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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美国国家结构制度及其历史演变第三章、美国国家结构制度及其历史演变State Structure System and Its Historical Evolution一、国家结构制度的基本理论一、国家结构制度的基本理论(Basic theory )二、美国联邦制的确立和背景二、美国联邦制的确立和背景 (the Establishment and its background)三、美国联邦制的基本原则三、美国联邦制的基本原则(Basic principles )四、美国联邦制的历史演变四、美国联邦制的历史演变 (Historical Evolution)一、国家结构制度的基本理论一、国家结构制度的基本理论联邦制及其特点联邦制及其特点 (一)(一)(一)(一)单一制及其特点单一制及其特点 (二)(二)(二)(二)邦联制及其特征邦联制及其特征 (三)(三)(三)(三)单一制与联邦制比较单一制与联邦制比较 (四)(四)(四)(四)(一)联邦制及其特点(一)联邦制及其特点 1、联邦制的概念、联邦制的概念(Federal system )联邦制是一种区域政治组织形式,它通过受宪法保障联邦制是一种区域政治组织形式,它通过受宪法保障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权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权(Separation of Power)而将同一性和地区多样性同等纳入一个单一的而将同一性和地区多样性同等纳入一个单一的政治体制之中。这种结构组织形式的独有特色是国家政治体制之中。这种结构组织形式的独有特色是国家权力至少在两级政府中进行分配。权力至少在两级政府中进行分配。联邦制被认为是在极端的中央集权和松散的邦联之间联邦制被认为是在极端的中央集权和松散的邦联之间的一种折衷形式,它使人们有可能把能有效的处理共的一种折衷形式,它使人们有可能把能有效的处理共同问题的中央权力同保留地方自治和地方特色结合起同问题的中央权力同保留地方自治和地方特色结合起来。来。 (一)联邦制及其特点(一)联邦制及其特点 2 2、联邦制的特点、联邦制的特点从国家和法律体系看,除有联邦的宪法、法律外,各成员单位从国家和法律体系看,除有联邦的宪法、法律外,各成员单位还有各自的宪法和法律,但联邦法律高于各成员的法律。还有各自的宪法和法律,但联邦法律高于各成员的法律。从国家机构的组成看,除设有联邦立法机关、政府和司法系统从国家机构的组成看,除设有联邦立法机关、政府和司法系统外,各成员还设有各自的立法机关、政府和司法系统。外,各成员还设有各自的立法机关、政府和司法系统。从联邦与各成员的权力划分看,宪法明确规定了各自的权力范从联邦与各成员的权力划分看,宪法明确规定了各自的权力范围,各级政府都被限制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在这个范围内自主围,各级政府都被限制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在这个范围内自主行动。这种权力划分,任何成员单位和中央政府都无权擅自改变。行动。这种权力划分,任何成员单位和中央政府都无权擅自改变。修改宪法要经过复杂的程序,有的国家还规定必须经过绝大多数修改宪法要经过复杂的程序,有的国家还规定必须经过绝大多数联邦成员的同意,如美国。联邦成员的同意,如美国。从解决权限争议的角度看,联邦制国家均设有仲裁机关(最高从解决权限争议的角度看,联邦制国家均设有仲裁机关(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对中央和地方各自的宪法权利所发生的争议法院或宪法法院),对中央和地方各自的宪法权利所发生的争议作出裁决。作出裁决。 (一)联邦制及其特点(一)联邦制及其特点 3、联邦与联邦成员间的权力关系、联邦与联邦成员间的权力关系 (1 1)联邦与联邦成员关系的基本原则)联邦与联邦成员关系的基本原则 联邦制国家在处理联邦与联邦成员之间的关系联邦制国家在处理联邦与联邦成员之间的关系上有许多共同的原则:上有许多共同的原则:联邦地位高于各联邦成员;联邦地位高于各联邦成员;联邦与联邦成员实行分权;联邦与联邦成员实行分权;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联邦和州之间关于权利划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联邦和州之间关于权利划分的争议。的争议。 (一)联邦制及其特点(一)联邦制及其特点 3 3、联邦与联邦成员间的权力关系、联邦与联邦成员间的权力关系 一些国家还有一些特有的联邦原则一些国家还有一些特有的联邦原则 美国特有原则有美国特有原则有:各州地位平等;各州地位平等;各州有权选择自己的政府形式;各州有权选择自己的政府形式;联邦和州不能任意单方面修改宪法等。联邦和州不能任意单方面修改宪法等。 德国特有的原则有德国特有的原则有:联邦与外国签订条约涉及某州利益时,必须听联邦与外国签订条约涉及某州利益时,必须听取该州意见;取该州意见;各州通过参议院参与联邦立法与行政等。各州通过参议院参与联邦立法与行政等。(一)联邦制及其特点(一)联邦制及其特点 3 3、联邦与联邦成员间的权力关系、联邦与联邦成员间的权力关系 (2 2)联邦与联邦成员权力划分的特征与方式)联邦与联邦成员权力划分的特征与方式成员单位与联邦中央在法律意义上互不从属,成员单位与联邦中央在法律意义上互不从属,各成员单位在规定范围内相互平等,同等至高无各成员单位在规定范围内相互平等,同等至高无上。上。明确划分中央政府与成员单位政府的权力,在明确划分中央政府与成员单位政府的权力,在一些事务上,中央政府独立于各成员单位政府;一些事务上,中央政府独立于各成员单位政府;在另一些事务上,各成员单位又独立于中央政府,在另一些事务上,各成员单位又独立于中央政府,中央政府与成员政府两者均直接对人民行使权力,中央政府与成员政府两者均直接对人民行使权力,每一个公民都隶属于两个政府。每一个公民都隶属于两个政府。中央政府与成员单位政府在宪法规定的事务上中央政府与成员单位政府在宪法规定的事务上互相协调。互相协调。(一)联邦制及其特点(一)联邦制及其特点 3 3、联邦与联邦成员间的权力关系、联邦与联邦成员间的权力关系 联邦制下中央与成员单位政府的权力划分方式:联邦制下中央与成员单位政府的权力划分方式: 联邦权力采取列举方式,剩余权力归各州,联邦权力采取列举方式,剩余权力归各州,如美国。如美国。各成员单位的立法权一一列举,剩余权力归联各成员单位的立法权一一列举,剩余权力归联邦,如加拿大。邦,如加拿大。宪法中写下三个宪法中写下三个“立法项目表立法项目表”,列举中央,列举中央,成员单位、中央与成员单位共同立法项目,如成员单位、中央与成员单位共同立法项目,如19501950年印度宪法。年印度宪法。 (一)联邦制及其特点(一)联邦制及其特点 美国联邦制特点:美国联邦制特点:美国宪法第美国宪法第1010条修正案提出了联邦和州两级政条修正案提出了联邦和州两级政府分权和准则:联邦政府拥有府分权和准则:联邦政府拥有“授予的权力授予的权力”(亦称(亦称“列举权力列举权力”“”“明示权力明示权力”),州政),州政府拥有保留权利。具体实践中,情况如下:府拥有保留权利。具体实践中,情况如下:第一,按照宪法规定,联邦政府只能行使宪法第一,按照宪法规定,联邦政府只能行使宪法明确授予的权力以及据最高法院解释可以从授明确授予的权力以及据最高法院解释可以从授予权力合理引申出来的权力,即予权力合理引申出来的权力,即“默示权力默示权力”。(一)联邦制及其特点(一)联邦制及其特点第二,关于州的保留权利,美宪法并无明确规第二,关于州的保留权利,美宪法并无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包括建立地方政府、举行选举等定,一般认为包括建立地方政府、举行选举等权利。权利。第三,一些权力是联邦和州可以共同行使,如第三,一些权力是联邦和州可以共同行使,如举办公共福利,为公共福利而征用财产等。举办公共福利,为公共福利而征用财产等。第四,美国宪法还禁止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行使第四,美国宪法还禁止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行使某些权力。某些权力。第五,国宪法第第五,国宪法第4 4条还规定了联邦对州的某些义条还规定了联邦对州的某些义务,如保证各州实行共和政体,保证各州不受务,如保证各州实行共和政体,保证各州不受侵犯,应各州之请平息内乱等。侵犯,应各州之请平息内乱等。 (二)单一制及其特点(二)单一制及其特点1 1、单一制概念及其特点(、单一制概念及其特点(Unitary System)2 2、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1 1)中央对地方职权的监督和控制)中央对地方职权的监督和控制 (2 2)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的职权)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的职权(二)单一制及其特点(二)单一制及其特点 1 1、单一制概念及其特点、单一制概念及其特点 单一制是国家结构的另一种重要形式。