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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合同法总则 生活中你订立过合同么?一、合同概念和特征l( (一)概念 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例外: : 婚姻、收养、监护,行政合同 (二)特征 1 1、 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 2 2、 双方、多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3 3、 当事人之间变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4 4、 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合法性)第一节 合同概述( (三) ) 法律行为l1 1 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l 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l2 2 特征l (1)(1)意思表示为要素l (2)(2)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l (3)(3)合法行为(内容)( (三) ) 法律行为l3 3 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1 1) 实质要件 1 1)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A A 自然人: 年龄(周岁);精神状态 a a 无民事行为能力 010010岁+ +精神病人(不能辨认) b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10岁1818(1616)岁+ +精病人(不完全) B B 法人:权利能力相适应(核准登记的范围) 2 2)意思表示真实 3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三)法律行为l 3 3 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l(2 2) 形式要件l 1 1)书面l 一般:纸质等l 特殊:公证、审核、登记、公告等l 2 2)口头l 3 3)其他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电子合同(三)法律行为l4 4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案例:20042004年2 2月,某建筑公司因扩大经营规模,拟在本市找一房主租赁几间厂房。经人介绍,在2 2月2525日,该公司与甲棉纺厂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厂新建厂房于20042004年9 9月底前后竣工并交付使用,就将旧房三间租给该建筑公司,每月租金20002000元,租期1010年。20042004年9 9月2020日,甲厂新建房竣工,并搬进新厂房开展生产经营。建筑公司即于20042004年1010月1414日要求履行合同。而甲厂却告知该建筑公司,甲厂已于20042004年2 2月1818日将三间房租给了个体户李某,李某已于同年9 9月3030日搬进旧厂房。为此,建筑公司无法租到此房,重新另租厂房,损失3030,000000元。建筑公司请法院撤销合同,并要求甲厂承担法律责任。 (三)法律行为4 4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在法律行为中指定一定的条件(期限)把条件的成就与否(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终止的根据。l(1 1)附条件特点: 1 1)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 不确定的事实。 2 2)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事实(非法定) 3 3)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合同的法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 4 4)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l(2 2)附期限特点:l 期限可以明确或者不确定。(三)法律行为l 5 5 无效法律行为l 6 6 可撤销法律行为l (无效合同) l (可撤销合同) l (效力待定合同)二合同法及原则l(一)概念l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l(二)合同法的原则l1、平等原则l2、意思自治l3、公平原则l4、诚实信用原则l5、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1999年颁布并实施(二)合同法的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 合同的分类 (二)当事人是否 互负义务 双务合同单务合同 (三)权利义务否存在对价有偿合同无偿合同(轻过失免责)(一)有无确定名称有名合同无名合同 (四)形式是否有要求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交付标的物为要件(五)合同成立是否以诺成合同实践合同(六)合同的主从关系主合同从合同借用、保管(七)其他:涉己涉他;书面口头w曹某拿着陈某所立凭据找陈某索要国画,索要不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讨论:法院会支持曹某的主张么?陈某:“老曹,我先挂几天就送给你”,当即立据为凭.附:法律行为分类练习题l下列各项合同中,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是( )。A.A.买卖合同 B.B.借款合同C.C.培训合同 D.D.监护合同复习思考题1 1 名词解释 合同 2 2 区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有何意义? ? 一、合同的内容合同内容:权利义务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1)当事人的姓名 名称 住所(2 2)标的(3 3)数量(4 4)质量(5 5)价款或报酬(6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 7)违约责任 (8 8)解决争议的方式l二、合同的形式l 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 .l口头l书面: :合同书 信件 数据电文l其他:默示如何认定荣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的行为?l2006年5月5日荣发实业有限公司利用已经注册的电子邮箱给河南木材原料加工厂发出要求购买其厂生产的原材料的电子邮件一份,电子邮件中明确了如下内容:l(1)需要木材10吨。l(2)要求在5月12日之前,将货送至荣发实业有限公司。l(3)总价格,不高于17000元。l电子邮件还对木材的大小、式样、长短作了说明,并附了样图。l如一方不履行合同承担违约金3000元.l涉及合同的一切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三、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要约 1.1.概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 条件 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讨论:悬赏广告是要约么? ?l讨论:哪一则广告可能引发纠纷?为什么?l (1 1)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01000辆某型号汽车,价格面谈优惠,并有机会中大奖,l (2 2)甲公司通过报纸刊登广告,称其有100010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2020万元,1010天内均能供货。 