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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条款及实务操作简介车险条款及实务操作简介 天安保险河南省分公司天安保险河南省分公司 一、公司简介一、公司简介二、机动车条款介绍二、机动车条款介绍三、承保流程三、承保流程四、河南省行业自律共约四、河南省行业自律共约 相关规定及说明相关规定及说明目 录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首家由企业出资组建的股份制保险公司。公司成立于1994年10月22日,同年12月28日正式对外营业,公司已有17年的经营历史,在国内享有显著的市场声誉。 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浦东,并且与05年实现全国化,05、06年成为中国企业500强,07年成为中国服务企业500强,2000年5月至今,公司通过了ISO9001(2000年)、ISO14001(2002年)国际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成为国内第一家同时通过这两项认证的产险公司。一、公司简介 天安保险所属32家分公司, 1800多个机构,营业网点遍及全国,形成了强有力的销售网络和服务网络。 河南天安于2002年12月成立。 河南省分公司在全省18个地市均设立了分支机构,并在部分县城设立了营业网点,全省近100个机构。1、险类介绍、险类介绍车险分两大险类第一类: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二类:商业车险商业保险包括“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 “特种车保险条款”、“摩托车、拖拉机保险条款”。二、机动车条款介绍2、条款解读、条款解读(1)交强险介绍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保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有责: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无责: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2)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介绍)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介绍 非营业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自用汽车,包括客车、货车、客货两用车。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碰撞、倾覆、坠落; 火灾、爆炸、自燃;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3、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的重点险种介绍、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的重点险种介绍(1)主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盗抢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2)附加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1、业务员对条款进行解释,指导投保人填写投保、业务员对条款进行解释,指导投保人填写投保单并对投保单进行签字(盖章)确认。单并对投保单进行签字(盖章)确认。2、录单内勤收集资料、录单内勤收集资料(1)新车:投保单(签章)、发票复印件、合格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2)旧车:投保单(签章)、行车证复印件、机构代码。三、承保流程3 3、计算保费及车船税、计算保费及车船税(1)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 基础保费 保险金额 费率(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费计算,按照固定费率表查找即可。非非营业营业用用车车第三者第三者责责任保任保险险5万万10万万15万万20万万30万万50万万100万万企业非营业客车6座以下7099991,1291,2171,3631,6232,1136-10座6579351,0611,1471,2881,5392,00410-20座7751,1071,2571,3611,5311,8312,38420座以上8561,2621,4491,5851,7992,1722,829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7231,0191,1521,2421,3911,6562,1572-5吨9471,3691,5611,6971,9172,3002,9955-10吨1,1931,6991,9292,0892,3482,8063,65410吨以上1,6462,3192,6222,8273,1663,7704,908低速载货汽车6148669791,0551,1821,4081,833(3)机动车盗抢保险保费计算保费 基础保费 保险金额 费率(4)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保费计算驾驶人保费 =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费率乘客保费 = 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 费率 投保乘客座位数(5)附加险保费计算A、车体玻璃单独破碎险:基准保费新车购置价费率B、车身划痕损失险按照:基准保费固定保费车车身划痕身划痕损损失失险险车龄保额(元)新车购置价(元)30万以下30-50万50万以上2年以下2,000 400 585 850 5,000 570 900 1,100 10,000 760 1,170 1,500 20,000 1,140 1,780 2,250 2年及以上2,000 610 900 1,100 5,000 850 1,350 1,500 10,000 1,300 1,800 2,000 20,000 1,900 2,600 3,000 C、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基准保费适用本条款的险种标准保费费率(6)车船税简介及征收标准 A、什么是车船税 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B、原车船税的缴纳地和单位 对于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车船,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纳税地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则应在车船登记地缴纳。 C、原车船税的征收单位 车船税属于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最低至县一级。 