它是由若单一制是国家结构的另一种重要形式。它是由若干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的国干行政区域单位或自治单位组成的单一主权的国家的结构制度家的结构制度。特点:。特点: 第一,从法律体系上看,国家只有一部宪法,第一,从法律体系上看,国家只有一部宪法,由统一的中央立法机关据宪法制定法律;由统一的中央立法机关据宪法制定法律; 第二,从国家机构组成看,国家只有一个最高第二,从国家机构组成看,国家只有一个最高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一套完整的司法系统;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一套完整的司法系统;(二)单一制及其特点(二)单一制及其特点 1 1、单一制概念及其特点、单一制概念及其特点 第三,从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看,实行中央统一集权,第三,从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划分看,实行中央统一集权,地方接受中央的统一领导,地方政府的权力由中央政府授地方接受中央的统一领导,地方政府的权力由中央政府授予,地方行政区与单位和自治单位没有脱离中央而独立的予,地方行政区与单位和自治单位没有脱离中央而独立的权。一方面,一切大政方针,全由中央政府决定,整个政权。一方面,一切大政方针,全由中央政府决定,整个政府体制实行层层控制,下级服从上级,各级服从中央政府。府体制实行层层控制,下级服从上级,各级服从中央政府。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管辖的区域、权力的大小、官员的任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管辖的区域、权力的大小、官员的任免、奖惩,全由中央政府决定或同意。对地方政府不适当免、奖惩,全由中央政府决定或同意。对地方政府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中央政府有权加以撤销。的行政行为,中央政府有权加以撤销。 第四,中央集权的同时实行某种程度的地方自治。第四,中央集权的同时实行某种程度的地方自治。 第五,从对外关系看,单一制国家作为一个国际法主体第五,从对外关系看,单一制国家作为一个国际法主体出现。出现。(二)单一制及其特点(二)单一制及其特点 2 2、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1 1)中央对地方职权的监督和控制)中央对地方职权的监督和控制一是对地方发布的规章进行必要的控制。一是对地方发布的规章进行必要的控制。二是通过地方审计局对地方的财政和预算进行二是通过地方审计局对地方的财政和预算进行监督,地方审计局直接受中央和审计法院领导,监督,地方审计局直接受中央和审计法院领导,对中央负责。对中央负责。三是对地方人事进行控制。在某些情况下,中三是对地方人事进行控制。在某些情况下,中央可以暂停地方单位选任人员的职务或予以解央可以暂停地方单位选任人员的职务或予以解职处理。职处理。 (二)单一制及其特点2 2、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2 2)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的职权)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的职权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虽然在中央政府的监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虽然在中央政府的监控下,但它们并不总是被动的,在某些事项控下,但它们并不总是被动的,在某些事项上它们享有某种程度的上它们享有某种程度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很多国家在近年来的地方制度改革中均加大很多国家在近年来的地方制度改革中均加大了了“地方自治地方自治”的程度,使地方政府在中央的程度,使地方政府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享有一定的自由度和主动性。的统一领导下享有一定的自由度和主动性。 (三)邦联制及其特征(三)邦联制及其特征(Confederalism) 邦联制是复合制的一种,它是由两个或邦联制是复合制的一种,它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保留了独立权的国家,为了实两个以上保留了独立权的国家,为了实现某种共同的利益(如政治、经济利益)现某种共同的利益(如政治、经济利益)而建立的一种松散国家联盟的国家结构而建立的一种松散国家联盟的国家结构制度。制度。 (三)邦联制及其特征 邦联制特征:邦联制特征:其成员国根据相互签订的协约,明确表示让与其成员国根据相互签订的协约,明确表示让与或委托给邦联机构的的某些权力。或委托给邦联机构的的某些权力。邦联成员国各自仍保留对内、外的主权,保留邦联成员国各自仍保留对内、外的主权,保留本国政府机关的一切职能,并有权自由推出邦联。本国政府机关的一切职能,并有权自由推出邦联。邦联没有统一的宪法,没有凌驾于各成员国之邦联没有统一的宪法,没有凌驾于各成员国之上的中央政府,没有统一的军队、税制、预算等。上的中央政府,没有统一的军队、税制、预算等。总之,邦联不是一个主权国家,邦联所设置的统总之,邦联不是一个主权国家,邦联所设置的统一机构是一个协商性的一机构是一个协商性的“邦联议会邦联议会”或成员国的或成员国的“首脑会议首脑会议”,它的决定只有在经过成员国政府,它的决定只有在经过成员国政府的认可后才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可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三)邦联制及其特征(三)邦联制及其特征历史上曾出现过的邦联:历史上曾出现过的邦联:1778177817891789年北美年北美1313个州独立初期,据个州独立初期,据17781778年年“邦联条例邦联条例”而组成的邦联而组成的邦联1815181518481848年瑞士同盟年瑞士同盟1820182018661866德意志同盟德意志同盟(四)单一制与联邦制比较(四)单一制与联邦制比较 1 1、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区别、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区别 2 2、单一制的优点单一制的优点、缺点及改革、缺点及改革 3 3、联邦制的优点、缺点及改革、联邦制的优点、缺点及改革(四)单一制与联邦制比较(四)单一制与联邦制比较 1 1、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区别、单一制与联邦制的区别两者之间的基本区别,主要是看国家权力在纵向两者之间的基本区别,主要是看国家权力在纵向上是相对集中还是分散上是相对集中还是分散具体而言就是:具体而言就是:单一制政府实行中央控制,地方和省级政府在法单一制政府实行中央控制,地方和省级政府在法律上只是中央的分支机构。这一层次的政府所享律上只是中央的分支机构。这一层次的政府所享有的各种自治权取决于中央政府的授予。有的各种自治权取决于中央政府的授予。在联邦制下,成员国政府享有由宪法所规定的法在联邦制下,成员国政府享有由宪法所规定的法律上和政治上的自治权,这种自治权在各国宪法律上和政治上的自治权,这种自治权在各国宪法的规定中各不相同。的规定中各不相同。 (四)单一制与联邦制比较(四)单一制与联邦制比较 2 2、单一制的优点单一制的优点 、缺点及改革、缺点及改革单一制的优点表现在:单一制的优点表现在:第一,由于单一制政府是中央集权制政府,在立法上,第一,由于单一制政府是中央集权制政府,在立法上,由国家统一制定宪法和法律,行政上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由国家统一制定宪法和法律,行政上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对外关系上则是国际法主体,能统一制定对外政策,理,对外关系上则是国际法主体,能统一制定对外政策,对武装力量实施统一的领导和指挥,同时在国家结构形对武装力量实施统一的领导和指挥,同时在国家结构形式上比较单一,便于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式上比较单一,便于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第二,多数单一制国家组织比较简单,与联邦制相比,第二,多数单一制国家组织比较简单,与联邦制相比,没有联邦与成员国之间机构和事务上的重复。