l 乙公司张经理于广告刊登后于第5 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甲公司的车此时已全部售完. .l l 乙公司张经理准备讨个说法。l三、合同订立的程序 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2.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3.要约的生效、撤回、撤销与失效(1)要约的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数据电文)(2)要约的撤回 要约撤回通知应在要约到达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3)要约的撤销 要约撤销要约通知应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4)要约的失效 1)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 2)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 3) 3)承诺期限届满, ,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 4)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变更 甲商场欲于乙公司订立合同, 请分别指出甲方发出要约的生效、撤回、撤销的时间。乙公司甲商场甲1111、1 1 发电乙11、3收讫11、5回复乙公司回复117到达甲方 11、10甲方:我公司需儿童羽绒服2000件,款式标准、价格、运输方式付款方式等与以往惯例相同,并在11月10日前回复。( 2006年11月1日)乙公司甲商场甲方:我公司需儿童羽绒服2000件,款式标准、价格、运输方式付款方式等与以往惯例相同,并在11月10日前回复。( 2006年11月1日)甲1111、1 1 发电乙11、3收讫11、5回复 以下四种情况的有何共同法律后果?1乙公司回复:公司转产不在加工儿童羽绒服 2甲商场因被宣布公司破产不准备订购,撤消要约 3 乙公司回复:其他合同条款不变,仅能提供1000件4乙公司11月15日回复:接受甲商场订货条件并发货117到达甲方 11、10 乙公司甲商场 甲:我公司订儿童羽绒服20002000件,款式标准、价格、运输方式付款方式等与以往惯例相同,请在1111月1010日前回复。甲1111、1 1 发电乙11、3收讫11、5回复乙公司11月5日回复:完全接受你方合同条款117到达甲方 11、10乙公司的回复在合同的订立中有何法律效力? 乙公司甲商场 甲:我公司订儿童羽绒服20002000件,款式标准、价格、运输方式付款方式等与以往惯例相同,请在1111月1010日前回复。甲1111、1 1 发电乙11、3收讫11、5回复乙公司11月5日回复:完全接受你方合同条款117到达甲方 11、10乙公司的回复在合同的订立中有何法律效力?三、合同订立的程序 (二)承诺 1.1.概念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条件 必须在合理期限内作出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一致 三、合同订立的程序2.2.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3.3.承诺的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生效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乙公司甲商场 甲:我公司订儿童羽绒服20002000件,款式标准、价格、运输方式付款方式等与以往惯例相同,请在1111月1010日前回复。甲1111、1 1 发电乙11、3收讫11、5回复乙公司11月5日回复:完全接受你方合同条款117到达甲方 11、10请指出乙公司承诺的生效时间和可撤回的时间.l练习:l 20072007年4 4月30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 5月3 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 5月8 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 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A.2007A.2007年4 4月3030日 B.2007B.2007年5 5月3 3日C.2007C.2007年5 5月8 8日 D.2007D.2007年5 5月9 9日l练习:l 20072007年4 4月30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 5月3 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 5月8 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 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B B)。A.2007A.2007年4 4月3030日 B.2007B.2007年5 5且3 3日C.2007C.2007年5 5月8 8日 D.2007D.2007年5 5月9 9日练习:l 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于3 3月8 8日发出承诺信函,3 3月1010日承诺信函寄至甲,但甲的法定代表人当日去赈灾,3 3月1111日才知悉该函内容,遂于3 3月1212日致函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 )(20042004年)lA A3 3月8 8日lB B3 3月1010日lC C3 3月1111日lD D3 3月1212日练习:l 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于3 3月8 8日发出承诺信函,3 3月1010日承诺信函寄至甲,但甲的法定代表人当日去赈灾,3 3月1111日才知悉该函内容,遂于3 3月1212日致函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的生效时间是(B B )(20042004年)lA A3 3月8 8日lB B3 3月1010日lC C3 3月1111日lD D3 3月1212日 四、合同成立的时间及地点(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1.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 2.采用合同书形式的-自双方签字或盖章 3.采用确认书的合同-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4.未采用法定、约定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二)合同的成立地点l1 1、合同成立地点:承诺生效地点l2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l 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l3 3、以合同书订立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地点五格式条款1概念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 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2对格式条款的规制(1)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予以说明。