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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行为税财产行为税政策管理政策管理20142014年年1111月月2222日日财产行为税财产行为税概念:概念: 以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以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或财产价值为征税对象或为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值为征税对象或为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以纳税人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税以纳税人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税种。种。对财产行为课税的作用对财产行为课税的作用 1 1、筹集地方财政资金,提供地方政府行、筹集地方财政资金,提供地方政府行使其职能所需的部分财力。使其职能所需的部分财力。 2 2、对财产行为征税也是国际惯例,大部、对财产行为征税也是国际惯例,大部分实行分税制的国家,都将财产行为税划归地分实行分税制的国家,都将财产行为税划归地方税。方税。 3 3、调节经济作用,促进社会经济正常健、调节经济作用,促进社会经济正常健康发展,节制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财产税税康发展,节制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财产税税额与拥有支配的财产成正比,财产多的多缴,额与拥有支配的财产成正比,财产多的多缴,财产少的少缴)财产少的少缴)我国财产行为税包括的税种我国财产行为税包括的税种十个税种:十个税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资源税。两个附加:两个附加: 教育费附加(作为税种管理)教育费附加(作为税种管理) 地方教育附加(云南省政府基金)地方教育附加(云南省政府基金)性质分类性质分类 1 1、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 2 2、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财产、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财产性质特点)、资源税、烟叶税;性质特点)、资源税、烟叶税; 3 3、行为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行为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印花税、契税; 4 4、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内容及要点主要内容及要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基本概念、历史沿革、开征目的一、基本概念、历史沿革、开征目的和意义和意义 二、特点、税制要素二、特点、税制要素 三、征管规定三、征管规定 四、减免税四、减免税 五、管理要点五、管理要点基本概念基本概念 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财产为征税对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的房屋财产为征税对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规定的土地等级征收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规定的土地等级征收的一种税的一种税 。历史沿革历史沿革 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前身是城市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前身是城市房地产税。房地产税。 二、我国对房产、土地征税的几个历史发展二、我国对房产、土地征税的几个历史发展阶段:阶段: 1 1、19501950年年1 1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设置房产税和地产税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设置房产税和地产税两个独立税种,后经税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两个独立税种,后经税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将两个税种合并,并规定只在核准的城市征收。将两个税种合并,并规定只在核准的城市征收。 1951 1951年年8 8月,政务院颁布城市房地产税月,政务院颁布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暂行条例 ,正式开征城市房地产税。,正式开征城市房地产税。历史沿革历史沿革 2 2、19731973年为简化税制,将对国内工商企业年为简化税制,将对国内工商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并入了工商税,之后,城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并入了工商税,之后,城市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只限于城市房地产管理市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只限于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有房地产的个人和外侨。部门、有房地产的个人和外侨。 3 3、19801980年财政部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华年财政部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华侨、侨眷拥有的房产、住宅以及使用国家土地侨、侨眷拥有的房产、住宅以及使用国家土地征免税收问题的通知(征免税收问题的通知(8080财税字第财税字第082082号)号)明确,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明确,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华侨和侨眷拥有的房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华侨和侨眷拥有的房产,仍按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征收。产,仍按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征收。历史沿革历史沿革 4 4、19821982年我国修改宪法,修订后的宪法明年我国修改宪法,修订后的宪法明确了在我国城市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能拥有确了在我国城市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能拥有房屋所有权而不能拥有土地所有权,房屋可称房屋所有权而不能拥有土地所有权,房屋可称为房产,而土地不能称为地产。为房产,而土地不能称为地产。 第第10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国家所有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国家所有 第第13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历史沿革历史沿革 5 5、19841984年年1010月,推行第二步利改税和完善月,推行第二步利改税和完善工商税制改革,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恢复和工商税制改革,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恢复和开征一些地方税种。鉴于城市房地产税已不适开征一些地方税种。鉴于城市房地产税已不适应修改后的宪法规定和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决应修改后的宪法规定和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决定将其分解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定将其分解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19861986年年1010月首先开征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因月首先开征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因当时条件不够成熟,未能同步开征,暂缓至当时条件不够成熟,未能同步开征,暂缓至19891989年年1 1月才正式开征。月才正式开征。历史沿革历史沿革 6 6、1994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的财税体制和年,我国实行分税制的财税体制和实施深化工商税制的改革,同时,适应分税制实施深化工商税制的改革,同时,适应分税制的需要,组建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的需要,组建中央和地方两套税务机构。 城市房地产税(城市房地产税(20092009年正式停征)、房产年正式停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作为地方收入税种,划归地方税、土地使用税作为地方收入税种,划归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税务局负责征收 。房产税开征时间房产税开征时间 1986 1986年年9 9月月1515日日, ,国务院发布房产税暂行条国务院发布房产税暂行条例、例、19861986年年 10 10月月30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下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云南省实施细则发云南省实施细则, ,自自19861986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施日起施行。行。 1988 1988年年9 9月月2727日,国务院发布城镇土地使日,国务院发布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用税暂行条例、19881988年年1212月月1616日云南省人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实施办法,自政府印发云南省实施办法,自19891989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目的和意义目的和意义 一、房产税的开征,有利于促进、加强房产管理,一、房产税的开征,有利于促进、加强房产管理,提高房屋使用效益,从而达到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提高房屋使用效益,从而达到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目的;有利于调节财富和收入分配。由于房屋是财的目的;有利于调节财富和收入分配。由于房屋是财富的主要表现形式,对房屋、尤其是对单位和个人拥富的主要表现形式,对房屋、尤其是对单位和个人拥有的经营性房屋征税,而对个人拥有用于居住的房屋有的经营性房屋征税,而对个人拥有用于居住的房屋不征税,从而实现运用税收杠杆调节财富的积极作用不征税,从而实现运用税收杠杆调节财富的积极作用 。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开征,有利于加强对土地的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开征,有利于加强对土地的管理,促进土地使用者合理节约使用土地,合理利用管理,促进土地使用者合理节约使用土地,合理利用城镇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同时,可调节不同地城镇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同时,可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土地级差收入,鼓励企业公平竞争。区、不同地段之间土地级差收入,鼓励企业公平竞争。目的和意义目的和意义 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后,适逢我国进入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后,适逢我国进入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时期,由于对个人拥有的非经营性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时期,由于对个人拥有的非经营性房屋不征税,从而有效地配合了我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推屋不征税,从而有效地配合了我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推进。进。 四、当前,在四、当前,在“分税制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开征房产税、财政体制下,开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还有利于筹集地方财政收入;同时,城镇土地使用税,还有利于筹集地方财政收入;同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最稳定的地方税财源,随着经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是最稳定的地方税财源,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税源呈现出稳定的增长趋势,增收潜发展和城市建设,税源呈现出稳定的增长趋势,增收潜力很大。力很大。房、土两税特点房、土两税特点 一、性质:一、性质: 1 1、按收入归属: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收入归属: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都是地方税。收入全部归属地方,都是地方税。 2 2、按征税对象:房产税是财产税,是对纳、按征税对象:房产税是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拥有房屋这种财产征收的税人拥有房屋这种财产征收的“个别财产税个别财产税”或或“单项财产税单项财产税”;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土;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土地使用人通过占用和使用土地获取的土地级差地使用人通过占用和使用土地获取的土地级差收益进行分配,是一种级差资源税。