同时,由没有联邦与成员国之间机构和事务上的重复。同时,由于地方政府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因此,地方政府的于地方政府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因此,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相对来说要少一些。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相对来说要少一些。第三,有利于配置各种官位,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第三,有利于配置各种官位,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四)单一制与联邦制比较(四)单一制与联邦制比较 2 2、单一制的优点单一制的优点 、缺点及改革、缺点及改革单一制的主要缺点是:单一制的主要缺点是:由于地方和自治权较小,所有事务都要由中央由于地方和自治权较小,所有事务都要由中央政府来决定,缺乏灵活性。政府来决定,缺乏灵活性。因此近些年来,在政治体制改革中,不断加大因此近些年来,在政治体制改革中,不断加大地方权力地方权力 (四)单一制与联邦制比较(四)单一制与联邦制比较 3 3、联邦制的优点、缺点及改革、联邦制的优点、缺点及改革联邦制的优点是:联邦制的优点是:首先,联邦制能使各小邦联合成一个强大的国首先,联邦制能使各小邦联合成一个强大的国家,又能保持各邦的相对独立,因此它兼有全国家,又能保持各邦的相对独立,因此它兼有全国合一和地方自治的利益,是一种集权与分权相结合一和地方自治的利益,是一种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国家组织形式。合的国家组织形式。其次,由于联邦制国家是国际法的主体,在内其次,由于联邦制国家是国际法的主体,在内政、外交、国防等事务上统一代表本国的利益,政、外交、国防等事务上统一代表本国的利益,有利于国内稳定和加强本国的国际地位。有利于国内稳定和加强本国的国际地位。(四)单一制与联邦制比较(四)单一制与联邦制比较 3 3、联邦制的优点、缺点及改革、联邦制的优点、缺点及改革联邦制联邦制主要缺点是:主要缺点是:第一、实行联邦制的国家第一、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在政治和对外方面,它已证在政治和对外方面,它已证明了极其坚强有力,但在经济和对内方面,正表明它的明了极其坚强有力,但在经济和对内方面,正表明它的软弱无能。软弱无能。”在许多事务上,联邦政府具有着单一制政在许多事务上,联邦政府具有着单一制政府所没有的固有弱点。府所没有的固有弱点。 第二、由于联邦制国家组织比较复杂,联邦机关与成员第二、由于联邦制国家组织比较复杂,联邦机关与成员国机关在权限上难免有所冲突,行政机构重叠、事务重国机关在权限上难免有所冲突,行政机构重叠、事务重复、经费增加,加之各邦疆界交错,司法上也带来难以复、经费增加,加之各邦疆界交错,司法上也带来难以处理的问题。处理的问题。第三、当国内政局不够稳定或多种矛盾交叉时,容易引第三、当国内政局不够稳定或多种矛盾交叉时,容易引发种族、民族矛盾,引发各邦脱离联邦而独立的倾向,发种族、民族矛盾,引发各邦脱离联邦而独立的倾向,严重的可导致联邦的解体。严重的可导致联邦的解体。 (四)单一制与联邦制比较(四)单一制与联邦制比较 3 3、联邦制的优点、缺点及改革、联邦制的优点、缺点及改革目前,随着现代资本主义在经济上垄断的发展、目前,随着现代资本主义在经济上垄断的发展、政治上集中地加强,联邦制国家总的发展趋势政治上集中地加强,联邦制国家总的发展趋势是限制和缩小成员国政府的权力,不断加强和是限制和缩小成员国政府的权力,不断加强和扩大联邦的权力,以加强联邦政府的权威性。扩大联邦的权力,以加强联邦政府的权威性。从这个意义上说,联邦制和单一制国家的区别从这个意义上说,联邦制和单一制国家的区别越来越小。越来越小。 基本趋势是:在行政方面保留联邦的性质,在基本趋势是:在行政方面保留联邦的性质,在立法方面加强中央集权制的性质,以此保持联立法方面加强中央集权制的性质,以此保持联邦制国家的稳定。邦制国家的稳定。二、美国联邦制的确立和背景二、美国联邦制的确立和背景(一)为解决当时美国面临的问题而不得不(一)为解决当时美国面临的问题而不得不做出的妥协做出的妥协(二)美国建立联邦制,还取决于其它诸多(二)美国建立联邦制,还取决于其它诸多因素因素 二、美国联邦制的确立和背景二、美国联邦制的确立和背景 (一)当时美国面临的问题就是需求的矛盾性:(一)当时美国面临的问题就是需求的矛盾性:第一,从人民的需求看,第一,从人民的需求看,一方面,在独立战争期间确立一方面,在独立战争期间确立的邦联制导致美国这个国家已面临严重的危机,这就是的邦联制导致美国这个国家已面临严重的危机,这就是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并建立一个相应强大的中央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并建立一个相应强大的中央政权;但另一方面,身受英国集权迫害的各殖民地人民政权;但另一方面,身受英国集权迫害的各殖民地人民又害怕出现这样一个统一、强大的中央政权。又害怕出现这样一个统一、强大的中央政权。第二,从当时美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求看,第二,从当时美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求看,一方面,一方面,资本主义经济天然是市场经济,需要建立统一的市场。资本主义经济天然是市场经济,需要建立统一的市场。因此,要求建立统一的国家。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的市因此,要求建立统一的国家。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的市场是世界市场,因此,也担心过于强大的中央政府和过场是世界市场,因此,也担心过于强大的中央政府和过度集中的权力会限制自身的发展。度集中的权力会限制自身的发展。二、美国联邦制的确立和背景二、美国联邦制的确立和背景第三,从当时各成员国或州的实际情况看,第三,从当时各成员国或州的实际情况看,各各殖民地独立后已经形成了殖民地独立后已经形成了1313个各自独立的国家,个各自独立的国家,在当时没有也不可能由其中某个国家有足够的在当时没有也不可能由其中某个国家有足够的力量通过武力征服完成统一的任务。这样,既力量通过武力征服完成统一的任务。这样,既要照顾原有的要照顾原有的1313个各自独立国家的分权要求,个各自独立国家的分权要求,又要改变邦联体制下的分散状态,就既不可能又要改变邦联体制下的分散状态,就既不可能采取原来的邦联制,也不可能采用中央集权的、采取原来的邦联制,也不可能采用中央集权的、单一制的模式。而只能采取一种这种的制度形单一制的模式。而只能采取一种这种的制度形式,因此,联邦制便应运而生。式,因此,联邦制便应运而生。“希望统一而不希望一律希望统一而不希望一律” 二、美国联邦制的确立和背景二、美国联邦制的确立和背景 (二)美国建立联邦制的其它诸多因素(二)美国建立联邦制的其它诸多因素一方面,美国各区域间的自然差别、不同的经一方面,美国各区域间的自然差别、不同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利益,导致各州间的隔阂、竞争济结构和经济利益,导致各州间的隔阂、竞争甚至对立。可以说联邦建立前的美国地方主义甚至对立。可以说联邦建立前的美国地方主义盛行。盛行。另一方面,没有统一集中的单一制结构的历史。另一方面,没有统一集中的单一制结构的历史。 三、美国联邦制的基本原则三、美国联邦制的基本原则实行以联邦政府权力为主导的分权原则实行以联邦政府权力为主导的分权原则一实行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共有权原则实行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共有权原则二实行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禁区原则实行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禁区原则 三实行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为最高法律的原实行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为最高法律的原则则 四(一)实行以联邦政府权力为主导的分权原则(一)实行以联邦政府权力为主导的分权原则 宪法第十条修正案补充规定:宪法第十条修正案补充规定:“本宪法既未授本宪法既未授予合众国,又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皆由各予合众国,又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皆由各州或人民保留之。