(2)无效的情形: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3)解释原则:有利于不提供格式合同一方注意注意合同条款解释应按照合同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来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l例: :车上人员在车下?投保座位险遭无理拒赔. .l2001年9月14日,个体户陈革新驾驶鄂21909号大货车在由陕西拉苹果行至国道312线商州路段时,由于道路阻塞,遂依次停靠在路右侧。接着,陈革新下车检修车辆,不料车辆后滑,陈躲避不及被当场轧死在车轮下,并将车后停放的鄂22946号大货车撞损,造成重大交通事故。l2003年6月18日,家属刘青会根据保险合同向枣阳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枣阳人保公司赔偿车上座位险保险金万元。l针对原告的诉讼,枣阳人保公司辩解称,依据中保监发16号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部分附加险中的车上责任险条款第二条第一款第4项之规定,车上人员在车下时所受人身伤亡,保险人应当免责,不承担赔偿责任。六免责条款l1免责条款-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排除或限制一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lHiU!HiU!浩友网站用户在遵守法律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您的任何言论版权归自己所有,您使用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产生的一切后果将完全由您自已承担。l2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案例:正味贸易公司与沃尔玛供货纠纷l20032003年9 9月1414日,南昌市民王菊根和其女儿吃了南昌沃尔玛购物广场购买的金针菇,发生食物中毒,南昌沃尔玛购物广场向消费者赔偿了8 8万元。由于该金针菇的供货商为南昌市正味贸易有限公司,20042004年9 9月2424日,沃尔玛将正味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供货商补偿其支付给王菊根的8 8万元及赔偿其商业信誉损失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共计90 90 余万元。l 被告抗辩: :l 提出双方签订的购货合同是格式合同,合同中有关于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 .l 法院审理: :l 原被告签订的购货合同是原告提供的格式合同,合同中关于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的条款。8 8万元损失依据不充分,只判令正味公司赔偿沃尔玛商业信誉损失1 1万元。七、缔约过失责任信赖利益 1.概念 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故意或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甲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公司的赔偿,索赔范围可以包括那些?l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了一个购销碎木片合同100100吨,当时的市场价为每吨5050元,协议合同价为5050元。l 因发现市场价格上涨乙公司反悔,不肯在合同书上签字,合同未能成立。甲只得以市场价另行向丙公司购买,而这时的市场价已涨到5555元。此时,甲为订约已支付了各种费用500500元。 (1 1)假借订立合同, ,恶意进行磋商 3.3.情形 (2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 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3 3)泄露或不正当使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 (4 4)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2.损害赔偿范围: 信赖利益的损失 包括:缔约费用、履行费用、合理的间接损失l1.简述合同订立的过程。l2.什么格式条款?合同法对格式条款有何特殊规定? 复习思考题讨论:乙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货款?l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至国内销售的合同。甲公司依双方约定,按期将香烟运至境内,但乙公司提走货物后,以目前账上无钱为由,要求暂缓支付货款,甲公司同意。l3个月后,乙公司仍未支付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三节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生效1 1、概念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2 2、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合同成立: :当事人达成协议建立了合同关系;合同生效: :合同具备法定条件后才产生法律效力。3、合同的生效要件 (1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 2)意思表示真实 (3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可能 有效合同、分类: 无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二、效力待定合同1 1、概念 合同成立时是否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2 2、种类(1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相对人催告(法定代理人1 1个月追认);善意相对人撤销权(2 2)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l 合同法第51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 (3 3)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代订的合同讨论:甲方的诉讼要求有无法律依据? 某矿泉水厂(甲方)为便于联系业务,扩大销路,聘请某机关(乙方)后勤部门干部朱某当业务顾问并支付津贴。朱某未通过单位有关领导私自以单位的名义,与甲方签订了一份购销矿泉水合同,并采取欺骗手段偷盖了单位印章。合同签订后,朱某又拿着合同到机关下属单位要求按合同购买矿泉水。不久,某机关(乙方)领导得知此事,指令机关下属单位拒绝收货。 为此,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甲方以乙方不履行合同为由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并赔偿损失。 分析: 合同法第4848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案例:朱某承担责任l 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协议是否有效?分析:张某的代理行为有何特点?其签订的购销协议是否有效?l l 表见代理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善意第三人确信其有代理权并与之实施民事行为,因而法律规定本人必须承担法律效果的代理。l 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三、无效合同1 1、概念和特点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 特点: 违法性; 国家干预性; 不得履行性; 自始无效性。