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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三章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第一节注册会计师的法律环境第一节注册会计师的法律环境第三节第三节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淮海工学院商学院会计系商思争导入案例导入案例 1、2009年年9月月23日,证监会通报初步调查结果,五粮液涉嫌三方日,证监会通报初步调查结果,五粮液涉嫌三方面违法违规:一是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证券投资行为及较大投资损失;面违法违规:一是未按照规定披露重大证券投资行为及较大投资损失;二是未如实披露重大证券投资损失;三是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二是未如实披露重大证券投资损失;三是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该结果宣布后,五粮液也于在差错。该结果宣布后,五粮液也于24日起临时停牌。日起临时停牌。同月同月30日,五粮液发布公告承认了三宗罪中的,披露的主营业务日,五粮液发布公告承认了三宗罪中的,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但对另外两项并未作出回应。四川华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但对另外两项并未作出回应。四川华信(集团集团)会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更生,杨仕珍。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更生,杨仕珍。 2002年警告过。这是什么责任?年警告过。这是什么责任? 2009年年1月月9日,封某等四位股民将五粮液和四川华信日,封某等四位股民将五粮液和四川华信(集团集团)会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索赔投资损失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索赔投资损失25万元。原告认为,五粮液报表存在虚报主营业务收入约万元。原告认为,五粮液报表存在虚报主营业务收入约9.22亿元以及亿元以及少交巨额消费税等嫌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不实。少交巨额消费税等嫌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不实。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应在收到诉状后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应在收到诉状后7日内对案件进行日内对案件进行立案或裁定案件不予受理。但拖延了数月直至今年立案或裁定案件不予受理。但拖延了数月直至今年6月月30日,成都市中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才裁定不予受理。当时法院方面的理由是,起诉人未提供级人民法院才裁定不予受理。当时法院方面的理由是,起诉人未提供“行政处罚决定或公告行政处罚决定或公告”等相关证据。等相关证据。 案例案例2.四川宜宾市翠屏区法院近日一审以犯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鲁礼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被告人丁勇处罚金一万元。 2004年2月,周文(另案处理)、徐崇炎(死亡)等人实际并未出资,为注册成立宜宾赛尔登丰百货有限公司(下称百货公司),徐崇炎请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临时聘用人员郑熙孝(另案处理)帮忙审验公司200万元注册资本,并提供了设立验资200万元的虚假证明文件。同月,郑熙孝代表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百货公司签订设立验资业务约定书。 郑熙孝编制的验资相关材料底稿,经该事务所负责人鲁礼和、丁勇复核同意,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为百货公司出具了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实物资本160万元、货币资金40万元)的验资报告。百货公司用其骗取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取得该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的经营资质。 同年4月,周文、徐崇炎等人又采取同样手段,实际并未出资而以百货公司的名义向蜀南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虚假的增资300万元的证明文件材料,经鲁礼和、丁勇复核同意,该事务所为百货公司出具了新增注册资本300万元(实物资本235万元、货币资金65万元)的验资报告。该公司用其骗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信任,取得增资300万元的工商变更登记。 2005年3月17日,百货公司因负债过多停业倒闭,拖欠商家的大量货款、设备款和装修款,致大量商家、营业员集体上访,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案发后,宜宾蜀南会计师事务所自愿垫付20万元,用于发放百货公司所欠员工工资和返还该公司收取的保证金。 该文章转载自无忧考网:案例3、李某因“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被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处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5万元。本案也由此成为江汉区法院追究审计责任的第一案。经审理查明,2004年初,湖北某会计师事务所(简称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武汉中级法院的委托,对几家公司(湖北汽车工业总公司武汉公司、武汉康顺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岭丰实业公司等)在2001年1月至2002年12月2年时段的财务往来及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审计。李某违反审计准则,指派不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周某、左某单独进行审计工作;在审计证据收集不全、审计范围受限的情况下,仍然定稿、审核、签发了一份审计报告。这份审计报告被法院采信,导致相关案件的嫌疑人被判无罪。其后,经再次审计,发现李某出具的这份审计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法院重审该案,以犯有挪用公款罪将犯罪嫌疑人判刑12年。第三章第三章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n 本章主要介绍的是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认定及法律法规对法律责任的规定等内容。n1.掌握经营失败、审计失败和审计风险;n2.掌握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n3.掌握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种类;n3.理解相关司法解释。n课时安排:2课时第一节注册会计师的法律环第一节注册会计师的法律环境境 n一、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 n法律责任的出现,通常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没有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因此导致了对他人权利的损害导致了对他人权利的损害。n1.经营失败:是指企业由于经济或经营条件的变化,而无法满足投资者的预期。经营失败的极端情况是申请破产。n2.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由于没有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例如,注册会计师可能指派了不合格的助理人员去执行审计任务,未能发现应当发现的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报。n3.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n注意:n第一,注册会计师承担的责任,通常是由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失败所引发,如果没有应有的职业谨慎,就会出现审计失败,审计风险就会变成实际的损失。n第二,由于审计中的固有限制影响注册会计师发现重大错报的能力,注册会计师不能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绝对保证。