收益进行分配,是一种级差资源税。房、土两税特点房、土两税特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性质问题: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性质问题: 根据宪法规定,城镇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根据宪法规定,城镇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土地使用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土地使用税实质上是对占用和使用土地这种资源的行为税实质上是对占用和使用土地这种资源的行为征税。征税。 可理解为准财产税,但非严格意义上的财可理解为准财产税,但非严格意义上的财产税。产税。 从城镇土地使用税定性,决定其征税原则从城镇土地使用税定性,决定其征税原则是:多占地多缴税,占好地也要多缴税。是:多占地多缴税,占好地也要多缴税。房、土两税特点房、土两税特点 二、特定的征税范围:二、特定的征税范围: 两税都在城市、城镇范围内征收,也就是两税都在城市、城镇范围内征收,也就是条例所称的条例所称的“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房产税对城镇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屋征税;房产税对城镇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屋征税;土地使用税对城镇范围内经营性占用、使用土土地使用税对城镇范围内经营性占用、使用土地征税。地征税。 另外,二税都只对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性房另外,二税都只对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性房屋和占用、使用土地征税。因为非经营性单位屋和占用、使用土地征税。因为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暂不进行征税。和个人,暂不进行征税。房、土两税特点房、土两税特点 三、特定征税对象:三、特定征税对象: (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 具体征税方法根据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决具体征税方法根据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决定:定: 用于经营的自用房屋,按房产计税余值;用于经营的自用房屋,按房产计税余值; 用于出租的,按房屋租金收入。用于出租的,按房屋租金收入。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占用、(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占用、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行为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行为 房、土两税特点房、土两税特点 三、特定征税对象:三、特定征税对象: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差别幅度税额(三)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差别幅度税额 一是调节土地级差收入。级差收入的产生一是调节土地级差收入。级差收入的产生取决于土地的位置;取决于土地的位置; 二是根据市政建设状况和经济繁荣程度确二是根据市政建设状况和经济繁荣程度确定不等的负担水平,使不同城市、城镇,适用定不等的负担水平,使不同城市、城镇,适用不同税额,同一城市、城镇的不同地段,也适不同税额,同一城市、城镇的不同地段,也适用不同税额。用不同税额。房、土两税特点房、土两税特点 四、特点比较(七个方面):四、特点比较(七个方面): 1 1、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都源自城市房、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都源自城市房地产税,征收时间较长,在地产税,征收时间较长,在19941994年工商税制改年工商税制改革中都予以保留,目前是二税并行,分别征管。革中都予以保留,目前是二税并行,分别征管。未来的改革方向,统一被房地产税取代。未来的改革方向,统一被房地产税取代。 2 2、纳税人一致、纳税人一致 基本上,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都是土地基本上,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都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使用税的纳税人。房、土两税特点房、土两税特点 四、特点比较:四、特点比较: 3 3、征收范围一致、征收范围一致 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征收。征收。 4 4、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政策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政策基本一致本一致 现行各项税收政策规定的制定出台,涉及现行各项税收政策规定的制定出台,涉及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针对的行业、单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针对的行业、单位、项目,政策规定大体保持一致,基本上同位、项目,政策规定大体保持一致,基本上同征同免。征同免。房、土两税特点房、土两税特点 四、特点比较:四、特点比较: 5 5、二税的征管规定基本一致、二税的征管规定基本一致 (1 1)两税都由所在地地税机关负责征收;)两税都由所在地地税机关负责征收; (2 2)两税都实行按年征收,分半年或季、)两税都实行按年征收,分半年或季、月缴纳,征收期限基本一致。月缴纳,征收期限基本一致。 6 6、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不同:房产税同:房产税房产;土地使用税房产;土地使用税占用、使用占用、使用土地的行为土地的行为房、土两税特点房、土两税特点 四、特点比较:四、特点比较: 7 7、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税方法不同:房产税以房产计税余值和出租计税方法不同:房产税以房产计税余值和出租租金收入,按比例税率分别计算征收;城镇土租金收入,按比例税率分别计算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占用和使用土地的面积,按每平方地使用税以占用和使用土地的面积,按每平方米适用等级税额计算征收。米适用等级税额计算征收。税制要素税制要素一、纳税人一、纳税人(一)房产税根据暂行条例规定:(一)房产税根据暂行条例规定:1 1、房产产权所有人;、房产产权所有人;2 2、产权属于国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属于国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3 3、产产权权出出典典,在在出出典典期期间间,因因为为房房产产的的产产权权所所有有人人已已无无权支配房产,房产税由承典人缴纳;权支配房产,房产税由承典人缴纳;4 4、为为便便于于征征管管,保保证证房房产产税税及及时时入入库库,在在产产权权所所有有人人、承承典典人人不不在在房房产产所所在在地地或或者者产产权权未未确确定定及及发发生生租租典典纠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税制要素税制要素(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暂行条例规定:(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暂行条例规定:1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2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3 3、土地使用权属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土地使用权属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由实际使用人缴纳;4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税制要素税制要素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重大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重大调整: 2006 2006年年1212月月3131日,国务院以第日,国务院以第483483号令公布号令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自自20072007年年1 1月月1 1日起,将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日起,将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税制要素税制要素二、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定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1 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工矿区内的房屋;2 2、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镇和工矿区内的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税制要素税制要素(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具体解释:(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具体解释: 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 县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县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工矿区:工商业较发达、人口集中、符合国工矿区:工商业较发达、人口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建制镇标准,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务院规定建制镇标准,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企业所在地。税制要素税制要素三、计税依据三、计税依据(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一)房产税的计税依据:1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 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10%-30%后的余值后的余值计算缴纳计算缴纳2 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 按出租房屋的出租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按出租房屋的出租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制要素税制要素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几个概念要明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几个概念要明确:1 1、房产原值:、房产原值: 纳税人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纳税人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科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征价值的配套设施;单独计征价值的配套设施; 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原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原值;值; 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是在确定计税余值时,房产原值的具体减除比例是由省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减除幅度内规定的,我省规由省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减除幅度内规定的,我省规定的减除比例为定的减除比例为30%30%。税制要素税制要素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几个概念要明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几个概念要明确:2 2、如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如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应按规定调整;应按规定调整;3 3、如纳税人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评、如纳税人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评估;估;4 4、如纳税人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如纳税人没有房产原值的,应由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价值进行核定;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价值进行核定;5 5、从租计征仅限房屋的出租部分,如部分出租,、从租计征仅限房屋的出租部分,如部分出租,应按出租面积占全部房屋面积的比例予以扣除,应按出租面积占全部房屋面积的比例予以扣除,分别计征;分别计征;税制要素税制要素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几个概念要明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几个概念要明确:6 6、租金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租金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7 7、融资租赁的房产,因租赁费与租金内涵不同,、融资租赁的房产,因租赁费与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房屋产权随之转移,实际是一种且租赁期满后房屋产权随之转移,实际是一种分期付款购买形式,应按房产计税余值计征;分期付款购买形式,应按房产计税余值计征;8 8、中央空调、电梯等设备,不论是否单独记帐,、中央空调、电梯等设备,不论是否单独记帐,都要纳入房产原值中一并计算征收。