2 2、无效合同的种类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损害公共利益的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3 3、无效的免责条款 (1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4 4、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1 1)返还财产; (2 2)赔偿损失; (3 3)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四、可撤销合同1. 1. 概念和特征 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特征(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2)可撤销合同须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撤销权; (3)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2.2.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3.3.撤销权的行使 行使的主体 行使的期限(1 1年)合同性质、对方当事人的身份、标的物的情况、价款和报酬等讨论:商店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 ?l 某商场新进一款超薄手机价格定为25982598元。柜台组长在制作价签时,误将25982598元写为598598元。赵某在浏览该柜台时发现该手机物美价廉,于是用信用卡支付11961196元购买了两台。一周后,商场盘点时,发现少了40004000元,经查是柜台组长标错价签所致。由于赵某用信用卡结算,所以商店查出是赵某少付了货款,找到赵某,提出或补交40004000元或退回此手机,商店退还11961196元。赵某认为彼此的买卖关系已经成立并交易完毕,商店不能反悔,拒绝商店的要求。商店无奈只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返还40004000元或手机。 分析:1 1李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l 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古董,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李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年代太久远只能大略估计其价值在1010万元以上。某日,李某将其酒杯带到一古董店,请店老板鉴赏,店老板十分喜欢该酒杯,并且知道其价值不下百万,提出买下该酒杯,出价为5050万元。李某对此高价内心很满意,但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过50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能。但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李某同意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准备日后古董店老板高价卖出后再主张撤销该合同。后得知古董店老板通过拍卖,酒杯被卖到300300万元。李某向法院主张合同显失公正,要求古董店老板至少再补偿200200万元。 复习练习题l1、什么是合同的效力,已经成立的合同一定有效么?l2、有效合同的要件包括哪些?l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lA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l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lC显失公平的合同l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一、概念 合同的履行依法成立权利义务全部实现 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三、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履行规则 质量价款地点履行期限方式费用课堂练习:l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问题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供甲乙双方选择的履行规则有()A.双方协议补充B.按交易习惯确定C.由享有权利的一方负担D.按合同有关条款确定课堂练习:l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按政府定价执行的合同,如果供方逾期供货,遇价格下降时,供方应()。A.按原价执行B.按新价格执行C.与对方重新协商D.按原价与新价的平均价格执行课堂练习:l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按政府定价执行的合同,如果供方逾期供货,遇价格下降时,供方应(B)。A.按原价执行B.按新价格执行C.与对方重新协商D.按原价与新价的平均价格执行四、合同的履行抗辩权lA公司与B服装厂签订一份服装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10天内付款。后B服装厂因生产资金紧缺,要求A公司先行支付一部分货款,遭A公司拒绝。lA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四、合同的履行抗辩权(一)后履行抗辩权(二)不安抗辩权(三)同时履行抗辩权 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课堂练习:l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甲为出卖人,乙为买受人,约定收货后10日内付款。甲在交货前有确切证据证明乙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可采取的措施是()A.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C.行使撤销权D.行使不安抗辩权BACl A A公司欠B B公司货款505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经过调查,C C公司欠A A公司3030万元,已到期,但A A公司有意放弃对C C的债权。l 对A A公司的这一行为,B B公司如何保证自己债权的实现? 50万 30万五、合同的保全l(一)代位权 怠于行使; ;危及利益l(二)撤销权 实施行为; ;危及利益BAC 50万 30万五、合同的保全l( (一) )代位权 (1) (1) 债权合法; ; (2) (2) 到期债权; ; (3) (3) 造成损害; ; (4) (4)不是专属债务人自身权; ; (5) (5)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6)(6)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7) (7) 效力-优先受偿权五、合同的保全( (二) )撤销权 (1) (1) 放弃到期债权; (2) (2) 无偿转让财产; (3) (3) 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 (4) (4)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 (5)(5)撤销-1-1年 (6)(6)除斥期间-5-5年l案例: 刘某是否有权法院起诉,要求撤销金某与金女之间转让两套房屋的行为,说明法律依据。l 原告刘某出资400400万元成为某公司股东,占全部股份的2727。20032003年4 4月2828日,刘某与金某签订400400万元股权转让协议。同日,某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金某受让刘某的股份。同年7 7月1818日,某公司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因金某未支付转让款,刘某于20032003年7 7月2222日向法院提起诉讼,仅要求金某支付250250万转让款。