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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RIOHRIOH交通行业标准交通行业标准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工艺规范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工艺规范(JT/T 774-2010JT/T 774-2010) 背背 景景 情情 况况标准条款解析标准条款解析 1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n20102010年年3 3月月2525日,中华人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行业标准交通行业标准n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工艺规范净化、加注工艺规范(JT/T 774-2010JT/T 774-2010)交通运输部宣贯交通运输部宣贯2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交通运输部宣贯交通运输部宣贯宣贯的目的和意义:节能减排,履行公约,规范行业宣贯的目的和意义:节能减排,履行公约,规范行业3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破坏臭氧层物质破坏臭氧层物质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蒙特利尔议定书蒙特利尔议定书温室气体温室气体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国际性的必须执行的规定 1.1 1.1 国际约束性协定国际约束性协定 我国是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蒙特利尔议定书的缔约国,同时也是京都议定书签约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承诺并履行上述协定。4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汽车空调的工质汽车空调的工质CFC-12CFC-12臭氧层的破坏力臭氧层的破坏力温室效应指数温室效应指数 GWP1800存留时间一百多年存留时间一百多年一类受控物质一类受控物质工工 质质 一一5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资料表明,大气中CFC族物质中大约有27%来源于制冷剂排放,其余的来源于溶剂、发泡剂等; 目前,此类物质已禁止使用,在汽车制造过程中,CFC-12已被HFC-134a所取代。6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2000年, 目前约2800万平方公里7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8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HFC-134aHFC-134a臭氧层破坏系数为臭氧层破坏系数为0 0温室效应指数温室效应指数GWP1300GWP1300存留时间十几年存留时间十几年 蒙特利尔议定书蒙特利尔议定书没有规定没有规定HFCHFCHFCHFCS S S S使用期限,在使用期限,在联合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中定性为温室气体。京都议定书中定性为温室气体。 资料表明,汽车空调使用的HFC-134a制冷剂平均每年有8.2%被直排到大气中,在缓慢氧化分解过程中,生成大量的温室气体,对环境的破坏力同样不可小视,受到受到气候变化气候变化公约公约的限制。的限制。 工工 质质 二二90年代开始使用的制冷剂品种 9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10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8.2 8.2 确立行业工作目标确立行业工作目标 工作目标:工作目标: 促进制冷剂的有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促进制冷剂的有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抑制废弃制冷剂的产生,依靠适当的处抑制废弃制冷剂的产生,依靠适当的处理处置方法,理处置方法,“禁止排放禁止排放”,“减量低减量低耗耗”,降低环境负荷。,降低环境负荷。11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 8.3 8.3 确立制冷剂确立制冷剂3R3R管理原则和回收技术路线管理原则和回收技术路线 8.3.1 3R8.3.1 3R管理原则管理原则 回回 收收 (Recovery) 在制冷设备维修与报废之前,将系统中的制冷剂回抽到专用的容器中,收集与储存。再循环再循环 (Recycling) 回收的制冷剂通过基本净化过程,如过滤和干燥,就地将其充入设备内循环使用。 再再 生生 (Regeneration) 回收的制冷剂集中送至再生中心,通过过滤、干燥、蒸馏和化学处理后,使其质量提高,恢复到原来的规定标准。12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交科教发交科教发【20072007】397397号交通标准化计划(计划编号号交通标准化计划(计划编号JT 2007-04JT 2007-04)交通行业标准交通行业标准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工艺规范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工艺规范(JT/T 774-2010JT/T 774-2010) 标标 准准 宣宣 贯贯 13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汽车空调制冷剂汽车空调制冷剂 回收、净化、加注机简介回收、净化、加注机简介ROBINAIR AC350CROBINAIR AC350CROBINAIR AC375CROBINAIR AC375CROBINAIR AC790PROROBINAIR AC790PROROBINAIR 17801BROBINAIR 17801B14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汽车空调制冷剂汽车空调制冷剂 回收、净化、加注机简介回收、净化、加注机简介 满足日常维修需求,即回收、净化、抽真空和加注4种功能。 回收功能:回收制冷装置内的R12、R134a制冷剂; 净化功能:对回收的制冷剂进行净化处理,去除其中 的杂质,以便重新利用,这一功能也叫再生; 抽真空功能:将空调系统中的空气和水分彻底抽出; 加注功能:依靠电子计量系统或称重传感器等技 术,实现制冷剂的定量加注,此过程可人工操作, 以满足不同需要。