都要纳入房产原值中一并计算征收。9 9、自、自20112011年起土价费用不论会计核算如何处理,年起土价费用不论会计核算如何处理,都要并入计税房产价值,一并征收房产税。都要并入计税房产价值,一并征收房产税。税制要素税制要素(二)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平方米计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平方米计算)算)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确定方法: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确定方法:1 1、已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按照土地使用证书、已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按照土地使用证书记载的面积确定;记载的面积确定;2 2、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按照有权批准使、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按照有权批准使用土地的机关的批准文件所批准的土地面积确用土地的机关的批准文件所批准的土地面积确定;定;税制要素税制要素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确定方法: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确定方法:3 3、无土地使用证书和批准文件的,按照纳税人、无土地使用证书和批准文件的,按照纳税人申报的实际土地面积确定,纳税人申报的土地申报的实际土地面积确定,纳税人申报的土地面积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面积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关核定;4 4、因扩建、改建、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增加或、因扩建、改建、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增加或减少的土地,按照变动后的实际土地面积确定;减少的土地,按照变动后的实际土地面积确定;税制要素税制要素四、税率税额四、税率税额(一)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一)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1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1.2%1.2%2 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12%12% (20012001年年1 1月月1 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按的居民住房,减按4%4%税率征收;对企事业单位、税率征收;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自用于居住的住房,自20082008年年3 3月月1 1日起,减按日起,减按4%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税制要素税制要素 (二)土地使用税采用幅度税额(二)土地使用税采用幅度税额 1 1、暂行条例规定税额幅度标准、暂行条例规定税额幅度标准 2 2、省人民政府根据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省人民政府根据暂行条例规定的税额幅度,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额幅度,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 3 3、市、县人民政府在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税、市、县人民政府在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实际将土地划分为若干等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实际将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按不同等级地段制定适用税额标准,报省级,按不同等级地段制定适用税额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税制要素税制要素土地使用税幅度税额的制订和调整土地使用税幅度税额的制订和调整1 1、19881988年,随土地使用税的开征,省政府颁布年,随土地使用税的开征,省政府颁布云南省实施办法同时,发布了我省的土云南省实施办法同时,发布了我省的土地使用税税额表,原地使用税税额表,原19881988年制订的税额,在年制订的税额,在当时国家统一税额幅度标准内,均取低限。当时国家统一税额幅度标准内,均取低限。2 2、19981998年,我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整了一次年,我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整了一次土地使用税税额,此次调整,我省税额标准达土地使用税税额,此次调整,我省税额标准达到了到了19881988年国家税额幅度标准的高限。年国家税额幅度标准的高限。税制要素税制要素土地使用税幅度税额的制订和调整土地使用税幅度税额的制订和调整3 3、20072007年全国统一调整土地使用税幅度税额年全国统一调整土地使用税幅度税额 20062006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国国务务院院以以第第483483号号令令公公布布了了国国务务院院关关于于修修改改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城城镇镇土土地地使使用用税税暂暂行行条条例例的的决决定定。根根据据决决定定,自自20072007年年1 1月月1 1日日起起,对对城城镇镇土土地地使使用用税税年年税税额额标标准准在在原原暂暂行行条条例例规规定定的的基基础上提高础上提高2 2倍。倍。 20072007年年9 9月月7 7日日,省省政政府府发发布布云云南南省省城城镇镇土土地地使使用用税税实实施施办办法法(省省政政府府令令第第143143号号),我我省省新新的的幅幅度度税税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税制要素税制要素国家统一调整前后城镇土地使用税幅度税额标准对比国家统一调整前后城镇土地使用税幅度税额标准对比 (单位:每平方米年(单位:每平方米年/ /税额)税额) 调整前调整前 调整后调整后大城市大城市 0.510 0.510元元 1.530 1.530元元中等城市中等城市 0.48 0.48元元 1.224 1.224元元小城市小城市 0.36 0.36元元 0.918 0.918元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0.24 0.24元元 0.612 0.612元元 税制要素税制要素 项项 目目 地地 区区 土地土地等级等级 适用适用税额税额 适用适用地区地区 大城市大城市 5个以上等级个以上等级3.530 昆明市各市辖区昆明市各市辖区中等城市中等城市4个以上等级个以上等级 2.524 符合条件的设区的市辖区符合条件的设区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和不设区的市小城市小城市 3个以上等级个以上等级218 县城县城 2个以上等级个以上等级112 所有县城所有县城 建制镇、工矿建制镇、工矿区区 2个以上等级个以上等级 0.812 县城以外的建制镇和符合县城以外的建制镇和符合条件的工矿区条件的工矿区 现行我省土地使用税税额表(现行我省土地使用税税额表(20072007年)年)征管规定征管规定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一)两税暂行条例规定:(一)两税暂行条例规定: 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二)我省规定:(二)我省规定: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申报纳税期限分为半年、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申报纳税期限分为半年、季、月,具体适用的申报纳税期限由州(市)季、月,具体适用的申报纳税期限由州(市)地方税务机关确定;地方税务机关确定; 目前,全省各州普遍实行的是按半年分期缴纳,目前,全省各州普遍实行的是按半年分期缴纳,大多州市确定的缴税日期为每年的大多州市确定的缴税日期为每年的4 4、1010月。月。征管规定征管规定二、纳税地点:二、纳税地点: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注意:注意: 纳税人的房产、土地不在同一地方(不属同一纳税人的房产、土地不在同一地方(不属同一县市)的,应按房产座落地点、土地所在地分县市)的,应按房产座落地点、土地所在地分别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别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征管规定征管规定三、征收管理事项:三、征收管理事项: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登记、申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登记、申报、缴纳、违章处理、税务检查等具体管理事项,缴纳、违章处理、税务检查等具体管理事项,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减免税减免税分为两类分为两类: :(一)政策性减免;(一)政策性减免;(二)困难性减免。(二)困难性减免。减免税减免税一、主要优惠政策规定一、主要优惠政策规定(一)两税暂行条例的免税项目:(一)两税暂行条例的免税项目:1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土地;、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土地;2 2、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土地;、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土地;3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土地;4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5 5、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6 6、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7 7、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5-10年。年。 减免税减免税(二)历年来国家制定的政策减免规定(二)历年来国家制定的政策减免规定 政策很多,不一一列举,主要有:政策很多,不一一列举,主要有:1 1、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个人所有居住的房屋用地、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个人所有居住的房屋用地及院落用地及院落用地2 2、监狱、劳教系统;、监狱、劳教系统;3 3、铁路系统企业;、铁路系统企业;4 4、电力行业用地;、电力行业用地;5 5、水利设施用地;、水利设施用地;6 6、民航机场用地;、民航机场用地;7 7、矿山企业用地;、矿山企业用地;减免税减免税8 8、煤炭企业用地;、煤炭企业用地;9 9、盐场盐矿用地;、盐场盐矿用地;1010、交通部门的港口用地;、交通部门的港口用地;1111、高校后勤实体、高校学生公寓;、高校后勤实体、高校学生公寓;1212、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313、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1414、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非营利性科研机构;1515、转制科研机构;、转制科研机构;1616、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幼儿园;减免税减免税1717、中储粮、中储棉、国家储备糖库、国家储备肉库。、中储粮、中储棉、国家储备糖库、国家储备肉库。1818、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919、自、自20122012年年1 1月月1 1日起至日起至20142014年年1212月月3131日对物流企业自日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2020、自、自20132013年年1 1月月1 1日起至日起至20152015年年1212月月3131日对农产品批发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市场和农贸市场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121、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期限为执行期限为20132013年年1 1月月1 1日至日至20152015年年1212月月3131日日减免税减免税2222、应税单位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将住房、应税单位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将住房出售给职工并按规定进行核销账务处理后,住房用地出售给职工并按规定进行核销账务处理后,住房用地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免,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免,比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个人所有住房用地的现比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个人所有住房用地的现行政策执行。