经法院审理,判决金某应支付原告股份转让款250250万元。 20032003年7 7月1717日,金某与其女儿签订两份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由金某分别以3030万元、16.216.2万元的价格将上海市中山北路房屋共两套,分别以每平方米3034.603034.60元、每平方米2505.802505.80元的价格转让给金女20032003年7 7月2222日,金女领取房屋产权证。(根据上海二手房指数报告,与这两套房屋相仿的地段房屋当时价格平均每平方米分别为57435743元、49714971元。 )(金女:19851985年1212月1515日出生,签订合同时系学生)复习练习题l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的下列行为中,债权人认为对自己造成损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A、放弃到期债权B、无偿转让财产C、拍卖优良资产D、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复习练习题l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的下列行为中,债权人认为对自己造成损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ABD)。A、放弃到期债权B、无偿转让财产C、拍卖优良资产D、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复习练习题l.1、合同的保全有哪几种方式?l2、合同法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律规定的中止履行合同情形的,即可行使不安抗辩权,一旦行使不安抗辩权,合同即被解除。l这种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l一、合同担保概述(一)概念 担保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保证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第五节合同的担保第五节合同的担保l例 甲乙借100万楼房股票宝马车?如何保证债权的实现?债务不履行? 甲乙借100万从合同债权人 被保证人 主合同保证人 保证丙一、合同担保概述(二)特征从属性补充性相对独立性第五节合同的担保第五节合同的担保 (二) 合同的担保方式l 保证l 抵押l 质押l 留置l 定金人的担保保证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 定金(金钱担保)(三)担保合同的无效 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无效。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其他中相应规定(三)担保合同的无效 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无效。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其他中相应规定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过错原则缔约过失责任(四)担保合同的无效的法律责任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3、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甲乙借100万从合同债权人 被保证人 主合同保证人 保证丙二保证l1、概念l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l人保(信用担保) 案例:张某如何承担保证责任?l2006年元月,杨某因做生意无钱便找马某借3万元现金,马某同意借钱,但要求其找个担保人进行担保。于是杨某找到张某进行担保,张某同意担保后,杨某与马某签定了协议,约定:“由杨某于2006年4月底还清借款,若杨某到期未还款,由张某作为担保人负全责”。担保人张某并在协议上签了字。至还款期限,杨某却并未按期还款,于是马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和张某共同偿还借款。 l保证人的规定:(1)资格: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组织和公民。(2)限制性规定l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l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l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2、保证的特征l(1)保证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l(2)保证人享有代位求偿权。l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保证合同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2、保证的特征(1)保证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2)保证人享有代位求偿权。l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保证责任方式、范围、期间、减免(1)连带责任方式A一般保证l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l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1)连带责任方式 B连带责任保证l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l 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连带责任保证 讨论:本案张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么?l2006年元月,杨某因做生意无钱便找马某借3万元现金,马某同意借钱,但要求其找个担保人进行担保。于是杨某找到张某进行担保,张某同意担保后,杨某与马某签定了协议,约定:“由杨某于2006年4月底还清借款,若杨某到期未还款,由张某作为担保人负全责”。担保人张某并在协议上签了字。至还款期限,杨某却并未按期还款,于是马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和张某共同偿还借款。 l意见分歧:l本案在审理中,张某提出自己属一般保证人,不应该承担保证责任。在合议庭内部也产生两种分歧意见:ll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是一般保证,担保人张某享有先诉抗辩权,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债权人可以拒绝先行承担保证责任。ll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在本案中是连带保证,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讨论:本案张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么?l两种保证责任的显著区别:先诉抗辩权l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l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则不享有。 l 先诉抗辩权-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单独保证和共同保证lA单独保证l只有一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 lB共同保证l数个保证人担保同一债权的保证。