州或人民保留之。” 联邦政府的权力分为三类:联邦政府的权力分为三类:一是授予权,它列举于联邦宪法的前四项条款一是授予权,它列举于联邦宪法的前四项条款中,分别授予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中,分别授予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二是暗含权,指虽无宪法明文规定但可以从授二是暗含权,指虽无宪法明文规定但可以从授予权中引申出来的权力予权中引申出来的权力 三是派生权,指以两项或多项授予权为基础推三是派生权,指以两项或多项授予权为基础推演出来的权力演出来的权力 (一)实行以联邦政府权力为主导的分权原则(一)实行以联邦政府权力为主导的分权原则州的保留权被认为是与州俱生而来的州的保留权被认为是与州俱生而来的,所以各,所以各州宪法均未予以详细列述,它的权限界定于既州宪法均未予以详细列述,它的权限界定于既未授予联邦又未禁止各州行使的范围内。未授予联邦又未禁止各州行使的范围内。一是警察权一是警察权 二是管理地方政府的权力二是管理地方政府的权力 三是管理选举的权力三是管理选举的权力 除上述权力之外,州还有权管理教育、州内的除上述权力之外,州还有权管理教育、州内的工商业,设置州法院,参与联邦宪法的修改等。工商业,设置州法院,参与联邦宪法的修改等。 (一)实行以联邦政府权力为主导的分权原则(一)实行以联邦政府权力为主导的分权原则根据分权原则,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都是根据分权原则,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都是排他性的,互相不得干预。排他性的,互相不得干预。但联邦宪法下的分权与邦联条例下的分权有一但联邦宪法下的分权与邦联条例下的分权有一个重大区别,那就是联邦宪法把主权赋予联邦个重大区别,那就是联邦宪法把主权赋予联邦政府,使其对内对外都代表国家,而州只是联政府,使其对内对外都代表国家,而州只是联邦的一个自治成员。邦的一个自治成员。这种新的分权原则,重新构筑了美国的权力框这种新的分权原则,重新构筑了美国的权力框架,在当时不仅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也有架,在当时不仅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也有利于提高美国的国际地位。利于提高美国的国际地位。 (二)实行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共有权原则(二)实行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共有权原则 共有权是指宪法授予联邦政府但又未禁止州共有权是指宪法授予联邦政府但又未禁止州政府行使的权力。共有权分为三类:政府行使的权力。共有权分为三类:一是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可同时行使的共有权一是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可同时行使的共有权二是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先后行使的共有权二是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先后行使的共有权三是部分由联邦政府行使,部分由州政府行三是部分由联邦政府行使,部分由州政府行使的共有权使的共有权共有权的行使,弥补了因分权造成的互相隔共有权的行使,弥补了因分权造成的互相隔离,也加强了国家权力行使的合理性。离,也加强了国家权力行使的合理性。 (三)实行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禁区(三)实行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禁区原则原则禁止联邦政府行使的权力禁止联邦政府行使的权力 禁止州政府行使的权力禁止州政府行使的权力 既禁止联邦政府又禁止州政府行使的权既禁止联邦政府又禁止州政府行使的权力力 (四)实行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为最高法(四)实行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为最高法律的原则律的原则宪法第六条规定:宪法第六条规定:“本宪法、为执行本宪法而本宪法、为执行本宪法而制定的合众国法律,以及与美利坚合众国缔结制定的合众国法律,以及与美利坚合众国缔结的条约或将要缔结的条约,概应成为全国的最的条约或将要缔结的条约,概应成为全国的最高法律;各州的法官要依此审判,不管州宪法高法律;各州的法官要依此审判,不管州宪法及法律有无任何相反的规定及法律有无任何相反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凡是与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抵触的州法律,一凡是与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抵触的州法律,一律无效。律无效。 从制度上巩固了联邦宪法和联邦政府的权威地从制度上巩固了联邦宪法和联邦政府的权威地位,从而有利于消除地方主义者利用州权制造位,从而有利于消除地方主义者利用州权制造分裂的倾向。分裂的倾向。 四、美国联邦制的历史演变四、美国联邦制的历史演变一一一“二元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时期:从联邦时期:从联邦宪法颁布到宪法颁布到“新政新政”二二二“合作联邦主义合作联邦主义”时期:从时期:从“新新政政”至至2020世纪世纪7070年代年代三三三“新联邦主义新联邦主义”时期:从时期:从2020世纪世纪7070年代至今年代至今(一)(一)“二元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时期:联邦宪法时期:联邦宪法颁布到颁布到“新政新政” “二元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dual federalism)是对美国自是对美国自1789年至年至20世纪世纪30年代联邦制发展模式的概括年代联邦制发展模式的概括,又被称又被称为联邦制的为联邦制的“二元模式二元模式”,特指联邦和州各自在宪法规特指联邦和州各自在宪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权力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权力,各负其责各负其责,互不干涉的政治模互不干涉的政治模式式,美国学者又称之为美国学者又称之为“分层蛋糕分层蛋糕”(Layered Cake )。倡导这一模式的政治家们主张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倡导这一模式的政治家们主张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划一道界限划一道界限,“彼此保持独立彼此保持独立,并在自己管辖的领域中享有并在自己管辖的领域中享有至高地位至高地位”。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有各自的活动领域。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有各自的活动领域,任何任何一方均不得侵犯或干预另一方的行为。一方均不得侵犯或干预另一方的行为。 美国美国“二元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政治时期以美国内战为界政治时期以美国内战为界,前前后又分为两个阶段。后又分为两个阶段。(一)(一)“二元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时期:联邦宪法时期:联邦宪法颁布到颁布到“新政新政” 1 1、17891789年至年至18651865年内战结束前年内战结束前, ,是美国是美国“二元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的确立阶段。的确立阶段。 