1.1.功功 能能15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汽车空调制冷剂汽车空调制冷剂 回收、净化、加注机简介回收、净化、加注机简介(1)按功能分为: 回收回收; 回收、净化回收、净化; 回收、净化、加注;(2)按工质分为:HFC-134a;CFC-12;其他制冷剂;(3)按工作系统分为:单系统;双系统;多系统;(4)按工作方式分为:自动;半自动;手动。2.2.分分 类类16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本标准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汽车维修业汽车空调制冷剂的回收、净化和加注作业”; 概述了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作业的基本条件、工艺过程及流程、工艺要求、竣工检验以及制冷剂贮存和处理”。17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1.制冷装置 (3.1) 由压缩机、冷凝器、贮液干燥器或气液分离器、节流元件、蒸发器、制冷剂管路和风机等构成,将车室内的热量传递给室外环境的装置。QC/T 720-2004,定义3.52.制冷剂回收 (3.2) 用专用设备将制冷装置中的制冷剂收集到特定外部容器中的过程。18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3.3.制冷剂净化制冷剂净化 (3.3) (3.3) 用专用设备对回收的制冷剂进行循环过滤,去除其中 的非凝性气体、油、水、酸和其他杂质,使其能够重新利用的过程。4.4.制冷剂加注制冷剂加注 (3.4) (3.4) 用专用设备将制冷剂加注到制冷装置中的过程。5.5.清洗清洗 (3.5) (3.5) 用专用设备和指定方法对制冷装置内部进行清洁的过程。6.6.非凝性气体非凝性气体 (3.6) (3.6) 在工作条件下,制冷装置中不能凝结为液相的气体,如空气、冷冻机油蒸气等。19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第四章:作业基本条件(第四章:作业基本条件(P 2P 2)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的能力条件 设备、仪器、工具及材料 人员条件 安全条件 20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汽车空调制冷剂的回收、净化和加注作业应具备以下设备、仪器、工具及材料: a)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并通过质量合格评定,称重装置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b)制冷剂鉴别设备,应具备检测制冷剂类型、纯度、非凝性气体以及其他杂质的功能; c)制冷剂检漏设备,应与制冷剂的类型以及所采用的检漏方法相适应;1.1.设备条件要求设备条件要求 (4.1)(4.1)21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d)温度计(数字温度计或水银温度计),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e)普通干湿球温度计,应在检定有效期内; f)制冷剂,应经过鉴别确认,符合制冷装置规定的制冷剂类型; g)冷冻机油,应符合制冷装置的规定: HFC134a系统:聚烃基乙二醇(PAG)、聚脂类油(POE)、 多羟基化合物(ND11,用于混合动力电驱动压缩机); CFC12系统:矿物基类; h)检漏指示剂,干燥的氦气或氮气、荧光剂等; i)工具,汽车空调系统维修专用工具、加压设备”。22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汽车空调制冷剂的回收、净化、加注作业应由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并持有上岗证书的维修人员进行操作”。2.2.人员条件要求人员条件要求 (4.2)(4.2)23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汽车空调制冷剂的回收、净化和加注作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a)作业场地应通风良好; b)作业场地禁止明火; c)作业时,维修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等,避免接触或吸入制冷剂和冷冻机油的蒸气及气雾。”3.3.环境条件要求环境条件要求 (4.3)(4.3)24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第五章:工艺过程及工艺流程(第五章:工艺过程及工艺流程(P 2P 2)1.1.工艺过程(工艺过程(5.15.1)制冷剂回收作业 (5.1.1)制冷剂回收原则判定 制冷剂检测 制冷剂回收操作 完成回收作业 回收作业准备 执行5个工艺过程的操作 25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在汽车维修过程中,凡涉及制冷剂循环系统的作业,在维修前,均应对制冷装置中的制冷剂进行回收”。 制冷剂回收原则制冷剂回收原则26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制冷剂类型的鉴别可采用以下方法:制冷剂类型的鉴别可采用以下方法:a)查阅车辆使用手册,确认制冷装置规定的制冷剂类 型(HFC-134a或CFC-12);b)检查汽车发动机舱内的空调系统标识、标牌或标签,查 看压缩机、膨胀阀等部件上的标牌或标识,确认制冷装 置规定的制冷剂类型(HFC-134a或CFC-12);c)按a)或b)做初步判别后,还应采用制冷剂鉴别设备检 测制冷装置中制冷剂的类型,确认是否与其规定的制冷 剂类型一致”。 类型鉴别类型鉴别27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采用制冷剂鉴别设备对制冷装置中的制冷剂纯度进行检测”。 纯度检测纯度检测28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根据制冷剂的检测结果确定作业方式:a)制冷装置中存在一种制冷剂(HFC-134a或CFC-12), 且与制冷装置规定的制冷剂类型相符,应进行回收。 纯度低于96%时,应进行净化;b)制冷装置中存在一种制冷剂(HFC-134a或CFC-12), 但与制冷装置规定的制冷剂类型不符,应进行回收。 纯度低于96%时,应进行净化;c)制冷装置中存在“未知制冷剂”或两种以上类型的制冷 剂,表明制冷装置中是多种制冷剂的混合物,该情况 下,不应使用作业用的回收/净化/加注设备进行操 作,应采用另外的制冷剂回收设备进行回收或请专业 机构进行回收和处理。 检测结果检测结果29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a)启动制冷装置运行(35)min。 