,服务型国税机关,优化退税服务,“两个减负两个减负”的客观的客观需要。需要。n我个人相信,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壮大、税收信息我个人相信,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壮大、税收信息化管理程度的不断加强,以及出口企业财务核算不断健化管理程度的不断加强,以及出口企业财务核算不断健全和诚信经营意识的不断提升,彻底取消出口退税的时全和诚信经营意识的不断提升,彻底取消出口退税的时间、期限要求,真正做到间、期限要求,真正做到“征多少、退多少征多少、退多少”、“应退应退尽退、未征不退尽退、未征不退”、“随时出口、随时退税随时出口、随时退税”、“凭企凭企业账退税、凭信息退税业账退税、凭信息退税”、甚至、甚至“预退税预退税”,将是大势,将是大势所趋,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所趋,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专题二: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政策专题二: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政策】 一、目前的文件规定一、目前的文件规定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程序三、程序四、难点四、难点进项税额还原问题进项税额还原问题all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一、目前的文件规定】【一、目前的文件规定】1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负担税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负担税负2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未按期申报应视同内销征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未按期申报应视同内销征税3 3、出口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出口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应视同内销征税 4 4、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未按期申报应视同内销征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未按期申报应视同内销征税5 5、五种情况应视同内销征税、五种情况应视同内销征税6 6、小规模纳税人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7 7、国国家家税税务务总总局局关关于于加加强强税税种种征征管管促促进进堵堵漏漏增增收收的的若若干干意意见见(国税发(国税发200920098585号)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5 5、五种情况应视同内销征税、五种情况应视同内销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知(国税发20061022006102号)号) (1 1)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A A、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B B、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C C、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D D、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注明,这里的证明的货物;(注明,这里的“出口企业出口企业”,是指受托方,是指受托方出口企业。)出口企业。) E E、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购货物。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1 1、国国家家税税务务总总局局关关于于出出口口货货物物退退(免免)税税若若干干问问题题的的通通知知(国国税税发发20061022006102号号)中中关关于于出出口口货货物物视视同同内内销征税的类型仍然没有列举齐全。销征税的类型仍然没有列举齐全。 2 2、进进料料加加工工复复出出口口货货物物视视同同内内销销征征税税政政策策变变动动较较大大。(1 1)原来的政策()原来的政策(2 2)最新政策)最新政策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1 1、未列举的情况、未列举的情况 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能提供备案单证的能提供备案单证的; ; 其他违反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的出口货物其他违反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的出口货物; ; 从事进料加工贸易的生产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办理进从事进料加工贸易的生产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的;料加工贸易申请表的; 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税的出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税的出口含金产品;口含金产品; 都需要视同内销征税。都需要视同内销征税。 2 2、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政、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政策变动较大策变动较大 (1 1)原来的政策)原来的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国税发200520056868号号) )第第三条规定:对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未在规定期限内申三条规定:对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出口企业须按照复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报出口退税的货物,出口企业须按照复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与所耗用进口料件的差额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与所耗用进口料件的差额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 2 2、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政、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政策变动较大策变动较大 (2 2)最新政策)最新政策 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五种情况的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五种情况的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外汇人民币牌价)(1+1+征收率)征收率)征收率征收率 【三、程序】【三、程序】 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程序是自上而下的,即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程序是自上而下的,即 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税政部门综合管理岗负责对视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税政部门综合管理岗负责对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向税源管理科(所、分局)下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向税源管理科(所、分局)下达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通知单;达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通知单; 税收管理员根据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税政部门税收管理员根据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税政部门提供的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通知单,通知并督促提供的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通知单,通知并督促纳税人调整账务、计提销项税金、申报纳税。纳税人调整账务、计提销项税金、申报纳税。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四、难点【四、难点进项税额还原问题进项税额还原问题 】1 1、一般性处理原则、一般性处理原则2 2、对于外贸企业的特殊规定、对于外贸企业的特殊规定(1 1)认证)认证(2 2)申请)申请 (3 3)不得申请)不得申请 (4 4)证明开具)证明开具 (5 5)申请抵扣)申请抵扣 (6 6)人工比对)人工比对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专题三:加工贸易退(免)税政策和【专题三:加工贸易退(免)税政策和深加工结转问题】深加工结转问题】一、加工贸易退(免)税管理一、加工贸易退(免)税管理二、深加工结转问题二、深加工结转问题三三、关关于于海海关关对对加加工工贸贸易易实实行行电电子子化化管理后的涉税问题管理后的涉税问题all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一、加工贸易退(免)税管理一、加工贸易退(免)税管理】 (一)进料加工贸易管理(一)进料加工贸易管理(二)来料加工贸易管理(二)来料加工贸易管理(三)全国的大趋势(三)全国的大趋势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一)【(一)进料加工贸易管理进料加工贸易管理】 进进料料加加工工是是指指有有进进出出口口经经营营资资格格的的企企业业,为为了了加加工工出出口口货货物物而而用用外外汇汇从从国国外外进进口口原原料料、材材料料、辅辅料料、元元器器件件、配配套套件件、零零部部件件和和包包装装材材料料(以以下下称称进进口口料料件件),经经加加工工生生产产成成货货物物、收收回回后后复复出出口口的一种出口贸易方式。的一种出口贸易方式。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进料加工贸易管理进料加工贸易管理第一步,备案登记。第一步,备案登记。 第二步,免税证明申请。第二步,免税证明申请。 第三步,免税证明出具。第三步,免税证明出具。第四步,进口料件减免税额的抵扣。第四步,进口料件减免税额的抵扣。 第五步,退(免)税申报。第五步,退(免)税申报。第六步,退(免)税核销手续。第六步,退(免)税核销手续。 第一步,备案登记。第一步,备案登记。 纳税人从事进料加工贸易,应当在取得海关核发的进纳税人从事进料加工贸易,应当在取得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凭以下料加工登记手册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凭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进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进料加工备案手续,同时报送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料加工备案手续,同时报送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1 1、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2 2、加盖企业公章的电子底账纸质清单(实行海关加工贸易、加盖企业公章的电子底账纸质清单(实行海关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的纳税人提供);联网监管的纳税人提供);3 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4 4、商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商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5 5、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第二步,免税证明申请。第二步,免税证明申请。 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于发生进口料件的当月,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于发生进口料件的当月,外贸企业在进口料件作价销售的当月,向县(市、区)国家外贸企业在进口料件作价销售的当月,向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报送办理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并附送下列资税务局报送办理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请,并附送下列资料:料:1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2 2、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报表;、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报表;3 3、进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进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4 4、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作价加工时、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作价加工时提供)。提供)。第三步,免税证明出具。第三步,免税证明出具。 纳税人申请办理免税证明资料齐全的,县(市、区)国纳税人申请办理免税证明资料齐全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应按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家税务局应按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重点对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申报时间、申报退税率、免重点对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申报时间、申报退税率、免抵退税抵减额(生产企业)和进口料件减免税额的抵扣(外抵退税抵减额(生产企业)和进口料件减免税额的抵扣(外贸企业)的计算等项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在贸企业)的计算等项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在3 3个工作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出具免税证明,包括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日内向纳税人出具免税证明,包括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或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免税证明或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第四步,进口料件减免税额的抵扣。第四步,进口料件减免税额的抵扣。 对于生产企业,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应将审批的对于生产企业,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应将审批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中列明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中列明的“不得免征和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抵扣税额抵减额”和和“免抵退税抵减额免抵退税抵减额”在下期纳税人申报在下期纳税人申报的应退税款中抵减,抵减不足的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对的应退税款中抵减,抵减不足的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对于外贸企业,对其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应交税额,于外贸企业,对其销售料件的销售发票上所注明的应交税额,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退税额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退税额中抵扣。中抵扣。 第五步,退(免)税申报。第五步,退(免)税申报。 纳税人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纳税人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 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90日内,收齐单证日内,收齐单证向县(市、区)国税局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向县(市、区)国税局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除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免)税报送的报表和资料外,还需除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免)税报送的报表和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提供以下资料:1 1、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2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申报明细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申报明细表;3 3、经税务机关确认的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经税务机关确认的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或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或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4 4、委托加工合同及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事委托加工、委托加工合同及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事委托加工的外贸企业提供)。的外贸企业提供)。 第六步,退(免)税核销手续。第六步,退(免)税核销手续。 