主要特点主要特点: :联邦政府试图扩大权力联邦政府试图扩大权力, ,但遇到各州强有力但遇到各州强有力的抵抗的抵抗;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既各负其责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既各负其责, ,各掌其权各掌其权, ,又相互竞争又相互竞争, ,因此又被称为因此又被称为“竞争联邦主义竞争联邦主义”。 联邦政府的建立到内战前夕是两级政府权力关系相对联邦政府的建立到内战前夕是两级政府权力关系相对稳定的时期。联邦政府建立伊始就力图扩大权限,但其稳定的时期。联邦政府建立伊始就力图扩大权限,但其权力的扩大仅限于某个方面及某个阶段,没有形成总的权力的扩大仅限于某个方面及某个阶段,没有形成总的趋势。在两级政府的权力斗争中,州是较弱的一方,但趋势。在两级政府的权力斗争中,州是较弱的一方,但是州的权力一直安如泰山,丝毫没有削弱,两级政府的是州的权力一直安如泰山,丝毫没有削弱,两级政府的权力关系基本保持平衡。权力关系基本保持平衡。(一)(一)“二元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时期:联邦宪法时期:联邦宪法颁布到颁布到“新政新政” 保持两级政府权力关系平衡的原因:保持两级政府权力关系平衡的原因:(1 1)民主派严格拘守宪法原则的主张和斗争,有利于维护州民主派严格拘守宪法原则的主张和斗争,有利于维护州的权力。的权力。 民主派的政治理念:反对专制和暴政,崇尚自由和民主,民主派的政治理念:反对专制和暴政,崇尚自由和民主,这种政治理念在当时美国社会上拥有广泛的基础。在这种政治这种政治理念在当时美国社会上拥有广泛的基础。在这种政治理念的支配下,他们认为分权就是民主和自由,集权就是专制理念的支配下,他们认为分权就是民主和自由,集权就是专制和暴政。因此,民主派从维护政治自由的立场出发,主张从严和暴政。因此,民主派从维护政治自由的立场出发,主张从严解释宪法,主张将联邦政府的权力严格限制在联邦宪法所规定解释宪法,主张将联邦政府的权力严格限制在联邦宪法所规定的范围以内,对凡是超越联邦宪法规定的权力,一概加以反对。的范围以内,对凡是超越联邦宪法规定的权力,一概加以反对。 民主派的斗争:一是反对建立合众国银行民主派的斗争:一是反对建立合众国银行 ;二是反对;二是反对归归化法化法(Naturalization Act )、惩治叛乱法惩治叛乱法(Punishment of rebel Law )四项法令四项法令 (一)(一)“二元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时期:联邦宪法时期:联邦宪法颁布到颁布到“新政新政” (2)州权派坚决抵制联邦权力的扩大。)州权派坚决抵制联邦权力的扩大。 州权派的主张:州权派的主张:州权派认为,州仍然享有主权,联邦州权派认为,州仍然享有主权,联邦宪法只不过是各主权州的一个政治契约,对州没有强制宪法只不过是各主权州的一个政治契约,对州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为了维护州的利益,州有权退出联邦。从性的约束力,为了维护州的利益,州有权退出联邦。从州权派的政治主张中可以看出,州权派是一种典型的地州权派的政治主张中可以看出,州权派是一种典型的地方主义势力。方主义势力。 州权派的斗争:一是对第二合众国银行的的抵制;二州权派的斗争:一是对第二合众国银行的的抵制;二是在关税问题上是在关税问题上 的斗争。 (一)(一)“二元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时期:联邦宪法时期:联邦宪法颁布到颁布到“新政新政” (3)奴隶制问题也淡化了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冲突。)奴隶制问题也淡化了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冲突。 围绕奴隶制问题,上至国会,下至政党、地方政府,围绕奴隶制问题,上至国会,下至政党、地方政府,都出现泾渭分明的政治分野。这种全国政治乃至全社会都出现泾渭分明的政治分野。这种全国政治乃至全社会的对立,使联邦政府不可能把联邦发展置于首位,这就的对立,使联邦政府不可能把联邦发展置于首位,这就从客观上淡化了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利冲突。从客观上淡化了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利冲突。 总之,总之,在内战以前,民主派与州权派交织在一起,形在内战以前,民主派与州权派交织在一起,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抵制住了联邦政府权力的扩大,加之成一股强大的合力抵制住了联邦政府权力的扩大,加之奴隶制问题从客观上转移了权力斗争的视线,所以两级奴隶制问题从客观上转移了权力斗争的视线,所以两级政府的权力关系基本保持平衡政府的权力关系基本保持平衡 (一)(一)“二元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时期:联邦宪法时期:联邦宪法颁布到颁布到“新政新政” 2 2、从内战到、从内战到“新政新政”之前,这是之前,这是“二元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新的调整时期。联邦政府打破了原来的权力平衡关系,新的调整时期。联邦政府打破了原来的权力平衡关系,使自己的权力不断扩大。它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经济上使自己的权力不断扩大。它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经济上拥有了干预州的宪法权力,州的权力相对缩小。拥有了干预州的宪法权力,州的权力相对缩小。 在这一时期,联邦政府打破了原来的权力平衡关系,在这一时期,联邦政府打破了原来的权力平衡关系,使自己的权力不断扩大。它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经济上使自己的权力不断扩大。它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经济上拥有了干预州的宪法权力,州的权力相对缩小拥有了干预州的宪法权力,州的权力相对缩小 。 (一)(一)“二元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时期:联邦宪法时期:联邦宪法颁布到颁布到“新政新政” 联邦政府之所以能打破平衡、不断扩大权力联邦政府之所以能打破平衡、不断扩大权力的原因:的原因:(1)内战因素。)内战因素。经过内战,国家政府的权力不仅得到强化,经过内战,国家政府的权力不仅得到强化,而且州的权力同时亦被削弱。战后,为了消除地方主义而且州的权力同时亦被削弱。战后,为了消除地方主义势力再次发动叛乱的隐患,又加强了对叛乱诸州的控制势力再次发动叛乱的隐患,又加强了对叛乱诸州的控制和政治改造,这又进一步削弱了州的权力。和政治改造,这又进一步削弱了州的权力。 战后通过了两条宪法修正案。战后通过了两条宪法修正案。第十四条修正案规定,第十四条修正案规定,所有美国人都有双重公民资格,既是所居住州的公民,所有美国人都有双重公民资格,既是所居住州的公民,又是合众国公民;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又是合众国公民;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根据这项修正案,联邦政府开始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根据这项修正案,联邦政府开始有权干预州政府对公民生命、自由或财产的侵犯,因为有权干预州政府对公民生命、自由或财产的侵犯,因为联邦政府对公民也拥有了管辖权。过去,往往把州视为联邦政府对公民也拥有了管辖权。过去,往往把州视为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捍卫者,把联邦政府视为侵犯者。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捍卫者,把联邦政府视为侵犯者。现在,在获得解放的黑人有可能受到州政府侵犯的这一现在,在获得解放的黑人有可能受到州政府侵犯的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新的历史条件下,“那种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之间的传统那种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之间的传统关系倒转了过来关系倒转了过来”。(一)(一)“二元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时期:联邦宪法时期:联邦宪法颁布到颁布到“新政新政” 第十五条修正案不是直接赋予任何人参政权,第十五条修正案不是直接赋予任何人参政权,而是禁止以种族、肤色等为由拒绝给予公民参而是禁止以种族、肤色等为由拒绝给予公民参政权。