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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以及人口老龄化加剧,中医药养生观念深入人心,居民们更加注重健康和保健,中医药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中药材作为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力弘扬中医药事业的物质基础,应正确引导、严格监管,以保证其质量。但由于中药材专业市场流通混乱、对中药材种植及销售散户的监督管理难、中药材监管人员专业性不足、监管方式也比较单一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中药材监管难度较大。一、中药材质量监管存在的问题(一)中药材流通市场混乱,准入门槛低,市场监管难度大目前中药材交易流通渠道大致可分为中药材专业市场、原产地市场和中小规模中药材市场、“公司+农户”独特经营模式三大类,其中中药材专业市场承担了我国70%左右的中药材交易量。进入中药材专业市场,要求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尽管近年来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强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监管力度,但由于进入市场的中药材经营人员药学知识贫乏、质量意识淡薄,市场内的混乱现象难以得到有效改善,致使假冒伪劣中药材充斥其间,甚至有回收药材二次流通,优质中药材利益得不到保障,优质优价中药材市场得不到发展,最终造成中药材市场畸形发展的恶性循环。再加上中药材作为商品和农副产品的双重属性,无证经营的情况屡见不鲜,更是增加了索证索票、检查验收、追讨责任的难度。(二)对中药材种植和销售散户的监管难一方面,中药材种植散户管理困难。随着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农民转变种植方向成为药农,越来越多的中药材从野生野长野外采摘转变为人工种植,不断有中药种植合作社和企业药源基地兴起,但无组织的个体药农仍占大部分,中药材种植散户的存在加大了中药材种植的管理难度。另一方面,中药材销售散户管理困难。个体商户及中小企业作为中药材专业市场中的经营主体,专业素养不高,地方保护严重,专业市场基本处于“小、散、差”状态。除此之外,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出售中药材,此类零散市场的零散中药材交易更是得不到有效监管。(三)监管队伍专业性不足,专业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监管方式单一目前中药材市场的监管主要依靠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基层的市场监督管理所,监管队伍大多是行政和执法人员,缺乏中药鉴定的专业知识,对市售中药材质量无法达成有效识别。而市场内部没有专业的监管机构,造成违法违规行为完成后监管人员还未开启监管手段,导致中药材市场监管的时效性得不到保证。而中药材采购人员大多没有专业的中药鉴定知识储备,常受销售人员蒙骗,或为了利润与不法商家同流合污,挑战法律底线。二、提高中药材质量监管的对策建议(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一方面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理论、适合中药材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中中药材监管的内容。另一方面分步分级规范中药材标准。采取渐进的方式,将各地不同的中药材加工规范循序渐进地上升为国家加工规范。同时,各部门加强配合,协调使用好中医药法药品管理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二)创新中药材质量监管方式方法一是建立监管主体协同检查机制。实施从中药材种植养殖到医疗使用上的全过程监管,加强与农业、卫生、工商等涉及上下游产业的主管部门协作,建立工作联席制度,形成共推机制,加强中药材行业监管。二是建立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实现全过程质量跟踪和溯源。可先从中药材种植与生产企业开始建立追溯体系,逐步辐射至流通环节和使用环节,在药品包装上印刷二维码,包含中药材产地、采收日期、生产企业信息、生产日期、入药部位、符合标准等信息,实现中药材有据可查有源可追,提高监管效能。(三)加强基层监管人员力量一是加强基层监管人员队伍建设。科学合理的设置内设机构,增加监管人员职位职数,明确岗位职责,充实监管力量。建议由人社部门列出专项计划,招录中药学等相关专业的人才充实到一线监管人员队伍中,增强监管人员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二是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坚持不断学习,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做好相关落实工作。同时,采取“监管专家”的监管模式,做好中药监管人员的传帮带,不断提高监管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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