采取采取“购进法购进法”的生产企业最后一笔出口业务在进料的生产企业最后一笔出口业务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被主管海关收缴以前加工登记手册被主管海关收缴以前, ,取得海关核销证明后取得海关核销证明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应持下列资料到退税部门办理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应持下列资料到退税部门办理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1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原件;)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原件;(2 2)出口发票;)出口发票;(3 3)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4 4)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5 5)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6 6)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二)【(二)来料加工贸易管理来料加工贸易管理】 来来料料加加工工贸贸易易是是指指进进口口料料件件由由境境外外客客户户提提供供,纳纳税税人人不不需需要要付付汇汇进进口口,按按照照境境外外客客户户的的要要求求进进行行加加工工或或者者装装配配,只只收取加工费,加工成品由境外客户销售的经营活动。收取加工费,加工成品由境外客户销售的经营活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来料加工贸易管理来料加工贸易管理第一步,证明出具。第一步,证明出具。 第二步,纳税申报。第二步,纳税申报。 第三步,免税申报。第三步,免税申报。 第四步,免税核销。第四步,免税核销。 第一步,证明出具。第一步,证明出具。 纳税人发生来料加工贸易业务的,须在次月纳税人发生来料加工贸易业务的,须在次月5 5日前持下日前持下列资料向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外贸企业来料列资料向县(市、区)国家税务局申请办理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或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或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1 1)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2 2)进口料件库存账。)进口料件库存账。 纳税人申请办理免税证明资料齐全的,受理申请的税务纳税人申请办理免税证明资料齐全的,受理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在机关应在3 3个工作日内出具免税证明。个工作日内出具免税证明。 纳税人委托加工企业加工的,纳税人应将免税证明交给纳税人委托加工企业加工的,纳税人应将免税证明交给加工企业。加工企业。第二步,纳税申报。第二步,纳税申报。 纳税人将货物报关离境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做销售收入纳税人将货物报关离境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做销售收入后,在增值税法定纳税申报期内向基层国税分局后,在增值税法定纳税申报期内向基层国税分局( (所、科所、科) )申申报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并在每月报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并在每月1515日前(逢法定节假日顺日前(逢法定节假日顺延),凭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报办理免税。延),凭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申报办理免税。第三步,免税申报。第三步,免税申报。 纳税人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纳税人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 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90日内,收齐单证日内,收齐单证向基层国税分局向基层国税分局( (所、科所、科) )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免税手续。并提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免税手续。并提供如下申报资料:供如下申报资料:1 1、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报关单;2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收汇核销单;3 3、加工费普通发票(外贸企业用)、加工费普通发票(外贸企业用); ;4 4、进项税额转出情况(应交税金账复印件或记账凭证复印、进项税额转出情况(应交税金账复印件或记账凭证复印件,计算说明);件,计算说明);5 5、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第四步,免税核销。第四步,免税核销。 纳税人应当在合同执行完毕个月内,持来料加工复纳税人应当在合同执行完毕个月内,持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已出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凭证资料向主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凭证资料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已核销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已核销证明或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已核销证明。证明或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已核销证明。 逾期未核销的,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除对该纳税人暂停逾期未核销的,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除对该纳税人暂停办理新的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外,应会同海关和主管征税的税办理新的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外,应会同海关和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及时予以补税。务机关及时予以补税。 【(三)全国的大趋势】【(三)全国的大趋势】 应应该该看看到到,近近年年来来,国国家家对对于于加加工工贸贸易易管管理理严严格格了了,例例如如海海关关总总署署恢恢复复了了加加工工贸贸易易保保证证金金台台账账制制度度。商商务务部部、海海关关总总署署、环环保保总总局局增增列列了了加加工工贸贸易易禁禁止止类类目目录录。 国国家家在在引引导导加加工工贸贸易易转转型型升升级级和和有有序序向向中中西西部部地地区区转转移移的的同同时时,正正在在研研究究统统一一进进料料加加工工贸贸易易和和来来料料加加工工贸贸易易的的退退(免免)税税计计算算方法。方法。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二、深加工结转问题】二、深加工结转问题】 (一)基本类型(一)基本类型 (二)税收政策(二)税收政策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一)基本类型(一)基本类型从类型上分,可以分为转入和转出。从类型上分,可以分为转入和转出。从加工环节上又可分为一道转、两道转、多道转等。从加工环节上又可分为一道转、两道转、多道转等。从贸易性质上,可以分为进料加工深加工结转、来料加工深从贸易性质上,可以分为进料加工深加工结转、来料加工深加工结转、进料加工深加工结转为来料加工、来料加工深加加工结转、进料加工深加工结转为来料加工、来料加工深加工结转为进料加工等,异常复杂。工结转为进料加工等,异常复杂。 (二)税收政策(二)税收政策对于深加工结转出口的货物,即转出环节,有三种处理办法。对于深加工结转出口的货物,即转出环节,有三种处理办法。第一种是实行免税;第一种是实行免税;第二种是实行征税,也就是先征后退;第二种是实行征税,也就是先征后退;第三种是如果对下道环节开具出口发票实行免税,开具增值第三种是如果对下道环节开具出口发票实行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征税。税专用发票实行征税。 如果有出口企业咨询,我省对外的答复一律是:征税,向下如果有出口企业咨询,我省对外的答复一律是:征税,向下道环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道环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关于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电子化管理三、关于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电子化管理后的涉税问题后的涉税问题 】(一)我省提前研究予以解决(一)我省提前研究予以解决 1 1、实行加工贸易电子化管理后,电子账册和电子化手册与纸质加工贸、实行加工贸易电子化管理后,电子账册和电子化手册与纸质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易登记手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2、省商务厅在向实行电子账册管理的企业出具、省商务厅在向实行电子账册管理的企业出具“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业务批准证”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省国税局。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省国税局。3 3、实行电子化手册的企业,在备案登记及变更时,应打印出电子化手册、实行电子化手册的企业,在备案登记及变更时,应打印出电子化手册的全部纸质单证,交主管海关盖章后办理相关业务。的全部纸质单证,交主管海关盖章后办理相关业务。实行电子账册的企业,在备案登记及变更时,由主管海关打印电子账册实行电子账册的企业,在备案登记及变更时,由主管海关打印电子账册基本内容,盖章后交与企业办理相关业务。基本内容,盖章后交与企业办理相关业务。主管海关对电子账册按核销周期分段核销,以及电子化手册核销后,打主管海关对电子账册按核销周期分段核销,以及电子化手册核销后,打印出核销结案表,盖章后交企业办理相关业务。印出核销结案表,盖章后交企业办理相关业务。4 4、武汉海关于每月、武汉海关于每月8 8日前向省国税局提供上月加工贸易料件的所有进、日前向省国税局提供上月加工贸易料件的所有进、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该电子数据仅限于国税机关审核办理出口货物退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该电子数据仅限于国税机关审核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免)税,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三、关于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电子化管理三、关于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电子化管理后的涉税问题后的涉税问题 】(一)我省提前研究予以解决(一)我省提前研究予以解决 20092009年年5 5月月1919日,省商务厅与省国家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工贸易日,省商务厅与省国家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工贸易企业实行电子化管理后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商外企业实行电子化管理后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商外200920091919号)。规号)。规定:定:加工贸易企业在申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后,在办理出口退加工贸易企业在申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后,在办理出口退(免)税业务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一份省商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免)税业务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交一份省商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原件,主管国税机关据此办理出口退(免)税有关手续。易业务批准证原件,主管国税机关据此办理出口退(免)税有关手续。有关市州商务部门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有关市州商务部门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25日内,将辖区内实行日内,将辖区内实行电子账册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名单报送省商务厅,经汇总后,省商务厅电子账册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名单报送省商务厅,经汇总后,省商务厅将名单提供给省国家税务局备案。将名单提供给省国家税务局备案。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三、关于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电子化管理三、关于海关对加工贸易实行电子化管理后的涉税问题后的涉税问题 】(二)总局下文明确(二)总局下文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工贸易纸质手册电子化有关出口退税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工贸易纸质手册电子化有关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的通知(国税函20092009449449号)。号)。实行加工贸易电子化手册的出口企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加工贸易实行加工贸易电子化手册的出口企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加工贸易登记备案、核销业务时,无法提供纸质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根据登记备案、核销业务时,无法提供纸质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应用H2000H2000电子化手册系统的通知(署加发电子化手册系统的通知(署加发200820085757号号 ) 和加贸司关于明确电子化手册纸面单证打印有关问题和加贸司关于明确电子化手册纸面单证打印有关问题的通知(加贸函的通知(加贸函200920096 6号)有关规定,企业可提供经海关盖章确认号)有关规定,企业可提供经海关盖章确认的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税务机关据此办理有关加工贸易出口退税的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税务机关据此办理有关加工贸易出口退税事宜。事宜。税务总局正在与海关总署开展加工贸易数据联网交换工作,目前两税务总局正在与海关总署开展加工贸易数据联网交换工作,目前两个部门传输系统已开发完毕,于个部门传输系统已开发完毕,于8 8月初开始试运行。系统正式运行后可以月初开始试运行。系统正式运行后可以实现加工贸易纸质手册电子化后有关进、出口报关单等加工贸易数据传实现加工贸易纸质手册电子化后有关进、出口报关单等加工贸易数据传输及审核比对功能。输及审核比对功能。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专题四:出口退(免)税相关核准、专题四:出口退(免)税相关核准、审核和审批权限问题审核和审批权限问题】一、政策依据一、政策依据二、具体内容二、具体内容1 1、已经下放的相关核准、审核和审批权限、已经下放的相关核准、审核和审批权限2 2、不同意或尚未下放的相关核准、审核和审批权、不同意或尚未下放的相关核准、审核和审批权限限三、近期的新变化三、近期的新变化all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一、政策依据】【一、政策依据】 湖湖北北省省出出口口货货物物退退(免免)税税工工作作规规程程(试试行行)(鄂国税发(鄂国税发201020107474号)。号)。 国国家家税税务务总总局局关关于于出出口口退退(免免)税税相相关关核核准准和审批权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和审批权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006148148号)。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二、具体内容】【二、具体内容】 1 1、已经下放的相关核准、审核和审批权限、已经下放的相关核准、审核和审批权限 (1 1)关于视同自产产品免、抵、退税审批权限问题)关于视同自产产品免、抵、退税审批权限问题 (2 2)我省从)我省从20062006年年1 1月月1 1日起下放的权限日起下放的权限 2 2、不同意或尚未下放的相关核准、审核和审批权限、不同意或尚未下放的相关核准、审核和审批权限 (1 1)关于新成立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关于新成立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审批权限问题审批权限问题 (2 2)关于退税时是否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审批权限)关于退税时是否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审批权限问题问题 (3 3)特准退(免)税工作)特准退(免)税工作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1 1、已经下放的相关核准、审核和审批权限、已经下放的相关核准、审核和审批权限 (1 1)关于视同自产产品免、抵、退税审批权限问题)关于视同自产产品免、抵、退税审批权限问题 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无论是否超过当月自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无论是否超过当月自产产品出口额产产品出口额50%50%,均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无,均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无误后办理免、抵、退税,不再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误后办理免、抵、退税,不再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审批。从文件下发之日(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审批。从文件下发之日(20062006年年2 2月月1313日)起执行。日)起执行。 我省已经将该项免、抵、退税审批权限从省局下放到市我省已经将该项免、抵、退税审批权限从省局下放到市州局。州局。 