这条修正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以政权。这条修正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以“合众国合众国应保证全国各州实行共和政体应保证全国各州实行共和政体”这一宪法条款这一宪法条款为根据的。过去,这一条款被解释为联邦政府为根据的。过去,这一条款被解释为联邦政府应支持各州政府。但是现在,各州共和政体的应支持各州政府。但是现在,各州共和政体的含义发生了变化,即须包括黑人的选举权在内,含义发生了变化,即须包括黑人的选举权在内,如果州政府拒绝给予黑人选举权,联邦政府就如果州政府拒绝给予黑人选举权,联邦政府就可以维护共和政体为由对州进行干预。可以维护共和政体为由对州进行干预。 (一)(一)“二元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时期:联邦宪法时期:联邦宪法颁布到颁布到“新政新政”(2)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的巨大变动,也要求联邦政府扩)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的巨大变动,也要求联邦政府扩大权限,进行干预。面对垄断资本造成的这些祸患,州大权限,进行干预。面对垄断资本造成的这些祸患,州政府显得苍白无力,这就迫使公众转向联邦政府,要求政府显得苍白无力,这就迫使公众转向联邦政府,要求联邦政府加强对经济领域的体制结构及其互相关系进行联邦政府加强对经济领域的体制结构及其互相关系进行干预和控制,以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干预和控制,以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一项措施是第一项措施是1887年国会通过的年国会通过的州际商务法州际商务法(Interstate Commerce Act );1903年和年和1906年,国会年,国会又通过又通过埃尔金斯法埃尔金斯法(Elkins Act )和和赫伯恩法赫伯恩法(Hepburn Act ) 。将许多原来由州政府管辖的商业活动。将许多原来由州政府管辖的商业活动纳入到联邦政府的管辖权限之内了。纳入到联邦政府的管辖权限之内了。 (一)(一)“二元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时期:联邦宪法时期:联邦宪法颁布到颁布到“新政新政” 第二项措施是第二项措施是1890年制定年制定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谢尔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ntitrust Act )。它规定,任何限制州际或。它规定,任何限制州际或对外贸易的契约、以托拉斯或其他形式结成的组合或共对外贸易的契约、以托拉斯或其他形式结成的组合或共谋,均为非法。谋,均为非法。1914年国会又通过年国会又通过克莱顿反托拉斯法克莱顿反托拉斯法(Clayton Antitrust Act )以弥补以弥补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在新形势下的不足。在新形势下的不足。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谢尔曼反托拉斯法通过后,通过后,联邦政府就可以反托拉斯之名,行使本属于州政府的权联邦政府就可以反托拉斯之名,行使本属于州政府的权力。力。 第三项措施是建立联邦储备银行体系。第三项措施是建立联邦储备银行体系。1913年国会年国会通过通过联邦储备法联邦储备法(Federal Reserve Act )。自。自19世世纪纪30年代末以来,美国的银行一直控制在州政府和私人年代末以来,美国的银行一直控制在州政府和私人手中,联邦储备银行体系的建立,使联邦政府从此拥有手中,联邦储备银行体系的建立,使联邦政府从此拥有了调控全国银行机构的分布和各地区信贷储供的权力。了调控全国银行机构的分布和各地区信贷储供的权力。 (一)(一)“二元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时期:联邦宪法时期:联邦宪法颁布到颁布到“新政新政” 在这一时期,尽管联邦政府的权力呈现越来在这一时期,尽管联邦政府的权力呈现越来越大的趋势,但总起来说还是局部的,还没有越大的趋势,但总起来说还是局部的,还没有达到足以动摇州政府自治的程度。因此,联邦达到足以动摇州政府自治的程度。因此,联邦体制的架构基本上保持完好。州政府仍有效地体制的架构基本上保持完好。州政府仍有效地控制着县市等地方政府,管理着州的商业与信控制着县市等地方政府,管理着州的商业与信贷,制定和修订州的民法与刑法等。所以,对贷,制定和修订州的民法与刑法等。所以,对这一时期联邦与州的权力关系,美国学者大都这一时期联邦与州的权力关系,美国学者大都称之为称之为“二元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 (二)合作联邦主义时期:从(二)合作联邦主义时期:从“新政新政”至至20世纪世纪70年代年代 所谓所谓“合作联邦主义合作联邦主义”(cooperative (cooperative federalism)federalism)是指各个层级的政府在履行其特定是指各个层级的政府在履行其特定职能时不是相互隔离和相互独立职能时不是相互隔离和相互独立, ,相反相反, ,呈现为呈现为相互连接和相互合作的关系。相互连接和相互合作的关系。 “合作联邦主义合作联邦主义”时期的主要特征为时期的主要特征为:权力特别是政策权力特别是政策制定权向联邦政府集中制定权向联邦政府集中,权力集中的过程又表现为各级政权力集中的过程又表现为各级政府间的相互合作。在这一时期,联邦政府的权力全面扩府间的相互合作。在这一时期,联邦政府的权力全面扩大,它几乎可在任何领域里干预州的权限。州政府的权大,它几乎可在任何领域里干预州的权限。州政府的权力日渐式微,并在许多方面丧失了自主权,不得不仰联力日渐式微,并在许多方面丧失了自主权,不得不仰联邦之鼻息。邦之鼻息。 (二)合作联邦主义时期:从(二)合作联邦主义时期:从“新政新政”至至20世纪世纪70年代年代 “合作联邦主义合作联邦主义”产生的原因:产生的原因: (1 1)经济大危机因素。)经济大危机因素。 在经济危机的特殊历史条件下,联邦政府利用宪法赋在经济危机的特殊历史条件下,联邦政府利用宪法赋予的商业管理权,大幅度调整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予的商业管理权,大幅度调整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新政新政”时期的商业管理权,已从最初的商业贸易扩展到时期的商业管理权,已从最初的商业贸易扩展到金融、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劳资关系、民权、健康金融、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劳资关系、民权、健康福利及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达到无所不能的程度。美福利及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达到无所不能的程度。美国学者也说,自国学者也说,自“新政新政”起,起,“商业商业”条款已没有特别条款已没有特别的含义,而且越来越给予它广泛的解释。联邦政府利用的含义,而且越来越给予它广泛的解释。联邦政府利用商业权对社会的全面干预和调控,实现了恢复经济发展商业权对社会的全面干预和调控,实现了恢复经济发展的目的。的目的。“新政新政”的成功,在美国历史上开创了一种集的成功,在美国历史上开创了一种集权式的政治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又为后任总统所沿袭,权式的政治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又为后任总统所沿袭,使之成为一种大政府式的政治传统。使之成为一种大政府式的政治传统。 (二)合作联邦主义时期:从(二)合作联邦主义时期:从“新政新政”至至20世纪世纪70年代年代 (2)联邦最高法院也采取了支持联邦政府扩大权力的立)联邦最高法院也采取了支持联邦政府扩大权力的立场。场。 联邦最高法院历来被看作是在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联邦最高法院历来被看作是在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保持权力平衡的力量,在间保持权力平衡的力量,在20世纪世纪30年代中期以前,对年代中期以前,对国会和州议会立法从未表现出明显的倾向性。但是,自国会和州议会立法从未表现出明显的倾向性。