特别是,如果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精心策划和掩盖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尽管完全按照审计准则执业,有时还是不能发现某些重大舞弊行为。经营失败审计风险审计失败经营失败经营失败审计风险审计风险审计失败审计失败审审审审计计计计固固固固有有有有的的的的局局局局限限限限性性性性未遵守审计准则,或者缺乏应有的谨慎未遵守审计准则,或者缺乏应有的谨慎未遵守审计准则,或者缺乏应有的谨慎未遵守审计准则,或者缺乏应有的谨慎因经济或经营情况等原因造成因经济或经营情况等原因造成因经济或经营情况等原因造成因经济或经营情况等原因造成以审计准以审计准则作为衡则作为衡量标准。量标准。管理层的管理层的责任。如责任。如破产。破产。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逐步拓展的社会原因和表现形式 n (一)社会原因n1、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主义兴起。n2、有关审计保险论的运用。(“深口袋”理论)n3、注册会计师对商业领域的参与日渐拓展。n (二)表现形式n1、“诉讼爆炸”n2、保险危机(赔偿倾向)三、对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认定 n(一)违约n所谓违约,是指合同的一方或几方未能达到合同条款的要求。当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时,注册会计师应负违约责任。n 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在商定的期间内,未能提交纳税申报表,或违反了与被审计单位订立的保密协议等。n(二)过失n所谓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具有的合理的谨慎。n1普通过失。普通过失(也有的称“一般过失”)通常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的谨慎;对注册会计师则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比如,未按特定审计项目取得必要和充分的审计证据就出具审计报告的情况,可视为一般过失。n2重大过失。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职业谨慎都不保持,对业务或事务不加考虑,满不在乎;对注册会计师而言,则是指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n(三)欺诈n 欺诈又称舞弊(主观主观),是以欺骗或坑害他人为目的的一种故意的错误行为。作案具有不良具有不良动机动机是欺诈的重要特征,也是欺诈与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的主要区别之一。n 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欺诈就是为了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明知委托单位的财务报表有重大错报,却加以虚伪的陈述,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n与欺诈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推定欺诈”,又称“涉嫌欺诈”,是指虽无故意欺诈或坑害他人的动机,但却存在极端或异常的过失。推定欺诈和重大过失这两个概念的界限往往很难界定。违约、普通过失、重大过失和欺诈的界定 四、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种类 1、行政责任(一般由违约、过失引起)(一般由违约、过失引起) (1)对人: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2)对所: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 撤销 2、民事责任(一般由违约、过失、欺诈引起一般由违约、过失、欺诈引起): 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3、刑事责任(一般由欺诈引起)一般由欺诈引起) 对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第三节第三节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责任 n注册会计师法n公司法n证券法n刑法n民法通则n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7)一、相关法律规定(略) n注册会计师法n公司法n证券法n刑法n民法通则二、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n(二)关于利害关系人、执业准则和不实报告的规定n利害关系人的定义:因合理信赖或者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实报告,与被审计单位进行交易或者从事与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等有关的交易活动而遭受损失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认定为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利害关系人(预期使用者)。n不实报告的定义: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的原则,出具的具有虚假记载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大遗漏的审计业务报告,应认定为不实报告。(七)关于抗辩事由的规定 n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证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n1.已经遵守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并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但仍未能发现被审计的会计资料错误;n2.审计业务所必须依赖的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虚假或者不实的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在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下仍未能发现其虚假或者不实;n3.已对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迹象提出警告并在审计业务报告中予以指明;n4.已经遵照验资程序进行审核并出具报告,但被验资单位在注册登记后抽逃资金;n5.为登记时未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的出资人出具不实报告,但出资人在登记后已补足出资。n(八)关于减责事由的规定n利害关系人明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不实报告而仍然使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酌情减轻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责任。n(九)关于无效的免责条款的规定n会计师事务所在报告中注明“本报告仅供年检使用”、“本报告仅供工商登记使用”等类似内容的,不能作为其免责的事由。第四节第四节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法律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法律诉讼(了解)诉讼(了解) n一、注册会计师减少过失和防止欺诈的措施n注册会计师要避免法律诉讼,就必须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尽量减少过失行为,防止欺诈行为。n 基本要求:n(一)增强执业独立性n(二)保持职业谨慎n(三)强化执业监督二、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具体措施1.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的要求2.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3.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4.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5.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6.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7.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重点回顾nCPA法律责任的成因法律责任的成因: 被审计单位的原因:经营失败; 注册会计师的原因:违约、过失、欺诈nCPA法律责任的种类法律责任的种类:行政、民事、刑事n抗辩的事由抗辩的事由:5种情况n不实报告的概念不实报告的概念。3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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