1 1、已经下放的相关核准、审核和审批权限、已经下放的相关核准、审核和审批权限 (2 2)我省从)我省从20062006年年1 1月月1 1日起下放的权限日起下放的权限 一是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工作,下放到县一是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工作,下放到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理,不再由市州国家税务局进出(市、区)国家税务局办理,不再由市州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处)办理了。口税收管理科(处)办理了。 二是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申报退(免)税都是在县二是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申报退(免)税都是在县(市、区)局进行。(市、区)局进行。 三是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证明出具工作在县(市、三是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证明出具工作在县(市、区)局全部办理完毕。区)局全部办理完毕。 四是所有的退调库手续在县局办理。四是所有的退调库手续在县局办理。 2 2、不同意或尚未下放的相关核准、审核和审、不同意或尚未下放的相关核准、审核和审批权限批权限 (1 1)关于新成立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关于新成立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审批权限问题审批权限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知(国税发20032003139139号)第八条规定,新成立的内外号)第八条规定,新成立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超过销销售额之和超过500500万元(含)人民币,且外销销售额占万元(含)人民币,且外销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50%50%(含)的生产企业,如在自成(含)的生产企业,如在自成立之日起立之日起1212个月内不办理退税确有困难的,在从严掌握的基个月内不办理退税确有困难的,在从严掌握的基础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可实行统一础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可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 2 2、不同意或尚未下放的相关核准、审核和审、不同意或尚未下放的相关核准、审核和审批权限批权限 (2 2)关于退税时是否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审批权限)关于退税时是否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审批权限问题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42004113113号)第三条中规定,号)第三条中规定,“因改组、改制以及合并、分立等原因新设立并重新办理出口因改组、改制以及合并、分立等原因新设立并重新办理出口退(免)税登记的出口企业,如原出口企业不存在国税发退(免)税登记的出口企业,如原出口企业不存在国税发200420046464号文件第二条所列情形,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在号文件第二条所列情形,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在申报退(免)税时可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按国税发申报退(免)税时可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按国税发200420046464号文件有关规定采取事后审核号文件有关规定采取事后审核”。2 2、不同意或尚未下放的相关核准、审核和审、不同意或尚未下放的相关核准、审核和审批权限批权限 (3 3)特准退(免)税工作)特准退(免)税工作 在管理模式上不同于其它业务工作,我省仍然集中在市在管理模式上不同于其它业务工作,我省仍然集中在市州国家税务局管理,没有下放到县(市、区)局。州国家税务局管理,没有下放到县(市、区)局。 【三、近期的新变化】【三、近期的新变化】 考考虑虑到到充充分分发发挥挥市市州州局局进进出出口口税税收收管管理理科科业业务务熟熟悉悉、责责任任心心强强、层层面面更更高高等优势,将外贸企业的单证审核权限上收到市州局。等优势,将外贸企业的单证审核权限上收到市州局。 省省国国家家税税务务局局关关于于明明确确外外贸贸企企业业出出口口退退税税审审核核审审批批权权限限的的通通知知(鄂鄂国国税税函函20111912011191号)。号)。 针针对对当当前前骗骗取取出出口口退退税税违违法法犯犯罪罪活活动动有有所所抬抬头头、骗骗税税手手段段更更加加隐隐蔽蔽等等新新情情况况,为为了了进进一一步步加加强强外外贸贸企企业业出出口口退退税税管管理理,切切实实提提高高防防范范骗骗税税的的风风险险意意识识,适适应应税税源源专专业业化化管管理理的的要要求求,省省局局决决定定,从从20122012年年1 1月月1 1日日起起,全全省省外外贸贸企企业业出出口退税审核审批权限集中在市州国税局。口退税审核审批权限集中在市州国税局。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专题五:专题五: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退(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退(免)税政策税政策】一、一、1111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政策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政策二、政策综述二、政策综述三三、目目前前我我国国海海关关特特殊殊监监管管区区域域的的最最高形式高形式保税港保税港四、特殊规定四、特殊规定all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2323个税收文件(之一)个税收文件(之一)1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2000155155号)。号)。2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加工区耗用水、电、气准予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加工区耗用水、电、气准予退税的通知(国税发税的通知(国税发20022002116116号)。号)。3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知(国税发20032003139139号)。号)。4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芜湖出口加工区基建物资出口退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芜湖出口加工区基建物资出口退税的批复(国税函的批复(国税函20042004805805号)。号)。5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国内货物进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国内货物进入苏州工业园区海关保税物流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海关保税物流中心(B B型试点)准于退税的通型试点)准于退税的通知(财税知(财税20042004133133号)。号)。 2323个税收文件(之二)个税收文件(之二)6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区与港区联动发展有关税收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区与港区联动发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2004117117号)。号)。 7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保税物流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保税物流中心(B B型)税收管理型)税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42004150150号)。号)。8 8、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深圳、厦门关区符合、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深圳、厦门关区符合条件的出口监管仓库进行入仓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署加条件的出口监管仓库进行入仓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署加发发200520053939号)。号)。9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保税区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保税区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2005255255号)。号)。10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耗用蒸汽退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加工区内企业耗用蒸汽退税的批复(国税函批复(国税函2005200511471147号)。号)。2323个税收文件(之三)个税收文件(之三)11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提取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提取的料件有关税收处理办法的批复(国税函料件有关税收处理办法的批复(国税函2005200511531153号)。号)。 12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区内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有关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区内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006666666号)。号)。13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洋山保税港区等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洋山保税港区等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国税函2006200612261226号号) )。14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保税物流功能试点出口加工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保税物流功能试点出口加工区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国税函20072007901901号号) )。1515、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物流中心、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物流中心(B B型)扩大试点期间适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型)扩大试点期间适用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2007125125号)。号)。2323个税收文件(之四)个税收文件(之四)1616、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出口监管仓库入仓、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出口监管仓库入仓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署加发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署加发20072007494494号)。号)。 1717、财政部、财政部 海关总署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财税200820081010号)。号)。18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区外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区外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域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20089191号)。号)。1919、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局关于印发保税、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外汇局关于印发保税物流中心扩大试点审批办法的通知(署加发物流中心扩大试点审批办法的通知(署加发20082008505505号)。号)。 2020、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批出口监管仓库享、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批出口监管仓库享受入仓退税政策扩大试点的通知(署加发受入仓退税政策扩大试点的通知(署加发20082008506506号)。号)。 2323个税收文件(之五)个税收文件(之五)21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物流中心及出口加工区功能拓、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物流中心及出口加工区功能拓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09145145号)号) 。2222、货物劳务税司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货物劳务税司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率问题的通知(货便函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率问题的通知(货便函20092009132132号)号) 。2323、财政部、财政部 海关总署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009107107号)。号)。 【一、一、 11 11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政策】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政策】 1 1保保税税区区;2 2出出口口加加工工区区;3 3保保税税物物流流园园区区;4 4保保税税港港区区;5 5综综合合保保税税区区;6 6出出口口监监管管仓仓库库;7 7进进口口保保税税仓仓库库;8 8保保税税物物流流中中心心(A A)型型;9 9保保税税物物流流中中心心(B B)型型;1010珠珠海海跨跨境境工工业业园园区;区; 11 11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二、政策综述】二、政策综述】第第一一句句话话,对对非非保保税税区区运运往往保保税税区区的的货货物物不不予予退退( (免免) )税税,但但如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可以退(免)税。如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可以退(免)税。第第二二句句话话,对对运运往往出出口口加加工工区区或或区区内内企企业业耗耗用用的的水水、电电、气气(汽汽)、保保税税物物流流中中心心(B B型型)、保保税税物物流流园园区区、保保税税区区与港区联动发展、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予以退(免)税。与港区联动发展、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予以退(免)税。第第三三句句话话,保保税税区区内内企企业业出出口口货货物物可可退退税税,出出口口加加工工区区内内企企业出口或委托区外企业加工后出口的货物不退税。业出口或委托区外企业加工后出口的货物不退税。第第四四句句话话,海海关关特特殊殊监监管管区区域域内内货货物物交交易易、流流转转,或或不不同同区区域之间货物交易、流转,免征流通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域之间货物交易、流转,免征流通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三、目前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最高三、目前我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最高形式形式保税港】保税港】 保保税税港港是是经经国国务务院院批批准准设设立立的的,在在港港口口作作业业区区和和与与之之相相连连的的特特定定区区域域内内具具有有口口岸岸、加加工工、物物流流等等功功能能的的特特殊殊经经济济区区。保保税税港港可可以以称称得得上上是是中中国国特特色色的的自自由由港港,是是目目前前国国内内开开放放层层次次最最高高、优优惠惠政政策策最最多多、运运行行规规则则基基本本与国际接轨的一种新的自由贸易港区模式。与国际接轨的一种新的自由贸易港区模式。 国国外外货货物物进进入入保保税税港港区区保保税税,国国内内货货物物进进入入保保税税港港区区退退税税,货货物物在在区区内内交交易易不不征征增增值值税税和和消消费费税税。保保税税港港区区的的政政策策是是按按照照自自由由港港基基本本原原则则设设计计的的,体体现现了了港港区区一一体化的基本思路和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基本方向。体化的基本思路和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基本方向。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四【四、特殊规定】、特殊规定】 1 1、财财政政部部、海海关关总总署署、国国家家税税务务总总局局关关于于国国内内采采购购材材料料进进入入出出口口加加工工区区等等海海关关特特殊殊监监管管区区域域适适用用退退税税政政策策的的通通知知(财税(财税200810200810号)。号)。 2 2、国国家家税税务务总总局局关关于于境境内内区区外外货货物物进进入入海海关关特特殊殊监监管区域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管区域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20089191号)。号)。 3 3、货货物物劳劳务务税税司司关关于于国国内内采采购购材材料料进进入入出出口口加加工工区区等等海海关关特特殊殊监监管管区区域域适适用用退退税税率率问问题题的的通通知知(货货便便函函20092009132132号)。号)。 对对取取消消出出口口退退税税的的列列名名原原材材料料,进进入入出出口口加加工工区区等等海海关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工产品出口的,按增值税法定税率予以退税。特殊监管区域加工产品出口的,按增值税法定税率予以退税。 