la可以在数个共同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一个保证合同lb也可以在数个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数个保证合同,但担保同一债权时成立 B共同保证l 按份共同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l按份共同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额对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的共同保证;ll连带共同保证-各保证人约定均对全部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或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约定所承担保证份额的共同保证。案例:保证人刘某应当承担多大范围的保证责任?l 山东省日照市的王某办厂,由于资金不足,向市某银行贷款,银行要求担保或财产抵押。王某无财产抵押,找到好友刘某要求担保。刘某看在多年老朋友分上,同意担保。王某从市某银行贷款1616万元,合同规定20002000年1212月还清本利。若贷款人不能按约定期限还贷,担保人即负有偿还责任。刘某也在合同上签名盖章。20002000年7 7月王某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而自杀。王某死后未留下任何遗产。市某银行得知后,要求刘某还清1616万元及本息。刘某认为只承担了1616万元本金,利息未担保,不予偿付利息,且本人没有1616万元现金,以后再说。l 市银行就以此向人民法院起诉。(2)保证责任范围w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期间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w 约定优先;w 法定6个月主债务履行期届满;w 2年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3、保证责任方式、范围、期间、减免(4)保证责任的减免l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保;l主合同债权人、债务人欺诈、胁迫;l主债权转让违背事先的约定;l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l债权人、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同意;l债权、债务人协议以新带宽还旧贷,保证人不知;l因债权人放弃或怠于行使,债务人财产无法执行,请求法院在可执行财产范围内免除责任l人保、物保同时存在放弃物保,怠于行使致使担保物减损,在此范围内减、免; 3、保证责任方式、范围、期间、减免免责减三、抵押l(一)概念ll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小李可否主张将买给赵先生的房屋拍卖实现抵押权?l小张向小李借款7070万元做生意,由小王提供价值5555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办理了登记手续。一年后,小张因亏损无力还债,小李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但发现小王已经将房产买给赵先生。(二)抵押权的特征l(1)抵押权是一种他物权;l(2)抵押权是一种从物权;l(3)抵押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l(4)抵押权是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三)抵押物登记l1法定登记l指定部门登记: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厂房、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设备(抵押合同生效:登记日)l2自愿登记l抵押合同生效:合同签定日l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四质押l1、概念l指债权人为履行担保合同,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财产,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合同,债权人就该财产优先享有清偿的权利。2、质押的种类l(1)动产质押:l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2)权利质押l第七十五条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五留置l1、概念l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法条浏览l担保法l84条:“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2、法律特征l(1)留置以债务人的特定动产为标的;l(2)留置权以占有为前提;l(3)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而其他担保物权为约定担保物权。六定金l1、概念:l指依当事人约定或者按照法律的规定,由一方向另一方预先给付一定数额的款项,以该款项作为保障合同实现的担保方式。2、定金的特征l(1)定金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l(2)定金应在订立合同时或合同履行前完成交付;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l(3)定金的最高限额法定性;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3、定金的效力(1)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2)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l 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 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0001000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为“收到甲订金10001000元”,3 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全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l w 思考:甲可以要求乙返还20002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吗? ?复习思考题l1、简述合同担保的形式l2、抵押与质押有何区别?l3、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有何区别? 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 转让和终止l一 合同的变更l l二 合同的转让l l三 合同的终止一 合同的变更l( (一) )定义l广义:主体、内容l狭义:合同内容(数量 期限 违约责任)l( (二) )种类l 1 1、协议变更: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经协商以协议的方式变更合同。 l 2 2、发生法定的可以变更合同的事由时,经一方当事人的要求而对合同内容作出的变更。l ( (欺诈、重大误解) )二 合同的转让l( (一) ) 定义l 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l( (二) )特点 1 1 不改变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 2 2 发生合同主体的变化;(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产生新合同关系。) 