b)采用回收/净化/加注设备进行制冷剂回收,按 设备使用手册进行管路连接及操作。回收前, 应将软管中的空气排尽。 c)按设备的操作提示结束回收操作” 。回收操作回收操作 30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回收操作要点回收操作要点 “回收所使用的回收、净化、加注设备的适用介质应与所回收的制冷剂类型一致” “不应采用单系统的回收、净化、加注设备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制冷剂进行回收” “按制冷剂的类型分类回收,不应将HFC-134a与CFC-12混装在一个贮罐中” “回收时,贮罐内的制冷剂质量应不超过罐体标称装灌质量的80%”31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制冷剂净化作业 (5.1.2)纯度指标检测 制冷剂净化操作 完成净化作业 净化作业准备 执行4个工艺过程的操作 32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采用回收/净化/加注设备进行制冷剂的净化,具体操作参见设备使用手册”; 净化操作净化操作 制冷剂净化的全过程在回收、净化、加注设备内部完成,由压缩机作为驱动装置,以贮罐为其起点,也为其终点,实现在装置的内部封闭循环。33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如设备功能允许,制冷剂净化操作可与抽真空操作同步进行”; 考虑到后续工序-抽真空的过程需要持续一段时间,为提高工作效率,如设备功能允许,制冷剂净化操作可与抽真空操作同步进行,但应首先完成检漏、补漏和视情的清洗。34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当制冷剂纯度不低于96%时,可结束净化过程”; 有些进口全自动设备,特别是美国设备,如果制冷剂净化指标(98%)已被固化在控制程序中,在这种情况下,可使用制冷剂分析仪进行人工干预纯度检测。 35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完成制冷剂净化操作后,应将分离出来的冷冻机油排入排油壶中,并进行计量。工作在自动模式下的设备,将自动完成排冷冻机油过程,半自动或手动型设备需要人工干预操作”。 由于酸性物质主要溶于润滑油,因此,润滑油分离及排出的过程即是除酸的过程。制冷剂净化完成后,应将分离的润滑油排出。36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制冷剂加注作业 (5.1.3)检漏 视情清洗 抽真空 补充冷冻机油 加注作业准备 执行8个工艺过程的操作 加注制冷剂 检验 完成加注作业 37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启动回收、净化、加注设备的真空泵,抽真空至系统真空度低于-90kPa(相对压力)。关闭歧管表阀门,停止抽真空,并保持真空度至少15min,检查压力表示值变化: 如压力未回升,继续进行微小 泄漏量的检查; 如压力回升,则继续抽真空,如累计抽真空时间超 过30min,压力仍回升,则可以判定制冷装置有泄 漏,应检修制冷装置,并重复进行真空检漏的操作”。 真空检漏真空检漏38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a) 电子检漏 “制冷装置中充入(0.51.5)Mpa的氦气或(0.350.5)Mpa的制冷剂(以检漏设备要求的介质压力为准),采用相应的制冷剂检漏设备进行检漏,应反复检查(23)次”。b) 加压检漏 用加压设备在制冷装置中充入1.5Mpa的氮气,保持压力1小时,如压力表示值下降,则制冷装置存在泄漏,应在各接头处和可疑位置涂抹肥皂水作进一步检查。c) 荧光检漏 制冷装置中充入含有荧光剂的制冷剂,运行(1015)分钟后,用紫外线灯照射各接头处和可疑位置,如有黄绿色或蓝色荧光,证明该处存在泄漏。 微小泄漏量检漏(加压检漏)微小泄漏量检漏(加压检漏)39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采用回收/净化/加注设备或其他适宜的设备进行制冷装置内部清洗”。清洗操作清洗操作1.“应使用清洁、环保的清洗剂”。2.“不应使用CFC-12、HFC-134a等制冷剂对制冷装置 进行开放性清洗”。 40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3 3)抽真空)抽真空 (6.3.3)(6.3.3) 抽真空操作与检漏操作同是加注制冷剂前的重要工艺过程。抽真空目的去除空调系统中的气体去除系统中的水分41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抽真空前,检查压力表示值,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应低于70kPa,如超过该压力,应重新进行回收操作,直到压力达到要求”。抽真空操作抽真空操作“抽真空至系统真空度低于-90kPa”。 42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抽真空操作抽真空操作 “在达到要求的真空度时,应继续抽真空操作,持续时间应不少于15min,以充分排除制冷装置中的不凝气体。大型车辆及空调管路较长的车辆,抽真空时间可适当延长”。 “不应采用回收、净化、加注设备的压缩机抽真空”。43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在加注制冷剂前,应补充冷冻机油,建议的补充量为:制冷剂净化时的排出量+20ml”。补充冷冻机油补充冷冻机油 冷冻机油的种类应符合制冷装置的规定 HFC134a系统:聚烃基乙二醇(PAG)、聚脂 类油(POE)、多羟基化合物(ND11,用于混合 动力电驱动压缩机); CFC12系统:矿物基类;44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补充冷冻机油补充冷冻机油 “补充冷冻机油时,制冷装置应处于真空状态。当制冷装置中存有高压时,不应打开注油阀”。“不应过量补充冷冻机油”。45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标准主要内容说明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制冷剂的加注是在制冷剂贮罐与制冷装 置间的压差下进行。高压端加注时,应关 闭发动机(压缩机停止运转),防止制冷 剂贮罐压力过高;不建议采用低压端加注, 以避免产生“液击”现象,损坏压缩机”。46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图表说明吸气压力与环境温度 47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图表说明空调出风温度与环境温度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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