如如上上述述列列名名原原材材料料出出口口退退税税率率进进行行了了调调整整,出出口口加加工工区区等等海海关关特特殊殊监监管管区区域域内内生生产产企企业业在在国国内内采采购购加加工工出出口口的的,统统一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一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专题六: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退(免)【专题六: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退(免)税及开展外购产品试点问题】税及开展外购产品试点问题】一、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退(免)税一、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退(免)税 二二、列列名名生生产产企企业业出出口口外外购购产产品品试试行行“免、抵、退免、抵、退”税办法税办法all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一、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退(免)【一、生产企业视同自产产品退(免)税税 】(一)文件依据一)文件依据(二)具体规定(二)具体规定(三)注意事项(三)注意事项(四)如何执行(四)如何执行(五)特殊情况(五)特殊情况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一)文件依据(一)文件依据1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2000165165号)第号)第六条。六条。2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200211701170号)。号)。3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发的通知(国税发20022002152152号)。号)。4 4、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实行“免、抵、免、抵、退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国税函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国税函20032003318318号)。号)。5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型集团公司收购成员企业产品出口有关免抵退税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型集团公司收购成员企业产品出口有关免抵退税审批权限的批复(国税函批权限的批复(国税函2005200511571157号)。号)。6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相关核准和审批权限问题的批复(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相关核准和审批权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税函20062006148148号)。号)。7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委托加工出口货物消费税退税问题的批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委托加工出口货物消费税退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国税函200820085 5号号) )8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正式投产前委托加工收回同类产品出口退税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正式投产前委托加工收回同类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题的通知( (国税函国税函200820088 8号号) )。9 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外购视同自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退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外购视同自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的批复(国税函201020109191号)号)(二)具体规定(二)具体规定1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国税发20001652000165号)第六条。号)第六条。 2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17020021170号)号) 背景资料(一)背景资料(一) (1 1)外购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外购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2 2)外购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外购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 (3 3)集团公司(或总厂)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生)集团公司(或总厂)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生产的产品。产的产品。背景资料(二)背景资料(二) (4 4)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件:必须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必须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委托深加工收回的产品;业生产的产品再委托深加工收回的产品;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委托方执行的是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委托方执行的是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主要原材料必须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视同自产产品必须开具增值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视同自产产品必须开具增值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规定从款书的规定从20042004年年6 6月月1 1日后停止执行。日后停止执行。 背景资料(三)背景资料(三) 生产企业在向主管征税机关申请办理生产企业出口视生产企业在向主管征税机关申请办理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认定通知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同自产产品认定通知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购销合同(委托加工合同或集团成员企业认定文件);购销合同(委托加工合同或集团成员企业认定文件);出口合同;出口合同;生产企业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生产企业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本企业生产产品的名称和商标;本企业生产产品的名称和商标;主管征税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主管征税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生产企业对外购的视同自产产品在财务上应单独核算,生产企业对外购的视同自产产品在财务上应单独核算,对不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执行的,暂不办理对不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执行的,暂不办理“免、抵、免、抵、退退”税手续。对出口视同自产产品不如实申报的,一经发现,税手续。对出口视同自产产品不如实申报的,一经发现,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三)注意事项(三)注意事项1 1、关于视同自产产品免、抵、退税审批权限问题、关于视同自产产品免、抵、退税审批权限问题2 2、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与出口的自产产品在办理、生产企业出口的视同自产产品与出口的自产产品在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方面的不同之处免抵退税申报方面的不同之处3 3、出口的其他非自产产品要按照有关规定征税、出口的其他非自产产品要按照有关规定征税4 4、集团公司成员企业的认定由主管退税机关按有关规定审、集团公司成员企业的认定由主管退税机关按有关规定审核、审批后,以文件形式下达给征税机关和生产企业,并报核、审批后,以文件形式下达给征税机关和生产企业,并报送省局备案。送省局备案。背景资料背景资料 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型集团公司成员企业认定程序的通知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生产型集团公司成员企业认定程序的通知(鄂国税函(鄂国税函201090201090号)。号)。 一、凡生产型集团公司(或总厂)的成员企业(或分厂)在一个市州局管辖一、凡生产型集团公司(或总厂)的成员企业(或分厂)在一个市州局管辖内,但跨县(市、区)的,由生产型集团公司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内,但跨县(市、区)的,由生产型集团公司所在地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向市州国家税务局正式行文请示,市州国家税务局批复后,生产型集团公司(或向市州国家税务局正式行文请示,市州国家税务局批复后,生产型集团公司(或总厂)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生产的产品,可以视同自产产品办理总厂)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生产的产品,可以视同自产产品办理“免、抵、免、抵、退退”税。税。 二、凡生产型集团公司(或总厂)的成员企业(或分厂)跨市州的,由生产二、凡生产型集团公司(或总厂)的成员企业(或分厂)跨市州的,由生产型集团公司所在地的市州国家税务局向省局正式行文请示,省局批复后,生产型型集团公司所在地的市州国家税务局向省局正式行文请示,省局批复后,生产型集团公司(或总厂)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生产的产品,可以视同自产产品办集团公司(或总厂)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生产的产品,可以视同自产产品办理理“免、抵、退免、抵、退”税。税。 三、由市州国家税务局批复的生产型集团公司(或总厂)的成员企业(或分三、由市州国家税务局批复的生产型集团公司(或总厂)的成员企业(或分厂)名单,市州国家税务局须在批复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用公文报省局备案。厂)名单,市州国家税务局须在批复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用公文报省局备案。 目前,省局已经下发关于认定青岛武船重工有限公司为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目前,省局已经下发关于认定青岛武船重工有限公司为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集团成员企业,襄樊三沃航天薄膜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襄樊三沃航任公司集团成员企业,襄樊三沃航天薄膜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襄樊三沃航天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为襄樊三沃航天薄膜材料有限公司集团成员企业,天薄膜材料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为襄樊三沃航天薄膜材料有限公司集团成员企业,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食用菌分公司认定为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食用菌分公司认定为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员企业等五份批复。有限公司成员企业等五份批复。(四)如何执行(四)如何执行 原则一:企业得有自产产品出口。无论是外购、配套、原则一:企业得有自产产品出口。无论是外购、配套、集团公司收购成员企业,还是委托加工收回,文件都要求有集团公司收购成员企业,还是委托加工收回,文件都要求有自产产品。自产产品。 原则二:必须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原则二:必须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总之,总局将生产企业当月视同自产产品出口额比例超总之,总局将生产企业当月视同自产产品出口额比例超过过5050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州局,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该项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州局,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该项政策的管理,各地应以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事处查处的林区政策的管理,各地应以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事处查处的林区违反视同自产产品政策办理退(免)税的案件为鉴,严格按违反视同自产产品政策办理退(免)税的案件为鉴,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视同自产产品的认定和审批。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视同自产产品的认定和审批。 (五)特殊情况(五)特殊情况-1 国国家家税税务务总总局局关关于于委委托托加加工工出出口口货货物物消消费费税税退退税税问问题题的批复的批复( (国税函国税函200820085 5号号) )。 你你省省苏苏州州尚尚美美化化妆妆品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委委托托其其他他企企业业加加工工再再收收回回后后出出口口的的应应税税消消费费品品,可可比比照照财财政政部部、国国家家税税务务总总局局关关于于列列名名生生产产企企业业外外购购产产品品试试行行免免抵抵退退税税办办法法的的通通知知(财财税税20042004125125号号)的的有有关关规规定定,办办理理消消费费税税退退税税手手续续。生生产产企企业业在在申申报报消消费费税税退退税税时时,除除附附送送现现行行规规定定需需要要提提供供的的凭凭证证外外,还还应应附附送送征征税税部部门门出出具具的的“出出口口货货物物已已纳纳消消费费税税未未抵抵扣扣证证明明”。对对已已在在内内销销应应税税消消费费品品应应纳纳消消费费税税中中抵抵扣扣的的,不不能能办办理理消费税退税。消费税退税。 (五)特殊情况(五)特殊情况-2 国国家家税税务务总总局局关关于于生生产产企企业业正正式式投投产产前前委委托托加加工工收收回回同类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同类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国税函200820088 8号号) )。 生生产产企企业业正正式式投投产产前前,委委托托加加工工的的产产品品与与正正式式投投产产后后自自产产产产品品属属于于同同类类产产品品,收收回回后后出出口口,并并且且是是首首次次出出口口的的,不不受受国国家家税税务务总总局局关关于于出出口口产产品品视视同同自自产产产产品品退退税税有有关关问问题题的的通通知知(国国税税函函2002200211701170号号,简简称称11701170号号文文件件)第第四四条条第第(二二)款款规规定定的的“出出口口给给进进口口本本企企业业自自产产产产品品的的外外商商”的的限限制制。出出口口的的上上述述产产品品,若若同同时时满满足足 “1170“1170号号文文件件”第第四四条条规规定定的的其其他他条条件件(即即不不含含第第(二二)款款),主主管管税税务务机机关关在在严严格格审审核核的的前前提提下下,准准予予视视同同自自产产产产品品办办理理出出口口退退(免免)税。税。(五)特殊情况(五)特殊情况-3国国家家税税务务总总局局关关于于生生产产企企业业出出口口外外购购视视同同自自产产应应税税消消费品消费税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费品消费税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020109191号)。号)。 同同意意安安徽徽江江淮淮汽汽车车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收收购购成成员员企企业业汽汽车车出出口口缴缴纳纳的的消消费费税税,比比照照财财政政部部 国国家家税税务务总总局局关关于于列列名名生生产产企企业业出出口口外外购购产产品品试试行行免免、抵抵、退退税税办办法法的的通通知知(财财税税2004200412512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消费税退税手续。号)的有关规定,办理消费税退税手续。 【二、列名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试行【二、列名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试行“免、抵、退免、抵、退”税办法】税办法】 (一)发展历程(一)发展历程(二)列名企业的退税优惠政策(二)列名企业的退税优惠政策1 1、列名生产企业在外购产品出口并按规定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列名生产企业在外购产品出口并按规定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在规定的申报期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在规定的申报期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200211号)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号)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2 2、列名试点企业外购的产品出口,须凭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列名试点企业外购的产品出口,须凭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规定的其他相关凭证等办理免、抵、退税。发票及规定的其他相关凭证等办理免、抵、退税。3 3、列名试点企业从享受增值税返还政策的农资生产企业、福利、列名试点企业从享受增值税返还政策的农资生产企业、福利企业等收购的产品出口,不能享受免、抵、退税政策。企业等收购的产品出口,不能享受免、抵、退税政策。4 4、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产品如属于应税消费品,税务机关、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产品如属于应税消费品,税务机关可比照外贸企业退还消费税的办法退还消费税,列名生产企业可比照外贸企业退还消费税的办法退还消费税,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应税消费品按现行规定免征消费税。出口的自产应税消费品按现行规定免征消费税。