行政策执行。2323、自、自20132013年年7 7月月4 4日起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日起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镇土地使用税。2424、自、自20132013年年1 1月月1 1日至日至20152015年年1212月月3131日,对符合条件的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525、自、自20132013年年1 1月月1 1日至日至20152015年年1212月月3131日,对符合条件的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减免税(三)我省自定的政策优惠规定:(三)我省自定的政策优惠规定:1 1、以养路费和运政管理费作为事业经费来源的养路总段、以养路费和运政管理费作为事业经费来源的养路总段、段、道班及运政管理所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段、道班及运政管理所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 2、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转变为经济实体,对其自用房、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转变为经济实体,对其自用房产土地从批准之日起免征三年。产土地从批准之日起免征三年。3 3、对新办或转制组建的报业、出版、发行、书报刊印刷、对新办或转制组建的报业、出版、发行、书报刊印刷、广电、电影、放映、演艺、体育等文化企业,自开业广电、电影、放映、演艺、体育等文化企业,自开业之日起,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之日起,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免征5 5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免税减免税二、困难性减免二、困难性减免(一)房产税的困难减免权限(一)房产税的困难减免权限1 1、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减免税减免税2 2、云南省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云南省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1 1)属于地、州、市范围内全面性的减税和免)属于地、州、市范围内全面性的减税和免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2 2)属于县(市)范围内全面性的减税或免税,)属于县(市)范围内全面性的减税或免税,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审批,报省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审批,报省税务局备案;税务局备案;(3 3)个别纳税确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给)个别纳税确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给予减税或免税照顾的,由县(市)地方税务局予减税或免税照顾的,由县(市)地方税务局审批。审批。减免税减免税(二)土地使用税的困难减免权限(二)土地使用税的困难减免权限1 1、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原规定土地、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原规定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权限在国家税务总局,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权限在国家税务总局,20042004年后下放到省级地税机关。年后下放到省级地税机关。2 2、我省在、我省在20092009年国务院第三批行政审批制度改年国务院第三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以省人民政府第革中,以省人民政府第150150号令,将土地使用号令,将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下放到州、市地方税务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下放到州、市地方税务机关审批,同时,规定审批时限为机关审批,同时,规定审批时限为2626天。天。减免税减免税3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务总局公告20142014年第年第1 1号)明确,土地使用税号)明确,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下放至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下放至县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关 (含县级)。(含县级)。 经研究,我省决定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经研究,我省决定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地税机关。减免税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地税机关。 目前正在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手续,待完成目前正在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手续,待完成后由省政府正式公布。后由省政府正式公布。减免税减免税(三)土地使用税的困难减免程序规定:(三)土地使用税的困难减免程序规定:1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2005129129号)号) 2 2、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云南省人民政、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第府第150150号令的通知(云地税发号令的通知(云地税发20082008324324号)号)减免税减免税(四)按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管理规定,土地使用税困(四)按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管理规定,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原则:难减免审批原则: 1 1、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和占地不合理的企业,一般不、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和占地不合理的企业,一般不予减免;予减免; 2 2、对国家不鼓励发展、以及非客观原因发生纳税困难、对国家不鼓励发展、以及非客观原因发生纳税困难的,原则上也不给予减免;的,原则上也不给予减免; 3 3、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 4 4、盈利企业和微亏企业原则上不予减免;、盈利企业和微亏企业原则上不予减免; 5 5、本着有利于当地财政收入平衡,有利于税收收入计、本着有利于当地财政收入平衡,有利于税收收入计划平衡,与收入计划挂钩,与收入增收、清缴欠税相划平衡,与收入计划挂钩,与收入增收、清缴欠税相结合。结合。 减免税减免税(五)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程序(五)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程序1 1、纳税人书面申请(填报纳税人减免税申请、纳税人书面申请(填报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提交相关资料);审批表、提交相关资料);2 2、基层管理分局(所)进行受理、基层管理分局(所)进行受理 (包括审核材(包括审核材料、实地调查、审核研究、意见上报);料、实地调查、审核研究、意见上报);3 3、县级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上报(主要是复、县级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上报(主要是复核审查申请人基本情况和困难实际、申请减免核审查申请人基本情况和困难实际、申请减免税理由是否充分)税理由是否充分) 减免税减免税4 4、州市级地方税务机关审批(主要以审查政策、州市级地方税务机关审批(主要以审查政策适用标准和条件为主,减免政策适用依据是否适用标准和条件为主,减免政策适用依据是否恰当、准确,本着贯彻土地使用税政策规定精恰当、准确,本着贯彻土地使用税政策规定精神和综合平衡为主,本着公正、公开原则进行神和综合平衡为主,本着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审批)审批)5 5、后续管理(包括各级地税机关纳入管理考核、后续管理(包括各级地税机关纳入管理考核、减免税统计管理、对企业跟踪问效等方面)减免税统计管理、对企业跟踪问效等方面)6 6、省局:对各地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不定期)、省局:对各地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不定期)及执法督查(每年列入执法督查计划内容)。及执法督查(每年列入执法督查计划内容)。 减免税减免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程序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程序强调做到:强调做到: 按执法责任制办事;按执法责任制办事; 坚持集体审批制度。坚持集体审批制度。管理要点管理要点一、房产税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房产税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确定房产原值必须要熟悉房产和房屋附属(一)确定房产原值必须要熟悉房产和房屋附属设备的设备的“概念概念” 对此,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对此,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船使用税几个业务问题的解释与规定(8787财税地字第财税地字第003003号)进行了解释。号)进行了解释。管理要点管理要点1 1、关于房产的解释、关于房产的解释 房产是房屋形态的财产,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房产是房屋形态的财产,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注意不属于房产、不缴纳房产税的范围:注意不属于房产、不缴纳房产税的范围: 指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指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油气罐等。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油气罐等。管理要点管理要点2 2、关于房屋附属设备的解释、关于房屋附属设备的解释 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气、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应计入房产的原值缴纳房产税。应计入房产的原值缴纳房产税。管理要点管理要点房屋附属设备要注意两点:房屋附属设备要注意两点: 1 1、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2 2、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管理要点管理要点(二)从租计征优先于从价计征,一旦房产发生(二)从租计征优先于从价计征,一旦房产发生出租,不再实行从价计征;出租,不再实行从价计征;(三)房产部分出租时,应同时适用两种计征方(三)房产部分出租时,应同时适用两种计征方法,房屋的出租部分按租金收入计征,房屋的法,房屋的出租部分按租金收入计征,房屋的自用部分按房产应税余值计征,出租房产的原自用部分按房产应税余值计征,出租房产的原值部分要从房产原值总额中剔除值部分要从房产原值总额中剔除; ; 管理要点管理要点(四)注意区别以房屋作价进行投资联营和将房(四)注意区别以房屋作价进行投资联营和将房屋进行出租两种情况屋进行出租两种情况 原则是,看其是否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原则是,看其是否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联营风险。如是,则视为投资联营,按房产担联营风险。如是,则视为投资联营,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如不是,即为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如不是,即为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的租金,应按租金收入计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的租金,应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缴房产税。 管理要点管理要点(五五)产产权权出出典典后后,应应由由对对房房屋屋具具有有支支配配权权的的承承典人来缴纳房产税典人来缴纳房产税(六)免税单位(如国家机关)进行房屋出租,(六)免税单位(如国家机关)进行房屋出租,无论是租给缴税单位还是免税单位,都应按租无论是租给缴税单位还是免税单位,都应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七七)从从20012001年年1 1月月1 1日日起起,对对个个人人按按市市场场价价格格出出租租的的居居民民住住房房,其其应应缴缴纳纳的的房房产产税税暂暂减减按按4%4%的的税率缴纳。税率缴纳。(八)(八)20092009年年1 1月月1 1日起,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日起,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的应税房产,统一按规定缴纳房产税。