但是,自1937年联邦最高法院发生人事变动之后,它开始公开支年联邦最高法院发生人事变动之后,它开始公开支持联邦政府扩大权限。这样,联邦政府假手司法,在经持联邦政府扩大权限。这样,联邦政府假手司法,在经济管理和社会政策领域里,济管理和社会政策领域里,“有效地清除了国会行使权有效地清除了国会行使权力的障碍力的障碍”。20世纪世纪5060年代,在取消种族隔离问年代,在取消种族隔离问题上,题上,“最高法院通过解释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和权利最高法院通过解释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和权利法案的方式,把州政府的行为严密地控制在联邦法院之法案的方式,把州政府的行为严密地控制在联邦法院之下下”。在。在“二战二战”以后的数十年里,联邦最高法院在限以后的数十年里,联邦最高法院在限制州权方面,达到了历史的顶点。制州权方面,达到了历史的顶点。 (二)合作联邦主义时期:从(二)合作联邦主义时期:从“新政新政”至至20世纪世纪70年代年代 (3)城市的发展,也是推动联邦政府权力扩大的一个)城市的发展,也是推动联邦政府权力扩大的一个重要因素重要因素 。 城市的发展,特别是大城市的发展,带来一系列社会城市的发展,特别是大城市的发展,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住房紧张、交通拥挤、贫民窟、犯罪率高、环问题,如住房紧张、交通拥挤、贫民窟、犯罪率高、环境污染、疾病蔓延、教育经费不足等。尤其是境污染、疾病蔓延、教育经费不足等。尤其是50年代以年代以后,城市问题积重难返,危及整个社会。而大多数州政后,城市问题积重难返,危及整个社会。而大多数州政府因财政经费捉襟见肘,对城市疾患力不从心。在这种府因财政经费捉襟见肘,对城市疾患力不从心。在这种情况下,联邦政府不得不插手干预,将大量财政资金越情况下,联邦政府不得不插手干预,将大量财政资金越过州政府直接投入到城市中去。联邦政府插手城市问题过州政府直接投入到城市中去。联邦政府插手城市问题的解决,实际上是将过去属于州政府的职权揽到自己手的解决,实际上是将过去属于州政府的职权揽到自己手中。中。 (二)合作联邦主义时期:从(二)合作联邦主义时期:从“新政新政”至至20世纪世纪70年代年代 (4)联邦补助金的使用,也成为推动联邦政府扩张权)联邦补助金的使用,也成为推动联邦政府扩张权力的重要手段。力的重要手段。 联邦补助金是联邦政府用联邦财政帮助州及地方政府联邦补助金是联邦政府用联邦财政帮助州及地方政府发展的资金。联邦补助金始于发展的资金。联邦补助金始于1887年的年的哈奇法哈奇法,开,开始阶段数额十分有限,所占联邦预算的百分比也很小。始阶段数额十分有限,所占联邦预算的百分比也很小。大萧条带来的严重社会问题,迫使联邦政府大幅增加补大萧条带来的严重社会问题,迫使联邦政府大幅增加补助金,以救治州和地方政府无力医治的社会创伤。助金,以救治州和地方政府无力医治的社会创伤。1919年时,联邦补助金仅占州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年时,联邦补助金仅占州和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1 强,强,而而1980年则约为年则约为22。 联联邦补助金是在联邦政府的监管下使用的。补助金只邦补助金是在联邦政府的监管下使用的。补助金只能用于特别的项目,并按照联邦政府规定的方式使用,能用于特别的项目,并按照联邦政府规定的方式使用,接受补助金的州没有自由处置权。许多财政有困难的州,接受补助金的州没有自由处置权。许多财政有困难的州,为发展本州的健康、福利及交通等项目,不惜把自己在为发展本州的健康、福利及交通等项目,不惜把自己在这些领域里的管辖权拱手让给联邦政府来换取联邦政府这些领域里的管辖权拱手让给联邦政府来换取联邦政府的财政援助。这样,在金融、行政领域里出现了与司法的财政援助。这样,在金融、行政领域里出现了与司法领域里相同的情况,州的自治权越来越小。领域里相同的情况,州的自治权越来越小。 (二)合作联邦主义时期:从(二)合作联邦主义时期:从“新政新政”至至20世纪世纪70年代年代 总的来说,在这一时期,由于国家权力不断总的来说,在这一时期,由于国家权力不断向联邦政府倾斜和集中,使得州权相形见绌。向联邦政府倾斜和集中,使得州权相形见绌。不过,从体制上看,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不过,从体制上看,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权力对比关系还没有彻底突破联邦制的框架。然而,对比关系还没有彻底突破联邦制的框架。然而,这一时期的联邦制已不再是这一时期的联邦制已不再是“二元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而变成一种被美国学者习称的,而变成一种被美国学者习称的“合作联邦主合作联邦主义义”。 (二)合作联邦主义时期:从二)合作联邦主义时期:从“新政新政”至至20世纪世纪70年代年代 “合作联邦主义合作联邦主义”产生的问题:产生的问题:1、联邦政府的多数计划未能收到实效联邦政府的多数计划未能收到实效,使公众使公众感到失望。联邦政府权力的扩大导致了感到失望。联邦政府权力的扩大导致了“大大政府政府”的出现的出现,引发了种种批评。一些人认为引发了种种批评。一些人认为,“大政府大政府”本身的问题比它要解决的问题还本身的问题比它要解决的问题还要多要多,力主改革。力主改革。 2、联邦政府的资助方式也遭到一些州政府的反联邦政府的资助方式也遭到一些州政府的反对。对。“合作联邦主义合作联邦主义”时期的联邦资助的附时期的联邦资助的附带条件是带条件是,接受拨款的州必须从州财政中拿出接受拨款的州必须从州财政中拿出部分款项配合联邦项目的实施部分款项配合联邦项目的实施,州政府在使用州政府在使用此类拨款时自主权很小,但最终导致了州政此类拨款时自主权很小,但最终导致了州政府收支的不平衡。府收支的不平衡。 (三)(三)“新联邦主义新联邦主义”时期:从时期:从20世纪世纪70年代至今年代至今 所谓所谓“新联邦主义新联邦主义”(new federalism)(new federalism)是是指寻求改变美国联邦政府权力日益集中的趋指寻求改变美国联邦政府权力日益集中的趋势势, ,力图恢复联邦与州之间权力关系的平衡力图恢复联邦与州之间权力关系的平衡, ,使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重新获得权力的联邦政使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重新获得权力的联邦政治模式。治模式。(三)(三)“新联邦主义新联邦主义”时期:从时期:从20世纪世纪70年代至年代至今今 1、尼克松总统时期:、尼克松总统时期: 20世纪世纪60年代末尼克松上台后提出新联邦主义,主年代末尼克松上台后提出新联邦主义,主张还权于州、还政于民的口号张还权于州、还政于民的口号,试图改变试图改变“新政新政”时期时期以来美国联邦政治的权力流向以来美国联邦政治的权力流向,使权力、经费和责任重使权力、经费和责任重新转移到各州和人民手中。新转移到各州和人民手中。 尼克松尼克松“新联邦主义新联邦主义”政策的核心是改变联邦资助政策的核心是改变联邦资助方式方式,通过岁入分享通过岁入分享(revenue sharing)计划计划,将联邦政府将联邦政府年收入中的一部分款项拨与州和地方年收入中的一部分款项拨与州和地方,由州政府和地方由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自由支配。政府自由支配。 1972年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美国国会通过了州和地方财政援助法州和地方财政援助法(Financial assistance to state and local law ),规规定联邦政府从定联邦政府从1972年开始年开始,在五年内将在五年内将302亿美元的岁亿美元的岁入拨与州和地方。其中入拨与州和地方。其中1/3拨给各州、拨给各州、2/3拨给地方。拨给地方。 尽管如此尽管如此,尼克松政府计划中岁入分享资金的数额在尼克松政府计划中岁入分享资金的数额在整个联邦补助金额中占的比例仍很小整个联邦补助金额中占的比例仍很小,不足以改变各州不足以改变各州和地方政府对联邦财政的依赖状况和地方政府对联邦财政的依赖状况,加上来自各方的阻加上来自各方的阻力力,使政策实施的结果并不理想。使政策实施的结果并不理想。 (三)(三)“新联邦主义新联邦主义”时期:从时期:从20世纪世纪70年代至今年代至今2、里根总统时期:、里根总统时期: 里根政策的核心是将联邦政府的权力和承担的社会里根政策的核心是将联邦政府的权力和承担的社会责任部分地下放给各州和地方政府。他下放了联邦的责任部分地下放给各州和地方政府。他下放了联邦的部分法规制定权部分法规制定权,调整了联邦资助体系调整了联邦资助体系,调整并实施联调整并实施联邦政府拨款计划邦政府拨款计划,划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社会福利划分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社会福利责任责任,扩大整批资助扩大整批资助(block grants)计划的范围。