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专题七:新办和小型企业退税审核期专题七:新办和小型企业退税审核期政策变化政策变化】一、原来的规定(含失效和仍然有效一、原来的规定(含失效和仍然有效的规定)的规定) 二、最新的规定二、最新的规定三、有关问题的说明三、有关问题的说明all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一、原来的规定(含失效和仍然有效的规【一、原来的规定(含失效和仍然有效的规定)】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通知(国税发20031392003139号)第八条规定:号)第八条规定: 从从20032003年年1 1月月1 1日起,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除本日起,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除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外,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外,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12个月内发生的应退税额,不实行按月退税的办法,而是采个月内发生的应退税额,不实行按月退税的办法,而是采取结转下期继续抵顶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取结转下期继续抵顶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1212个月后,如个月后,如该企业属于小型出口企业,则按本通知第九条有关小型出该企业属于小型出口企业,则按本通知第九条有关小型出口企业的规定执行;如该企业属于小型出口企业以外的企口企业的规定执行;如该企业属于小型出口企业以外的企业,则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业,则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 该条款已经失效。该条款已经失效。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第八条规定:第八条规定: 注册开业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小注册开业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小型出口企业除外),经地市税务机关核实确有生产能力并无型出口企业除外),经地市税务机关核实确有生产能力并无偷税行为及走私、逃套汇等违法行为的,可实行统一的按月偷税行为及走私、逃套汇等违法行为的,可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 新成立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超过新成立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超过500500万元(含)人民币,万元(含)人民币,且外销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且外销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50%50%(含)的生产(含)的生产企业,如在自成立之日起企业,如在自成立之日起1212个月内不办理退税确有困难的,个月内不办理退税确有困难的,在从严掌握的基础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在从严掌握的基础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可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准,可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 该条款仍然有效。该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规定:第九条规定: 对财税对财税200220027 7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的退税审核期为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的退税审核期为1212个月的小型出口企业在年度中间发生的应退税额,不实行按个月的小型出口企业在年度中间发生的应退税额,不实行按月退税的办法,而是采取结转下期继续抵顶其内销货物应纳月退税的办法,而是采取结转下期继续抵顶其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年底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一次性办理退税的办法。小型税额,年底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一次性办理退税的办法。小型出口企业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根出口企业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根据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在据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在200200万元(含)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人民币以上,500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下的幅度内,按照本万元(含)人民币以下的幅度内,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情况确定全省(自治区、直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情况确定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的标准。市)统一的标准。 我省的标准是我省的标准是200200万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 【二、最新的规定】【二、最新的规定】 退税审核期为退税审核期为1212个月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和小型出个月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在审核期期间出口的货物,应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口企业,在审核期期间出口的货物,应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税务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税务机关对审核无误的免抵税额可按现行规定办理调库手续,机关对审核无误的免抵税额可按现行规定办理调库手续,对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暂不办理退库。对小型出口企业的对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暂不办理退库。对小型出口企业的各月累计的应退税款,可在次年一月一次性办理退税;对各月累计的应退税款,可在次年一月一次性办理退税;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的应退税款,可在退税审核期期满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的应退税款,可在退税审核期期满后的当月对上述各月的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一次性退给企后的当月对上述各月的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一次性退给企业。原审核期期间只免抵不退税的税收处理办法停止执行。业。原审核期期间只免抵不退税的税收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上述政策我省从出口企业上述政策我省从出口企业20062006年年8 8月份的免抵退税申报月份的免抵退税申报期开始执行。期开始执行。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国国税税发发20061022006102号号的的原原文文是是“原原审审核核期期期期间间只只免免抵不退税的税收处理办法停止执行。抵不退税的税收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并没有说新办企业并没有说新办企业1212个月的审核期政策停止执行。个月的审核期政策停止执行。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专题八:代理出口证明的办理专题八:代理出口证明的办理】(一)以前规定(一)以前规定(二)现行有效规定(二)现行有效规定(三)最新变化(三)最新变化 all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一)以前规定】【(一)以前规定】 1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2003139号)第三条规定:生号)第三条规定:生产型企业集团公司(或总厂)代理成员企业(或分厂)产型企业集团公司(或总厂)代理成员企业(或分厂)出口货物后,企业集团(或总厂)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口货物后,企业集团(或总厂)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由成员企业(或分厂)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由成员企业(或分厂)实行实行“免、抵、退免、抵、退”税办法。税办法。该规定仍然有效。该规定仍然有效。 2 2、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2004116号)第七条号)第七条规定。规定。已失效已失效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二)现行有效规定【(二)现行有效规定-1】 出口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出口后,除另有规定者外,须出口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出口后,除另有规定者外,须在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在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6060天内天内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及时转给委托出口企业。如因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及时转给委托出口企业。如因资料不齐等特殊原因,代理出口企业无法在资料不齐等特殊原因,代理出口企业无法在6060天内申请开天内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的,代理出口企业应在具代理出口证明的,代理出口企业应在6060天内提出书面合天内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经地市及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延期理理由,经地市及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延期3030天天申请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开具代理出口证明。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二)现行有效规定【(二)现行有效规定-2】 因代理出口证明推迟开具,导致委托出口企业不因代理出口证明推迟开具,导致委托出口企业不能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正常申报出口退税而提出能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正常申报出口退税而提出延期延期申报申报的,委托出口企业和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应按的,委托出口企业和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56868号)第四条规定办理。即号)第四条规定办理。即“出口企业提出书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可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面合理理由的,可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二)现行有效规定【(二)现行有效规定-3】 代理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代理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210210天内天内,向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向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对(远期收汇除外)。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对代理出口企业未按期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及出口收汇代理出口企业未按期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及出口收汇核销单审核有误的,一经发现应及时函告委托企业所在核销单审核有误的,一经发现应及时函告委托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委托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对该批货物按内地税务机关。委托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对该批货物按内销征税。销征税。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三)最新变化【(三)最新变化-1】 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鄂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国税函国税函201051201051号):号): 1 1、在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之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在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之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函调核实:行函调核实:(1 1)本地外贸企业代理异地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本地外贸企业代理异地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2 2)本地外贸企业代理异地小规模纳税人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本地外贸企业代理异地小规模纳税人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3 3)本地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业务存在其它嫌疑的。)本地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业务存在其它嫌疑的。2 2、对于函调回函查实代理出口业务存在异常、虚假情形的,一律不、对于函调回函查实代理出口业务存在异常、虚假情形的,一律不得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已开具的,追回其纸质代理出口货物得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已开具的,追回其纸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证明。3 3、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业务异常情况反馈。对本地外贸企业代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业务异常情况反馈。对本地外贸企业代理外省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业务异常的,应告知委托方主管国税机关。外省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业务异常的,应告知委托方主管国税机关。对本地外贸企业代理本省内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业务异常的,应告知对本地外贸企业代理本省内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业务异常的,应告知委托方主管国税机关,委托方主管国税机关经查实业务存在虚假的,应委托方主管国税机关,委托方主管国税机关经查实业务存在虚假的,应下达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通知书补征税款。下达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通知书补征税款。 2011.52011.5法规清理后作废。法规清理后作废。详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详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2011年第年第5 5号)。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 (三)最新变化(三)最新变化-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出口货物相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出口货物相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112011年年第第1212号)。号)。 自自20112011年年3 3月月1 1日起日起 : 一、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一、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凡委托方已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申报缴纳增物,凡委托方已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申报缴纳增值税的,不属于国税发值税的,不属于国税发20062006102102号文件第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号文件第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二、税务机关对属于本公告第一条列明的情形,须向委托方所在地二、税务机关对属于本公告第一条列明的情形,须向委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函调查。委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及时回函。凡委托方所在税务机关发函调查。委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及时回函。