的应税房产,统一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管理要点管理要点(九)凡在征税范围内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九)凡在征税范围内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十)(十)20112011年年1 1月月1 1日起,地价费用在会计上分开日起,地价费用在会计上分开核算的,均应并入计税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核算的,均应并入计税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管理要点管理要点二、土地使用税管理和检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二、土地使用税管理和检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基层地税机关应全面掌握管辖区域内全部(一)基层地税机关应全面掌握管辖区域内全部土地的使用情况以及发生的土地出让、转让等土地的使用情况以及发生的土地出让、转让等动态情况动态情况 一是通过土地管理部门取得土地使用和出一是通过土地管理部门取得土地使用和出让、转让等情况和数据;让、转让等情况和数据; 二是特别注意是否有新的纳税人出现,以二是特别注意是否有新的纳税人出现,以免漏管漏征。免漏管漏征。管理要点管理要点(二)管理中应注意核实纳税人申报的土地使用(二)管理中应注意核实纳税人申报的土地使用面积是否准确,以免少征漏缴,同时检查适用面积是否准确,以免少征漏缴,同时检查适用等级税额;等级税额; 特别是没有核发土地使用证的,要查阅有特别是没有核发土地使用证的,要查阅有权批准征地的机关批准文件,条件允许时应进权批准征地的机关批准文件,条件允许时应进行实地查看和工具测量,取得真实土地情况。行实地查看和工具测量,取得真实土地情况。管理要点管理要点(三)同时涉及征免税时,应注意对照政策规定(三)同时涉及征免税时,应注意对照政策规定核实征免界限,特别是免税单位的主体资格、核实征免界限,特别是免税单位的主体资格、应征、免税土地面积;应征、免税土地面积;(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检查可与房产税检查结(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检查可与房产税检查结合进行。合进行。房地产税改革房地产税改革1 1、20032003年提法:开征物业税(十六届三中全会)年提法:开征物业税(十六届三中全会)2 2、20032003年至年至20112011年,研究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政年,研究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政策框架和技术路线,争议较大;策框架和技术路线,争议较大;3 3、20122012年,逐步提出物业税实施的困难,过渡年,逐步提出物业税实施的困难,过渡性地开征房地产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性地开征房地产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合并);4 4、20132013年年1111月,正式明确月,正式明确“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并适时推进改革”,不再提,不再提“物业税物业税”。(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车船税车船税主要内容及要点主要内容及要点主要内容及要点主要内容及要点一、车船税法的出台情况一、车船税法的出台情况二、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额表二、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目税额表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 四、代扣代缴四、代扣代缴五、减免税五、减免税车船税法的出台车船税法的出台20112011年年2 2月月25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十九次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车船税法并公布,自会议通过车船税法并公布,自20122012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日起施行施行20112011年年1212月月5 5日,国务院以第日,国务院以第611611号令公布车船号令公布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税法实施条例20112011年年1212月月1414日,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车船日,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车船税政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政发税政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政发20112442011244号)号)改革原车船使用税的必要性改革原车船使用税的必要性1 1、原车船使用税税额标准确定时间早,标准低。、原车船使用税税额标准确定时间早,标准低。2 2、税种性质模糊,、税种性质模糊,“使用使用”两字兼有行为税性两字兼有行为税性质,给界定纳税人带来不利。质,给界定纳税人带来不利。3 3、内外两套税制并存。、内外两套税制并存。4 4、车船使用税税种性质与国家燃油机制改革有、车船使用税税种性质与国家燃油机制改革有冲突,如不先改革,将十分被动。冲突,如不先改革,将十分被动。5 5、免税范围过宽。、免税范围过宽。6 6、征管制度欠缺。、征管制度欠缺。税制要素税制要素纳税人:纳税人:车船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船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车船税。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车船税。 对比过去:对比过去:不仅适用于国内的单位和个人不仅适用于国内的单位和个人, ,同样适用于外同样适用于外企和外籍个人企和外籍个人引入引入 “ “管理人管理人”的概念的概念税制要素税制要素征税范围:征税范围:1 1、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车辆和船舶;2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动车辆和船舶。 车船登记管理部门:公安、交通运输、农业、车船登记管理部门:公安、交通运输、农业、渔业等部门。渔业等部门。车船税车船税法法税目税额表税目税额表一、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一、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备注:核定载客人数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 9人(含)以下人(含)以下 )1 1、1.01.0升(含)以下升(含)以下 每辆每辆 60 60元至元至360360元元2 2、1.01.0升以上至升以上至1.61.6升(含)升(含) 每辆每辆 300 300元至元至540540元元3 3、1.61.6升以上至升以上至2.02.0升(含)升(含) 每辆每辆 360 360元至元至660660元元4 4、2.02.0升以上至升以上至2.52.5升(含)升(含) 每辆每辆 660 660元至元至12001200元元5 5、2.52.5升以上至升以上至3.03.0升(含)升(含) 每辆每辆 1200 1200元至元至24002400元元 6 6、3.03.0升以上至升以上至4.04.0升(含)升(含) 每辆每辆 2400 2400元至元至36003600元元 7 7、4.04.0升以上升以上 每辆每辆 3600 3600元至元至54005400元元车船税车船税法法税目税额表税目税额表二、商用车二、商用车1 1、客车(备注:核定载客人数、客车(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 9人以上,包括电车)人以上,包括电车) 每辆每辆 480 480元至元至14401440元元2 2、货车(备注: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货车(备注: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汽车等) 整备质量每吨整备质量每吨 16 16元至元至120120元元三、挂车三、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整备质量每吨 按照货车税额的按照货车税额的50%50%计算计算 四、其他车辆四、其他车辆(备注:不包括拖拉机)(备注:不包括拖拉机) 1 1、专用作业车、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量每吨整备质量每吨 16 16元至元至1201202 2、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整备质量每吨整备质量每吨 16 16元至元至120120元元车船税车船税法法税目税额表税目税额表五、摩托车五、摩托车 每辆每辆 36 36元至元至180180元元六、船舶六、船舶1 1、机动船舶(备注: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机动船舶(备注: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动船舶税额的50%50%计算)计算) 净吨位每吨净吨位每吨 3 3元至元至6 6元元2 2、游艇、游艇 艇身长度每米艇身长度每米 600 600元至元至20002000元元 车船税车船税 税目税额表税目税额表各税目计税依据的来源:各税目计税依据的来源:1 1、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等计税标准,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瓦、艇身长度等计税标准,以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所载数据为准。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所载数据为准。2 2、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和依法应当登记而未、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和依法应当登记而未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办理登记或者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经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标注的车船,经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标注的技术参数、数据为准。技术参数、数据为准。 车船税车船税 税目税额表税目税额表各税目计税依据的来源:各税目计税依据的来源:3 3、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核定,没有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国家相关标准的参照同类车船核定。车船税车船税 云南省税目税额表云南省税目税额表一、乘用车一、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核定(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人数9 9人(含)以下人(含)以下 )(计税单位:每辆)(计税单位:每辆)1 1、1.01.0升(含)以下的升(含)以下的 60 60元元2 2、1.01.0升以上至升以上至1.61.6升(含)的升(含)的 300 300元元3 3、1.61.6升以上至升以上至2.02.0升(含)的升(含)的 390 390元元4 4、2.02.0升以上至升以上至2.52.5升(含)的升(含)的 780 780元元5 5、2.52.5升以上至升以上至3.03.0升(含)的升(含)的 1800 1800元元6 6、3.03.0升以上至升以上至4.04.0升(含)的升(含)的 3000 3000元元7 7、4.04.0升以上的升以上的 4500 4500元元车船税车船税 云南省税目税额表云南省税目税额表二、商用车二、商用车1 1、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客车(核定载客人数10-1910-19人,包括电车)人,包括电车) 每辆每辆 480 480元元2 2、客车(核定载客人数、客车(核定载客人数2020人(含)以上,包括电车)人(含)以上,包括电车) 每辆每辆 540 540元元3 3、货车(备注: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货车(备注: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汽车等) 整备质量每吨整备质量每吨 60 60元元三、挂车三、挂车(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 30 30元元 车船税车船税 云南省税目税额表云南省税目税额表四、其他车辆四、其他车辆(不包括拖拉机)(计税单位:整备(不包括拖拉机)(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质量每吨)1 1、专用作业车、专用作业车 60 60元元2 2、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6060元元五、五、摩托车摩托车(计税单位:每辆)(计税单位:每辆) 36 36元元车船税车船税 云南省税目税额表云南省税目税额表六、船舶六、船舶1 1、机动船舶、机动船舶(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额的50%50%计算)计算) (计税单位:净吨位每吨)(计税单位:净吨位每吨)净吨位不超过净吨位不超过200200吨吨 3 3元元净吨位超过净吨位超过200200吨但不超过吨但不超过20002000吨的吨的 4 4元元净吨位超过净吨位超过20002000吨但不超过吨但不超过1000010000吨的吨的 5 5元元净吨位超过净吨位超过1000010000吨的吨的 6 6元元车船税车船税 云南省税目税额表云南省税目税额表2 2、游艇、游艇(计税单位:艇身长度每米)(计税单位:艇身长度每米)艇身长度不超过艇身长度不超过1010米的米的 600 600元元艇身长度超过艇身长度超过1010米但不超过米但不超过1818米的米的 900900元元艇身长度超过艇身长度超过1818米但不超过米但不超过3030米的米的 13001300元元艇身长度超过艇身长度超过3030米的米的 2000 2000元元辅助动力帆艇辅助动力帆艇 600 600元元税制要素税制要素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 1、新购置机动车:、新购置机动车: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应当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应当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期的当月为准。