计划的范围。1982年年,里根政府提出了两项计划里根政府提出了两项计划: 第一第一,从从1984财政年度开始财政年度开始,联邦政府承担全部社会联邦政府承担全部社会医疗补助医疗补助,而将其他各项事务交由各州政府自己管辖而将其他各项事务交由各州政府自己管辖; 第二第二,从从1984年起年起,将包括教育、社区发展、交通、将包括教育、社区发展、交通、社会福利等领域在内的社会福利等领域在内的43项联邦分类补助计划项联邦分类补助计划,连同连同实施这些计划需支付的资金逐步转移给各州实施这些计划需支付的资金逐步转移给各州,到到1988年时由各州完全控制这些计划。年时由各州完全控制这些计划。 (三)(三)“新联邦主义新联邦主义”时期:从时期:从20世纪世纪70年代至今年代至今 里根政府的改革使美国的联邦政治发生了里根政府的改革使美国的联邦政治发生了某种质的变化。尽管某种质的变化。尽管“新联邦主义新联邦主义”政策的政策的实施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联邦政府在政策过实施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联邦政府在政策过程中的主导地位程中的主导地位,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改变各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改变各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对联邦政府的依赖状况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对联邦政府的依赖状况,但但它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联邦政府对许多国内它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联邦政府对许多国内 规划的控制规划的控制,州政府也通过联邦政府的整体拨州政府也通过联邦政府的整体拨款项目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政策自由裁夺权。款项目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政策自由裁夺权。 (三)(三)“新联邦主义新联邦主义”时期:从时期:从20世纪世纪70年代至今年代至今 (3)克林顿总统时期:)克林顿总统时期: 克林顿总统上台克林顿总统上台,提出了提出了“再造政府再造政府”的口号的口号,决心决心调整政府系统的权力关系调整政府系统的权力关系,创造一个廉价实用的政府。创造一个廉价实用的政府。1995年年,国会通过了国会通过了联邦不提供资金改革法案联邦不提供资金改革法案,并并通过了为支持乡村发展和社会福利等事业予以整批拨通过了为支持乡村发展和社会福利等事业予以整批拨款的相关法律。款的相关法律。 克林顿政府时期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克林顿政府时期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1996年至年至1997年年,全国范围内依靠联邦福利资助的人数减少了全国范围内依靠联邦福利资助的人数减少了1.2亿。政府对经济所进行的宏观调控使联邦赤字逐亿。政府对经济所进行的宏观调控使联邦赤字逐年下降年下降,从从1993年的年的2540亿美元降到亿美元降到1997年的年的217亿亿美元。美元。1998年开始出现盈余年开始出现盈余,2000年盈余达年盈余达2560亿美亿美元。元。 (三)(三)“新联邦主义新联邦主义”时期:从时期:从20世纪世纪70年代至今年代至今 (4)小布什总统时期:小布什总统时期: 2001年小布什上台年小布什上台,在调整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关系上在调整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关系上,坚持坚持“新联邦主义新联邦主义”政策政策,主张缩小联邦政府权限主张缩小联邦政府权限,相应扩大相应扩大州政府的权限。州政府的权限。 但与克林顿政府的政策不同但与克林顿政府的政策不同,他所强调的实行社会福利私他所强调的实行社会福利私有化有化,减少政府对养老退休金的负担减少政府对养老退休金的负担,赋予地方政府更多办教赋予地方政府更多办教育的权力育的权力;在环保问题上主要依靠州政府和地方社区的力量在环保问题上主要依靠州政府和地方社区的力量等政策主张等政策主张,更多地反映了美国社会上层阶级的利益要求。更多地反映了美国社会上层阶级的利益要求。 布什政府反对政府对社会下层人民和弱势群体予以更多布什政府反对政府对社会下层人民和弱势群体予以更多资助的政策资助的政策,反映了美国社会右翼势力的政策取向。反映了美国社会右翼势力的政策取向。(四)总结(四)总结 在美国二百多年的历史中在美国二百多年的历史中,美国的联邦制经历了由美国的联邦制经历了由“二元联邦主义二元联邦主义”、“合作联邦主义合作联邦主义”到到“新联邦主新联邦主义义”的发展历程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保持权力关系的相对平衡经历了保持权力关系的相对平衡,到到相对平衡的权力关系被打破相对平衡的权力关系被打破,继尔重新寻求相对平衡继尔重新寻求相对平衡的权力关系的过程的权力关系的过程,每个时期都表现出不同的特征。每个时期都表现出不同的特征。 如今如今,美国联邦制的内容已经与制宪时期制宪者的美国联邦制的内容已经与制宪时期制宪者的设想有了很大的区别。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发展要求美设想有了很大的区别。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发展要求美国联邦政府保持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权力国联邦政府保持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权力,美国政治美国政治的传统和社会发展的现实又要求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保的传统和社会发展的现实又要求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保留独立发展的权力地位。美国的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只留独立发展的权力地位。美国的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只能在这一前提下共存并发展二者间的权力关系。能在这一前提下共存并发展二者间的权力关系。 美国联邦制原则的历史演变,美国联邦制原则的历史演变,实质上是联邦政府与州政府政治关系实质上是联邦政府与州政府政治关系的重新调整。通过重新调整,以期利的重新调整。通过重新调整,以期利用相对集中在联邦政府的权力调控州用相对集中在联邦政府的权力调控州政府力所不能及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政府力所不能及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以保障社会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系,以保障社会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持续发展。 (三)(三)“新联邦主义新联邦主义”时期:从时期:从20世纪世纪70年代至今年代至今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美国联邦制原则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美国联邦制原则的历史演变,实质上是联邦政府与州政府政治历史演变,实质上是联邦政府与州政府政治关系的重新调整。通过重新调整,以期利用关系的重新调整。通过重新调整,以期利用相对集中在联邦政府的权力调控州政府力所相对集中在联邦政府的权力调控州政府力所不能及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以保障社会不能及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以保障社会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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