3 3 义务的转让应取得原合同当事人另一方的同意。 权利的转让应及时通知原合同当事人另一方。 4 4 合并 分立 合同权利义务的承继三 合同的转让(三)转让的限制1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l抚养协议委托合同雇佣合同赠与合同l(基础: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4抚养费请求权、退休金债权、劳动保险金债权、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四)法律法规规定转让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办理完毕转让生效。三 合同的终止l(一)概念合同关系因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的出l现而消灭,即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结束.l(二)合同终止的原因1按约定履行4抵销2合同解除5提存3免除债务6混同7其他2 合同解除l1)协议解除约定解除条件成就;协商一致解除;l2)法定解除不可抗力;预期违约;根本违约;迟延履行或其他违约行为;其他法定情形。单方解除权:赠与合同赠与人的;任意解除权: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承揽合同定作人、货运合同托运人、委托合同双方。4 抵销 1 1)法定抵消条件 双方互负到期债务; 双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法律规定、按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 2 2)约定抵消 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的品质、种类不同,经双方协商一致亦可抵消l 3 3)生效:通知分析:乙冰箱厂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l 甲商场3 3月份欲从乙冰箱厂购进冰箱5050台,每台28002800元,共计1414万元。双方约定4 4月份货到后先付4 4万元,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1010万元货款。l 后乙冰箱厂想在甲商场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约定租赁期为1 1年,自同年4 4月起至次年4 4月止,月租金2 2万元,共计2424万元。由乙冰箱厂3 3个月付1 1次,分4 4次付清。7 7月份乙冰箱厂通知甲商场,称用应收甲商场的1010万元冰箱货款中的6 6万元抵销其4 4月至7 7月的租金。抵消l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l 抵消l 约定抵消法定抵消债的种类相同法定抵消的条件l(1)(1)须二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合法)。l(2)(2)须双方债务种类相同,即债的标的物种类相同、品质相同。 l(3)(3)须双方债务均到履行期。l(4)(4)须双方债务均非不得抵销之债务。抵销ll 案例中,甲商场与乙冰箱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冰箱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甲商场对6 6万元债务予以抵销。混同l混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l (合同债权成为第三人权利标的除外)l例:小张借给小李5050元,同时小李给小张修理笔记本电脑,修理费5050元,如今两项债务均已到期,则小张和小李的债务可以( )。 l A A、免除 B B、混同 l C C、提存 D D、抵销 例:田守贵申请债务提存案 提存-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合同债务的行为。 提存(二)提存的效力与后果 标的物提存后,l毁损、灭失的风险-债权人承担 提存期间,l标的物的孳息-债权人所有l提存费用-债权人负担l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限-5-5年思考练习题l1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几种?l2简述法定抵消的条件。讨论:李某的主张是否合法,为什么? l 李某和张某签定,约定李某应当向张某交付红木桌椅2 2套,价金40004000元。此外,双方之间还存在另一合同关系,张某应当为李某装饰房屋,价金60006000元。按照合同约定,张某履行装饰义务已届清偿期,对此,张某提出要求抵销李某对其提供红木桌椅的义务。但遭到李某的拒绝。 抵消与混同l例:小张借给小李5050元,同时小李给小张修理笔记本电脑,修理费5050元,如今两项债务均已到期,则小张和小李的债务可以( )。 l A A、免除 B B、混同 l C C、提存 D D、抵销 第七节 违约责任一 概述 (一)什么是违约责任? ? -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二)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为主 过错责任为辅二 违约责任分类 1 1 预期违约 明示预期违约 默示预期违约 2 2 不履行合同 拒绝履行 履行不能 3 3 迟延履行 4 4 不适当履行 5 5、其他违约行为l 包括数量、地点、方式不符合约定以及违反附随义务的履行 1、预期违约l预期违约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l1)明示违约:明确表示l2)默示违约: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明示:违约方必须明确肯定地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例外:履行合同有困难)默示:如在履行期到来前,债务人将应当交付的特定物特定物转卖他人,债权人可主张默示预期违约的法律救济。(虽然在履行期到来时债务人仍有可能将该特定物买回交付)2、不履行(完全不履行)l(1)拒绝履行:能够履行但是拒绝履行。为牟利转卖l(2)不能履行:法律不能;事实不能l(标的房屋因失火被焚毁、标的物电脑被盗)3、迟延履行l迟延履行履行期之后的履行l(1)债权人迟延(受领):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受领而不为或不能履行。l(2)债务人迟延(给付):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4、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1)瑕疵履行:即履行质量不合格(交付的空调不能使用,食品已过保质期)(2)加害给付:指债务人的履行行为不仅导致债权人履行利益的损失,而且导致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损失的情形。(将工业酒精当作食用酒精卖出,致他人人身损害)l案例:乙方是否违约,甲方可要求其承担哪些责任? l某市朝阳玻璃制品厂(甲方)与某市天然气供应公司(乙方)签订了常年供气合同。合同规定,乙方每天向甲方供应生产用气40004000立方,如减少或停供须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做好准备。甲方按月结清天然气款。按约定,甲方向乙方交付定金5 5万元。 l合同签订后不久,随着用气单位的增多,天然气供应日趋紧张,有些用气单位向乙方许诺可以高价购买。乙方为追求本单位的经济效益,要求甲方减少用气20002000立方,甲方不同意。乙方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突然停止向甲方供气,致使甲方生产设备受损,造成损失约4 4万元。