D、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依据及对保险公司义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税发200755号)第七条:纳税人应依法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由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 E、对纳税人的规定: 为了方便纳税人,严格车船税的征收管理,对于除拖拉机、军队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外交车辆、省级政府规定免税的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纳税人如果没有缴税,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按照当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F、车船税税率及现行代收标准:4、录单内勤根据资料进行系统录单、提交保单、分公司审核通过、划卡(或转帐)、出单。5、见费出单 (1)见费出单制度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应收保费管理,促进车险业务的发展,中国保监会河南监管局于2008年6月中旬下发了豫保监发200859号“关于实施机动车见费出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该制度的颁布和实施是推进车险业务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促进保险公司完善内控建设、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有助于规范保险公司经营行为、提高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有助于促进保险公司提升服务水平,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文件规定,该制度自2008年9月1日开始实施。 (2)天安公司现在的)天安公司现在的收费方式:收费方式: A、见费出单、见费出单划卡收费方式划卡收费方式 B、见费出单、见费出单先计算保费先计算保费被保险人转被保险人转帐帐帐款划至保险公司后见费出单。帐款划至保险公司后见费出单。6、保单打印完毕后,将保单正本、保费发票、保单打印完毕后,将保单正本、保费发票、保险卡(或保险标志)交与客户即可。保险卡(或保险标志)交与客户即可。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财产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年月,由河南省保险协会牵头,在当时的家财产保险公司参与下,成立了“河南财产保险公司自律共同体”。该组织由河南保监局授权、行业协会委托“轮值主席公司每月对河南省财产保险自律共同体成员进行常规、常态的业务检查,检查的主线就是围绕依法合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截止目前河南省财产保险自律共同体已举行二十四次业务经营检查。近两年来,自律共同体在河南保监局和保险协会的关怀和支持下,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检查形式、内容及方法也更加科学、全面、实际。 四 、河南省行业自律公约相关规定通过历次自律共同体的检查,我们欣慰的看到: 一、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捍卫了保险人的尊严和利益; 二、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被保险人的利益; 三、提高了公司经营效益,降低了经营成本; 四、增强了从业人员的依法合规意识,提高了员工的综合能力。 由于历届自律决议的内容在不断的更新,为方便各位领导了解这此行业规定,因此我们将这两年来近24届决议中关于“非营业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具体如下: 一、关于投保商业车险如何确定一、关于投保商业车险如何确定“新车购置价新车购置价”问题的决议问题的决议 1、各成员公司应根据投保人提供的购车发票(含17%的车辆购置税)确定投保车辆新车购置价金额。 即新车投保金额=发票含税价(含17%增值税)+ 车辆购置税 2、车辆购置的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征收标准:根据财税2010127号的文件精神,国家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车辆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法:车辆购置税=发票含税价(含17%增值税)/1.1710%即:裸车价10%如:被保险人购买一辆轿车,发票含税价(含17%的增值税)为35300元,请计算该车的投保金额为多少?A、首先计算该车除去增值税后的裸车价35300/1.17=30170.94元B、然后计算车辆购置税30170.9410%=3017.09元D、计算投保金额该车的投保金额为:=原发票含税价(含增值税价格)+车辆购置税=35300+3017.09=38317.09元(举例说明)(举例说明) 二、关于提供投保资料的相关规定二、关于提供投保资料的相关规定 1、未上牌新车投保商业险和交强险时必须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和购车发票复印件(客户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旧车承保时必须留存行驶证复印件等资料,同时每单必须存有客户签章的投保单。 三、关于全部营业用车(含特种车)费率调整系三、关于全部营业用车(含特种车)费率调整系数的规定数的规定 1、营业用车含:营业货车和营业客车(营业客车含:出租租赁、城市公交、公路客运)。 2、特种车含:营业性质、非营业性质、不区分营业和非营业的所有特种车。 3、所有营业用车,新车承保商业险时应严格执行标准费率(即系数为1)。 四、关于交强险提前续保问题决议四、关于交强险提前续保问题决议 续保时出单日距离保单起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违规保单,每单罚款5000元。 五、关于商业险提前续保问题的决议五、关于商业险提前续保问题的决议 除贷款车辆外,商业险保单出单日距离保单起期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的不允许出单,对违规保单,每单处罚5000元。 六、关于车船税完税凭证问题的决议六、关于车船税完税凭证问题的决议 车船税没有完税凭证或保单上录入的完税凭证号与实际完税凭证号码不一致,即可认定为违规,每笔罚款1000元。 明确按照河南省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要求,任何投保人投保交强险时不能提供完税凭证或减免税凭据的必须按要求缴纳车船税。七、对于交强险及商业险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业务,按照条款规定的短期费率计算保费,不得享受优惠。八、非营业用车最高折扣为7折。谢谢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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