凡委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回函确认委托方已就上述货物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申报地税务机关的回函确认委托方已就上述货物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申报缴纳增值税的,不予征税;回函没有确认委托方就上述货物计提增值税缴纳增值税的,不予征税;回函没有确认委托方就上述货物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按国税发销项税额或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按国税发20062006102102号文件执行。号文件执行。 三、税务机关履行上述程序后,可根据出口企业的申请向出口企业三、税务机关履行上述程序后,可根据出口企业的申请向出口企业补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补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专题九:外商投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专题九:外商投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取消后的后续管理问题退税政策取消后的后续管理问题 】一、政策变化历程,帮助大家回忆一、政策变化历程,帮助大家回忆 二、后续管理问题二、后续管理问题 三、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三、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 all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一、政策变化历程】【一、政策变化历程】 1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711999171号)。号)。已废止。已废止。 2 2、20042004年七月六日,省商务厅下发了鄂商资年七月六日,省商务厅下发了鄂商资20041002004100号文件,决定废止鄂外经贸审号文件,决定废止鄂外经贸审200193200193号文件,不再出具号文件,不再出具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确认书。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确认书。 3 3、20042004年年7 7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出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口货物退(免)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162004116号)第一条。已废止。号)第一条。已废止。 4 4、20062006年年5 5月,财政部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调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外商投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范围的通知(财整外商投资项目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税200661200661号)。已废止。号)。已废止。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一、政策变化历程】【一、政策变化历程】5 5、20062006年年7 7月,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月,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会下发了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12006111号)。已废止。号)。已废止。 6 6、20062006年年9 9月,省国家税务局月,省国家税务局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了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合下发了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鄂国税发的通知(鄂国税发20062006141141号)。已废止。号)。已废止。 7 7、20072007年年6 6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包工包料方式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承建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委托承建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2007637637号)。已废止。号)。已废止。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一、政策变化历程】【一、政策变化历程】8 8、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税发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82008121121号)。号)。9 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008176176号)。号)。10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200810781078号)。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二、【二、后续管理问题】后续管理问题】(一)过渡期如何办理退税(一)过渡期如何办理退税(二)五年监管期如何管理(二)五年监管期如何管理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5 5年的年的“痛苦期痛苦期” 首先,退税政策是取消了,但是监管期的职责并没有取消。首先,退税政策是取消了,但是监管期的职责并没有取消。其次,目前我省该项政策涉及的部分监管设备,其次,目前我省该项政策涉及的部分监管设备,5 5年的监管年的监管期已经基本到期,如何进行最后的设备清查和退税的追缴,期已经基本到期,如何进行最后的设备清查和退税的追缴,各地应引起重视。第三,现在实行增值税转型后,企业之间各地应引起重视。第三,现在实行增值税转型后,企业之间买卖设备的情况,包括旧设备的情况,都会逐渐增多。对于买卖设备的情况,包括旧设备的情况,都会逐渐增多。对于已经办理了退税并尚处在已经办理了退税并尚处在5 5年监管期的设备,如果设备所有年监管期的设备,如果设备所有权发生转移,一旦国税机关没有及时清查,并追缴已退税款,权发生转移,一旦国税机关没有及时清查,并追缴已退税款,我们是有执法风险和责任的。我们是有执法风险和责任的。 (一)过渡期如何办理退税(一)过渡期如何办理退税为保证政策调整平稳过渡,外商投资企业在为保证政策调整平稳过渡,外商投资企业在20092009年年6 6月月3030日以前(含本日,下同)购进的国产设备,在增值税专用日以前(含本日,下同)购进的国产设备,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信息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可选择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发票稽核信息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可选择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增值税退税政策,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增值税退税政策,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20081.2008年年1111月月9 9日以前获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日以前获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并已于投资项目确认书,并已于20082008年年1212月月3131日以前在主管税务日以前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机关备案;2.20092.2009年年6 6月月3030日以前实际购进国产设备并开具增值税日以前实际购进国产设备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在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专用发票,且已在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3.3.购进的国产设备已列入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购进的国产设备已列入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国产设备的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国产设备的增值税额,不得再作为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增值税额,不得再作为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二)五年监管期如何管理(二)五年监管期如何管理 1 1、国税发、国税发20061112006111号号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国产设备,由主管退税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国产设备,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的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5 5年。在监管期内发生转让、年。在监管期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移行为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移行为, ,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行为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行为的的, ,外商投资企业须按以下计算公式,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外商投资企业须按以下计算公式,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已退税款。 应补税款应补税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设备折余价(设备折余价值值设备原值)设备原值)适用增值税税率适用增值税税率 设备折余价值设备折余价值= =设备原值设备原值- -累计已提折旧累计已提折旧设备原值和已提折旧按企业会计核算数据计算。设备原值和已提折旧按企业会计核算数据计算。(二)五年监管期如何管理(二)五年监管期如何管理 2 2、鄂国税发、鄂国税发20062006141141号号“设备所有权转移行为设备所有权转移行为”,还包括,还包括5 5年监管期内发生破年监管期内发生破产解散等终止生产经营、变更法人名称等情形,只要是设备产解散等终止生产经营、变更法人名称等情形,只要是设备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行为,外商投资企业都必须向主管退税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行为,外商投资企业都必须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机关补缴已退税款。(二)五年监管期如何管理(二)五年监管期如何管理 3 3、国税发、国税发20082008121121号号四、已办理退税的国产设备的四、已办理退税的国产设备的5 5年监管期,以税务机关年监管期,以税务机关开具该国产设备的收入退还书上的日期为起始日期开始开具该国产设备的收入退还书上的日期为起始日期开始计算。在监管期内,外商投资企业须将已退税设备有关存放计算。在监管期内,外商投资企业须将已退税设备有关存放区域、固定资产核算账册凭证编码的资料及设备的数码照片区域、固定资产核算账册凭证编码的资料及设备的数码照片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主管税务机关要定期检查该国产设备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主管税务机关要定期检查该国产设备的运营情况,如发生政策规定应补税情形的要依法予以补税。的运营情况,如发生政策规定应补税情形的要依法予以补税。(二)五年监管期如何管理(二)五年监管期如何管理 4 4、财税、财税20082008176176号号四、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国产四、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已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国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5 5年。在监管期年。在监管期内,如果企业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或者发生转让、赠送等内,如果企业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或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让情形设备所有权转让情形, ,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情形的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情形的, ,应当应当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应补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应补税款按以下公式计算:应补税款应补税款= =国产设备净值国产设备净值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国产设备净值是指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国产设备净值是指企业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设备净值。算的设备净值。 【三、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三、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 】20092009年年1010月月101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009115115号)。号)。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经国务院批准,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经国务院批准,对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对内外资研发机构对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对内外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内外资研发机构包括: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内外资研发机构包括:(一)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一)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44号)规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号)规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财政部、(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545号)规定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号)规定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三)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三)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本通知所述设备,是指本通知附件所列的为科学研究、教学和科技本通知所述设备,是指本通知附件所列的为科学研究、教学和科技开发提供必要条件的实验设备、装置和器械。开发提供必要条件的实验设备、装置和器械。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092009年年7 7月月1 1日至日至20102010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三、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三、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 】 20112011年年6 6月月141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总局下发了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总局令第6363号)。号)。 从从20112011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执行期限延长至日起,执行期限延长至20152015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 目前,经省商务厅、财政厅、武汉海关、省国目前,经省商务厅、财政厅、武汉海关、省国税局确认,全省有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技税局确认,全省有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技术中心、东风日产乘用车技术中心、康明斯东亚研术中心、东风日产乘用车技术中心、康明斯东亚研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外资研发中心。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外资研发中心。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专题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退税】【专题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退税】一、文件依据一、文件依据二、具体规定二、具体规定三、与几个近似概念的区别三、与几个近似概念的区别四、具体审核中要把握的重点四、具体审核中要把握的重点all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一、文件依据】【一、文件依据】1 1跨跨境境贸贸易易人人民民币币结结算算试试点点管管理理办办法法(中中国国人人民民银银行行 财财政政部部 商商务务部部 海海关关总总署署 国国家家税税务务总总局局 中中国国银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2009第第1010号号 )。)。2-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92009356356号)。号)。