税制要素税制要素纳税期限:原有机动车: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纳税期限:原有机动车: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车船税法第九条)政府确定。(车船税法第九条)我省规定:我省规定: 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缴纳。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缴纳。1 1、纳税人自行向车船登记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人自行向车船登记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应当于当年纳的,应当于当年1212月月3131日之前,一次性申报缴纳。日之前,一次性申报缴纳。2 2、新购车船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起、新购车船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起6060日内申报缴纳。日内申报缴纳。 3 3、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同时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同时缴纳。车船税车船税购置的新车船当年税款计算购置的新车船当年税款计算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税制要素税制要素退税:退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算缴纳车船税。 税制要素税制要素车船税的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车船税的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为车船的登记地。 不能提供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的应税车辆,不能提供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的应税车辆,应当在购买保险时按照当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应当在购买保险时按照当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计算缴纳车船税。 代扣代缴代扣代缴车船税法第六条规定: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车船税法第六条规定: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机动车车船税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在机动车交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上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代扣代缴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 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注意:注意: 保险机构与地税机关之间的代扣代缴关系,保险机构与地税机关之间的代扣代缴关系,是依法建立起来的法定代扣代缴关系(有别于是依法建立起来的法定代扣代缴关系(有别于委托关系,保险机构不得拒绝)。委托关系,保险机构不得拒绝)。 代扣代缴代扣代缴纳税人的义务:纳税人的义务:1 1、纳税人缴纳车船税时,应当提供反映排气量、纳税人缴纳车船税时,应当提供反映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千瓦、艇身长度等与纳税相关信息的相应凭证以及税务身长度等与纳税相关信息的相应凭证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如纳税人以前年度已提供资料信息的,可如纳税人以前年度已提供资料信息的,可以不再提供。以不再提供。 2 2、已完税或者依法减免税的车辆,纳税人应当、已完税或者依法减免税的车辆,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代扣代缴代扣代缴3 3、扣缴义务人已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已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4 4、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 代扣代缴代扣代缴扣缴义务人的责任:扣缴义务人的责任:1 1、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以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收税款凭证。2 2、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扣、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收代缴税款时,可以一并代收代缴义务人在代收代缴税款时,可以一并代收代缴税款的滞纳金。缴税款的滞纳金。代扣代缴代扣代缴3 3、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解缴代收代缴的税款和、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解缴代收代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滞纳金,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保险机构应于次月保险机构应于次月1515日前填报车船税扣缴申报日前填报车船税扣缴申报表,向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如实申报解表,向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如实申报解缴上月代收代缴税款。申报解缴税款时,应同缴上月代收代缴税款。申报解缴税款时,应同时报送未代收机动车车船税报告表。时报送未代收机动车车船税报告表。 4 4、地方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地方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向保险机构及时足额支付代收手续费。定标准,向保险机构及时足额支付代收手续费。 减免税减免税一、车船税法第三条规定的免税车船:一、车船税法第三条规定的免税车船:1 1、捕涝、养殖渔船;、捕涝、养殖渔船;2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3 3、警用车船;、警用车船;4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车船。减免税减免税二、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征或者免征车船二、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车船税法第四条);税(车船税法第四条); 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车船范围,由国务院财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车船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批准。(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下发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下发通知(财税知(财税201219201219号)规定,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号)规定,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并根据国务院规定公布了节约能源并根据国务院规定公布了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使用新能源车辆(船舶)减免车船税(船型)目录(船舶)减免车船税(船型)目录减免税减免税三、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三、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车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车船税法第四条);船税法第四条); 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自治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备案。(车船税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备案。(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省政府云政发(省政府云政发20112442011244号第三条第(三)款)号第三条第(三)款)减免税减免税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车船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车船税法第五条)税法第五条)我省规定:我省规定:(一)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一)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以县级地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以县级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并出具免证证明后,免征车船方税务机关核准并出具免证证明后,免征车船税。税。减免税减免税(二)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船、在县内或(二)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船、在县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镇)村的班线运行的客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镇)村的班线运行的客运汽车等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经县级地方税务运汽车等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经县级地方税务机关确认并出具免证证明,免征车船税:机关确认并出具免证证明,免征车船税:1 1、依法取得营运许可;、依法取得营运许可;2 2、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3 3、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票价;、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票价;4 4、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和政府指令性任务,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伤残和政府指令性任务,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伤残军人等提供减免票优惠。军人等提供减免票优惠。 减免税减免税五、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五、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1 1、按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按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日起5 5年内免征车船税;年内免征车船税;2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之日起5 5年内免征车船税。年内免征车船税。印花税印花税主要内容及要点主要内容及要点主要内容及要点主要内容及要点一、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二、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二、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环节和地点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环节和地点四、征收管理四、征收管理五、减免税五、减免税基本概念基本概念 印印花花税税是是对对在在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境境内内书书立立、领领受受条条例例所所列列举举的的凭凭证证征征收收的的一一种种税税。换换句句话话讲讲,凡凡订订立立应应税税合合同同或或领领受受应应税税凭凭证证的的单单位位和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由于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由于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来履行纳税义务,因此,称为印花税。印花税票来履行纳税义务,因此,称为印花税。 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 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属于征税范围内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属于征税范围内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人。 按照书立、领受凭证的不同,印花税的纳按照书立、领受凭证的不同,印花税的纳税人分为立合同人、立帐簿人、立据人、领受税人分为立合同人、立帐簿人、立据人、领受人。