甲方派人前去乙方交涉未果遂向某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 摘要幻灯片l三 违约责任承担形式三违约责任承担形式 1 1 继续履行 2 2 采取补救措施 3 3 赔偿损失 4 4 支付违约金 5 5 定金担保1 继续履行(2 2)例外: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费用过高(1 1)概念:)概念: n n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请求法院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以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违或仲裁机关以国家强制力强制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强调实现合同的订立目的)约责任形式。(强调实现合同的订立目的)2 采取补救措施l(1 1)概念l 违约补救措施是指消除或者减轻违约损害后果的特殊救济措施。l(2 2)方式l 修理、重作、退换、降价、继续履行 l3 赔偿损失l(1)概念l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依法或依约定向对方承担的补偿责任。l(2)赔偿原则A完全赔偿-即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失。B可预见规则-赔偿不得超过违约一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所可能造成的损失.C减损规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措施对扩大的损失无权求偿例:如甲不履行 合同,则需向乙赔偿哪些损失?1212月月1 1日日乙于12月23日前交红富士1万斤,每斤1.8元;违约金300元1212月月3 3日日甲于12月20日前交苹果1万斤,每斤1.6元乙为准备履行甲的合同支付75元 1、乙为履约支付的75元 直接损失 2、乙对丙付的300元违约金 直接损失 3、两合同差价可得利益损失 ()*1万=2000元 2375元4 违约金责任违约金责任1)概念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后应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金钱的责任形式。2)法律特征:A依约定而发生。B具有预见性。C具有补偿性,约定违约金视为约定的损失赔偿。违约金应相当于损失,过高或过低的,可请求减少或增加。5 定金3 3)特殊规定:20%20%;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定金与赔偿金可以并用。1)概念 定金指依当事人约定或者按照法律的规定,由一方向另一方预先给付一定数额的款项,并以该款项的得失来确保债权实现的担保方式。定金罚则亦可用于承担违约责任。2)定金罚则 课堂练习l 甲、乙订立一轿车买卖合同,标的额3030万元,后甲交5 5万元定金给乙。 (1 1)如果甲违约,应如何处理定金? (2 2)如果乙违约,应如何处理定金? 甲如果交1010万元定金给乙,甲 乙如违约, ,纠纷如何处理?定金合法数额:30*20%=6万元,其余4万元,约定无效,返还甲.(1)甲违约6万元归乙(2)乙违约乙付12万元给甲讨论:如何索赔对乙方最为有利? 甲乙加工4000件羽绒服交货款40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双方约定违约金6万元其后,甲将羽绒服卖给丙,无法向乙交付。l选择违约金对乙方更有利l l因违约金定金不可并用,则:1、如选择定金罚则:4*2=8万元2、若选择违约金:6+4=10万元五违约责任的免除 1 1 不可抗力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政府行为。 (及时通知、合理期限提供证明) (订立合同后 - - 履行合同前) 2 2 其他约定免责 影响大小全部、部分免责l一般违约根本违约ll明示预期违约l预期违约l默视预期违约l拒绝履行l不履行l(完全不履行)l不能履行l债权人迟延履行l迟延履行l债务人迟延履行l实际违约l瑕疵履行l不适当履行l加害给付l其他违约行为(包括数量、地点、方式不符合约定以及l违反附随义务的履行)违约责任的承担: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5定金担保w小结:l案例分析:l某百货公司向某化工厂订购洗衣粉5 5吨。双方约定:“工厂应20072007年9 9月1 1日将货送到百货公司仓库;当天任何时候只要送货上门,百货公司都应当立即收下并于收货后10 10 日内付款;违约金300300元”。9 9月1 1日上午1010时,化工厂派车将洗衣粉运至百货公司仓库时库门紧锁,保管员正在公司开会。在司机找该保管员来收货时,恰遇天降暴雨,车上洗衣粉淋湿了一部分。仓库保管员拒绝收货,司机只得开车返回,另换了5 5 吨于当天下午交货。因该仓库保管员上午的收货不及时,致使洗衣粉被淋湿给化工厂造成损失10001000元。事后查明,该仓库保管员在那天早晨便被告之那场暴雨将于本日上午10 10 时左右降临。交货之后第5 5天,百货公司向化工厂支付合同约定货款60006000元。化工广要求百货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上述损失,被拒绝。 问 :1 1百货公司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2 2本案中如果百货公司构成违约,除了违约金外,是否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赔多少?l案例分析:l 某村民甲与乙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卖给乙4 4头牛,款项为80008000元。先支付30003000元货款,其余款项在半年内付清。在付清剩余款项之前,甲保留对牛的所有权。签订合同的第二天,乙将牛牵走。 l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讨论下列问题: 1 1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 1被水淹死,损失由谁负责?为什么? 2 2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 2生下一头下牛,该小牛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3 3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村民乙将牛4 4卖给了丙,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l案例分析: 王某承租赵某私房两间。租期届满前,王向赵提出愿以2424万元购买该房,赵表示同意。王当即交给赵4 4万元,讲好另2020万元于1 1个月内清偿,双方约定3 3天后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第二天王某雇请李某将事先托其制作的家具搬到家中,并答应两天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一并给付加工定作费和搬运费用。不料,当天夜里,该房因受雷电击而起火,房屋和家具均由此毁损。 事故发生后,王某向赵某索还自己已交付的4 4万元房款;但赵某不仅不返还已收的4 4万元,而且要求王某给付所欠的另2020万元;李某闻讯也前来追索其加工费和搬运费用,遭到王某拒绝。三人争执不下,诉至法院。l问:1 1)本案中房屋灭失的损失由谁承担? 2 2)王赵两人的房款纠纷应如何解决?3 3)本案中所述的家具灭失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l简述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l违约金与定金的适用有何特别规定? 复习思考题合同法知识点l 要约l过程承诺l方式书面、口头、其他l合同的订立无效l可撤销l效力待定l有效l原则与规则l代位权l合同的履行撤销权l变更、转让、l违约责任定金、违约金缔约过失责任成立与效力履行解除免除提存抵消抵消混同混同合同终止原则平等自由公平诚信守法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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