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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思考及建议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将食品安全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是各地方各部门推动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目标指向和基本遵循。XX市场监管局结合日常工作,对当前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进行思考和总结,并针对性提出相关建议。一、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和食品安全问题的诱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在食品需求上逐渐将关注的焦点从“量”转移到“质”,从“吃得饱”转移到“吃得好”。个别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一度引发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极度质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对食品安全的定义是:“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都可能面临致病性微生物、化学性污染等因素,这些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不可能被完全消除,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当前对食品安全监管采用的是风险管理方式,即“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使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当前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诱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如有害细菌、病毒、寄生虫等通过摄食的方式进入人体,引发腹泻到癌症等多达200多种疾病;二是化学性污染,如重金属、农(兽)药残留、黄曲霉毒素等;三是非法使用添加剂;四是食品掺假、制假,如08年的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等事件。虽然现阶段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市场监管只有零容忍”,保卫食品安全,市场监管任重道远。二、当前基层食品安全存在的风险点及针对性措施(一)新业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增多,“小餐饮”环境卫生差。食品安全问题的头号大敌是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根据相关机构调查,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场所,餐饮服务单位占比55%。食品安全监管中餐饮服务单位是重点,加之外卖行业迅速发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是我们面临的新挑战。从总市场监管局通报的抽检不合格情况上看,网络食品安全抽检不合格率最高,网络食品安全领域需引起高度重视。针对这一问题,我市场监管局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严把环境卫生关,小餐饮为使利润最大化,多采取网络餐饮经营模式,因此需在规范“小餐饮”上下苦功夫,重点整治、集中改造,提升“小餐饮”服务质量;二是严把配送过程关,加强配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保持配送容器清洁,督促落实外卖餐食封签要求;三是严把主体责任关,督促网络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发现网络经营主体有违法行为时,对涉及的第三方平台实施同步处理。(二)食用农产品的抽检不合格率高。以XX市场监管局为例,2019年食品专项抽检中,食品不合格56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的抽检不合格32批次。抽检不合格问题突出体现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从全国范围看,总市场监管局公布的2019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同样指出了这一问题,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和农(兽)药残留超标仍然是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导致食用农产品化学性污染的主要原因,一是食品合格准出和市场准入门槛低,检验技术手段缺失;二是违法成本低,生产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针对这一问题,我市场监管局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提高:一是提高经营环节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配合技术能力支撑,建立快速检测室,固定工作人员对每批次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合格后准入。规模较大的经营主体按量增设人员、检测设备、检验项目,规模小的经营主体确保每批次重点项目检测,市场监管部门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帮助;二是加强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等部门的信息共享,采取链条式管理模式,从源头上整治食用农产品质量问题;三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和深度,挖掘批发环节违法行为,使生产者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执法人员转变在该类型案件查处过程中因经营主体经济条件差而减轻处罚的思想。(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义务履行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该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但实际上经营者只查验了供货者的资质、供货单,而未查验合格证明文件。究其原因,一是经营者查验意识薄弱,每批次的食品完整查验工作量大;二是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发现,大量生产企业嫌麻烦不提供每批次合格证明文件给供货商,导致供货商无法提供给经营者,经营者无法验证生产企业是否落实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针对这一问题,我市场监管局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加强:一是加强源头控制,从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抓起,督促企业严格查验出厂食品安全状况,出具出厂食品检验合格证,从而保证每批次食品都有“合格身份证”;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使经营者树立履行法律义务的意识,形成生产批发经营的良性食品安全保证链。(四)风险隐患排查未形成闭环式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能力有待提高。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由“黑窝点”“黑作坊”引发的非法添加、食品欺诈上。针对这一问题,我市场监管局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促使进步:一是以线下执法人员、村社食品安全协管员排查为基本,利用“互联网+监管”的优势,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对象台账,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掌握监管底数;二是风险隐患排查形成常态化,重点监管生产企业(小作坊)、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发现风险隐患严抓整改实效,以“回头看”为常态,督促企业自觉、自查、自改,形成闭环式管理;三是强化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定期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应急处置水平。三、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建议当前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面临最大的问题是任务繁重、力量薄弱,这也是现阶段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基层监管人员的力量是逐步扩充的,在这个时间段里不应等、靠、要,而须从转变思维模式、创新监管机制、强化业务素质中抓提升,以确保市场监管效能,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解决路径。(一)包容基层探索实践。基层人少事多,特别是在当前机构改革,原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转变的大环境下,难免会出现不适应,不可避免会走一些弯路。因此,应建立容错机制,大力鼓励和支持基层探索创新,对基层在实践中摸索的“非常规”监管模式和手段不要一味否定,要包容审慎,保守使用“问责利剑”,“等一等”“看一看”,突出问题导向,边解决问题,边修正错误,边总结经验。(二)出台基层工作指南。尽快出台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南或事权清单,进一步明确事权范围、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嵌入智慧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段统一归集、发布、分析、整理工作任务和业务数据,使基层从巨量的统计报表中解脱出来,减少和压缩基层上报的工作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基层集中精力开展监管执法工作。(三)搭建业务交流平台。采取“大课堂”和“小课堂”、“走出去”和“学回来”相结合的方式,从授课者到听课者、发问者到解惑者的角色中,促进对业务知识的探讨,加强对业务知识的理解和认识,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学透、学懂,从而提高业务水平。(四)打造专业监管队伍。当前市场监管职能多,一名市场监管干部需要了解的法律法规多达200多部,一个基层市场监管所对应的业务科室多达20多个。因此,在对干部队伍的培养上应该走精准路线、长远路线,培养专业化、职业化干部队伍,扩大与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合作广度,真正使食品安全得到“专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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