3-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92009470470号)。号)。4-4-国国家家税税务务总总局局关关于于跨跨境境贸贸易易人人民民币币结结算算试试点点企企业业评评审审以以及及出出口口货货物物退退(免免)税税有有关关事事项项的的通通知知(国国税税函函20102010303303号)。号)。5-5-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2010186186号)。号)。6-6-省省国国家家税税务务局局转转发发中中国国人人民民银银行行等等六六部部委委及及国国家家税税务务总总局局关关于于跨跨境境贸贸易易人人民民币币结结算算试试点点相相关关政政策策的的通通知知(鄂国税函(鄂国税函20101232010123号)。号)。7-7-国国家家税税务务总总局局货货物物和和劳劳务务税税司司关关于于第第二二批批跨跨境境贸贸易易人人民民币币结结算算试试点点企企业业出出口口货货物物退退(免免)税税有有关关事事项项的的通通知(货便函知(货便函20102010208208号)。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二、具体规定】【二、具体规定】 20092009年年7 7月月1 1日日,中中国国人人民民银银行行、财财政政部部、商商务务部部、海海关关总总署署、税税务务总总局局、银银监会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公布实施。监会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公布实施。 试试点点企企业业的的跨跨境境贸贸易易人人民民币币结结算算不不纳纳入入外外汇汇核核销销管管理理,办办理理报报关关和和出出口口货货物物退(免)税时不需要提供外汇核销单。退(免)税时不需要提供外汇核销单。 20102010年年6 6月月底底,试试点点地地区区由由5 5个个城城市市扩扩大大到到北北京京、天天津津、辽辽宁宁、江江苏苏、浙浙江江、福福建建、湖湖北北等等2020个个省省(区区、市市)。参参与与跨跨境境贸贸易易人人民民币币结结算算的的境境外外地地域域不不再再受受限限制,由之前的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制,由之前的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 从从20102010年年6 6月底开始我省成为中部六省唯一一个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月底开始我省成为中部六省唯一一个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三、【三、与几个近似概念的区别与几个近似概念的区别】 (一)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区别(一)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区别 试试点点企企业业20052005年年9 9月月1 1日日以以后后报报关关出出口口货货物物,在在向向主主管管外外汇汇管管理理机机关关办办理理出出口口收收汇汇核核销销手手续续后后,主主管管外外汇汇管管理理机机关关无无需需在在出出口口收收汇汇核核销销单单上上加加盖盖“出出口口收收汇汇已已核核销销”章章。试试点点企企业业向向主主管管税税务务机机关关申申报报出出口口货货物物退退(免免)税税时时无无需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需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我省尚未开展此项试点工作。我省尚未开展此项试点工作。 区别在于该项业务的试点企业都是以外币结算的,都要出口收汇核销。区别在于该项业务的试点企业都是以外币结算的,都要出口收汇核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三、【三、与几个近似概念的区别与几个近似概念的区别】 (二)与边境贸易的区别(二)与边境贸易的区别 财财政政部部、国国家家税税务务总总局局印印发发关关于于边边境境地地区区一一般般贸贸易易和和边边境境小小额额贸贸易易出出口口货货物物以以人人民民币币结结算算准准予予退退(免免)税税试试点点的的通通知知,自自20102010年年3 3月月1 1日日起起,将将现现行行云云南南边边境境小小额额贸贸易易出出口口货货物物以以人人民民币币结结算算准准予予退退(免免)税税政政策策扩扩大大到到边边境境省省份份(自自治治区区)与与接接壤壤毗毗邻邻国国家家的的一一般般贸贸易易,并并进进行行试试点点。凡凡在在内内蒙蒙古古、辽辽宁宁、吉吉林林、黑黑龙龙江江、广广西西、新新疆疆、西西藏藏、云云南南省省( (自自治治区区) )行行政政区区域域内内登登记记注注册册的的出出口口企企业业,以以一一般般贸贸易易或或边边境境小小额额贸贸易易方方式式从从陆陆地地指指定定口口岸岸出出口口到到接接壤壤毗毗邻国家的货物,并采取银行转账人民币结算方式的,可享受应退税额全额出口退税政策。邻国家的货物,并采取银行转账人民币结算方式的,可享受应退税额全额出口退税政策。 我省尚未开展此项试点工作。我省尚未开展此项试点工作。 虽然都是人民币结算,但是虽然都是人民币结算,但是区别在于边境贸易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区别在于边境贸易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四、具体审核中要把握的重点四、具体审核中要把握的重点】 跨跨境境贸贸易易人人民民币币结结算算试试点点企企业业(以以下下简简称称试试点点企企业业)申申报报办办理理跨跨境境贸贸易易人人民民币币结结算算方方式式出出口口货货物物退退(免免)税税时时,不不必必提提供供出出口口收收汇汇核核销销单单,但但应应单单独独向向主主管管税税务务机机关关申申报报,如如与与其其他他出出口口货货物物一一并并申申报报的的,应应在在申申报报表表中中对对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报关单进行标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报关单进行标注。 试试点点地地区区税税务务机机关关受受理理跨跨境境贸贸易易人人民民币币结结算算方方式式出出口口货货物物退退(免免)税税后后,不不再再审审核核出出口口收收汇汇核核销销单单及及进进行行相相关关信信息息的的对对比比,出出口口退退税税审审核核系系统统中中产产生生的有关出口收汇核销单疑点可以人工挑过。的有关出口收汇核销单疑点可以人工挑过。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四、具体审核中要把握的重点四、具体审核中要把握的重点】 对对属属于于办办法法第第二二十十三三条条规规定定情情形形的的试试点点企企业业,税税务务机机关关可可要要求求试试点点企企业业提提供供相相关关数数据据、资资料料,建建立立台台账账制制度度,加加强强后后续续跟跟踪踪监监管管,如如有有必必要要可可要要求求试试点点企企业业提提供供有有关关情情况况的的书书面面说说明明,并并可可根根据据办办法法第第十十八八条条有有关关规规定定,提提请请银银行行部门提供试点企业有关跨境贸易结算的数据、资料,以供对比分析使用。部门提供试点企业有关跨境贸易结算的数据、资料,以供对比分析使用。 各各试试点点地地区区税税务务机机关关要要积积极极支支持持跨跨境境贸贸易易人人民民币币结结算算试试点点工工作作,一一方方面面在在严严格格审审核核的的基基础础上上,及及时时准准确确办办理理出出口口货货物物退退(免免)税税;另另一一方方面面要要加加强强试试点点企企业业有有关关业业务务的的日日常常管管理理和和预预警警评评估估工工作作,严严防防骗骗税税发发生生。凡凡审审核核中中发发现现异异常常出出口口业业务,应暂缓办理该笔出口货物退(免)税,待核实有关问题后,依法按规定处理。务,应暂缓办理该笔出口货物退(免)税,待核实有关问题后,依法按规定处理。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全面推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全面推开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结算企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23201223号)。号)。 自自20122012年年2 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可依法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市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可依法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和本通知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和本通知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名单管理。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名单管理。 武汉市有一家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武汉金林纺织贸武汉市有一家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武汉金林纺织贸易有限公司。易有限公司。 【专题十一:单证备案管理专题十一:单证备案管理】一、备案的时间一、备案的时间 五、处罚规定五、处罚规定 二、备案的单证二、备案的单证 六、最新变化六、最新变化 三、备案的要求三、备案的要求 七、如何落实七、如何落实四、备案的期限四、备案的期限 all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文件依据】【文件依据】1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5199199号)。号)。 2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制度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2006904904号)。号)。3 3、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有关、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发鄂国税发20062006192192号号) )。4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检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函国税函200720076969号号) )。5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国税函的通知(国税函20092009104104号)。号)。 【备案的时间和单证】【备案的时间和单证】一、备案的时间:一、备案的时间: 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1515天天内内,将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将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关核查。二、备案的单证:二、备案的单证: A A、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等; B B、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明细单; C C、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装货单; D D、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的货物收据)。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三、备案的要求】【三、备案的要求】 1 1、采取两种方式:、采取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第一种方式: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并申报顺序,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并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第二种方式:第二种方式: 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不必将备申报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不必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但必须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但必须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如企业内部单证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不得将点,如企业内部单证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企业业务员(或其他人员)个人保存,备案单证交给企业业务员(或其他人员)个人保存,必须存放在企业。必须存放在企业。 2 2、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印件。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备案的期限和处罚规定】【备案的期限和处罚规定】四、备案的期限:四、备案的期限: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擅自损毁。保存期保存期5 5年。年。五、处罚规定:五、处罚规定:一是出口企业未按要求进行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一是出口企业未按要求进行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税务机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二是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二是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不能提供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除按照中华人民共者不能提供备案单证的,税务机关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的规定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的规定处处罚外,应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未办理退(免)税罚外,应及时追回已退(免)税款,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并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不再办理退(免)税,并视同内销货物征税。【六、最新变化】【六、最新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国税函的通知(国税函20092009104104号)。号)。 一、自一、自20092009年年4 4月月1 1日起,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一日起,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后,一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5199199号)第二条规定的号)第二条规定的第二种方式进行单证备案,即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的第二种方式进行单证备案,即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的“备备案单证存放处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即可,不再按照第二条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即可,不再按照第二条规定的第一种方式进行单证备案,不必将备案单证统一编号装订成规定的第一种方式进行单证备案,不必将备案单证统一编号装订成册。册。二、国税发二、国税发20052005199199号第四条自号第四条自20092009年年4 4月月1 1日起停止执行,税务日起停止执行,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再要求其提供备案单机关在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再要求其提供备案单证。税务机关可在退税审核发现疑点以及退税评估、退税日常检查证。税务机关可在退税审核发现疑点以及退税评估、退税日常检查时,向出口企业调取备案单证进行检查。时,向出口企业调取备案单证进行检查。 【七、如何落实】【七、如何落实】 总局和省局的态度是,我们必须要落实好单证备案管理制度,不总局和省局的态度是,我们必须要落实好单证备案管理制度,不能能“备而不查、备而不管、流于形式备而不查、备而不管、流于形式”。 省局已对我省出口企业所用的单证逐一进行了清理,详见省国家省局已对我省出口企业所用的单证逐一进行了清理,详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国税发鄂国税发20062006192192号号) ) 。虽然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虽然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2011年第年第5 5号)废号)废止该文件,但是废止的原因是总局进行了简化,文件中确定的单证具体止该文件,但是废止的原因是总局进行了简化,文件中确定的单证具体种类、名称、式样都是可以借鉴的,因此,要通过大家的宣传和努力,种类、名称、式样都是可以借鉴的,因此,要通过大家的宣传和努力,让税收管理员和出口企业都明确备案的具体要求,以便落实好此项制度。让税收管理员和出口企业都明确备案的具体要求,以便落实好此项制度。 从近年来,尤其是从近年来,尤其是20112011年稽查部门对部分出口企业办理电子产品出年稽查部门对部分出口企业办理电子产品出口退(免)税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的过程中,备案单证发挥了重要作用,口退(免)税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的过程中,备案单证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希望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专题十二: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题十二: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问题问题 】一、出口骗税的概念一、出口骗税的概念二、对出口企业的要求二、对出口企业的要求 all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背景资料背景资料n19921992年:假单证年:假单证n19961996年:年:“420”“420”n20002000年:年:“807”“807”n20032003年:年:“湖北湖北110”110”n20042004年:年:“夏都专案夏都专案”n20052005年:年:“绍汇专案绍汇专案”n20062006年:年:“衡水专案衡水专案” 【一、出口骗税的概念【一、出口骗税的概念 】 骗取出口退税是指不法分子或企业以伪造、贿骗取出口退税是指不法分子或企业以伪造、贿赂等手段非法取得退税凭证,假冒出口,虚报出口赂等手段非法取得退税凭证,假冒出口,虚报出口数量、金额以骗取国家税款的违法犯罪行为。具体数量、金额以骗取国家税款的违法犯罪行为。