人。 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注意纳税人四个不分:注意纳税人四个不分:1 1、不分内、外资。包括内资纳税人和外资纳税人。、不分内、外资。包括内资纳税人和外资纳税人。2 2、不不分分经经济济性性质质,不不论论是是国国有有企企业业、集集体体企企业业、股股份份制制企企业业、私私营营企企业业、个个体体经经营营者者,还还是是联联营营企企业业,只只要要签订、领受应税凭证,就要缴印花税;签订、领受应税凭证,就要缴印花税;3 3、不不分分法法人人还还是是自自然然人人,即即不不论论是是企企业业、事事业业单单位位、行行政政单单位位、社社会会团团体体或或其其他他组组织织,亦亦或或是是个个人人,只只要要订订立、领受应税凭证,就要缴纳印花税;立、领受应税凭证,就要缴纳印花税;4 4、不不分分经经济济部部门门,不不论论是是工工业业、农农业业、商商业业、第第三三产产业业,只要发生签订或领受应税凭证,就应缴纳印花税。只要发生签订或领受应税凭证,就应缴纳印花税。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 印花税是双向或多向征税印花税是双向或多向征税。 书书立立一一份份合合同同,凡凡书书立立合合同同的的各各方方均均是是印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如如为为降降低低金金融融风风险险,多多家家银银行行向向某某一一企企业业提提供供贷贷款款并并共共同同书书立立一一份份贷贷款款合合同同,则则提提供供贷贷款款的的银银行行各各方方应应分分别别按按各各自自的的贷贷款款金金额额分分别别缴缴纳印花税。纳印花税。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注意几个问题。注意几个问题。1 1、保人、证人、合同鉴定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保人、证人、合同鉴定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不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当事人,是指对凭不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当事人,是指对凭证负有权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证负有权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 2、有些凭证是由当事人的代理人代为书立的,、有些凭证是由当事人的代理人代为书立的,则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则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3 3、印花税是凭证税,因此,只要签订了应税凭、印花税是凭证税,因此,只要签订了应税凭证,发生了应税行为,就要纳税。证,发生了应税行为,就要纳税。 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印印花花税税的的征征税税对对象象是是书书立立、领领受受的的各各类类凭凭证证。具体包括:具体包括:1010类类合合同同(购购销销合合同同、加加工工承承揽揽合合同同、建建设设工工程程勘勘察察设设计计合合同同、建建筑筑安安装装工工程程承承包包合合同同、财财产产租租赁赁合合同同、货货物物运运输输合合同同、仓仓储储保保管管合合同同、借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3 3种种凭凭证证(产产权权转转移移书书据据、营营业业帐帐簿簿和和权权利利许许可可证照。)证照。) 征税对象征税对象1 1、印印花花税税实实行行正正列列举举征征税税,不不列列举举到到的的凭凭证证不不征征税税,即即通通常常所所讲讲的的点点名名征征税税,点点到到就就征征,不不点到的不征;点到的不征;2 2、印印花花税税是是对对在在国国境境内内书书立立的的凭凭证证征征税税,对对在在国国境境外外书书立立的的凭凭证证,应应在在国国内内使使用用时时贴贴花花,履履行纳税义务。行纳税义务。3 3、必必须须是是书书立立的的、领领受受的的凭凭证证才才征征税税,因因此此,口头合同不征税。口头合同不征税。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各各类类合合同同以以合合同同上上载载明明的的标标的的金金额额为为计计征依据;征依据;产产权权转转移移书书据据以以书书据据上上记记载载的的金金额额为为计计征依据;征依据;记记载载资资金金的的营营业业帐帐簿簿按按“实实收收资资本本”和和“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作为计征依据;作为计征依据;对对不不记记载载金金额额的的应应税税凭凭证证,如如权权利利许许可可证照等,按件征税。证照等,按件征税。 印花税税率印花税税率印花税实行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两种税率。印花税实行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两种税率。1 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千千分分之之一一:适适用用于于财财产产租租赁赁合合同同、仓仓储储保保管管合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同、财产保险合同; 万万分分之之三三:适适用用于于购购销销合合同同、建建筑筑安安装装工工程程承承包合同、技术合同;包合同、技术合同; 万万分分之之五五:适适用用于于加加工工承承揽揽合合同同、建建设设工工程程勘勘察察设设计计合合同同、货货物物运运输输合合同同、产产权权转转移移书书据据、营业帐簿中的记载资金的帐簿;营业帐簿中的记载资金的帐簿; 万分之零点五:适用于借款合同。万分之零点五:适用于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印花税税率注注:对对股股权权转转让让书书据据,征征收收证证券券交交易易印印花花税税,税税率率为为2 2 ,20052005年年1 1月月2424日日,证证券券交交易易印印花花税税调调整整为为11。由由上上海海市市国国税税局局和和深深圳市国税局负责管理。圳市国税局负责管理。2 2、定额税率、定额税率 按件征税的凭证,一般每件按件征税的凭证,一般每件5 5元。元。 注注意意:原原财财产产保保险险合合同同万万分分之之零零点点3 3的的税税率率改为千分之一改为千分之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条条例例规规定定,应应税税凭凭证证应应当当于于书书立立或或者者领领受受时时贴贴花花。具具体体如如下下:订订立立合合同同的的,在在合合同同签签订订时时;产产权权转转移移的的,在在产产权权转转移移书书据据立立据据时时,营营业业帐帐簿簿在在启启用用时时,权权利利许许可可证证照照在在领领受受时时,纳纳税税人人在国境外订立合同的,在国内使用时贴花。在国境外订立合同的,在国内使用时贴花。但但实实行行核核定定征征收收纳纳税税人人,则则为为按按月月或或者者按按季季。这是我省自己规定。这是我省自己规定。纳税环节和地点纳税环节和地点纳税环节,书立或领受时贴花;纳税环节,书立或领受时贴花;纳税地点:原则上一般就地纳税。纳税地点:原则上一般就地纳税。 征收管理征收管理1 1、已已贴贴花花的的凭凭证证,修修改改后后所所载载金金额额增增加加的的,其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2 2、一一份份凭凭证证的的应应纳纳税税数数额额较较大大,超超过过500500元元的的,可可采采用用缴缴款款书书或或完完税税证证缴缴税税,但但要要将将其其中中的的联联粘贴在凭证上,代替贴花;粘贴在凭证上,代替贴花;3 3、同同一一种种类类的的凭凭证证贴贴花花频频繁繁的的,可可采采取取按按期期汇汇总缴纳办法,缴纳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总缴纳办法,缴纳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4 4、三是委托代售税款缴纳的办法;、三是委托代售税款缴纳的办法; 5 5、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减免税减免税1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2 2、财财产产所所有有人人将将财财产产赠赠给给政政府府、社社会会福福利利单单位位、学学校校所所立的书据。立的书据。3 3、国国家家指指定定的的收收购购部部门门与与村村民民委委员员会会、农农民民个个人人书书立立的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农副产品收购合同。4 4、无息、贴贷款合同。、无息、贴贷款合同。5 5、外外国国政政府府或或者者国国际际金金融融组组织织向向我我国国政政府府及及国国家家金金融融机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6 6、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不贴花。、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不贴花。减免税减免税7 7、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8 8、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国营、集体企业兼并,对并入、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国营、集体企业兼并,对并入单位的资产,凡已按资金总额贴花的,接收单位对并单位的资产,凡已按资金总额贴花的,接收单位对并入的资金不再补贴印花。入的资金不再补贴印花。9 9、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1010、对与受援国签订的经援项目合同,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与受援国签订的经援项目合同,暂免征收印花税;1111、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减免税减免税1212、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企业和科研单位,与军队、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企业和科研单位,与军队、武警总队、公安、国家安全部门,为科研和供应军火武警总队、公安、国家安全部门,为科研和供应军火武器(包括指挥、侦察、通讯装备,下同)所签订的武器(包括指挥、侦察、通讯装备,下同)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合同免征印花税。1313、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系统各单位之间,为研制军、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系统各单位之间,为研制军火武器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火武器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1414、经财政贴息的项目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经财政贴息的项目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1515、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减免税减免税1616、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1717、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1818、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1919、对被撤销金融机构接收债权、清偿债务过程中签订、对被撤销金融机构接收债权、清偿债务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2020、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花税。减免税减免税2121、从、从20032003年年1 1月月1 1日起,继续对投资者日起,继续对投资者( (包括个人和机构包括个人和机构) )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2222、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2323、自、自20062006年年1 1月月1 1日起至日起至20082008年年1212月月3131日止,对与高校日止,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学生签订的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2424、信信贷贷资资产产证证券券化化的的发发起起机机构构( (指指通通过过设设立立特特定定目目的的信信托托项项目目 以以下下简简称称信信托托项项目目 转转让让信信贷贷资资产产的的金金融融机机构构,下下同同) )将将实实施施资资产产证证券券化化的的信信贷贷资资产产信信托托予予受受托托机机构构( (指指因因承承诺诺信信托托而而负负责责管管理理信信托托项项目目财财产产并并发发售售资资产产支支持持证证券券的的机机构构,下下同同) )时时,双双方方签签订订的的信信托托合合同同暂暂不不征征收印花税。收印花税。 减免税减免税2525、受托机构委托贷款服务机构、受托机构委托贷款服务机构( (指接受受托机构的委托,指接受受托机构的委托,负责管理贷款的机构,下同负责管理贷款的机构,下同) )管理信贷资产时,双方签管理信贷资产时,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订的委托管理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2626、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与、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与资金保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 (指接受受托机构委托,负责保管信托项指接受受托机构委托,负责保管信托项目财产账户资金的机构,下同目财产账户资金的机构,下同) )、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 (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以及其他为证券以及其他为证券化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签订的其他应税合同,暂免征化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签订的其他应税合同,暂免征收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应缴纳的印花税。