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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2015年8月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1.1.案件事实案件事实 2011年7月30日,原告李某外出游玩,行至东湾河村祝家房屋时,被隐蔽在草丛中的电线电击。李庆岭父亲对李某施救时,也被电线电击。事故造成李某父亲死亡,李某多处烧伤。经司法机关查明,造成李某父亲、李某被电击的电线为祝一、祝二私自搭接,祝三在祝一、祝二私接的电线上私接线路用电。祝一、祝二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对李某父亲的死亡进行了赔偿。李某目前未痊愈。祝一、祝二与李某达成协议,待李某治疗康复结束后再解决赔偿事宜。原告称无力承担治疗费用,遂提起诉讼。两案标的共计855941.33元。2.2.法律关系分析法律关系分析 本案是一起触电导致的侵害人身权的案件适用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触电类案件,首选需要区分低压触电还是高压触电。根据法律规定,“高压”包括1千伏(kV)及其以上电压等级的高压电;1千伏(kV)以下电压等级为非高压。2.2.法律关系分析法律关系分析根据电压等级的不同,适用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也不同: 1.1.低压电致损适用过错归责原则:低压电致损适用过错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第6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2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2.2.高压电致损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高压电致损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第69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73条“从事高空、高压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2.2.法律关系分析法律关系分析过错责任构成要件:1.违法行为;2.侵权人存在过错;3.有损害结果;4.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无过错责任构成要件:1.违法行为;2.有损害结果;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3 3. .应诉法律分析应诉法律分析 本案属于低压触电致人损害案,应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依据过错责任构成要件,我们应诉需要分析,本案导致李某、李某父亲损害的过错主体都有哪些,以及其过错的责任比例。 (一)各方主体的过错分析(一)各方主体的过错分析 1.祝一、祝二过错分析祝一、祝二过错分析 受害人的受伤主要原因是由于祝一、祝二在搬迁之后擅自回到废弃房屋并私接电线所致。从行为上看,两人的行为属于偷电的违法行为,从结果上看,该行为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从法律责任上看,二人都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受害人的损害应当由犯罪行为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3 3. .应诉法律分析应诉法律分析 2.受害人本身过错分析受害人本身过错分析 从拆迁协议和电表流量来看,受害人一家在事发前几个月应当已经搬离原房屋,原房屋已经废弃,其也存在擅自回到老房子居住的情况。拆迁区域属于非正常地区,李某父母放任未成年的李某在危险区域玩耍,是本案损害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其对损害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对受害人的损害结果应当承担次要赔偿责任。3 3. .应诉法律分析应诉法律分析 4.电力公司的过错分析电力公司的过错分析 电力公司作为低压线路的产权人,同时负有用电检查责任,且拆迁片区作为用电比较复杂的区域,更应履行比平常较高的注意义务,对未能发现的偷电行为或者其他违法用电的情形,所造成的损害,显然也具有一定的过错。不过,该种过错程度在各方当事人中应不属于主要过错。3 3. .应诉法律分析应诉法律分析 3.村委会过错分析村委会过错分析 村委会作为拆迁置换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在房屋已经完成置换的情况下,村委会有义务在完成拆迁之前,对房屋履行必要的维护管理责任。但是村委会放纵了村民返回原房屋居住和使用的行为,且未能有效的制止村民偷电的违法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亦有过错。3 3. .应诉法律分析应诉法律分析 (二)诉讼时效的问题(二)诉讼时效的问题 本案事发时间为2011年7月30日,原告与祝一、祝二就李某父亲死亡赔偿协议的时间为2012年3月28日,祝一、祝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书生效时间为2012年4月,李某最后一次住院治疗的票据时间为2012年11月,在没有其他诉讼时效中断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以上任何一个时间节点起算本案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原告的诉讼请求均已超过了诉讼时效。3 3. .应诉法律分析应诉法律分析4 4. .案件结果案件结果 本案经一审、二审两个阶段。一审判决电力公司承担10%赔偿责任。电力公司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法院认为:电力公司在祝一、祝二私接电线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没有消除电力隐患,确保用电安全,存在一定的过错,疏于管理的行为与原告的损害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酌定责任比例10%。4 4. .案件结果案件结果 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法院认为李某受伤尚在康复中,不属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形。而李某父亲死亡的诉讼时效问题,虽然原告提供的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并不充分,但如果不考虑李某受伤、李某父亲死亡的重大损害后果,和只有亲属才会积极追索的实情,只考虑李某父亲死亡超过两年的事实,认定诉讼时效已超,违背民事法律规定的公平原则和诉讼时效的立法本意。5 5. .经验教训经验教训 教训一:应对人口密集、城乡结合、拆迁等特殊地区加强巡视,并做好巡视规定及证据的保存。 教训二:特殊地区应做好相关免责措施,如张贴告示、发现窃电行为无法处理及时报警等,做好证据固定,证明已履行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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