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形表现为三种情形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一是下列情形之一,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一是下列情形之一,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的行为实为目的的行为 A A、伪造或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伪造或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 B B、以以伪伪造造、变变造造或或者者其其它它非非法法手手段段取取得得出出口口货货物物报报关关单单、出出口口收收汇汇核核销销单单、出出口口货货物物专专用用缴缴款款书书等等有有关关出出口口退退税单据、凭证;税单据、凭证; C C、虚虚开开、伪伪造造、非非法法购购买买增增值值税税专专用用发发票票或或其其它它用用于于出口退税的发票;出口退税的发票; D D、其他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的行为。、其他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的行为。 二是下列情形之一,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行为二是下列情形之一,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行为 A A、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 B B、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 C C、虽虽有有货货物物出出口口,但但虚虚构构出出口口货货物物的的品品名名、数数量量、单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 D D、以其他手段骗出口退税款的。、以其他手段骗出口退税款的。 三是三是“四自三不见四自三不见”业务业务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国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口经营的规定,允许家出口退税款,仍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口经营的规定,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骗取国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二、对出口企业的要求【二、对出口企业的要求 】(一)整体要求(一)整体要求 (二)不规范的种类(二)不规范的种类(三)处罚措施(三)处罚措施(四)案例分析(四)案例分析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一)整体要求】【(一)整体要求】 国国家家税税务务总总局局 商商务务部部关关于于进进一一步步规规范范外外贸贸出出口口经经营营秩秩序序切切实实加加强强出出口口货货物物退退(免免)税税管管理理的的通通知知(国国税税发发200624200624号号),自,自20062006年年3 3月月1 1日起执行。日起执行。 出出口口企企业业要要规规范范出出口口经经营营行行为为,进进一一步步建建立立和和完完善善内内部部管管理理制制度度,加加强强对对业业务务人人员员的的素素质质教教育育,严严格格按按照照正正常常的的贸贸易易程程序序开开展展出出口口业业务务。出出口口企企业业要要实实质质参参与与出出口口交交易易活活动动,确确保保出出口口业业务务的真实性,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法律法规。的真实性,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法律法规。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二)不规范的种类】【(二)不规范的种类】 为维护我国正常外贸经营秩序,确保国家出口退税机制为维护我国正常外贸经营秩序,确保国家出口退税机制的平稳运行,避免国家财产损失,凡自营或委托出口业务的平稳运行,避免国家财产损失,凡自营或委托出口业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出口企业不得将该业务向税务机关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出口企业不得将该业务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 1 1、借单、借单 2 2、借权挂靠、借权挂靠 3 3、假自营真代理、假自营真代理 4 4、修改运单、修改运单 5 5、不承担责任、不承担责任 6 6、未实质参与、未实质参与 7 7、其他违反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法律法规的行为。、其他违反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法律法规的行为。 上述七条是为方便大家记忆和理解而归纳的,不是文件上述七条是为方便大家记忆和理解而归纳的,不是文件原文。原文。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1 1、借单、借单 出口企业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企业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免)税单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出口退(免)税单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报关行,或由国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行,或由国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他相关证明)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2 2、借权挂靠、借权挂靠 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其他经营者(或企业、个体经营者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其他经营者(或企业、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假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及其他个人)假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3 3、假自营真代理、假自营真代理 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的。4 4、修改运单、修改运单 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出口企业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出口企业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其他运输方式的,以承运人交给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其他运输方式的,以承运人交给发货人的运输单据为准,下同)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发货人的运输单据为准,下同)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有关内容不符的。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有关内容不符的。 5 5、不承担责任、不承担责任 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结汇或退税风险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外方的结汇或退税风险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外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结汇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结汇责任承担按期结汇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结汇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造成不退税责任的。6 6、未实质参与、未实质参与 出口企业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出口企业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 【(三)处罚措施】【(三)处罚措施】 出出口口企企业业凡凡从从事事上上述述业业务务之之一一并并申申报报退退(免免)税税的的,一一经经发发现现,该该业业务务已已退退(免免)税税款款予予以以追追回回,未未退退(免免)税税款款不不再再办办理理。骗骗取取出出口口退退税税款款的的,由由税税务务机机关关追追缴缴其其骗骗取取的的退退税税款款,并并处处骗骗取取退退税税款款一一倍倍以以上上五五倍倍以以下下罚罚款款;并并由由省省级级以以上上(含含省省级级)税税务务机机关关批批准准,停停止止其其半半年年以以上上出出口口退退税税权权。在在停停止止出出口口退退税税权权期期间间,对对该该企企业业自自营营、委委托托或或代代理理出出口口的的货货物物,一一律律不不予予办办理理出出口口退退(免免)税税。涉涉嫌嫌构构成成犯犯罪罪的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四)案例分析】【(四)案例分析】 涉涉案案的的供供货货企企业业主主要要是是通通过过中中间间人人介介绍绍主主动动找找到到该该外外贸贸公公司司人人员员,要要求求该该公公司司为为其其代代理理其其出出口口业业务务。该该公公司司为为供供货货企企业业提提供供空空白白出出口口报报关关单单、结结汇汇水水单单办办理理报报关关手手续续,供供货货企企业业则则以以该该公公司司的的名名义义与与外外商商签签订订合合同同,外外商商客客户户由由供供货货企企业业联联系系,出出口口产产品品由由供供货货企企业业自自行行组组织织生生产产和和报报关关出出口口,并并按按出出口口报报关关数数量量向向该该公公司司开开具具增增值值税税专专用用发发票票。该该公公司司以以自自营营出出口口名名义义办办理理出出口口退退税税,并并按按出出口口额额每每美美元元收收取取一一定定的的手续费。该公司与供货企业均签有代理出口合同。手续费。该公司与供货企业均签有代理出口合同。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六个沟通清楚】【六个沟通清楚】一、沟通清楚退税类型(出口退税、增值税先征后退、即征即退)一、沟通清楚退税类型(出口退税、增值税先征后退、即征即退)二二、沟沟通通清清楚楚企企业业类类型型(生生产产企企业业、外外贸贸企企业业,有有无无进进出出口口经经营营资资格、是否是代理出口、特准退税企业)格、是否是代理出口、特准退税企业)三、沟通清楚增值税类型(一般、小规模)三、沟通清楚增值税类型(一般、小规模)四、沟通清楚新老企业(成立时间、首笔出口时间)四、沟通清楚新老企业(成立时间、首笔出口时间)五、沟通清楚出口货物出口日期五、沟通清楚出口货物出口日期六、沟通清楚对方获悉的政策来源(外地同类企业、网上)六、沟通清楚对方获悉的政策来源(外地同类企业、网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20112011年两个重要的相关文件年两个重要的相关文件 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公告(公告(20112011年第年第5 5号)。号)。 1 1、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或者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全文废止或者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出口退税有件目录(出口退税有5858个)个) 2 2、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出口退税有(出口退税有1313个)个) 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销操作规程的公告(销操作规程的公告(20112011年第年第9 9号)。号)。 第四条第四条 主管国税机关在注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前,主管国税机关在注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前,应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及其他各类增值税税务认定应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及其他各类增值税税务认定资格注销手续,并进行增值税清算(以下简称清算)。资格注销手续,并进行增值税清算(以下简称清算)。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注销按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注销按湖北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办理。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办理。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湖北试点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湖北试点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货海关总署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告20112011年第年第2 2号),自号),自20112011年年1212月月1 1日起,在湖北等日起,在湖北等7 7个地区个地区进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进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 试点地区试点期间企业报关出口的货物,申报出口退试点地区试点期间企业报关出口的货物,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时无须向税务部门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免)税业务时无须向税务部门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 试点地区税务部门对企业在试点期间报关出口的货物办试点地区税务部门对企业在试点期间报关出口的货物办理出口退(免)税,不再审核企业的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及理出口退(免)税,不再审核企业的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及相应的电子核销信息;对试点地区已经试行申报出口退(免)相应的电子核销信息;对试点地区已经试行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核销单的出口企业,税务部门也不再审核其税免予提供纸质核销单的出口企业,税务部门也不再审核其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出口收汇核销电子数据。 各地要利用外汇部门相关业务数据和监管信息,结合实各地要利用外汇部门相关业务数据和监管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际情况, ,加强出口退税预警分析监控工作。加强出口退税预警分析监控工作。 湖北省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湖北省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试行) (一)对于(一)对于A A类生产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时,按年提供出口业务基本情类生产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时,按年提供出口业务基本情况表,凭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及申报表进行申报,出口货物报关单、代理出口况表,凭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及申报表进行申报,出口货物报关单、代理出口证明等纸质凭证按电子申报数据顺序装订成册,留存企业财务部门备查,由专职办税证明等纸质凭证按电子申报数据顺序装订成册,留存企业财务部门备查,由专职办税员保管。员保管。 (二)对于(二)对于A A类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凭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类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凭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及申报表进行申报,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等纸质凭及申报表进行申报,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等纸质凭证按电子申报数据顺序装订成册,留存企业财务部门备查,由专职办税员保管。各市证按电子申报数据顺序装订成册,留存企业财务部门备查,由专职办税员保管。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可先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办理出口退(免)州、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可先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办理出口退(免)税,事后及时用相关稽核、协查信息进行复核。税,事后及时用相关稽核、协查信息进行复核。 (三)各级国税机关对(三)各级国税机关对A A类出口企业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应有专人负责企业的各类出口企业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应有专人负责企业的各项涉税事宜,实行比常规管理出口企业更为优化的服务措施。项涉税事宜,实行比常规管理出口企业更为优化的服务措施。 (四)(四)A A类出口企业在办理退(免)税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可通过电话、信类出口企业在办理退(免)税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约谈等方式直接向省国家税务局反映。函、邮件、约谈等方式直接向省国家税务局反映。 (五)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暂时不能满足全省出口退税需求时,对(五)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暂时不能满足全省出口退税需求时,对A A类出类出口企业优先办理退税。口企业优先办理退税。 (六)各级国税机关在对(六)各级国税机关在对A A类企业计算机审核过程中发现审核疑点的,应要求出类企业计算机审核过程中发现审核疑点的,应要求出口企业提供相关纸质凭证进行核实。口企业提供相关纸质凭证进行核实。 【提问时间】【提问时间】请写在小写在小纸条上,交条上,交给工作人工作人员。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结束语结束语 出出口口退退税税知知识识比比较较庞庞杂杂,还还涉涉及及到到海海关关、外外汇汇管管理理、商商务务、财财政政、口口岸岸电电子子执执法法系系统统、金金税税工工程程、企企业业财财务务会会计计处处理理等等相相关关知知识识,由由于于时时间间所所限限,今今天天仅仅就就有有关关的的政政策策知知识识简简要要地地介介绍绍了了一一下下,有有遗遗漏漏之之处处,还还请请同同志志们们多谅解。多谅解。 谢谢 谢谢 大大 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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