收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应缴纳的印花税。2727、受托机构发售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投资者买卖信、受托机构发售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投资者买卖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暂免征收印花税;贷资产支持证券暂免征收印花税; 减免税减免税2828、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因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而、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因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而专门设立的资金账簿暂免征收印花税。专门设立的资金账簿暂免征收印花税。2929、自自20072007年年8 8月月1 1日起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日起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赁合同,免征印花税。3030、自、自20082008年年1111月月1 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印花税。3131、自、自20102010年年1 1月月1 1日起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日起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3232、自、自20112011年年1111月月1 1日起至日起至20142014年年1010月月3131日止,对金融机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印花税改革印花税改革方向:与城建税联动改革,合并,已进入方向:与城建税联动改革,合并,已进入改革计划日程。改革计划日程。贯彻要点贯彻要点7 7、关于减免税管理、关于减免税管理 新条例明确规定,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适用新条例明确规定,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072007年年1212月月1212日下发的关于耕地日下发的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292007129号)明确规定,耕地占用税的减免税管理继续执行国号)明确规定,耕地占用税的减免税管理继续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国税发税发200499200499号),因此,省地税局依据上述减免管号),因此,省地税局依据上述减免管理办法配套下发的关于加强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理办法配套下发的关于加强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申报管理的通知(云地税农字申报管理的通知(云地税农字2005920059号)、关于号)、关于简化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内部审核手续的通知(云简化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内部审核手续的通知(云地税农字地税农字200518200518号)继续执行。号)继续执行。贯彻要点贯彻要点8 8、关于纳税申报:耕地占用税的纳税、关于纳税申报:耕地占用税的纳税申报应使用综合申报表。申报应使用综合申报表。9 9、关于完税凭证:按数据大集中系统、关于完税凭证:按数据大集中系统的运行要求,使用通用完税证,并确的运行要求,使用通用完税证,并确保将土地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内。保将土地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内。1010、关于税款征收:省局已明确纳入、关于税款征收:省局已明确纳入信息化管理范围,各地可用微机开票信息化管理范围,各地可用微机开票征收。征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育附加主要内容及要点主要内容及要点城建税城建税一、概念:一、概念: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二、作用:二、作用: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来源,加快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来源,加快城市建设事业发展,促进生产,改善城城市建设事业发展,促进生产,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境。镇居民生活环境。城建税城建税三、特点:三、特点:1 1、具有特定目的(税款专项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具有特定目的(税款专项用于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维护和建设);施维护和建设);2 2、属于一般附加税(没有自己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属于一般附加税(没有自己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随随“三税三税”附征,征管方法也比照附征,征管方法也比照“三税三税”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办理);办理);3 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负担不依据纳税人的获利水、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负担不依据纳税人的获利水平或经营特点,而是所在城镇的规模和资金需要设计);平或经营特点,而是所在城镇的规模和资金需要设计);4 4、征收范围广(、征收范围广(“三税三税”涵盖我国境内所有经营单位和涵盖我国境内所有经营单位和个人)。个人)。城建税城建税四、立法原则:四、立法原则:1 1、保证稳定的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入;、保证稳定的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入;2 2、限制对企业的乱摊派;、限制对企业的乱摊派;3 3、调动地方政府城市维护和建设的积极性;、调动地方政府城市维护和建设的积极性;4 4、为税制改革创造条件。、为税制改革创造条件。城建税城建税五、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五、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缴纳消费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缴纳消费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无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人,无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还是其他单位、个人,只要缴纳消体工商户,还是其他单位、个人,只要缴纳消费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的任何一种税,都必费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中的任何一种税,都必须缴纳城建税。须缴纳城建税。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在代扣营业税的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在代扣营业税的同时代扣城建税。同时代扣城建税。城建税城建税六、征税范围:六、征税范围: 根据城建税暂行条例规定,凡缴纳消费税、根据城建税暂行条例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缴纳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缴纳城建税。建税。 城建税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征收,但重点在城建税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征收,但重点在城市、县城和建制镇,不在城市、县城、建制城市、县城和建制镇,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也要缴纳,用于乡镇公用事业和公共设镇的,也要缴纳,用于乡镇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维护和建设。施维护和建设。城建税城建税七、计税依据:七、计税依据: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和营业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税额。税税额。 实际缴纳是指如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实际缴纳是指如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享受了减免税,只就未减免实际缴纳的部分计享受了减免税,只就未减免实际缴纳的部分计算征收。也意味着,实际上享受了消费税、增算征收。也意味着,实际上享受了消费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减免,也就享受了城建税的减值税和营业税的减免,也就享受了城建税的减免。免。 实际缴纳,是指实际缴纳实际缴纳,是指实际缴纳“三税三税”的正税的正税部分,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部分,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城建税城建税八、税率和税额计算:八、税率和税额计算:(一)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按所在地不同,分为(一)实行差别比例税率,按所在地不同,分为三个档次:三个档次: 城市市区:城市市区:7%7% 县城和建制镇:县城和建制镇:5%5% 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和建制镇的: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和建制镇的:1%1%(二)计算公式:实缴(二)计算公式:实缴“三税三税”税额税额税率税率城建税城建税九、税收优惠:九、税收优惠:(一)原则上不单独减免,按(一)原则上不单独减免,按“三税三税”减免后实减免后实际缴纳的税额计征,即随际缴纳的税额计征,即随“三税三税”减免而减免;减免而减免;(二)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二)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三税三税”,不征收,不征收城建税;城建税;(三)近年来的优惠政策: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三)近年来的优惠政策: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扶持城镇退役设基金、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扶持城镇退役士兵、大学生创业等等。士兵、大学生创业等等。城建税城建税十、征收管理十、征收管理 征收管理、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征收管理、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违章处理等,都比照违章处理等,都比照“三税三税”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规定办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是为了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教育费附加,是为了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源,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消费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由国务院制定征收教育费附加的一种附加。由国务院制定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条例并公布,从暂行条例并公布,从19861986年年7 7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在全国范围内征收。在全国范围内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是我省自行开征,目的作用与教地方教育附加,是我省自行开征,目的作用与教育费附加完全一致的一种附加,由云南省人民育费附加完全一致的一种附加,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于政府于20052005年制定并公布,在我省范围内征收。年制定并公布,在我省范围内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一)附加率:(一)附加率: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3%3% 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2%(二)征收管理、纳税环节、缴纳期限:(二)征收管理、纳税环节、缴纳期限: 与城建税一致,均依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与城建税一致,均依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执行业税的有关规定执行(三)违章处罚: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暂(三)违章处罚: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暂不处罚。不处罚。谢谢!谢谢!不妥之处,敬请指正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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